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398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九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三百九十八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三百九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三百九十八卷目錄

 給諫部名臣列傳六

  明二

  徐文溥      陳鼎

  戴銑       李光翰

  徐蕃       牧相

  任惠       徐暹

  劉𦶜       呂翀

  艾洪       葛嵩

  石天柱      汪元錫

  呂經       孫懋

  張原       毛玉

  裴紹宗      張翀

  劉濟       安磐

  張漢卿      王汝梅

  劉琦       沈漢

  王科       鄭一鵬

  張逵       孫應奎

官常典第三百九十八卷

給諫部名臣列傳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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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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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文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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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文溥,字可大,開化人,正德六年進士。 授南京禮科給事中。劾尚書劉櫻、都御史李士實、侍 郎呂獻、大理卿茆欽,而請召還致仕尚書孫交、傅珪。 時論以為當寧王宸濠求復護衛,文溥抗疏曰:『曩因 寧藩不靖,英廟革其護衛屯田。及逆瑾亂政,重賄謀 復。瑾既伏誅,陛下文革之正,欲制以義而安全之耳』。」 乃曰「驅使乏人。」夫宴居深邃靡征討之勞,安享尊榮 無居守之責,何所用而乏人?且王暴行大彰,剝削商 民,挾制官吏,招誘無賴,廣行劫掠,致舟航斷絕,邑里 蕭條,萬民莫不切齒。及今止之,猶恐不逮,顧可縱之 加恣,假翼於虎乎!貢獻本有定製,乃無故馳騁飛騎, 出入都城,伺察動靜。況今海內多故,「天變未息,意外 之虞,寔未易料。宜裁以大義,勿徇私情,罪其獻謀之 人,逐彼偵事之使,宗社幸甚。」時宸濠廣結權倖,威行 中外。疏入,人咸危之,帝但責其妄言而已。未幾,疏請 擇建儲貳,不報。十年四月復率諸給事中上疏曰:「頃 因災異,禮部奏請修省。伏讀聖諭,謂事關朕躬者皆 已知之。臣惟茲一念」之誠,足以孚上帝迓休命矣。雖 然,知之非艱,行之維艱。陛下誠能經筵講學,早朝勤 政,布寬恤以安人心,躬獻享以重宗廟,孝養慈闈,敬 事蒼昊,舍豹房而居大內,遠嬖倖而近儒臣;禁中不 為貿易,皇店不以罔財;還邊兵於故伍,斥番僧於外 寺。毋昵俳優,盡屏義子。馬氏已醮之女弗留乎後宮; 馬昂「梟獍之族,立奪其兵柄;停諸路之織造,罷不急 之土木,汰倉局門戶之內官,禁水陸舟車之進奉。出 留中奏牘以達下情,省傳奉穴員以慎名器。則陛下 所謂事關朕躬,非徒知之,且一一行之,而不轉禍為 福者,未之有也。」報聞。初,帝聽中官崔瑤、史宣、劉瑯、於 喜誣奏,先後逮知府翟唐,部曹王鑾、王瑞之,御史施 儒、張經等,既又入中官王堂譖,下僉事韓邦奇獄。文 溥言:「朝廷刑威所及,乃在奄侍一言。旂校繹絡於道 塗,搢紳駢首於狴犴。遠近震駭,上下屏氣。向一瑾亂 政於內,今數瑾縱橫於外,乞並下堂法司,且追治瑤 等誣罔罪。」帝不聽,遂引疾去。世宗即位,廷臣交薦,起 河南參議。未幾,以念母乞歸。撫按請移近地便養,乃 改福建。尋遷廣東副使。上言十事,多涉權要,恐貽母 憂。復引疾歸,行至玉山,卒。

陳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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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張文明傳》:「陳鼎,字大器,其先宣城人。高祖 尚書迪死建文帝難,子孫戍登州衛,遂占籍焉。鼎舉 弘治末進士,正德四年授禮科試給事中,鎮守河南。 中官廖堂,福建人也,弟鵬之子鎧,冒籍中河南鄉試, 物議甚沸,畏堂莫敢言,鼎獨上章發其謬,鎧遂除名, 堂、鵬大恨。會流寇起,鼎陳弭盜機宜,堂令權倖,激帝」 怒,下之吏部。擬謫漢州判官,不許。謂「鼎前籍平江伯 貲產,附劉瑾,增估物價,疑有侵盜」,下詔獄掠治。尚書 楊一清救之,乃斥為民。世宗立,復故官,遷河南參議。 妖人馬隆等為亂,鼎督兵討平之。改陝西副使,擢浙 江按察使。廉介正直,不通私謁。召為應天府尹,未任 卒

戴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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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銑字寶之,婺源人。弘治九年進士。改 庶吉士,授兵科給事中,數有建白。久之,以便養調南 京戶科。武宗嗣位,偕同官請敕六科檢詳弘治間所 行進賢、退奸、節財、訓兵、重祀、慎刑、救災、恤困諸大政, 備錄進覽,凡裁決機務,悉以為準。報聞。踰月,言四方 歲辦多非土產,勞費滋甚,宜蠲其所無。又請勤御經 筵,俾密勿大臣從容察詢,以稽進益。」既乃與給事中 李光翰、徐蕃、牧相、任惠、徐暹奏留劉健、謝遷,且劾中 官高鳳。遂逮繫詔獄,廷杖除名,復列之奸黨。世宗立, 銑已卒。贈光祿少卿。

李光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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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戴銑傳》:「李光翰,新鄉人,弘治十二年進士。 授南京戶科給事中。正德改元,災異求言,公疏劾太 監苗逵、高鳳、李榮及保國公朱暉,帝不省。既削籍歸。 後起台州知府,與徐蕃同舉治行卓異,尋卒。」

徐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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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戴銑傳》:「徐蕃,泰州人。弘治六年進士。授南 京禮科給事中。十七年,劾南京大寮三人。武宗嗣位, 復先朝所汰諸穴費,蕃等力爭不納。後起江西參議, 從都御史陳金討平東鄉寇。嘉靖時,累官工部右侍 郎。」

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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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戴銑傳》:「牧相,餘姚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 南京兵科給事中。公疏請罷禮部尚書崔志端等,孝 宗特御便殿,召咨閣臣,皆留任。正德元年,奉命與御 史呂鏜覆南京御馬,分給營軍,極陳冒濫之弊。及中 官李棠扞詔旨營私罪,不納。至是罷歸,授徒養母。後 復官,擢廣西參議,相已前卒。」

任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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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戴銑傳》:「任惠,灤州人,弘治九年進士。武宗 立,由行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嘗諫佚遊,語切直。後 起山東僉事,未任卒。」

徐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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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戴銑傳》:「徐暹,歷城人,弘治十五年進士。武 宗即位,擢南京工科給事中。正德改元,暹等因災異 上言七事,且請斥英國公張懋、尚書張昇等,撤諸添 註內官。明正張瑜、劉文泰用藥失宜,致誤先帝。太監 李興擅伐陵木,新寧伯譚佑、侍郎李鐩同事不舉之 罪,帝下之所司。後起山西僉事,進副使,平巨盜混天」 王,民頌之。卒官。當孝宗時,南北臺諫率皆得人,進言 多聽納。迄武宗初,言路猶以名節自勵。銑等六人有 闕,輒聯署以諫,大端指斥奄豎,故並遭黜逐。

