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第402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四百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四百二卷
明倫彙編 官常典 第四百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四百二卷目錄

 給諫部名臣列傳十

  明六

  蕭近高      郭尚賓

  魏呈潤      趙東曦

  吳執御      章正宸

  姜埰       方士亮

  熊開元      許譽卿

  黃紹傑      李世祺

  詹爾選      傅朝佑

  莊鼇獻      李汝璨

官常典第四百二卷

給諫部名臣列傳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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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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蕭近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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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近高,字抑之,廬陵人。萬曆二十三年 進士。授中書舍人,擢禮科給事中。甫拜官,即上疏言 罷礦稅、釋繫囚、起廢棄三事,明詔已頒,不可中止。帝 怒,奪俸一年。頃之,論江西稅使潘相擅刑宗人罪,不 報。既而停礦分稅之詔下,相失利,擅移駐景德鎮,請 專理窯務。帝即可之,近高復力爭。後江西撫按並劾」 相,相以為近高主之,疏詆甚力。近高疏辨,復劾相。疏 雖不行,相不久自引去。屢遷刑科都給事中。知縣滿 朝薦、諸生王大義等,皆忤中使,繫獄三年。近高請釋 之,不報。遼東稅使高淮激民變,近高劾其罪,請撤還。 帝不納,反以淮誣奏,逮同知王邦才、參將李獲陽,近 高復論救。會廷臣多劾淮者,帝不得已徵還,而邦才 等繫如故。無何,極陳言路不通、耳目壅蔽之患,引秦 二世靖康時謠為戒。中言:「閣臣李廷機身為射的,宜 令引退。」未幾,又言:「王錫爵密揭行私,宜止毋召。」朱賡 被彈六十餘疏,不當更留。皆不報。故事,六科都給事 中率內外遞轉,人情輕外,百方規避,近高自請外補, 吏部侍郎楊時喬請亟許,以成其美,乃用為浙江右 參政。進按察使,以病歸。起浙江左布政使。所至以清 操聞。泰昌元年召為太僕卿。廷議「紅丸」之案,近高言 「崔文昇、李可灼當斬,方從哲當勒還故里;張差謀逆 有據,不可蔽以風癲。」歷工部左、右侍郎。天啟二年冬, 引疾去。御史黃尊素因言「近高暨侍郎余懋衡、曹於 汴、饒」伸,太僕少卿劉洪謨、劉宗周,「並辭榮養志,清風 襲人。亟宜褒崇,風勵有位。」詔許召還。五年冬,起南京 兵部添注左侍郎,力辭,不允。時魏忠賢勢張,諸正人 屏斥已盡。近高不欲出,遷延久之。給事中薛國觀劾 其玩命,遂落職。崇禎初,乃復卒於家。

郭尚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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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翟鳳翀傳》:「郭尚賓,字朝諤,南海人。鳳翀同 年進士。自吉安推官授刑科給事中。遇事輒諫諍,尤 憤中官之橫。嘗因事論稅使李鳳、高寀、潘相,頗稱敢 言。已竟謫官。光宗時乃復起,累官刑部右侍郎,亦以 不附忠賢削籍。崇禎初,為兵部右侍郎,卒贈尚書。」

魏呈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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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呈潤,字中嚴,龍溪人。崇禎元年進士。 由庶吉士改兵科給事中。三年冬,疏陳兵屯之策:請 敕順天、保定兩巡撫,簡所部壯士,大邑五百人,小邑 二、三百人,分營訓練。而天津翟鳳翀、通州范景文、昌 平侯恂並建節鉞,宜令練兵之外,兼營屯田。無何,陳 閩海勦撫機宜六事,並議行。明年夏,久旱求言,疏言: 『驛站所裁纔六十八萬,未足充軍餉。十一而郵傳益 疲,勢必再編里甲。是猶剜肉醫瘡,瘡未必瘳,肉先潰 爛矣。關外舊兵十八萬,額餉七百餘萬。今兵止十萬、 七千,合薊門援卒,非溢原數也。乃加派五百九十萬 之外,新增一百四十餘萬,猶憂不足,可不為稽核乎? 邊報日急,非臣子言功之秋,而小捷頻聞。躐加峻秩, 門客廝養,詭名戎籍,不階而升,悉糜俸料,臣懼其難 繼也。江、淮旱災,五湖之間,海岸為谷。舊穀不登,新絲 未熟,上供織造,宜且暫停。至銓法壞於事例,正途日 壅,不可不疏通。而撫按諸臣,捐貲助餉,大抵索之民 間。顧奉急公之褒,恐上蒙而下削,不可不申明禁飭』。」 帝是其言。已,請大修《北方水政,條數策》以獻,帝納之。 熹宗時,司業朱之俊署國子監事,議建魏忠賢祠國 學旁,「下教有功,不在禹下」語。置籍責諸生捐助。及帝 即位,委過諸生陸萬齡、曹代何以自解。首輔韓爌以 同鄉庇之,遂漏逆案。及是,之俊已遷侍講,呈潤發其 奸,請與萬齡輩同棄西市。帝特宥其罪,而之俊由是

廢。尋請停罷內操。宣府監視中官王坤論有司匿籍
考證
侵巡按御史胡良機。帝怒,奪良機官,即令坤按核。呈

潤言:「我國家設御史,巡九邊,秩至卑,任至鉅。」坤劾良 機,即褫職,下坤究問。「良機在先朝曾糾魏忠賢削籍, 果犯罪,有回道。考覈之法,在今乃以付坤,不亦羞朝 廷、銷士氣乎?今邊事日壞,在十羊九牧。既有將帥,又 有監司,既有督撫,有巡方,又有監視。一官出則增,一 官擾,而中貴赫赫之威又復十倍。人見巡方之使獲 戾中貴,莫自必其命,誰復敢以國事抗者?異日即欲 聞九邊聲息,覈監視,善惡奚從知之?乞召還良機,寧 使聽彈駁於院部,不使仰鼻息於中貴。」帝責以黨比, 貶三秩,出之外。時御史李曰輔亦以論中官獲譴,給 事中吳執御、吳南灝,御史蕭奕輔等交章論救,不聽。 而御史趙東曦又疏劾坤亦獲譴。呈潤以養母歸,母 服除,起補光祿署丞,甫半歲而卒。

