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二百五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二百五十七卷目錄
公輔部雜錄二
官常典第二百五十七卷
公輔部雜錄二
編輯《石林燕語》:「唐以宰相兼昭文館、集賢殿學士,結御皆 在官下」,蓋兼職宜然。本朝循用其舊,而他學士則皆 冠於官上,此自五代趙鳳為之也。始後唐置端明殿 學士以命鳳及馮道,後鳳遷禮部侍郎,因懇宰相任 圜升學士於官上,蓋自示其貴重,故本朝觀文殿大 學士而下,皆以為例,亦世以職為重故爾。若宰相之 所貴,不待職也。
樞密使,《唐書》《五代史》皆不載。其創始之因,蓋在唐本 宦者之職。唐中世後,宦人使名如是者多,殆不勝記, 本不係職官輕重,而五代特因唐而名增大之,故史 官皆不暇詳考。據《續事始》云:「代宗永泰中,以中人董 秀管樞密,因置內樞密使。」《續事》始蜀馮鑑所作也。 曾宣靖公提舉修《英宗實錄》成,將上故事當遷一官, 曾公已為左僕射,乃預辭於上曰:「臣官進一等,則為 司空,此三公之職也。坐而論道,不可以賞勞。」神宗以 為誠,遂從其請。書上,曾獨不遷官,人以為得體。 元祐初,文潞公為太師,呂申公為左僕射,皆以高年 特賜免拜,二公力辭。蘇子瞻為翰林學士,因論八十 拜君命,此但傳命,非朝見,猶且不免。周天子賜齊小 白「無下拜」,「非不拜」,謂無降階,然終下拜。今二臣既辭, 宜當從其請,遇朝見或傳宣免,則可為非常之恩。仍 降允詔,當時以為得體。
「玉堂之署」四字,乃太宗飛白書,淳化中以賜蘇易簡。 樞密院既專總兵柄,宰相非兼領,殆不復預聞。慶曆 初,因元昊用兵,富公為諫官,乃請宰相如故事兼院 事。時呂文靖為相,不欲兼,富公爭之力,遂兼樞密使。 自是相繼為相者,初授除皆帶兼使。八年,文潞公自 參知政事相,始不帶兼使。於是皇祐初,宋莒公、龐潁 公相皆不兼,蓋元昊已納款故也。
范魯公質,王祁公溥,皆周朝舊相。太祖受禪時,質年 四十四,溥四十二,在位俱二年,質罷八年薨,溥二十 年薨。雍容禪代之際,疑間不生。雖二人各有賢德,然 太祖保全大臣,亦前代所未有也。質性本卞急,好面 折人過。然以廉介自居,未嘗營生事,四方饋獻皆不 納。太宗嘗論前宰相,以「質循規矩、慎名器、持廉節」為 稱。溥寬厚,喜薦導後進。罷相時,其父尚無恙,猶常執 子弟之禮不廢。貽永尚太宗女,乃其子也。
故事:宰相食邑滿萬戶始開國。賈文元罷相知北京, 未滿萬戶,以出師佐平貝州功,特封安國公。其後以 武勝軍節度使入為祥源觀使,留京師,請還節,仁宗 特置觀文殿大學士寵之。觀文有「大學士」,自文元始。 蘇子容《挽辭》所謂「大邦開國賞元勳,祕殿升班寵舊 臣」是也。
皇祐初,丁文簡公罷參知政事。初除觀文殿學士,以 易「紫宸」之名而已。其後加大學士,以命賈文元。始詔 非嘗任宰相不除觀文殿大學士,遂為宰相職名。熙 寧間,韓康公自陝西宣撫使失律,以本官罷相。是歲 明堂恩,復觀文殿學士而不加大學士。自是宰相不 以美罷,率止除觀文殿學士。而王子純以熙河功,王 樂道以宮僚雖非宰相亦除,蓋異恩也。然皆兼端明 殿、龍圖閣學士。
國朝狀元為相者四人:呂文穆公、王文正公、李文定 公、宋元憲公。文穆登第十二年拜,文正二十一年,文 定二十九年,元憲二十七年,文正、文定皆再入,而文 穆三入為尤盛。初,文正行卷見薛簡肅公,其首篇《早 梅》云:「如今未說和羹事,且向百花頭上開。」簡肅讀之, 喜曰:「足下殆將作狀元了,做宰相耶?」
國朝三公官未始兼備,惟元豐末,文潞公守太尉,雍 王、曹王守司空,冨鄭公、曹濟陽守司徒,皆同一時。其 後宣和間,蔡魯公為太師,王將明為太傅,鄭達夫為 太保,方相繼兩見。
參知政事班,舊與宰臣同行。至道中,呂正惠公與寇 萊公同為參知政事,正惠先相,恐萊公意不平,乃請 進與宰臣同行。萊公罷,復如舊。
自兩漢以來,謂中書為政本。蓋中書省出令,而門下 省覆之,王命之重,莫大於此。故唐以後,以同中書門 下平章事為宰相者,此也。尚書省但受成事而行之 耳。本朝沿習唐制,官制行,始用《六典》,別尚書、門下、中 書為三省,各以其省長官為宰相,則侍中、中書、尚書 令是也。既又以秩高不除,故以尚書令之貳,左右僕「射為宰相,而左僕射兼門下侍郎,以行侍中之職,右 僕射兼中書侍郎,以行中書令之職,而別置侍郎以 佐之,則三省互相兼矣。」然左右僕射既為宰相,則凡 命令進擬,未有不由之出者,而左僕射又為之長,則 出命令之職,自已身行,尚何省而覆之乎?方其進對, 執政無不同,則所謂門下侍郎者亦預聞之矣,故批 旨皆曰「三省同奉聖旨」,既已奉之而又審之,亦無是 理。門下省事,惟給事中封駮而已,未有左僕射與門 下侍郎自較已奉之命者,則侍中、侍郎所謂省審者, 殆成虛文也。元祐間,議者以詔令稽留,吏員冗多,徒 為重複,因有併廢門下省之意。後雖不行,然事有當 奏稟左相,必批送中「書,右相將上而右相有不同,往 往或持之不上,或退送不受,左相無如之何。」侍郎無 所用力,事權多在中書。自景祐中宋莒公為知制誥, 仁宗眷之厚,即除同知樞密院事。時王沂公為相,以 故事未有自知制誥除二府者,乃改翰林學士,明年 遂除參知政事。唐參議朝政、參議政事、參知機務、參 知政事,皆宰相之任也。參知政事,蓋劉洎為相時名。 唐初宰相未有定名,因人而命,皆出於臨時。其後高 宗欲用郭待舉為參知政事,以其資淺,故命於中書 門下同受進止。平章事。參知,非參佐也。蓋宰相非一 人,猶言共知爾,而平章乃參佐之名。本朝太祖始以 趙中令獨相久,欲拜薛文惠公等為之副,而難其名, 召學士陶穀,問:「下丞相一等有何官?」穀以唐有參知 政事對,遂以命之。不知此名本自高於平章事,輕重 失倫,後遂沿習,莫能改雲。
