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136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百三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百三十六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百三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百三十六卷目錄

 大名府部彙考四

  大名府學校考

  大名府戶口考

職方典第一百三十六卷

大名府部彙考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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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名府學校考      府縣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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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本府儒學在今府治東。宋在舊城為陪京辟雍,特選名流視學政,故王巖叟、黃庭堅並教授於此。金元為總管府路儒學迨。至元末,更總管梁千輩,凡五經營之。至正間兵燬。明洪武初,葺之。三十四年水,復廢。明年隨府治徙此。永樂元年,知府倪天興創建。宣德三年,知府夏忠重修,知府李輅踵其緒,加藻飾焉。成化十四年,知府沈浩鑿泮池,廓門序,建齋廡。弘治四年,知府李瓚建饌堂,備雅樂。弘治十二年,知府韓福復加修葺。中為大成殿,前為東西廡,又前為櫺星門,外,東為名宦祠,西為鄉賢祠,前為戟門殿,後為明倫堂。堂左右為進德、修業、日新、時習四齋。堂之後為饌堂,左右為號舍,有朱子《太極書》刻。嘉靖七年,世宗釐孔子廟祀,置啟聖祠,祀叔梁紇,以顏、路而下配之。又詔頒《敬一箴》,置亭諸州縣學,並如例。學左翼為射圃,中有觀德亭。嘉靖四十四年,副使徐貢元既拓門宇,復於大成殿東甃臺,周二十丈餘,上建重樓,扁曰「龍頭閣。」高出雲表,與應奎亭相峙。隆慶二年,知府鄭旻復加修飾。四年,知府王叔杲既塞學前門,高築照屏,仍撤牆垣障蔽。自櫺星門以至齋舍,悉為更新,歲久又蠹壞。萬曆十九年,知府塗時相於廟庭置石欄杆,諸神主悉加跗坐。櫺星門木坊易以石柱,仍創三戟門,碑珉錯立。無序者搆四亭於儀門外。請幫助識別此字。而覆之。學宮離巽曠直,擬建塔於城,以固風氣。學宮之前,先此,左右各立一門,非制也。知府趙慎修、尹應元相繼修葺,只用東一門為儒學門苐,門頗卑隘不雅,至是,易以大門三楹。門內有階,迤邐而進,地勢卑漥,且蕪穢不治。乃甃以磚石,迢迢矗二尺許,扁其坊曰「君子所履」,蓋取「周道如矢」之意雲。泮池石壁,既葺復圯,仍加堅飭。泮宮內外,頹者整、缺者補,質者繪,丹碧輝映,煥然改觀,崇儒重道之意隆矣。

元城縣儒學,萬曆十八年,知縣劉三英重修。二十年秋澇,廟宇齋房、教諭、訓導宅俱圮。知縣李炳初至,量加修飭,次年悉大新之。神座祭器,缺者增,蠱者整。燭臺香爐,前此瓦缶,今易以錫,輪奐枚實。課諸生為五會,月三試而粻之。躬為批訂,維新,振作倍昔日。按《縣志》,「儒學在端智門西,知縣趙玉自故城徙此。」 歷明代,時有修葺。至

皇清順治十六年,知縣馮纘京重修。又至康熙十二

年,俱圮於風雨。知縣陳偉從新修葺。

魁星樓在儒學西。萬曆二十年秋澇,樓前後水深丈許,四周撼動者兩越月樓垂圮,廂房、庖所、橋梁、園牆倒盡。知縣李炳修飭如初。

元城書院建於正德十五年,兵備劉秉鑑經營之。堂序悉備,而上達樓雄壯甲於一郡,每登眺,則郡城蕞爾在目。其下肖元城劉忠定公像而祀之。嘉靖三十年,將書院改為察院,東號房如舊,西號房改建為「四賢祠」 ,以劉忠定公、狄梁公、寇萊公、韓魏公並祀。隆慶三年,副使王世貞以劉忠定為鄉先生,不當與四公「並列」 ,乃另祠忠定於東偏,而以文潞公同前三公為四賢祠。五年,知府王叔杲加創號舍四十餘間,選十二庠諸生郡課之,一時文風稱盛。知府塗時相以四賢宦茲土,而忠定則郡人也,「東賢、西宦,神曷以綏」 ,乃易西而東。且祠前僅容旋馬,祠後曠土且多,遂殿其祠於最後,俱南面向。東西相通,中峙上達樓,尋加修葺。奉遷文昌帝君像祀於上,改題曰「文昌閣。」 閣次扁曰「桂香深處。」 閣下則崇教堂名仍舊,蓋不沒書院之意雲。左右各前堂一區,繚聳翼拱,分置廂房,為諸生課讀之所。又按《縣志》,順治六年設三省總督,以察院湫隘不堪居,將文昌閣、五先生祠暨書院號舍悉改入幕府,上達樓改為南樓,東西隅樓皆為衙署。白公秉貞蒞任,以神所憑依,不可動也,移節道署閣與祠,仍復其舊。書院號舍,則鞠為茂草矣。康熙十年,知府周邦彬重修,改曰「天雄書院」 ,建講

