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154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百五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一百五十四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一百五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一百五十四卷目錄

 宣化府部彙考六

  宣化府賦役考二

職方典第一百五十四卷

宣化府部彙考六

編輯

宣化府賦役考二     賦役全書

編輯

龍門縣

歸併奉裁下北路廳所屬葛峪、趙川、龍門、鵰鶚、長安嶺等衛堡。

額徵

實徵本色地三千三百七十四頃四十七畝八分零。

應徵本色糧六千三百六十五石一斗二升四合零。

實徵折色地四百九十四頃八十一畝一分四釐零

應徵折色銀一千五十九兩八錢八分零。實徵贍軍地二頃二十畝

應徵軍租米六斗

應徵軍租穀八石八斗九升九合零。

實徵公務驛傳地三十一頃九十七畝零,應徵銀一百二十六兩七錢二分零。

實徵餘地三百二十七頃二十三畝三分零。應徵銀三百三十兩七錢四分零。

實徵月紙地一十七頃六十九畝二分零,應徵銀一十六兩三錢八分零。

實徵壇廟地三十二頃四十九畝二分零,應徵銀三十二兩四錢八分零。

以上共地四千二百八十頃九十四畝九分零,共徵銀一千五百六十七兩七錢二分零,共徵糧六千三百六十五石一斗二升零。軍租市斗米六斗。

《軍租》市斗穀八石八斗九升九合零。

實徵「行差人丁」 三千一十七丁。

應徵銀二百六十二兩六錢八分。

以上「地丁」 二項應徵。

本色糧、並軍租米穀、六千三百七十四石六斗二升四合零

折色地丁等銀一千八百三十兩四錢零,起運

各部寺無

《舊編》存留款項,奉文節年裁官裁減等項,總歸戶部銀一千九百四十三兩八錢五分零。內除康熙二十三年欽奉

恩詔復留。順治十四年奉裁「鄉飲銀一兩。」又康熙二

十四年為「聖治當重熙累洽之際」 等事,案內奉復廩糧三分之一,銀三十三兩八錢外,

實該裁解戶部銀一千九百九兩五分零。歷年奉裁、續裁俸工盤費等項共六百六十一兩二錢八分零。

存留

俸工等項並驛站工折,連閏共銀三千三百四十二兩六錢六分零。

歸併葛峪堡

實徵本色地、折色地、贍軍地、共四百三十九頃二十三畝五分零。

應徵糧、六百八十七石三斗二升零

應徵銀二百八十九兩九錢七分零。

實徵「行差人丁」 二百一十二丁。

共徵:銀一十七兩一錢六分。

歸並趙州堡

實徵本色地、折色地、贍軍地、共四百八十三頃九十六畝零。

應徵糧、一千二百十六石六斗零

銀一百五十四兩八錢零。

實徵「行差人丁」 一百六十丁。

共徵:銀一十一兩八錢八分。

歸併龍門衛

《實折》本色地、折色地、公務地、公務驛傳地、餘地、壇廟地、共一千九百十六頃八十五畝二分零,應徵糧三千五十六石六斗八升零。

銀六百八十一兩七錢三分零。

實徵「行差人丁」 一千三百五丁。

共徵:銀一百一十四兩四錢二分。

歸併鵰鶚堡

實徵本色地、折色地、公務驛傳地、餘地、月紙地共七百四十二頃五十四畝三分零。

應徵糧、七百四十八石二斗四升零

銀一百三十七兩四錢六分零。

實徵「行差人丁」 五百六十二丁。

共徵:銀六十三兩七錢八分。

歸併長安嶺

實徵本色地、折色地、贍軍地、公務驛傳地、餘地、月紙地共六百九十四頃三十五畝六分零,應徵糧六百五十六石二斗六升零。

銀三百十二兩七錢四分零。

實徵「行差人丁」 七百七十八丁。

共徵:銀五十五兩四錢四分。

懷來縣

歸併宣府東路廳懷來、保安二衛土木懷來等城堡。

額徵

實徵本色地四千六百六十一頃二十三畝七分零。

應徵本色糧、七千一百二十二石八斗六升零。《地稅》銀、五百三十五兩三分零。