劉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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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𦶜字惟馨,涪州人,弘治十二年進士。授 戶科給事中。外戚慶雲、壽寧二侯令家人以輕貲易 鹽引,侵牟商利。𦶜歷陳五害,不聽。」已論文選郎張綵 顛倒銓政,尚書馬文升為辨,乃已。武宗踐阼,未數月, 漸改孝宗之政。𦶜疏諫曰:「先帝大漸,召閣臣劉健、李 東陽、謝遷於榻前,託以陛下。今梓宮未葬,德音猶存; 而政事多乖,號令不信。張瑜、劉文泰方藥弗慎,致先 帝升遐,不即加誅,容其奏辨。」中官劉瑯貽害河南,宜 按治,僅調之薊州。戶部奏汰穴員,兵部奏革傳奉,疏 皆報罷。夫先帝留健等輔陛下,乃近日批答章奏,大 率以恩侵法,以私揜公。是閣臣不得與聞,而左右近 習陰有干預矣。願遵遺命,信老成,「政無大小,悉咨內 閣。庶事無壅蔽,權不假竊。」報聞。正德元年,吏部缺尚 書,廷議歸劉大夏。御史王時中疏侵之,𦶜極言其謬, 部議無所是非。帝遂詔挾私妄言者必罪。語若嚮𦶜, 實以鉗言官口也。孝宗在位時,深悉內臣出鎮之害, 所用皆慎。選。劉瑾等竊柄,盡召還之,代以其黨。𦶜言: 「用新人不若用舊人,猶養饑虎,不若養飽虎。」不聽。尋 與給事中張文等極言時政缺失。忤旨,停俸三月。劉 健、謝遷去位,𦶜與刑科給事中呂翀各抗章乞留,語 侵瑾。兵科都給事中艾洪亦劾中官高鳳姪得林營 掌錦衣衛。諸疏皆傳至南京,為協同守備武靖伯趙 承慶所得。應天尹陸珩錄以示諸僚。兵部尚書林瀚 聞而太息,於是給事中戴銑、御史薄彥徽等各具疏 言:「健、遷,顧命元臣,不宜去。陛下新政之初,奈何晏 朝廢學,與六七內臣日游宴馳射。」瑾等大怒,盡逮銑、 彥徽等,下詔獄鞫治,並𦶜翀、洪,俱廷杖削籍。詞連承 慶,瀚、珩亦皆得譴。承慶停半祿閒住,瀚、珩貶秩調外 任。既而列健、遷等五十餘人為奸黨,𦶜及翀、洪並預 焉。瑾敗,起𦶜金華知府。舉治行卓異,未及遷,輒告歸。 嘉靖初,起知長沙。遷江西副使,卒。御史范永奎訟於 朝,特予祭葬。

呂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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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劉𦶜傳》:「呂翀,廣信永豐人,弘治十二年進 士,授刑科給事中。其請留健遷,言二臣不可聽去者 有五:孔子稱孟莊子之孝,以不改父之臣為難。二臣 皆先帝所簡以遺陛下,今陵土未乾,無故罷遣,何以慰在天之靈?不可一也。二臣雖以老疾辭,實由言違 計沮,不得其職而去。陛下聽之,亦以其不善將順,非」 真有意優老也。在二臣得去就之義,在陛下有棄老 成之嫌,不可二也。今民窮財殫,府藏虛罄,水旱盜賊、 星象草木之變,迭見雜出,萬一禍生不測,國無老成, 誰與共事?不可三也。自古剛正者難容,柔順者易合。 二臣既去,則柔順之人必進,將一聽陛下所為,非國 家之福,不可四也。《書》曰:「無遺壽。」耇健「等諳練有素,非 新進可侔。今同日去國,天下後世將謂陛下喜新進 而厭舊人,不可五也。」帝不聽。既削籍歸。後起雲南僉 事,遷四川副使。修成都江堰,以資灌溉,水利大興。嘉 靖初卒。

艾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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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劉𦶜傳》:「艾洪,濱州人。弘治九年進士。擢兵 科給事中,多所彈劾,丰采凜然。武宗立,因巡視京營 給事中葛嵩言,詔清覈騰驤諸衛及在京七十二衛 軍。嵩剔抉無所徇,積弊大革。營帥朱暉、張偉及中官 魏興、蕭壽等撓之,嵩抗論,洪亦率同官屢疏爭,竟不 能得。正德元年春,又劾英國公張懋、懷寧侯孫應爵」、 新城伯譚佑、彭城伯張信並請斥陝西鎮監劉雲、薊 州鎮監劉瑯。不聽。雲召為南京守備,乞以其養子偉 為錦衣千戶。洪復率同官劾之,事乃寢。洪在兵科久, 諫疏多可稱。後起官,終福建左參政。

葛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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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劉洍傳》:「葛嵩,字鍾甫,無錫人。弘治十二年 進士。由行人擢禮枓給事中。孝宗時,閱薊州軍儲,核 貴戚所侵地,歸之民。及武宗之初,遂以釐營弊力抗 權倖。既又請出先朝宮人,罷馳騁射獵,因劾魏國公 徐俌。已又偕九卿請誅奄豎,瑾乃斥為奸黨,罷歸。」