堂東西號舍若干區,樹人文蔚起坊以表其盛。中樹「麗澤亭」 ,進都邑諸生揖讓其間,數十年舊基,一朝而復之,可謂僅事。

社學大名原無,至萬曆十七年,知府尹應元,申明於院道,「除南門、北門空閑官地外,仍於東西關買居民許第等地基,修蓋社學四處」 ,又買地二百五十畝,取租以供教讀,共用銀三百六十七兩有奇。內元城縣知縣劉三英,前後共輸銀六十兩,餘皆本府措置,並不派及州縣,立石在各社學。其餘十州邑,俱建社學。自此咿唔之聲,徹於闤闠,斯民翕然興於《詩》《書》《禮》讓矣。義學按「縣志」 :在南郊外文昌宮之南,康熙十四年大名道潘世晉建。

學田按《縣志》,鹽學按三院並本道本府連儒學及本縣儒學學田等項原額共地二十四頃九十七畝二分四釐一毫,內分四頃一項學院學田地一頃一十四畝七分八釐四毫一項鹽學按三院並本道及本府學田原額共地一十三頃二十九畝三分四釐一項本府儒學學田並本縣修宅贍田及賑濟貧生,原額共地五頃三十五畝一分一釐七毫。以上四項學田地,共徵折色租銀一百六十八兩六錢一分八釐。本色小麥三十八石一斗七合、粟米三十八石一斗七合

大名縣儒學。洪武三年,縣丞秦本即元季舊基增創。知縣施誠、謝雯、原瑢、任英、張鸞、徐士彬相繼修葺,瑢與鸞之力居多,歲久傾圮。至萬曆十八年,知縣鄭得書重加修葺,仍鼎建文塔,砌泮池,縣鐘鼓,以壯大觀,一時文風,彬彬聿起。按:

《縣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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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師殿五楹。兩翼為東西廡,各十五楹,前中為戟。

門三楹。又前中為櫺星門,迤東則儒學門。向北折而東有啟聖祠,門中祠三楹,祠後左曰名宦祠,右曰鄉賢祠,各三楹。折而西有門,扁曰「賢關。」入為明倫堂三楹,抱廈三楹,兩翼列東西齋房各三楹,東西號房各六楹。後為敬一亭三楹,捲宇三楹,亭後繚以磚垣。教諭宅在明倫堂東,訓導二宅俱在明倫堂西,射圃在訓導宅前。廟學自洪武三年建,以後相繼修葺。修官姓名已見《府志》。至隆慶三年圮於水,惟

先師殿、啟聖祠明倫堂存,餘皆欹損,知縣李本意。

各就故址完葺。萬曆三十八年大雨,諸殿宇俱圮。知縣趙一鶴等大加修葺,至

皇清康熙年,知縣陳與徐又俱重修。

社學在諸鄉堡者凡十所:曰「艾家口」 ,曰「大嚴屯」 ,曰「張輝屯」 ,曰「叚村鋪」 ,曰「李茂隄」 ,曰「北張鋪」 ,曰「邊馬集」 ,曰「張二莊」 ,曰「吳家莊」 ,曰「霍二莊。」 先是,城中止有南社學一所。萬曆十八年,知縣鄭得書於東門內增置二所,艾家口肅節館後另置一所。每學歲捐俸四兩,以佐束修。

學田:嘉靖初,知縣諸偁增置學宮義田凡四十五畝,以贍庠生之不能衣食婚喪者。田在北郭門外。

文昌閣按《縣志》,「在泮池東南隅,負城北峙。」 書院按《縣志》,應龍書院,知縣朱湘建,在南隄下。歲久止存講堂三楹、心遠堂三楹。萬曆四十年,知縣李一鰲開拓舊基,建大門,曰書院牌坊曰「光映青藜」 ,講堂曰星聚堂,後堂曰「談經深處。」 東上房四楹,曰元晏齋。南房三門曰袺古居。東號房曰考德,西號房曰問業。隄上心遠堂前建棚欄曰「山河覽秀。」

