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十七卷目錄
宗藩部彙考九
明一〈太祖洪武二十四則〉
官常典第十七卷
宗藩部彙考九
編輯明一
編輯太祖洪武元年封皇族其同祖之親十有五王
編輯按《明大政紀》:「洪武元年正月丙子,封皇族。十二月己 巳,上退朝還宮,皇太子諸王侍,上指宮中隙地謂之 曰:『此非不可起亭館臺榭為游觀之所,今但令內使 種蔬,誠不忍傷民之財、勞民之力耳。昔商紂崇飾宮 室,不恤人民,天下怨之,身死國亡。漢文帝欲作露臺 而惜百金之費,當時民安國富。夫奢儉不同,治亂懸』」 絕。爾等當記吾言,常存儆戒。
按《續文獻通考》:「太祖定天下,首追封同祖之親凡十 五王。壽春王,熙祖之子;安豐王、霍丘王、下蔡王、蒙城 王,俱壽春王之子」;都梁王、六安王、來安王、英山王,俱 安豐王之子。寶應王,霍丘王之子;臨淮王、南昌王、盱 眙王,皆太祖之兄;山陽王改靖江王,南昌王之子;招 信王,盱眙王之子。
洪武二年。定封建諸王之制。設宮相府以教諸子 按《明大政紀》。二年四月乙亥。詔定封建諸王國邑及 官之制。
按:《續文獻通考》:「二年設宮相府,是年令博士孔克仁 授諸子經。」
洪武三年,詔「封諸子為王」,始定冊封等禮。
按《洪武寶訓》,「三年四月辛酉,以封建諸王告太廟,禮 成,宴群臣於奉天門及文華殿。太祖諭廷臣曰:『昔者 元失其馭,群雄並起,四方鼎沸,民遭塗炭。朕躬率師 徒,以靖大難。皇天眷佑,海宇寧謐。然天下之大,必建 藩屏,上衛國家,下安生民。今諸子既長,宜各有爵封, 分鎮諸國。朕非私其親,乃遵古先哲王之制,為長久』」 治安之計。群臣稽首對曰:「陛下封建諸王,以衛宗社, 天下萬世之公議。」太祖曰:「先王封建,所以庇民。周行 之而久遠,秦廢之而速亡,漢晉以來,莫不皆然。其間 治亂不齊,特顧施為何如耳。要之為長久之計,莫過 於此。」
按《明大政紀》,三年四月「辛酉,以封建諸王告太廟,禮 成,宴群臣於奉天門及文華殿。乙丑,冊封第二子樉 為秦王,第三子棡為晉王,第四子棣為燕王,第五子 橚為吳王,第六子楨為楚王,第七子榑為齊王,第八 子梓為潭王,第九子杞為趙王,第十子檀為魯王,從 孫守謙為靖江王。」丙寅,諭東宮官屬及王府官屬曰: 「輔導之臣,猶法度之器,必先正己而後正人。蓋德義 者,正人之法度;善惡者,修身之衡鑑。汝等輔導諸子, 必申其德義,明其善惡,使之趨正而不流於邪,如此 則能盡輔導之職。觀之《梓匠》,雖有材木,必加繩削,乃 能成器;太子諸王,必得賢輔導,因質贊助,乃能成德。 朕擇汝等為宮寮,各宜盡心。又即經史中古人已行 之事可為鑒戒者,採摭其事,編次成集,朝夕覽觀,以 廣智識,亦有助於輔導。」群臣受命,頓首而退。復顧劉 基曰:「朕觀古賢聖之君,雖治平之世而不忘修省,誠 以富貴易至於驕奢,驕奢必至於荒縱,未有不顛覆 者。故嘗戒太子、諸王以為士不能正身修德,則殃及 身。為士且然,況於為君為王者乎!」基頓首對曰:「陛下 此言,萬世之福也。」七月丁亥,禮部尚書崔亮奏定皇 太子以下及文官三品以上、武官四品以上上殿者 坐墩之制。其制,皇太子及親王以青為質,繡蟠螭、雲 花為飾。辛卯,詔建諸王府。工部尚書張允奏:「諸王宮 城,宜各因其國擇地。請秦用陝西臺治,晉用太原新 城,燕用元舊內殿,楚用武昌箬竹寺基,齊用青州益 都縣治,潭用潭州元妙觀基,靖江用獨秀峰前。」上可 其奏,命明年以次營之。入月癸未,定親王從享儀。 按《明會典》,凡親王冊立,洪武初,皇帝預告太廟。及期 臨軒拜冊,年幼者則遣官保抱以從事。前期擇日奏 告太廟。至日,設寶冊案五座於殿中,寶冊亭十座於 丹陛上之東,皇太子侍立位於御座之東,諸王拜位 於丹陛上及御座前,俱北面。其餘陳設侍衛執事,俱 與冊東宮儀同。是日早,百執事各就位。鼓三嚴,侍儀 奏中嚴。皇帝於謹身殿具袞冕,皇太子於奉天門具 冕服,親王各具九章冕服。引班分引文武百官入侍 立位。侍儀版奏「外辦。」皇帝出御奉天殿,尚寶卿捧寶 及導從奏樂如常儀。鳴鞭。司晨報時訖,引進四人引 皇太子,引禮四人引親王,俱由奉天門東入。樂作,陞 自東陛。皇太子由殿東門入,引進立候於門外。內贊接引至侍立位,親王入至丹墀拜位,引禮分立於左 右,樂止。捧授冊寶內使由西陛陞,俱入就丹陛立位。 知班於丹墀中唱:「班齊。」贊禮於丹陛上贊:「鞠躬」,樂作, 再拜,樂止。內贊贊「承制官跪。」承制訖,由殿中門出,立 於中門外,稱:「有制。」贊禮贊親王皆跪,宣制云:「封皇子 某為某王,某為某王,皇從孫某為某王」畢,贊諸王皆 俯伏,興。承制官由殿西門入,跪於殿中,奏傳制畢,復 位。贊禮贊「諸王鞠躬」,樂作,再拜,樂止。贊禮贊「行禮。」引 禮引秦王由殿東門入,樂作。引禮立於門外。內贊接 引秦王入,至御座前拜位,樂止。內贊贊「跪」,贊「受冊寶。」 捧冊寶官於案前跪,捧冊授讀冊官。內贊贊「讀冊。」讀 冊官跪讀冊訖,以冊授丞相。丞相搢笏受冊。內贊贊 「搢圭。」贊「受冊。」丞相以冊跪授秦王。捧受冊寶內使跪 於王西,捧冊興,立於王西。捧冊寶官又於案前跪,捧 寶授讀寶官。內贊贊「讀寶。」讀寶官跪讀寶訖,以寶授 丞相,丞相捧寶跪授秦王。捧受冊寶內使跪於王西, 捧寶興,立於捧冊內使之下。內贊贊「出圭」,俯伏,興。贊 「復位。」引禮引秦王出,樂作;內使捧冊寶前導,出至殿 東門。引禮引秦王復位,樂止。內使以冊寶置於冊寶 亭盝匣中,退立於丹陛之東。引禮引以次諸王俱入 殿受冊寶,並內使捧受,皆如上儀。畢。贊禮贊「秦王以 下皆鞠躬」,樂作;四拜,樂止。內使舁親王五位冊寶亭 前行。引禮導王俱由東階降,樂作。奉迎冊寶官奉迎 出奉天門東,樂止。時齊、潭、趙、魯四王年幼,遣官齎冊 寶授之。其儀:內贊贊承制官稍前,丞相前立於殿西。 內贊贊:「丞相跪承制」訖,讀冊寶官捧四王冊寶,俱由 中門出。內使舁冊寶亭至丹陛中,讀冊讀寶官以冊 寶置於盝匣中。執事舁冊寶亭前行,授冊寶官,丞相 一同由中陛降,讀冊寶官由西門入殿復位,捧受冊 寶內使四人由西陛降。從丞相由丹陛轉謹身殿之 東,進至王宮門外,冊寶亭暫駐於門外正中。內使監 官出迎於冊寶亭西南跪,東北向,授冊寶官。丞相東 北立,西南向稱:有制,宣制曰:「封皇子某為某王,某為 某王。」畢,授冊寶官。丞相出,內使監官迎冊寶入宮中, 授冊寶官。丞相由王宮門出,至奉天殿前丹墀西轉, 由西陛陞,自西門入殿跪云:宣制訖,俯伏,興。引禮引 靖江王至御座前,跪受冊寶,出復位,四拜。由東陛降, 奉迎冊寶出奉天東門,並如秦、晉等儀。禮部尚書跪 奏「詔書用寶詣案。」捧詔書。尚寶卿用寶,以詔書置於 案。禮部尚書跪奏捧詔赴午門開讀,興,捧詔由中門 出。樂作。降自中陛,授冊寶。丞相等官由西門出,降自 西階。