石天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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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天柱,字季瞻,岳池人。正德三年進士, 當除給事中。吏科李憲請如御史例,試職一年,乃授 戶科試給事中。」時禁臣下毋得以天名去之,而名柱 後乃復故。乾清宮災,言「今日外列皇店,內張酒館,寵 信番僧,從其鬼教。招集邊卒,襲其衣裝。甚者結為昆 弟,無復尊卑,數離深宮,馳驅郊外。章疏置之高閣,視」 朝月止再三。視老成為贅疣,待義子以心腹,時享不 親,慈闈罕至。不思前星未耀,儲位久虛,既不常御宮 中,又弗預選宗室,何以消禍本、計久長哉?屢遷工科 都給事中。十一年,都督馬昂進其女弟,已有娠。帝嬖 之甚,中外憂之。天柱率同官抗論,累旬未報。乃合辭, 上疏曰:「臣等請出孕婦,未蒙進止。竊疑陛下之意,將 遂立為己子與?秦以呂易嬴而嬴亡,晉以牛易馬而 馬滅,彼二君者,特出不知,致墮奸計,謂陛下亦為之 耶?天位至重,神明之冑,尚不易負荷,而況么麼之子! 借使以陛下威力成於一時,異日諸王宗室,肯坐視 祖宗基業與他人乎?內外大臣,肯俯首立於其朝乎? 望急遣出,以清宮禁,消天下疑。」卒不報。泰山有碧霞 元君祠,中官黎鑑請收香錢為修繕費,詔許之。天柱 言:「祀典惟有東嶽神,無所謂碧霞元君者,淫祀非禮, 不可許。」明年四月詔毀西安門外鳴玉、積慶二坊民 居,有所營建。天柱等疏爭,帝皆不省。是年,帝始巡遊 塞外,營鎮國府於宣府。天柱率同官力諫採木。侍郎 劉丙、郎中伍全、袁經,主事劉希龍,忤督工內官劉養, 為所劾。天柱等救之,全等得薄罰。孝貞純皇后將葬, 帝假啟土為名,欲復巡幸。天柱念帝盤遊無度,廷臣 雖諫,帝意不回,思所以感動之者,乃刺血草疏曰:「臣 竊自念,生臣之身者,臣之親也。成臣之身者,累朝之 恩也。感成身之恩,欲報之於陛下者,臣之心也。」因刺 臣血以寫臣心,明臣愚忠,冀陛下憐察。數年以來,星 變、地震、大水、奇荒,災異不可勝數,而陛下不悟,禍延 太皇太后。天之意欲陛下居衰絰中,悔過自新,以保 大業也。尚或不悟,天意或幾乎息矣。喪禮大事,人子 所當自盡,陛下於太皇太后未能盡孝,則群臣於陛 下必不能盡忠。不忠將無「所不至,猝有變故,人心瓦 解矣。夫大位者,奸之窺也。昔太康田於洛汭,煬帝行 幸江都,皆以致敗,可不鑒哉!方今朝廷空,城市空,倉 廩空,邊鄙空,天下皆知危亡之禍,獨陛下不知耳。治 亂安危,在此行止,此臣所痛心,為陛下惜,復昧死為 陛下言也。」凡數千言。當天柱刺血時,恐為家人所阻, 避居密室,雖妻子不知。既上,即易服待罪。聞者皆感 愴,而帝不悟也。踰月,兵部尚書王瓊欲因哈密事殺 都御史彭澤。廷臣集議,瓊盛氣以待,眾不敢發言。天 柱與同官王爌力明澤無罪,乃得罷為民。瓊怒,取中 旨出兩人於外,天柱得臨安推官。世宗即位,召復舊 職,遷大理丞。未幾卒。久之,子忠請恤,特予祭。

汪元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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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元錫,字天啟,婺源人。正德六年進士。 授兵科給事中,三遷都給事中。陝西鎮守中官廖鸞 族子鎧,冒功為錦衣千戶,隨鸞於陝。元錫爭之,言鎧 父鵬亂中州,不可使鎧復亂陝右。乞徵還鸞,寘鎧父子於理。偏頭關之捷,錄功太濫,偕同官言太監張忠、 總兵官劉暉等不宜賞。湖廣鎮守太監杜甫請巡歷」 所部,帝許之。元錫等據《祖制》力爭。帝幸昌平、宣府、大 同,元錫偕同官邢寰累疏諫。復言:「宣府守將朱振等 皆扈從西巡,寇乘虛入塞,何以禦之?」已,聞帝將選禁 軍親征四海治部寇,復極陳不可。安遠侯柳文鎮湖 廣,奏攜參隨七十餘人,元錫乞寢所奏。車駕還京,以 應州之捷,大賚文武群臣。元錫等言:「是役殺邊民無 算,六軍多傷。今君臣欣喜交賀,而軍民繫賊庭,南向 號哭,臣等何忍受賜?」中旨以納粟都指揮馬昊守備 儀真,復遣內官分守潼關、山海關。駕又幸大喜峰口, 欲招三衛花當把兒孫。元錫等皆抗章諫。帝欲南幸, 舒芬、黃鞏切諫得罪,給事御史遂不敢爭。及帝將親 征宸濠,元錫復諫沮。宸濠就執元錫,寰偕六科馳疏 請迴鑾。十五年,帝在南京,元錫等復屢申前請,且言: 「供億繁費,使牒旁午。奸宄冒官校少女充離宮。陛下 不以宗社為重,專事遊逸,豈能長保天下?」語甚危切。 中旨以內官晁進、楊保分守蘭州、肅州。元錫等言:二 州逼強寇,不可增官守,累軍民。群小不悅,矯旨責之。 詔改團營西官廳為威武團練營,以朱彬、朱泰等提 督之,別擇地為團營教場。元錫言:「拓地則擾居民,興 工則費財力。以朝廷自將之軍,而彬等概加提督,則 僭名分。」不從。會帝崩,事已,世宗既位,疏言都督郤永 以不附江彬下獄,宜釋而用之;錦衣都指揮郭鰲等 十人,皆彬黨,宜下獄治。咸報可。張銳、許泰繫獄,帝忽 宥其死,元錫爭不聽。屢遷至太僕卿。嘉靖六年,帝以 李福達獄下三法司於理。元錫不能平,有後言聞於 張璁,並下獄奪職。後用薦起故官,歷戶部左、右侍郎, 致仕卒。寰,黃梅人。正德三年進士。數言事,有直聲。

呂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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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經字道夫,陝西寧州人。正德三年進 士。授禮科給事中。九年,乾清宮災,經上疏極論義子、 番僧、邊帥之害。屢遷吏科都給事中,復極論馬昂女 弟入宮事,且引呂不韋為鑒,又劾方面最貪暴者四 人,群小咸惡,遂謫為蒲州同知。又以事忤中官黃玉, 誣劾繫獄。世宗即位,擢山東參政。嘉靖十三年,累官」 右副都御史,巡撫遼東。故事,每軍一佐以餘丁三,每 馬一給牧地五十畝。經損餘丁之二,編入《均徭冊》,盡 奪牧地還官。又役軍築邊牆,督趣過當。諸軍入經府, 乞罷役。都指揮劉尚德叱之不退。經呼左右搒訴者 卒遂爭毆尚德,經竄花馬寺幽室中。亂卒遂毀府門, 火《均徭冊》,搜得經,裂其冠裳,執副都司署。帝詔經還 朝。都指揮袁璘將剋諸軍草價,為辦裝卒復執經,裸 而寘之獄。尋揭標於經與璘之首,遊遍諸城門,且行 且批其頰。脅鎮守中官王紀等奏經十一罪。帝逮經。 亂卒,復寘官校於獄,久之始解。經下詔獄,謫戍茂州, 數年釋還。隆慶初,復官卒。亂卒為曾銑所定,見《銑傳》。

