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233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三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三十三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二百三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三十三卷目錄

 公輔部名臣列傳五十三

  宋十九

  杜範       劉伯正

  吳潛       應㒡

  徐清叟      董槐

  程元鳳      皮龍榮

  葉夢鼎      王爚

  馬廷鸞

官常典第二百三十三卷

公輔部名臣列傳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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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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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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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範字成之,黃巖人。少從其從祖煜知仁 游,從祖受學朱熹,至範益著。嘉定元年,舉進士,調金 壇尉,再調婺州司法。紹定三年,主管戶部架閣文字。 六年,遷大理司直。端平元年,改授軍器監丞。明年,入 對,言:『陛下親覽大政,兩年於茲,今不惟未睹更新之 效,而或者乃有浸不如舊之憂。夫致弊必有原,救弊』」 必有本。積三四十年之蠹習,浸漬薰染,日深日腐,有 不可勝救者,其原不過「私」之一字耳。陛下固宜懲其 弊原,使私意淨盡。顧以天位之重,而或藏其私憾;天 命有德,而或濫於私予;天討有罪,而或制於私情;左 右近習之言,或溺於私聽;土木無益之工,或侈於私 費。隆禮貌以尊賢,而用之未盡;溫辭「色以納諫,而行 之惟艱。」此陛下之私有未去也。和衷之美不著,同列 之意不孚,紙尾押敕,事不預知,同堂決事,莫相可否。 集議盈庭,而施行決於私見,諸賢在列,而密計定於 私門,此大臣之私有未去也。君相之私容有未去,則 教條之頒,徒為虛文。近者召用名儒,發明格物致知、 誠意正心之學,有好「議論者,乃從而詆訾訕笑之。陛 下一惑其言,即有厭棄儒學之意。此正賢不肖進退 之機,天下安危所係,願以其講明,見之施行。」改祕書 郎,尋拜監察御史。奏:「曩者權臣所用,臺諫,必其私人, 約言已堅而後出命,其所彈擊,悉承風旨,是以紀綱 蕩然,風俗大壞。陛下親政,首用洪咨夔、王遂,痛矯宿 弊,斥去奸邪。然廟堂之上,牽制尚多,言及貴近,或委 曲回護,而先行丐祠之請;事有掣肘,或彼此調停,而 卒收論罪之章。亦有彈墨尚新,而已頒除目,沙汰未 幾,而旋得美官。自是臺諫風采,昔之振揚者日以鑠; 朝廷紀綱,昔之漸起者日以壞。」理宗深然之。又奏九 江守何炳年老,不足備風寒。事寢不行。範再奏曰:「一 守臣之未罷,其事小;臺諫之言不行,其事大。阻臺諫 之言猶可也,至於陛下之旨匿而不行,此豈勵精親 政之時所宜有哉?」丞相鄭清之見之大怒,五上章丐 去,有「危機將發,朋比禍作」之語,且謂範順承風旨,粉 飾擠陷。範遂自劾言:「宰相之與臺諫,官有尊卑,而事 關一體,但當同心為國,豈容以私而害公。行之者宰 相,言之者臺諫,行之者豈盡合於事宜,言之者或未 免於攻詆清明之朝,此特常事。」古者大臣欲扶持紀 綱,故必崇獎臺諫,聞有因言而待罪者矣,未聞有諱 言而含怒者也。曩者,柄臣所用,臺諫必其私人。陛下 更新庶政,而臺諫皆出於親擢,若廟堂不欲臣言其 親,故鉗其「口,奪其氣,則與曩者之用私人何以異?不 知所謂承順風旨者何人,粉飾擠陷者何事?乞檢臣 前奏,賜之罷黜,以從臣退安田裡之欲。」時清之妄邀 邊功,用師河、洛,兵民死者十數萬,資糧器甲悉委於 敵,邊境騷然,中外大困。範率合臺論其事,併言清之 詐謀罔上。於是凡侍從、近臣之不合時望者,監司郡 守之貪暴害民者,皆以次論斥。清之愈忌之,改太常 少卿。轉對,言:「今日之病,莫大於賄賂交結之風。名譽 已隆者賈左右之譽以固寵,宦遊未達者惟梯級之 求以進身;邊方帥臣,黃金不行於反間,而以探刺朝 廷,厚賜不優於士卒,而以交通勢要,以致賞罰顛倒, 威令慢褻。罪貶者拒命而不行,棄城者巧計以求免, 提援兵者召亂而肆掠,當重任者怙勢而奪攘,下至 禁旅驕悍難制,監軍群聚相剽劫。欲望陛下毋以小 恩廢大誼,毋以私情撓公法。嚴制宮掖,不使片言得 以入於閫;禁約閹宦,不復讒諂得以售其姦。」範自入 臺屢丐祠,至是,復五上歸田之請,皆不允。遷祕書監 兼崇政殿說書。大元兵徇江陵,範乞屯兵蘄、黃以防

