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十七卷目錄
順天府部彙考十
順天府學校考
順天府戶口考
順天府田賦考
職方典第十七卷
順天府部彙考十
編輯順天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府縣志合載
編輯本府。〈大興、宛平二縣附郭。〉
順天府儒學 在府治東南教忠坊。明洪武初,以元太和觀地為大興縣學,國子監為府學。永樂紀元,改北平布政司為順天府,府學為國子監,大興學為府學,並屬焉。規制未備,歲久漸圮。宣德二年,府尹李庸修理。於是大成殿、明倫堂、祠廡、齋舍、庖湢之所,煥然如新。大學士建安楊榮為「記。」 正統十一年,府尹王賢顧其舊址,四邊多為軍民所侵,不足以擴充堂構,因請復其地。遂拆故新之,為大成殿,翼以兩廡,前為戟門,殿與門為間各三,廡為間各五,因舊為廟以祠宋丞相信國文公。為六齋,進德修業,時習日新,崇術立教,於明倫堂東西治舍,以棲諸生。會饌有堂有廚、有庫而蔽之。重門、齋門、廚庫為間各三,饌堂為間各五,而舍為間十二倍於饌堂。觀成日,少司徒廬陵陳循為記。天順六年,府尹張諫以舊齋廡逼近堂廟,闢東西地廣之。堂之北創後堂五間,左右房各九間。廟之外,戟門、櫺星門,皆撤而新之。學之門外,樹育賢坊二,東西對峙。成化二年,府尹閻鐸銳意學政,凡前工未畢者,既皆足之。復念士之棲止不足勞於出入。擇堂齋前後隙地、增建號房。通前五十餘間。重建學外門三間。廟若廡、皆易朽以堅而加藻飾焉。學後面北民居錯雜。購而拓之為廚庫、為射圃。崇墉廣廈、煥然一新。大學士商輅為《記》。萬曆庚辰、督學商為正疏拓之。遷宋文丞相祠於學宮東。鄉人就其地建「懷忠會館。」 我
皇清肇興,右崇文教,群滿漢子弟,育之學宮《廟貌》。宮
牆,歲久傾圮,居人環近左右者,擅開門戶,侵占地基。府丞薛所蘊具疏清查侵占基址、禁止拆毀作踐。奉
旨「嚴行禁飭,刊立《木榜》。」
欽差工部營繕司滿、漢郎中,按基清丈,塞「擅開之門。」
拆占造之屋,修大成殿,建兩廡及泮橋,築崇垣以明界址。迄康熙乙巳,高爾位提督學政,與府尹甘文焜捐俸庀工鳩材。廟中自大成殿、大成門、櫺星門,儒學自大門、二門、奎星樓、明倫堂、啟聖、名宦、鄉賢諸祠及育賢坊次第修建。於是
文廟聿新,宮牆巍煥。舊有「尊經閣」 、「敬一亭」 基址已
經頹廢,方在議復舊規,以圖興舉。《大宛生員》俱屬府學,不更置
武學 制自明朝屬兵部,應考者係錦衣等七十八衛所。其鄉試為「京衛」 ,武舉獨為一榜。自康熙三年奉
旨歸併順天府學宮、與祿米倉鄰。教授一員、訓導一
員有四齋,曰《居仁》《由義》《崇禮》、「弘智。」 齋各一長,凡遇考試,令其保結。
太極書院 在京城內,元中書行省楊惟中建。惟中以河朔未知濂洛之學,建書院及周惇頤祠,以程顥、程頤、張載、楊時、朱熹、游酢配食,又刻《太極圖》《通書》《西銘》於祠壁,延禮江南名士趙復、王粹等為師,選俊秀子弟講授其間,由是河朔始知道學雲。
首善書院 在京城內。《景物略》曰:「都門講學,始首善書院。首善書院,始天啟二年十一月、閏月二十至天啟四年六月罷。講罷,逐主講者都察院都御史吉水鄒元標,副都御史三原馮從吾。萬曆初,各以建言予杖去。泰昌初,徵入京,尋總憲、副憲。公暇輒會講城隍廟,聽者數百人,始議建書院宣武門內城下,御史周宗」 建董之。講堂三楹,供先聖,陳經史典律。院碑一,大學士葉向高文,禮部尚書董其昌書。講有期,日必竟講。未幾,崔魏盛黨禍深,御史倪文煥等詆為偽學,斥逐,請碎其碑。有疏曰:「聚不三不四之人,說不痛不癢之話,作不深不淺之揖,噉不冷不熱之餅。」 乃碎碑,暴其碎於門外,院且拆矣。崇禎改元,倪等伏法,院遂以存。後禮部尚書徐光啟率西洋人湯若望等,借院修曆,署曰「曆局。」
外州縣
良鄉縣儒學 在縣東南。明洪武五年建。正統十二年重修。以來,迄今廟殿、齋廡、各門、各祠大概粗備。
皇清康熙二十三年,復行修葺雲。
固安縣儒學 在縣治東。明洪武三年建,八年增修。成化九年,教諭郁珍疏請移建,制度一新,又相繼修葺,益雅稱之。凡公署、祭器暨諸書史典籍無不備。崇禎三年,知縣秦士奇刱濬二井,引泉入泮池,源源不竭,迄今依然。
永清縣儒學 舊在縣治西南。金明昌元年,前啜里軍都押司官蕭薩八建。明洪武六年,知縣盛本初重修。永樂六年,知縣王居敬復修。成化四年,被河水傾倒。教諭馬文、生員趙亮等奏准遷於縣治南。知縣許健創修,迄今。
皇清順治十四年,知縣丁棅重修。康熙九年,知縣連
應鄭復葺。十五年,知縣萬一鼒修建殿廡、牌坊、櫺星門。二十三年,復加修理,煥然一新。