孫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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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懋字德夫,慈谿人。正德六年進士。授 浦城知縣,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御史張經、寧波知府 翟唐忤奄人被逮,懋偕同官論救。織造太監史宣誣 主事王鑾、知縣胡守約下詔獄。懋言宣妄言御賜黃 棍,聽撻死官吏,脅主簿孫錦死,今又誣守職。臣乞治 宣罪,還鑾、守約故任。未幾,復偕諸給事言,臣等屢建 白,不擇可否,一概留中。萬一奸人陰結黨類,公行阻 遏,朝有大事,陛下不聞,大臣不知,禍可勝言。」皆不報。 已,又劾罷鹽法侍郎薛章,請黜太僕少卿馬陟,留御 史徐文華,召還謝遷、韓文、孫交、張原、周廣、高公韶、王 思等,罷游畋射獵,復御朝常儀,還久留邊兵,汰錦衣 穴官。諸疏皆侃侃。江彬導帝巡幸,懋言:「彬梟桀憸邪, 挾至尊出居庸,無大臣保護,獨處沙漠將半載。兩宮 違養,郊廟不親,四方災異迭見,盜賊蜂起。留彬一日, 為宗社一日憂。乞立寘重典。」時中外章奏,帝率不省 視。規主闕者,往往得無罪。一觸權倖,禍立至。人皆為 懋危。而彬方日侍帝娛樂,亦不之見也。請回鑾,諫南 幸。懋皆與。宸濠反,帝在南都,懋從行,請急定平賊功 賞。既又數請還京,率同官伏闕,皆不省。世宗即位,疏 薦建言貶謫諸臣周廣、范輅等二十人,皆召用。劾南 京祭酒陳霽、太常卿張道榮,皆罷。未幾,言:「謝遷、韓文 起用,乞倣宋起、文彥博故事,不煩職務。大禮大政,時 令參預,必有裨益新政。」帝雖善之,不能用。出為廣東 參議,遷副使。嘉靖四年,有錦衣官校偵事廣東,懋與 按察使張祐疑其偽,執之。事聞,逮下詔獄,謫滕縣典 史。屢遷至廣西布政使。入為應天府尹。坐所進《鄉試 錄》忤旨,致仕卒。

張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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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原字士元,三原人,正德九年進士,授 吏科給事中。疏陳汰穴食、慎工作、禁貢獻、明賞罰、廣 言路,進德學六事,中言:「天下幅員萬里,一舉事而計 臣輒告匱,民貧故也。民何以貧?蓋守令之裒斂、中臣 之貢獻為之。比年軍需雜輸,十倍前制,皆取辦守令守令假以自殖,又十倍於上供。民既困矣,而貢獻者 復巧立名目,爭新競異,號曰孝順。彼豈損己之財以 娛陛下哉?不過取之民耳。取於民者十百,進於上者 一二,朝廷何樂於此而受之?至人君馭下,惟賞與罰。 邇者庸才廝養,莫不封侯腰玉。禦敵者竟未沾恩,覆 軍者多至逃罪。或足不出門而受賞,身不履陣而奏 功,此士卒所由解體也。」疏入,權倖惡之,傳旨謫新添 驛丞。嘉靖初,召復兵科,仍加俸一級。南寧伯毛良殺 其子,錦衣掌印指揮朱宸等多違縱,原先後論之,皆 奪職閒住。帝進張鶴齡昌國公。封陳萬言太和伯,世 襲。授萬言子紹祖尚寶丞。又以外戚蔣泰等五人為 錦衣千、百戶。原抗疏極言,請行裁節。四川巡撫許廷 光不職,原劾調之。未幾,劾建昌侯張延齡強占民地, 定國公徐光祚子外戚玉田伯蔣輪、昌化伯邵蕙家 人擅作威福事。雖不盡行,權貴皆震懾。進戶科右給 事中。撼門哭,再被杖,創重卒。貧不能歸葬。久之,都御 史陳洪謨備陳原與毛玉、裴紹宗、王思、王相、胡瓊等 妻子流離狀,請卹於朝。不許。隆慶元年贈光祿少卿。

毛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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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玉字國珍,更字用成,雲南右衛軍家 子也。其先良鄉人。弘治十八年進士。正德五年,由行 人擢南京吏科給事中。劉瑾既敗,大盜蜂起,玉言大 學士焦芳、劉宇實亂天下,請顯戮以謝萬姓』。群盜擾 山東、河南,玉請備留都。已而盜果渡江,以備嚴不敢 犯。外艱去,起南京兵科。御史林有年諫迎佛,烏思藏」 下獄,玉抗疏救之。有年,得薄罰。又以繼母艱去。服闋, 除吏科。世宗即位逾年,興邸諸內官怙帝寵,漸驕佚。 又故太監谷大用、魏彬等相次謀復起,事有萌芽。玉 即疏言前事之失,後事之鑒,歷敘武宗時事,勸帝戒 嗜欲,杜請託,以破僥倖之門,塞蠱惑之隙。帝嘉納焉。 御史曹嘉素輕險,倣宋范仲淹《百官圖》,分廷臣四等, 加以品題。給事中安磐疏駁之,言:「唐王珪之論房元 齡等,本朝解縉之論黃福等,皆承君命而品藻之。未 有舉朝縉紳,漫然恣其口吻如嘉者也。且上有體貌, 大臣加信任之心,而小臣肆輕侮,啟之猜疑,非盛世 所宜有。」玉復言:「嘉背違成法,變亂國是,乞斥之。」帝從 其言,貶嘉於外。御史許宗魯為嘉訟,請斥玉。其同官 倫以謀亦助為言。給事中張原以庶僚聚訟,朝廷為 之多事,重損國體,乞身先斥罷。玉亦上疏求去,言:「人 臣立朝,當先公後私。今宗魯等知朋友私恩,不顧朝 廷大體。臣一身所係絕微,公論所關甚大。乞罷臣以 謝御史。」帝皆慰留之。時宸濠戚屬連逮者數百人。玉 奉命往訊,多所全活。且言宸濠稱亂,由左右貪賂釀 成之。因劾守臣不死事者,而禁天下有司與藩府交 通。帝俱從之。再遷左給事中。尋伏闕爭《大禮》,下獄受 杖,竟卒。後贈光祿少卿。

裴紹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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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紹宗,字伯修,渭南人。正德十二年進 士,除海門知縣。武宗南巡,受檄署江都事,權倖憚之, 供億大省。十六年,入為兵科給事中,即疏請世宗法 祖定製,言『太祖貽謀盡善。如重大臣,勤視朝,親歷田 野,服浣濯衣,種蔬宮中。毀鏤金床,碎水晶漏,造觀心 亭,揭《大學》衍養之類,陛下所當繹思祖述,而二三大 臣尤宜朝夕納誨,以輔養聖德。陛下日御便殿,親儒 臣,使耳目不蔽於淫邪,左右不惑於險佞,則君志素 定,治功可成』。」帝嘉納之。帝欲加興獻帝皇號,紹宗力 諫。嘉靖二年冬,帝以災異頻仍,欲罷明年郊祀慶成 宴。紹宗言:「祭祀之禮,莫重於郊丘。君臣之情,必通於 宴享。往以國戚廢大禮,今且從吉,宜即舉行,豈可以 災傷復免。」修撰唐皋亦言之,竟得如禮。明年,以伏闕 受杖卒。贈官如《毛玉》。