本朝以科舉取士,得人為最盛。宰相同在第一甲者, 王文正榜「王文忠」,宋莒公榜「曾魯公」,王伯庸榜韓魏 公、文潞公,劉煇榜「劉莘老,章子厚」,葉祖洽榜「蔡魯公、 趙正夫」,惟楊寘榜「王禹玉」、韓子華、王荊公三人皆又 連名,前世未有也。自熙寧三年佘中榜至今惟焦蹈 榜徐擇之一人而已,他榜亦未有登執政者。
國初天下始定,更崇文士,自殿試親放榜,狀元往往 遂見峻用。呂文穆公太平興國七年登科,八年已為 參知政事,李文正昉乃座主,於是為相,與文穆同在 二府。後五年文正罷,文穆遂代為相。李文定公景德 二年登科,天禧元年為參知政事,後三年為相,距登 第亦纔十六年。登第時,寇萊公已為相,馮魏公已為 參知政事,後亦代萊公為相,而魏公為樞密使。其後 王文正公以咸平五年登科,大中祥符九年為參知 政事,乾興元年為相,距登第二十一年。登第時,馮魏 公為同知樞密院事,王冀公為參知政事,亦代魏公 為相,而冀公方自江寧再入為首相,自是無復繼者 矣。
祖宗故事,宰相去位,因除本官,稍優則進官一等,或 易東宮三少。惟趙韓王以開國舊臣,且相十年,故以 使相罷,蓋異恩也。自是迄太宗、真宗世,皆不易舊制。 天聖初,馮魏公以疾辭位,始除武勝軍節度使。宰相 建節,自魏公始。明道末,呂申公罷,仁宗眷之厚,始復 加使相,蓋自韓公以來,申公方繼之。其後王文惠、陳 文惠罷日,相繼除,遂以為例。宰相除使相,自申公始。 景祐末,王沂公罷相,除資政殿大學士、判鄆州。宰相 除職,自沂公始。至皇祐中,賈文元罷,除觀文殿大學 士。自是遂以為例。蓋自非降黜,皆建節或使相為優 恩,加職名為常例,迄今不改也。
國朝宰相致仕,從容進退,享有高壽,其最著者六人: 張鄧公八十六,陳文惠八十二,富韓公八十一,杜祁 公八十,李文定七十七,龐潁公七十六,文潞公雖九 十二,而晚節不終,士論惜之。張鄧公仍自相位得謝, 尤為可貴。
呂許公在相位,以郊祀特加司空,力辭不拜。既病歸 政事,仁宗眷之猶厚,乃復除司空,平章軍國重事,三 五日一造朝,有大事及邊機,許宰執就第咨訪,前無 是比也。元祐初,晦叔辭位,遂用故事,以文潞公平章 軍國重事,而晦叔亦拜司空、平章事,遂踐世官,尤為 盛事。
《南遊記》:舊中書門下班分東西向,謂之「蛾眉班」,自王 溥始。王溥罷相歸班
《可談》三省俱在禁中。元豐間,移尚書省於大內西,切 近西角樓,人呼為「新省。」崇寧間,又移於大內西南,其 地遂號舊省,以建左右班直。或云:「舊省不利宰相,自 創省至廢。蔡確、王珪、呂公著、司馬光、呂大防、劉摰、蘇 頌、章惇、曾布更九相」,唯子容居位日淺,亦謫罷,餘不 以存沒,或貶廣南,或貶散官。
宰相禮絕庶官,都堂自京官以上則坐,選人立白事, 見於私第,選人亦坐,蓋客禮也。唯兩制以上點茶湯 入腳床子,寒月有火爐,暑月有扇,謂之「事事有」;庶官 只點茶,謂之「事事無。」
《趨朝事類》:諸稱三省者,謂門下、中書、尚書省。中書擬 定,門下進畫,尚書奉行。紹興十五年,中書、門下併而 為一,謂之「制敕院尚書省施行事,以由拳山所造紙,每張三文,與免戶 役准此。字令寫大準此。
《卻掃編》:唐之政令,雖出於中書門下,然宰相治事之 地,別號曰「政事堂」,猶今都堂也,故號令四方,其所下 書曰「堂帖。」國初猶因此制,趙韓王在中書,權任頗專, 故當時以謂「堂帖」勢力重於「敕命」,尋有詔禁止。其後 中書指揮事,凡不降敕者曰「劄子」,猶「堂帖」也。至道中, 馮侍中拯以左正言與太常博士彭惟節並通判廣 州,拯位本在惟節之上,及覃恩,遷員外郎,時寇萊公 為參知政事知印,以拯為虞部,惟節為屯田。其後廣 州又奏,仍使馮公繫御惟節之上,中書降劄子處分, 升惟節於上,仍特免勘罪。至是,拯封中書劄子奏呈, 且論除授不當,並訴免勘之事。太宗大怒曰:「拯既無 過非理,遭降資免勘,雖萬里之外,爭肯不披訴也!且 前代中書有堂帖指揮公事,乃是權臣假此名以威 福天下。太祖已令削去,因何卻置劄子?劄子與堂帖, 乃大同小異耳。」張洎對曰:「劄子是中書行遣小事文 字,猶京百司有符牒關刺,與此相似,別無公式文字, 可指揮常事。」帝曰:「自今但干近上公事,須降敕處分, 其合用劄子,亦當奏」裁,方可行遣。至元豐《官制》行,始 復詔尚書省已被旨事許用劄子,自後相承不廢,至 今用之。體既簡易,給降不難。每除一官,逮其受命,至 有降四五劄子者。蓋初畫旨而未給告,先以劄子命 之,謂之信劄。既辭免而不允,或允,又降一劄;又或不 候受告而俾先次供職,又降一劄。既命其人,又必俾 其官司知之,則又降一劄,謂之「昭劄」,皆宰執親押,欲 朝廷之務簡難矣。然予觀近代《公卿文集》中,凡辭免 上章,止雲「准東上閤門告報」,則是猶未有信劄也。今 諸路帥司指揮,所部亦用劄子,其體與朝廷略同。然 下之言上,其非狀者亦曰劄子,名同而實異,不知其 義何也?