窺江,且令沿江帥臣兼江、淮制置大使,以重其權,令
考證
淮西帥臣急調兵撥糧以援江陵。拜殿中侍御史,辭

不獲,乃因講筵奏:「臣嘗冒耳目之寄,輒忤宰相,至煩 陛下委曲調護。今又使居向者負芒之地,豈以臣絕 私比,而其言猶有可取耶?抑以臣巽懦之質,易於調 護,而姑使之備數耶?昔人主之於諍臣,非樂而聽之, 即勉而從之,否則疏而遠之,未聞有不用其言而復 用其人者。陛下自端平親政以來,召用正人以振臺 綱,未幾而有委曲調護之弊,其所彈擊,或牽制而不 行,其所斥逐,復因緣以求進。臣於入臺之初,固已力 言之,不惟不之革而其弊滋甚,甚至節貼而文理不 全,易寫而臺印無有,中書不敢執奏,見者為之致疑。 不意聖明之時,其弊一至於此。陛下以其言之不可 用,又從而超遷之,則是臺諫之官專為仕途之捷徑。 陛下但知崇獎臺諫為盛德,而不知阻抑直言之為 弊政,則陛下外有好諫之名,內有拒諫之實,天下豈 有虛可以蓋實哉!」範始以不得其言不去為恨,至是, 遂極言臺諫失職之弊。時襄、蜀俱壞,江陵孤危,兩浙 震恐。復言:「清之橫啟邊釁,幾危宗祀,及其子招權納 賄,貪冒無厭,盜用朝廷錢帛以易貨外國,且有實狀。」 併言:「簽書樞密院事李鳴復與史寅午、彭大雅以賄 交結,曲為之地。鳴復既不恤父母之邦,亦何有陛下 之社稷?」帝以清之潛邸舊臣,鳴復未見。大罪未即行, 範亦不入臺。帝促之,範奏:「鳴復不去,則臣去,安敢入 經筵?」方再奏之,鳴復抗疏自辨,言:「臺臣論臣,不知所 指何事,豈以臣嘗主和議耶?幸未斥退,則安國家,利 社稷,死生以之。否則無家可歸,惟有扁舟五湖耳。」範 又極言其寡廉鮮恥。既而合臺劾之,太學諸生亦上 書交攻之。鳴復將出關,帝又遣使召回。範復與合臺 奏:「鳴復為宰執,所交惟史寅午、彭大雅。此等相與陰 謀,不過賂近習,蒙上聽,以陰圖相位。臣近見自辨之 章,見其交鬥邊臣,以啟嫌隙,妄言和戰,以肆脅持,且 以蜀既破蕩,而欲泛舟五湖,又以安國家、利社稷自 任。不知鳴復久居政府,今又有何安利之策?欺君罔 上,無所不至。如臣等言,是即乞行之。所言若非,早賜 罷斥。」改起居郎。範奏:「臣論鳴復,未見施行,忽拜左史 之命,則是所言不當,姑示優遷。臣前者嘗奏臺諫但 為仕途之捷徑,初無益朝廷之紀綱。躬言之,躬蹈之, 臣之罪大矣。」即渡江而歸,授江東提點刑獄,尋改浙 西提點刑獄,範力辭之,而鳴復亦出守。越嘉熙二年, 差知寧國府。明年,至郡,適大旱,範即以便宜發常平 粟,又勸寓公富人有積粟者發之,民賴以安。始至,倉 庫多空,未幾,米餘十萬斛,錢亦數萬,悉以代輸下戶 糧。兩淮飢民渡江者,多剽掠,其首張世顯尤勇悍,擁 眾三千餘人至城外,範遣人犒之,俾勿擾,以俟處分。 世顯乃陰有窺城之意,範以計擒斬之,給其眾使歸。 四年,還朝,首言:「旱暵荐臻,人無粒食,楮券猥輕,物價 騰踴,行都之內,氣象蕭條。左、浙近輔,殍死盈道。流民 充斥,未聞安輯之政;剽掠成風,已開弄兵之萌。是內 憂既迫矣,新興北兵乘勝而善鬥,中原群盜假名而 崛起,擣我巴、蜀,據我荊、襄,擾我淮堧,近又由夔、峽以 瞰鼎、灃。疆場之臣,肆為欺蔽,勝則張皇而言功,敗則 掩覆而不言。脫使乘上流之無備,為飲馬長江之謀, 其誰與捍之?」是外患既深矣。人主上所事者天,下所 恃者民。近者天文示變,妖彗吐芒,方冬而雷,既春而 雪,海潮衝突於都城,赤地幾遍於畿甸,是不得乎天 而天已怒矣。人死於干戈,死於饑饉,父子相棄,夫婦 不相保,怨氣盈腹,謗言載路,等死一萌,何所不至?是 不得乎民,而民已怨矣。內憂外患之交至,天心人心 之俱失,陛下能與二三大臣安居於天下之上乎?陛 下亦嘗思所以致此否乎?蓋自曩者權相,陽進妾婦 之小忠,陰竊君人之大柄,以聲色玩好,內蠱陛下之 「心術,而廢置生殺,一切惟其意之所欲為,以致紀綱 陵夷,風俗頹靡,軍政不修而邊備廢缺。凡今日之內 憂外患,皆權相三十年醞成之,如養護癰疽,待時而 決耳。端平號為更化,而居相位者非其人無能改於 其舊,敗壞汙穢,殆有甚焉。」自是聖意惶惑,莫知所倚 仗,方且不以彼為讎而以為德,不以彼為罪而以為 功。於是天之望於陛下者孤,而變怪見矣;人之望於 陛下者觖,而怨叛形矣。陛下敬天有圖,《旨酒》有箴,《緝 熙》有記,使持此一念,振起傾頹,宜無難者。然聞之道 路,謂「警懼之意,祇見於外朝;視政之頃,而好樂之私, 多縱於內廷;燕褻之際,名為任賢」,而左右近習,或得 而潛間;政出於中書,而御筆特奏,或從而中出。左道 之蠱惑,私親之請託,蒙蔽陛下之聰明,轉移陛下之 心術。此下恐原本有遺落於是範去國四載矣,帝撫勞備至,遷 權吏部侍郎兼侍講。以久旱,復言:「陛下嗣膺寶位,餘 二十年,災異譴告,無歲無之,至於今而益甚。陛下求 所以應天者,將止於減膳徹樂,分禱群祀而已乎?抑 當外此而反求諸躬乎?夫不務反躬悔過,而徒覬天 怒之釋,天下寧有是理!欲望陛下一灑舊習以新天 下,出宮女以遠聲色,斥近習以防蔽欺,省浮費以給國用,薄征斂以寬民力。且儲貳未立,國本尚虛,乞選 宗姓之賢者,育之宮中而教導之。」又言:「銓法之壞,廟 堂既有堂除,復時取部缺以徇人情;士大夫既陷贓 濫,乃間以不經推勘而改正。凡此皆徇私忘公之害。」 未幾,復上疏曰:「天災旱暵,昔固有之。而倉廩匱竭,月 支不繼,升粟一千,其增未已,富戶淪落,十室九空,此 又昔之所無也。甚而闔門飢死,相率投江,里巷聚首 以議執政,軍伍誶語所不忍聞」,此何等氣象,而見於 京城眾大之區。浙西稻米所聚,而赤地千里,淮民流 離,襁負相屬,欲歸無所,奄奄待盡。使邊塵不起,尚可 相依苟活,萬一敵騎衝突,彼必奔迸「南來,或相攜從 敵,因為之鄉導,巴蜀之覆,輒可鑑也。竊意陛下宵旰 憂懼,寧處弗遑。然宮中宴賜,未聞有所貶損;左右嬙 嬖,未聞有所放遣;貂璫近習,未聞有所斥遠;女冠請 謁,未聞有所屏絕;朝廷政事,未聞有所修飭;庶府積 蠹,未聞有所搜革。秉國鈞者惟私情之徇;主道揆者 惟法守之侵。國家大政,則相持而不決;司存細務,則 出意而輒行;命令朝更而夕變,紀綱蕩廢而不存。無 一事之不弊,無一弊之不極。」陛下盍亦震懼自省,詔 中外臣庶思當今急務,「如河道未通,軍餉若何而可 運;浙右旱歉,荒政若何而可行;財計空匱,糴本若何 而可足;流徙失所,遣使若何而可定;敵情叵測,邊圉 若何而可固?各務悉力盡思,以陳持危制變之策。」拜 吏部侍郎兼中書舍人,復極言宴賜不節、修造不時、 玩寇縱欲數事。兼權兵部尚書,改禮部尚書兼中書 舍人。淳祐二年,擢同簽書樞密院事。範入都堂,凡行 事有得失,除授有是非,悉抗言無隱情。丞相史嵩之 外示寬容,內實忌之。四年,遷同知樞密院事,以李鳴 復參知政事。範不屑與鳴復共政,去之。帝遣中使召 回,且敕諸城門不得出範。太學諸生亦上書留範而 斥鳴復,並斥嵩之。嵩之令諫議大夫劉晉之等論範 及鳴復,範遂行。會嵩之遭喪,謀起復不果,於是拜範 右丞相,範以遜游似不許,遂力疾入覲。帝書「開誠心, 布公道,集眾思,廣忠益。」賜之範上五事:曰正治本,謂 政事當常出於中書,母使旁蹊得竊威福;曰肅宮闈, 謂當嚴內外之限,使宮府一體;曰擇人才,謂當隨其 所長用之,而久於職,毋徒守遷轉之常格;曰惜名器, 謂如文臣貼職,武臣閣衛,不當為徇私市恩之地;曰 節財用,謂當自人主一身始,自宮掖始,自貴近始,考 封樁國用出入之數而補窒其罅漏;求鹽筴、楮幣變 更之目,而斟酌其利害。仍乞早定國本,以繫人心。時 親王、近戚多求降恩澤,引前朝杜衍例,範皆封還。乞 撥堂除闕歸之吏部,以清中書之務,惟留書庫、架閣、 京教及要地幹官,人皆以為不便。太學生亦上書言 之,帝以示範,範奏曰:「三四十年權臣柄國,以公朝爵 祿而市私恩,取吏部之闕以歸堂除,太學諸生亦習 於見聞,乃以近年之弊政為祖宗之成法。如以臣言 為是,上下堅守,則諛者必多而謗者息矣。」未幾,赴選 調者無淹滯,合資格者得美闕,眾始服。帝命宰執各 條當今利病與政事可行者,範上十二事曰:公用捨、 願進退人才,悉參以國人之論,「則乘罅抵巇者無所 投其間。曰儲才能。內而朝列,則儲宰執於侍從、臺諫, 儲侍從、臺諫於卿監、郎官;外而守帥,則以江面之通 判為幕府、郡守之儲,以江面之郡守為閫帥之儲。他 職皆然。如是則臨時無乏才之憂。」曰嚴薦舉。宜詔中 外之臣,凡薦舉必明著職業、功狀、事實,不許止為褒 詞,朝廷籍記,不如所舉,並罰舉主。仍詔侍從、臺諫不 許與人覓舉,曰「懲贓貪。」至今有以贓罪案上,即行下 勘證,果有贓敗,必繩以祖宗之法。無實跡而監司妄 以贓罪誣人者,亦量行責罰。臺諫風聞言及贓罪,亦 行下勘證,曰「專職任」;吏部不可兼給舍,京尹不可兼 戶吏,經筵亦必專官,曰「久任使。」內而財賦、獄訟、銓選 「與其他煩劇之職,必三年而後遷;外而監司、郡守,亦 必使之再任;其不能者,則亟行罷斥,曰抑僥倖。布告 中外,各務執業,朝廷不以弊例而過恩,宮庭不以私 謁而廢法,勳舊之家、邸第之戚不以名器而輕假,曰 重閫寄,曰選軍實,曰招土豪,曰宜」倣祖宗方田之制, 疏為溝洫,縱橫經緯,各相灌注。以鑿「溝之土積而為 徑,使不得並轡而馳,結陣而前,如曹瑋守陝西之制, 則戎馬之來,所至皆有阻限,而溝之內又可以耕屯, 勝於陸地多矣。」曰:「治邊理財,實為當今急務,有明於 治道、善於理財者,搜訪以聞。」時孟珙權重兵,久居上 流,朝廷素疑其難制,至是以書來賀,範復之曰:「古人 謂將相調和則士豫附。自此但相與同心徇國,若以 術相籠架,非範所屑為也。」珙大感服。未幾,大元軍大 入五河,絕中流,置營柵,且以重兵綴合肥,令不得相 援,為必取壽春之計。範命維揚、鄂渚二帥各調兵東 西來應,卒以捷聞。範記功行賞,莫不曲當,軍士皆悅。 未幾卒,贈少傅,諡清獻。其所著述,有古律詩歌詞五 卷、雜文六卷,《奏槁》十卷,《外制》三卷,《進故事》五卷,《經筵 講義》三卷