東安縣儒學 「在縣治西。唐開元建。元中統四年,改縣為州,陞為州學。至正二十三年,因渾河水患,移於州治東。明洪武二年,又改州為縣,遂為縣學。三年,復以水患,隨縣遷於張李店」 ,即今學也。宣德五年重修。天順七年重修。舊
先師有塑像,嘉靖十年,承制易以木主,改稱「至聖先師孔子神位。」 撤像《祭文》,知縣韓襄所作,有
「德出帝王上,固不假爵而榮;神與造化遊,亦不依形而立」 之句。隆慶五年,知縣王邦直重修啟聖祠及兩廡。
皇清康熙十三年,教諭王夢明捐俸改修,每廡五間。
修戟門兼修築屏壁於舊泮池前。
金臺書院 在東安縣城內三官廟西。明萬曆四十六年,知縣陸燧建。
香河縣儒學 在縣治東。明洪武四年建。正統元年重修,萬曆二十一年重修。
皇清康熙三年,復為重修,煥然廟貌,迄今整固。
通州儒學 在州治西。元大德二年,知州趙居禮建。明永樂十四年重修。正統成化年重修。弘治年修建櫺星門迨。
皇清康熙十一年,悉更新之。十八年,地震倒塌幾盡。
二十三年,逐一修葺,規模復整。
三河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金泰和間建,明宣德元年重修。迄
皇清康熙十三年,又重修落成。十八年地震,盡倒二
十三年,復行修葺,依然舊觀。
武清縣儒學 舊在白河西丘家莊。明洪武初,因水患遷於縣治之東北隅,即元帥府家廟也。嘉靖十六年,改遷於縣治之南。隆慶三年重建。
文廟。萬曆二年、遷明倫堂於
文廟之西北。九年增修壯麗。十二年,戟門前修一
泮池益顯規模
皇清康熙九年,本邑都諫垣趙之符、教諭李衷繡貢。
生李可楨共新堂祠樓門。十二年,知縣鄧欽楨捐俸入重修「聚魁樓」 ,迄今鉅觀。
寶坻縣儒學 在縣治東北隅。元至正二年間創建。明洪武、成化、弘治、嘉靖以下節修不一,及
皇清四十年來,踵而葺之,規模日整。至康熙二十三
年。復加綢繆,瞻仰乃肅。
昌平州儒學 在州治東。元時為昌平縣學。明正德三年,始陞州學。歷至
皇清順治十四年修之。康熙三年、十一年,又疊修之。
規模大備,煥然異昔,迄今甚壯觀瞻。
諫議書院 在昌平縣西南五里。元泰定間,為唐諫議大夫劉蕡建設山長主之。
順義縣儒學 在縣治西南。創自金,至明洪武重修。歷寖傾圮,聊存舊址。
皇清康熙二十三年,細加整理,氣象一新。
密雲縣儒學 在舊城鼓樓東。唐貞觀十一年創建,元至元間重修。明洪武十一年重修,歷至
皇清順治九年重修,規制整備,迄今一一堅固。
武學 在文學西,原係「旗纛廟」 ,明洪武五年改。
皇清順治二年,裁併《文學》。
懷柔縣儒學 在縣治西。正殿在學西,明成化庚寅重修,修撰王華撰《記》。萬曆二十二年,知縣蔣守浩創鑿泮池,至
《皇清》,規模猶整。
涿州儒學 在州治西南,創於唐建中間,金、元因之。明洪武初,更新之,歲久浸敝,知州朱巽、張遜相繼修葺。嗣是而後,重修者不一,至今稱「巍煥焉。」
社學 在州治南,成化間,知州張遜建《歷》
皇清順治庚子又修之。
房山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儒林坊,創於元僉。
徽政院弭禮。嗣是重修者不一,皆存《碑記》。至明洪武十五年重修,隆慶庚午,修更恢弘。及
皇清順治年間,重修「啟聖祠」並西廡。康熙甲辰悉撤。
舊重新,次第煥然。今康熙二十三年,又重新之,復煥然雲。
社學 在北大街。今安置防兵。
文靖書院 在房山縣西南七十里。元里人總管趙密、教授賈壤,嘗從容城劉囚游,歸以其學教鄉人,乃建書院,立祠祀之,賜額曰「文靖。」 霸州儒學 在州治東。元初建,明洪武庚戌,知州馬從隆撤而大之。歷正統、成化以至萬曆,節次修葺。
皇清順治庚寅、壬辰、康熙丙午、乙酉,又相繼重修。規
模宏麗。今二十三年,又檢修一新。
益津書院 在霸州城東宮家莊,元宮君祺建,合韓、謝二莊弟子肄業其中。黃溍作《記》。
文安縣儒學 在縣治西。宋大觀八年創建。金燬。元皇慶元年重建。明景泰、嘉靖相繼重修。
皇清康熙九年,知縣李芳華勸修,規模益整。
大城縣儒學 在縣治西。金天會十二年建。元至正年間重建。元末兵毀,明「洪武、成化、弘治、正德節次重修」 ,歷漸傾圮。
皇清康熙二十三年,詳檢修葺,廟復翼翼雲。
保定縣儒學 「在察院東。明洪武十四年創建。景泰三年、弘治十二年、嘉靖十四年,相繼修葺。萬曆十年,知縣孔承倜重修」 之,規模大概而已。
皇清康熙二十三年,捐輸修葺,較舊貌多可觀矣。
薊州儒學 在州西北。自唐以來,原有舊址,至金崇其堂宇。元至順、至元間,相繼修葺。至正間,益增大之。明洪武初重建。正統九年重修。
皇清康熙二十三年,備加葺理,頓爾改觀。
社學十三處今廢
玉田縣儒學 在縣治西。遼乾統年建。明洪武初重建。景泰五年重修。嘉靖十一年移於西關廂。二十九年,督學御史阮鶚移於城內,以舊玉陽觀為之。萬曆六年,知縣胡兆麒稍遷而東,改創大成殿,東西廡,前為戟門。壬午,知縣張偉增修櫺星門。迨後屢經兵燹,概就頹圮。