張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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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翀字習之,潼川人。正德六年進士。選 庶吉士,改刑科給事中。引疾歸,起戶科。世宗即位,詔 罷天下額外貢獻。其明年,中都鎮守內官張陽復貢 新茶,禮部請遵詔禁,不許。翀言:陛下詔墨未乾,旋即 反汗,人將窺測朝廷玩侮政令。且陽名貢茶,實雜致 他物,四方效尤,何所底極?願守前詔,毋墮奸謀。」不聽。 寧夏歲貢紅花,大為軍民害。內外鎮守官涖任,率貢 馬謝恩。翀皆請罷之。帝雖是其言,不能從。尋言:「中官 出鎮,非太祖、太宗舊制。景帝遭國家多故,偶一行之。 謂內臣是朝廷家人,但有急事,令其來奏。乃往歲宸 濠謀叛,鎮守太監王宏反助為逆,內臣果足恃耶?時 平則坐享尊榮,肆毒百姓;遇變則心懷顧望,不恤封 疆,不可不亟罷者也。」後張孚敬為相,竟罷諸鎮守,其 論寔自翀發之。屢遷禮科都給事中。又言:「頃聞紫禁 之內,禱祠繁興。乾清宮內官十數輩,究習經典,講誦 科儀,賞賚踰涯,寵倖日密。此由先朝罪人遺黨若太 監崔文輩,挾邪術為嘗試計。陛下為其愚弄,親蒞壇 場,行香拜謁。使陛下負好鬼之謗,而己得肆其奸欺, 干撓政事,牽引群邪,傷太平之業,失四海之望。」竊計陛下寧遠君子,而不忍斥其徒,寧棄讜言,而不欲違 其教,亦謂可以延年已疾耳。側聞頃來嬪御女謁,充 塞閨帷。一二黠慧柔曼者,為惑尤甚。由是怠日講疏 召對,政令多僻,起居愆度。小人窺見間隙,遂以左道 蠱惑。夫以齋醮為足恃而恣欲宮壼之間,以荒淫為 無傷而邀福,邪妄之術,甚非古帝王求福不回之道 也。嘉靖二年四月,以災異偕六科諸臣上疏曰:「昔成 湯以六事自責,曰:政不節與?民失職與,宮壼崇與,女 謁盛與,苞苴行與,讒夫昌與?今誠以近事較之,快船 方減而輒允戴保奏添,鎮戍方裁而更聽」趙榮分守。 詔核馬房矣,隨格於閻洪之一言;詔汰軍匠矣,尋奪 於監門之群咻,「是政不可謂節也。末作競於奇巧,遊 手半於閭閻,耕桑時廢,缺俯仰之資;教化未聞,成偷 薄之習:是民不可謂不失職也。兩宮營建,採運艱辛, 或一木而役夫萬千,或一椽而廢財十百。死亡枕籍 之狀,呻吟號歎之聲,陛下」不得而見聞,是宮壼不可 謂不崇也。奉聖、保聖之後,先女寵於冊後;莊奉、肅奉 之名,聯殊稱於乳母。或承恩漸鄰於飛燕,或黠慧不 下於婉兒,內以移主上之性情,外以開近習之負倚, 是女謁不可謂不盛也。窮奸之銳,雄公肆賂遺而逃 籍沒之律,極惡之鵬鎧,密行請託,而逋三載之誅;錢 神靈而王「英改問於錦衣,關節通而於喜竟漏於禁 綱」,是苞苴不可謂不行也。獻廟主祀,屈府部之議,而 用王槐諛佞之謀;重臣批答,乏體貌之宜,而入群小 惎間之論。或譖發於內,陰肆毒螫;或讒行於外,顯逞 擠排;上以汨朝廷之是非,下以亂人物之邪正,是讒 夫不可謂不昌也。凡此皆成湯之所無,而今日「之所 有。是以不避斧鉞之誅,用附責難之義。望陛下採納。」 其年冬,命中官督蘇、杭織造。舉朝阻之不能得,翀復 偕同官張原等力爭。時世宗初政,楊廷和等在內閣。 群小雖已用事,正論猶伸。翀前後指斥無所避。帝雖 不見用,然亦嘗報聞,不罪也。及明年三月,帝以桂萼 言,銳欲考獻帝,且欲立廟禁中。翀復偕同官力諫。帝 於是責以朋言亂政,始奪俸。既又助尚書喬宇等再 疏爭內殿建室之議,被詔切讓。呂柟、鄒守益下獄,翀 等抗疏捄。及張璁、桂萼召至,翀與給事三十餘人連 章言:「陛下召二人至,萼稱疾不出,璁數日後始朝見, 其恣肆若此。自二臣進言以來,爭皇爭考,紛紛不已。 萬一惑於其說,縱我孝皇歆饗不可知,如母后之心 何?如天下臣民之心何?兩人賦性奸邪,立心憸佞,變 亂宗廟,離間宮闈,詆毀詔書,中傷善類,據其見,何止 冷褒,段猶推其兇不異章惇、蔡卞,望急出之,為人臣 不忠之戒」,皆不納。帝愈欲考獻帝,改孝宗為伯考,翀 等憂之。會給事中張漢卿劾席書賑荒不法,戶部尚 書秦金請命官往勘,帝是之。翀等乃取廷臣劾萼等 章疏送刑部,令上請,且私相語曰:「倘上亦云是者,即 撲殺之。」璁等以其語聞。帝留疏不下,而責刑部尚書 趙鑑等朋邪害正,翀等陷義罔忠,反進兩人為學士。 群情愈急。廷臣相顧駭嘆。諸曹乃各具一疏,力言孝 宗不可稱「伯考」,署名者凡二百二十餘人。帝皆留中 不報,諸臣益無計。七月戊寅,相率伏左順門懇請。帝 兩遣中官諭之,不退,遂震怒。先逮諸曹為首者八人 於詔獄,翀與焉。尋杖於廷,謫戍瞿塘衛。而孝宗竟改 稱「伯考」,如璁、萼指矣。居戍所十餘年,以東宮冊立恩 放還,卒。

劉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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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濟字汝楫,騰驤衛人。正德六年進士。 由庶吉士授吏科給事中。山西巡撫李鉞劾左右布 政使倪天民、陳達,吏科,請黜之,帝不許。濟言『未有巡 撫劾不職,吏部言當罷而內旨留之者,卒不省。帝幸 宣府、榆林,濟皆疏請回鑾。詔封許泰江彬伯爵,又與 諸給事中力爭,皆不報。世宗即位,出核甘肅邊餉,奏』」 革涼州分守中官及永昌新添遊兵。再遷工科左給 事中。嘉靖改元,進刑科都給事中。主事陳嘉言坐事 下獄,濟疏救,不許。廖鵬父子及錢寧黨王欽等皆以 從逆論斬。鵬等夤緣中人,冀脫死。濟上言:「自來死囚 臨斬,鼓下猶受訴詞。奏上,得報,已及日旰。再請而後 行刑,則已薄暮,殊非與眾棄之之意。乞自三請後,鼓 下不得受詞。鵬、欽等罪甚當,幸陛下勿疑。」詔自今以 申酉行刑,鵬等竟緩決。欽後以中旨免死,濟力爭,不 聽。故事,廠衛有所逮,必取原奏情事送刑科籤發駕 帖。千戶白壽齎帖至,濟索原奏,壽不與,濟亦不肯籤 發。兩人列詞上,帝先入壽言,竟詘濟議。中官崔文僕、 李陽鳳坐罪,已下刑部。帝受《文愬》,移之鎮撫。濟率《六 科》爭之,不聽。都督劉暉以奸黨論戍,有詔復官。甘肅 總兵官李隆嗾亂軍殺巡撫許銘,遣官覆勘。時隆已 逮入都營,免赴鞫,濟皆力陳不可,帝從其言。暉奪職, 隆受訊伏辜。定國公徐光祚規占民田,嗾灤州民訐, 前永平知府郭九皋、太監芮景賢主之,緹騎逮訊。濟 請並治光祚,章下所司。給事中劉最以劾中官崔文

