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方輿彙編 第七百五十八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方輿彙編職方典
第七百五十八卷目錄
揚州府部彙考六
揚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
揚州府戶口考
職方典第七百五十八卷
揚州府部彙考六
編輯揚州府學校考〈書院社學附〉府縣志合載
編輯本府。〈江都縣附郭。〉
揚州府儒學 在府後儒林坊。明洪武中,知府周原福即舊規重建。正統間,知府韓宏建「更衣」 、「采芹」 二亭。天順八年,御史張黼、成化間,知府鄭岑先後修葺。嘉靖四年,燬於火,知府易瓚重建。八年,知府韓文鏡先後重修。
皇清康熙十九年,巡鹽御史中山郝浴捐修,有碑記。
知府崔華有《募修學宮,文》教授秦鉅倫、朱虹、訓導丁德明先後募修。
維揚書院 在府西門內。
安定書院 在府治東北「三元坊。」
甘泉書院 在府廣儲門外。
江都縣儒學 :宋以前無考。紹興間建州學,以縣學附焉。元亦止立府學。明洪武七年,始分設知縣宋啟建於縣北開明橋西駱駝嶺上。成化六年,知府鄭岑創講堂五楹。七年,巡按董韜建大成殿,知府周源創建明倫堂及「正心、誠意」 二齋。嘉靖十一年,知府吳桂芳復改講堂為尊經閣。
皇清康熙九年,教諭吳伯琮捐修。康熙十九年「巡鹽。」
御史中山郝浴「捐修。」 康熙二十二年,教諭許維梴、訓導汪和中重修「尊經閣」 、文峰閣。黌門外週以圍牆,東西設立圈門,為「玉帶巷。」
安石書院 在縣邵伯鎮。
五賢書院 在縣瓜洲城北。
社學 宋嘉泰二年,教授喬行簡建堂曰「養正」 ,設兩序:東曰「上達」 ,西曰「幼儀。」 明初,詔置社學,延師儒以教民間子弟之俊秀者。萬曆、崇禎間,兵備道熊尚文、鄭二陽先後修設。
皇清康熙元年、奉
旨置學,知府金鎮復議修學延儒焉。
外州縣
儀真縣儒學 :宋仁宗慶曆四年,始建學宮于軍城。長樂坊在城內西南隅,後遷城東門內。列十齋,皆南向。東曰安德、務德、《象德》《耀德》、「聳德」 ,西曰上德、觀德、建德、《成德》、「果德。」 後以果德為武學,上德為縣學。大成殿北有堂,曰「麗澤」 ,曰「議道」 ,有閣,曰「稽古。」 學東有鄉射堂。靖康兵火,一礎不存。紹興七年,郡守張好古請城南榷貨務廢屋二十楹復建。十八年,知州洪興祖重修。二十九年,郡博汪彥中上議於郡守董將,復還舊址。隆興二年,復燬於兵。乾道三年,知州張郯名講堂曰「由聖」 ,立四齋,曰率性、正心、誠身、「克己。」 堂後為直舍,舍後開軒,以「麗澤」 舊名扁之。紹熙三年,運判趙師𢍰、郡守趙預創門屋五楹,並三大門,立御碑亭於泮橋外,以大成殿額漫漶𢍰,乃易書。五年,知州韓梴甃講堂兩廡,繪《三禮》之制於壁,復葺舊射圃。開禧丙寅,金人犯真城,咸羅拜殿廡下,故學宇得獨存。嘉定五年,教授尤森建廳事。九年,郡守李道傳繪濂溪、明道、伊川、晦庵四先生像,建堂於講堂右。十年,知州事豐有俊創小學於東廡之東,郡博士陳京創五廒,以仁、義、禮、智、信為次,勒養士歲入之額於石,計歲所入,可贍四百人。十二年,教授楊焯繼之。自開禧兵火,祭器典籍之屬蕩然。至是,購書籍,治祭器,稍復其舊。十四年,運判兼知州事吳機捐郡帑三千緡,屬博士陳臨重修。於是增築內牆,重蓋大成殿,黼藻像貌,易外門新之,建《由禮》亭於門側,俾諸生出入官帶如大學然。咸淳五年,知州事呂師龍重修學舍,增廣生徒,置學田,益廩餼几榻之屬,靡不悉具。元泰定二年,知州張震新廟學,廣教養,鑄祭器以飾祀事。至正末,河南兵起,江淮騷亂,乃遷祭器,寄潤州學,遂為彼有。今祗遺樽爵數事,製極精工,咸有職官名氏,與今器不類。明洪武二年四月罷州學,改儀真縣學。二十七年知縣劉文剛重建大成殿,飾
