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第0458卷

方輿彙編 職方典 第四百五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四百五十八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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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四百五十八卷目錄

 南陽府部彙考十二

  南陽府驛遞考

職方典第四百五十八卷

南陽府部彙考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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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府驛遞考        府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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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府

南陽縣 驛遞三所,鋪舍一十一處。

各州縣

鎮平縣 鋪舍五處

唐縣 鋪舍九處

泌陽縣 鋪舍一十二處:

桐柏縣 鋪舍六處

鄧州 鋪舍十處

新野縣 驛遞一所,鋪舍八處。

內鄉縣 驛遞一所,鋪舍八處。

浙川縣 鋪舍二處

裕州 驛遞一所,鋪舍六處。

舞陽縣 鋪舍八處

葉縣 驛遞二所,鋪舍九處。

本府合屬驛站並協濟及支發款項,共原額銀五萬五百八兩六錢一分二毫一絲八忽八微。除荒實徵銀九千七百二十一兩三錢一分三毫,內除裁里夫工食徑解司庫銀七十八兩一分一釐三毫一絲,又除奉裁走遞青雇夫工食徑解司庫銀四十兩三錢六分八釐六毫,又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五千四百八十八兩五錢四分七釐七毫。又除撥協、改解司庫銀四百六十一兩九錢四分九釐九絲,實在銀三千六百五十二兩四錢三分三釐六毫。又收協濟、兌解、留用、解司正項銀一萬九千六百八十兩三錢四分六釐五毫。又收撥協、改解、留用、解司正項銀四千八百九十九兩七錢八分九釐五毫。三項共銀二萬八千二百三十二兩五錢六分九釐六毫。

一、「裁減扣解款項。」

走遞夫一十一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一百九十八兩。

館夫二十八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五百四兩。

驛夫三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五十四兩。修理號房銀七十八兩七錢五分。

見在驛塘共馬五百五十六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二十一兩六錢。

見在驛塘、扛、轎等夫共八百七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一千四百五十二兩六錢。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裁減銀四千二百八十八兩九錢五分。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五百四十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九千七百五十六兩。

驛馬夫二百六十一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四千二百二十八兩二錢。

塘馬一十四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二百五十二兩。

塘馬夫一十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二百二十六兩八錢。

扛轎夫四百二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千八百八十五兩。

遞送公文馬夫一十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二百二十六兩八錢。

探馬夫二十八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四百五十三兩六錢。

《馬牌子》一十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二百二十六兩八錢。

走遞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十七兩二錢。

館夫四十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百八十兩四錢。

驛卒三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四十八兩六錢。

《獸醫》七名,每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五十兩四錢。

修理號房銀七十八兩七錢五分。

藥材銀一百二十四兩九錢八分二釐。

鞍屜銀二百六十八兩八錢九分。

煮料柴值銀一百九十四兩六錢八分。

槽鐁鍋油銀九十四兩五錢,支應廩糧銀五百二十五兩一錢七分六釐,買補倒馬銀一千六百四十四兩八錢。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二萬六千五十九兩五錢七分八釐。通共歲支解銀三萬三百四十八兩五錢二分八釐。除支解盡實徵並留用正項外,不敷銀二千一百一十五兩九錢五分八釐四毫,受開封府撥協。

南陽縣驛遞

宛城驛 南距林水六十里,北距博望六十里。舊在東關館驛街,今廢。改置縣治,西併宛城所,俱知縣兼管。

「本縣及收併南召縣驛站並協濟及支發三驛跟官夫役」 款項,共原額銀三千八百三十四兩六錢三分九釐五毫。除荒實徵銀六百九十六兩六錢八分六釐一毫。內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九兩二錢六分九釐三毫,實在銀六百八十七兩四錢一分六釐八毫。又收協濟兌解、留用解司正項銀三千四百一十一兩三錢八分三釐二毫二項共銀四千九十八兩八錢。