調外任,景賢復劾其違禁,與御史黃國用皆逮下詔
考證
獄,戍最而謫國用。法司爭不得,濟言:「國家置三法司,

專理刑獄,或主質成,或主平反。權臣不得以恩怨為 出入,天子不得以喜怒為重輕。自錦衣鎮撫之官專 理詔獄,而法司幾成虛設。如最等小過耳,羅織於告 密之門,鍛鍊於詔獄之手。旨從內降,大臣初不與知, 為聖政累非淺。且李洪、陳宣罪至殺人,降級而已;王 欽兄弟黨奸亂政,謫戍而已。以最等視之,奚啻天淵, 而罪顧一律,何以示天下?」帝怒,奪濟俸一月。後父陳 萬言奴何璽毆人死,帝命釋之。濟執奏曰:「萬言縱奴 殺人,得免為幸。乃並釋璽等。是法不行於戚畹奴也。」 濟在諫垣久,言論侃侃,多與權倖相枝柱,直聲震中 外,帝滋不能堪。《大禮》議起,廷臣爭者多得罪。濟疏救 修撰呂柟,編修鄒守益,給事中鄧繼曾,御史馬明衡、 朱淛、陳逅、季本,郎中林應驄,不聽。既而與王元正、張 翀、安磐、張漢卿、張原、王時柯遮諸朝臣於金水橋,伏 哭左順門,受杖闕廷。越十二日,以濟等倡眾,再杖之, 謫戍遼東。十六年冊立皇太子,赦諸謫戍者,濟不與, 卒於戍所。隆慶初,復官,贈太常少卿。

安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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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磐字公石,嘉定州人。弘治末進士,改 庶吉士。正德時,歷吏、兵二科給事中,乞假去。世宗踐 阼,起故官。帝手詔欲加興獻帝皇號。磐言:興,藩國也, 不可加於帝號之上。獻,諡法也,不可加於生存之母。 本生所後,勢不俱尊。大義私恩,自有輕重』。會廷臣多 力爭,事得且止。嘉靖元年,主事霍韜言科道官褻服」 受詔,大不敬。磐偕同官論韜先以議禮得罪名教,恐 言官發其奸,故摭拾細事,意在傾排。帝置不問。尋因 事言:「先朝內外巨奸,若張忠、劉養、韋霦、魏彬、王瓊、甯 杲等,漏網得全要領,其貨賂可以通神,未嘗不夤緣 覬復用。宜嚴察預防天下事,毋令若輩再壞。」帝納其 言,命錦衣官密訪緝之。中官張欽家人李賢者。帝許 任為錦衣指揮,磐極言不可,不聽。錦衣千戶張儀以 附中官張銳,黜革。御史楊百之忽為訟冤,言:「儀當宸 濠逆謀時,首倡大義,勸銳卻其饋遺。今銳以是免死, 儀功不錄,無以示報。」磐疏言:「百之憸邪,陽為儀遊說, 而陰與銳交關,為再起地。百之情得,乃誣磐因請屬 不行,挾私行謗。」吏部尚書喬宇等議黜百之。刑部謂 情狀未明,宜俱逮治。帝兩宥之,奪百之俸三月,磐一 月。帝頻興齋醮,磐又抗言「曩武宗為左右所蠱,命番 僧鎖南、綽吉出入豹房,內官劉允迎佛西域。十數年 間,糜費大官,流謗道路。自劉允放而鎖南囚,天下服 陛下之明,正道復而異端息,天下服陛下之聖,供億 減而光祿裕,天下服陛下之儉;宮掖清而小人服,天 下服陛下之威。奈何甫及二年,遽襲舊轍?不齋則醮, 月無虛日。此豈陛下本意?實太監崔文等為之。文鐘 鼓廝役,夤緣冒遷,既經降革,乃營求還職,導陛下至 此,使貽譏天下後世,文可斬也。」文嘗試陛下,欲行香 則從之,欲登壇則從之,欲拜疏則又從之,無已,則導 以遊幸,導以土木,導以征伐,方且連類以進,伺便以 逞。臣故曰「文可斬也。」疏入,報聞而已。戶部主事羅洪 載以杖錦衣百戶張瑾下詔獄,磐與同官張漢卿、張 逵、葛請幫助識別此字。等請付之法司,皆不聽。永福長公主下嫁,擇 婚於七月下旬,磐言:「長公主於孝惠皇太后為在室 孫女,期服未滿,宜更其期。舊儀,駙馬見公主,行兩拜 禮。公主坐受,乖夫婦之分,亦當革正。」帝以遺旨格之, 相見禮如故。錦衣革職旂校王邦奇屢乞復職,磐言: 「邦奇等在正德世,貪饕搏噬,有若豹狼。其捕奸盜也, 或以一」人而牽十餘人,或以一家而連數十家,鍛鍊 獄詞,付之司寇,謂之「鑄銅板。」其緝妖言也,或用番役 四出搜愚民詭異之書,或購奸僧潛行誘愚民彌勒 之教,然後從而掩之,無有解脫,謂之「種妖言。」數十年 內,死者填獄,生者冤號,今不追正其罪,使得保首領, 亦已幸矣,尚敢肆然無忌,屢瀆天聽,何為者「哉?且陛 下收已渙之人心,奠將危之國脈,實在《登極》一詔。若 使此輩攘臂,一朝壞之,則奸人睥睨,環立蜂起,隄防 潰決,不知所紀極矣。宜嚴究治,絕禍源。」帝不能從。其 後邦奇卒為大厲,如磐言,帝驛召席書、桂萼等,磐請 斥之以謝天下。且言:「今欲別立一廟於大內,是明知 恭穆不可入太廟矣。」夫孝宗「既不得考,恭穆又不得 入,是無考也。世豈有無考之太廟哉?此其說之自相 矛盾者也。」不聽。歷兵科都給事中。以率眾伏闕,再受 杖,除名為民,卒於家。

