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明倫彙編 第六百四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明倫彙編官常典
第六百四十七卷目錄
縣令部名臣列傳二
宋
高岳 唐介
張戩 蔡元方
劉皓 劉愚
徐藏 尤袤
姚孝資 陳攄
彭億 趙公峴
程迥 胡綰
汪必達 林淳
黃龜鼎 曾造
劉宰 高定子
蕭鱗 劉昌詩
邢燾 趙紃夫
俞偉
金
劉從益 王浩
元
譚澄 耶律伯堅
李有 許義夫
盧琦 文殊海涯
鄒伯顏 周自強
明一
楊偁 柯日新
劉秩 道同
祝挺 芮翀
高斗南 鄭敏
康彥民 周榮
王銳 劉紹
朱孟常 史誠祖
劉孟雍 朱珤
張準 吳春
許譽 林真
官常典第六百四十七卷
縣令部名臣列傳二
編輯宋
編輯高岳
編輯按《衡州府志》:「岳,淳化三年,以奉議郎令,安仁,愛民好 士,疏豁有為。咸平五年,奏撥衡陽之浦陽里,衡山之 德興鄉來屬,戶口稍增。又捐俸徙縣治於永安鋪之 香草坪,據山川之勝,至今賴焉。民德之,立廟肖像,曰 高長官祠。」
唐介
編輯按《宋史》本傳:「介字子方,江陵人。擢第,為武陵尉,調平 江令。民李氏貲而吝,吏有求不厭,誣為殺人祭鬼。岳 守捕其家,無少長,楚掠不肯承,更屬介訊之,無他驗。 守怒,白於朝,遣御史方偕徙獄別鞫之,其究與介同。 守以下得罪,偕受賞,介未嘗自言。知莫州任丘縣,當 遼使往來道,驛吏以誅索破家為苦,介坐驛門,令曰: 『非法所應給,一切勿與。稍毀吾什器者,必執之』。」皆帖 伏以去。沿邊塘水歲溢,害民田,中人楊懷敏主之,欲 割邑西十一村地瀦漲潦,介築堤闌之,民以為利。
張戩
編輯按《宋史張載傳》:「載之弟戩,字天祺,起進士,知金堂縣。 誠心愛人,養老恤窮,間召父老,使教督子弟,民有小 善,皆籍記之,以奉錢為酒食,月吉召老者飲勞,使其 子孫侍,勸以孝弟,民化其德,所至獄訟日少。熙寧初, 為監察御史裡行,後稱病待罪,出知公安縣,徙監司 竹監,至舉家不食筍。常愛用一卒,及將代,自見其人」 盜筍籜,治之無少貸。罪已正,待之復如初,略不介意。 其德量如此。卒於官。
蔡元方
編輯按《延平府志》:「元方,將樂人。登熙寧九年丙辰進士第, 歷知懷安、博羅、南豐等縣,以年勞改奉議郎。元方為 人果毅明達,遇事立斷。初,懷安代有日,會更役法,乃 親按,一日而畢,吏不得為奸。既去,旁邑吏以舞籍得 罪,陷重辟,無一免者,吏始相慶德。元方在南豐時,歲 大饑,設法賑之,民賴全活。為政彊敏,凡與民約,輒不」 敢犯。然簡節疏目,使民易避。其破奸剔蠹,必去其本。 故所至皆有風績,時稱為「良吏。」
劉皓
編輯按《過庭錄》:皓商父,河北人,質直有守,為耀之倚郭縣 令。郡醫姚生以術賂結權貴,豪恣莫比,監司憚之。郡 縣僚吏,居職能媚姚生者,雖上位有隙,亦必善終,或 升改而去,反是者,禍亦不測,遠邇畏恐。後郡僚有老 母疾篤,哀求冀一就視,姚漫不加卹,使人謂曰:「我不 可往,可遣而母來。」郡僚不得已,舁母往。姚之田畝貢 賦未嘗納,商父聞其風久矣,至官,深嫉之。檢姚所欠賦稅,以公引追納承行吏以死辭。劉怒叱曰:「有禍我 當爾!」吏持引至其家,姚大怒,毀其公引逕,親訴於守。 吏歸以告,劉笑曰:「何敢爾爾?」乃遣彎者四人,令之曰: 「知姚醫謁守,可以我命請至,不從,則奪舁而來。爾等 能辦此,吾唯爾惠,否則當挈而妻子出吾境爾。」彎者 如其言,舁姚至縣,劉即戒閽者謹守不外通,立姚庭 下詰問曰:「爾庸醫,賦稅敢不納邪?」姚厲聲與劉相抗。 