皇清康熙四年、十年,相繼修舉,迄今猶甚堅固。
平谷縣儒學 在縣治南,建於元至元間。明洪武十三年重建。成化五年重修。嘉靖二年、四十年相繼重修,歷今只存遺址。
皇清康熙二十三年,全舉而修之,觀瞻始整。
遵化州儒學 在州治西南。金正隆三年創建。明萬曆二十一年重修。崇禎間僅存。
先師一殿
皇清順治四年、十二年相繼修之。康熙二年、三年、八
年、十一年、十二年、十七年,又累修之,規模迄今整齊雲。
豐潤縣儒學 在縣治東南。金大定二十七年建。元至元十二年修。明洪武初重修。永樂十二年,縣令《鄧志》。正統六年縣令吳昌相繼修葺。弘治十六年,縣令靳瑄鄙其狹陋,易民基以恢宏之。自後零星頹廢。明末備修以來,迄今尚皆堅固。
社學 在文學東
順天府戶口考 通志府縣志合載
編輯府總
原額上、中、下三等「九則」 人丁門頭,共二十四萬六千七百一十一丁。門內除節年投逃老故等丁外,康熙十九年實在行糧人丁門頭,共一十四萬二千九百四十四丁,內分供丁吏承丁六千三百七十二丁。
新更實在人丁七千一百丁。
《竈丁》九百一十二丁,門頭三百八門。
行差人丁一十二萬八千二百五十二丁。以上人丁門頭,每丁門各則不等,共徵銀三萬七千八十兩六分四釐七毫七絲一忽九微一纖八沙二塵四埃。
額外歸併屯衛等丁三千九百一十二丁,每丁各徵不等,共徵銀九百五十六兩三錢四分一釐。
附鹽引
通州等二十四州縣。原額鹽引七萬八千二百五引
京城、額行鹽引一十萬五千九百三十七引。《漷縣》、舊州、《釆育》三營、額行鹽引七千八百五十引。人丁下
大興縣
原額一萬五千一百六十三戶、七萬一千七百九十七丁口。
實在一萬五千一百六十三戶、七萬一千七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四千一百三十六丁。
《實在人丁》二千八百九十二丁。
宛平縣
原額一萬四千四百四十一戶、六萬一千二百一十五丁口。
實在一萬四千四百四十一戶、六萬二千六十七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一萬四千三十丁。
實在人丁一萬一千六十四丁。
良鄉縣
原額二千九百戶,一萬三千七百七丁口。實在二千九百一戶,一萬四千八百六丁口。今續入原額人丁一千八百四十四丁。
《實在》人丁二千五百六十三丁。
固安縣
原額四千三百三十五戶、四萬四千一百三十五丁口。
實在四千三百三十五戶、三萬五千一百三十五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二萬二千三百五十二丁,實在人丁一萬二千八十六丁。
永清縣
原額一千三百一十戶、一萬二千九百九十四丁口。
實在一千三百一十戶、一萬三千二百四十八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七千五百三十一丁。
《實在》人丁九千七百七十五丁。
東安縣
原額一千八百三十八戶、一萬二千五十四丁口。
實在三千六百八十一戶、一萬三千二百四十八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七千五百三十二丁。
實在人丁三千九百九十丁。
香河縣
原額一千三百六十一戶、八千九百三十一丁口。
實在一千三百六十一戶、九千一百九十四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三千三十三丁。
實在人丁一千三百六十丁。
通州。〈漷縣併入。〉
原額三千八百九十六戶、一萬八千五百七丁口。
實在三千六百八十七戶、一萬二千九百五十四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五千四十二丁。
《實在人丁》一千二百八十九丁。
三河縣
原額二千八百三十二戶、一萬八千七百二丁口。
實在一千四百十二戶、一萬四千一百五十二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一萬一十丁。」
《實在》人丁九百九十三丁。
武清縣
原額三千三百三十戶、二萬七千六百九十七丁口。
實在一千六百七十三戶、二萬一百八十三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七千一百三十一丁。
實在人丁二千六百零六丁。
寶坻縣
原額三千六百七十八戶、三萬二千三百四十五丁口。
實在三千七百二十戶、三萬六千六百八十四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六千八百二十三丁。