文武百官迎詔書開讀,於午門外頒行,俱如常 儀。侍儀奏:「禮畢。」鳴鞭,皇帝興,樂作。還宮。引進入東門, 至殿上,導皇太子出,樂止。是日,所司備鼓樂,儀衛司 備儀仗,於奉天門西、右順門東伺候。親王受冊寶畢, 出至奉天門,引禮引親王詣東耳房伺候,於中宮行 禮。內使舁冊寶亭東門出,由西道儀仗、鼓吹前行,送 至親王殿,各以序奉安於殿內。 親王年幼,受冊寶 儀。受冊之日,內使監官陳設香案於內殿正中,設《保 抱抱》王受冊位於香案之南,設授冊寶內使監官位 於香案之東,捧受冊內使位於《保抱抱》王受冊位之 西,捧受寶內使位於捧受冊內使之南,司贊二人位 於《保抱抱》王受寶之東西。丞相奉迎冊寶至王宮門 外,內使監官跪聽制訖,丞相出,內使監官迎冊寶亭 入宮中,置於香案之北。《保抱抱》王由東門入,樂作。至 香案前受冊位,北面立,樂止。司贊贊行冊禮。內使監 官前立稱「有制。」內贊贊保抱抱王皆跪。內使監官宣 制曰:「今封皇子某為某王,某為某王。」畢,內贊贊保抱 抱王興,繼贊:「授冊寶。」司賓引保抱一人抱王前立,授 冊寶。監官詣案取冊,捧授於保抱,保抱受冊,以授於 捧受冊內使。內使跪於保抱之左受冊,興,退立於西。 授冊寶監官又詣案取寶,捧授於保抱,保抱受寶,以 授於捧受寶內使。內使跪於保抱之左受寶,興,退立 於西。以次受冊寶,皆如上儀。內贊贊:「禮畢」,樂作。司賓 引保抱、抱王退,樂止。執事各以冊寶捧置亭中, 朝 謝中宮,與皇太子受冊、朝謝儀同。 《謝東宮》親王受 冊之日,內使監官陳設皇太子座於東宮。侍儀司設 親王拜位於殿庭階上及殿上正中,贊禮二人位於 殿庭王拜位之東西,內贊二人位於殿內王拜位之 東西,文武官侍立位於殿庭東西,將軍六人位於殿 門之左右。拱衛司設儀仗於殿庭之左右,樂工設樂 於宮門之外,親王於中宮行禮畢,引禮引親王便服 至東宮門外,西向立。引進引皇太子便服出宮,樂作; 陞殿,樂止。引禮引諸王由東階陞,樂作,至殿庭階上 拜位,樂止。贊禮唱:「鞠躬拜」,樂作;四拜,樂止。引禮引秦 王由殿東門入,樂作,引禮立於門外。內贊接引秦王 至殿內拜位,樂止。內贊贊禮同唱「跪」,秦王以下皆跪。 秦王恭謝曰:「小弟某等,茲受封冊,謹詣皇太子長兄 殿下恭謝。」謝畢,內贊贊禮同唱:「俯伏、興,平身。」引禮引 秦王由東門出,樂作;「復位」,樂止。贊禮唱:「鞠躬拜」,樂作; 四拜,樂止。贊禮唱「禮畢。」引進啟。禮畢,皇太子興,樂作還宮,樂止。引禮引親王以次出, 親王自行賀,及百 官賀諸王。親王受冊之日,儀衛司於西宮親王殿,依 親王長幼,陳設座位。侍儀設文武官陪立位於殿庭 之東西,拜位於庭中,文東武西。內贊二人位於殿內 東西相向。拱衛司陳設親王儀仗於殿前之東西,樂 工陳樂於殿庭之南。贊禮贊「各就位。」親王於東宮行 禮畢,引禮引親王便服入殿門,樂作,陞座樂止。文武 官入立於殿庭之東西。引禮引晉王以下詣秦王前 行禮。贊禮唱「鞠躬。」晉王以下皆鞠躬,樂作。四拜樂止。 引禮引以次親王行禮皆如賀秦王儀。贊禮唱「禮畢。」 引禮引文武官入就拜位。贊禮唱「鞠躬。」樂作。四拜樂 止。引禮引丞相由西門入,引禮立於門外。丞相至殿 上拜位。內贊贊禮同唱「跪。」丞相及庭中文武官皆跪, 丞相稱賀曰:「某官某等,玆遇親王殿下,榮膺冊寶,封 建禮成,無任忻忭之至。」賀畢,內贊贊禮同唱「俯伏」,丞 相及庭中文武官皆俯伏,興,平身。丞相出,引禮引復 位。贊禮唱:「鞠躬」,樂作,四拜,樂止。贊禮唱「禮畢。」內贊啟 禮畢。親王興,樂作,出殿門,樂止。引禮引文武官以次 出。 東宮及百官稱「賀、上表箋親王受冊寶禮既畢。」 至晚,內使監於奉天殿陳設御座香案。尚寶司設寶 案於香案之北,侍儀司設表案位於香案之南,又設 表箋案位於丹墀北之正中。設皇太子拜位於丹陛 上御前正中,親王陪拜位各以長幼序於皇太子拜 位之南。其餘陳設侍衛執事與賀冊立中宮儀同。是 日,侍儀、侍從入迎車駕上位,陞謹身殿。侍儀版奏「中 嚴。」御用監官奏:「請上位」,服袞冕。皇太子、親王於奉天 門東耳房具冕服。文武官迎表至午門前,置龍亭於 御道中。禮部官取表函置於案。舍人舉案,宣表官展 表官押表案,引丞相前行,文武官分班,俱由西門入, 至丹墀中。禮部官押表案,於丹墀正中,各就位。文武 官各就起居位。侍儀奏:「外辦。」導引上位,御輿以出。仗 動,鼓吹振作。尚寶卿捧寶前導,侍衛如常儀。上位陞 御座,樂止。尚寶卿捧寶置於案。將軍捲簾,拱衛司鳴 鞭,司晨報時。雞唱訖,諸侍從官殿前班,拱衛司官由 西階降。引班引同宣表官、受表官、受箋內官,俱入起 居位,東西相向立定。通班唱「某衛指揮使臣某以下 起居」,引班唱「鞠躬平身。」指揮以下鞠躬平身。引班東 西分引至丹墀中拜位,北面立。贊禮唱「鞠躬」,樂作,兩 拜樂止。贊禮唱「指揮使稍前」,指揮使前立。贊禮唱「鞠 躬」,指揮使以下皆鞠躬。贊禮唱「聖躬萬福。」唱「平身」,指 揮使以下皆平身。唱「復位」,指揮使以下復位。唱「鞠躬」, 樂作,兩拜樂止。通班唱「各供事。」引班引指揮使以下 官各就位。引進四人導皇太子親王由東門入,樂作。 由東陛陞,至拜位,樂止。引進分立於其前。唱「鞠躬」,樂 作,四拜,樂止。引進引皇太子由殿東門入,樂作。引進 立俟於門外。內贊接引皇太子至御座前拜位,樂止。 內贊引進同唱「跪」,皇太子、親王皆跪,皇太子稱賀云: 「長子某,茲遇諸弟某等受封建國,謹詣父皇陛下稱 賀。」賀畢,內贊引進同唱:「俯伏,興,平身。」皇太子親王俯 伏,興,平身。內贊引皇太子出殿東門,樂作。內贊唱:「復 位。」引進引皇太子復位,樂止。引進唱:「鞠躬」,樂作,四拜, 樂止。引進引皇太子親王東陛降,樂作,至文樓,樂止。 司晨再報時訖。通班唱:「具官臣某以下起居。」以下百 官稱賀,儀與賀冊中宮儀同。 東宮賀中宮親王受 冊次日,內使監官陳設皇后御座於中宮殿上,皇太 子拜位於露臺上正中,親王陪拜位序於其後。設皇 太子行禮位於御座前,內贊二人位於殿上拜位之 東西,陳設儀仗於殿庭之東西,擎執於殿內之左右。 樂工陳樂於宮門之外,皇太子於上位前行賀禮畢, 司賓引皇太子、親王各具冕服,至中宮門外,東向立。 內使監官啟聞,皇后首飾、褘衣出殿,樂作;陞御座,樂 止。司賓引皇太子、親王由東階陞,樂作;入就露臺上 拜位,樂止;司賓分立於其前。司贊唱「鞠躬」,樂作;四拜, 樂止。司賓引皇太子由殿東門入,樂作;至殿內拜位, 樂止。司賓分立於其前。內贊唱「跪」,皇太子跪,稱賀曰: 「長子某,茲遇諸弟某等受封建國,謹詣母后殿下」稱 賀。畢,內贊唱:「俯伏、興,平身。」皇太子俯伏,興,平身。司賓 引皇太子東門出,樂作;復位,樂止。司賓唱:「鞠躬」,樂作, 四拜,樂止。司賓唱「禮畢。」內使監官啟:「禮畢。」皇后興,樂 作,還宮,樂止。