後問曰:「郡官母老病篤,汝寄跡郡中,不就視,而使其 來此,何理也?」遂命吏械之。姚虞勢弱,即解容俛首曰: 「某愚無知,為上位優容至此,不意明公威嚴若是,幸 見恕。」命綳於廡下,凡累日。姚以病告,劉曰:「爾罪人,不 可歸。」家人慾視,令此來。其母八十餘還,追至視疾。僚 屬咸快其事,就告劉曰:「此奇事也,然不為已甚,幸容 自新。」懇之再三,始從太守。與姚善,頗不自潔,怒劉之 暴,欲劾,而劉先奏守過伏辜,劉竟無罪。劉因慨然曰: 「此何時哉?吾不可以居此。」即解印去。先子崇寧初官 河北,見之常衣布袍,往來閭里中,浩然自樂,竟不仕。 而姚亦悔過自克,終身稱為「長者。」
劉愚
編輯按《岳州府志》:「愚字必明,三衢人。高宗初,知安鄉縣,逋 負萬計,愚覈實寬期,民不見吏而賊償。會歲歉,出常 平倉米賑貸,邑佐持不可,愚曰:『即有罪,不以相累』。全 活甚多,創範文正書堂,置祀田四十餘畝,更新學校。」
徐藏
編輯按《江陰縣志》:「藏字子禮,歷陽人。任江陰令,為政期年 大新,江陰學人歌舞之。以郡田汙下,溝瀆久淤,民用 艱食,請盡蠲秋夏之當輸者,報可。」又「江陰於建炎間 改軍為縣,隸常州。時臨安府緣陳通之變,奏請權將 年額和買紬絹於平江府、湖、秀諸州寄買,江陰縣遂 認發常州所分之數。至紹興十四年,轉運司將和買」 紬絹撥還臨安府江陰,正值改復為軍,常州遂不開 報,因循未改者且四十年。至藏極言地狹民貧,懇切 祈免。而監尚書六部門曹崇,江陰人也,亦投書參政, 欲免其勘會,徑行取旨。於是免和買絹二千七百一 十八疋有奇,紬一千一百二十五疋有奇。命下之日, 歡聲動阡陌。
尤袤
編輯按《宋史》本傳:「袤字延之,常州無錫人。紹興十八年,擢 進士第。嘗為泰興令,問民疾苦,皆曰:『邵伯鎮置頓,為 金使經行也,使率不受而空厲民。漕司輸槀秸,致一 束數十金,二弊久莫之去。乃力請臺閫,奏免之。縣舊 有外城,屢殘於寇,頹毀甚,袤即修築。已而金渝盟,陷 揚州,獨泰興以有城得全。後因事至舊治,吏民羅拜』」 曰:「此吾父母也。」為立生祠。
姚孝資
編輯按《廣東通志》:「孝資,紹興十九年,以從政郎知東莞縣。 治才精敏,下令闔境築堤護田,水利大興,民蒙其利。 時香山鎮輸役東莞,道迂而險,民以為厲。士人陳天 寬等請建為縣,孝資疏聞,從之。於是敦武校尉劉必 從捐地為縣治,至今賴焉。」
陳攄
編輯按《延平府志》:「攄字君益,鄞縣人。元祐三年進士。紹興 間,知將樂,敏達仁恕,興學獎士。邑俗,家舉一子,富室 不過二子,餘悉棄之。攄諭以天性,申以甲令,周之官 錢,犯者究治,自茲民無不舉子者。遇歲凶,發粟賑貸, 旱禱雨應。卒官,邑人祠祀之。部使者請於朝,累錫廟 額名陳公祠,歲受秩祀,至今旱歲,城鄉之民舁神以」 禱雨輒應。
彭億
編輯按《延平府志》:「億,福州人。紹興間,知尤溪,明敏有幹才。 建縣學,置學田及建縣治。盜起,民多流竄,嘗募兵固 守,賊不敢犯。諸生立祠於學,民亦立祠祀焉。」
趙公峴
編輯按《延平府志》:「公峴,字唐卿。紹興間,宰順昌,廉勤寬簡, 庭無留訟。歲旱,發粟賑貸,民不乏食。民有停柩者,諭 之葬,而貧不能舉者,則官助其費。修學養士,文風丕 變。張魏公帥閩,薦於朝,遂改秩去。」
程迥
編輯按《宋史儒林傳》:「迥字可久,應天寧陵人。登隆興元年 癸未進士第,知隆興府進賢縣。省符下知平江府王 佐,決陳長年輒私賣田,其從子愬有司十有八年,母 魚氏年七十,坐獄廷辯,按法追正,令候母死服闋日 理為己分,令天下郡縣視此為法。迥為議曰:『天下之 人孰無母慈子若孫宜定省溫凊,不宜有私財也。在』」 律,別籍者有禁,異財者有禁。當報牒之初,縣令杖而 遣之,使聽命於其母可矣,何稽滯遍愬有司,而達於 登聞院乎?《春秋穀梁傳》注曰:「臣無訟君之道,為衛侯 鄭與元咺發論也。」夫諸侯之於命大夫猶若此,子孫 之於母,乃使坐獄以對吏,愛其親者聞之,不覺泣涕 之橫集也。按令文,分財產,謂祖父母、父母服闋已前