趙東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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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魏呈潤傳》:「東曦,字馭初,上海人。萬曆四十 七年進士,歷知閩、金、華、嵩三縣。崇禎五年,擢刑科給 事中。甫拜官,即言加泒預徵,搜括捐助,悉苟且之政, 請興屯塞下,以充軍用。言路多囚首詔獄,請稍加平 恕,容受直言。報聞。俄言頃以宣塞私和,陛下赫然震 怒,逮巡撫沈棨,罷本兵。熊明遇乃監視者王坤,方會 飲城樓,商搉和議,所需錢幣,在坤掌握。倘力持不可, 安從給發?即請之朝而沮之,亦孰敢擅行?」坤不得辭 扶同罪,反上疏云:「邊烽已熄,侈以為功,且有『或候交 代語。夫內臣之遣,陛下間一用之本,非不易之典。坤 扶同擅盟,邊臣倚為護身符,欺蔽日甚。陛下即盡撤 各鎮監視,猶悔不早。坤尚欲請代,圖彌縫於去後。願 陛下立正坤罪,盡撤諸中使還京』。」帝言:「宣、鎮擅和,係 坤奏發,何謂欺隱?」命調東曦外任。御史吳振纓、給事 中馮元飆等疏救,並切責。無何,給事中陳贊化以皇 子誕生,請宥罪復職。其同官吳南灝亦救之,並不許。 謫福建布政司都事。稍遷行人司正、禮部郎中,奉使 還里。福王時,召為給事中。東曦已卒。

吳執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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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執御,字朗公,黃巖人。天啟二年進士。 除濟南推官。德州建魏忠賢祠,獨不赴。崇禎三年,徵 授刑科給事中。明年正月,以帝視朝稍簡,上疏切諫。 帝摘其中憑臆隨聲語切責之。俄請急除掣簽法,務 使人地相配。議格不行。踰月,疏言理財先保民,請蠲 畿輔加派,示四方停免之期,俾曉然知息肩有日,庶 不至召亂。至捐助搜括,亦宜速罷,毋徒為貪墨藏奸 之藪。」帝復以沽名市德責之。已,劾吏部尚書王永光 專務比匪,聽王洽薦用王元雅而封疆誤;聽張道濬 推舉尹同皋「而祖制紊。至同皋兼金之餽,不難自標 為例。陛下懲貪法嚴,而誨貪自永光始。官邪何日正, 寵賂何日清邪?」帝褒永光清慎,不納其言。俄因風霾, 陳謹邊防、擇守令二事,報聞。已上重學校、《敦風俗》諸 疏,帝皆採納。帝以久旱求言,執御應詔,語極剴切。已, 請召黃克纘、劉宗周、鄭鄤,忤旨譙讓,無何,言:「今日用 兵必需餉,然往者敵兵闌入時,袁崇煥、王元雅擁數 百萬金錢,數十萬,士馬狼狽失守,而史應騁、王象雲、 張星、左應選以一邑抗強敵,籌邊不在增兵,餉在擇 人。畿輔東北及秦、晉沿邊州縣,宜悉授精敏甲科,賜 璽書,畀本地租賦,俾撫練軍民,自禦寇盜。邊關文武 大吏,繕修戰守之外,宜兼責以理財,如先臣王翱、葉 盛輩所為,則客兵可撤,而省餉至數百萬矣。」帝以歲 賦留本地,則國用何資?不聽。已,劾首輔周延儒攬權, 指其私狀元陳於泰及幕客李元功、蔣福昌、周素儒 等交關為奸利罪,忤旨切責己。疏救魏呈潤、李曰輔, 不納。已,陳陰陽內外之說,言:「今九邊、中原,廟堂之上 無非陰氣,心膂大臣未必皆君子。」帝以其疏中所指 「陽剛君子」,無主名,令指實。執御乃以前所薦三人及 姜曰廣、文震孟、陳仁錫、黃道周、倪元璐、曹於汴、惠世 揚、羅喻義、易應昌對。會御史吳彥芳言:「執御所舉固 真君子,他若侍郎李瑾、李邦華、畢懋康、倪思輝、程紹 皆忠良當用,通政使章光岳邪媚當斥。」帝怒其朋比, 執政復從中搆之,遂削二人籍,下法司訊。時御史王 績燦方以薦李邦華、劉宗周下獄,而執御等復繼之, 朝端震駭。言官共申救,帝皆切責,卒坐三人贖徒三 年。執御初,行取入都,延儒遣元功招之,不赴,後竟劾 延儒。「其學以立誠為本,立朝更著風節。」久之卒。

章正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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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正宸,字羽侯,會稽人。從學同里劉宗 周,有學行,舉崇禎四年進士,由庶吉士改禮科給事 中。疏請帝法周、孔仁義,黜管、商富強,則太平可坐致。 報聞禮部侍郎王應熊者,溫體仁私人也。廷推閣臣, 望輕不得與,帝特命入閣輔政。正宸上言:『應熊見擯, 廷推何緣特簡?今事因多擾,變以刻成,綜核傷察,宜 存渾厚。奈何復使狼傲之人與贊平明之治哉』?」因力 詆其狼籍封靡,請寢前命。帝大怒,下獄拷訊。御史米 助國、金光辰、龔廷獻,給事中范淑泰、吳麟徵、傅朝佑論救,皆不聽,竟削籍歸。九年冬,有詔起廢,召為戶科 給事中。正宸因言:「起廢旨屢下,而與臣同列名,若詞 臣劉必達、楊世芳等已死,乞敕所司速舉。」帝納之。藥 廠災壞公私廬舍無算。正宸言:「火於五德為禮。禮教 不修,火災乃見。陛下臨御,初未以沽名市德疑大臣。 頃大臣救鄭三俊、錢謙益,忽為是言,是一無禮也。史 𡎊下吏疏辨,抵稱時局,思箝眾口,又一無禮也。朝廷 每一番令甲,輒增一番私營。如吏部郎張檉芳以不 謹被黜,巧借城工復職,非陳啟新任怨抄參,則考功 之法可以金錢贖矣,又一無禮也。災異頻仍,聖心憂 憫。而戶部主事李鳳鳴謂:『善言不可退災星,亦一無 禮也』。」帝是其言。時廠衛務羅織人罪,而巡捕武弁從 而效之。正宸言:「京師死刑,視四方獨多,其處決,視四 方又獨速。請申飭廠衛巡捕官。」帝令司巡捕者回奏, 氣勢少衰。十四年,屢遷吏科都給事中。周延儒再相, 中外仰望丰采,而門多雜賓。正宸,其門生也,獨不肯 附會。十五年正旦朝會,帝進延儒等揖之,待以師傅 禮。正宸因言:「陛下隆禮閣臣,閣臣宜積誠以格君心, 不與中官作緣,不憑恩怨起見,不以寵利居成功,不 以爵祿私親暱。」語皆風延儒。及宣、大缺總督,延儒欲 用宣府巡撫江禹緒,正宸持不可。吏部希延儒指用 之,正宸復劾其行賄事,帝不納。延儒欲起江陵知縣 史調元,正宸止之。延儒再召,頗得馮銓力,欲以守涿 功復其冠帶。正宸與金光辰力爭,事遂寢。尋詆兵部 尚書陳新甲奸邪,薦李繼貞、李邦華、史可法、孫傳庭 可代。及松山師覆,請「先正」中樞破壞之律,然後正行 間失陷之條,新甲遂獲罪。既而會推閣臣失帝意,謫 戍均州。語詳《李日宣傳》。福王立,召復故官。疏請亟檄 四鎮,分渡河淮,與江北、山東協力,互為聲援,且請縞 素率師駐蹕淮上,時不能用。內傳用張有譽為戶部 尚書,正宸以有譽雖有望,而中旨不宜出,抗疏力爭。 有譽卒以廷推用。魏國公徐弘基等公疏薦張捷,命 下部議,並議前戶部主事鄒之麟、前御史張孫振、劉 光鬥起用。正宸分別論諸人,稍寬捷而力詆之麟、孫 振、光斗。馬士英不悅,擬諭詰責;回奏上,獲免。尋以安 遠侯柳祚昌薦,起用阮大鋮;正宸又力爭,且曰:「朝廷 如此舉動,邸報流傳,見臣姓名尚掛仕版,必相」顧駭 愕,謂「負掖垣職掌,萬死何辭!乞先放臣歸里。」士英輩 忌正宸居言路,遂用為大理丞,已見《國事日非》。請假 歸。魯王監國,起吏部左侍郎;不受;仍署舊官。事敗,棄 家為僧,不知所之。