內官引皇太子、親王以次出 中宮,受 內外命婦賀。至日,司賓引內外命婦各服其服,各俟 於中宮門外之左右。俟皇太子入行賀禮畢,內使監 官啟聞。司賓二人先引外命婦由西門入,序立於庭 中。左右二人引內命婦入就拜位。司贊唱「班齊」,唱拜, 樂作;四拜樂止。司賓引班首由西階陞西門入,樂作。 至御座前,樂止。內贊司贊唱跪,班首及眾內命婦皆 跪。班首稱:「某封某妾某等,玆遇親王受封建國,恭詣 皇后殿下。」稱賀畢。內贊司贊同唱「興」,班首及眾內命 婦皆興。司賓引班首由西門出西階,降復位。司贊唱 拜,樂作。四拜,樂止。司賓引內命婦出,司賓二人引外 命婦入就拜位。唱拜,樂作。四拜,樂止。司賓引班首由西門入,樂作,至御座前,樂止。內贊司贊同唱「跪」,班首 以下皆跪。班首稱賀曰:「妾某氏等,茲遇親王受封建 國,恭詣皇后殿下稱賀」畢,內贊司贊同唱「興」,班首以 下皆興。司賓引班首由西門出西階降。司贊唱「拜」,樂 作。四拜樂止。司賓引外命婦以次出。 凡各王府差 來人員,常例下程一次。鵝二隻、雞二隻。酒五瓶、米五 斗。蔬菜廚料。 凡《封爵典制》,洪武初定。「親王嫡長子 年及十歲,立為王世子,如或以庶奪嫡,輕則降為庶 人,重則流竄遠方。」王世子承襲親王,朝廷遣人行冊 命之禮。如無嫡長子,以庶長子承襲。親王次嫡子及 庶子,年至十歲,皆封郡王。子孫未封者,稱王子王孫, 言語皆稱「裔旨。」 郡王嫡長子襲封郡王。郡王受封, 並郡王嫡長子襲封者,亦行冊命之禮。如無嫡長子, 以庶長子承襲。次嫡庶子俱授鎮國將軍。鎮國將軍 之子授輔國將軍,輔國將軍之子授奉國將軍。奉國 將軍之子授鎮國中尉。鎮國中尉之子授輔國中尉。 輔國中尉以下俱授奉國中尉。 凡冊寶冠服,洪武 間定。凡親王王世子俱授金冊。金寶寶行,印綬監鑄 給,冊行銀作局造辦,冊文行翰林院撰作,中書科書 寫,冠服儀仗行內官監造。如係舊府先年曾請封世 子者,金寶儀仗傳用,俱不另給。世子承襲,止授金冊, 傳用金寶。郡王鍍金銀印、鍍金銀冊,儀仗、冠服冊文, 俱照世子例行。親王妃用金冊,九翟冠服冊文照親 王例行,餘「俱傳用。」世子妃用金冊七翟冠服,餘照親 王妃行。郡王妃用鍍金銀冊七翟冠服,如初封者用 儀仗,襲封者不用。世子並妃,郡王並妃係初封,該給 銀造大器一分,於銀作局關領,襲封者傳用不領。 《祖制》:皇嫡子正儲位,眾子封王爵,必十五歲選婚,出 居京邸,至長始之國。累朝以來,財賦地不封,畿輔地 不封之國,不拘年歲具於後。 《洪武》初定王之國之 日百官送至龍江關,後定。是日上御奉天門早朝畢 文武百官稍退侍立。上降寶座後坐。王冕服由左順 門內引二人朝服前導。由東第二橋上奉天門,至御 前,行五拜禮。上賜王酒,飲訖叩頭。禮畢,上起,送王至 東階上王叩頭下。上目送出午門王復叩頭闔門,上 還宮,百官不送,惟先一日早赴王府行辭禮。 又定 凡王之國祭祀禮,用豕一、羊一,葷素各一壇,祭於端 門,不用制帛。後罷端門祭,用葷素二壇,祭於承天門 外。 凡王之國,所過州縣,文武官迎接便服,行四拜 禮。 凡沿途合祀神祗,近者大小皆親祭,遠者望祭。 仍先遣奉祀官灑掃社稷山川壇及旗纛廟,豫備祭 物。王將到國前三日,致齋至城外,本處文武官率耆 老出城迎接,不行禮,導王詣社稷、山川壇祭祀,各官 及耆老隨班陪祭。禮畢,送王至宮,陞殿行賀禮。 凡 王在途遇詔赦迎接行禮畢,先退,不聽開讀。遇進賀 表箋,一體具服行禮。 凡王於妃父母前行禮,「洪武 年定,王立於東、西」向;妃父母立於西,東向;王行四拜 禮,妃父母立受兩拜,答兩拜。其餘親屬見王,行四拜 禮;王皆坐受。妃於父母前行四拜禮,父母正面立受。 其餘親屬見妃,各敘「家人禮。」 明初,親王間以慶賀 入朝,其後至有出城之禁。凡遇三大節,止於府中行 遙祝禮,有進賀表,有進貢禮物。中宮、東宮壽日,有賀 箋,各有定式。郡王將軍行禮,各有序次。 舊制,王國 設宗廟樂生及樂工、樂器甚備。迨後有因而廣置女 樂,淫佚無度者,遂行裁革。今許復樂工舊額,以存王 國之體雲。 凡樂工、樂器,洪武初定。王國宗廟樂生 三十六人,鐘、磬各一,瑟二,琴八,塤、箎、簫、笛各二,笙四, 柷敔各一,搏拊二。歌工八,舞生七十二人,文舞三十 六人,各執羽籥。武舞如文舞之數,各執干戚,中各以 二人為引舞。 又定王府樂工,例設二十七戶,於各 王境內,撥與供用。 凡內官內使,洪武間,定親王府 內官十員,承奉司承奉正、正六品、副從六品;典寶所 典寶正、正六品、副從六品;典膳所典膳正、正六品、副 從六品;典服所典服正、正六品、副從六品。各門官,門 正,正六品,副從六品。內使十名,司冠、司衣、司佩、司履 各一名,司樂、司弓矢各二名。 凡王府求討書籍藥 材等物,及書院樓堂等名,皆請自上裁。大臣亦間有 賜者,俱屬祠祭司掌行。 凡親王為本府承奉,請給 服色,查其年久,勤勞有功,請自上裁,年勞不及者不 與。 凡各王府回還校尉,祖「係民僉並將軍,改充故 絕者,不准請補。」 國初定製,凡進賀表箋,親王於天 子前自稱曰「第幾子某王某」;稱天子,曰父皇陛下;稱 皇后,曰母后殿下。若孫,則自稱曰「第幾孫某封某」;稱 天子,曰祖父皇帝陛下;稱皇后,曰祖母皇后殿下。若 天子之弟,則自稱曰「第幾弟某封某」;稱天子,曰大兄 皇帝陛下;稱皇后,曰「尊嫂皇后殿下。」若天子之姪,則 自稱曰「第幾姪某封某。」稱天子,曰「伯父皇帝陛下,叔 父皇帝陛下」;稱皇后,曰「伯母皇后殿下,叔母皇后殿 下。」若封王者,其分居伯叔及伯叔祖之尊,則自稱曰 「某封臣某」;「稱天子,曰皇帝陛下」;「稱皇后,曰皇后殿下。」 若從孫、再從孫、三從孫,自稱曰「從孫某封某,再從孫某封某,三從孫某封某。稱皇帝曰伯祖皇帝陛下,叔 祖皇帝陛下;稱皇后曰伯祖母皇后殿下,叔祖母皇 後殿下。」至嘉靖間,始令各王府進賀表箋,但用聖號, 不許用家人禮,至今遵行。 聖節、正旦、冬至,親王上 表。洪武間,定第某子某王臣某誠懽誠忭,稽首頓首 上言:「伏以皇天眷命,統馭萬方。聖治神」功,臣民懽戴。 恭惟皇帝陛下,纘承列聖,奉天勤民,是以本支繁盛 而宗社永安也。臣某恪守藩邦,忻逢《聖誕》,〈正旦長至〉心馳 遙賀,敬仰紫宸。祝聖壽於萬年,同天長而地久。無任 瞻天仰聖,激切屏營之至,謹奉表稱賀以聞。
按《續文獻通考》:「太祖既正大位,大詔天下云:『昔帝王 之子,居嫡長者,必正儲位,其眾子當封王爵,分茅胙 土,錫以其國。朕今有子十人,即位之初,已立長子某 為皇太子。諸子之封,本待報賞功臣之後,然尊卑之 分,所宜早定』。」於是卜吉日,廷冊命王,置相傅,設官屬, 定禮儀,列爵而不臨民,分土而不任事,外鎮邊圉,內 控雄域。 三年庚戌夏四月,封子樉等凡十人為王, 及其姪孫守謙為靖江王。禮成,遂告太廟。宴群臣於 奉天門文華殿,因諭廷臣曰:「朕非私其親,乃遵古先 哲王之制,為久安長治之道。」廷臣對曰:「陛下封建諸 王,以衛社稷,天下萬世之公議。」太祖曰:「先王封建,所 以庇民。周行之而久遠,秦廢之而速亡」,漢晉以來,莫 不皆然。