劉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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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伯正字直卿,饒州餘干人。父簡,為丞相 趙汝愚客,嘗書《慶曆四諫奏議》授伯正。而伯正以開 禧元年舉進士,調太平主簿,通判棗陽軍,辟荊湖制 置司機宜,兩浙轉運司主管公事,歷軍器、將作、太府 三監主簿,樞密院編修官,兵部郎官,監察御史。有事 於明堂,雷電忽至,執事者鮮不離次。伯正立殿下,紳」 笏儼然,聲色不動,帝遂以大任期之。遷左司諫。疏言: 「兵籍寖廣,糧餉益艱,請預備軍食。」又言:「銓選、財計、刑 獄之積敝。乞以願治之心而急董正治官之圖,以勤 政之思而嚴察計吏之法。」又言:「所憂非一,而急務之 當慮者有三:曰申飭邊備,區處流民,隄防姦盜。」帝皆 善其言。升右正言,以華文閣待制知廣州兼廣東經 略安撫使。召見,賜金帶、鞍馬。改轉運使,以寶章閣直 學士知太平州。召為禮部侍郎兼中書舍人,遷吏部 侍郎兼侍講、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兼給事中,權 刑部尚書兼侍讀。淳祐四年,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 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真拜參知政事。以監察御史 孫起予言罷,授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監察御史 蔡次傳言之,降一官。尋復舊官,致仕。卒,贈正奉大夫, 加少保。時論謂「伯正立朝,以靜重鎮浮,不求名譽,善 藏其用」雲。

吳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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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潛字毅夫,宣州寧國人,祕閣修撰柔勝 之季子。嘉定十年進士第一,授承事郎,簽鎮東軍節 度判官,改簽廣德軍判官。丁父憂。服除,授祕書省正 字,遷校書郎,添差通判嘉興府,權發遣嘉興府事,轉 朝散郎,尚書金部員外郎。紹定四年,遷尚右郎官。都 城大火,潛上疏論致災之由,願陛下齋戒修省,恐懼 對越,菲衣惡食,必使國人信之,毋徒減膳而已;疏損 聲色,必使天下孚之,毋徒徹樂而已。閹官之竊弄威 福者勿親,女寵之根萌禍患者勿昵。以暗室屋漏為 尊嚴之區而必敬必戒,以恆舞酣歌為亂亡之宅而 不淫不泆。使皇天后土知陛下有畏之之心,使三軍 百姓知陛下有憂之之心。然後明詔二三大臣,和衷 竭慮,力改絃轍,收召賢哲,選用忠良,貪殘者屏,回衺 者斥,懷姦黨賊者誅,賈怨誤國者黜。毋並進君子小 人以為包荒,毋兼容衺說正論以為皇極,以培國家 一線之脈,以救生民一旦之命,庶幾天意可回,天災 可息,弭災為祥,易亂為治。」又言:「重地要區,當豫畜人 材以備患;論;大順之理貫通天人,當以此為致治之 本。」又貽書丞相史彌遠論事:「一曰格君心,二曰節奉 給,三曰振恤都民,四曰用老成廉潔之人,五曰用良 將以禦外患,六曰革吏弊以新治道。」授直寶章閣、浙 東提舉常平,辭不赴,改吏部員外郎兼國史編修、實 錄檢討,遷太府少卿、淮西總領。又告執政,論用兵、復 河南,《不可輕易》,以為「金人既滅,與為比鄰,法當以和 為形,以守為實,以戰為應。自荊襄首納空城,合兵攻 蔡,兵事一開,調度寖廣,百姓狼狽,死者枕藉,使生靈 肝腦塗地,得城不過荊榛之區,獲俘不過曖昧之骨, 而吾之內地荼毒如此,邊臣誤國之罪,不待言矣。聞 有進恢復之畫者,其算可謂俊傑,然取之若易,守之 實難,征行之具,何所取資?民窮不堪,激而為變,內郡 率為盜賊矣。今日之事,豈容輕議?」自後,興師入洛,潰 敗失亡不貲,潛之言率驗。遷太府卿兼權沿江制置、 知建康府、江東安撫留守。上疏論保蜀之方,護襄之 策,防江之算,備海之宜,進取有甚難者三事。端平元 年,詔求直言。潛所陳九事:「一曰顧天命以新立國之 意,二曰植國本以廣傳家之慶,三曰篤人倫以為綱 常之宗主,四曰正學術以還斯文之氣脈,五曰廣畜 人才以待乏絕,六曰實恤民力以致寬舒,七曰邊事 當鑒前轍以圖新功,八曰楮幣當權新制以解後憂, 九曰盜賊當探禍端而圖善策。」以直論忤時相,罷奉 千秋鴻禧祠,改祕閣修撰,權江西轉運副使兼知隆 興府,主管江西安撫司。擢太常少卿,奏造斛斗輸諸 郡租,寬恤人戶,培植根本,凡十五事。進右文殿脩撰、 集英殿脩撰、樞密都承旨、督府參謀官兼知太平州, 五辭,不允。又言和戰成敗大計,宜急救襄陽等事。貽 書執政,論京西既失,當招收京、淮丁壯為精兵,以保 江西。權工部侍郎、知江州,辭不赴,請養宗子以係國 本,以鎮人心。改權兵部侍郎兼檢正。論士大夫私意 之敝,以為「襄、漢潰決,興沔破亡,兩淮俶擾,三川陷沒。 欲望陛下念大業將傾,士習已壞,以靜專察群情,以 剛明消眾慝,警於有位,各勵至公,毋以術數相高而 以事功相勉,毋以陰謀相訐而以識見相先,協謀並 智,戮力一心,則危者尚可安,而衰證尚可起也。」又請 分路取士,以收淮、襄之人物。試工部侍郎、知慶元府 兼沿海制置使,改知平江府。條具財計凋敝本末,以 寬郡民。與轉運使王埜爭論利害。授寶謨閣待制、提 舉太平興國宮,改玉隆萬壽宮。試戶部侍郎、淮東總 領兼知鎮江府。言邊儲、防禦等十有五事。改寶謨閣直學士兼浙西都大提點坑冶,權兵部尚書、浙西制 置使,申論防拓江海、團結措置等事。進工部尚書,改 吏部尚書兼知臨安府。乃論:「艱屯蹇困之時,非反身 脩德,無以求亨通之理。乞遴選近族,以係人望,而俟 太子之生。」帝嘉納。兼侍讀經筵。以臺臣徐榮叟論列, 授寶謨閣學士、知紹興府、浙東安撫使,辭。提舉南京 鴻慶宮,遂請致仕。授華文閣學士、知建寧府,辭。丁母 憂,服除,轉中大夫、試兵都尚書兼侍讀,轉翰林學士、 知制誥兼侍讀,改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封 金陵郡侯。以亢旱乞罷,免。改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 宮,改知福州兼本路安撫使,徙知紹興府、浙東安撫 使。召同知樞密院兼參知政事。入對,言:「國家之不能 無敝,猶人之不能無病。今日之病,不但倉扁望之而 驚,庸醫亦望而驚矣。願陛下篤任元老以為醫師,博 采眾益以為醫工,使臣輩得以效牛。」請幫助識別此字。「馬勃之助,以 不辱陛下知人之明。」淳祐十一年,入為參知政事,拜 右丞相兼樞密使。明年,以水災乞解機政,以觀文殿 大學士提舉洞霄宮。又四年,授沿海制置大使、判慶 元府。至官,條具軍民久遠之計,告於政府,奏皆行之。 又積錢百四十七萬三千八百有奇,代民輸帛,前後 所蠲五百四十九萬一千七百有奇。以久任丐祠,且 累章乞歸田裡,進封崇國公,判寧國府。還家,以醴泉 觀使兼侍讀召入對,論畏天命,結民心,進賢才,通下 情,帝嘉納,拜特進、左丞相,進封慶國公。奏乞令在朝 之臣各陳所見,以決處置之宜。改封許國公。大元兵 渡江攻鄂州,別將由大理下交阯,破廣西、湖南諸郡。 潛奏:「今鄂渚被兵,湖南擾動。推原禍根,良由近年姦 臣憸士設為虛議,迷國誤軍,其禍一二年而愈酷。附 和逢迎,媕阿諂媚,積至於大不靖。臣年將七十,捐軀 致命,所不敢辭。所深痛者,臣交任之日,上流之兵已 踰黃、漢,廣右之兵已蹈賓、柳,謂臣壞天下之事,亦可 哀已!」又論:「國家安危治亂之原,蓋自近年公道晦蝕, 私意橫流,仁賢空虛,名節喪敗,忠嘉絕響,諛佞成風, 天怒而陛下不知,人怨而陛下不察,稔成兵戈之禍, 積為宗社之憂。章鑑、高鑄嘗與丁大全同官,傾心附 麗,躐躋要途。蕭泰來等群小噂沓,國事日非,浸淫至 於今日。陛下稍垂日月之明,毋使小人翕聚,以貽善 類之禍。沈炎實趙與𥲅之腹心爪牙,而任臺臣,甘為 之搏擊。姦黨盤據,血脈貫穿,以欺陛下致危亂者,皆 此等小人為之。」又乞令大全致仕,炎等與祠,高鑄羈 管州軍。不報。屬將立度宗為太子,潛密奏云:「臣無彌 遠之材,忠王無陛下之福。」帝怒,潛卒以炎論劾落職。 命下,中書舍人洪芹繳還詞頭,不報。謫建昌軍,尋徙 潮州,責授化州團練使、循州安置。潛預知死日,語人 曰:「吾將逝矣,夜必雷風大作。」已而果然,四鼓開霽,撰 《遺表》,作詩頌,端坐而逝,時景定三年五月也。循人聞 之,咨嗟悲慟。德祐元年,追復元官,仍還執政恩數。明 年,以太府卿柳岳請贈諡,特贈少師。