姜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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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埰字如農,萊陽人。崇禎四年進士,授 密雲知縣,調儀真,遷禮部主事。十五年,擢禮科給事 中。山陽武舉陳啟新者,崇禎九年詣闕上書,言天下 有三大病:士子作文,高談孝悌仁義,及服官恣行奸 慝,此科目之病也。嘉靖時,三途並用,今惟一途,而舉 貢不得至顯官,一舉進士,橫行放誕,此資格之病也。 舊制,給事、御史、教官得為之,其後途稍隘,而舉人、推 官、知縣猶與其列,今惟以進士選。彼受任時,先以給 事、御史自待監司、郡守,承奉不暇,剝下虐民,恣其所 為,此行取考選之病也。請停科目以絀虛文,舉孝廉 以崇實行,罷行取考選,以除積橫之習,而蠲災傷田 賦以蘇民困。專拜大將,俾得節制。」有司捧疏跪正陽 門三日,中官取以進。帝大喜,立擢吏科給事中。屢遷 兵科左給事中。侍郎劉宗周、御史詹爾選、給事中房 之騏、主事朱國壽先後論之。歙人楊光先訐其出身 賤役,及徇私薦故主布政使樊良樞與他納賄狀,帝 悉不究。然啟新所條奏,率無關大計。御史王聚奎劾 其溺職。帝怒,謫聚奎以僉都御史李先春議,聚奎罰 輕,並奪其職。久之,御史倫之楷劾其請託,受賕還鄉, 驕橫。始詔行勘,未上而啟新遭母憂。埰因劾其不忠 不孝,大奸大詐。御史李瑞和繼之,乃削啟新籍,下撫 按追贓擬罪。啟新竟逃去,不知所之。國變後,為僧以 卒。時帝以寇氛未息,民罹鋒鏑,建齋南城。每子夜偕 周后往誦佛經,移時始返。埰上疏諫,不報。已,陳蕩寇 二策,曰明農業,收勇敢。帝善其言。溫體仁興復社之 獄,七年未結。埰言:「諸生率闡明經史,無可罪。而張溥 一代著述,才齎志以沒,宜賁易名之典。」時周延儒已 復召當國,事乃大解。初,體仁及薛國觀力排異己,及 建言者,延儒至,盡反其所為,廣引清流,言路亦蜂起。 論事,忌者乃造《二十四氣》之說,以指朝士二十四人 直達御前。帝適下詔戒諭百官,責言路尤至。埰疑帝 已入其說,乃上言:「陛下視言官獨重,故責之獨嚴,如 《聖諭》所云代人規卸,為人出缺者,臣豈敢謂盡無其 事?然陛下何所見而云然?倘如《二十四氣》蜚語騰播 清禁,此必大奸巨憝,惡言官不利己而思以中之,激 至尊之怒,箝言官之口,逞邪詭之謀,人效寒蟬,壅蔽 主聽,誰復為陛下言天下事者!如使耳目旁及,邪言 亂政,若涿州知州劉三聘忽薦罪輔馮銓,人情閃爍, 是非淆亂。臣區區之愚,不獨為言官職掌,更為朝廷清治亂之源也。」先是,給事中方士亮論密雲巡撫王 繼謨不勝任,保定參政錢天錫因夤緣給事中楊枝 起、廖國遴以屬延儒。及廷推,遂得俞旨。適帝有《為人 出缺諭》,蓋舉廷臣積習告戒之,非為天錫發也。埰探 之未審,謂帝實指此事,遂倉卒拜疏。而帝於是時方 憂勞天下,至默告上帝戴罪省愆。所頒《戒諭》,詞旨痛 切,讀者感動。埰顧反覆詰難,若深疑於帝者。帝遂大 怒曰:「埰敢詰問詔旨,藐玩特甚。」立下詔獄考訊。掌鎮 撫梁清宏以獄詞上,帝曰:「埰情罪特重,且《二十四氣》 之說,類匿名文書,見即當毀,何故累騰奏牘?其速按 實以聞。」時行人熊開元亦以建言下錦衣衛。帝怒兩 人甚,密,旨下衛帥駱養性,令潛斃之獄。養性懼,以語 同官。同官曰:「不見田爾耕、許顯純事乎?」養性乃不敢 奉命,私以語同鄉給事中廖國遴。國遴以語同官曹 良直。良直即疏劾:「養性歸功於己,歸過於君。若陛下 無此旨,養性不宜誣謗;即有之,亦不宜洩。請誅養性。」 因請並誅開元。養性大懼。帝亦不欲殺諫臣,疏竟留 中。會鎮撫再上埰獄,言掠訊者再供無異詞。養性亦 封還密旨,乃命移刑官定罪。尚書徐石麒等擬埰戍 開元贖徒。帝謫以徇情骩法,令對狀。乃奪石麒及郎 中劉沂春官,而逮埰、開元至午門,並杖一百,仍繫刑 部獄。明年秋,大疫,命諸囚出外收保。埰、開元出,即謁 謝賓客。帝怒,語刑部尚書張忻。忻懼,復禁之獄。十七 年二月始釋埰戍宣州衛。將赴戍所,而都城陷。福王 立,遇赦,起故官。方丁父艱,不赴。國變後,流寓蘇州以 卒。疾革時,語其二子曰:「吾奉先帝命戌宣州,死必葬 我敬亭之麓。」二子如其言。始,天錫既得巡撫,御史孫 鳳毛疏發其事,並劾輔臣陳演。帝怒,責諸臣陳奏。而 鳳毛死,其子訴冤,指國遴枝起,設計酖殺之。兩人及 天錫並削職下獄,繼謨得留任。