學田按《縣志》:「嘉靖四年,知縣諸偁置學田一百畝,後埋沒莫稽,止存六十六畝。三十四年,知縣甄敬置學田二百七十四畝。三十五年,知縣朱湘置學田一百三十畝。萬曆四十年,知府孫成泰割理刑廳官田一頃六畝零,改入學田。邑人趙時敏捐地一百畝,邑人大學士成克鞏捐地四十畝。」

名宦、鄉賢祠祭田按《縣志》,學按兩院並本府及本縣儒學學田等項原額共地七頃七十五畝八分八釐二毫。

魏縣儒學今在縣署東。宋、元時在於村渡,遷洹水鎮。明初圮於漳水,徙此。洪武三年縣丞蔣德弘創建,是後修建不一。按《縣志》:「儒學在縣治東察院之左。明初縣丞蔣德弘建。永樂五年知縣劉欽,正統八年縣丞趙和,天順三年知縣楊春,次第重修。成化十八年水圮殆半。二十二年知縣白繩武規復未竟。弘治元年」 知縣鮑琦踵成其役。九年,知縣林世恭、縣丞張誠拓路展門。正德十六年,僉憲劉秉鑑發金委修。嘉靖中,知縣李冕、連登、陸柬、周詠、李栻、楊廷選、徐元太。

嗣葺。於是規模宏敞,廟貌壯觀。中為

先師廟:廟東為啟聖祠,祠南為敬一亭,東為《尊經》

皇清康熙七年,知縣黨之煌等重修。西為「射圃亭」,今

廢北為思誠書院。嘉靖末,知縣李栻建,祀宋劉元城。上有聚奎樓,東西為號舍廟,北為明倫堂,左右為日新、時習齋,東南為名宦祠,西南為鄉賢祠,後為司教宅,直西為司訓宅。廟前為兩廡,為從祀先賢祠,東北為祭器庫,中為月臺,南為戟門,左右為角門,前為泮池,為櫺星門,為屏壁;東為儒學門,左右為興賢、育才坊。

社學舊凡三所:一在縣治東,一在沙口,一在雙井。知縣孫汝賢復增三十一。邑東街止一社學,其所屬鎮店、北皋、雙井、沙口等處俱未建,亦無教讀贍養之資。萬曆十八年,知縣陳於王捐俸百金,增各鎮社學。邑中西、南、北買地一百二十畝,並郭鄉宦等捨地二頃零四十畝,分給教讀,各四十畝。

洹陽書院按《縣志》,在縣署西,知縣章正岳建。學田按《縣志》,圪塔頭地一頃四十畝,柏村地四十畝,岡上村地三十七畝五分,於村地一頃四十八畝八分,新寨村地四畝五分,大寨村地六畝,河沿村地五十四畝七項共地四頃三十畝八分。

南樂縣儒學在縣治東南隅。洪武三年,主簿葉伯瑾創建於大成殿後,三十四年廢。永樂五年,知縣吳文質復建。此後修飭不一。儒學前有九曲河,萬曆十年,知縣柯挺於河南岸置「雲路坊」 ,穿坊直上雲路,路盡有榜棚,規模軒豁,巍然可觀。泮池舊在戟門前,知縣劉弼寬周以石欄,知縣吳定乃移之儒學前,為橋九曲於河上。萬曆十年,知縣柯挺以風氣不宣,復移於儒學門內明倫堂後有土山,知縣錢博學築。萬曆十年,知縣柯挺因舊基築為「三台」 之像,置亭於巔。上栽三槐九棘,下立石,刊「一簣為山。」

啟聖祠在文廟後。知縣劉弼寬改為「敬一亭。」 萬曆十一年,知縣柯挺卜於西隙地創三間扁,為「敬一亭。」

魁星樓在東南隅。知縣錢博學創。萬曆十一年,知縣柯挺重建,為「八卦樓。」 華簷飛越,可望數里。

文昌祠在教諭宅內。萬曆六年,知縣吳定創建。

按縣志學宮

先師廟

皇清康熙十年,知縣方元啟重修東西兩廡戟門、泮

池、櫺星門、啟聖祠、明倫堂、聚奎樓係順治七年建。名宦祠在戟門左。鄉賢祠在戟門右。敬一亭在一簣山西。會饌堂在明倫堂後,知縣王邦泰改為「敬一亭。」 教諭宅儒學門西。訓導宅二一在明倫堂東,一在明倫堂西,「德配天地,道冠古今。」 二坊在學宮左右,俱康熙十五年知縣方元啟重建。