應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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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㒡字之道,慶元府昌國人。刻志於學,嘉 定十六年,試南省第一,遂舉進士,為臨江軍教授,入 為國子學錄兼莊文府教授,遷太學博士,又遷祕書 郎。請蚤建太子。入對,帝問星變,㒡請修實德以答天 戒』。帝問州縣貪風,㒡曰:『貪黷由殉色而起,成湯制官 刑,儆有位,首及於巫風淫風者,有以也』。帝問藏書,㒡」 請訪先儒解經注史,因及程迥、張根所著書,皆有益 世教,帝善之。遷祕書省著作佐郎兼權尚左郎官,兼 翰林權直。又遷著作郎,仍兼職,以言罷。淳祐二年,敘 復奉祠。遷宗正寺丞兼權禮部郎官,兼國史編修、實 錄檢討,以言罷。差知台州,召兼禮部郎官、崇正殿說 書。遷祕書少監,仍兼職,兼權直學士院,又遷起居舍 人,權兵部侍郎。時暫兼權吏部侍郎兼直學士院。帝 一夕召㒡草麻,夜四鼓,《五制》皆就,帝奇其才。遷吏部 侍郎,仍兼職。進翰林學士兼中書舍人。八年,授同知 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九年,拜參知政事,封臨海郡 侯。乞歸田裡,以資政殿學士知平江府,提舉洞霄宮。 寶祐三年,殿中侍御史丁大全論罷,尋卒。德祐元年, 詔復元職,致仕。

徐清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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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清叟,字真翁,煥章閣學士應龍之子。嘉 定七年進士。歷主管戶部架閣,遷籍田令。疏言:邇者 江右、閩嶠賊盜竊發,監司帥守未免少立威名,專行 誅戮。此特以權濟事而已。而偏州僻壘,習熟見聞,轉 相倣傚,亦皆不俟論報,輒行專殺。欲望明行禁止,一 變臣下嗜殺希進之心,以無墜祖宗立國仁厚之意。」 遷軍器監主簿,入對,言:「太后舉哀之日,陛下以後服 下同媵妾,令別置大袖一襲。文思院觀望,欲如後飾, 再造其一以進,詔卻之。此真知嫡庶之辨者。請宜付 史館,以垂法後世。」遷太常博士,入對,疏言:「陛下親政 以來,精神少振而氣脈未復,條目畢舉而綱紀未張,

公道若伸而私意之未盡克者,則亦風化之先務,勸
考證
戒之大權,與夫選用之要術,猶有闕略而未之講明

者爾。何謂風化之先務?曰厚人倫以釋群惑者是已。 何謂勸戒之大權?曰惜名器以示正義者是已。何謂 選用之要術?曰因物望而進人才者是已。」蓋欲請復 皇子竑王爵,裁抑史彌遠恤典,召用真德秀、魏了翁 也。兼崇政殿說書,遷祕書郎,升著作佐郎兼權司封 郎官,遷軍器少監,皆兼職依舊。遷將作監,拜殿中侍 御史兼侍講,遷太常少卿兼權戶部侍郎兼侍講。三 疏丐外,給事中洪咨夔、起居舍人吳泳皆抗疏留之。 權工部侍郎,以右文殿修撰知泉州,集英殿修撰、知 靜江府、廣西經略安撫使,遷侍右侍郎,主管雲臺觀。 召赴闕,遷戶部侍郎,再為侍右侍郎,以寶章閣直學 士知溫州,改知福建安撫使,改知婺州。以煥章閣直 學士差知泉州,辭免,改知袁州,又改知紹興府、兩浙 東路安撫使,辭免,改知潭州,尋知廣州兼廣東經略 安撫使。召赴闕,權兵部尚書兼侍讀。淳祐九年,兼同 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權吏部尚書,遷禮部尚書,拜 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同知樞密院事,封晉 寧郡公。奏修《四朝國史志傳》五,上章乞解機政,帝不 許。十二年,拜參知政事,尋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 監察御史朱應元論罷,以資政殿大學士提舉玉隆 萬壽宮,改洞霄宮,復以監察御史朱熠論罷。久之,以 舊職提舉洞霄宮。開慶元年,召赴闕,以舊職提舉佑 神觀兼侍讀,出知泉州,復提舉佑神觀。景定三年,轉 兩官,致仕。卒,贈少師,諡「忠簡。」清叟父子兄弟,皆以風 節相尚,而清叟劾罷袁甫,於公論少貶雲。