先聖像,始建戟門並「文昌祠。」 創學倉於明倫堂西。
三十年,知縣康彥民重建兩廡神廚庫。永樂元年,知縣徐善重建兩齋:曰《時習》,曰《啟蒙》。宣德七
年,知縣李昇徙大成門。正統九年重建講堂、齋舍。明年復建尊經閣於講堂後。十三年,知縣孫禮重修講堂、齋廡。大成殿、櫺星門、泮池、石橋、明倫堂、射圃、觀德亭、倉庫、神廚、牲所、文昌、集賢諸祠,改「時習」 「啟蒙齋」 為「進德」 「育材。」 天順元年,知府王恕、同知蔡堅、劉蘭、知縣王士謙重修。成化十三年,教諭彭道蒔植松槐,森蔭堂廡。嘉靖元年,知縣李文瀚建會饌堂三間於明倫堂東。二年重修櫺星門及宮牆,諸圮敗者立「科第題名碑記。」 四年,巡按御史李東毀元妙觀,以其地界入學基。巡鹽御史張珩亦撤文昌祠,改祠名宦、鄉賢。六年,鹽法御史雷應龍毀諸淫祠像,知縣周寵以其銅造祭器。七年,鹽法御史李佶、朱廷立相繼捐帑贖重修學廟。工部分司主事戴鯨特倡議改建,遂請於漕撫都院唐龍,令知縣王皞督遷明倫堂於
文廟右建「尊經閣」 於廟後,規制愈宏。九年,易像為
木主。十一年,奉詔立「敬一箴亭」 並《五箴》註勒石。亭在尊經閣前,凡七碑。十二年,教諭王鑾、知縣艾夔請於督學御史聞人詮、發公羨,建講堂五楹,並教諭正衙於明倫堂後。十三年,縣丞楊廷獻奉制建啟聖祠於廟東。二十六年,知縣雷亨復改建明倫堂於廟後,遷儒學門於櫺星門之東。四十三年,知縣沈喬楠以諸生議請於撫按兩院、諸監司,共得公帑二千緡,及鄉宦、生員、諸國子生合捐貲若干。復遷廟及明倫堂、尊經閣於舊址,櫺星、戟門、廡舍悉從改築。更「進德齋」 為「居仁」 ,育材齋為「由義。」 儒學門內為省牲所,稍北為啟聖祠,次為敬一亭。又北為名宦祠,為鄉賢祠。改教諭衙於廟廡西,凡三重,南向。次為兩訓導,衙制如教諭,俱面南。隆慶元年,知縣申嘉瑞重甃泮池,於櫺星門外,改橋門。度泮西地百步餘為射圃。泮東地百步餘,建青雲樓四楹。前為堂三間,面鑿橫沼,方廣約十二丈。萬曆乙酉,遷學宮於資福寺,即大雄殿為大成殿,仍其前巨浸為泮池。樹櫺星門於泮池內。殿後建明倫堂,堂後建尊經閣。東偏南為教諭衙,稍北建啟聖祠,西偏南為訓導衙二,稍北建名宦、鄉賢祠各一。儒學門在櫺星門左,青雲樓又在儒學門左。東引淮水入泮,造石橋跨之。其門斗房宇,亦以僧舍相換。二十六年,知縣蘇守一重修,移廟向稍東,造柵欄,於屏牆外建東西二坊,曰「騰蛟」 ,曰「起鳳。」 學後培土山。四十年,知縣歐陽照修學宮,建文昌閣於巽方,扁曰「奎光。」 天啟三年,知縣牛翀元修儒學,改建坊名曰「金聲玉振。」
皇清順治九年春,揚州江防同知李淮、教諭左《國林》。
率諸生捐費重修。十年,兩淮運副朱懋文捐諸商公費,重修「明倫堂。」 知縣牟文龍以提學僉事張能鱗檄修學宮,葺「居仁」 、「由義」 二齋。康熙四年,知縣胡崇倫、訓導丁亮重建「居仁齋」 ,並葺明倫堂。五年,教諭舒文燦捐貲築宮垣二百餘丈,葺大成殿暨兩廡戟門,增教諭衙左輔屋三間,宮牆內外遍植桃李柳數百餘株。六年,教諭文燦建啟聖祠於敬一亭故址。是年冬十一月,巡鹽御史甯爾講捐俸一百兩,暨教諭舒文燦合捐俸重建東廡新櫺星門並儒學大門。二十三年,邑紳許松齡、監生吳愛同捐貲重建明倫堂五間,重修「居仁」 、「由義」 二齋。二十八年,重建大殿五間。三十二年,知縣馬章玉捐貲重修奎光樓三層。