社學凡七所:曰「城北街」 ,曰「寺莊」 ,曰「南張村」 ,曰「為村」 ,曰「南清店」 ,曰「王落集」 ,曰「元村。」 萬曆十九年,知縣蔡淮奉府議,於每倉置社學,立社師。清豐縣儒學,在縣治北,宋故址也。南渡時兵燬,金皇統五年,知德清軍事趙儒林創建。元初再罹兵燹,至元間,達魯花赤鈴部乞答歹令高松稍葺補之。二十八年,主簿孫明裕率達魯花赤帖木兒、尹侯郎輩增修。至正中,尹陳執中拓基漸完。元季復燬。明洪武七年,知縣金雍始加置齋垣及彝訓堂,是後修建靡一。按《縣志》:「學宮自洪武七年金雍重修後,至正統四年知縣馬傑修兩廡,八年知縣徐同新大成殿,成化元年知縣潘瑄新明倫堂,嘉靖三十六年知縣李汝寬增修之。」 其正為:

先師殿五楹,東西廡各七楹。嘉靖八年,知縣王寵

各增二楹,戟門三楹,寵增為五楹,櫺星門三楹。舊近戟門,縣丞傅學禮移稍南,復鑿泮池三空

先師殿後為「明倫堂。」 知縣李汝寬於明倫堂左創。

建神廚。文廟迤東北建宰牲所,各三楹。其堂東為訓導宅一所。學路東,各南向而峙者為名宦祠、啟聖祠、文昌祠,皆迤東而次第焉。其明倫堂,先是名「彝倫堂」 ,成化間改今名。兩耳號房各九楹。今以「盛義」 ,由所入,歷號房而上,有齋,曰《菁莪》,曰《棫樸》,各三楹。明倫堂後為饌堂。隆慶六年知縣陸從平改建尊經閣,堂西書庫三楹,知縣張玭建,用儲祭器。又西為教諭宅,南向。其偏西望者為訓導宅,久廢,李汝寬重建堂馳道而南有門,顏曰「聚英。」 其前櫺星門,東西為義路禮門。又

神道之南、察院之西,儒學門三楹。正德十二年,知縣賈智建。嘉靖十三年,左遷縣丞傅學禮用拓建之。天啟四年,知縣潘士聞悉重新之,復捐金百二十兩,創置學田一頃一十二畝,以濟貧士。

皇清康熙十三年,知縣楊燝同教諭劉璸「重修櫺星。」

門。名宦祠鄉賢祠十五年同教諭何來似重修社學陸崑所建者,自城達諸鄉,凡四十五所,今存其三,曰「縣南」 ,曰「拱極門」 ,曰「阜財門。」

學田:按《縣志》,「學田地一頃五十畝,每畝徵銀五分九釐四毫,共徵銀八兩九錢一分五釐。內黃縣儒學由元縣尹者劉溫、劉潨、王熙、閆汝梅創築,凡四易。元末復燬。明初楊郁首應詔置之。弘治五年,知縣張鳳闢徙故址之西南,故無射圃。嘉靖二十六年,知縣塗澤民撤淫祠圃於學宮之左。」 按《縣志》