一、「裁減扣解款項。」

館夫四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七十二兩。

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見在驛塘、扛轎等夫共一百一十一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一百九十九兩八錢。見在驛塘共馬七十四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二百六十六兩四錢。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裁減銀五百四十九兩四錢五分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七十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一千二百九十六兩。

驛馬夫三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五百六十七兩。

塘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

塘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扛轎夫六十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百七十二兩。

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十四兩八錢。

探馬夫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十六兩八錢。

《馬牌子》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館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十七兩二錢。

獸醫一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七兩二錢。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藥材銀一十七兩八錢

鞍屜銀二十七兩

煮料柴,值銀二十七兩。

槽鐁鍋油銀一十三兩五錢,支應廩糧銀七十五兩四錢。

買補倒馬銀二百四十兩。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用銀三千五百四十九兩三錢五分,通共歲支解銀四千九十八兩八錢。

博望驛 南距宛城六十里,北距裕州六十里。設驛丞一員。併博望所在「古博望城。」

本縣新收南召縣額派博望所站原額銀六十七兩九錢一分六釐五毫,除荒實徵銀四兩五錢四分四釐六毫。又收「協濟、兌解、留用南陽縣解司」 正項銀四千一百四十一兩五錢五釐四毫。

二項共銀四千一百四十六兩五分。

一、「裁減扣解款項。」

館夫四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七十二兩。

驛卒一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一十八兩;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見在驛塘共馬七十五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二百七十兩。

見在驛塘、扛轎等夫共一百一十二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二百一兩六錢。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裁減銀五百七十二兩八錢五分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七十三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一千三百一十四兩。

驛馬夫三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五百六十七兩。

塘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

塘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扛轎夫六十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百七十二兩。

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探馬夫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十四兩八錢。

《馬牌子》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館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十七兩二錢。

驛卒一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十六兩二錢。

獸醫一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七兩二錢。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鞍屜銀二十七兩

煮料柴,值銀二十七兩。

槽鐁鍋油銀一十三兩五錢,支用廩糧銀七十五兩。

買補倒馬銀二百三十兩。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三千五百七十三兩二錢,通共歲支解四千一百四十六兩五分。

林水驛 南距新野六十里,北距宛城六十里。設驛丞一員。併林水所在瓦店。

本縣原額銀二百九十五兩八錢六分,除荒實徵銀五十五兩六錢七分二釐九毫。又協濟兌解、留用南陽縣解司正項銀四千八十兩三錢七分七釐一毫。二項共銀四千一百四十四兩五分。

一、「裁減扣解款項。」

館夫四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七十二兩。

驛卒一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一十八兩。

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見在驛塘共馬七十五匹。每匹日減草銀一分,歲減銀二百七十兩。

見在驛塘、扛轎等夫共一百一十二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二百一兩六錢。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共裁減銀五百七十二兩八錢五分。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七十三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一千三百一十四兩。

驛馬夫三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五百六十七兩。

塘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

塘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扛轎夫六十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百七十二兩。

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探馬夫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十四兩八錢。

《馬牌子》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館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十七兩二錢。

驛卒一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十六兩二錢。

獸醫一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七兩二錢。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藥材銀一十七兩八錢五分。

鞍屜銀二十七兩

煮料柴,值銀二十七兩。

槽鐁鍋油銀一十三兩五錢,支應廩糧銀七十三兩。

買補倒馬銀二百三十兩。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三千五百七十一兩二錢,通共歲支解銀四千一百四十四

兩五分

鋪舍

總鋪 縣治東南

南十里鋪 ,北十里鋪 ,夏晌鋪 ,梅林鋪,靈龜鋪 ,東雙橋鋪 ,西王村鋪 ,西南安眾鋪 ,南召硃砂鋪 ,北四十里鋪。

鎮平縣驛遞

本縣驛站並協濟,共原額銀一千四百三十一兩五錢九分五釐五毫,除荒實徵銀七百四十七兩六錢五分二釐七毫。內除裁里夫工食徑解司庫銀二十兩八錢九分四釐三毫四絲,又除協濟改解司庫銀四百八十四兩四錢三分八釐,又除撥協改解司庫銀六十六兩九錢九分三毫六絲,實在銀一百七十五兩三錢三分。一、裁減扣解款項:

走遞夫一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一十八兩。

見在馬四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一十四兩四錢。

見在走遞夫並馬夫三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五兩四錢。

以上夫馬工料,歲共裁減銀三十七兩八錢。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四匹,每匹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七十二兩。

驛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走遞夫一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十六兩二錢。

鞍屜、柴值等項,銀一十六兩九錢三分。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一百三十七兩五錢三分,通共歲支解銀一百七十五兩三錢三分。

鋪舍

總鋪 縣大街北門內

四門鋪 ,「東柳泉鋪 ,西晁陂鋪 ,曲家屯鋪,唐縣驛遞。」

本縣驛站並協濟,共原額銀三千六百九十五兩八錢四分七釐,除荒實徵銀七百一十七兩四錢六分四釐五毫。內除裁里夫工食徑解司庫銀一十五兩五錢四分,又除奉裁走遞青雇夫工食徑解司庫銀四十兩三錢六分八釐六毫,又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五百三十九兩二錢五分五釐七毫,又除撥協改解司庫銀二十四兩二錢五分二毫,實在銀九十八兩五分。一裁減扣解款項:

走遞青夫一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一十八兩。

見在馬二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七兩二錢。

見在馬夫一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一兩八錢。

以上夫馬工料,歲共裁減銀二十七兩。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馬夫一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十六兩二錢。

鞍屜等銀一十八兩八錢五分。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七十一兩五分,通共歲支解銀九十八兩五分。

鋪舍

總鋪 在城內

東古城鋪 ,新安鋪 ,西十里鋪 ,趙塚鋪,銅寨鋪 ,福星鋪 ,西南長秋鋪 ,東南沙河鋪。

泌陽縣驛遞

本縣驛站並協濟,共原額銀三千六百二十六兩五錢七分六釐五毫,除荒實徵銀四百六十兩四錢九分二釐一毫。內除裁里夫工食徑解司庫銀一十一兩五錢五分二釐四毫,又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二百八十九兩五錢三分二毫,又除撥協改解司庫銀三十三兩二錢五分九釐五毫,實在銀一百二十六兩一錢五分。「一、裁減扣解款項」

走遞夫二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三十六兩。

見在馬二匹,每匹日裁草料銀一分,歲裁銀七兩二錢。

見在走遞夫並馬夫二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三兩六錢。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裁減銀四十六兩八。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

驛馬夫一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十六兩二錢。

走遞夫一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十六兩二錢。

鞍屜等項銀一十兩九錢五分。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七十九兩三錢五分。通共歲支解銀一百二十六兩一錢五分。

鋪舍

東石橋鋪 ,清水鋪 ,西程印鋪 ,靈稷鋪,北春水鋪 ,東南漫流鋪 ,羊門鋪 ,東北張橋鋪 ,竹林鋪 ,西南中館鋪 ,西北董家鋪,洪路鋪。

桐柏縣驛遞

本縣驛站並協濟,共原額銀九百七十八兩九錢一分六毫八絲八忽八微;除荒實徵銀一百四十四兩六錢三分五毫。內除裁里夫工食徑解司庫銀六兩三錢,又除協濟改解司庫銀八十三兩四錢六分三釐五毫,又除撥協改解司庫銀五兩九錢八分七釐,實在銀四十八兩八錢八分。