《唐史》載,姚崇為相,與張說不協。他日朝,崇曳踵為有 疾狀,帝召問之,因得留語。又蔣伸為翰林學士,宣宗 雅愛信之。一日,因語合旨,三起三留,曰:「他日不復獨 對卿矣。」伸不喻。未幾以本官同平章事。以此言之,則 唐宰相不得獨對矣。本朝宰執日同進呈公事,遇欲 有所密啟,必先語閤門使奏知,進呈罷,乃獨留,謂之 「留身。」此與唐制頗異。
國朝中書宰相、參知政事多不過五員,兩相則三參, 三相則兩參。咸平中,呂文穆、李文靖、向文簡,三相也; 王文正、王文穆,兩參也。景祐間,呂文靖、王文正、曾,兩 相也;宋宣獻綬、蔡文忠齊、盛文肅度,三參也。至和中, 文潞公、劉丞相沆、富文忠,三相也;王文安堯臣、程康 穆戡,兩參也。熙寧中,曾魯公、陳秀公升之,兩相也;王 荊公、韓康公、唐質肅三參也。
父子秉政,國初至靖康元年,凡十二家:王惠獻化基 參知政事,子安𥳑舉正參知政事。呂文靖宰相,子惠 穆公弼樞密使;正獻公著宰相;石元懿樞密使,子文 定中立參知政事。陳給事恕參知政事,子恭公宰相; 韓忠憲億參知政事,子獻肅絳宰相持國門下侍郎。 莊敏縝宰相。範文正參知政事,子忠宣宰相,彝叟尚 書右丞。《曹武惠彬》樞密使,子武穆瑋樞密副使。蔡丞 相確,子懋尚書左丞。蔡太師宰相,子攸領樞密院事。 韓忠獻宰相,子儀公宰相。曾宣靖宰相,子令綽簽書 樞密院。王侍郎博文同知樞密院,子忠簡疇樞密副 使。呂文靖之老也,「以司徒、監修國史兼譯經潤文使, 有軍國大事與中書門下、樞密院同」議以聞。正獻之 老也,復以司空、同平章軍國事,曾令綽之為簽書。宣 靖猶康寧,遂就養東府,士林尤以二家為盛事。 兄弟秉政,國初至政和,凡七家。陳文忠堯叟樞密使, 弟文惠堯佐宰相。「三韓」已見。《二呂》已見。《二范》已見。吳 正肅育參知政事,弟正憲充宰相。蔡太師弟元度卞 知樞密院。鄧觀文洵仁尚書右丞,弟少保洵武知樞 密院。
祖孫秉政,國初至紹興,凡四家。梁丞相適孫才甫子 美,中書侍郎。呂正獻孫舜徒好問,尚書右丞。富文忠 孫季申直柔,同知樞密。韓儀公孫似夫肖胄,簽書樞 密。
叔姪秉政,國初至大觀凡三家。呂文穆蒙正宰相。姪 文靖已見。胡文恭宿姪宗愈尚書右丞。林文節希同 知樞密。姪攄中書侍郎。
初置觀文殿大學士也。詔自今非嘗歷宰相不除,著 為令。宣和七年,先公自北門召為上清寶籙宮使,忽 有此授,方引故事退避,會北鄙之警,有詔復留。明年, 京師解嚴,復召為中書侍郎,遂拜相。時前告猶寄北 京左藏庫,淵聖遣中使取以賜先公,先公復力辭曰: 「臣今忝備宰輔,於此告受與不受,未有損益。然所以」 終不敢當者,蓋以除授之日猶未經歷,其於彝制終 有所妨,重失此名於天下也。儻聽臣言,使中外聞之, 知朝廷於祖宗法度無有大小,率循惟謹,顧不美乎? 上終不許,先公不得已受之。《謝表》略曰:「知章兩命之兼滎,足為盛事。」張說大稱之獲免,有愧前修,蓋謂是 也。
唐以宰相兼太清宮使。本朝祥符間,亦以首相領玉 清昭應宮使,又置景靈宮、會靈、祥源觀使,以次相及 樞密使次第領之,執政為副使,侍從為判官。天聖初, 昭應宮災,始罷輔臣、宮觀等使名。政和中,詔天下咸 建神霄玉清萬壽宮,復置使,宰相、使相領之,執政為 副使,侍從為判官。判官惟盛章嘗以開封尹領之,它 「未嘗命,而天下郡守皆兼管勾,通判兼同管勾,雖前 二府領州亦如之」,蓋欲重其事也。
輔臣既罷,領宮觀使,其後惟以使相、節度、宣徽使為 之,無所職掌,奉朝請而已。熙寧間,又有以使居外者, 王荊公以使相領集禧觀使,居金陵;張文定公以宣 徽南院使領西太一宮使,居睢陽之類,皆優禮也。元 祐間,梁左丞燾罷政事,除資政殿學士,特創「同醴泉 觀使」之名以命之。梁公言:「故事無以學士領宮觀使」 者,且同使之名,前所未有,力辭不受。然自是前二府 往往以學士直為宮觀使,而同使之名不復除矣。 故事,非宰相不為僕射,雖樞密使必嘗歷宰相乃得 之。天禧三年,南郊親祠禮畢,輔臣咸進官,時丁晉公 以吏部尚書參政事當遷,乃以檢校太尉兼本官為 樞密使,而端揆之尊不可得也。神宗即位覃恩時,王 懿恪拱辰以端明、龍圖兩學士、吏部尚書留守北京 當遷,乃以為太子少保,而兩學士如故。官制行,僕射 為特進。崇寧間,許沖元太尉始以中書侍郎為之,其 後踵之。鄭太宰、鄧少保皆以知樞密院為之,薛肇明 以門下侍郎為之。靖康初,復祖宗法度,時薛獨存因 改授金紫光祿大夫。
韓康公、王荊公之拜相也,王岐公為翰林學士,被召 命詞,既授旨,神宗因出手札示之曰:「已除卿參知政 事矣。」國朝以來,因命相而遂用草制,學士補其處,如 此者甚多,近歲亦時有之,世謂之潤筆執政。