按《春明夢餘錄》:「元年既立長子標為皇太子,三年四 月,詔封諸子為王,分鎮各省。第二子樉,秦王國西安; 第三子棡,晉王國太原;第四子即成祖,燕王國北平; 第五子橚,周王國汴梁;第六子楨,楚王國武昌;第七 子榑,齊王國青州;第八子梓,潭王國長沙;第九子杞, 魯王國兗州;第十子檀,蜀王國成都;第十二子柏,湘」 王,國荊州,絕。後又封子代王大同,肅王甘肅,後移蘭 州;遼王廣寧,後移荊州;慶王寧夏,寧王大寧,後移南 昌,國除;岷王雲南,後移武岡;谷王宣府,絕;韓王平涼, 瀋王潞安,安王某,處絕;唐王南陽,郢王安陸,絕;伊王 洛陽。又封兄子為靖江王,國廣西。上親製《祖訓》,頒賜 太子、諸王、親王歲祿五萬石,後定為「萬石。」慶、肅諸王 亦有二千石者。親王嫡長子襲封,餘封郡王,郡王嫡 長子襲封鎮國將軍,鎮國子俱輔國將軍,輔國子俱 奉國將軍,奉國子俱鎮國中尉,輔國子俱奉國中尉。 郡王初封,祿二千石,嗣封一千石。其將軍、中尉以次 遞減至二百石。皇女為公主,祿二千石。親王女為郡 主,郡王女為縣主,郡王孫女為郡君,曾孫女為縣君, 元孫女為鄉君,祿亦遞減至二百石。其配、駙馬、儀賓、 宮室服色、儀仗各有差。〈按春明夢餘錄太祖諸子封地與大政紀所載多有互異〉 洪武五年,置親王護衛等官。禮部奏:「親王侍從親祀, 一體齋戒。」
按《明大政紀》:五年正月壬子,置親王護衛指揮使司, 每王府設三護衛,設左右中前後五所,所設千戶二 人,百戶十人。設圍子手二所,每所千戶一人。八月丙 子,禮部尚書奏,「擬上親祀,皇太子留居守,親王戎服 侍從,皇太子、親王雖不陪祀,宜一體齋戒,請著為令。」 從之。
洪武六年、定「宗藩慶祝祭祀《入朝典儀》」、歲支俸祿糧 儲之制。禁不得延攬接受上書陳言者。
按《明會典》,凡慶祝禮儀,六年定,「凡遇天子壽日,王於 殿前臺上設香案,具冕服,率文武官具朝服,行祝天 地禮。若遇正旦拜天地後,即詣祖廟行禮畢,陞正殿, 出使官便服行四拜禮;文武官具朝服,行八拜禮。」 凡迎接詔赦,六年定,凡詔赦至王國,武官隨王侍衛, 不出郊外,文官具朝服,出郊外奉迎,安奉詔赦於龍 亭,乘馬前導王具冕服於王城門外五丈餘地奉迎 至王宮置龍亭於正殿中王於殿前臺上先行五拜 禮畢陞殿侍立於龍亭東側武官護衛文官於臺下 自行十二拜禮跪聽開讀。 又定:「凡使者欽齎詔書 至王府至王城門外一里遠下馬隨龍亭由中門靠 東邊入。」龍亭至殿中使者立於殿外東序西向,候行 禮畢,使者見王,行四拜禮。 凡親王來朝,六年,定「親 王每歲朝覲,不許一時同至,務要一王來朝。還國無 虞信報別王,方許來朝。」諸王不拘歲月,自長至幼,以 嫡先至嫡者朝畢,方及庶者,亦分長幼而至。週而復 始,毋得失序。諸王居邊者,無警則依期來朝,有警則 從便,不拘朝期。 凡天子與親王,雖有長幼之分,在 朝廷必講君臣之禮。蓋天子之位,即祖宗之位,宜以 祖宗所執大圭於上,鏤字題曰「奉天法祖」,世世相傳。 凡遇親王來朝,雖長於天子者,天子執相傳之圭以 受禮,蓋見此圭如見祖考也。 凡諸王來朝,祭祀辦 與未辦,先常服見天子,三叩頭不拜。奉先殿見畢,不 拘何殿樓閣門下,天子執大圭,王具冕服,敘君臣禮, 行五拜三叩頭。見畢,諸王係尊長,天子係姪孫,引王 至後便殿,王坐東面西,天子衣常服,敘家人禮,行四 拜不叩頭,王坐受。然雖行家人禮,君臣之分,不可不 謹。天子居正中,南面坐,以待尊長。次見東宮,行四拜禮。如王係尊長,東宮答拜。 凡親王,係天子伯叔之 類,年「踰五十則不朝。孫姪之類,年踰六十則不朝。俱 世子代之。」 凡親王來朝,若遇大宴會,諸王不入筵 宴中。若欲筵宴,於便殿去處精潔茶飯,敘家人禮。群 臣大會宴中,王並不入席。 凡親王每歲來朝,自備 飲膳。其隨從官員軍士盤費,馬匹草料,俱各自備,毋 得干預有司,恐惹事端。 凡親王入朝,以王子監「國。 其隨侍文武官員,馬步旗軍,不拘數目。若王恐供給 繁重,斟酌從行者聽。其軍士儀衛,旗幟甲仗,務要鮮 明整肅,以壯臣民之觀。 凡親王及嗣子,或出遠方, 或守其國,或在京城,朝廷或有宣召,或差儀賓,或駙 馬,或內官,齎持御寶文書並金符前去,方許起程詣 闕。」 凡王府奏事。六年,定王遣使至朝廷,不須經由 各衙門直詣御前,敢有阻當,即是姦臣。其王使至午 門,直門軍官火者,火速奏聞,若不奏聞,即係姦臣同 黨。 《凡王國祀典》,六年,定王國宮城外,立宗廟、社稷 等壇。宗廟立於王宮門左,與朝廷太廟位置同。社稷 立於王宮門右,與朝廷太社稷位置同。風雲雷雨山 川神壇,立於社稷壇西,旗纛廟立於風雲雷雨山川 壇西,司旗者致祭。又定「凡祭五祀,用豕一,祝帛、香、燭、 酒果。」司戶之神,於宮門左設香案。正月初四日,門官 致祭司竈之神,於廚舍設香案。四月初一日,典膳官 致祭中霤之神,於宮前丹墀內,近東設香案。六月《上 旺》。戊日,承奉司官致祭司門之神,於承運門稍東設 香案。七月初一日,門官致祭司井之神,於井邊設香 案。十月初一日,典膳官致祭, 《凡宗室過犯》。六年,定 親王有過重者,遣皇親或內官宣召。如三次不至,再 遣流官同內官召之。至京。天子親諭以所作之非,果 有實跡,以在京諸皇親及內官陪留。十日之間,五見 天子,然後發放。雖有大罪,亦不加刑。重則降為庶「人, 輕則當因來朝面諭其非,或遣官諭以禍福,使之自 新。」 六年令:「凡王國內,除額設諸職事外,並不許延 攬交結奔競佞巧智謀之士,亦不許接受上書陳言。 如有此等之人,王雖容之,朝廷必正之以法,然不可 使王驚疑,或有智謀之士獻於朝廷,勿留 凡支給。」 六年定:凡親王每歲合得糧儲,皆在十月終一次盡 數支撥,其本府文武官吏俸祿及軍士糧儲,皆係按 月支給,每月不過初五。其甲仗按缺撥付所在有司 照依原定數目,不須每次奏聞。敢有破調稽違者,處 斬。 又令親王錢糧就於王所封國內府分照所定 則例期限放支,毋得移文當該衙門亦不得頻奏。若 朝廷別有賞賜,不在已定《則例》之限。
洪武七年,定王國諸殿城門名。
按《明大政紀》,七年正月己巳,定親王國中所居殿及 城門名。以前殿曰「承運」,中曰「圓殿」,後曰「存心。」四城門: 正南曰「端禮」,北曰「廣智」,東曰「體仁」,西曰「遵義。」
洪武八年,命皇太子、秦、晉、楚、靖江四王遊中都,講武 事。定諸王宗人祿米。
按《明大政紀》:「八年九月壬子,命皇太子、秦王、晉王、楚 王、靖江王遊中都,以講武事。詔贊善宋濂、長史趙壎 等從行。」