一、「裁減扣解款項。」

見在馬二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七兩二錢。

一存留支川款項

驛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柴值等項銀五兩六錢八分。

以上馬匹草料等項,歲共支用銀四十一兩六錢八分,通共歲支解銀四十八兩八錢八分。鋪舍

西十里鋪 ,淮井鋪 ,青陽鋪 ,東八里鋪,申家鋪 ,石門鋪。

鄧州驛站

本州驛站並協濟,共原額銀五千九百七十六兩二錢六分,除荒實徵銀一千五百二十五兩三分八毫;內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七百七十八兩八錢八分二毫,又除撥協改解司庫銀二百六十一兩五錢三分六毫,實在銀四百八十四兩六錢二分。

一、「裁減扣解款項。」

走遞夫五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九十兩。

見在馬六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二十一兩六錢。

見在走遞夫並馬夫六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一十兩八錢。

以上夫馬工料,歲裁減銀一百二十二兩四錢。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六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一百八兩。

驛馬夫三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四十八兩六錢。

走遞夫三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四十八兩六錢。

鞍屜等銀七兩二分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二百一十二兩二錢二分,通共歲支解銀三百三十四兩六錢二分。除支解外,餘銀一百五十兩協裕州鋪舍。

總鋪 州大門內

十里鋪 雙橋鋪 在湍河北。

白牛鋪 新店鋪 在趙河西。

穰東鋪 ,張村鋪 ,桑家莊鋪 ,曲河鋪,冠軍鋪。

新野縣驛遞

湍陽驛 北距林水六十里,南距柳園六十里。舊在城東南玉皇廟故址,今改置縣治西。《舊典史廨》併湍陽所,俱知縣管攝。

本縣驛站並協濟,共原額銀三千六百五十六兩九錢七分九釐五毫,除荒實徵銀一千三百三十兩五錢一分五釐九毫。內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一百九十二兩一錢一釐,實在銀一千一百三十八兩四錢一分四釐一毫,又收協濟、兌解、留用解司正項銀二千九百三兩六錢八釐四毫,又收協濟、改解、留用解司正項銀五百三十四兩九錢九分三釐五毫。三項共銀四千五百七十七兩一分六釐。

一、「裁減扣解款項。」

館夫四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七十二兩。

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見在驛塘共馬八十七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三百一十三兩二錢。

見在驛塘、扛、轎等夫共一百二十二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二百一十九兩六錢。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裁減銀六百一十六兩五分。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八十五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一千五百三十兩。

驛馬夫四十一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百六十四兩二錢。

塘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

塘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扛轎夫六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千五十三兩。

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探馬夫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十四兩八錢。

《馬牌子》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館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十七兩二錢。

獸醫一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七兩二錢。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藥材銀一十七兩八錢五分。

鞍屜銀二十七兩

煮料柴,值銀二十七兩。

槽鐁鍋油銀一十三兩五錢,支應廩糧銀七十四兩七錢六分六釐。

買補倒馬銀二百四十兩。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銀三千九百六十兩九錢六分六釐。

鋪舍

總鋪 縣治前

東栗河鋪 ,接官亭鋪 ,南「白河鋪 ,通南鋪,西桃湖莊鋪 ,北雙橋鋪 ,沙窩鋪。」

內鄉縣驛遞

本縣驛站並協濟,共原額銀四千六百一十五兩六錢三分八釐;除荒實徵銀六百四十四兩一錢一分七釐二毫。內除裁里夫工食徑解司庫銀七兩四錢五分,又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五百五十六兩二錢;又除撥協改解司庫銀一十四兩一錢六分七釐二毫,實在銀六十六兩三錢。

一、「裁減扣解款項。」

見在馬二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七兩二錢。

見在馬夫一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一兩八錢。

以上夫馬工料,歲共裁減銀九兩。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

驛馬夫一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十六兩二錢。

鞍屜、柴薪等項銀五兩一錢。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五十七兩三錢。

通共歲支解銀六十六兩三錢。

鋪舍

縣前鋪 縣治南

「南王村鋪 ,東灌漲鋪 ,西磨石嶺鋪 ,岝渠鋪 ,西北七峪鋪 ,西峽口鋪 ,半川鋪」 ,淅川縣驛遞。

本縣驛站並協濟,共原額銀二千五百八十二兩四錢六分九釐三毫三絲;除荒實徵銀二百七十二兩八錢九分五釐三毫。內除裁里夫工食徑解司庫銀三兩七錢二分,又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二百一十三兩七錢一分八釐八毫,又除撥協改解司庫銀一十六兩七錢五分六釐五毫,實在銀三十八兩七錢。