學田 明隆慶元年,知縣申嘉瑞置城內小教場田地、城外濠水田,每年租銀四十四兩一錢九釐五毫二絲,徵於佃戶,貯縣庫,聽候督學支給生員公費。此後又有新置田四處,本學付佃收租:西門外五十畝;北門外十四畝,五里鋪三十畝;舊江口一百二畝。至今仍存。
泰興縣儒學 在縣治東,踰隆興橋,西臨小河,即舊城河也,始不可考。宋紹興間重建。元季火於兵。明洪武二年,呂令秉直建。永樂間王令政修。正統間,典史周略、教諭祝敬修建明倫堂及戟門、兩廡後主簿盧昱、柯彬、典史丁全、教諭陳經琢石甃橋。邑令林翹修櫺星門,隆令琦築兩垣。縣丞潘鎮、郡丞李紱相繼買地建學門及教諭、訓導宅於戟門之東。正德間,邑令鄭浙鼎新之。北徙大成殿,距櫺星門二十丈許。兩旁為祭器庫,翼以兩廡,前為戟門。戟門之東西為名宦、鄉賢二祠。祠前為碑亭,亭南為泮池,池有三橋:大成殿俊為明倫堂。堂左右二齋:東曰潛心,西曰養正堂,北為射圃,後為土山。明倫堂後為會饌堂,今廢。嘉靖八年,頒御製《敬一箴》。署教事泰州通判汪瑛建敬一亭於會饌堂後。九年,改大
成殿曰
先師廟:戟門曰「廟門。」 十三年,朱令箎建啟聖祠於
明倫堂東,建敬修所、敷教堂及號房三十楹於街南,指揮使張錦、太學生張鏞所讓地也。今所與房俱廢。改射圃亭曰觀德亭,今廢。隆慶元年,邑令許希孟移二碑亭於泮池南,拓泮池地,增櫺星門石柱二,曰《江漢秋陽》。撤敷教堂房,鑿大池為鶤化池,建浴沂亭。朱令南雍竟其工,亭今廢。池成,甃以石,署橋門曰「淮海。」 萬曆四年,劉令伯淵建二坊於學之兩旁,名曰「騰蛟」 、曰「起鳳。」 建二亭於池左右,為諸生憩息之所,今廢。高令桂、陳令繼疇相次重修,改「騰蛟」 、「起鳳」 坊曰「興賢」 、曰「育才」 ,典史張大紳董其事。十六年,段令尚繡改淮海橋門曰「天池」 、鶤化門。池南為屏。崇禎間,諸衿請引外河水東西開導,匯入鶤化池,造櫺星樓於櫺星門左,今廢。東、西柵門,立坊曰《禮門》,曰「義路。」 移教諭、訓導宅於尊經閣後。
皇清康熙十二年,御史季振宜倡諸紳士捐貲重修。
殿廡堂閣,丹雘維新。二十五年,教諭荊子邁於署後筆架山下濬池種蓮,名曰「紺寒池。」 築臺山上,多植梧柳,名曰「光霽臺」 ,與郎家潭書帶橋互相掩映。又題堂額曰「君子堂。」
書院 在縣城內東隅。明天啟間建,今廢。社學 五處一在城東朝陽橋西,一在城南文明橋南,一在城西濟川橋北,一在永豐鎮巡檢司西,並邑令朱箎建。一在口岸鎮慶元橋東,彭令祥建。
學田 明嘉靖十三年朱令箎建,置田六百五十畝,坐落王家港四隅,立石為記。田為江潮齧沒,萬曆間陳令繼疇丈量,僅存一百七十七畝九分二釐,後俱坍入於江。天啟、崇禎間,孟令名世、田令見龍相繼續置瑞像寺、余家廟、周光祖、邵榮、楊枝喬、諸匡、秦家港等田,共計四百八十五畝四分。內秦家港田八十三畝荒。
學租 、學田出辦折價銀一十九兩六錢八分六釐。