按《續文獻通考》:「八年,定諸王及宗人祿米,每歲親王 米五萬石,鈔、錦、紵絲、紗羅、絹、布、綿、鹽、茶、粟又萬計。靖 江王二萬石,郡王六千石,鈔等減十九。郡王諸子年 十五人,賜田十六頃為永業,除其租。」是年,定王邸殿 門名。〈按大政紀定殿門名在七年〉
洪武九年,以修德進賢之道諭諸王,定宗王歲祿,命 中書省作親王宮室,務從儉樸,並更定王府官制。 按《明大政紀》:九年正月丁巳,上以修德進賢之道諭 太子諸王曰:「古之君趨蹌有節,陟降有數,周旋跬步 而不違於規矩者,由其德充於內而著乎外也。所以 器識高明而善道日臻,惡行不見而邪辟日遠。己德 既修,自然足以服人。賢者彙進,而不肖者自去。能修 德進賢,則天下國家未有不治。不務此者,鮮不取敗。 夫貨財聲色,戕德之斧斤;讒佞姦諛,杜賢之荊棘。當 拒之如虎狼,畏之如蛇虺。苟溺於嗜好,則必為其所 陷矣。汝等其慎之。」二月,定宗王歲祿。五月丁亥,命中 書省臣作親王宮室,無得過侈。省臣言:「王宮飾朱紅, 室飾大青綠,亦若不為過度。」上曰:「惟儉養德,惟侈蕩 心。獨不見茅茨卑宮,堯、禹以興;阿房、西苑,秦、隋以亡; 諸子方及冠年,去朕左右,豈可使靡麗蕩心?」九月,更 定王府官制。
按《明會典》:「凡府第九年命中書省臣作親王宮室,務 從儉樸,不得宮飾朱紅,室飾大青綠。」
洪武十一年,改封吳王為周王,罷杭州護衛。定王國 社稷之制。
按《明大政紀》:「十一年正月甲戌朔,改封吳王為周王, 罷杭州護衛。」
按《明會典》「十一年,定王府社稷無配位,社稱國社之 神,稷稱國稷之神。」
洪武十二年,定「皇太子與諸王往復《書簡》之式。」建周齊二王宮殿。
按《明大政紀》,十二年六月壬申,命翰林定皇太子與 諸王往復書簡之式。上據翰林議,改皇太子與諸王 書曰「記諭」諸王奉書皇太子曰「謹啟。」詔禮部會官議 親王來朝見東宮禮儀。八月宋國公馮勝督建周王 宮殿,議九月興役。上以其妨民種麥,敕放還,俟農隙 建之。十一月丙午敕江陰侯吳良督造齊王宮殿。 洪武十三年、燕王之國。六月,諭停罷齊、潭各王府役 作。
按《明大政紀》:「十三年三月壬寅,成祖之國北平,以葛 誠為燕府長史。六月丁丑,遣使諭江陰侯吳良、臨川 侯吳廷美,停罷齊、潭各王府役作。」
洪武十五年,定王府樂工樂器冠服之制。
按「《明會典》十五年,定王府樂工樂器冠服制。凡朝賀 大樂,樂工二十七人,樂器用戲竹二,頭管四,笛四,杖 鼓十二,大鼓一,花梨木拍板一。冠服用紅絹彩畫胸 背,方花小袖,單袍有花;鼓吹冠、錦臂鞲,皂靴,抹額用 紅羅彩畫,束腰用紅絹。宴禮大奏樂,樂工八人,樂器 用紫竹簫二,紫竹笙二,箏二,花梨木拍板一,冠服同」 前。《迎膳大樂》,樂工八人,樂器用戲竹二,笛二,杖鼓二, 小鼓一,花梨木拍板一,冠服亦同前。其餘樂工冠服, 用綠絹彩畫,胸背方花小袖單袍,無花。鼓吹冠,抹額 以紅絹彩畫,束腰以紅絹。
洪武十八年,定王府慶祝祭祀、宴享、及諸臣朝見之 儀。
按《明會典》:凡慶賀親王之國,十八年定其日設儀仗 於露臺上下之東西;設大樂於露臺上東西北向;陳 金鼓旗於承運門外。軍職官員各守殿及王城門。設 文武官拜位於丹墀,文東武西;設贊禮官二員於文 武官拜位之北,東西相向。護從執事等官先詣圓殿 後,候典服官啟請王具冕服訖,典儀啟執事者,先行 四拜禮畢各就位。典儀啟請王陞殿導引官前導大 樂作陞座訖樂止。贊排班引禮引文武官就拜位贊 「班齊鞠躬」樂作四拜平身樂止。引禮引班首陞自東 階由殿東門入至殿中贊跪外贊同贊跪班首眾官 皆跪。班首致詞雲「某官某等敬惟殿下欽承上命」至 國之初禮當慶賀如係王府官則稱臣某等,後同。內 外贊俯伏,興。引禮引班首復位。贊「鞠躬」,樂作,四拜,平 身,樂止。典儀詣殿中跪啟:「禮畢」,樂作,導引王還宮,樂 止。各官以次出。 凡慶賀正旦禮,王冕服,文武官朝 服,四拜。班首由東階陞殿,致詞云:「某官某等,茲遇三 陽開泰,萬物咸新。敬惟殿下,茂膺多福。」賀畢,俯伏,興, 復位,又四拜,禮畢。 凡冬至及王壽誕日,禮同,惟改 致詞。《冬至》云:「茲遇節應黃鐘,日當長至,敬惟殿下茂 膺多福。」《壽日》云:「茲遇殿下壽誕之辰,某等敬祝千歲 壽。」 凡慶賀、正旦、冬至,王壽日,惟王府官屬及附郭 衙門文武官員稱賀。在外各衛、所、府、州、縣衙門,豫期 摘撥佐貳官或首領官一員,至日隨班行禮。其有出 使官員,一體隨班。 凡王妃到國,十八年定五品以 上命婦出城五里迎接送到宮,行八拜禮。 凡遇冬 至、正旦,五品以上命婦具服詣宮行賀禮。贊四拜。班 首由東陛陞殿跪,外命婦皆跪。班首致詞雲「某封某 氏等」,茲遇〈正旦雲履端冬至雲履長〉之節,敬詣王妃殿下稱賀。如 王府官命婦為班首,則稱「妾某封某氏等」,後同興復 位,四拜禮畢。其遇王妃壽誕禮同。惟詣王妃前致詞 云:「某封某氏等,敬惟王妃殿下壽誕之辰,祝千歲壽。」 其命婦班次,照夫品級。 凡世子千秋、正旦、冬至,本 國官員行賀禮,便服四拜,不稱贊致詞。出入經過,官 員迎接及到國,各衙門官員行賀禮,俱便服四拜。 凡王府朝儀,十八年定,每日王府官屬常朝,依文武 左右班立。遇朔朢,本處守禦衛分及府州縣等官朝 見,各照品級,依文武東西列班,行叩頭禮畢,四品以 上及長史紀善入殿,五品以下,於丹墀東西序立、北 向。若有事召見者,不在朔朢之限。又,王府凡有辭見 官員人等,每日早晚俱引見。 又令王所居城內布 政使、都指揮司並衛、府州縣雜職官,皆於朔朢日至 王府門候見。若有事召見者,不在此限。 凡朝臣奉 使至王府或因事經過見王並行四拜禮。 又定:凡 遇聖節及正旦、冬至節日,行告祝天地禮。其日設香 案於露臺上,設王拜位於案前,文武官拜位於丹墀 之東西。王冕服就位。各官具朝服、隨班四拜。王詣香 案前跪。眾官皆跪。王致詞訖。〈隨意致詞〉俯伏,興,復位。眾官 皆俯伏,興,又四拜,禮畢。 凡遇中宮壽日,王冕服,妃 具禮服,設香案於內宮門露臺上,行告祝天地禮,先 四拜,興。王詣香案前跪告祝訖,俯伏,興,復位,又四拜, 禮畢,不用樂。百官不隨班。 凡遇東宮壽日,行告祝 禮,王皮弁服,百官具朝服,隨班行禮,儀同前。 凡進 賀表箋,十八年定,凡遇正旦、冬至,預期進賀表箋《萬 壽聖節》豫期進賀表文俱行十二拜禮。其日清晨設 龍亭於正殿中設儀仗大樂於露臺西設表箋案於 龍亭前設香案於表箋案前進表箋使者立於香案東捧表箋官立於香案西設香案亭於承運門中道。 設王拜位於露臺上百官拜位於丹墀。王冕服就位 百官朝服隨班。班齊贊「鞠躬」,樂作,四拜,平身,樂止。引 禮啟請王詣香案前跪。贊百官皆跪,執事者以表箋 跪授王,王受以授使者,使者跪受,置龍亭訖,俯伏,樂 作,興,樂止,復位。贊「鞠躬」,樂作,四拜,平身,樂止。啟請王 「搢圭。」贊百官搢笏,鞠躬,三舞蹈,跪山呼者三,啟,出圭。 贊百官出笏,俯伏,樂作,興,又四拜,樂止。禮畢,儀仗鼓 樂前導,百官朝服送至郊外。