軍租米、豆、一十九石九斗八升

《粗租》雜糧四十四石二斗四升。

租銀五兩

實徵折色地四百五十一頃九十二畝二分零,應徵折色銀五百八十二兩三錢三分零。地稅銀一兩二錢七分零。

實徵贍軍地三頃四十一畝。

應徵軍租粗糧、一十三石九斗四升零

實徵稻糧地四頃五十七畝三分零。

應徵《稻糧》銀二十三兩三錢二分零。

實徵餘地、二十五頃五十八畝九分零

應徵餘地銀、六十六兩九錢八分零。

實徵「香河縣退回懷、保二衛地,昌平州退回保安衛撥補地,奉部歸還保安衛幫貼香河紅剝船地,本縣民人買回地」 共一千二百八十九頃九畝五分零。

應徵糧、九百四十一石三斗九升零

銀一千四百七十二兩八錢一分零。

實徵房賃銀二兩四錢八分。

以上「《本折》共地」 六千四百三十五頃八十二畝八分零。

共徵:銀二千七百一十兩二錢四分零。

共徵:「本色粗租」 等糧八千一百四十二石四斗四升八合零。

實徵「行差三等人丁」 三千五百二十四丁,共徵銀四百三十七兩四錢。

以上「地丁」 二項應徵。

本色租等糧八千一百四十二石四斗四升八合零。

折色地丁等銀三千一百四十七兩六錢四分零。

起運

戶部「正賦人丁銀,變價地稅銀,退回地稅銀,《贖回地糧》銀,《墾荒地稅》銀,《旗下退出地稅》銀,《密雲縣地畝折色銀》,奉文歸還幫貼船地銀,本縣民人買回地糧銀」 ,共二千四百四十五兩一錢六分零。

《舊編》存留款項,奉文節年裁官裁減等項,總歸戶部銀六百七十六兩二錢三分零。

內除去俸工、稻粱,裁減東路廳懷來衛不敷銀共計五百十一兩七錢九分零。

實解戶部銀一百六十四兩四錢四分零。歷年奉裁俸工盤費等項銀共八百十三兩四錢一分零。

以上共該起運銀三千四百二十三兩四分零。內除去「歸併保安州」 起運銀二百六十一兩,實該起運三千一百六十二兩二分零。

存留

官役俸工並《驛站工折》等項連閏共銀四千七百三十兩七錢一分零。

歸併「宣府東路廳庫。」

實徵稻糧中地、餘地共二十三頃九十三畝,應徵銀六十五兩七錢二分零。

歸併懷來衛

實徵本色地、贍軍地、香河縣、密雲縣退回地、本縣民人買回地、共二千二百六十五頃五十五畝五分零

應徵糧、二千六百八十石七斗三升零

銀九百八十兩五錢七分零。

實徵「行差三等人丁」 一千七百三十八丁。

共徵:銀二百二十九兩一錢。

歸併保安衛

實徵本色地、折色地、餘地、密雲縣香河縣、昌平州退回地、奉部歸還幫貼紅剝船地、共三千九百四十三頃三十八畝五分零

應徵糧、五千十四石九斗八升零

銀一千九百六十一兩四錢六分零。

實徵「行差三等人丁」 一千六百七十丁。

共徵:銀一百九十五兩五錢。

歸併土木堡

實徵本色地二百一頃八十二畝八分零,共徵糧四百四十四石二升一合零。

實徵「行差三等人丁」 一百一十六丁。

共徵:銀一十二兩八錢。

《歸併懷來城並大山口》。

實徵贍軍地一頃十二畝。

應徵粗租二石七斗四合零,房賃銀二兩四錢。《延慶州》。

額徵

實在本色、並各旗退出地、共七百四十八頃八十七畝零

共徵:本色糧二千五百六十七石八斗八升零。地稅銀四百四十九兩三錢零。

《胖衣》九釐銀二百九十九兩一錢一分零。實在折色地一十五頃九十九畝。每畝徵銀二分

共徵:銀三十一兩九錢八分。

實在永寧衛協濟學糧銀一百一十七兩四錢八分零。

以上共地七百六十四頃八十六畝零。

《連學糧》:共徵銀八百九十七兩八錢七分零。糧二千五百六十七石八斗八升八合零。實徵上、中、下人丁七千四百一十八丁。

共徵:銀二千六百七十六兩八錢九分零,加閏月銀二百五十七兩三錢八分零。

二項,共銀二千九百三十四兩二錢八分零。以上「地丁、學糧」 等項應徵。

本色糧二千五百六十七石八斗八升零,共徵地稅九釐。《學糧折色人丁連閏》共銀三千八百三十二兩一錢六分一釐零。

起運

各部寺無

戶部正賦銀四百九十九兩五錢二分零,《舊編》存留款項,奉文節年裁官、裁減等項,連閏總歸戶部銀一千七百七十六兩七錢六分零。奉裁、續裁、補裁、俸工、走遞盤費等銀,共二百五十七兩四錢四分零。