張漢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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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漢卿,字元傑,儀封人。正德六年進士。 授魏縣知縣,徵拜刑科給事中。嘗陳杜僥倖、廣儲積、 慎刑獄三事,深切時弊,不報。武宗將南巡,偕同官伏 闕諫。世宗嗣位,從巡撫李鐸言,發帑金二十萬,優恤 宣府軍民。以漢卿言,併發十三萬於大同。纍遷戶科 都給事中。嘉靖元年冬,與同官上言:『陛下軫念畿輔 莊田之害,遣官會勘。敕自正德以後投獻及額外侵 占者,盡以給民。王言一布,天下孰不誦陛下之仁』。」乃者給事中夏言、御史樊繼祖、主事張希尹勘上涿州 薰皮廠、安州鷹房草場,詔旨留用。所司再三執奏,迄 不肯從。非所以全大信、昭至公也。皮廠起於馬永成, 鷹房刱於谷大用,皆奪民業為之。今「馬俊、趙霦恃藩 邸舊恩,妄求免革,是復蹈永成、大用故轍也。乞盡還 之民,而嚴罪俊、霦,為欺罔者戒。」後父陳萬言請營新 第,既又乞莊田,內官吳勳等請督蘇州織造,漢卿皆 極諫不納。應天諸府大旱,帝將粥淮、浙餘鹽及所沒 產易銀賑之。漢卿言易銀緩,非發帑金不可。帝為發 銀十五萬。未幾,復偕同官言:「今天下一歲之供,不給 一歲之用。加以水旱頻仍,物力殫屈。陛下方躬行節 儉,而中官梁棟等奏營造缺珠寶,是欲括戶部之銀 也。梁政等又以蠲免三分之數欲行京倉撥補,是欲 耗太倉之粟也。夫內庫不足,取之計部;計部不足,取 之郡邑小民。郡邑小民不足,彼將安取哉?今東南洊, 饑民至骨肉相食,而搜括之令頻行,臣等竊以為不 可。」報聞,席書以迎合得上,眷方驛召為禮部尚書,漢 卿劾其賑濟乖方,反傷民命,乞遣官往勘,正其欺罔 罪。帝方眷書甚,雖行漢卿言,竟不罪也。初,興獻帝議 加皇號,漢卿力言不可。至是,又倡眾伏闕,兩受杖,斥 為民。二十年,言官邢如默、賈準等會薦天下遺賢,及 漢卿,終不召。

王汝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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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黎貫傳》:「王汝梅,字濟元,華陽人。由行人歷 禮科都給事中。時黎貫等上疏,汝梅亦率同官抗論。 且曰:『陞下萬幾之餘,留神典禮,甚盛舉也。但恐生事 之臣,望風紛起,今日獻一議,謂其制當革;明日進一 說,謂其制當復,國家自此多事矣。況祖宗成法,守之 百六十年,縱使少不如古,循而行之,亦未為過,何必 紛紛事更易乎』?」帝覽奏,斥其違旨,以《祀典說》示之。八 年二月,以災異求言。汝梅言:「比來章奏多逢迎,請分 別忠佞,毋信諛言。大臣奏事,近多留中,請悉付之公 論。人主之學,詞命非所重。今一事之行,動煩宸翰,亦 少褻矣。宜倣祖宗故事,時御平臺,召見宰執,面決大 議,既省筆札之勞,且絕壅蔽之害。」疏入,忤旨。及夏言 請分祀天地,汝梅復偕同官力爭。尋出為浙江參政, 卒官。

劉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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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馬錄傳》:「劉琦,字廷珍,洛陽人,正德九年進 士。嘉靖初,由行人授兵科給事中,以災異陳親賢、去 邪、仁民、恤軍、選將、信賞、明罰七事,且請倚大臣為腹 心,任言路為耳目。時給京軍冬衣布棉,恆過期,以琦 請,即命琦立給。李福達逃洛川,琦知之甚悉。事覺,琦 疏陳顛末,因劾郭勛黨逆,又與御史張問行劾勛侵 盜草場租銀」,既而《馬錄》獄具,坐琦佐使殺人,下獄,謫 戍瀋陽,閱十年,赦歸,卒。

沈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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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馬錄傳》:「沈漢,字宗海,吳江人。正德十六年 進士,授刑科給事中。中官馬俊、王堂久廢,忽自南京 召至,漢論止之。改元詔書,蠲四方逋稅,漢以民間已 納者多飽吏橐,請已徵未解者作來年正課。又言近 籍沒奸黨貲數千萬,請悉發以補歲入不足之數。並 見采納。興獻帝議加皇號,疏陳不可。嘉靖二年,以災」 異指斥時政。尚書林俊去位,復抗章爭之。天下翕然 稱敢言。戶部郎中牟泰坐吏盜官帑,下詔獄貶官。漢 言:「吏為奸利,在泰未任前。事敗,泰發之,泰無罪。」因極 言刑獄宜付法司,毋委鎮撫,不納。霍韜欲變官制,疏 斥其謬。張寅獄起,法司皆下吏。漢言:「祖宗之法不可 壞,權倖之漸不可長,大臣不可辱,妖賊不可赦。」遂並 漢收繫,除其名。家居二十年卒。曾孫璟,萬曆中為吏 部員外郎,請王恭妃封號忤旨,降行人司正,遷光祿 丞。天啟初,贈少卿。

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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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馬錄傳》:「王科,字進卿,涉縣人。正德十二年 進士,授藍田知縣。城隘且無水,科導西山水入城,拓 而廣之,遂為望邑。毀境內淫祠,以其材葺學宮。嘉靖 四年,徵為工科給事中。嘗劾兵部尚書金獻民無功, 總兵官趙文、種勛失事,及陝西織造內官擾民,郭勛 任奸人郭彪、鄭鸞剝軍害民狀。」又言「三司首領州縣」 佐貳以秩卑為上官所輕棄,率貪冒不自惜。宜拔擢 其廉能者。而諸邊財計之職,不宜處下才。鹽運官廉, 當遷敘。大獄起劾,勛遂下獄削籍。方諸臣之被罪也, 舉朝皆知其冤,莫敢白。踰月,南京御史吳彥獨抗章 請寬之。上怒,斥於外。已而御史張祿言:「張寅之獄,陛 下震怒加譴。比獄成,陛下益疑,言官益畏,以言為諱 者數月矣。不少霽天威導之獻納,臣恐忠貞解體也。」 忤旨切讓,自是無敢言者。十一年,桂萼已死,張璁亦 兔相,聶賢、毛伯溫始起用,張潤、汪元錫、李玨、閔楷亦 相繼錄。唯臺諫曹郎竟無一人召復者。隆慶初,諸人 皆復職贈官、錄首贈太僕少卿,琦、瓊俱光祿少卿,漢、 科俱太常少卿。當萼等反李福達之獄,舉朝不直萼等,而以寅福達姓名錯互,亦或疑之。至四十五年正 月,四川大盜蔡伯貫就禽,自言學妖術於山西李同, 所司檄山西捕同下獄。同供為李午之孫,大禮之子, 世習白蓮教,假稱唐裔,惑眾倡亂,與《大獄錄》姓名無 異,同竟伏誅。暨穆宗即位,御史龐尚鵬言,「據李同之 獄,福達罪益彰,而當時流毒縉紳至四十餘人,衣冠 之禍,可謂慘烈。郭勛世受國恩,乃黨巨盜,陷朝紳。職 樞要者承其頤指,鍛鍊周內,萬一陰蓄異謀,人人聽 命,禍可勝言哉!乞追奪勛等官爵,優卹馬錄諸人,以 作忠良之氣。」由是福達獄始明。