王送至宮城門就回。護 衛官從王還宮。 凡遇特進、中宮箋文,王冕服,百官 朝服,隨班行十二拜禮,陳設如前儀。班齊,四拜啟請, 王詣香案前跪,百官皆跪。執事者以箋跪授王,王受 以授使者。使者跪受,置龍亭訖,俯伏,興,復位,再行八 拜禮畢,不必舞蹈山呼。 凡遇特進、東宮箋文,陳設 如前儀。王具皮弁服,百官具朝服,隨班行四拜禮。啟 請王詣香案前跪,百官皆跪。執事者以箋跪授王,王 受以授使者。使者跪受,置龍亭訖,俯伏,興,復位,又四 拜。禮畢 又定,凡有特旨御筆至王所,則遣官於郊 外迎接。設香案於殿中,候使者至王宮門外出迎使 者以聖旨置殿上,香案導引啟王,四拜,興,詣香案前。 使者以聖旨授王,王跪看畢,仍置於案,俯伏,興,復位, 又四拜,禮畢。各官不必陪班。 凡受曆,十八年,定每 歲九月初一日,欽天監進次年曆日,頒訖,即遣使者 齎曆至王國。長史司官先啟聞,設香案於殿上,王常 服出殿門迎接。使者捧曆詣殿上,置於案,退立於案 東。引禮引王詣前,贊「四拜」,贊「跪」,使者取曆立授王,王 受訖,以授執事者,復置於案。贊王俯伏,興,再四拜。禮 畢。後頒曆以十月初一日。其王府曆日,亦不遣使,但 附於各府齎捧進賀冬至人員順齎頒授。 又定王 府祭社稷儀:一、齋戒。正祭前四日,奉祀所具本啟聞, 於午後沐浴更衣於齋宮,次日為始齋三日。凡齋戒 之日,不飲酒,不茹葷不弔喪問疾不聽樂不行刑不 判署刑殺文書、不預穢惡事。 一省牲正祭前一日 清晨設香案於宰牲房外導引官四員導王常服詣 牲位啟省牲。執事者牽牲過香案前訖。啟省牲畢遂 宰牲。以盤盛毛血伺祭瘞之 一陳設。前期掃除壇 場幕次。至期掌祭官率執事陳設籩豆簠簋酒尊等 物。 一、正祭,其日昧爽,王具皮弁服,文武官祭服。典 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導引官四員導 王詣拜位。內贊啟就位。典儀唱「瘞毛血」,執事者以毛 血瘞於坎內。典儀唱「迎神」,典樂舉麾唱「迎神」,樂奏《廣 清之曲》;候樂作,內贊啟鞠躬,四拜,興,平身,樂止。典儀 唱「奠帛,行初獻禮。」典樂舉麾唱初獻,樂奏《壽清之曲》, 武生舞《武功之舞》。執事者捧帛、爵獻於神位前,讀祝 官取祝,跪於神位之左。內贊「啟跪」,典儀唱「讀祝。」讀訖, 內贊啟,俯伏,興,平身。樂作。通贊同唱「百官俯伏,興,平 身」,樂止。典儀唱「亞獻禮」,典樂舉麾唱亞獻樂。奏《豫清 之曲》,文生舞《文德之舞》。執事者舉爵進獻,如前儀訖, 樂作。典儀唱「終獻禮」,典樂舉麾唱終獻樂,奏《熙清之 曲》,文生舞《文德之舞》。執事官進爵,如亞獻儀訖,樂止。 典儀唱:「飲福受胙」,典膳以福酒及胙,自神位前由正 門左捧出。內贊:「啟跪,搢圭。典膳以福酒跪進。」內贊:「啟 飲福酒訖,典膳以胙跪進。」內贊:「啟受胙訖,啟出圭,俯 伏,興、平身。」內贊「啟鞠躬,四拜,興、平身。」通贊同唱「百官 四拜。」典儀唱「徹饌」,典樂舉麾唱「徹饌」,樂奏《雍清之曲》。 執事官各詣神位前,徹饌訖,樂作。典儀唱「送神」,典樂 舉麾唱「送神」,樂奏《安清之曲》。內贊「啟四拜」,通贊同唱 「四拜」,樂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掌祭官捧帛」,各詣瘞 位。典樂舉麾唱「望瘞」,樂奏《時清之曲》。內贊「啟禮畢。」 一、祭山川儀與社稷同,但不瘞毛血,改詣瘞位為「燎 位」,及樂歌不同。 一祭旗纛,遣武官戎服行禮,儀與 山川同,但樂用大樂。 一、五祀遣官致祭用大樂,行 三獻禮,不用飲福受胙。 又定王祭宗廟用冕服,文 武百官祭服。陪祭祭器,籩豆八,簠簋各二,牲用少牢。 其廟制許立五廟,二昭二穆,與始祖之廟為五,以始 封之王為始祖。靖江王國,則以南昌王為始祖。四時 之祭,皆用王者禮樂。 凡《大宴禮儀》,是年定。其日設 王座於存心殿,設酒亭於座西南,膳亭於東南;設文 武官四品以上座次於殿內,東西相向;酒尊、食桌於 殿外;五品以下座次於兩廊;設細樂於殿內,大樂於 殿外。典儀啟:「請陞座」,王服常服出,樂作,陞座樂止。引 禮引文武四品以上官及長史詣殿內,五品以下詣 殿外,列班北向。贊「鞠躬」,樂作,四拜,樂止。進筵,樂作,有 花則進花。進訖,樂止。色長跪啟一,奏《喜千春之曲》。次 唱,樂作,進第一爵酒。贊各官跪,色長跪,唱「進酒」,飲訖, 樂止。贊眾官俯伏,興,就座。執事者進各官桌,樂作,有 花則散花,樂止。色長跪啟,承應畢,進第二爵酒,色長 跪啟。二,奏《永南山》之曲,各官起立,斟酒畢,復坐。執事 者隨斟各官酒色,長跪唱「進酒」,飲畢樂止。進湯鼓吹 響節,前導至殿外,大樂作,各官起立,進畢,復坐。執事 者即供各官湯色,長跪唱「進湯」,樂作。食畢,樂止,色長跪啟承應畢,進第三爵酒色,長跪啟三,奏《桂枝香》之 曲,進酒、進湯,如前儀,色,長跪啟承應畢,進第四爵酒 色,長跪啟四,奏《初春曉》之曲,進酒、進湯如前儀色,長 跪啟承應。畢,進第五爵酒色,長跪啟五,奏《乾坤泰》之 曲,進酒、進湯如前儀色,長跪啟承應。畢,進第六爵酒 色,長跪啟六,奏《昌運頌》之典,進酒、進湯如前儀色,長 跪啟承應。畢,進第七爵酒色,長跪啟七,奏《泰道開》之 曲,進酒、進湯如前儀。畢,收爵、進湯及大膳如前儀。畢, 收膳色長跪啟承應畢,贊徹案,自下而上,贊起,文武 官如前列班,樂作,四拜樂止。分東西序立。典儀跪啟, 禮畢,樂作,引王還宮,樂止。各官以次出。常宴五爵,禮 儀同。凡遇正旦、聖節,王壽日設宴用花,餘宴不用。 洪武十九年,親王之國,外官免其慶賀,有事具啟。 按《明會典》十九年,定親「王之國,在外府州縣衛所及 守邊衙門,不必慶賀。遇有事務,許首領官承差人等、 具本啟聞,並不許差遣將官,有妨公務。」
洪武二十年秋,詔「給親王歲祿五萬石,停茶、鹽、布絮 勿給。」
按:《續文獻通考》云云。
洪武二十三年、命考定王國、合祀山川諸神。
按《明大政紀》:二十三年二月庚子,命禮部翰林院考 定王國合祀山川諸神。上曰:「王國有嶽鎮,即以嶽為 主,次海、次鎮、次瀆,風雲雷雨之神又次之。」於是李原 名為圖以進,使頒諸王。復命東海則燕、齊皆祭;東嶽; 東鎮,齊魯皆祭。西海,秦蜀皆祭,晉祭北海。
洪武二十四年,改封豫、漢、衛三王為代肅𨖚。命齊王 於開平近里圍獵。詔漢、衛等六王練兵。「臨清」印。《通鑑、 史記》《元史》賜諸王。
按,《明大政紀》,二十四年二月,「改封豫王為代王,漢王 為肅王,衛王為遼王。三月丙辰,命齊王榑率護衛騎 兵於開平近里圍獵。五月,詔漢、衛、谷、慶、寧、岷六王練 兵臨清。六月甲戊,命禮部印《通鑑》《史記》《元史》以賜諸 王。」