《實在》人丁七千一百六十六丁。
昌平州
原額三千六百八十戶、一萬六千九百四十六丁口。
實在二千九百九十戶、一萬五千四百七十三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一千一百七十七丁。
《實在》人丁二千四百一十三丁。
順義縣
原額一千二百四十七戶、一萬二千四百七十七丁口。
實在一千二百四十七戶、一萬二千九百六十六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一萬一千七百一十六丁,實在人丁二千七百一十一丁。
密雲縣
原額一千六百四十七戶、一萬六千四百四十七丁口。
實在一千六百四十七戶、一萬七千五十一丁口。
今續入原額一萬六千五百五十三丁。
實在八千三百三十二丁。
懷柔縣
原額一千二十戶、六千六百四十二丁。
實在一千二十戶、七千三百一十六丁。
今續入原額人丁三千八百七十二丁半,實在人丁一千七百三十丁。
涿州
原額五千四百六十四戶、三萬八千八百六十九丁口。
實在五千四百六十四戶、三萬九千四百三十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九千八百三十四丁口,實在人丁九千三百二十四丁口。
房山縣
原額一千八百二十九戶、一萬二百九十七丁口。
實在一千三百四十八戶、三萬六百四十七丁口。
今續人原額「人丁」 五千零五丁。
《實在人丁》三千八百六十九丁。
霸州
原額三千七百二十戶、六萬五千一百二十二丁口。
實在三千七百二十戶、六萬五千三百五十六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六千九百一十三丁。
實在人丁六千七百四十丁。
文安縣
原額三千六百三十戶、二萬四百八十九丁口。實在三千六百三十戶,二萬五千六百九十五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八千八百七十六丁。
實在人丁八千七百一十二丁。
大城縣
原額三千一百九十九戶、三萬一千一百八十丁口。
實在三千一百九十九戶、三萬一千九百七十三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五丁,實在人丁一萬五百五十二丁。
保定縣
原額六百五十五戶、三千五百丁口。
實在七百二十戶、七千一百一十四丁口。今續入原額人丁六百八十七丁。
實在人丁八百八十一丁。
薊州
原額二千三百九十八戶、一萬七千八百七十五丁口。
實在二千二百五十四戶、一萬六千七百九十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一萬一千九百一十一丁,實在人丁四千四百九十一丁。
玉田縣
原額一千一百一十一戶、一萬一千七百四十丁口。
實在一千六百九十戶、一萬二千四百七十六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一萬四百四十丁。」
《實在人丁》三千七百八十七丁。
平谷縣
原額一千二百三戶、八千九十六丁口。
實在一千八百七戶、五十三百四十四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五千四百四十四丁。
《實在》人丁二千七百九十六丁。
遵化州
原額一千六百二十四戶、一萬八千七十四丁口。
實在二千五十四戶、二萬七千七百八十二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 一萬九千八百一十三丁,實在人丁一萬一百七十五丁。
豐潤縣
原額二千六百九十八戶、三萬五百六十一丁口。
實在二千七百三十四戶、二萬九千六百七十三丁口。
今續入原額「人丁五千八百五十丁。」
《實在人丁》二千六百二十八丁。
順天府田賦考 通志府縣志合載
編輯府總
原額地一十一萬一千七十九頃五十一畝七分一釐五毫四絲七忽四微二纖五沙五塵三埃二渺。內除圈撥、僉船、鹼薄、老荒、河塌、石積、堤坫、城壕、並水衝沙壓、積水成淀,共地一十萬一千一百二十四頃六十七畝八分七釐九絲八忽。
實剩原額地九千九百五十四頃八十三畝八分四釐四毫四絲九忽四微二纖五沙五塵三埃二渺。外加撥補開墾等地、三萬九百二十六頃四十七畝一分七釐一毫三絲三忽三微九纖九沙四塵七埃八渺五漠。
額外新增退出開墾並清察出共地二萬八千四百七十五頃六十六畝八分二毫三絲四忽六微三纖九沙七塵五埃一漠
「歸併屯衛並開墾清察出地」 一千八十一頃八畝四分五釐九毫三絲。
薊鎮各營路、邊儲地八十八頃六十三畝一分五釐
《水地》八千四百五十四畦。