方士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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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士亮,歙縣人。崇禎四年進士。歷嘉興、 福州推官,擢兵科給事中。甫拜命,與同官朱徽、倪仁 禎等謁大學士謝陞於朝房。陞言:『人主以不用聰明 為高,今上太用聰明,致天下盡壞』。又曰:『款事諸君不 必言,皇上祈籤奉先殿』。意已決。諸人退,謂陞誹謗君 父,洩禁中語。仁禎、國遴等交章論之,斥陞大不道,無」 人臣禮,士亮及他言官繼之,疏數十上。帝大怒,削陞 籍。已而士亮連劾諸督撫張福臻、徐世廕、朱大典、葉 廷貴及兵部侍郎呂大器、甘肅總兵馬爌,事多施行。 陳新甲主款,士亮首劾之。又請召舊諫臣姚思孝、何 楷、李化龍、張作楫、張焜芳、李模、詹爾選、李右讜、林蘭 友、成勇、傅元初,而亟恤已死者吳執御、魏呈潤、傅朝 佑、吳彥芳、王績燦、葛樞,帝頗採納。尋論中官出鎮之 弊,語極痛切。周延儒出督師,請士亮贊畫軍務。延儒 獲譴,士亮亦削職下獄。久之釋歸。福王時,復官,國變 後卒。

熊開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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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開元,字魚山,嘉魚人。天啟五年進士。 除崇明知縣,調繁吳江。崇禎四年,徵授吏科給事中。 帝遣中官王應期等監視關、寧軍馬,開元抗疏爭,不 納。王化貞久繫不決,奸人張應時等疏頌其功,請以 身代死,俾戴罪立效。開元疏駁之,言:化貞家貲鉅萬, 每會朝審,輒買燕市少年雜立道旁,投熊廷弼瓦礫, 嗟歎化貞不休,以此熒惑上聽。今應時復敢為此請, 宜立肆化貞市朝。」化貞卒正法。時有令有司徵賦不 及額者不得考選,給事中周瑞豹考選而後完賦。帝 怒,貶謫之,命如瑞豹者悉以聞。於是開元及御史鄭 友元等三人並貶二秩,出之外,開元不赴官。久之,起 山西按察司照磨,遷光祿寺監事。十三年,遷行人司 副,左降官率驟遷,開元以淹久,頗觖望。會光祿缺丞, 開元詣首輔周延儒述己困頓狀。延儒適有他事,輒 命駕出開元大慍。會帝以畿輔被兵,廣求讜言,詔官 民欲陳事者,報名會極門,即日召對。開元欲論延儒, 次日即請見帝召入文昭閣,開元請密論軍事,帝屏 左右,獨輔臣在,開元不敢言,但奏軍事而出。越十餘 日,復請見,帝御德政殿,秉燭獨坐,開元從輔臣入,奏 言:「《易》稱:『君不密則失臣,臣不密則失身』。請輔臣暫退。」 延儒等引退者再,帝不許。開元遂言:「陛下求治十五 年,天下日以亂,必有其故。」帝曰:「其故安在?」開元言:「今 所講求,惟兵食寇賊,不揣其本而末是圖,雖終日不 食,終」夜不寢,求天下治無益也。朱子言:「天下之治,在 人主方寸間,朝廷一二人而已。」陛下方寸無間,若此, 一二人得人,譬治病得良醫,拱手聽而病癒。夫陛下 臨御以來,輔臣至數十人,不過陛下曰賢、左右曰賢 而已,未必諸大夫國人皆曰賢也。天子心膂股肱而 任用之易。如此庸人在高位,相繼為奸,人「禍天殃,迄 無衰止。迨言官發其罪狀,誅之、斥之,已敗壞不可救 矣。」帝與詰問久之,疑開元有所為,曰:「爾意中有人慾 用乎?」開元辨無有。延儒等跪謝,帝曰:「天下不治皆朕 過,於卿等何與?」開元言:「陛下令大小臣工不時面奏而輔臣在左右,誰敢為異同之論以速禍?且昔日輔 臣,繁刑厚斂,屏棄忠良,賢人君子攻之。今輔臣奉行 德意,釋纍囚,蠲逋賦,起廢籍,賢人君子皆其所引用, 偶有不平,私慨歎而已。」帝責開元有私意,開元奏辨, 延儒等亦前為解。開元復請遍召廷臣,問以輔臣賢 否。「不半日,輔臣心事明,諸臣流品亦別。陛下若不察, 將吏狃情,面賄賂,失地喪師,皆得無罪,誰復為陛下 捐軀報國者。」延儒等奏:「情面不盡,無賄賂則無有。」開 元復言:「敵兵入口四十餘日,未聞逮治一督、撫。」帝曰: 「督、撫初推,人以為賢,數月後,便以為不賢,必欲去之 而後快。邊方與內地不同,使人何以展布!」開元言:「四 方督撫,率自監司。明日廷推,今日傳單,其人姓名不 列。至期,吏部出之袖中,諸臣唯唯而已。既推後」,言官 轉相採訪,而其人伎倆亦自露於數月間,故人得而 指之,非初以為賢,繼以為不賢也。帝命之退,延儒等 請令補牘,從之。當是時,開元本欲盡發延儒罪,以其 在側,不敢言,而延儒慮其補牘,謀沮之。禮部郎中吳 昌時者,開元知吳江時所拔士也。語開元,令商之大 理卿孫晉、兵部侍郎馮元飆兩人責開元曰:「若所言 固當,但首輔多引賢者,首輔退,賢者必盡逐矣。」開元 意動。大理丞吳履中至,亦以開元言為驟。既退,昌時 復致書言之,開元乃止述奏辭,不更及延儒他事。帝 方信延儒,得奏大怒,令錦衣衛逮治。衛帥駱養性,開 元鄉人也,雅怨延儒,次日即以獄上。帝益怒,曰:「開元 讒譖輔弼,必使朕孤立於上,乃便彼行私,必有主使 者。養性不加刑,溺職甚。其再嚴訊以聞。」十二月朔,嚴 刑詰供主謀。開元堅不承,而盡發延儒之隱,養性具 以聞。帝乃廷杖開元繫獄。南京御史孫鳳毛劾楊枝 起、廖國遴,因言開元面奏,實二人主之,欲令丘瑜秉 政,陳演為首輔。御史李陳玉亦言之。帝以開元已下 吏不問。十六年六月,延儒罷,言官多救「開元」者,不報。 刑部擬贖徒,不許。明年正月遣戍杭州。未幾,京師陷。 福王時,起吏科給事中,丁母艱,不赴。唐王自立,起工 科左給事中。連擢太常卿、左僉都御史。隨征東閣大 學士。乞假歸。汀州破,棄家為僧,隱蘇州之靈巖。久之 卒。