元豐官制,雖以侍中、中書令、尚書令為三省長官,然 未有為之者。元祐初,既召文潞公還朝,以其名位已 崇,難所以處之者。時司馬溫公已拜左相,而右相韓 玉汝適去位,宣仁後遂欲以潞公為右相,謀之溫公, 公曰:「文某歷事累朝,年踰八十,且其再為相時,臣猶 為小官,今顧居其上,不可。」因請自為右相,而請以潞 公為左相。宣仁復難之,於是用呂許公故事,以本官 同平章軍國重事,且詔一月兩赴經筵,六日一入朝。 因至都堂與執政商量「『事,如遇有軍國機要事,即不 限時,並令入預參決。其餘公事,只委僕射以下簽書 發遣。」其後呂申公為右相,請退甚力。宣仁欲堅留之, 顧憐其老,欲以為攝太保、同平章軍國事。手札以問 范忠宣,忠宣以為「攝』字從來止施於祠祭,非所為官 稱。若別更一字,而使每至都堂,不限時出東府,執政 有議事,於便門過就之;若議事遲久,令堂廚具食。如 此則事皆曲盡,稱國家尊賢優老之意矣。」宣仁復手 札,謂:「以呂某德望,欲使兼一保傅官,務要外協人望, 實益勸講。然其官去保傅甚遠,欲以為行太保事,如 何」忠宣復對曰:「謹按《國朝典故》,天禧中,宰臣王旦元 是太保、平章事,以病乞退,加太尉、侍中。今公著官是 光祿大夫,職是右僕射。若以僕射加司空,則與王旦 相近,於典故不遠。若欲有益勸講,則平章事乃是執 政,自當十日一赴經筵,不必帶『行太保事』四字矣。」於 是始定議云:
國朝宰相、樞密使必以侍郎以上為之,若官舊尊則 守本官,官卑則躐遷侍郎。官制行,初相止除大中大 夫,崇寧後必超進數官,政和以後至有徑遷特進者。 靖康初,吳少宰敏初相,自中大夫躐遷銀青光祿大 夫,引故事自言,於是改大中大夫就職。
慶曆間,賈文元為昭文相,陳恭公為集賢相,會久旱, 引東漢策免三公故事自言。是時吳正肅為參知政 事,與文元不協,數爭議上前及此。中丞高若訥以為 「大臣不肅,故雨不時若」,而文元亦自請,故與正肅偕 罷。而恭公進位昭文,猶申前請,乃降授給事中,而輔 政如故。二參宋元憲自給事中降諫議,丁文簡自工 「部侍郎降中書舍人,數月而復雲。」
國朝參知政事、樞密副使,必以諫議大夫為之,權御 史中丞亦然。熙寧中,始有本官帶待制、權中丞者。官 制後,初拜執政,遷中大夫,而中丞不復遷官矣。 祖宗時,凡官僕射及使相以上領州府,則稱「判。」元符 末,章僕射罷相,以特進守越州,止稱「知」,蓋謫也。宣和 中,余太宰深以少傅、節度使守福州,復稱知。靖康初, 白太宰時中守壽春府,李太宰邦彥守鄧州,始復故 事稱「判。」建炎中,呂僕射頤浩以使相守池、守潭、守臨 安,皆稱「知。」趙丞相鼎官本特進,再罷相,初以節度使 守紹興,後改本官守泉,皆稱「知。」近歲孟郡王忠厚以 使相守鎮江,亦稱「知」,後改婺州,會高開府世則亦守 溫州稱「判」,而孟亦改判婺州雲。
舊制,宰相官僕射以上,敕尾不書姓,蓋用唐故事也元豐官制,僕射為宰相,故不計寄祿官之高下,皆不 書姓雲。
國朝故事,敘班以宰相為首,親王次之,樞密使又次 之。乾興初,王沂公拜同平章事,曹利用以樞密使兼 侍中充景靈宮使,而沂公充會靈觀使,遂班利用之 下,中外深以為失。天聖二年,王冀公卒,沂公遷玉清 昭應宮使,張文節公知白以平章事兼會靈觀使。及 告謝,皆集門廬,候閤門定班次,沂公當居首,利用默 不言而忿形於色,閤門久不能決,上意不欲特出指 揮,故但令有司裁定,遣內侍監督。久之,承明殿已坐, 請班首姓名,欲先啟奏,沂公乃抗聲曰:「但言宰臣。」王 曾以下告謝,班次始定。熙寧初,陳秀公升之拜相時, 文潞公以司空、節度使兼侍中為樞密使,神宗以潞 公三朝舊老,欲優禮之,故特詔班秀公上。潞公引曹 利用事力辭,且言:「臣忝文臣,粗知義理,不敢亂朝廷 尊卑之序。」會王荊公亦言非是,曰:「宰相之上豈容有 他官?霍光功烈,權勢雖盛,然猶序宰相下。」上於是從 潞公之請。宣和間,王黼以太傅秉政,蔡攸以太保領 樞密院,皆以真三公居位。未幾,白、李二相拜太少宰, 遂詔二公班攸之下。其後黼罷相,復詔二相居攸上, 猶用故事也。
故事,宰輔領州,而中使以事經由,必傳宣撫問。宣和 間,先公守南都,地當東南水陸之衝,使傳絡繹不絕, 一歲中撫問者至十數。故嘗有《謝表》曰:「天闕夢回,必 有感恩之淚;日邊人至,常聞念舊之言。」後因生日,府 掾張矩臣獻詩曰:「幾回天闕夢,十走日邊人。」蓋用表 語也。矩臣退傅家,好學,喜為詩。先公為相時,欲稍薦 用之,巳卒矣。
國朝宰相執政,既罷政事,雖居藩府,恩典皆殺。政和 中,始置「宣和殿大學士,以蔡攸為之,俸賜禮秩悉視 見任二府。其後踵之者,其弟修、其子行,而孟昌齡、王 革、高伸亦繼為之,然皆領宮觀使或開封府、殿中省 職事,未嘗居外。及革出鎮大名,仍舊職以行,而恩典 悉如在京師。」其後蔡靖以資政殿學士知燕山府,久 之亦進是職,再任恩數加之,雖前宰相亦莫及矣。 國朝不歷真宰相而為相者凡七人:錢文僖、程文簡、 夏文莊、蔡元度、蔡居安攸、梁才甫子美,而鄧樞密洵 武真以少保領院而不兼節鉞,前所未有也。