文廟,在迎和門裡。啟聖祠,在

文廟之東。鄉賢祠在明倫堂後。名宦祠,在「明倫堂」

後文昌祠在大成殿東

社學凡十所。儒學:《後楚王鎮》《高隄鎮》,「《田氏集》《東莊集》《姜村集》《亳城集》《新張集》《新小店集》《北張堡》。」

濬縣儒學洪武三年知縣項如英建。十一年知縣方叔週建射圃亭,亭取射義為正己。是後修建不一。弘治中知縣郭東山復改置之。按《縣志》

先師廟、五間。東西廡各十五間。祭器庫三間。《官書》

庫三間,戟門三間,櫺星門一座,泮池一區神庫宰牲房三間,《題名記》碑亭一座,「修學」 碑亭一座,俱明知縣項如英建。

康熙年間,知縣劉德新、教官葉振甲、蔡士元經營修葺,煥然一新。啟聖祠在

文廟東北。名宦祠在啟聖祠後。鄉賢祠在名宦祠。

後敬一亭在

文廟西北,今廢。明倫堂在廟後,堂凡五間。《日新齋》

在堂左。時習齋在堂右。東號舍十間,西號舍十間,二門一座。「騰蛟」 、起鳳坊在儒學門內。教諭宅在明倫堂後。訓導宅二在堂左右,今廢。儒學門在

文廟東。明知縣董世彥築臺,建「青雲樓」 於其上。

學田舊有數十畝,春秋供祭,黎公寔不足用。縣令甯時鏌軫念貧生,遂捐修宅祗候銀兩,置買居民汪大仲等地一千二百畝,申報學院為學田,諸生永賴。

社學凡十二所,今廢其四。見存者縣一。例於鄉者,曰《新鎮》、曰《淇門》、曰《衛縣》、曰《橋里》、曰《宜溝》、曰《屯子》、曰「王二莊。」

性道書院按《縣志》:「在預備倉後。中為堂,祀祭黎公像。東西建學舍二十四間,退庭五間,火房二間,門牌二座。明知縣劉台、趙建極建。」

皇清康熙七年,生員孫立等重修。

東山書院按《縣志》:在大伾絕頂,即陽明書院也。今廢。

義學按《縣志》,一在新鎮,一在孟家莊。

滑縣儒學在縣東南。唐、宋以來,碑刻並燬,不可考。至德三年,清河張公、太和六年,河屯節度使粵屯公及元武德將軍劉暉,以次構學舍若干楹。元季兵起,復燬。明洪武八年,知縣諸弘道建明倫堂。正統以來,數潤色焉。嘉靖間,知縣彭範、任環、張佳引並加修葺。按《縣志》,「儒學在縣治東南,自金元明歷任知縣,增建修」 毀不一。

皇清順治丁亥年,知縣郭心印重建兩廡,壬辰年署。

印。本府推官宋燦重飭廟前坊。

學田舊有三十九頃,知縣盧世登又增一頃二十四畝。

社學隸城,凡二所,曰「太僕寺前」 ,曰「崇文街」 ,隸各鄉,凡五十八處。

歐陽文忠公書院按《縣志》:在儒學前東南隅。萬曆癸卯年,項城信鄉王公創建大廳三楹,額曰「畫舫」,踵其舊也;高樓三楹,額曰「秋聲」,因其賦也。爽。請幫助識別此字。宏敞,為一時巨觀。東明縣儒學在城東南隅,歲久圮壞。先賢神位舊以石前為屏壁,又前為青雲橋。殿之東為啟聖祠,前為敬一亭,又東為射圃亭,殿之西為明倫堂。堂之左右兩齋六楹,則經籍祭器在焉。號舍二十四楹。堂之南曰「禮門」,門外左為名宦祠,右為鄉賢祠,前為儒學門,折而西為訓導宅凡二。明倫堂後為教諭宅。以上皆知縣區大倫重建,而教諭宅則買地於民間而開創之,以補堂室之缺者,學宮稱麗。按《縣志》

先師廟在儒學東五間。明弘治十一年,知縣鄧鉞。

建。天啟元年,知縣顧其仁重修。

皇清順治十二年,楊素蘊重修,未竟。康熙元年,知縣

陸嶠齡繼修。康熙七年,邑民楊繼美等置殿陛石欄一匝,植柏四十株。泮池在櫺星門內,舊有磚橋三洞,周環石欄日久壞。康熙二年,知縣陸嶠齡拓大其區,而高其橋,為一空洞,左右以磚砌井,深二丈許,非復舊制矣。邑士患之。康熙十四年,知縣楊日升重修。去二井,平其地,仍為磚橋,空三洞,兩旁設石欄杆,周行平坦,悉復舊制。櫺星門周垣左右計五十二丈五小尺,高八尺。順治七年圮於水。康熙十二年知縣楊日升重修。「啟聖祠」 三間在