董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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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槐字庭植,濠州定遠人。少喜言兵,陰讀 孫武、曹操之書而曰:『使吾得用,將汛掃中土,以還天 子』。槐貌甚偉,廣顙而豐頤,又美髯,論事慷慨自方。諸 葛亮周瑜父永,遇槐嚴,聞其自方,怒而嘻曰:『不力學, 又自喜大言,此狂生耳,吾弗願也』!槐心愧,乃益自摧 折。學於永嘉葉師雍,聞輔廣者,朱熹之門人,復往從」 廣,廣歎其善學。嘉定六年,登進士第,調靖安主簿。丁 父憂去官。十四年,起為廣德軍錄事參軍。民有誣富 人李桷私鑄兵,結豪傑以應李全者,郡捕繫之獄。槐 察其枉,以白守,守曰:「為反者解說,族矣。」槐曰:「吏明知 獄有枉,而擠諸死地以傅於法。顧法豈謂諸被告者, 無論枉不枉,皆可殺乎?」不聽。頃之,守以憂去,槐攝通 判州事,歎曰:「桷誠枉,今不為出之,生無繇矣。」乃為翻 其辭,明其不反,書上,卒脫桷獄。紹定二年,遷鎮江觀 察推官。明年春,入為主管刑部架閣文字。秋,兼權禮 兵部架閣,遷籍田令,特差權通判鎮江府。至州,會全 叛,涉淮臨大江,大府急發州兵,槐即日將兵濟江而 西,全遁去,乃還。五年,丁母憂。端平三年,差通判蘄州, 辭。嘉熙元年,召赴都堂,遷宗正寺簿,出知常州。後三 日,提點湖北刑獄。常德軍亂,夜縱火而譟,守尉闖不 出。槐騎從數人於火所,且問亂故。亂者曰:「將軍馬彥 直奪吾歲請,吾屬將責之償,不為亂也。」槐坐馬上,召 彥直斬馬前亂者,還入伍中。明日,乃捕首亂者七人, 戮諸市,而賻彥直之家。差充歸、峽岳察訪使。二年,兼 權知常德府,尋兼軍器少監,依舊提點刑獄。三年,以 直寶謨閣知江州兼都督府參謀。秋,流民渡江而來 歸者十餘萬,議者皆謂方軍興郡國急儲粟,不暇食 民也。槐曰:「民,吾民也,發吾粟振之,胡不可至者如歸 焉。」當是時,宋與金為鄰國,而襄、漢、揚、楚之間豪傑皆 自相結以保其族,無賴者往往去為群盜。浮光人翟 全寓黃陂,有眾三千餘,稍出鹵掠。槐令客說下全,徙 之陽烏洲,使雜耕蘄春間,又享賜之,用為裨將。於是 曹聰、劉清之屬皆來自歸。四年,進直華文閣、知潭州、 主管湖南安撫司公事。方三邊急於守禦,督府日夜 徵發,民且困。槐為畫策應之,令民不傷而軍須亦不 匱。淳祐二年,遷左司郎官,進直龍圖閣、沿江制置副 使兼知江州、主管江西安撫司公事。視其賦則吏侵 甚,下教曰:「吾涖州而吏猶為盜,不自悔,吾且誅之。」吏 乃震恐,願自新。槐因除民患害,凡利有宜,弛以利民, 惟恐不盡弛,大計軍實,常若敵且至。裨將盧淵凶猾 不受命,斬以徇師,軍中肅然。三年,進祕閣修撰。四年, 召入奏事,遷權戶部侍郎,賜紫,進集英殿修撰、沿江 制置使、江東安撫使兼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軍政 弛弗治,乃為賞三等以教射,春秋教肄士卒,坐作進 退擊刺之技,歲餘盡為精兵。六年,召至闕,辭。出知靜 江府兼廣西經略安撫使,又辭。權廣西運判兼提點 刑獄。宰相移書槐曰:「國家方用兵,人臣不辭急難,公 幸毋固辭。」槐即日就道,至邕州,上《守禦七策》。邕州之 地,西通諸蠻夷,南引交阯及符奴、月烏、流麟之屬,數 寇邊,槐與約無相侵,推赤心遇之,皆伏不動。又與交 阯約五事:一、無犯邊,二、歸我侵地;三、還鹵掠生口,四、 奉正朔,五、通貿易。於是遣使來獻方物、大象,南方悉 定。七年,進寶章閣待制。八年,遷工部侍郎,職事依舊 兼轉運使。九年,召赴闕,封定遠縣男,遷兵部侍郎兼權給事中兼侍讀,升給事中。上疏請抑損戚里恩澤, 以慰天下士大夫。群臣奏事,少與法違,憚槐不敢上。 兼侍讀,進寶章閣直學士、知福州、福建安撫使,辭,進 封子。是年冬,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封侯。 十二年,為同知樞密院事。寶祐元年,權參知政事。二 年,進參知政事。四川制置使余晦以戰敗奪官,詔荊 襄制置使李曾伯往視師,曾伯辭,槐曰:「事如此,尚可 坐而睨乎?」上疏請行,頓重兵夔門,以固荊、蜀輔車之 勢。詔報曰:「腹心之臣,所與共理天下者也,宜在朝廷, 不宜在四方。」復上疏曰:「天下之事,不進則退,人臣無 敢為岐意者。苟以臣為可任,宜少聽臣自效,即臣不 足與軍旅之事。願上官爵。」不許。進封濠梁郡公。帝日 鄉用槐,槐言事無所隱,意在於格君心之非,而不為 容悅。帝問糴民粟積邊,則對曰:「吳民困甚,有司急糴 不復省。夫民惟邦本,願先垂意根本。」帝問修太乙祠, 則對曰:「土工洊起,民罷於徵發,非所以事天也。」帝問 邊事,對曰:「外有敵國,則其計先自強。自強者,人畏我, 我不畏人。」又言:「敵國在前,宜拔材能用之。士大夫有 過失,為執法吏所刺劾,終身擯弗用,深為朝廷惜此。 苟非姦衺,皆願為昭洗,勿廢其他善。」又,遷謫之臣,久 墮遐方,稍稍內徙,令「得生還,顧弗用可矣。」槐每奏,帝 輒稱善。三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槐自以為人主所 振拔,苟可以利安國家,無不為。然務先大體,任人先 取故舊之在疏遠者,在官者率滿歲而遷,嗜進者始 不說矣。槐又言於帝曰:「臣為政而有害政者三。」帝曰: 「胡為害政者三?」對曰:「戚里不奉法,一矣;執法大吏久 於其官而擅威福,二矣;皇城司不檢事,三矣。將率不 檢下,故士卒橫,士卒橫則變生於無時;執法威福擅, 故賢不肖混淆,賢不肖混淆則姦衺肆,賢人伏而不 出;親戚不奉法,故法令輕,法令輕故朝廷卑。三者弗 去,政且廢。願自上除之。」於是嫉之者滋甚。帝年浸高, 操柄獨斷,群臣無當意者,漸喜狎佞人,丁大全善為 佞,帝躐貴之,竊弄威權,而帝弗覺悟。大全已為侍御 史,遣客私自結於槐,槐曰:「吾聞人臣無私交,吾惟事 上,不敢私結約,幸為謝丁君。」大全度槐弗善已,銜甚, 乃日夜刻求槐短。槐入見,極言大全衺佞不可近。帝 曰:「大全未嘗短卿,卿勿疑。」槐曰:「臣與大全何怨,顧陛 下拔臣至此。臣知大全姦衺,而噤不言,是負陛下也。 且陛下謂大全忠而臣以為姦,不可與俱事陛下矣。」 既罷出,即上書乞骸骨,不報。四年,策免丞相,以觀文 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時大全亦論劾,槐書未下,自 發省兵迫遣之。於是太學諸生陳宜中等上書爭之, 語見《大全傳》。五年及景定元年,俱用祀明堂恩,加封 邑。二年,特授判福州、福建路安撫大使,固辭,進封吉 國,又進封許國公。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既夕,天大雨, 烈風雷電,槐起衣冠而坐,麾婦人出,為諸生說《兌》《謙》 二卦,問「夜如何?」諸生以夜中對,遂薨。遺表上,贈太子 少師,諡文清。帝使使致金六十斤、帛千匹以賻。