高郵州儒學 「在州治東九十步。宋至和二年,知軍事邵必始建武學以處多士。除教授一人、學錄一人。慶元二年,知軍事陳鞏重加修葺。開禧二年,郡守林伯成以舊制規模狹小,撤而廣之。元末兵燬。明洪武元年,知州黃克明重建儒學。十七年,同知彭蠡重修。天順三年,學正吳志尹、訓導王建募義官王文中輩,建」 講堂三楹於明倫堂後,今廢。天順四年,義民周全又大修。弘治九年,知州程憲於街南購民居,闢杏壇,通濯衣河。正德五年,同知沈賚重修明倫堂。隆慶二年,知州趙來亨命鄉省祭王體、耆民夏新「改明倫堂為五間,東西各建庫三間,進德齋八間,修業齋」 八間。隆慶六年,知州范惟恭廣杏壇地址。王體夏新移泮池於杏壇,尋復改入櫺星門內。池上建磚橋一座,名「躍龍橋」 ,今廢;亭一間,名「躍龍亭。」 崇禎間,復移於杏壇舊址。壇前門三楹,門左右建官舍各一區,移學前屏牆於濯衣河南岸。學左築青雲臺,建青雲樓。學右有忠孝祠,今廢。
先師廟:居學宮之中,為殿五間。嘉靖十三年,知州
徐誥重建。東西廡各十二間,知州范惟恭重立。舊有像,後改用「主。」 前為戟門五間,臨街為櫺星門三座。櫺星門左為學門,門之直北四十步為題名碑亭,亭折西為義路,又折北四十步為明倫堂。堂在殿後。堂東為東庫,即進德齋;西為西庫,即修業齋。堂後為御製敬一、箴亭三間,亭後為尊經閣五間。嘉靖三十一年,知州查秉直建,今廢。閣後有上阜,高丈餘,上有「仰止亭。」 郎中徐捷建,後改為啟聖祠。由明倫堂甬道折西為禮門。門折北十餘步為學正宅。宅有門,有廳,有寢室,有廂房,有書房。隆慶五年,學正施之蕃修葺。宅前兩旁為號舍十二間,今頹廢。又前為饌堂三間,饌廚一間,神廚三間,宰牲房一間。學倉一所,在饌堂前,今廢。宅西為射圃,圃內有「觀德亭」 三間,圃存亭廢。學門內路東為訓導宅二所,有門有廳,有寢室。學宮東有李公祠房三楹。崇禎間廢祠變價,因偪近學宮,改為儒學官署。
皇清順治十四年,知州吳之俊、學正詹尹吉重修殿。
上重置「石欄。」 康熙二十年,學正余恭、訓導鮑鴻請於州牧李倍茂、河廳聶文魁重修。
興化縣儒學 舊在南津里滄浪亭上。宋天聖間,知縣范仲淹建。元末燬於兵燹。明洪武三年,知縣徐士誠始改建文林里,面南城,背市河。嘉靖三十七年,知縣程鳴伊修葺。
先師殿:舊名「大成殿。」 東西廡在殿兩翼,舊各三間。
景泰三年,知縣崔時雍增為五間。泮池有橋,名曰「步蟾橋。」 橋前有屏,有坊,榜曰「泮宮。」 成化戊子,通判魏銘建。四周繞以柵欄,今用磚壁間之欄。東西有坊,曰「聖域」 ,曰「賢關」 ,內題曰「龍翔」 ,曰「鳳翥。」 儒學門在大殿東。明倫堂在大殿後。前有軒,堂內鐘鼓各一。魁字門在明倫堂中。李文定廷擢第一,易「金」 字。進德齋堂東翼。修業齋堂。西翼,義路門堂。東門,禮門堂。西門,敬一亭即後堂址。嘉靖九年知縣楊愷奉旨建。尊經閣在敬一亭後。嘉靖元年知縣曹輻建。文昌祠在學門內東,舊號房地。啟聖祠在訓導宅後。土地祠在進德齋南隅。名宦祠舊在觀德亭前,今移戟門左翼東。鄉賢祠舊在啟聖祠後,今移戟門右翼西。射圃在禮門外。洪武二十五年,詔闢射圃,賜諸生弓矢,並立演武廳,後廢。明末重闢,今復廢。省祭所在射圃旁。教諭宅在敬一亭西。宅門在明倫堂後。觀德堂即演武廳,今為朋樂堂,屬教諭宅內。訓導宅初在舊鄉賢祠西,後移啟聖祠前。舊號房地,今俱廢。文昌閣明萬曆十九年,知縣歐陽東鳳於學宮東南附城為臺,建閣其上,高出城表。《相》者云:「龍首昂,文運昌。」 今廢基尚存。
皇清康熙十一年,知縣程起鵬重修大殿、兩廡二十。
三年,復加修葺,煥然一新。
社學 明正統四年,詔「郡縣每里立社學二所。」 興化七十二里,共一百四十四所。舊《志》止存其四,一在廣福寺西,一在廢稅課局,一在永興倉東,一在北門外。今漸次俱廢。
學田 計田八百四十九畝,在縣東戴窯莊。每歲租草千束,銀十六兩。