一、「裁減扣解款項。」

見在馬一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三兩六錢。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一匹,日支銀五分,歲支銀一十八兩,鞍屜並雇夫等項銀一十七兩一錢。

以上馬匹草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三十五兩一錢。

通共歲支解銀三十八兩七錢。

鋪舍

東岵山鋪 龍巢鋪

裕州驛遞

赭陽驛 南距博望六十里,北距保安六十里。昔在舊州治西廢,今改置州治,後併赭陽所俱知縣,兼管本州驛站並協濟。共原額銀三千九百一十二兩三錢三分三釐二毫,除荒實徵銀一百六十八兩二分三毫。內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一十八兩一錢九分八釐七毫,實在銀一百四十九兩八錢二分一釐六毫。又收協濟、兌解、留用解司正項銀七百九十三兩六錢八分六釐五毫;又收「撥協、改解、留用、解司正項銀」 二千六兩五錢八分一釐九毫。三項共銀三千九百五十兩九分。

一、「裁減扣解款項。」

館夫四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七十二兩。

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見在驛塘馬共七十四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二百六十六兩四錢。

見在驛塘、扛、轎等夫共一百一十一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一百九十九兩八錢。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裁減銀五百四十九兩四錢五分。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七十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一千二百九十六兩。

驛馬夫三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五百六十七兩。

塘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

塘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扛轎夫六十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百七十二兩。

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探馬夫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十四兩八錢。

《馬牌子》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館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十七兩二錢。

獸醫一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七兩二錢。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藥材銀一十七兩八錢五分。

鞍屜銀二十七兩

煮料柴,值銀二十七兩。

槽鐁鍋油銀一十三兩五錢,支應廩糧銀七十五兩八錢四分。

買補倒馬銀二百四十兩八錢。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三千五百五十兩六錢四分,通共歲支解銀四千一百兩九分。除支解盡實徵並留用正項外,不敷銀一百五十兩。

受鄧州撥協濟銀一百五十兩。

鋪舍

總鋪 在州治前

西南廓封鋪 ,趙河鋪 。東北「招撫岡鋪 ,扳倒井鋪 ,龍泉店鋪。」

舞陽縣驛遞

本縣驛站並協濟驛站,共原額銀一萬三百七十一兩三錢三分八釐,除荒實徵銀二千五百五十五兩三錢九分三釐八毫。內除裁里夫工食徑解司庫銀一十二兩五錢五分四釐五毫七絲,又除協濟改解司庫銀二千三百二十三兩四錢九分一釐五毫,又除撥協改解司庫銀三十九兩七釐七毫三絲,實在銀一百八十兩三錢四分。

一、「裁減扣解款項。」

走遞夫二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三十六兩。

見在馬四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一十四兩四錢。

見在走遞夫並馬夫三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

釐歲減銀五兩四錢

以上夫馬工料,共歲裁減銀五十五兩八錢。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四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七十二兩。

驛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走遞夫一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十六兩二錢。

鞍屜,銀三兩九錢四分。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一百二十四兩五錢四分。

鋪舍

總鋪 縣前

西「卸甲店鋪 ,西北撫寧鋪 ,淮堰鋪 ,南栗林鋪 ,接官亭鋪 ,尚店鋪 ,東新鋪。」

葉縣驛遞

滍水驛 南距保安六十里,北距襄城六十里。在縣治西北,併滍水所俱知縣兼管。

本縣驛站:共原額銀五千一百九十二兩八錢四分四釐五毫,除荒實徵銀三百七十八兩五錢五分四釐五毫;又收「協濟、兌解、留用解司正項銀」 二千六百五十八兩三分一毫,又收「撥協、改解、留用、解司正項銀」 九百三十九兩三錢二分四釐五毫。三項共銀三千九百七十五兩九錢九釐一毫。