以上共該起運銀二千五百三十三兩七錢二分零。

歸併永寧衛靖安堡、周四溝堡、四海冶堡額徵。

實徵本色地四百九十三頃九十二畝三分零,共徵糧一千七十石一升零。

《地稅》銀一百四兩一錢四分零。

實徵折色地八頃五十九畝六分

徵銀六兩四錢四分零

實徵贍軍地一頃一十四畝。

共徵:「粗租」 一十石四斗。

以上共地五百三頃六十五畝九分零。

共徵:銀一百一十兩五錢九分零。

共徵:「粗租」 等糧一千八十一石四斗一升九合零。

「實在行差人丁」 一千三百二十三丁。

共徵:銀四百五十五兩六錢三分。

以上「地丁」 二項應徵。

本色粗租等糧一千八十一石四斗一升零。折色地丁銀五百六十六兩二錢二分零。起運

戶部正賦丁稅等項,共九十五兩六分零。《舊編》存留款項,奉文節年裁官裁減等項,總歸戶部,銀二百三十兩四錢六分零。

在俸薪工食等項內除完。

實徵支剩銀一兩七錢四分一釐零。

奉文停辦「《楊木長》柴銀四十兩。」

歷年奉裁、續裁、補裁俸工盤費等項,銀共三百十一兩九錢三分零。

以上共該起運銀四百四十八兩七錢四分零,本州並歸併永寧等衛堡。

共該起運銀二千八百五十六兩四錢七分零,存留。

本州支銷存留俸工,並歸併永寧衛協濟學糧。

及新設役食等銀一千五百五十六兩七分零。《保安州》

額徵

實徵本色共地一千一百四十一頃六十五畝九分零。

共徵:糧二千七百六十五石四升五合零,共徵《地稅》銀四百四十五兩三錢零。

共徵:《胖衣》九釐銀二百七十四兩五錢四分零。實徵餘地一百六十五頃七畝零。

共徵:銀一百九十二兩七錢九分零。

實徵稻糧地三十三頃二十畝零

共徵:銀九十八兩六錢六分零。

實徵賞功地六頃四十七畝三分九釐零,共徵銀五十兩二錢三分零。

裁去「保安州舊城守備歸併。」

實徵本色地五十三頃六十四畝三分零,共徵糧一百五十七石五斗六升八合零,共徵地稅銀一兩二錢九分零。

實徵軍地四十三頃八十四畝六分零

共徵:糧一百九十七石五斗八升零。

共徵:銀二兩四錢二分零。

實徵折色地一百二十四頃九十畝六分零,共徵銀二百九十九兩八錢三分零。

收康熙十七年香河縣「退回賞功稻糧學田什司大糧」 共地二十五頃五十四畝九分零,共徵銀二十六兩九錢七分零。

共徵:糧一十四石九斗零。

收康熙十八年《奉文》「保安衛美峪所歸併保安州本色常免軍地」 一千三十一頃八十六畝五分零。

共徵:本色糧二千二十一石九斗零。

又徵軍租米豆二十二石,粗租雜糧二十八石一斗。

軍租銀二兩五錢

共徵:地稅銀一百七十七兩四錢九分零。又折色中地二十五頃五十四畝四分零,共徵折色銀七十兩七錢七分零。

《新收》康熙十九年,奉文昌平州退回撥補地六十頃八十一畝九分零。

共徵:銀一百一兩四錢三分零。

《新收》康熙二十三年,密雲縣退回本州地六頃六十一畝六分零。

新收康熙二十三年密雲縣退回美峪所地三十四頃二十畝二分八釐零。

共徵:銀四十一兩四錢一分零。

又收密雲縣退回地六頃六十一畝,共徵銀八兩一分零。

《新收》康熙十八年開墾,照例於康熙二十四年起科下地七十畝。

共徵糧七斗

新收康熙三十二年分民人王家詔等首報成熟,照例當年起科,共地一十九頃七十畝五分,共徵糧七斗三升零。

共徵:銀二十六兩七錢二分零。

又,奉文「增徵銀一錢七分零。」

新收康熙三十三年民人孫官首報成熟,照例當年起科美峪所本色下地二十畝。

共徵糧二斗

以上共地二千七百七十五頃六十五畝五分零。

共徵本色糧五千一百五十八石六斗四升零。又徵軍租米豆二十二石。

粗租雜糧二千八石一斗。

共徵:銀一千八百二十二兩五錢七分零。實徵人丁五千九十九丁。

共徵:銀二千七百六十一兩七錢零。

遇閏加徵閏月銀一百七十七兩一錢二分零。又康熙四十一年奉文新增閏月銀一兩五分。《美峪所》

實徵「人丁」 三百四十五丁。

共徵:銀五十二兩一錢。

康熙十八年,奉文保安衛、美峪所歸併保安州,實徵人丁七十八丁,共徵銀一十兩三錢。通共人丁五千五百二十二丁。

共徵:銀二千八百二十四兩一錢零。

又加徵閏月銀一百七十八兩一錢八分零。以上「地丁」 二項應徵。

本色軍租米豆、雜糧、五千二百八石七斗四升零

《地丁》連閏銀四千八百二十四兩八錢六分零。起運

各部寺無

戶部正賦銀一千八百四十四兩七錢三分零。《舊編》存留款項節年裁官、裁減等項,總歸戶部。連閏銀一千四百二十二兩一錢五分零。奉裁、續裁、補、裁俸、工遞、馬盤費等項銀,共二百三十兩三錢二分零。

以上五賦裁減,共該起運銀三千四百九十七兩二錢三分零。

存留

本地支銷銀一千七百八兩六錢三分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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