乾德二年,以兵部侍郎呂餘慶、薛居正並本官參知 政事。先是,已命趙普為相,欲命居正等為之副,而難 其名稱。詔問翰林承旨陶穀:「下丞相一等者有何官?」 對曰:「唐有參知政事,參知機務,故以命之。仍令不宣 制、不押班,不知印,不升政事堂,止令就宣徽使廳上 事。殿庭別設塼位於宰相後,敕尾署『御降宰相』數字」, 月俸雜給半之,蓋帝意未欲居正等名位與普齊也。 史臣錢若水等曰:「按《唐故事》,裴寂為右僕射參知政 事,杜淹為御史大夫參議朝政,魏徵為祕書監參議 朝政,蕭瑀為特進參議政事,劉洎為門下侍郎參知 政事,劉幽求為中書舍人參知機務,然並宰相之任 也。又,高宗嘗欲用郭待舉等參知政事,既而謂崔知 溫曰:『待舉等歷任尚淺,未可與卿等同稱』。遂令於中 書門下同承受進止平章事。」以此言之,平章事亞於 參知政事矣。今穀不能遠引漢御史大夫亞丞相故 事為對,翻以參知政事為下丞相一等,榖失之矣,議 者惜之。余以謂凡此官稱,皆唐一切之制,非有高下 等級,著為定令也,亦何常之有?至唐中葉以後,雖左 右僕射不兼平章事,皆不為宰相,則平章之重也久 矣。故本朝因之,既政事自中書門下出,則平章事固 中書門下之長官也。御史臺自為風憲之地,今一旦 以御史大夫廁於中書門下之列,獨不為紊亂乎?如 必用漢制者,則丞相以下舉易其名可也。史臣之論, 亦未為允。
《劉丞相莘老初拜右僕射,表》略曰:「命相之難,為邦所 重,惟皇盛世尤慎。此官君臣賡歌,今百三十載,勳業 繼踵裁五十二人。」劉公拜相寔元祐五年庚午,距今 紹興庚申五十年矣,繼踵為相者又二十有八人,通 前凡八十人焉。
政和中,杜相充以列卿使遼,時新更左右僕射為太 宰少宰,既至遼,館伴者問:「南朝新定宰相官名,亦有 㨿乎?」杜曰:「曾讀《周禮》否?」遼人不悅曰:「《周禮》豈不嘗讀, 正以《周官》太宰卿一人,則天官之長也,小宰、中大夫 二人,其屬耳,安得相抗而為二宰哉?」杜無以應。及還, 以失言被黜。
唐中葉以後,宰相兼判度支,最為重任。國朝開寶五 年,嘗命參知政事薛居正兼提點三司、淮南、江南諸 路水陸轉運使,呂餘慶兼提點三司、荊湖、廣南諸路 水陸轉運使。明年,薛拜相,仍領轉運使事,又命平章 事沈義倫兼提點劍南轉運使,蓋襲唐之遺制也。仁 宗朝,司馬溫公為諫官,以天下財用不足,建請置總 「計使,用輔臣領之,以總天下之財。」紹興初,孟觀文庾
以參知政事兼總制戶部財用,然不入御宣和中,三公、三孤皆具;太師三人,蔡京、童貫、鄭伸;太傅一人,王黼;太保二人,鄭居中、蔡攸;少師一人,梁師 成;少傅一人,余深;少保二人,鄧洵武、楊戩。
余頃見《國史槁富韓公傳》,稱少時范仲淹一見,以王 佐期之。蔡太師大書其旁曰:「仲淹之言,何足道哉!」 文臣簽書樞密院,始於石元懿初,稱樞密直學士簽 書樞密院事,竟以本院學士而簽書院事而已。至張 公齊賢、王公沔,皆直以諫議大夫為之,不復帶學士, 自是不復除。至熙寧八年,曾公孝寬始復自龍圖閣 直學士、起居舍人、樞密都承旨拜樞密直學士、簽書 樞密院事而不遷官,不賜球文帶。未幾,以憂去位。至 服闋,乃以端明殿學士判司農寺。元祐三年,趙公瞻 自中散大夫、戶部侍郎。六年,王公巖叟自左朝奉郎、 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七年,劉公奉世自左朝請 大夫、寶文閣待制權戶部尚書,皆拜樞「密直學士、簽 書樞密院事,不遷官。趙公明年乃遷中大夫、同知樞 密院事。劉、王二公至罷,皆除端明殿學士。」是四公於 從班中資品尚淺,而躐遷執政,故有是命。蓋不盡以 執政之禮畀之,而必帶樞密直學士者,正用石元懿 故事也。紹聖以還,又復除。淵聖受禪之初,亟擢宮僚 耿南仲為執政,而西府「適無闕員,故復自徽猷閣直 學士、太子詹事拜簽書。」未幾,復欲命一執政使金,而 在位者皆不可遣,遽以兵部尚書路公允迪為簽書 而行。先是,樞密直學士已廢不置,改為述古殿直學 士,故二公皆超拜資政殿學士,雖簽書帶職,猶用故 事而非本意矣。自是遂相踵成例,凡簽書者必帶端 明、資政之職,至六曹尚書、翰林學士,皆執政之亞,徑 遷同知可也。然初拜亦必為簽書,而帶學士職,疑非 是。
武臣簽書樞密院,始於楊守一。端拱元年,自內客省 使、宣徽北院使為之。二年,張遜自鹽鐵使亦以宣徽 北院使為之。景德三年,韓崇訓自樞密都承旨、四方 館使以檢校太傅為之。同時,馬正惠公知節自樞密 都承旨、東上閤門使以檢校太保為之。天禧三年,曹 武穆公瑋自華州觀察使、鄜延副總管,以宣徽北院 使為之。明道二年,王武恭公德用自步軍副指揮使、 福州觀察使,以檢校太保為之。治平三年,郭宣徽逵 自殿前都虞候、容州觀察使,以檢校太保為之。建炎 三年,王淵自嚮德軍節度使、御營都統制,直以節度 使為之。