學租 。學租本遠年寺觀及城近壕隙地,居民所佃住者。明萬曆三年,知縣李安仁查申督學御史李,陞租送學,每歲徵租銀七十三兩六錢六分,為貧士婚喪油炭公用之費。至十四年,督學御史房乃命立石,以示久遠。嗣後知縣歐陽東鳳親率申明亭老人估勘等則,為地共五千三百八十五丈有零,折田八百九十七畝五分一釐二毫,每畝歲納租銀九分,計徵租銀八十兩七錢七分六釐,申呈督學御史柯永為定例。今彙解學道支銷報部,無有贍給貧士者矣。「水租 」 ,居民佃占水面者別有租,歲徵銀十三兩,額給貢生路費銀六兩,餘則每年元宵用以採買大成殿及兩廡啟聖諸祠、明倫堂並兩衙齋燈燭。
寶應縣儒學 在縣署南,廣惠橋之西。宋嘉定間,知縣賈涉建。元末兵燬。明洪武三年,知縣王驥、訓導朱撝循復故址。六年,知縣李恢、訓導於會修。二十八年,教諭李順增拓基地。永樂十四年,教諭顧凱重葺。正統七年,知縣朱瑗更建。後知縣龍準、曾瓚、韓立、黃敖、徐祺相繼增建。嘉靖十八年,知縣宋佐修。三十六年燬於倭。三十七年,通判姜壽、知縣蔣遵正修葺。四十一年知縣李瓚增建。四十二年,知縣陳可大重修。大成殿三間,東西兩廡各十間,祭器庫一間,神廚一間,戟門三間,泮池並橋、櫺星門三間,啟聖祠三間,文昌祠、名宦祠、鄉賢祠、射圃廳各三間,明倫堂三間,「博文」 、約禮齋各三間,敬一亭三間,科第名碑亭一間,號房十間。萬曆時,教諭孔承先廣學前街,改儒學門為三間。又因署縣事,於宅後建尊經閣。後知縣韓介、耿隨龍相繼增修,益恢廓之。移泮池於戟門外,周三百步。韓介請於巡按御史,改小南門曰「迎秀」 ,盡買學前地為衢達迎秀門。
皇清順治十四年,邑人朱爾遠、胡克濟等,督工重修。
社學 二:一在府館西街南,舊在委巷內,明嘉靖三年,巡按御史李柬憎其僻隘,命知縣劉恩以民人仲還地易之,重建,今圮。一在通濟橋南街東。五年,知縣聞人詮即廢稅課局名之,今廢。學田 在八,淺者三百畝,明萬曆三年,知縣李淶置。在磨旗墩者。
皇清康熙二十五年,知縣徐翴置。
學河 自躍龍關引運河之水,堰而為渠,入城注愛蓮池。又自愛蓮池穿渠,經櫺星門東入市河。明嘉靖四十三年,知縣李瓚開,後知縣韓介、耿隨龍相繼疏濬,別濬一河,從廣惠橋折而西,環繞城中,曰「玉帶河。」
泰州儒學 在州治南。唐置吳州,始建學,至元燬於兵。明洪武初,知州張遇林即故址建。如皋縣儒學 舊在縣治東北,南唐保大十年建,即今中禪寺地。宋紹興初,遷於縣西南。元末兵燬。明洪武三年,知縣謝得珉創建。十一年知縣劉若衡增修。十五年知縣周鼎改建。正統七
年知縣賈立增建。成化七年知縣蔡彝、教諭周鼎,十四年知縣向翀,嘉靖四年知縣梁喬升繼修。十九年巡鹽御史吳悌、焦璉、知縣黎堯勳移建今地。二十一年巡鹽御史胡植,二十九年知縣陳雍修。三十二年巡鹽御史黃國用次第增修。三十八年知縣童蒙吉重修。萬曆二年七月,風潮毀塌。四年知縣鄭人逵修,始築宮牆,易土以磚。九年,巡鹽御史任養心修。十年,署篆江都教諭馬晨修。二十三年,知縣陳煥修。二十八年,知縣張星修。三十年,教諭黃夢麒移建泮池石樑二座。三十八年,巡鹽御史蔣以化檄建「尊經閣」 五間。四十三年,知縣李廷材修櫺星門兩廡、西齋。四十五年,知縣熊奮渭修明倫堂兩廡。天啟三年,知縣李衷純增修。
皇清順治十四年,知縣崔鳳賓修。康熙十年貢生蘇
世威募築四圍宮牆,易地為磚。知縣趙弘化修「東、西兩牌坊。」
文正書院 在如皋縣東水關內。