所有者。然則母在,子孫不得有私財,借使其母一朝盡費,其子孫亦不得違教令也。既使歸於其母,其日前所費,乃卑幼輒用尊長物,法須五年尊長告乃為 理。何至豫期母死,又開他日爭訟之端也。抑亦安知 不令之子孫不死於母之前乎?守令者,民之師帥,政 教之所由出,誠宜正「守令不職之愆,與子孫不孝之 罪,以敬天下之為人母者。」民饑,府檄有愬閉糴及糶 與商賈者,迥即論報之曰:「力田之人,細米每斗才九 十五文,逼於稅賦,是以出糶,非上戶也。縣境不出貨 寶,苟不與外人交昜,輸官之錢,何由而得?今強者群 聚,脅持取錢,毆傷人者甚眾,吾民不敢入市,坐致缺 食。」申諭再三,見從乃已。縣大水,亡稻麥,郡蠲租稅至 薄,迥白於府曰:「是驅民流徙耳,賦不可得,徒存欠籍。」 乃悉蠲之。郡僚猶曰:渡江後來未嘗全放,恐戶部不 從。迥力論之曰:「唐人損七則租庸調俱免,今損十矣, 夏稅役錢不免,是猶用其二也,不可謂寬。」議乃息。境 內有婦人傭身紡績舂簸,以養其姑,姑感婦孝,每受 食,即以手加額仰天而祝之。其子為人牧牛,亦乾飯 以餉祖母。迥廉得之,為紀其事,白於郡,郡給以錢粟。 調信州上饒縣,歲納租數萬石,舊法加倍,又取斛面 米,迥力止絕之。嘗曰:「令與吏服食者,皆此邦之民膏 血也,曾不是思,而橫斂虐民,鬼神其無知乎!」州郡督 索經總錢甚急,迥曰:「斯錢古之除陌之類,今其類乃 三倍正賦,民何以堪?」反復言之,當路奉祠,寓居番陽 之蕭寺。程祥者,從伯父待制昌禹來居番陽,昌禹死, 遂失所依。祥繼亡,祥妻度氏猶質賣奩具以撫育孤 子。久之罄竭,瀕死,鄰家皆莫識其面。有欲醮之者,度 曰:「吾兒幼,若事他人,使母不得撫其子,豈不負良人 乎?」終辭焉。或為迥言其事,迥走告於郡守,月給之錢 粟。迥居官臨之以莊,政寬而明,令簡而信,綏強撫弱, 導以恩義,積年讎訟,一語解去,猾吏姦民,皆以感激, 久而悛悔,欺詐以革。暇則賓禮賢士,從容盡歡,進其 子弟之秀者,與之均禮,為之陳說《詩》《書》,質問疑難者, 不問蚤暮,勢位不得以交私,祠廟非典祀不謁。隱德 潛善,無問幽明,皆表而出之,以勵風俗。或周其窮阨, 俾全節行。聽決獄訟,期於明允。凡上官所未悉者,必 再三抗辨,不為苟止。貴溪民偽作吳漸名,誣愬縣令 石邦彥,迥言「匿名書不當受」,轉運使不謂然,遂興大 獄,瘐死者十有四人。及聞省寺訖,報如迥言,卒官。
胡綰
編輯按《岳州府志》:「綰,孝宗時知華容縣事。訪章臺遺蹤,率 邑士張左林輩築亭,又於縣北構楚觀樓,暇則與諸 士眺賞焉。綰為政廉平,嘗有詩曰:『我為平易政不苛, 無復遣人奪農作。看汝鼓腹樂太平,老瓦盆中盛酒 酪』。」
汪必達
編輯按《黟縣志》:必達字兼善,自幼天姿警悟,引筆落紙,燦 然成章,於《禮記》為尤長,每出諸儒箋詁之外。乾道二 年丙戌,詔省選生員,必達冠首選。司業程大昌見其 文,驚曰:「吾州有士如此!」深加賞識。同弟必進,登乙未 進士第,初分教滁陽,改岳陽。以師道自重,所至人士 歸嚮。改知旌德縣,務教化。邑有父訟子,必達謂父子 「至恩,忍以私庭言語聞官乎?」令吏授父以杖,自笞其 子,已而感悟,父子如初。有以猶子為後,繼,得孽子,乃 出之。必達必復之,不容,遣斥。郡境荒饑,發縣廩捐價 賑糶,為文勉諭富民賙恤,全活甚眾。御史陳士楚行 部至境,曰:「旌德真福地也。」以疾卒於官。