程元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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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元鳳,字申甫,徽州人。紹定元年進士,調 江陵府教授。端平元年,差江西轉運司幹辦公事。丁 母憂。淳祐元年,遷禮、兵二部架閣,以父老不忍去側。 遷太學正,以祖諱辭,改國子錄。父憂,服闋,遷太學博 士,改宗學博士,以《詩》《禮》講榮王府。旁諷曲諭,隨事規 正,多所裨益。王亦傾心教聽。輪對,極論世運剝復之」 機,及人主所當法天者。理宗覽之曰:「有古遺直風。」六 年,進祕書丞兼權刑部郎官。七年,兼權右司郎官,遷 著作郎,仍權右司郎官。輪對,指陳時病尤激切,當國 者以為厲己。丐外,知饒州。郡初罹水災,元鳳訪民疾 苦,夙夜究心,修城堞,置義阡,寬誅求,察誣證。進江、淮、 荊、浙、福建、廣南都大提點坑冶,仍兼知饒州冶司。歲 有冬夏帳銀,悉舉以補郡積年諸稅斂之不足者,芝 生治所,眾以治行之致。元鳳曰:「五穀熟則民蒙惠,此 不足異也。」召奏事,辭,不允,遷右曹郎官,疏言《實學》《實 政》《國本》《人才》《吏治》《生民》《財計》《兵威》八事。尋兼右司郎 官,拜監察御史兼崇政殿說書。丞相鄭清之久專國 柄,老不任事,臺官潘凱、吳燧合章論列,清之不悅,改 遷之。二人不拜命去。元鳳上疏斥清之罪,其言明白 正大。凱、燧得召還,有事於明堂。元鳳疏言祈天以實 不以文。又言邊備,謂當申儆軍實,以起積玩之勢,及 言濫刑之弊。十二年,拜右正言兼侍講,以祖諱辭,詔 權以右補闕繫銜。上疏論格心之學,謂革士大夫之 風俗,「當革士大夫之心術,至於文敝邊儲,人才民心, 儲將帥,救災異,莫不盡言。」余晦以從父天錫恃恩妄 作,三學諸生伏闕上書,白其罪狀,司業蔡抗又力言 之,元鳳數其罪,劾之。奏上,以晦為大理少卿,抗為宗 正少卿。元鳳又上疏留抗而黜晦,以安士心。乃命抗 仍兼司業,晦予郡,升殿中侍御史,仍兼侍講。京城災, 疏言:「輟土木無益之役,以濟暴露之民;移緇流泛濫 之恩,以給顛沛之眾。務行寬大之政,固結億兆之心。 旁招俊乂,而私昵無濫及之恩;屏去奸私,而貪黷無覆出之患。謹便嬖之防而不使之弄權,抑恩澤之請, 而不至於無節。」言多剴切。寶祐元年,兼侍讀,遷侍御 史,言《法孝宗》八事,薦名士二十餘人,進尚書吏部侍 郎兼中書舍人,兼同脩國史、實錄院同脩撰,仍兼侍 讀。亟辭,出關,不允。有事於南郊,元鳳為執綏官,答問 多所開陳。帝因欲幸西太乙宮,力諫止之。三年,遷權 工部尚書,力求補外,特授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 院事。蜀境與沅、靖交急,朝廷欲擇重臣出鎮上流,用 徐敏子易蜀帥,及用向士璧為鎮撫,元鳳請下荊南 調兵援蜀,移呂文德上沅、靖,進依前職簽書樞密院 事兼權參知政事,進參知政事。尋進拜右丞相兼樞 密使,進封新安郡公。力辭,御筆勉諭,猶周回累日而 後治事。疏奏「正心待臣、進賢、愛民、備邊、守法、謹微、審 令」八事,高孝、光寧《四朝國史》未就,奏轉任,尤焴領其 事,纂修成之。會丁大全謀奪相位,元鳳力辭,授觀文 殿大學士、判福州、福建安撫使。又力辭,依前職提舉 洞霄宮。開慶兵興,上手疏收人心、重賞罰、團結民兵 數事。俄起判平江府兼淮、浙發運使,《四》上章乞免三 年,御筆趣行,奏免修《明𡱈》米五萬石。拜特進,依前職 充醴泉觀兼侍讀。度宗即位,進少保。三年,拜少傅、右 丞相兼樞密使,進封吉國公。以言罷。依舊少保、觀文 殿大學士、醴泉觀使。乞致仕,不許。四年,罷觀使,以守 少保、觀文殿大學士致仕,卒。《遺表》聞,帝震悼輟朝,特 贈少師。元鳳之在政府也,一契家子求貳令,元鳳謝 之曰:「除授須由資。」其人累請不許,乃以先世為言。元 鳳曰:「先公疇昔相薦者,以某粗知恬退故也。今子所 求躐次,豈先大夫意哉?矧以國家官爵報私恩,某所 不敢。」有嘗遭元鳳論列者,其後見其可用,更薦拔之, 每曰:「前日之彈劾,成其才也;今日之擢用,盡其才也。」 所著《訥齋文集》若干卷。

皮龍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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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龍榮,字起霖,一字季遠,潭州醴陵人。淳 祐四年進士。歷官主管吏部架閣文字,遷學諭,授諸 王宮大小學教授,兼資善堂直講。入對,請以改過之 實易運化之名,一過改而一善著,百過改而百善融。 遷祕書郎,升著作郎。入對,因及真德秀、崔與之廉,龍 榮曰:『今天下豈無廉者?願陛下崇獎之,以風天下。執 賞罰之公,以示勸懲』。」帝以為然。兼兵部郎官,差知嘉 興府。召赴闕,遷侍右郎官兼資善堂贊讀,又遷吏部 員外郎兼直講。入對,言:「忠王之學,願陛下身教之於 內。」帝嘉納之。遷將作監兼尚右郎官,祕書少監兼吏 部郎中、宗正少卿,起居郎兼權侍左侍郎兼給事中, 吏部侍郎兼贊讀,封醴陵縣男,遷集「賢殿修撰、提舉 太平興國宮。」召見,進刑部侍郎,加寶章閣待制、荊湖 南路轉運使,權刑部尚書兼翊善。景定元年四月,拜 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進封伯,權參知政事兼太 子賓客。二年,拜參知政事,仍兼太子賓客,封壽沙郡 公。三年,罷為湖南安撫使、判潭州。四年,以資政殿大 學士提舉洞霄宮,以右正言曹孝慶論罷。咸淳元年, 以舊職奉祠。殿中侍御史陳宗禮、監察御史林拾先 後論劾,削一官。它日,帝偶問龍榮安在,賈似道恐其 召用,陰諷湖南提點刑獄李雷應劾之。雷應至官,謁 龍榮,龍榮託故不出,既退,又斥罵之。或以語雷應,不 能平,遂疏其罪。又謂每對人言,有「吾擁至尊於膝上」 之語。詔徙衡州居住,湖南提刑治衡州,龍榮恐不為 雷應所容,未至而歿。龍榮少有志略,精於《春秋》學,有 文集三十卷。性忼直,似道當國,不肯降志,又以度宗 舊學,卒為似道所擯。德祐元年,復其官,致仕。二年,太 府卿柳岳乞加贈諡,未及行而宋亡。