文廟東。嘉靖十一年知縣鄧鉞建,天啟二年重修。

康熙九年知縣楊日升重修。名宦祠在戟門外左三楹,周以垣。弘治十一年知縣鄧鉞建,天啟二年重修。鄉賢祠在戟門外右三楹,周以垣。弘治十一年知縣鄧鉞建。嘉靖四年、二十八年,隆慶五年,萬曆十八年、四十一年,天啟二年,康熙九年,俱重修。敬一亭三間在啟聖祠前,嘉靖年建明倫堂五間,明善齋三間,復初齋三間,東號舍六間,西號舍六間,禮門三間,儒學門三間,教諭宅在明倫堂後,訓導宅在明倫堂西南,皆弘治十一年知縣鄧鉞建,今俱廢。嘉靖四年、二十八年、隆慶五年、萬曆十八年、三十三年、四十年、康熙五年,俱重修。尊經閣在明倫堂東北隅。隆慶六年知縣張正道建。萬曆四十年、康熙十四年俱重修。講堂康熙十四年知縣楊日升買尊經閣後民地創建射圃在儒學東北,今廢。社學萬曆十九年知縣區大倫建,共八處。按《縣志》,一在城中,一在《陸圈集》,一在《東南明集》,一在《杜勝集》,一在《裴子岩集》,一在《西東明集》,一在《司馬集》,一在《海頭集》。第二寨

扶義書院按《縣志》,在縣治東南隅,隆慶六年知縣張正道建。

學田按《縣志》:「萬曆十八年,知縣區大倫送餘地一頃六十七畝,每畝徵銀多寡不等,每年共徵租銀七兩六錢二分四釐。萬曆十九年,邑人穆文熙捨地一頃,此地原未徵銀,本縣及該學酌議分收籽粒柴草,量助本學師長薪米之費。萬曆二十一年,知縣區大倫送餘地十頃零九分,每畝徵銀四分,每年共徵銀四」 十兩零三分六釐。萬曆二十二年,知縣區大倫送餘地八頃,每畝徵銀四分,每年共徵銀三十二兩。萬曆三十三年,知縣常澄送學田十頃二十畝五分六毫四絲,共徵銀四十一兩九錢二分九釐。萬曆四十三年,知縣李遇知送學田地六頃八十三畝六分六釐,每畝徵銀多寡不等,共徵銀二十七兩三錢四分六釐四毫。

開州儒學,宋、金時故址也。《志》稱「大德間張禮重建」 ,不詳其因。延祐、至治以來,數患水,監郡安坦不花、同知張持修繕之,自

先師配食以下並塑像,而兩廡從祀獨闕。至正間:

州守張禎並置以木主,與今制頗相符合。平江路同知列仲治為鑄祭器。天順間,增廣學宮地凡二百畝有奇。李嘉祥至,始建尊經閣。閣之下,環以書舍,凡三十楹。聚生徒設帷,親為講究經義。澶故稱文獻郡。而庠之,興學養士,庶幾文翁之風,至今縉紳先生口誦焉。正德間,同知潘塤署州事,作泮池。嘉靖三年,宋公紈增置學田百畝,在百濤里。按《州志》:元大德元年,州尹彌禮建殿廡神廚,中塑

《至聖像》。自是而下。為木主百有九。顯其封爵諡號。

焉。大德九年,州尹張楨重葺。延祐初,厄於水。四年,監郡安坦不花重修。六年又水。至治二年,同知張持敬修。明洪武二十五年,知州文有楨重葺。永樂六年,判官李珣、徐顯相繼崇飾。正統中,郡倅王亨重修殿廡、神廚、戟門及明倫堂,擴東西齋,東為「日新」 ,為養正,西為「時習」 ,為饌堂、庫舍及諸生肄業舍二十楹有奇。景泰中,知州李迪廓學宮牆垣,包蓮花池及雞鳴山。天順七年,知州謝鳳重擴明倫堂,建左右齋三楹。右齋之南為文集庫,外為重門。明倫堂後創高閣五楹,曰「御書閣。」 閣後廣號房三十四楹,以居諸生。購學西地數畝,創房三區,以為司教廨宇。弘治五年,知州王瑩重新齋廡,廣諸生號舍六十間,蓋射圃一區,儒學碑一座。十三年,知州李嘉祥作尊經閣於大成殿後,高可三丈。正德中,州同潘塤始創泮池橋門,建泮宮坊於儒學門之外。東為義路坊,西為禮門坊,復建儒林坊、聖域坊於崇德、報功門之左右。嘉靖九年,知州孫巨鯨建「敬一箴亭。」 是年,始詔天下釐正祀典,改大成殿為