學田 、學道項下田共四處:一縣西夏家園田二頃三十畝,原係佃戶張勤承種,每年納租銀五兩零六分,係嘉靖三十九年知縣童蒙吉置,後崇禎十年間係佃戶張國等承種,詳允加增銀二兩四錢四分,共七兩五錢。一縣南官莊田一頃一畝六分六毫,原係佃戶孫煜等承種,每年納租銀四兩,後於崇禎十年間係佃戶孫文昌等承種,詳允加增一兩九錢一分,共銀五兩九錢一分。一、縣北八里莊田八十畝,天順八年教諭周鼎置,原係佃戶曹忠承種,每年納租銀一兩八錢。後於崇禎十年間,詳允加增銀九錢,共銀二兩七錢。一、縣南天生港田四十一畝九分,因江潮坍沒,續遷久安小圩,係佃戶楊文秀承種,每年納租銀一兩二錢五分。後於崇禎十年間,詳允加增銀七錢五分,共銀二兩。以上舊額共四百五十三畝五分六毫,原共租銀十二兩一錢一分。崇禎十年,詳允加增租銀六兩,共一十八兩一錢一分。係佃戶張國等承種納租。
皇清康熙三年,又續奉《詳允》開墾學田一百二十九。
畝佃戶楊聯春承種,每年上納租銀五兩八錢五釐,總共二十三兩九錢一分五釐,額解學道衙門交納,於康熙二十年五月奉請。
旨「酌量」等事。奉裁一半充餉。解赴藩司交納一半。仍
解「督學道」 ,康熙二十二年奉。
旨依復全解。學道衙門、本學田共一十一處、一《儒學》
「前仇諍信地一十二畝六分有奇,該租銀四兩九錢。嘉靖三十九年,知縣童蒙吉置地在學前,今改為射圃。一縣北十三里許家莊西,官田五十畝,該租銀二兩。一縣南六十里天生港西,薛琴田十二畝四分一釐一毫,該租銀六錢萬曆十三年置。一縣北三十里楊蠻河北,陳林田二十一畝有奇,該租銀一兩六錢。」 萬曆十四年置一,縣北二十里張家莊,石成瑜田六十六畝,內草場四十三畝,熟田二十三畝,該租銀三兩三錢。萬曆四十一年置,《今史》六配承佃。一,縣東一百一十里馬家塘,孔家莊,管日坤田七十三畝八分,該租銀三兩三錢。萬曆四十二年置。一,縣東一百里豐利場,桑昂田一十七畝八分,該租銀一兩二錢。萬曆三十九年送學,四十五年承佃。一縣西丁孝子塋外田七畝,該租銀三兩。生員丁確送供香火。一縣東白蒲鎮河南官田二十四畝,該租銀八錢。一、湯家灣田一區,一、楊家河田一區,此二區不知何人置入,向係兩齋訓導收租,今俱不可考。
通州儒學 在州治東,中為
先師廟翼以兩廡,前為戟門,門之左為「名宦祠」 右
為「鄉腎祠。」 前為泮池,跨以石橋。又前為櫺星門。門之左為學門,冠以魁星閣。閣內北行數十武,為魁星垣。其東向而入者曰「禮門。」 由禮門而進,中為明倫堂,當廟之北。堂之東為齋者二:曰「進德」 、曰「修業。」 後改為號舍。堂之西有齋,曰「興賢。」 齋之南為祭器庫;堂後為敬一亭;亭後為尊經閣;閣後有隙地為射圃。閣之東為啟聖祠,祠前為宰牲所,當西廡之後。而南又為志道堂,東西各列號舍,凡五十間,前為儀門。學正宅一、訓導宅三,並在明倫堂西。宋太平興國五年,知州曾環始建學於城東一里許。乾興元年,知州王隨移學於東門內,建立大成殿、講堂、稽古閣。大觀四年,知州朱彥植牆門,建射亭,改「壯武營射堞。」 未幾,燬於兵。紹興二年,知州康淵置齋舍。二十三年,判官方雲翼署州事,復創學於治東舊址。淳熙七年,知州楊布廓堂廡,增贍學糧。至淳祐壬寅,又燬於兵。咸淳元年,知州馮弼、教授黃焱重。