洪武二十五年,令翰林院擬奏親王諡。上將立燕王 為皇太子,以劉三吾奏,不果議准。王妃以下有所出 者稱夫人,令僉事官坐長史上,敕諸王以訓練兵將 按《明大政紀》,二十五年二月,詔親王及功臣賜諡,令 禮部行翰林院擬奏請旨。四月戊寅,上御東閣門,諭 廷臣,欲立燕王,上曰:「朕老矣,太子不幸,遂至於此,命 也。《古》云:『國有長君,社稷之福。朕第四子賢明仁厚,英 武似朕,欲立為太子何如』?」翰林學士劉三吾進曰:「陛 下言是,但置秦、晉二王於何地?」上不及對,因大哭而 罷。
按:《明會典》、凡請封生母。二十五年議准王妃以下有 所出者,稱「夫人。」 是年令僉事係方面官,許入殿坐 於長史之上。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五年春正月,太祖御奉天門,手 敕以賜諸王。有云:「常歲訓將練兵,驗視周迴險易,造 軍器務要精堅堪用,庶使姦邪難以口舌惑聽。」遂召 修撰許觀、練子寧、編修吳言信等執筆聽書畢,太祖 顧皇長孫曰:「汝諦閱之,當使邊塵不動,貽汝以安也。」 自是諸王得專制國中,提兵防禦,地大權重,易生驕 僭。時葉居升應詔陳言,極論分封太侈。太祖怒曰:「小 子敢間吾骨肉,吾見且切齒,可使吾兒見乎?速取來, 吾將手射之,且啖其肉。」逮至,瘐死刑部獄。後無復敢 言者。
洪武二十六年,給齊、秦二王護衛,賜諸王。《永鑑錄》:定 諸王朝見儀及儀仗之制。
按《明大政紀》二十六年正月「己巳,命永定侯張詮調 山東沂州衛將士,以充齊府護衛。三月辛酉,詔併西 安右衛為秦王護衛。」十二月壬申朔,「《永鑑錄》成,頒賜 諸王。」其書輯歷代宗室諸王為虐悖逆者,以類為編, 直敘其事。
按《明會典》,諸王朝見儀,二十六年定,凡各王大朝,行 八拜禮,常朝行一拜叩頭禮。凡伯叔兄見天子,在朝 行君臣禮,於便殿內行家人禮,伯叔兄坐東面西坐, 受天子四拜,伯叔兄就於受禮位坐,天子居正中,南 面坐,以尚親親之義,存君臣之禮。 親王儀仗,二十 六年定。金交椅一把,腳踏全間。抹金盆罐一副,金香 爐「一箇,抹金銀香合一箇,班劍一對,儀刀四對,吾杖 一對,響節四對,羽葆幢一對,絳引旛一對,骨朵一對, 臥瓜一對,立瓜一對,金鉞一對,金鐙一對,儀鍠氅一 對,殳叉一對,傳教旛一對,信旛一對,告止旛一對,金 節一對,挑心節一對,麾幢一對,戟十對,夾槊一對,槊 十對,盾十對,戈氅十對,戟氅一對,紅羅」銷金圓傘一 把。紅羅曲蓋繡傘二把。《紅羅》繡圓傘二把。《紅羅》繡方 傘四把。《紅羅》素圓傘二把。《紅羅》素方傘二把。《紅絹》銷 金雨傘一把。《紅羅》繡方扇四把。《紅羅》繡圓扇四把。《青 羅》繡孔雀圓扇六把。《紅紗》燈籠一對
洪武二十七年。命韓瀋二王省視諸王國。詔停岷王 宮殿工按《明大政紀》二十七年三月甲寅。命韓王瀋王分道 省視秦晉燕周齊王。上以二王年少。欲其遊覽諸王 國。以敦孝友之情。十月己丑。詔停岷王宮殿工。諭工 部曰:「邊境土木之工。必度時量力。順民情而後為之。 時可為而財力不足不為也。財有餘而民不欲不為 也必有其時。有其財而民樂於趨事,然後為之,則事 易舉。今雲南土曠民稀,軍餉轉輸,民力甚勞苦。若復 加興造之役,非惟時力未可,於民亦有所不欲。岷府 姑為棕亭以居,俟十五年後,民富力紓,作之未晚。爾 工部遣人馳驛往諭雲南守臣,罷其役。」
洪武二十八年,詔停造遼王宮室,襲封秦王世子。更 定諸王以下封爵冊寶及歲支祿米之制,賜以《祖訓》。 又擬「各王《世系》」為二十字。定靖江王庶子稱謂及官 員入見之禮。
按《明大政紀》二十八年四月,詔停造遼王宮室。敕武 定侯郭英:「遼東軍務物情來者多言其艱苦,況邊境 營繕,不宜盡力以困之。今役作軍士皆強悍勇力善 戰之人,勞苦過多,心必懷叛,故往往逃伏草野山澤 間,乘間劫掠。近者高麗表奏,言多不實,朕已命有司 究之。聞彼自國中至鴨綠江衝要處,所儲軍糧,每驛 有一萬二萬石,或七八萬十數萬石,東寧等國皆使 人誘之入境,此其意必有深謀。朕觀高麗自古常與 中國爭戰。昔漢、唐時,遼東地方皆為其所有,直抵永 平之境,恃遠不臣,時時弄兵,自古無狀。今遼東乏糧, 軍士饑困,倘不即發沙嶺倉廩賑之,必啟高麗招誘 逋逃之心,非至計也。使高麗出二十萬人以相警,諸 軍何以應之?今營繕造作暫宜停止,且令立營屋以 居,十年之後再為之。古人有言:『人勞乃易亂之源』。深 可念也。」辛未,諭禮部尚書任亨泰議《秦王世子襲爵 禮》。上曰:「秦王既沒,國事無統。世子長成,宜命襲爵。爾 其集議以聞。」亨泰同翰林諸臣議:「漢諸王薨,遣使者 立嗣子為王,則元冠衰絰,素服以承詔事,反喪服。又 諸侯受天子之命,亦宜服其命服。使者出,反喪,即位 而哭,既合於禮,且協人情。」詔依服《命服禮》行之。六月 丙寅,遣前軍都督府謝彥、通政使來徵,奉金冊、冕服、 特節往陝西,冊秦世子尚炳為秦王。八月戊子,詔更 定皇太子、親王封爵、冊寶之制。閏九月,詔更定親王 歲支祿米量減,以資軍國之用:親王萬石,郡王二千 石,鎮國將軍一千石;輔國將軍八百石,奉國將軍六 百石;鎮國中尉四百石,輔國中尉三百石;奉國中尉 二百石;郡主及儀賓八百石;縣主及儀賓六百石;郡 君及儀賓四百石;縣君及儀賓三百石;鄉君及儀賓 二百石。重定《皇明祖訓》成,其目仍舊。更「箴《戒章》為首 章,命大書揭於右順門內西南廊下。既而遣使詔諸 王至京,諭以減祿米之故,以《祖訓》賜之。十月,上定東 宮諸王世系,各擬二十字為一世,以『其』」字為命名之 首。其下一字,則臨時所議以為二名,編入《玉牒》。至二 十世後,復擬續增。
按《明會典》,靖江王府,二十八年,令靖江王庶子稱「王 子」,發放言語稱「裔旨」,一應官員人等參見並時節慶 賀,常服行四拜禮,常見行一拜禮,不叩頭。 令晉、燕、 楚、蜀、湘府給祿米如數。代、肅、慶、遼各府,遠在邊,民少 賦薄,歲且給五百石,齊府一千石。嗣秦王幼,其應用 米石,有司月進。 凡親王位下,各擬名二十字,日後 生子及孫,即以上聞,付宗人府。所立雙名,每一世取 一字以為「上」字,其下一字,臨時隨意選擇,編入《玉牒》。 至二十世後,照例續添,永為定式。「下」字俱用五行,偏 旁者以火、土、金、水、木為序,惟靖江王府不拘。
《秦王位下》 「尚志公,誠秉,惟懷敬誼存。輔嗣資廉直, 匡時永信惇。」
《晉王位下》: 「濟美鍾奇表,知新慎敏求。審心咸景慕, 述學繼前修。」
燕王位下:〈今為帝系〉高瞻祁見祐,厚載翊常由。慈和怡伯 仲,簡靖迪先猷。
《周王位下》, 有子同安睦,勤朝在肅恭。紹倫敷惠潤, 昭恪廣登庸。
《楚王位下》 孟季均,榮顯英華蘊盛容。「宏才升博衍, 茂士立全功。」
《齊王位下》 「賢能長可慶,睿智實堪宗。養性期淵雅, 寅思復會通。」
《魯王位下 肇》「泰陽當健觀,頤壽以弘。振舉希兼達, 康莊遇本寧。」