先師廟,始立啟聖祠。二十一年,知州尹耕重修學。

宮,創時雨堂於孔廟之後以課士。修尊經閣,葺時習、養正、日新齋及敬一箴亭。易戟門外東、西兩坊曰「博文約禮」 ,殿之東、西兩坊曰「仰高鑽堅。」 三十年,知州李一元置書籍於尊經閣。四十四年,知州湯希閔重修殿廡學舍,建魁星閣於大成門之內,牓曰「龍頭。」 隆慶四年,州守潘雲祥建奎光閣於櫺星門巽隅,植柏數百枝,於泮池左右。學後築土峰,環以楊柳。萬曆四年,州守王圻重葺學宮、殿、廡、堂、齋、號舍,建鄉賢祠於學之東北隅。嗣後,州守金應照、沈堯中、趙琦、周之謨、謝傅顯相繼重修。

皇清順治十一年,知州景文魁葺新儒學。康熙二年

知州林遜修儒學牆垣。七年,知州孫棨重修大殿、啟聖祠、櫺星門並儒學坊。

顏宗道書院按《州志》「在州南慶祖里月城村」 ,今廢。

明道先生書院按《州志》:「在興國寺右,祀宋儒程純公顥。嘉靖中,州守龍大有建後圮。萬曆中,州守王圻重建。祀室五楹,前為講堂,如室之數,庖湢悉具,集諸生肄業其中。」

崇義書院按《州志》:「在州東十八郎里」 ,即舊之鄄城也,元時建。

社學萬曆十九年,知州張三聘建。按《州志》:「城內東門二所,西、北門各一所。」 今廢。

學田按《州志》:「明天順三年,知州李迪置二頃,嘉靖三年,知州朱紈置一頃,萬曆二十二年,知州沈堯中置三頃。」

長垣縣儒學今在縣治西。明初以前被水隨遷,蒲城縣丞劉彥昭始建於此。宣德以來,歲加修飭。查該學明倫堂後,逼臨通衢,外無環堵之地,說者以為有堂無室,難於深造,雖科第不乏,坐此弗克遠大。聞嘉靖年間,知縣蘇夢皋欲行開拓,竟為時勢所阻,議者惜之。按《縣志》

先師殿五間。洪武初年,縣丞劉彥昭建,二十一年

「縣丞婁哲重修。隆慶六年知縣孫琮等重修。」 東、西廡,「洪武初年劉彥昭建,二十一年婁哲重修,隆慶六年知縣孫琮改建。」 各十一間。戟門,「洪武初年劉彥昭建櫺星門,併建。」 啟聖祠在教諭宅前。嘉靖十年知縣劉體元建,隆慶六年知縣孫琮改建,萬曆十八年知縣高知止改建,在明倫堂東。名宦祠、鄉賢祠在學岡。俱「天順年知縣劉弘建,嘉靖年重修。」 名宦祠改建鄉賢祠,由學岡改於儒學。隆慶六年孫琮改建。名宦祠、鄉賢祠各三間,俱在大殿西南隅。神庫、神廚,「弘治十三年知縣貢安甫建,隆慶六年改建。神廚三間。」 宰牲室,「弘治十三年建,隆慶六年改建三間。」 祭器庫、文書庫,「未詳何時建,俱隆慶六年孫琮重修。」 「泮池、井俱正德十二年知縣張治道鑿。」 瑠璃牆在櫺星門外。正德十二年張治道建。「敬一」 亭在櫺星門內。嘉靖六年知縣王三省建,三十五年知縣鍾崇武改建,在啟聖祠前。隆慶六年孫琮又改建,在大殿東南。萬曆十八年高知止又改建,在堂後西北隅。明倫堂洪武初年縣丞劉彥昭建,二十二年縣丞婁哲重修。天順三年知縣劉弘重建。隆慶六年知縣孫琮等增修,至

皇清康熙九年,署縣本府通判何英重修「進德《修業》」

齋「洪武初劉彥昭建。成化十二年知縣王輔重修。隆慶六年知縣孫琮重修。」 講堂、饌堂、號房、倉大門、教諭宅、訓導宅,「俱洪武初劉彥昭建。成化十二年、隆慶六年俱重修。」 尊經閣五間,「在明倫堂後,隆慶六年建。」 「儒學東路、東門、魁星樓,俱萬曆十八年知縣孫琮建。」