以上康熙一十九年,實在行糧地七萬五百二十六頃六十九畝四分二釐七毫四絲七忽四微六纖四沙七塵六埃六漠,每畝各徵不等,並畦地內該徵銀一十五萬一千一百四十二兩六錢一分一釐五絲四忽五纖七沙一塵六埃七渺二漠六臾。
粟米四百一十五石一斗四合二勺九抄四撮五圭五粟六顆一粒。
黑豆三千八百五石八斗七升二合七勺六抄五撮八圭八粟八顆三粒八《黍二》稷一糠三秕籽粒四十五石七斗四升五合
草三百三十束三分五釐一毫八絲四忽二微六纖。
狐皮一十四張,《原編》價銀七兩。〈以上《通志》只載《田賦》。〉大興縣。〈以下府志各州縣地丁俱載〉
原額民屯牧地共一千九百九頃六十三畝七分九釐有零,共徵銀七千三百九十兩八錢五分三釐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撥補香火新舊開荒等地,共五千五百四十六頃五十畝零,共徵銀三千八百二十二兩三錢七分零。
原額人丁四千一百三十六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二千八百九十二丁,共徵銀一千二百三兩一錢一分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五千二十五兩四錢九分五釐有零。
宛平縣
原額民屯地三千二百七十二頃五十六畝五分三釐,共徵銀九千四百八十五兩九錢八分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民屯並撥剩香火等地共一千四百四十五頃八十七畝五分四釐零,共徵銀四千六十九兩七錢八分三釐有零。
原額人丁共一萬四千三十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一萬一千六十四丁,共徵銀三千八百二十二兩二錢八分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七千八百九十二兩六分三釐有零。
良鄉縣
原額民地二千九百一十八頃二十四畝二分五釐九毫,共徵銀一萬三千四百一十五兩二錢九分八釐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本縣
實在民地無今撥補屯絕、清出夾空並開備荒香火開墾等地共一千九百二十五頃五十七畝三毫,共徵銀三千九百五十二兩三錢五分九釐有零。
原額《門則》二百七十九門,今實在《門則》二百五十七門,共徵銀三十七兩三錢四分。
原額人丁一千八百四十四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二千五百六十三丁,共徵銀三百六十九兩三錢。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四千三百二十一兩六錢五分九釐有零。
固安縣
原額民地,除社學、堤坫、養濟院、義塚等地一百零八頃七十畝八釐一毫三絲,實存地三千九百七十三頃六畝六分七釐有零,該實徵銀一萬二千六百八十九兩六錢九分二釐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本縣民地並撥補鄰境額外退閃等地共一千七百五十二頃三十八畝九分九釐九毫一絲零,共徵銀四千九百一十四兩一錢一分有零。
原額人丁共二萬二千三百五十二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一萬二千八十六丁。共徵銀二千九百八兩九分有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七千八百四十兩四錢二分有零。
永清縣
原額民撥折三項地五千二百六十二頃四十九畝四分一毫,共徵銀一萬二千五百五十五兩九錢五分四釐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民折並兌墾等地共二千一百七十二頃七十九畝八分三釐三毫零。共徵銀五千二百二兩二錢二分九釐有零。
原額人丁共七千五百三十一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九千七百七十五丁,共徵銀一千七百二十四兩五錢六分七釐有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六千九百二十六兩七錢九分六釐有零。
東安縣
原額民地三千二百四十二頃八十四畝七分六釐,共徵銀一萬八千七百七十九兩三錢三分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並撥補開荒等地共二千九百八十八頃三十八畝五分三釐八毫,共徵銀六千六百九十四兩二錢七分六釐有零。