鄭一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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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一鵬字九萬,莆田人。正德末進士,改 庶吉士。嘉靖初,官至戶科左給事中。一鵬性伉直,居 諫垣中最敢言。御史曹嘉論大學士楊廷和,因言內 閣柄太重。一鵬駁之曰:『太宗始立內閣,簡解縉等商 政事,至漏下數十刻始退。自陛下即位,大臣宣召有 幾?張銳、魏彬之獄,獻帝追崇之議,未嘗召廷和等面』」 論,使禮樂刑罰往往失中,所擬旨內多更定,未可謂 專也。中官崔文以邪術誘帝,乾清、坤寧諸宮各建齋 醮,西天、西番、《漢經》諸廠,五花宮、兩暖閣、東次閣莫不 有之。一鵬言:「禱祠繁興,必魏彬、張銳餘黨。先帝已誤, 陛下豈容再誤。臣巡視光祿,見一齋醮蔬食之費,為 錢萬有八千。陛下忍斂民怨,而不忍傷佞倖之心;忍 拂元臣弼士之諫,而不忍違僧道之請。此臣所未解。」 報聞。東廠理刑千戶陶淳曲殺人,論謫戍。詔覆案,改 擬帶俸。一鵬與御史李東等執奏,並劾刑部侍郎孟 鳳。帝不聽。給事中鄧繼曾、修撰呂柟、編修鄒守益以 言獲罪,一鵬皆疏救。宮中用度日侈,數倍天順時。一 鵬言:「今歲災用詘,往往借支太倉,而清寧、仁壽、未央 諸宮每有贏積,率饋遺戚里。曷若留供光祿,彰母后 德?」帝命乾清、坤寧二宮暫減十之一。魯迷貢獅子、西 牛、西狗、西馬及珠玉諸物。一鵬引漢閉玉門關謝西 域故事。請敕邊臣量行賞賚,遣還國,勿使入京,章朝 廷不寶遠物之盛德。不聽。尋伏闕爭「大禮」,杖於廷。侍 郎胡瓚、都督魯綱督師討大同叛卒,列上功狀,請遍 頒文武大臣、臺諫、部曹及各邊撫、按、鎮、監賞。一鵬言: 「桂勇誅郭鑑等,在瓚未至之先。徐氈兒等之誅,事由 朱振,於瓚無與。瓚欲邀功冒賞,懼眾口非議,乃請並 敘以媚之。夫自大同搆難,大臣、臺諫誰為陛下畫一 策者?孤城窮寇尚多逋逃,各邊撫、鎮相去數千里,安 在其能犄角也?請治瓚等欺罔罪。」賞乃不行。時諸臣 進言多獲譴,而一鵬間得俞旨,益發舒言事,無復回 忌。論楊宏不宜推寧夏總兵官,席書不宜訐費宏,留 其弟春為修撰;王憲夤緣貴近,鄧璋敗事甘肅,不宜 舉三邊總督;服闋尚書羅欽順請告祭酒魯鐸、被謫 修撰呂柟宜召置講筵。廷「臣乞省親養疾,不宜概不 許,恐遺棄君親,惟富貴利祿是騖。」諸疏皆侃侃。會武 定侯郭勛欲得虎賁左衛以廣其第,使指揮王琬等 言:衛湫隘,不足居吏士,而民郭順者,願以宅易之。順, 勛家奴也,其宅更湫隘。一鵬與同官張嵩劾「勛以敝 宅易公署,驕縱罔上。昔竇憲改沁水園,卒以逆誅。勛 謀奪朝廷武衛,其惡豈止憲?比部臣附勢曲從,宜坐 罪。」尚書趙璜等因自劾,詔還所易,勛甚銜之。而一鵬 復以李福達獄劾勛。桂萼、張璁因坐以妄奏,拷掠除 名。九廟災,言官會薦遺賢及一鵬,竟不復召。久之卒。 隆慶初,復官,贈光祿少卿。

張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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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逵字懋登,餘姚人,正德末進士,改庶 吉士。嘉靖元年授刑科給事中,滁州判官史道先為 給事中,坐訐大學士楊廷和下獄。尚書彭澤又詆道 橫議。逵言道以諫官言事,本許風聞,可也;至欲倒持 政柄,而殺內閣之權;澤以議論大臣,當存體貌,固也; 至欲因噎廢食,而箝言官之口。且今日大臣未嘗面 對。臣方憂腹心之任不專,而論者以為太重,言官罕 承俞旨。臣方憂耳目之司失職,而說者以為橫行。因 一事之失,而傷莫大之體。此有識所為竊歎也已」,疏 言:「陛下臨御之初,國是大定。今舉動漸乖,詔墨未乾, 渙汗隨反。治效未臻,弊端旋復。先朝嘗建新寺,崇佛 教矣,今則齋醮繁興。先朝嘗嬖群小,濫傳乞矣,今則 爵賞無紀,先朝嘗頒內降,疏輔弼矣,今政事不關於 宰執者非一」;先朝嘗棄法司、脫大獄矣,今刑罰不行 於貴近者甚多。臺諫會奏而斥為瀆擾,大臣執法而 責以回奏。至如崔元封侯,蔣輪市寵,陳萬言乞賜第, 先朝貴戚未有若是恩倖也。廖鵬緩死,劉暉得官,李 隆復遣官勘問,先朝「罪人,未有若是淹縱也。願陛下 一反目前之所為,不勝幸甚。」報聞,給事中劉最、鄧繼 曾謫官,逵疏救,不聽。尋伏闕爭《大禮》,下獄廷杖。時世 宗厭惡言官,動遭譴責。逵於四年十一月上疏曰:「近 廷臣所上封事,陛下批答,必曰『已有旨處置,是已行 者不可言也;曰尚議處未定,是未行者不可言也。二 者不言,則是終無可言也。且今日言者,已非陛下初政時比矣。初年,事之大者,既會疏公言之,又各疏獨 言之。一不得行,則相聚環視,以不得其言為愧。近者 不然,會疏則刪削忌諱以避禍,獨疏則毛舉纖微以 塞責。一不蒙譴,則交相慶賀,以苟免為幸。消讜直之 氣,長循默之風,甚非朝廷福也』。」章下所司,尋進右給 事中,提督京營。武定侯郭勛以奸利事為巡視科道 王科、陳察所劾,帝慰留勛。逵與同官鄭自璧、趙廷瑞 言:「勛倚奸成橫,用酷濟貪,籠絡貨資,漁獵營伍。為妖 賊李福達請屬,為逆黨陸完雪冤。溫旨諭留,是旌使 縱也。」既復言:「福達誑惑愚民,稱兵犯順。勛黨叛逆,罪 不容誅。」不聽。尋以言事忤旨,黜為吳江縣丞。勛必欲 害之,坐《福達》獄逮問,謫戍遼東邊衛。居十年,母死不 得歸,哀痛而卒。隆慶初,贈光祿少卿。

孫應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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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孫應奎傳》,「有與孫應奎同姓名者,餘姚人, 字文卿,由進士授行人,擢禮科給事中。疏劾汪鋐奸, 忤旨,下詔獄,已,復杖於闕下,謫華亭縣丞,鋐亦罷去。 兩孫給諫之名,並震於朝廷。累官右副都御史,總理 河道,踰年罷歸,為山東布政時,有刱開膠萊河,議者 力言不可。常入覲,與吏部尚書爭官屬賢否,時稱其」 亮直。蓋嘗受學於王守仁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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