許譽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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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譽卿,字公實,華亭人。萬曆四十四年 進士。授金華推官。天啟三年,徵拜吏科給事中。疏言 錦衣世職,不當濫畀保姆奄尹織造。中官李實誣劾 蘇州同知楊姜侵撫按職,中旨謂姜賄譽卿,出疏,將 重譴。輔臣力救,停俸半年。尋力諫立枷非法,不聽。楊 漣劾魏忠賢,譽卿亦抗疏極論,略言:忠賢大逆不道, 跋扈無禮。皇上試取漣疏一審閱之,視漢之朋結趙 嬈,唐之勢傾中外,宋之典兵矯詔、謀間兩宮者何異? 忠賢殆合侯覽、王甫、王守澄、仇士良、童貫、梁師成、任 守忠諸奸而為一人,其僭擬陵寢乘輿,則又漢、唐、宋 所未見。臣敢繼漣之後,昧死上言,乞毅然乾斷,割恩 正法。」疏入,忠賢怒甚。已,復陳時弊,言:「內閣為政本重 地。今票擬大權,拱手授內廷,每有傳諭,動成鬨市。絲 綸之體掃地,中旨之燄薰天。在廷諸臣,譴責接踵,萬 燝且杖死矣。廠衛人犯,一奉打問之旨,五毒備施。邇 復用立枷,士民槁項而斃者不知凡幾。乃又行數十 年不行之廷杖,至流毒縉紳,豈所以昭君德哉?宦官 不許典兵,祖制也。今禁旅日繁,內操未罷,聚虎狼於 蕭牆之內,逞金革於禁闥之中,不為早除,必貽後患。」 疏奏,忠賢益怒。會逐趙南星、高攀龍,譽卿偕同列論 救,遂鐫秩歸。崇禎元年,起兵科給事中。時屢詔起廢, 而當事者悉忠賢遺黨,多方沮抑。譽卿力爭已,極論 魏廣微罪。乞榜示朝堂,褫其逆魄。從之。楊鎬、王化貞 未伏辜,東江大將毛文龍擁兵登、萊索餉。譽卿並劾 奏南京給事中陳堯言劾尚書王永光「附逆璫,不當 正銓席。」帝切責堯言,敕言官入告,不得據。風聞,譽卿 抗疏力爭。已,復陳五事,規切廷臣甚至。都給事中薛 國觀以嘗附忠賢,恐京察被黜,力訐譽卿及同官沈 惟炳為東林主盟,結黨亂政。譽卿上疏自白,即自引 去。七年起故官,歷工科都給事中。明年正月,流賊陷 潁州,逼鳳陽。譽卿慮其犯皇陵,乞急調五千人防禦。 疏入而鳳陽已陷,皇陵毀焉。譽卿痛憤,直發本兵張 鳳翼固位失事及內閣溫體仁、王應熊玩寇速禍之 罪,言「賊在秦、晉時,早設總督,遏其渡河,禍止西北一 隅耳。」乃侍郎彭汝楠避不肯行。又恐別推一人,則樞 貳無色,百計沮撓。尚書鳳翼囁嚅不敢言。有詰之者, 鳳翼曰:「政府不欲設也。」及賊入楚、豫,人言交攻,不得 已議設侍郎汪慶百,又避不肯行。乃推極邊之陳奇 瑜,致鞭長不及,釀成今日之禍。非樞臣之固位失事 乎?流寇發難已久,樞臣因東南震鄰,始有淮撫操江 移鎮之疏,識者已恨其晚。及奉旨,則曰:「不必移鎮。臣 觀各地方稍有兵力,賊即不敢輕犯。鳳陽何地?使巡 撫早移,豈有今日?今樞臣以曾請移鎮藉口,撫臣以 不必移鎮為詞,則輔臣欲諱,玩寇速禍,其可得哉?祈急正諸誤國罪,少慰祖宗在天之靈!」帝以苛求責之, 譽卿復上疏極論,帝仍不問。當是時,言官吳履中等 交章劾體仁、應熊,帝慰留二人。譽卿上言:「今輔臣朝 人暮出,日取刑名、錢糓瑣事批答,而理亂安危,絕無 一言。且交相贊美,恬不為怪。甲被論,乙擬溫旨留之; 乙被論,甲擬溫旨留之。不曰忠悃,則曰藎畫;不曰絕 私奉公,則曰弘濟時艱。不知時事至此,忠藎安在?而 奉公濟艱者又何事也?皇上方下罪己之詔,輔臣反 得侈口稱頌乎?」帝仍不問。譽卿又上言曰:「皇上臨馭 有年,法無假貸。自庶僚以至大僚,譴責時聞。乃獨於 誤國輔臣不一致問。臣三疏入告,無一語請罷斥。蓋 以黜陟功罪,聽宸衷獨斷,而進退廉恥,聽輔臣自裁。 兩月以來,輔臣安意入直,退食委蛇。今巡撫楊一鵬、 巡按吳振纓已下詔獄矣。輔臣未嘗席槁待罪,謂可 超然事外乎?昔年劉鴻訓、錢龍錫有罪,相繼遣戍,豈 今日頓廢國法?」帝終不聽。譽卿在天啟時,謝陞方為 文選郎。及是陞長吏部,而譽卿猶滯垣中,以資深當 擢京卿。陞希體仁意,出之。南京大學士文震《孟慍》語 侵陞,陞亦慍。適山東布政使勞永嘉賄營登萊巡撫, 主給事中宋之普,家陞等列之舉首,為給事中張第 元所發。帝以詰陞言路,因欲攻陞及都御史唐世濟。 譽卿以世濟恃體仁,惡尤甚,當先去之。會給事中姚 思孝將劾世濟兩人,因置陞不劾,而御史張纘曾又 獨劾陞。陞疑出譽卿及震孟意,之普又搆之陞。先是, 福建布政使申紹芳亦欲得登萊巡撫,譽卿曾言之 於陞,陞遂疏攻譽卿,謂其營求北缺,不欲南遷,為把 持朝政地,並及囑紹芳事。體仁從中主之,譽卿遂削 籍,紹芳逮問遣戍。十五年,御史劉逵薦劉斯埰、姚思 孝、李汝璨、李清、楊潤、宋學顯、詹爾選、喬可聘、李右讜、 成勇等,首譽卿。給事中楊枝起薦成勇、詹爾選、姚思 孝、瞿式耜、吳宗周、喬可聘、袁愷、鄭之元、宋學顯、熊開 元、何楷、吳麟徵等亦首譽卿。將起應天府丞,帝復令 覈議,竟不果用。福王立,起光祿卿,力辭不赴。國變後, 薙髮為僧;久之,卒。