原額人丁七千五百三十二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三千九百九十丁,共徵銀一千四百三十七兩六錢九分有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八千一百三十一兩九錢六分七釐有零。
香河縣
原額民莊地三千四百五十五頃三十一畝一分四釐八毫,內除挑掘城壕民地五十一畝九分六釐八毫,該除銀一兩四錢六分一釐有零,淨徵銀一萬三百二十五兩一錢六分一釐有零;除圈丈無遺,又除撥補、復圈及派剝船等銀外,實在受補開墾、首報及歸併貼船等地共一千七百八十七頃七十七畝四分零,共徵銀二千七百九十八兩三錢一分八釐有零。
原額人丁三千三十三丁,今編「蕃」 實在「行差」 人丁共一千三百六十丁,共徵銀二百二十四兩五錢一分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三千二十二兩八錢三分三釐有零。
通州
原額上中下民地五千七百三十一頃七十六畝三分,共徵銀一萬六千七十九兩六錢九分八釐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並撥給剝船去地實在民地無外,惟撥補查出開荒等地共一千九百四十八頃二十三畝五分五釐有零,共徵銀三千五百七十七兩二錢七分一釐有零。原額人丁五千四十二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一千二百八十九丁,共徵銀一百四十兩一錢。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三千七百一十七兩三錢七分一釐有零。
三河縣
原額民地六千四百一十二頃六十九畝七釐有零。內除無主荒地八十四頃九十四畝八釐有零,實地六千三百二十七頃七十四畝九分九釐四毫,共徵銀一萬四千九百三十兩三錢二分五釐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
「撥補清出等地」 二千三十一頃四十五畝四分二釐零,共徵銀三千五百三十八兩五錢八分有零。
原額人丁共一萬一十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九百九十三丁,共徵銀三百零六兩。以上地丁二項,通實徵銀三千八百四十四兩五錢八分有零。
武清縣
原額民大地二千六百二十九頃七十五畝八分零。內除明季天津墩臺併逃絕拋荒外,實剩地二千六百二十五頃九十四畝七分零。共徵銀二萬一千七兩五錢八分零。除圈投並僉縣船及補衛船等地外,實在民竈會昌宮、甸馬監併認墾及歸併金燈等地,共四千二百七十一頃六十八畝一分零。共徵銀九千一百四十五兩八錢二分零。
原額人丁共七千一百三十一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二千六百零六丁,共徵銀一千二百六十七兩八錢八分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四百一十三兩七錢一分有零。
寶坻縣
原額民地六千八百九十頃六十四畝七分二釐,共徵銀一萬四千一百九十四兩一錢八分零。除圈投、僉船等地外,實在民竈退圈、開荒、宮邊、馬房、金盞等地,共六千一百八頃四十四畝八分零,共徵銀一萬二百七十五兩二錢八分零。
原額民竈人丁一萬七千六百二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七千一百六十六丁。共徵銀一千一百三十兩六錢二分。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一千四百五兩九錢三釐零。
昌平州
原額民地二千八百八十八頃七十畝二分四釐七毫,共徵銀八千六百五十一兩六錢二分三釐有零。
原額「歸州廠宮」 開荒新墾等地共三百七十四頃四十六畝五分八釐有零,共徵銀九百八十五兩一錢九分二釐有零。二項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並撥補開荒等地共一千八百四頃三十一畝八分零,共徵銀四千七百一兩九錢四分九釐有零。
原額人丁一千一百七十七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二千四百一十三丁,共徵銀六百八十四兩。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五千三百九十五兩九錢五分有零。