建齋廡牆垣。八年,郡人兵部侍郎印應雷重建學齋。元至正元年,大將軍張弘綱、監郡卜顏不花、郡守郭公、教授羅汶成重建大成殿,前教授鮑義叔置學田。至褚孝錫復增之。明洪武二年,知州熊春重修學。正統九年,知州劉復、郡人僉事陳敏、千戶陳瑄等,修大成殿、明倫堂三齋,建兩廡、戟門、櫺星門、觀德亭。十二年,知州孫徽重修殿堂,增築齋地。天順六年知州崔富加修。成化六年,知州郭定重建明倫堂、祭器庫。知州鄭重相繼重修,置號舍三十間。弘治間,知州傅錦修殿廡,易櫺星門,以石構堂後軒門及泮宮橋,又建學門三間。十五年,知州𥟖臣闢射圃。正德九年,知州蔣孔揚重建戟門、神廚鼎及名宦、鄉賢二祠。嘉靖二年,知州張承恩重修「明倫堂。」 四年,知州曹曙重建「三齋。」 九年,巡鹽御史朱廷立命知州鍾汪建「尊經閣」 、「敬一亭,兼增號舍。」 十六年,州同知舒纓「修正樂器、樂舞。」 二十一年,巡鹽御史胡植命知州李充拙建「志道堂」 ,號舍五十間。三十二年,巡鹽御史黃國用命知州游天廷重建「尊經閣。」 隆慶元年,知州鄭舜臣重修學。萬曆四年,知州林雲程重修尊經閣。十年,知州鄺祖禹修學。十一年,學正葉遴重修樂器。二十七年知州王之城,三十五年教授褚用章,四十三年知州張獻圖。天啟三年知州周長應相繼修學。七年,訓導楊文楨建鱣堂,葺齋舍,修泮宮及「龍翔」 、「鳳翥」 二坊。崇禎三年知州董發帷、學正張爾侯捐俸修祭器《雅樂》。十一年,知州方大猷、學正劉永慶、郡人張元芳重修殿宇牆垣,改魁星閣治文津橋。
皇清順治二年,知州唐虞泰修學。十三年,提學僉事。
張能鱗、知州彭士聖、訓導張超載重修。康熙二年,知州畢際有修泮宮坊。九年,知州王廷機、學正趙我後重修兩廡,改文津橋於東西兩岸。十年,我後捐俸重建「敬一、箴亭」 ,修正殿、射圃。十年,總鎮諾邁、知州王宜亨捐修櫺星門、泮池、黌池。書院 四:一在察院東,同知舒纓建;一在東門外,判官史立模建;一在狼山,知州林雲程建,今皆廢。一在石港,御史陳其學建。
社學 九七在城之各坊;二在海門廢治。
揚州府戶口考 通志府志合載
編輯府屬總
原額人丁三十七萬五千一百二十二丁,於順治三年、十二年逃亡故絕人丁九千三百二十丁,於順治十二年、十四年審增人丁二萬一百六十七丁。
順治十四年,實在人丁三十八萬五千九百六十九丁。
康熙元年審增實在人丁三十九萬七千九百一十三丁六分一釐五絲。
康熙六年,實在人丁三十九萬七千九百一十三丁六分一釐五絲。除海門縣奉蠲逃亡人丁五千一丁,又原優免人丁二百四十八丁,康熙十一年審,增併海門縣,裁改海門鄉歸併通州,實在人丁三十九萬七千六百六十三丁六分一釐五絲。
康熙十六年審,增實在人丁四十萬九千一百八十三丁六分一釐五絲。
康熙二十二年審,增實在人丁四十一萬五千一百七十一丁九分一釐五絲,內除優免本身一丁三千八百二丁,實在當差並不免餘丁共四十一萬一千三百六十九丁九分一釐五絲,額外歸併省外衛所原額軍丁三千七百四十二丁五分,又清出空閒官舍餘丁一千五百三十三丁,內除裁汰城操、備倭、樓鋪門軍並領種贍運、領駕漕船軍丁二千五百八十九丁。原無編派丁銀外,於康熙二十年審,增通州歸併通州所軍丁五丁。
康熙二十二年,實在軍丁二千六百九十一丁五分。
以上實在當差人丁及歸併省外衛所軍丁共四十一萬四千六十一丁四分一釐五絲。《江都縣》
原額五萬四千一百三十六戶,共人丁六萬三千五百三十三丁。
於康熙十五年分,審增人丁二千六百四丁。
又於康熙二十年分,審增人丁二千三百六十五丁。
康熙二十二年分,實在人丁六萬八千五百二丁。
儀真縣
原額二千九百一十六戶,共九則,人丁共一萬一千八百九十二丁。
順治十二年八月內,詳奉開除故絕人丁三百三十四丁,實在人丁一萬一千三百二十九丁。又審增人丁一百五十一丁。
順治十四年審,增人丁一千三百三十四丁。康熙元年審,增人丁五百七十三丁。