黃紹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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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紹傑,萬安人。天啟五年進士。授中書 舍人。崇禎元年,考選給事中。方需次,劾南京御史李 時馨、徐復陽謟附逆奄,罷之,補受兵科。薊遼總督曹 文衡與監視中官鄧希詔相訐,紹傑上言:『文衡烈士, 受內臣指摘,何顏立三軍上?宜亟更;希詔亦不宜留』。 同官李春旺亦言之。帝怒,切責二人。文衡乃自陳六」 罪乞罷。帝不許,而心頗不悅。無何,文衡以勞疾乞歸, 遂奪職閒住。紹傑居久之,屢遷刑科左給事中。七年 五月,久旱求言。紹傑上疏曰:「漢世每逢災異,策免三 公,而宰執亦引罪求罷。近因久旱,陛下修明政治,大 納讜言,可謂應天以實矣。而雨澤猶未降者,蓋天有 所甚怒而不解也。去歲周延儒罷,特」召舊輔何如寵? 中外以為君子道長,轉否為泰之時,乃如寵徘徊道 路不至者,蓋君子小人不能並立,有所疑畏而不肯 前耳。次輔溫體仁,秉政數載,上干天和,無歲不旱暵, 無日不風霾,無人不愁怨,無地不災異,無處不盜賊。 譬如庸醫,已致人垂盡而猶不釋手,將遂聽其俱盡 乎?且體仁秉政既久,窺瞷自工,中外諸臣悉承其喜 怒。一人當用,則曰「此與體仁不合者也」;一事當行,則 曰「此體仁所不樂聞者也。」覆一疏,則曰「懼體仁之意 別有所屬也。」建一議,則曰「恐犯體仁忌諱,攖其兇鋒 也。」凡此皆召變之尤,輿情所共鬱者。而言出禍隨,誰 敢為陛下正告之?《傳》曰:「小人之使為國家,災害並至, 雖有善者,亦無如之何矣。願陛下三復斯言,罷體仁 以回天意。若體仁罷而甘霖不降,即殺臣以正欺君 之罪。」當是時,帝方厚眷體仁,貶紹傑一秩。體仁猶力 辨,且訐其別有指授。紹傑乃上言:「近廷臣言事,即指 及乘輿,猶荷優容。獨一字涉體仁,必遭貶黜。毋論往 日,即自冬徂春,當兇鋒者幾人矣。誰不愛功名而猥 聽人指授邪?」因列其亂政實跡:一不肯設立總督,因 庇兵部侍郎彭汝楠,致失機宜。一用貪穢私人胡鍾 麟為職方郎中,遂黜李繼貞。一囑尚書閔洪學起私 人唐世濟為南京總憲。一、錮正人瞿式耜等。一、庇姻 婭沈棨,以負罪道臣驟擢宣府巡撫,致私款辱國,輕 擬充軍。一庇主考丁進,磨勘俱從寬典。且曰:「臣所仰 祝聖明洞燭體仁奸欺者,其說不過兩端。下惟朋黨 一語,可以箝言官之口,挑善類之禍;上惟票擬一語, 可以激聖明之怒,蓋憤誤之愆。試觀今日災異盜賊 誰執其咎?將焉用彼相哉?」帝以挾私求勝,切責之。體 仁再辨,復以朋黨為言。紹傑既奉旨降調,復言體仁 受銅商王誠金,其長子儼受巡撫棨及兩淮巡鹽高 欽順等金,皆萬餘。體仁又用門客王治,每事居閒,酬 以青浦主簿。東南之利,皆由治轉輸。體仁私邸兩被 盜,失黃金寶玉無筭,匿不敢言。帝仍切責,遂調為上 林苑署丞,遷行人司副。八年,賊犯皇陵,紹傑憤,復劾 體仁誤國召寇。帝怒,再謫應天府檢校。屢遷南京吏部郎中,卒。福王時,復故官。

李世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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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世祺字壽生,青浦人。天啟二年進士, 授行人。崇禎三年,擢刑科給事中。陳大計之當定者 二,曰兵食之計,民生之計;大弊之當釐者三,曰六曹 之弊在吏胥,邊吏之弊在欺隱,貪墨之弊在奢靡。夏 旱,帝禱雨未應,疏列恤畿甸、議催科、預儲備三說進, 帝並納之。帝遣中官監視諸鎮,給事中宋可久、馮元」 飆、宋鳴梧、吳南灝、常自裕,御史姜思睿、張應辰,刑部 主事杜麟徵交章諫,帝皆不納。世祺上言:「祖宗立法, 錢穀、兵馬、軍民各分事權,所以防專擅。今內臣入奉 天顏,出司兵食,內廷意旨既得陰伺之,外廷事權又 得顯操之。夫魏忠賢盜弄神器,兵馬、錢穀之地,盡置 私人,將圖不軌。非聖天子踐極,害胡可言?奈何躬自 翦之,又復蹈之也?且今日之舉,良史將書之,後嗣將 效之,踵為故事,必貽社稷憂。」不納。時進言者多獲譴, 帝又日親細務,任察為明。五年夏月,世祺上言:「江海 為百穀王,以其善下。今諸臣言苟未當,輒蒙詰責。詰 責不已,貶黜隨之。言者前瞻後顧,恐干嚴譴,依阿得 策,樸直摧心。折檻牽」裾,寧可復見?且君職要,臣職詳, 天子一日萬機,神太運則疲,精太用則竭,一言之謬, 一事之訛,必待聖明摘發,無乃主獨勞,臣獨逸乎?聖 人為治,使公孤百職,環列任事,人君但責其人,不侵 其事,課其效,不紊其權,恢彌天之網以覆之,需歲月 之久以安之。天子清明無欲,獨觀萬化之源,則寧謐 之理「自致,奚必效後世察察之治哉?」帝不能用。八月, 淫雨損山陵,昌平地動。世祺上言:「今宇內多故,即使 雨暘時若,天地清寧,猶未知禍患所底,況警戒疊至 乎!臣未知陰陽,請言人事。今輔理者調燮無聞,而精 神專為結知固寵之用;統軍者衡才鮮術,而中外無 一緩急可用之人。中樞決策,大類掩耳盜」鈴;主計持 籌,未免醫瘡剜肉,此所謂「折鼎而覆餗」者也。州縣迫 於功令,鞭策不前;六曹窘於簿書,救過不贍。簪筆執 簡之臣,接跡囹圄;考槃薖軸之士,抗聲鴻舉:此所謂 「跼蹐而泮渙」者也。一人可議,因而疑及眾人,則嫫姆、 西施同在暗室;一事可訾,因而疑及眾事,將伯夷、盜 跖俱成竊鈇,此負塗載鬼「之見也。黃衣之使,頡頏卿 貳之堂;貂蟬之座,雄踞節鉞之上。低眉則氣折,強項 則釁開,此陰陽冰炭之漸也。至各邊監視之遣,已將 期月初,雖間有摘發,究竟同歸摸稜,效與不效,亦可 概見。夫地水屬陰,宜靜而動,宜順而逆,皆陰干陽之 象也。天心示警,深切著明。伏願撤回各使,以明陰不 干陽之分。然後採公論以進退大臣,酌事情以衡量 小臣,釋疑忌之根,開功名之路,庶天變可回,時艱可 濟。」帝以借端瀆奏,切責之。給事中陳贊化劾周延儒, 中有「羲皇上人」語,謂聞之世祺。帝責世祺回奏,則言 聞之贊化。帝詰責者三四,世祺執如初乃已。七年正 月,疏劾大學士溫體仁、吳宗達,言:「體仁與舊輔延儒, 俱為時論所擯。皇上排眾議用之,推腹心任之,可謂 得君專行政久矣。自二人輔導以來,封疆殘破,盜賊 充斥,民生困瘁。凡從來未有之災害,無所不有;從來 未有之弊政,無所不行。皇上厭薄延儒,人心稍快,乃 獨留體仁,使貽玷黃扉。夫延儒,僨轅敗犁之新犢也, 體仁竊銜詭轡之老馬也。彼之」浮薄易見,此之陰賊 難知。皇上意其出口傾人,似若不顧情面,而不知其 為人也。遠士類,昵小人。陳贊化所劾李元功、吳之瑞 等,皆體仁私人轉薦之延儒者也。陰置憸邪,潛通線 索。窺其戶若無往來,問其心實多谿壑。誠絕世之奸, 而大貪之尤矣。且屢次瀕死,終不萌首丘之念;貽書 囑子,誓不生還。「此豈有馬革裹屍之誼?無非謂恩怨 未酬,忍死以為所欲為耳。若宗達者,淹淹四載,寂寂 無聞,仰鼻息於他人,貪好官之自我,真所謂危不持, 顛不扶,焉用彼相者也。」因並劾兵部尚書張鳳翼溺 職狀。帝怒,貶福建按察司檢校,且追罪文選郎吳鳴 虞考選非人,亦貶三秩。御史龔廷獻論救,不聽。久之, 起行人司副。屢遷太僕寺卿。遣祭魯王,事竣旋里。國 變後,杜門不出。久之卒。