童貫之始入樞府也,官已為開府儀同三司,而但以 為權簽書樞密院、河西北面房公事。頃之乃進稱「權 領」,蓋以謂所掌止邊防一事,且姑使為之而已。又數 月,乃正稱「領樞密院事」,自是不復改。其後,蔡攸以少 師居樞府亦稱「領」,鄭太宰居中以故相居樞府亦稱 「領。」宣和間,凡官品已高而下行職事者皆稱「領」,如蔡 攸以保和殿大學士領殿中省,高俅以開府儀同三 司領殿前司,王革以保和殿大學士領開封尹之類 是也。靖康間,何丞相栗以資政殿學士、李丞相綱以 資政殿大學士皆領開封府職事,而別置尹。初,貫之 不稱知而稱「領」者,非尊之也,蓋猶難使之正居執政 之位,故創為此名。然鄧樞密洵武以少保知院,而實 居其下。慶曆間,呂許公以首相兼判樞密院事,論者 以為判名太重,未幾,改兼樞密使。元豐官制,廢樞密 使不置,則知院為長官。今領居知上,則判院之任也。 按:漢制,有領尚書,有平尚書。領尚書則將軍、大司馬、 特進為之,平尚書則光祿大夫、諫大夫之徒皆得為 之,則領之為重也久矣。
宇文樞密虛中自資政殿大學士以本職簽書樞密 院事,自陳職名太高,於是除去大稱,而直以學士為 之。
《玉堂雜記》:國初趙普中令為相,於廳事坐屏後置二 大甕,凡有人投利害文字,皆置中,滿即梴於通衢。李 沆文靖為相,當太平之際,凡建議務更張,喜激昂者 一切不用,曰:「以報國耳。」嗚呼,賢相思慮遠矣。至熙寧 初,王荊公為相,寢食不暇置條例司,潛論天下利害, 賢不肖雜用,賢者不合而去,不肖者嗜利獨留,盡變 更祖宗法度,天下紛然,以致今日之亂,益知趙中令、 李文靖得為相之體也。
《老學庵筆記》:「祥符東封,命王欽若、趙安仁並判兗州, 二公皆見任執政也。慶曆初,西鄙未定,命夏竦判永 興,陳執中、范雍知永興。一州二守,一府三守,不知當 如何分職事既非長貳,文移書判之類,必有程式,官 屬胥吏,何所稟承,史皆不載,莫可考也。然當時諫官 御史不以為非,諸公受之,亦不力辭,豈在其時亦為」 便於事耶?宣和中,復幽州以為燕山府,蔡靖知府,郭 藥師同知,既增「同」字,則為長貳,與慶曆之制不同。 蔡太師作相時,衣青道衣,謂之「太師青」,出入乘棕頂 轎子,謂之「太師轎子。」
蔡太師作相時,裹頭巾當面偶作一摺,謂之《太師錯 摺樣》。第中窗上下及中一二眼作方眼,餘作疏櫺,謂之「太師窗。」
蔡京為太師,賜印,文曰「公相之印」,因自稱公相。童貫 亦官至太師,都下人謂之「媼相。」
《隋唐嘉話》云:崔日知恨不居八座,及為太常卿,於廳 事後起一樓,正與尚書省相望,時號「崔公望省樓。」又 小說載御史久次不得為郎者,道過南宮,輒回首望 之,俗號「拗項橋。」如此之類,猶是謗語。予讀鄭畋作學 士時,《金鸞坡上南望》詩云:「玉宸鐘韻上空虛,畫戟祥 煙擁帝居。極目向南無限地,綠煙深處認中書。」則其 意著矣。乃知朝士妄想,自古已然,可付一笑。
建炎初,按景德幸澶州故事,置御營使,以丞相領之, 執政則為副使。上御朝,御營使、副先上奏本司事,然 後三省、密院相繼奏事,其重如此。
元豐建尚書省於皇城之西,鑄三省印。米芾謂印文 背戾,不利輔臣,故自用印以來,凡為相者悉投竄,善 終者亦追加貶削,其免者蘇丞相頌一人而已。蔡京 再領省事,遂別鑄公相之印。其後,家安國又謂省居 白虎位,故不利。京又因建明堂,遷尚書省於外以避 之。然京亦竄死,二子坐誅,其家至今廢。不知為善而 遷省易印以避禍,亦愚矣哉!
宣和末,鄭伸自檢校太師,忽落檢校為「真太師」,國初 以來所無有也。
史魏公自少保六轉而至太師,中間近三十年,福壽 康寧,本朝一人而已。
文潞公自司空四轉,蔡太師自《司空》三轉,秦太師自 少保兩轉而已。
建炎、維揚,南渡時雖甚倉猝,二府猶張蓋撘狨坐而 出,軍民有懷甎徂擊黃相者。既至臨安,二府因言:「方 艱危時,臣等當一切貶損,今張蓋撘坐尚用承平故 事,欲乞並權省去,候事平日依舊。」詔從之,實懲維揚 事也。
今參知政事恩數比門下、中書侍郎,在尚書左右丞 之上,其議出於李漢老。漢老時為右丞,蓋暗省轉廳, 可徑登揆路也。呂丞相元直覺此意,排去之,然自此 遂為定製。
《西溪叢話》:資政、觀文二小殿,橫列禁中。宰相出鎮,帶 資政殿大學士,執政無大字。蘇易簡出,被遇獨厚,遷 「紫宸」之目,以稱呼不便,更用「觀文。」因此宰執出鎮,優 遇者則除之。
《雲麓漫抄》:藝祖御筆「用南人為相,設諫官,非吾子孫。」 石刻在東京內中,雖人才之出無定處,然山東出相, 山西出將,古亦有此語。其後王荊公首變法,呂惠卿 實為謀主,章子厚、蔡京、蔡卞繼之,卒致大亂,聖言可 謂如日矣。渡江後士大夫不復言,僅見於《邵氏聞見 錄》及《長編》。漢高祖謂王濞曰:「漢後五十年,東南有亂」, 豈汝耶?聖人高見遠識,固不可以小智測度也。 《紫微詩話》:崇寧間談命術者,多言叔祖待制子進與 曾內翰子開,皆宰相命也。或有以吉凶占於紫姑神 者,代書村童即書於紙云:「待曾呂相方發。」人皆以二 公可必相也,然皆不驗。豈鬼神亦但聞人所說,而遂 以為然乎?叔祖有詩云:「夢寢西山結草廬」,逝將臨水 詠游魚。何人見卵求時夜,更著閑言問藐姑。