學田嘉靖二十年知縣杜緯置,一百五十畝在杜村。有《誌石》按《縣志》,學田地二十三頃四十三畝九分三釐七毫,徵銀三十五兩七釐三毫。額外學田地四十六頃八十七畝八分七釐五毫,徵銀二百五兩五錢四分四釐一毫六絲。

大名府戶口考        府志

編輯

戶口。婦女口附:

宣德以前不可考。正統七年、戶五萬一千八百八十二。口二十九萬二千六百二十四。我

皇清初年稍增。然未復舊額。今合衛所併來之數、得

一十五萬一千六百五十八戶。

《元城縣》,三萬六千五百二十戶。

大名縣,三千五百六十五戶。

南樂縣,三千六百三十五戶。

魏縣,二千四百七十五戶。

清豐縣,四千三十五戶。

內黃縣,一千八百九十九戶。

濬縣,四萬四千八百二十九戶。

滑縣,一萬四千四百七十一戶。

《東明縣》,五千二百五十戶。

《開州》,二萬九千一百一十五戶。

《長垣》縣,五千八百六十四戶。

原額人丁、七十二萬五百六十三丁半。故明季兵荒薦臻。流亡轉徙、河朔幾墟。所稱富庶之風、邈乎其不可追矣。迨我

皇清德化翔洽。生聚有方。歲增月益而孳息漸蕃然

猶缺額一十九萬四千二百一十五丁,其現在者實止五十二萬六千三百四十八丁半。《元城縣》原額六萬二千一百二十五丁,實在五萬八千七百三十六丁。

大名縣原額四萬三千九百二十一丁。實在二萬六千一百四十一丁。

南樂縣原額四萬七千二百二十九丁,實在四萬二千五百六十三丁。

魏縣原額五萬六十四丁,實在三萬三千二百三十二丁。

清豐縣原額八萬九千二百四十六丁,實在七萬七千五百三十八丁。

內黃縣原額五萬九百一十丁半,無缺。

濬縣原額四萬七千二百二十九丁,實在四萬六千六百九十丁。

滑縣原額一十萬二千三百一十九丁,實在八萬六千三百五十三丁。

東明縣原額五萬二千五十八丁,實在一萬五千二百五十七丁。

開州原額九萬九千三百三十四丁。實在四萬九千四百一十九丁。

長垣縣原額七萬六千一百二十八丁,實在三萬九千五百九丁。

又併來衛所屯丁三千二百四十丁,向轄於直隸、山西、河南各衛所。順治十六年,議以不便岐攝,併歸各附近州縣。於是直隸、河南分轄其地。而衙門在山西者之寧山衛,山西專轄之潞州衛,又河南之懷慶、彰德二衛,以及彰德之群牧所,衛輝之守禦所,各分併於滑、濬、內黃、魏縣、東明,與民丁同應力差,而折納丁銀,

滑縣併寧山衛屯丁九百八十九丁。

濬縣併寧山衛屯丁七十六丁,彰德衛屯丁三百六十一丁,衛輝守禦所屯丁二百四十七丁,內黃縣併潞州衛屯丁四十六丁,《併彰》衛屯丁七十八丁,彰德衛群牧所屯丁六十丁。

魏縣併「潞州衛屯丁一百丁」

東明縣併「懷慶衛屯丁六百二十八丁,彰德衛群牧所屯丁一百四十九丁。」

額外原納班匠役共七百一名,未有增減,向隸工部。康熙三年議畫一之規,同各項悉歸戶部。元城縣七十七名

大名縣二十三名

南樂縣五十七名

魏縣二十九名

清豐縣五十二名

內黃縣五十九名

濬縣三十七名

滑縣一百一十名

東明縣二十名

《開州》,一百一十八名,

《長垣縣》一百一十九名,

婦女口數,亦合衛所之併來者,共得五十八萬一千一百四十二口。每以輯瑞之年,將盛縮消長,歸《內號戶口冊》,上之計部。其他歲報,不之及也。

《元城縣》五萬三千八百六十七口。

《大名縣》二萬九千五百五十口。

南樂縣四萬二千七百五十二口。

魏縣三萬五千八百六十口。

《清豐縣》八萬二百七十三口。

內黃縣五萬三千七百五口。

濬縣四萬七千三百七十四口。

滑縣一十一萬九千七百一十八口。

《東明縣》一萬八千八百五十三口。

《開州》,三萬六千二百六十口。

《長垣縣》六萬二千九百三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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