詹爾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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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爾選,字思吉,撫安人。崇禎四年進士。 授太常博士。八年,擢御史。時詔廷臣舉守令,爾選言 『縣令多而難擇,莫若精擇郡守。郡守賢,縣令自無不 賢』。」因請復用侍郎陳子壯、推官湯開遠,報聞。明年,疏 劾陳啟新,且責吏部尚書謝陞屍素,忤旨,切責。大學 士錢士升以《爭李璡請括富戶疏》,帝責其沽名,引罪 乞休去。爾選上疏曰:「近見輔臣《職分看詳》一疏,致奉 嚴綸。及得李璡疏觀之,而後知輔臣不忍不言之情, 且有不得不疾呼之勢。俄而輔臣引咎求黜,遽奉回 籍之旨。夫人臣所以不肯言者,其源在不肯去耳。今 輔臣肯言肯去,臣實榮之,獨不能不為朝廷惜此一 舉也。皇上謂輔臣心膂,臣不當疑聖」明之主。然璡以 非理非法事導皇上,其端一開,大亂將至。輔臣憂心如焚,忽奉改擬之命,遂爾執奏。皇上方嘉許不暇,顧 以為疑君要譽邪?人臣無故疑其君非忠也。乃謂「吾 君萬舉萬當者,苐容悅之,借名必非忠。人臣沽名,義 所不敢出也。乃人主不以名譽鼓天下,使其臣爭屍 位保寵,習成寡廉鮮恥」之風,亦必非國家利。況今天 下疑皇上者不少矣,將驕卒惰,尚方不靈,億萬民命, 徒供武夫貪冒,則或疑過於右武;穿札與操觚並課, 非是者弗錄。人見賣牛買馬,絀德齊力,徒使強寇混 蹟於道途。父兄莫必其子弟,則或疑緩於敷文。免覲 之說行。上意在甦民困也,而或疑朝宗之大義,不敵 數萬路費之金錢。駁問之事煩,上意在懲奸頑也。而 或疑明啟之《刑書》,能當幾番加等之紛亂?其君子憂 驅策之無當,其小人懼陷累之多門。明知一切苟且 之政,或拊心愧恨,或對眾欷歔,輔臣不過偶因一事, 代天下發憤耳。而竟鬱志以去,恐後之大臣無復有 敢言者矣。大臣不敢言,而小臣愈難望其言矣。所日 與皇上言者,惟苛細刻薄、不識大體之徒,似忠似直, 如狂如癡。售則挺身招搖,敗則潛形逋竄,駭心志而 爚耳目,毀成法而釀隱憂。天下事尚忍言哉!祈皇上 以遠大宅心,以簡靜率憲,責大臣弼違之義,作言官 敢諫之風。寧獻可替否,毋藉口聖明獨斷;掩聖主之 謙沖;寧進禮退義,毋藉口「君恩未酬,飾引身之濡滯。 臣愚不勝惓惓。」疏入,帝震怒,召見武英殿,詰之曰:「輔 臣之去,前旨甚明。汝安得為此言?」對曰:「皇上大開言 路,輔臣乃以言去國,恐後來大臣以言為戒,非皇上 求言意。」帝曰:「建言乃諫官事,大臣何建言?」對曰:「大臣 雖在格心,然非言亦無由格。大臣止言其大者,決無 不言之理。大臣不言,誰當言者?」帝曰:「朕如此焦勞,天 下尚疑朕乎?即上方劍,何嘗不賜?彼不能用,何言不 靈?」對曰:「誠如聖諭。但臣見督理有參疏,未蒙皇上大 處分,與未賜何異?」帝曰:「書筭騎射,非國初取士法乎? 如督撫討賊,自須乘馬,豈得御輿?有司練鄉勇,亦須 習射。何雲強寇混蹟於道途?」對曰:「承平時,有操弓挾 矢者,人得執而問之。今若人人持弓矢,則良否何從 辨?」帝曰:「父兄教子弟騎射,何不可乃雲莫必其子弟。」 對曰:「往時為子弟者,教以規矩準繩,猶恐弗率。倘責 以馳馬試劍,若何施約束?」帝曰:「刑官擬罪不合,朕不 當駁乎?」對曰:「若爾是刑官不職,但當易其人,不當寢 其事。」帝曰:「汝言一切苟且之政,朕如此圖治,何雲苟 且?」對曰:「皇上所行,乃救時權宜。若揆以中正之道,未 免為苟且。」帝曰:「汝以何者為苟且?」對曰:「加派。」帝曰:「加 派,因賊未平。若賊平,何難停?汝尚有言乎?」對曰:「搜括 抽扣亦是。」帝曰:「此供軍國之用,非輸之內帑。汝更何 言?」對曰:「即捐助亦是。」帝曰:「本令願捐者聽,何嘗強人!」 時帝聲色俱厲,廷臣在旁皆震懾,而爾選詞氣不撓。 帝又詰發憤諸語,及帖黃簡,略斥為欺罔,命錦衣提 下。爾選叩頭曰:「臣死不足惜,皇上幸聽臣,事尚可為; 即不聽,亦可留為他日思。」帝愈怒,罪且不測。諸大臣 力救,乃命繫於直廬。明日,下都察院議罪,議止停俸。 帝以語涉誇詡,並罪視草。御史張三謨令吏部同議, 請鐫五級,以雜職用,復不許,乃削籍歸。自後言者屢 薦,皆不聽。十五年,給事中沈迅、左懋第相繼薦,有詔 召還,未及赴而都城陷。福王立,首起故官,未上,群小 用事,憚爾選鯁直,令補外僚,遂不出。國變後,又十二 年而終。