一、「裁減扣解款項。」

館夫四名,每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七十二兩。

修理號房銀十一兩二錢五分。

見在驛塘共馬七十四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二百六十六兩四錢。

見在驛塘、扛、轎等夫共一百一十一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一百九十九兩八錢。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裁減銀五百四十九兩四錢五分。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七十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一千二百九十六兩。

驛馬夫三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五百六十七兩。

塘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

塘馬夫二名,每名日給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扛轎夫六十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百七十二兩。

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探馬夫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十四兩八錢。

《馬牌子》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館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十七兩二錢。

《獸醫》一名,每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七兩二錢。

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藥材銀一十七兩九錢三分二釐。

鞍屜銀二十七兩

煮料柴,值銀二十七兩。

槽鐁鍋油銀一十三兩五錢,支應廩糧銀七十五兩三錢。

買補倒馬銀二百三十兩。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三千五百三十九兩三錢八分二釐。

通共歲支解銀四千八十八兩八錢三分二釐。除支解盡實徵並留用正項外,不敷銀一百一十二兩九錢二分二釐九毫。

受封丘縣撥協銀一百一十二兩九錢二分二釐九毫。

保安驛 南距赭陽六十里,北距滍水六十里。舊屬舞陽,因覓葉氏代支,遂遷於葉,設驛丞一員,併保安所在《保安》。

本驛驛站,共原額銀二百六十九兩四錢,除荒實徵銀一十九兩六錢二分九釐一毫;又收協濟、兌解、留用解司正項銀一千六百八十三兩七錢五分五釐八毫,又收撥協、改解、留用、解司正項銀四百一十八兩八錢八分九釐六毫。三項共銀二千一百二十二兩二錢八分四釐五毫。

一、「裁減扣解款項。」

館夫四名,每名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七十二兩。

驛卒一名,日裁工食銀五分,歲裁銀一十八兩;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見在驛塘共馬七十四匹。每匹日減草料銀一分,歲減銀二百六十六兩四錢。

見在驛塘、扛轎等夫共一百一十二名,每名日減工食銀五釐,歲減銀二百一兩六錢。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裁減銀五百六十九兩二錢五分。

一存留支用款項

驛馬七十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一千二百九十六兩。

驛馬夫三十五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五百六十七兩。

塘馬二匹,每匹日支草料銀五分,歲支銀三十六兩。

塘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扛轎夫六十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百七十二兩。

遞送公文馬夫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探馬夫四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六十四兩八錢。

《馬牌子》二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三十二兩四錢。

館夫六名,每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九十七兩二錢。

驛卒一名,日支工食銀四分五釐,歲支銀一十六兩二錢。

獸醫一名,日支工食銀二分,歲支銀七兩二錢。修理號房銀一十一兩二錢五分。

藥材銀一十七兩八錢五分。

鞍屜銀二十七兩

煮料柴,值銀二十七兩。

槽鐁鍋油銀一十三兩五錢,支應廩糧銀七十五兩八錢七分。

買補倒馬銀二百三十兩。

以上夫馬工料等項,歲共支用銀三千五百五十六兩七分。通共歲支解銀四千一百二十五兩三錢二分。除支解盡實徵並留用正項外,不敷銀二千三兩三分五釐五毫。

受封丘縣撥協銀一千二百九十一兩八錢一分七釐二毫。

中牟縣撥協銀七百一十一兩二錢一分八釐三毫。

鋪舍

總鋪 在縣治南

「北問津鋪 ,湛河鋪 ,南牛老鋪 ,舊縣鋪,保安鋪 ,西寺莊鋪 ,寶豐、魯山界 ;東墳臺鋪 ,圪壋鋪 」 ,裕州、舞陽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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