《桯史》:秦檜擅權久,大誅殺以脅善類。末年因趙忠簡 之子汾以起獄,謀盡覆張忠獻、胡文定諸族。棘寺奏 牘上矣,檜時已病,坐格天閣下,吏以牘進,欲落筆,手 顫而汙,亟命易之,至再,竟不能字。其妻王在屏後搖 手曰:「勿勞太師。」檜猶自力,竟仆於幾,遂伏枕數日而 卒。獄事大解,諸公僅得全。初,汾就逮,自分必死,然竟 不知加以何罪。囑其家曰:「此行無全理,脫幸有恩言, 當於饋食中寘肉,笑靨一以為信,毋忘。」既入獄,月餘 一無所聞,日施慘酷,求死不可得。一日,正畫寘之闇 屋,仰絣之,使視椽榱,偶見屋上一竅如錢,微有日影。 須臾,稍轉射壁上,有一「反」字。汾解意,亟承異謀,遂得 小梃,惟數晷以待盡。忽外致食於橐,滿其中皆笑靨。 汾泣曰:「吾約以一,而今乃多,如是殆紿我。」既而獄吏 皆求賀,即日脫械出,則檜聲鐘給賻矣。忠獻是時居 永,亦微聞當路意。汾既繫,昕夕不自安,且念為太夫 人憂,不敢明言。忽外間報中都有人至,亟出視,一男 子喘臥簷下,殆不能言。方吉凶叵測,眾環睨縮頸。忠 獻素堅定,於是亦色動。有頃,掖之坐,稍灌以湯餌而 甦。猶未出語,但數指腰間索之,得片紙,蓋故吏聞檜 訃走介星馳至近郊,益奔程欲速,是以顛蹙,頃刻之 間,堂序懽聲如雷。王瀘溪在夜郎,郡守承風旨待以 囚隸,至不免譴呵。適郵同至張燕公堂以召之,瀘溪 怪前此未之有,不敢赴,邀者繼踵,不得已趨詣罷燕 之明日,始聞其事,守蓋先得之矣。故瀘溪既得自便 之命,題詩壁間曰:「辰州更在武陵西,每望長安信息 希。二十年興縉紳禍,一朝終失相公威。外人初說哥 奴病,遠道俄聞逐客歸。當日弄權誰敢指,如今憶得 姓依稀。」蓋誌喜也。同時謝任伯之子景思伋,家在天 台,為郡守劉景所捕,既至而改禮。王仲言《揮麈錄》詳紀之,與《夜郎守》略同。是知檜稔惡得斃,為善類之福 不貲,要非幸災也。
韓平原在慶元初,其弟仰胄為知閤門事,頗與密議, 時人謂之大小韓,求捷徑者爭趨之。一日,內燕,優人 有為衣冠到選者,自敘履歷材藝,應得美官,而留滯 銓曹,自春徂冬,未有所擬。方徘徊浩嘆,又為日者弊 帽持扇過其傍,遂邀使談。庚申,問以得祿之期,日者 厲聲曰:「君命甚高,但於五星局中財帛宮若有所礙, 目下若欲亨達,先見小寒,更望成事,必見大寒可也。」 優蓋以寒為韓,侍燕者皆縮頸匿笑。余憶慶元己未 歲如中都,道徽之祁門,夜憩客邸,見壁間一詩,漫味 語意,乃天族之試南宮者所作。其辭曰:「蹇衛衝風怯 曉寒,也隨舉子到長安。路人莫作皇親看,姓趙如今 不似韓。旁有何人細書」八字,墨蹟尚新,但云「霍氏之 禍萌於《驂乘》」而已。余謂優語所及,亦一《驂乘》也。蒙其 指目者,反懵然若不少悟,何耶?
《野客叢談》:禁門曰黃闥,公府曰黃閣,郡治曰黃堂。三 公黃閣,前史無其義,人往往不得其說。案《禮記》:「士韠 與天子同,公侯大夫則異。」鄭元註:「士賤與君同,不嫌 也。」朱門洞啟,當陽之正色。三公之與天子,禮秩相亞, 故黃其閣以示謙。蓋是漢制張超《與陳公牋》「拜黃閣 將有日」是也。此見沈約《宋志》。而衛宏《漢儀》亦謂丞相 廳事曰黃閣。或者不曉,謂三公近於君,故謂黃閣。然 名為黃閣,初非用黃。又考《南史》「何尚之與婢共洗黃 閣」,益信黃閣非虛名也。郡治之黃堂,由春申君在郡 塗雌黃以厭火災,遂為黃堂。故事,外臣下室廬,鮮有 謂黃者,然服飾猶未之禁,往往臣下亦通用之。自唐 高祖武德初用隋制,天子常服黃袍,遂禁士庶不得 服,而服黃有禁自此始。至明皇天寶間,因韋縚奏御 案床褥望去紫用黃制,而臣下一切不得用黃矣。敕 舊用白紙,唐高宗上元間以施行之制既為永式,白 紙多蠹,遂改用黃。除拜將相,制書用黃麻紙。其或學 士制不自中書出,故獨用白麻紙,所以有黃麻、白麻 之異也。詔晉時多用青紙,見楚王倫、太子遹等傳。故 劉禹錫詩曰:「優詔發青紙」,表亦用黃紙。觀《前燕錄》載 岷山公黃紙上表,《北史》邢卲為人作表,自買黃紙寫 送之。因知古者上下所書之紙,不拘如此。李肇《翰林 志》曰:凡賜予徵召宣索處分曰詔,用白藤紙。撫軍旅 曰書,用黃麻紙。書道觀薦告詞文,用青藤紙,謂之青 詞。凡諸陵薦告上表,用白麻紙。《石林燕語》曰:「唐中書 制詔,有四畫紙而施行者,曰發,曰敕,用黃麻紙;承旨 而行者曰敕,牒,用黃藤紙;赦書用絹黃紙。或云:取其 不蠹也。」《東齊雜記》:「治平間,以館中書多蠹,更以黃紙 寫。」又知易白以黃者,往往以避蠹之故,非專為君命 而然。
北朝多以三公官加公字為除贈,曰司空公、司徒公、 太尉公是也。而贈之者尤多,如高允之徒贈司空公, 王衍之徒贈太尉公,又加賀拔以昔除司空公及薨 贈太尉公之類不一,示尊崇之義爾。余觀漢《孔廟碑》, 有曰「吳雄為司徒公」,知是之稱,不為無自矣。