《蜀王位下》 「悅友申賓讓,承宣奉至平。懋進深滋益, 端居務穆清。」
《湘王位下》 「久鎮開方岳,揚威謹禮儀。剛毅循超卓, 權衡素自持。」
《代王位下》: 「遜仕成聰俊,充廷鼐鼎彝,傳貽連秀郁, 炳燿壯洪基。」
《肅王位下》, 「瞻祿貢真弼,縉紳識烈忠。曦暉躋富運, 凱諫處恆隆。」
《遼王位下》: 「貴豪恩寵致」,憲術儼尊儒。雲仍「祺保合操翰麗龍輿。」
慶王位下 秩,邃寘台鼒。倪伸帥倬,奇適完。因巨衎 騭,眷發需毗。
《寧王位下》 磐奠覲宸拱,多謀統議中。總添支庶闊, 作哲向親衷。
《岷王位下》: 「徽音膺彥譽,定榦企禋雍。崇理原諮訪, 寬鎔喜賁從。」
《谷王位下: 賦》質僖雄敞,叢興闡福昌。篤諧恂懌豫, 擴霽昱禎祥。
韓王位下: 「沖範徵偕,旭、融謨朗,璟,逵亶韶愉顥慥 令緒,價蕃維。」
瀋王位下 佶,幼詮勛引恬珵效迴瑝。湜源諲皙暐, 圭璧澈澄昂。
安王位下: 「斐序斌延賞,凝覃濬祉襄。恢嚴顓輯矩, 縝密廓程綱。」
《唐王位下》: 「瓊芝彌宇宙,碩器聿琳琚。啟齡蒙頌體, 嘉曆協銘圖。」
《郢王位下》: 「偉聞參望奭,箴誨洎皋夔。麒麟餘積兆, 奎穎曄璿璣。」 伊王位下, 「顒勉諟訏典,褒珂采鳳琛。應疇頒胄選, 崑玉冠泉金。」
〈以下六十字原無國號〉毖初斯建節,勗好必貞銓。執準符鈞正, 詢旼汝勵虔。
薦諝演,還暢先施。遂省稽諏,懽爰造就。
適藝冀塤篪
慧堅忻願確鑒潔,綽侁孜習獻增盈謐。
《臨饒軼績撝》。
《靖江王位下》: 「贊佐相規約,經邦任履亨。若依純一 行,遠得襲芳名。」
〈舊有〉潭王位下: 「福昌忻」保定,嘉應必興隆。啟處詢從 式,尊聞汝貴中。〈以國除祖訓不載〉
按:《續文獻通考》:「二十八年乙亥秋八月,更定宗人封 爵冊寶之制,皇太子及親王金冊金寶,皇太子妃及 妃止授金冊;皇太子嫡長子為皇太孫,次嫡子並庶 子年十五皆封郡王,授以塗金銀冊銀印;親王嫡長 子年十歲封王世子,授以金冊金寶;庶子年十歲皆 封郡王,授以鍍金銀冊銀印。凡王世子必以嫡長,以」 庶奪嫡降庶人,重則遠竄。王年三十,正妃未有子,庶 子止封郡王,俟王與妃年五十無子,始封庶長子為 王世子。凡嗣封、受封、納妃,朝廷遣使行冊命禮。郡王 次子授鎮國將軍,職三品;次孫輔國將軍,職四品;次 曾孫奉國將軍,職五品,凡三等。次元孫鎮國中尉,職 六品。次五世孫輔國中尉,職七品;次六世孫以下,奉 國中尉,職八品,凡三等:親王女曰郡主,郡王女曰縣 主,郡王孫女曰郡君,郡王曾孫女曰縣君,郡王元孫 女曰「鄉君」,凡五等。靖江王府,視郡王降一等。宗人有 文武才能堪任用者,宗人府以名聞,考驗陞轉,如常 選法。有犯,宗人訊問,量罪降等,重則斥為庶人,罰而 不刑。是年秋九月壬寅,更定親王祿米。先是,太祖謂 戶部尚書郁新等曰:「朕今子孫眾盛,原定親王歲用 祿米各五萬石。天下官吏軍士亦多,俸給彌廣。其斟 酌古制,量減各王歲給,以資軍國之用。」至是,戶部議 更定親王等歲給米石。
洪武二十九年,定親王入覲禮儀,及見皇后父母之 禮。
按《明會典》二十九年定親王見天子畢,次見東宮。引 禮官導王由文華門東門入,至文華殿前,西向立。東 宮冕服,執大圭,詹事府等官六員導駕出陞座,東宮 官左右侍從,引禮官引王就拜位,贊禮官贊「四拜禮。」 東宮坐受畢,東宮及王俱衣常服,敘家人禮。引禮官 請王由殿東門入,至後殿,各王東坐向西,東宮面東, 贊禮官贊「四拜禮。」王坐受。時諸王皆東宮叔如東宮 與王敘坐。東宮正中南面坐。各王東西敘坐。 凡諸 王見皇后父母、亦行四拜禮。皇后父母立受。
洪武三十年詔「燕、晉二王練兵備邊。各王府宜守定 制,不許勞民興造。」
按《明大政紀》:「三十年四月,詔晉王、燕王各練兵備邊, 八月詔工部移文各王府,宜各守定製,不許私有興 造,勞吾民匠。若有不可已者,必奏請方許。」
洪武三十一年敕燕王率諸王防邊。夏,太祖崩,建文 帝詔諸王臨邸中,毋奔喪。秋,逮周王橚廢為庶人。時 高巍應詔請分王諸王子弟。敕「遼王毋以孳牧侵民 田,命王官不得三六九載考覈。」
按《明大政紀》三十一年五月「乙亥,敕燕王總率諸王, 用防邊患。敕曰:『朕觀成周之時,天下治矣。周公猶告 成王曰:『詰爾戎兵,安不忘危之道也。今雖海內無事, 然天象示戒,邊圉之患,豈可不防?朕之諸子,汝獨才 智,克堪其任,秦晉已薨,汝實為長,攘外安內,非汝而 誰』』?」已命楊文總北平都司行都司等軍,郭英總遼東 「都司,並遼府護衛悉聽汝節制。爾其總率諸王,相機 度勢,用防邊患,奠安黎民,以答上天之心,以副吾付託之意。其敬慎之,毋怠!」閏五月乙酉,上崩。時諸王皆 尊屬,擁重兵專制,地嫌勢逼,詔諸王臨邸中,毋奔喪, 王國所在吏民,悉聽朝廷節制。詔下,諸王不悅,謂此 《齊尚書》疏間我也。辛卯,皇太孫即皇帝位。六月,文皇 自燕邸入臨,至淮安,出敕令歸國。七月,命曹國公李 景隆訊周王橚,逮至京,廢為庶人。十二月癸丑,遼州 人高巍應詔辟,上書請行主父偃推恩之令,分王諸 王子弟,不當聽晁錯削奪之策。帝奇之。巍書略曰:「高 皇帝有文王純一之德,大行皇后有后妃不妒之行, 則百斯男無不穆穆皇皇,宜君宜王者也。」故本宗百 世為天子,支庶百世為諸侯,體三代之封建,分茅胙 土,先封形勢之地。陝西百二山河,其人勇悍,西鄰土 番,以秦府王之。山西表裡河山,其人剛壯,北近蒙古, 以晉府王之。北平雖無名山大川之限,而桑土沃饒, 廣畜羊馬,其人衣皮食肉,弓馬是務。遼、金、元藉之,各 興一代之業,故以燕府王之。四川雖曰西南一隅,山 河阻深,劉備、諸葛亮據之而虎視吳、魏者也,故以蜀 府王之。其餘楚、湘、齊、兗、寧、遼、谷、代、慶、肅,星羅碁布,比 之前代,雖皆分封過制,而高皇帝之聖模神慮,莫非 欲護中國而屏四裔也。今各處親王,固多驕逸,不削 則朝廷紀綱不立,削之則傷親親之恩,此我皇上之 所難處者也。以臣愚見,不當聽晁錯削奪之策,當行 主父偃推恩之令。使秦、晉、燕、蜀四府子弟,分王於齊、 兗、楚、湘,齊、兗、楚、湘子弟,分王於秦、晉、燕、蜀,其餘寧、遼、 谷、代、慶、肅等府,類比而分其地。如此則藩王之權,不 削而自弱矣。臣又願皇上待遇親王,薄其貢而厚其 恩,常盡親親之禮。其賢如漢之河間獻王與東平王 蒼者,下詔褒賞之。其驕逸不法如漢之淮南、濟北者, 初犯則容之,再犯則赦之,三犯而不改者,當合親王, 告太廟,削其地而廢處之,豈有不順服哉?
按:《續文獻通考》:「三十一年,敕遼寧諸王據邊場孳牧, 勿侵民田。是年冬,命王府官不得三六九載考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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