順義縣
原額民金地二千四百八十六頃八十八畝五分四釐有零,共徵銀一萬三千六十九兩五錢七分七釐零。除圈丈投充蠲荒去地外,實在存剩金地、河淤、香火、寄莊、撥補開墾自首清查等地,共一千二百七十九頃八十畝六分八釐有零,共徵銀二千六百一十三兩二錢二分有零。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七百一十六丁,六則門頭七百七十六門。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二千七百一十一丁,實在六則門頭共五十一門,共徵銀五百二十二兩五錢五分。
以上《地丁門》三項,通實徵銀三千一百三十六兩五錢九分有零。
密雲縣
原額民地二千七百三十三頃四十三畝二分零,共徵銀七千六百二十三兩八錢一分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兌補開墾及歸併等地共一千六百六十九頃五十二畝七分五釐零,共徵銀三千一百七十二兩七錢一分零。
原額人丁一萬六千五百五十三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八千三百三十二丁,共徵銀一千七百四十六兩一錢一分零。
以上地丁二項,通實徵銀四千九百一十八兩八錢五分六釐零。
懷柔縣
原額民地一千三百九十二頃二十二畝一分五釐,共徵銀六千七百六十四兩八錢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新墾河淤及撥補等地,共六百四十頃九十五畝一分零。共徵銀一千九百一十七兩六錢九分零。
原額人丁三千八百七十二丁半。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一千七百三十丁,共徵銀五百五
十四兩五錢一分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二千四百七十二兩二錢有零。
涿州
原額民地共五千二百七十三頃三畝二分七釐,共徵銀二萬六千一百二十一兩九錢六分九釐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存剩並撥補開墾等地共三千七百二十八頃六十七畝九分七釐八毫,共徵銀七千八百七十六兩七錢三分四釐有零。
原額人丁九千八百三十四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並流寓人丁,共九千三百二十四丁,共徵銀二千四百一十一兩三錢五分五釐。康熙十三年分,吳應熊退出存剩瓦房一十一間,每間租銀二錢五分,共租銀二兩七錢五分。以上地丁、房租三項,通實徵銀一萬二百八十兩八錢三分九釐有零。
房山縣
原額民地一千七百六十七頃三十七畝二分,共徵銀一萬一千九十五兩七錢六分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並石磧荒地外,實在存剩撥補等地,共一千二百八頃五十五畝一分有零。共徵銀五千七百一十五兩三錢有零。
原額人丁五千五丁,今編「蕃」 實在「行差人丁」 共三千八百六十九丁,共徵銀八百六兩二錢九分有零。
以上「地丁」 二項並房租,通實徵銀六千五百二十一兩五錢一分有零。
霸州
原額民地鹹薄久荒無主地三十七頃七十五畝二分有零,實地二千六百五十八頃一十八畝九分二釐有零,共銀一萬三千三百五十八兩七錢三分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實在存剩民地並撥補等地共二千五百二十三頃九十二畝一分五釐有零,共徵銀八千六百九十四兩六錢一分有零。
原額人丁共六千九百一十三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六千七百四十丁,共徵銀三千二百九十二兩一錢九分八釐。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一千九百八十六兩八錢八釐有零。
文安縣
原額民地三千七百六十六頃六十六畝,共徵銀一萬七千二百一十七兩七錢四分五釐有零。除圈丈老荒投充帶去地畝,實在存剩並新墾及豐潤退歸等地,共二千五百五十九頃八十七畝五分三釐六毫零,共徵銀八千六百四十四兩三錢七分有零。
原額人丁八千八百七十六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八千七百一十二丁,共徵銀一千八百五十二兩七錢一分有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四百九十七兩一錢四分有零。