傅朝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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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本傳:「朝佑,字右君,臨川人。幼有孝行,嘗刲 股,愈父疾。萬曆中,舉鄉試第一,師事鄒元標。天啟二 年,成進士,授中書舍人。崇禎三年,考選給事中。方需 次,值永平初,復列上善後七事,帝採納之。尋補授兵 科。明年八月,疏劾首輔周延儒陰擅威福,明毒忠良。 以機械變詐之心,運刑名督責之術,見佞則加之膝。」 結袁弘勛、張道濬為心腹,遇賢則墜之淵;擯錢象坤、 劉宗周於草莽、傾陷正士,加之極刑,曰「上意不測也。」 攘竊明旨,播之朝右,曰「吾意固然也。陛下因旱求言, 而彼恐其揚己過,故削言官以立威。陛下慎密兵機, 而彼用以箝人口,故挫直臣以怵眾。先年論其罪惡 者今皆安在?而親知鄉曲,布列要津,是豈大臣之道 耶?」忤旨切責。及中官王坤詆延儒,朝佑言:坤未嘗操 彈劾權,不宜侵閣臣。而延儒當遣內臣之始,舉朝力 諫,不肯以去就爭。皆有罪,不納。給事中章正宸、莊鼇 獻言事獲譴,抗疏救之。屢遷工科左給事中。疏陳當 務十二事:一、納諫,二、恤民,三、擇相,四毋以內批用輔 臣,五毋使中官司彈「劾;六,毋令法外加濫刑」;七,止緹 騎;八,停內操;九,抑武臣驕玩;十,廣起廢,十一,敕有司 修城積粟。十二。講《聖諭》六條。旋出封益藩,事竣還里。 九年,即家進刑科都給事中。還朝愆期,為給事中陳 啟新所劾,貶秩調外,未行,疏論溫體仁六大罪,略言: 「人君治天下之道:曰明,曰斷;人臣相天下之道:曰虛, 曰公。數年以來,彈劾首輔體仁者,章滿公車,而皇上 曾不決去之。體仁則非惟不去也,凡有言者,必多方斥逐。如吳執御、魏呈潤、劉宗周、吳家周、黃紹傑、王績 燦、李曰輔、詹爾選、胡江、周鑣等,不可殫述。臣請先數 其六罪,而後及皇上之當明與斷,可乎?一曰得罪於 天子。陛下當邊警時,特簡入閣,望其匡扶社稷,乃不 正心誠意,以聖賢之道事吾君,而專務督責,刻尚刑 名。窺陛下意在振作,彼則藉以快恩仇。窺陛下治尚 精明,彼則託以張威福。至陛下慎重用人,屢推屢駮, 彼且揚言曰:『非我薦不用』。亦負恩極矣。一曰得罪於 祖宗。鳳陽、昌平皆毓靈之地。體仁秉國數年,曾無綢 繆之計,致兩地失守,生靈被殃,何以塞天下口乎?一 曰得罪於天地。燮理之事,必責三公。體仁入相以來, 日月交食,星辰失行,太白經天,風霾數見。且四方皆 旱,五穀不登,地震河決,城陷井枯。而體仁乃日尋私 情,圖報睚眥,安望其少知愧悔以逭天誅也?一曰得 罪於封疆。封疆之事,在明功罪。今強敵內逼,大盜四 起,高麗且告陷矣。體仁猶冒賞冒廕,以致中外解體。 庶民有口,何可掩也?一曰得罪於聖賢。」國家以科目 取士,垂三百年。體仁因其子為復社諸生所斥,募人 糾彈,牽連不已。又議裁減入學額,有漸罷科目之勢, 是焚書坑儒,將見於今矣。一曰得罪於身心。天地生 人,各有良心。聖賢垂訓,無踰天理。體仁陷文武「臣僚 數百,幾滿獄,豈良心盡昧,甘欺君罔上,抑亦徇私害 正,習以成性也?伏願皇上大施乾斷,速去體仁,毋以 天變真不足畏,毋以人言真不足恤;毋以體仁之督 責逢迎為必可任,毋以一己之精明嚴密為必可恃; 毋以李汝璨之忠言為逆耳,毋以許自表之直糾為 沽名;毋以劉宗周、易應昌等忠清執法之臣為可廢; 卹天下死難之忠節以鼓士氣;復天下削奪之冠帶, 以收士心;體天下大小之臣僚,以課實功;聘天下道 德之高賢,以咨治道。大赦天下,速更苛政,省刑薄斂, 布德行仁,庶倒懸可解,太平可致也。」帝怒,除其名,下 吏按治。踰月,體仁亦罷。中官杜勳重朝佑,令其上疏 請罪而已。從中主之,可復故職。朝佑不應。十一年冬, 國事益棘,獲罪者滿囹圄。朝佑乃從獄中上疏,為請 寬恤,語過激。會有邊警,未報也。明年春,責以顛倒賢 奸,擾亂國是,恣意訕侮。命廷杖六十。創重而卒。福王 時,復故官。

莊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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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傅朝佑傳》:「莊鼇獻,字任公,晉江人。崇禎六 年,由庶吉士改兵科給事中。其冬,上《太平十二策》,中 極論東廠之害,忤旨,貶浙江布政司照磨。福王時,起 故官,久之卒。」

李汝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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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明外史傅朝佑傳》:「李汝璨,字用章,南昌人。崇禎時, 為刑科給事中,數有所論建。十年閏四月,久旱求言, 陳《回天四要》,論財用政事之弊。請召劉宗周、魏呈潤、 詹爾選、李化龍等而言,八九年來,干和召災之事,始 於端揆,積於四海,無怪天地災變疊出而未巳。觸帝 怒,令回奏者再,下獄按治,削籍歸。京師陷,衰絰北面」 哀號,作《祈死文》卒。福王時,復官。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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