《澠水燕談錄》:司馬文正公以高才全德,大得中外之 望,故公之退十有餘年,而天下之人日冀其復用。熙 寧末,余夜宿青州北溜河馬鋪,晨起行,見村民百人 歡呼踴躍,自北而南。余驚問之,皆曰:「傳司馬為宰相 矣。」余以為雖出於野人妄傳,亦其情之所素欲也。故 子瞻為公《獨樂園》詩曰:「先生獨何事,四海望陶冶。兒 童誦君實,走卒知司馬。」蓋紀實也。
《揮麈前錄》:「前宰相為樞密使者,宋元憲、富鄭公、文潞 公、陳秀公。宣和二年,鄭華原以故相領院事。紹興七 年,秦師垣亦以前揆拜樞密使,未幾復登庸。近歲張 魏公亦然。李邦直、許沖元、曾令綽、韓師朴為二府,後 皆再入為尚書,然不久復柄用,惟令綽竟止八座。 國朝范魯公質、王文獻溥、魏宣懿仁浦秉鈞、史館、昭 文」、集賢,三相俱全。太宗初即位,薛文惠居正、沈恭惠 倫、盧大戎多遜。真宗咸平二年,李文靖沆、向文𥳑敏 中、呂文穆蒙正。仁宗至和二年,劉文忠沆、文潞公彥 博、富韓公弼。元祐初,司馬溫公為左僕射,文潞公平 章軍國重事,呂正獻平章軍國事,皆三相也。至三年, 溫公薨,文、呂二公在位,而呂汲公大防、范忠宣純仁 為左右僕射,殆「四相」,然不久也。
本朝宰相兼公師者,范魯公、王文獻、趙韓王、薛文惠、 王文貞、丁晉公、馮文懿、王文公、呂文靖、韓忠獻、曾宣 靖、富韓公、文潞公、呂正獻、蔡師垣、秦師垣、陳魯公而 已,餘皆罷政後方拜。近日惟張魏公自外以少傅再 拜右揆。
本朝三入相者,趙韓王、呂文穆、文靖、張鄧公、文潞公、 蔡元長,雖四入而不克有終。
國朝自外拜相者,文潞公、韓康公、章子厚,近年陳康 公,亦曠典也。
元符末,曾文肅自知樞拜相,公弟文昭為翰林,鎖宿 禁中,面對喻旨草麻,文昭力辭。上云:「弟草兄麻,太平美事。禁中已檢見韓絳故事矣,不須辭。」文昭始拜命。 蓋熙寧初韓康公入相,實持國當制。國朝以來,兩家 而已。《金坡遺事》載錢希白為文僖草麻,雖雲儀同鈞 衡,實未嘗秉政也。是時母氏年九歲,偶至東府門外 觀閱,歸告文肅云:「翁翁明日相矣,適見快行家宣叔, 翁入內甚急,以是逆料」,已而果然。
國朝宰相享耆壽者,宋惠安八十,張鄧公八十六,陳 文惠八十二,富文公八十一,杜祁公八十,宋元獻七 十九,李文定七十七,曾宣靖八十,龐潁公七十六,蘇 丞相八十二,文潞公雖至九十四而薨,貶秩中。蔡師 垣亦八十,晚節拘籍南遷,殂於中路,不得全有富貴 考終。
本朝名公,多厄於六十六,韓忠獻、歐陽文忠、王荊公、 蘇翰林,而秦師垣復獲預其數,呂正惠、呂文穆亦然。 本朝宰相登庸年少者,常山春明《退朝錄》備見之,然 無逾。近歲范覺民丞相廷告日方三十一,但壽止三 十七。其後張魏公入相,亦未四十,且太夫人康健罷 相之後,遷謫居外幾二十年,後雖入,竟不拜元宰。 國朝身為宰相,壽考康寧,再見其子入政府者,惟曾 宣靖一人而已。
呂文穆相太宗,猶子文靖參真宗政事,相仁宗。文靖 子惠穆為英宗副樞,為神宗樞使;次子正獻為神宗 知樞相、哲宗。正獻孫舜徒為太上皇右丞相,繼執七 朝政,真盛事也。
本朝一家為宰執者,呂氏最盛,既列於前矣。父子兄 弟者,韓忠憲億,子康公絳,黃門維、莊敏縝;範文正仲 淹,子忠宣純仁,左轄純禮;石元懿熙載,子文定中立; 呂參政餘慶,弟正惠端;陳參政恕,子恭公執中;曹武 惠彬,子武穆瑋;任安惠中師,弟康懿中正;張參政洎, 孫左轄璪;王惠獻化基,子安簡舉正。陳文忠堯叟,弟 文惠堯佐。王文獻溥,孫康靖貽永。章文獻得象,從孫 壯恪。楶丞相惇。王樞密博文,子忠簡疇。吳正肅育,弟 正惠充。曾宣靖公亮,子樞密孝寬。韓魏公琦,子文定 忠彥,曾孫樞密肖胄。胡文恭宿。左丞宗愈。張榮僖 耆曾孫忠文叔夜。梁懿肅適孫中書子美。蔡忠懷確 子樞密懋。林文節希從子中書攄。蔡太師京子樞密 攸。鄧樞密洵武,弟左轄洵仁。近日如錢參政端禮之 於文僖,史簽書才從子丞相浩,亦一家。而洪右相適 樞密遵,為伯仲,數十年未嘗見也。王文公安石,弟左 轄安禮。富韓公弼,孫知樞直柔。
本朝居政府在具慶下者,王文獻、盧大戎、包孝肅、張 文孝、吳長文、吳正肅、呂吉父、章子厚、安厚卿、馮彥為、 曾令綽、王彥霖、李士美、王將明、蔡居安、林彥振、王元 忠。
本朝狀元登庸者,呂文穆、李文定、王文正、宋元憲。故 詩人有云:「皇朝四十三龍首,身到黃扉止四人。」王文 安覽之不悅。後數十年,李士美、何文縝亦以廷魁至 鼎席。
官制行,置左右丞,二府中班最下,無有爰立者。元祐 中,蘇子容丞相自左轄登庸,時以為異恩。崇寧初,徽 宗亟欲相蔡元長,遂用此故事。時有獻詩者曰:「磊落 儀形真漢相,闊疏恩禮舊蘇公。」紹興初,呂元直自簽 書樞密院入相,前此所無也。
《兩朝史》章文憲《得象傳》末云:「初,閩人謠曰:『南臺沙合 出宰相』。至得象相時,沙湧可涉。政和六年,沙復湧。已 而余丞相深大拜。十餘年前外舅方公務德帥福唐, 南臺沙忽再湧。已而朱漢章、葉子昂相繼登庸。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