葉夢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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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夢鼎,字鎮之,台之寧海人。本陳待聘之 子,七歲後於母族。少從直龍圖閣鄭霖、宗正少卿趙 逄龍學,以太學上舍試入優等兩優,釋褐出身,授信 州軍士推官,攝教事,講荒政,遷太學錄。淳祐二年,雷 變,上封事,言召人才,戒媟近。明年輪對,言君子直言、 軍制、楮幣、任官分閫六事。同番昜湯巾召試館職,授」 祕書省正字。四年,升校書郎兼莊文府教授。五年,遷 祕書郎,轉對,言定國本,求哲輔,專閫帥,獎用介直。雷 變上言,援唐康澄「五可畏」之說,遷著作佐郎。六年,拜 軍器少監兼兵部郎官,轉對,言國計、邊事、國體三事。 又言:「外有窺邊之大敵,內有伺隙之巨姦,奇衺蠱媚 於宮闈,熏腐依憑於城社,強藩悍將」,牙糵易搖,草竊 姦宄,肘腋階變。權知袁州轉運司,和糴米三萬斛。夢 鼎言:「袁山多而田少,朝廷免和糴已百年,自今開之, 百姓子孫受無窮之害,則無窮之怨。」從之。民湯頎獻 田學宮,妻子離散,夢鼎遂還之,毀萬載旗、莆村淫祠, 塞其妖井。召赴行在。丁本生母憂。十一年,免喪,拜司 封員外郎。輪對,言:「陛下惑於左右之讒說,例視言者 為好名,中傷既深,膠固莫解。近歲以來,言稍犯人主 之所難者,不顯罷則陰黜,不久外則投閒。去者屢召 而不還,來者一鳴而輒斥。」兼玉牒檢討官,以直祕閣江西提舉常平兼知吉州。節制悍將,置社倉、義倉,平 反李義山受贓之冤。以國子司業召。寶祐元年,陛對, 言:「國論主平,江西義倉不可待申省而後發。」考試集 英殿,授崇政殿說書,進講《尚書》,兼國史編修、實錄檢 討,遷國子祭酒。二年,兼權禮部侍郎,諫幸西太乙宮。 三年,權禮部侍郎,仍兼祭酒,升兼同脩國史、實錄院 同修撰,尋兼侍講。丁母憂。五年,以集英殿修撰差知 贛州。丁大全柄國,欲挽夢鼎登朝,卒辭謝之。六年,改 知建寧府,又改知隆興府。開慶元年,復知建寧府,作 橋梁,置馹舍,建大安關,決疑獄。景定元年,召為太子 詹事,上疏以「法天」為言,遷吏部侍郎,賜寧海縣食邑。 二年,權兵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三年,遷兵部尚書 兼修國史兼《實錄》修撰,遷吏部尚書。《五》辭免,請祠,不 允。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屢辭,不許。同提 舉編修《經武要略》兼太子賓客,進封寧海伯。七年,簽 書樞密院事,進封臨海郡侯,以明堂恩進封臨海郡 公。丞相賈似道欲造關子,罷「十七」、十八兩界會子,夢 鼎以為厲民,乃止。罷十七界公田法行,夢鼎又以為 厲民,故行之浙右而止。五年,三辭,不許,進同知樞密 院事、權參知政事。以彗星出,夢鼎言:「正上下恐懼交 修之日,乞解機政。」又不許。奏免浙西經界。理宗崩,議 太子即位,太后垂簾聽政。夢鼎曰:「母后垂簾,豈是美 事?」進參知政事,加食邑。夢鼎力辭,似道懇留之,不可。 帝勉諭再三,詔閤門封還奏疏。似道奏:「參政去,則江 萬里、王爚必不來。」理宗復土,攝少傅,竣事,引疾歸里, 累詔力辭,授資政殿學士、知慶元府、沿海制置使。肅 清海寇,罪止首惡,羨餘之費,悉卻不受。建濟民倉以 備饑歲,造馹舍以待賓旅。咸淳三年,再召為參知政 事,加食邑六,辭,不許。詔著作佐郎盧鉞與台州守項 公采趣行,拜特進、右丞相兼樞密使,累辭,不許,迺與 似道分任。利州轉運使王價嘗以言去官,非其罪也, 四川制置司已辟參議,及死,其子愬求遺澤。至是,夢 鼎明其無罪,似道以為恩不己出,罷省部吏數人,榜 其姓名於朝。夢鼎怒曰:「我斷不為陳自強。」即告去。似 道之母讓似道曰:「葉丞相安於家食,未常希進,汝強 與以相印,今乃牽制至此,若不從吾言,吾不食矣。」似 道曰:「為官不得不如此。」會太學諸生亦上書言似道 專權固位,乃悔悟,屬府尹洪燾求解,而夢鼎屢上章 乞閒。冬雷,引咎,求去愈力。四年,策楊妃宰相無拜禮, 吏贊拜,夢鼎以笏揮之趨出。明日,乞還田裡,詔勉留 之。詔免諸州守臣上殿奏事,夢鼎言:「祖宗謹重牧守 之寄,將赴官,必令奏事,蓋欲察其人品,及面諭以廉 律已愛育百姓,其至郡延見吏民,具宣上意,庶幾求 無負臨遣之意。今乃不遠數千里而來,咫尺天顏而 不得見,甚非立法之本意。」又乞容受直言。進少保。五 年,引杜衍致仕單車宵遁故事,累辭。乃授觀文殿學 士、判福州、福建安撫大使。進封信國公,不拜。充醴泉 觀使,又不拜。七年,再充醴泉使。九年,授少傅、右丞相 兼樞密使。引疾力辭,宰掾、郎、曹沓至趨行。扶病至嵊 縣,請辭不獲,乞還山林。疏奏:「願上厲精寡慾,規當國 者收人心,固邦本,勵將帥,飭州縣,重振恤。」扁舟徑歸。 使者以禍福告,夢鼎語之曰:「廉恥事大,死生事小,萬 無可回之理。」似道大怒。臺臣奏從歸田之請,詔仍少 保、觀文殿大學士、醴泉觀使,不請祠祿。瀛國公初即 位,咨訪故老,夢鼎上封事曰:「敦教道,訓廉德,厲臣節, 拯民瘼,重士選,勸吏廉,懲吏姦,補軍籍。」授判慶元府、 沿海制置大使,力辭,依前醴泉觀使兼侍讀,不拜。二 年,益王即位於閩,召為少師、太乙宮使。航海遂行,道 梗不能進,南向慟哭失聲而還。後二年卒。子應及,太 府寺丞、知建德府、軍器少監,駐戍軍馬;應有,朝請郎、 太社令。