大城縣
原額小畝民地四畝七分,折一大畝,共折大畝民地一千七百六十七頃五畝二釐三毫四絲零,共徵銀九千二百八十一兩八錢二分一毫五忽零。除圈丈投充帶去並濬河等地外,實在存剩民地並備邊荒地及葦課等地,共一千九百四十六頃五十七畝五分九釐零,共徵銀九千四百九十兩七錢五分九釐零。
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一百九十五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一萬五百五十二丁,共徵銀三千三百六十八兩九錢九分二釐有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二千八百五十九兩七錢三分一釐有零。
保定縣
原額民地五百五十五頃三十三畝三分零,共徵銀二千三百八兩一錢九分零。除圈丈外,實在存剩撥補退出等地共四百八頃五十八畝五分零,共徵銀一千三百七十九兩七錢九分。原額人丁六百八十七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八百八十一丁,共徵銀三百三十四兩三錢九分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千七百一十四兩一錢九分零。
薊州
原額民地五千五百頃二十八畝二分。內除學田、香火義塚、邊屯無主老荒節年圈投外,實在存剩民地、並撥補退出開荒、及額外屯衛等地、共四千一百四十五頃六十畝六分有零。並草
房十九間半,共徵銀七千九百二十兩一錢七分有零。
原額人丁一萬一千九百一十一丁半。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四千四百九十一丁,共徵銀一千三百三十一兩二錢三分有零。
以上地丁、草房三項,通實徵銀九千二百五十一兩四錢八分七釐零。
玉田縣
原額民地五千二百一十六頃八十八畝六分一釐零。除圈投外,實在存剩並撥補等地共五千三百四十六頃三十九畝四分零。共徵銀七千七百七十九兩五錢七分五釐。
原額人丁一萬四百四十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三千七百八十七丁,共徵銀一千六百三十一兩四錢三分九釐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九千四百一十一兩一分零。
平谷縣
原額民寄荒地一千一百二十四頃三十畝六分三釐零,共徵銀五千三百六十二兩九錢五釐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外,實在存剩民荒並受清查等地共六百六十五頃三十一畝七分三釐零,共徵銀一千三百一十兩七錢二分零。原額人丁五千四百四十四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二千七百九十六丁,共徵銀六百八十兩七錢一分零。
以上地丁二項,通實徵銀一千九百九十一兩四錢四分九釐零。
遵化州
原額《上、中、下民地通折》上地,除學田、營房地六頃四畝二分二釐九毫外,實在民地三千七百六十六頃六十三畝六分八釐二毫,共徵正銀一萬七千九十二兩九錢九分七釐零。除圈丈投充外,實在存剩撥補、清查、節墾及歸併等地,共一千六百六頃一十六畝五分九釐零,共徵銀三千九百五十四兩三錢四分零。
原額人丁共一萬九千八百一十三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一萬一百七十五丁。共徵銀一千八百七十六兩九錢三分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五千八百三十一兩二錢九分有零。
豐潤縣
原額民竈小畝共地一萬一千五百九頃六十四畝六分八釐,共徵銀八千四百二十四兩一錢五分一釐有零。除圈丈投充帶去地畝外,實在存剩並撥補、新墾、清查出開荒等地,共七千九百三十一頃七十七畝三分七釐有零,共徵銀一萬一千二百九十八兩四錢有零。
原額人丁五千八百五十丁。今編審實在行差人丁共二千六百二十八丁,共徵銀一千五百五十兩八錢二分零。
以上「地丁」 二項,通實徵銀一萬二千八百四十九兩二錢三分有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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