續於康熙十一年審,增人丁二千七百九十二丁;十五年審,增人丁二千一百五十三丁;二十年審,增人丁九百一丁。連前實在併審增及餘不免人丁,共一萬八千三百八十一丁。
泰興縣
原額四萬一千五百八十一戶,共人丁四萬六千二百五十四丁。
於康熙元年審增「人丁」 五百四丁。
又於康熙十五年審增人丁五百一十四丁,今共實在人丁四萬七千二百七十二丁,實在當差人丁四萬六千八百八十七丁,優免解部充餉在內。
高郵州
原額三萬二千五百五十戶,共原額《人丁》實在二萬七千六百五十二丁。
順治十四年,審增「人丁」 二千五百丁。
康熙元年,審增人丁一千五百九十五丁,共人丁三萬一千一百三十六丁。
康熙十年因屢年水患、民多逃亡。總漕具題、奉
旨「查減審除人丁」共一萬三百三十二丁。《存實在人》。
丁二萬八百四丁
康熙二十年,審定「人丁」 三萬二千一百三十一丁九分一釐,優、免解部充餉在內。
興化縣
原額一萬一千六百三十七戶,共人丁三萬九百六十一丁。
順治十四年,審增人丁二千三十七丁,通共計三萬二千九百九十八丁。
康熙六年,河堤歲決,人民轉徙。十五年,水漫半城,漂溺者眾,疾疫流行,死者無算。十六年,審過逃流四千四百六丁,亡故八千八百六十六丁,止存「實在一萬九千七百二十六丁,優免解部充餉」 在內。
寶應縣
原額五千七百七十戶,共人丁二萬六千三百一十五丁,實在當差人丁二萬五千九百五十六丁。又因連年水災,江蘇巡撫慕為編審,為經國之要等事,開除逃亡丁一千四百五十丁,止存實在二萬四千五百六丁,優免解部充餉在內。
泰州
原額六萬四千三百三戶,共人丁六萬三千八百四十五丁,河泊所人丁三千二百一十丁,實在人丁三千一百八十六丁。
於順治十四年《民里》審增人丁三百五十丁。又於康熙元年審增人丁一千六百一十丁。《二》共增丁一千九百六十丁。本州並河泊所審增人丁及不免人丁,通共六萬八千九百九十一丁。
康熙十一年分,屢因水災之後,奉文查報人丁一萬五千八百五十七丁,故絕人丁一萬五千九百九十六丁。通共逃流故絕人丁三萬一千八百五十三丁。
康熙二十年編審,民里實共見在人丁六萬八千六百一十二丁。河泊所實共見在人丁三千二百七十丁。以上二共實見在人丁七萬一千八百八十二丁。優免解部充餉在內。
如皋縣
原額一萬九百六十六戶,共人丁二萬七千七百九十四丁。
順治七年,審增六千二百六十八丁。
順治十二年,審增四千一百六十五丁。
康熙元年審:增三千五百六十七丁。
康熙十一年審,增一千三百五十七丁。
康熙十五年審增三千七百一十九丁。
康熙二十年審增八百九丁,實共見在人丁四萬七千六百七十九丁,優免解部充餉。在內通州、
原額一萬九千七百八十六戶,共人丁四萬九。
千六百八十三丁
順治十四年審,增人丁一萬三百六十三丁。康熙元年審,增人丁一千二十四丁。內優免人丁六百三十八丁。續奉《文吏承》不免鄉紳舉、貢、生員止免本身一丁,共免人丁三百二十六丁,餘不免人丁三百一十二丁。
康熙十一年審增「人丁」 八百五十丁。
康熙十五年審,增「人丁」 五百二十八丁。
康熙二十一年,審增人丁六百一十丁,實在當差人丁共六萬二千七百三十二丁。
又海門鄉戶口共一千二百六十三戶,原額人丁四千二百四十六丁。
康熙二十年編審缺額「人丁」 三百二十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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