王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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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爚字仲潛,一字伯晦,紹興新昌人。登嘉 定十三年進士第,知常熟縣。紹定四年,江淮制置司 辟通判泰州。五年,差知滁州。端平元年,知瑞州。嘉熙 元年,提轄左藏東西庫兼提轄封樁下庫。二年,遷籍 田令兼督視幹辦公事。淳祐二年,改監三省樞密院 門。乞免所居官,詔從之。四年再任。五年,遷太府寺丞」、 祕書丞、戶部郎官、淮西總領,主管右曹。六年,為尚書 左司員外郎。賜對乞祠,不許。七年,遷祕書少監,以侍 御史周坦言,罷為福建提點刑獄,差知溫州。十年,差 知寧國府,遷太府卿。寶祐元年,兼國史編修、實錄檢 討兼權兵部侍郎,試司農卿兼中書門下省檢正諸 房公事。疏奏:「願詔大臣相與憂亂而思治,懼危而圖 安,哀恫警省,修德行政,摧抑群陰之氣燄,保護微陽 之根本,批札畢杜於私蹊,官賞宏闢於正路,使內治 明如天日,外治勁如風霆,則精神運動,陽彙昭蘇,世 道昌明,物情熙洽。上以迓續天命於譴告之餘,下以 固結人心於解紐之際,其孰能禦之!」以右文殿修撰 提舉太平興國宮。五年,京湖宣撫大使趙葵辟為判 官。開慶元年,召赴行在,授集英殿修撰、樞密都承旨權吏部侍郎。景定元年,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 兼侍讀,為真侍郎兼太子左庶子。極言正論,太子聽 而說之,帝聞之甚喜。二年,遷禮部尚書,權吏部尚書, 加龍圖閣學士、知平江府、淮浙發運使。五年,召赴行 在,進端明殿學士、提舉佑神觀兼侍讀。咸淳元年二 月,拜簽書樞密院事。閏月,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 政事。二年,以疾乞祠,不許;乞放歸田裡,帝遣尚醫視 之,且賜食,復兩乞歸,皆不許。二年,拜參知政事。三年, 知樞密院事兼參知政事。立皇太子,加食邑,《三》辭免 官,不許;乞奉祠、休假,皆不許。最後乞祠祿,乃授資政 殿學士、知慶元府兼沿海制置使,四辭免,不許。七年, 台州言:「乞差爚充上蔡書院山主。」詔從之。八年,加觀 文殿學士、提舉萬壽宮兼侍讀,詔遣刑部郎官董樸 起之,四上疏辭免,始從之。十年,乞致仕,不許。十一月, 以爚為左丞相,章鑑為右丞相,並兼樞密使。尋授爚 特進,加食邑。乞致仕,兩乞辭免,皆不許。德祐元年,兩 乞改命經筵,庶可優閒;再乞以舊職奉京祠、侍讀,皆 不許。右丞相章鑑、參知政事陳宜中奏諭留爚以鎮 人心,以康世道,從之。爚兩請毋署省院公櫝,不許。又 奏:「乞將臣先賜罷斥,臣本志誓死報國,願假臣以宣 撫、招討等職,臣當招募忠義,共圖興復。」鑑、宜中又奏: 「爚單車絕」江,已至蕭山,乞遣中使趣還治事。乃授觀 文殿大學士、浙西江東路宣撫招討大使,置司在京, 以備咨訪。乞解大使職名,不許。進少保、左丞相兼樞 密使,尋加都督諸路軍馬,累辭,皆不許。奏言:「今天下 所以大壞至此者,正以一私蟠塞,賞罰無章故也。救 之之策,在反其所以壞之之由,大明賞罰,動合乎天, 庶幾人心興起,天下事尚可為也。」因言賈似道誤國 喪師之罪,於是始降詔切責似道不忠不孝。六月庚 子朔,日食。爚奏:「日食不盡僅一分,白晝晦冥者數刻。 陰盛陽微,災異未有大於此者。臣待罪首相,上佐天 子理陰陽,下遂萬物,外鎮諸侯,皆其職也。氛祲充塞 而未能消,生民塗炭而未能拯,反覆思之,咎實在臣, 乞罷黜,以答天譴。」答詔不許,第降授金紫光祿大夫 而已。辭降官,乞罷斥,又不許。尋進平章軍國重事,辭, 不許。此下原本疑有闕文「或請出宜中,或夢炎出督吳門,否則 臣雖老無能為,若效死封疆,亦不敢辭。」詔三省集議, 乞罷平章事,不許。京學生上書詆宜中,宜中亦上疏 乞骸骨。初,宜中在相位,政事多不關白爚,或謂京學 之論,實爚嗾之。七月,壬辰,詔:「給、舍之奏三入,爚與宜 中必難共處。兼爚近奏乞免平章,侍經筵,辭氣不平, 誠有如人言者矣。」遂罷爚平章,依前少保,特授觀文 殿大學士,充醴泉觀使。爚為人清修剛勁似道。歸天 台葬母,過新昌,爚獨不見之。後以元老入相位,值國 勢危亡之際,天下所屬望也,而卒與宜中不協而去 雲。

馬廷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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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本傳:「廷鸞,字翔仲,饒州樂平人。本灼之子,繼 灼兄光後。甘貧力學。既冠,里人聘為童子師。遇有酒 食饌,則念母藜藿不給,為之食不下咽。登淳祐七年 進士第,調池州教授,需次六年。寶祐元年,召赴都堂 審察,辭至池,以禮帥諸生。二年,調主管戶部架閣。三 年,遷太學錄,召試館職。時外戚謝堂、厲文翁、內侍盧」 允升、董宋臣用事,廷鸞試策,言「彊君德重相權,收直 臣,防近習,大與時迕。」遷祕書省正字。四年,尤焴提舉 史事,辟為史館校勘。初,丁大全令浮梁,雅慕廷鸞,彌 欲鉤致之,廷鸞不為動,試策稍及大全。及廷鸞當輪 對,大全私謂王持垕往瞷焉。廷鸞素厚持垕,且同館, 不虞其諜也,密露大意持垕,紿曰:「君猶未改秩,姑託 疾為後圖乎?」廷鸞曰:「此微臣千一之遭,其何敢不力 持」垕以告大全,及候對殿門,格不得見。翼日,以監察 御史朱熠劾罷宋臣,遣八廂貌士索奏。槁槁雖焚,聞 者浸廣,忌者愈深,而廷鸞之名重天下。開慶元年,吳 潛入相,召為校書郎。景定元年,兼沂靖惠王府教授。 時大全黨多斥宋臣尚居中,言路無肯言者。諸學官 抗疏,疏上即行。會日食,與祕書省同守局,因相與草 疏。潛以書告廷鸞曰:「諸公言事紛紛,皆疑潛所嗾。聞 館中又將論列,校書宜無與,以重吾過。」廷鸞對曰:「公 論也,不敢避私嫌。」越數日,宋臣竟坐謫,徙安吉州,兼 權樞密院編修官。時賈似道自江上還,位望赫奕,廷 鸞未嘗親之。輪對,言:「國於東南者,楚、越霸而有餘,東 晉王而不足。乞遏惡揚善以順天,舉直錯枉以服民。」 遷樞密院編脩官兼權倉部郎官。二年,進著作佐郎 兼右司,遷將作少監。三年,一再乞外補,不許。廷鸞論 貢舉三事:嚴鄉里之舉,重臺省之覆試,訪山林之遺 逸。又言荒政宜蠲除被災州縣租賦之不可得者。擢 軍器監兼左司,兼太子右諭德,升左諭德,行國子司 業,乞免兼左司。輪對,言:「集和平之福者,自陛下之身 始;養和平之德者,自陛下之心始。」兼翰林權直,擢祕 書少監,升權直學士院。四年,擢起居舍人兼太子右 庶子,兼國史院編修官、實錄院檢討官。入奏言:「太史必當謹書災異,願陛下翕受敷施,以壯人才之精神; 虛心容納,以植人言之骨幹。念邦本而以公滅私,嚴 邊備而思患豫防。」時再召用宋臣,廷鸞引何郯之說 進,極言宋臣不可用,帝從之。薦士二十人,進中書舍 人;程奎污穢詭祕,不當補將仕郎;王之淵為大全黨, 不當通判江州;朱熠不當知慶元府,及為制置使;林 奭、趙必適、張稱孫不當與郡,皆繳還詞頭。兼國史實 錄院。五年,彗出,上疏極言天人之際。遷禮部侍郎。《理 宗遺詔》《度宗登極詔》,皆廷鸞所草。兼侍讀,辭,不許,疏 列孝宗之政以告。升直學士院。咸淳元年,進端明殿 學士、簽書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丁母 憂。三年,同知樞密院事兼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入 奏言培命脈,植根本,崇寬大,行仁厚。又言:「恢大度以 優容,虛聖心而延佇,推內恕以假借,忍難行而聽納, 則情無不達,理無不盡,姦人破膽,直士吐氣,天下事 尚可為也。」兼權參知政事。五年,進參知政事兼同知 樞密院事,進右丞相兼樞密使。八年,九疏乞罷政。九 年,依舊觀文殿大學士、知紹興府、浙江安撫大使。上 疏辭免,依舊職提舉臨安府洞霄宮。度宗初年,詔詢 故老,專以修攘大計叩之趙葵,葵極意指陳曰:「老臣 出入兵間,備諳此事,願朝廷謹之重之。」似道作色曰: 「此三京敗事者」,詞臣失言。廷鸞每見文法密,功賞稽 遲,將校不出,死力於邊閫,升辟稍越拘攣。似道頗疑 異己,黥堂吏以泄其憤。及辭相位,帝惻怛久之,曰:「丞 相勉為朕留。」廷鸞言:「臣死亡無日,恐不得再見君父。 然國事方殷,疆圉孔棘,天下安危,人主不知;國家利 害,群臣不知;軍前勝負,列閫不知。陛下與元老大臣, 惟懷永圖,臣死且瞑目。」頓首涕泣而退。瀛國公即位, 召不至。自罷相歸,又十七年而薨。所著《六經集傳》《語 孟會編》《楚辭補記》、「《洙泗裔編》《讀莊筆記》」、「《張氏》、祝氏《皇 極觀物外篇》」諸書。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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