林淳
編輯按《涇縣志》:「淳乾道八年,以嘉議郎為涇令。甫至,首訪 三農利病。邑有陳雷二古塘,湮塞不理,積為豪家分 據,淳議復之。明年,榜示鄉戶,復修古塘凡六百餘所, 民大稱惠。」
黃龜鼎
編輯按《新田縣志》:「龜鼎,北二都人。淳熙中進士。長於《春秋》, 優於文藝,而吏事尤精練。令祁陽時,郴寇甫殄,臺閫 欲度地創縣,以扼其險,交檄龜鼎往視而經營之,是 為桂東邑。當路上其功,就使為長,政治無擾,民猺相 安。旋遷吉水宰,未滿而歸,官奉議郎。」
曾造
編輯按《廣東通志》:「造,南豐人。性謙和平易,而執持確不可 奪。淳熙中,以韶州曹掾辟知乳源,謂養先於教,於是 籍官田及民廢業幾四百畝入為學產。郡士之雋者 教之創黌宮,立職長,嚴課試,士風翕然丕變。尋調知 樂昌,以教化為上務。遷學於城東,復籍官田供諸生。 於是樂昌文教方軌中州,士人祠於學宮。」
劉宰
編輯按《宋史》本傳:「宰字平國,金壇人。紹熙元年舉進士,授 泰興令。有殺人獄具,謂禱於叢祠以殺一人,刃忽三 躍,乃殺三人,是神實殺我也。為請之州,毀其廟,斬首 以徇。鄰邑有租牛縣境者,租戶於主有連姻,因喪會 竊券而逃。他日主之子征其租,則曰:『牛鬻久矣。子累 年訟於官,無券可質,官又以異縣,置不問。至是愬於宰,宰曰:「牛失十載,安得一旦復之?」迺召二丐者,勞而 語之故,託以它事繫獄鞫之。丐者自詭盜牛以賣,遣 詣其所,驗視租戶,曰:「吾牛因某氏所租。」丐者辭益力, 因出券示之,相持以來,盜券者憮然,為歸牛以租。富 室亡金釵,惟二僕婦在,置之有司咸以為冤,命各持 一蘆曰:「非盜釵者,詰朝蘆當自若。果盜,則長於今二 寸。明旦視之,一自若,一去其蘆二寸矣。」即訊之,果伏 其罪。有姑愬婦不養者,二召二婦並姑置一室,或餉 其婦而不及姑,徐伺之,一婦每以己饌餽姑,姑猶呵 之,其一反之,如是累日,遂得其情。父喪,免至京,韓𠈁 冑方謀用兵,宰啟鄧友龍、薛叔似,極言輕挑兵端,為 國深害。迄如其言,默觀時變,頓不樂仕,尋告歸。
高定子
編輯按《宋史列傳》:「定子字瞻叔,嘉泰二年壬戌舉進士,知 夾江縣。前是酒酤貸秫於商人,定子給錢以糴,且寬 榷酤,民以為便。麻菽舊有徵,定子悉弛之。會水潦洊 饑,貧民競愬,無所於糴。定子曰:『女毋憂,女第持錢往 常所糴家以俟』。迺發縣廩給諸富家,俾以時價糴,至 秋而償。須臾米溢於市。鄰邑有爭田十餘年不決,部」 使者以屬定子,定子察知偽為質劑,其人不伏。定子 曰:「嘉定改元詔三月始至縣,安得有嘉定元年正月 文書邪?」兩造遂決。四川總領所辟主管文字,同幕有 以趣辦為能迫促諸郡者,定子白使者斥去之。總領 所治利州,倚酒榷以佐軍用,吏姦盤錯,定子躬自究 詰,酒政遂平。後來者復欲增課,定子曰:「前以吏蠹,亦 既革之,今又求益,是再榷也。」乃止。制置使鄭損彊愎 自用,誤謂總領所擅十一州小會子之利,奉請廢之。 令下,民疑而罷市。定子力爭,謂:「小會子實以代錢,百 姓貿易賴,是以權川引罷,則關、隴之民交病,況又隆 興間得旨為之,非擅也。」乃得存其半。損又欲增總領 所鹽課,取舊貸軍費,定子辨其顛末,損乃釋然曰:「二 司相關處。公每明白洞達,言之使人爽然自失。」尋差 知長寧軍。
蕭鱗
編輯按《吉安府志》:「鱗字耕道,廬陵人。開禧元年乙丑進士, 授曲江簿,以能遷仁化令,多仁恕愛民。歲旱,民視苗 槁死,鱗教治器作轆轤水車,遂得灌浸之法。兄弟爭 產,相毆擊者,召而諭之曰:『失一田地尚可置,至如兄 弟傷毆,難可復得,而顧疏骨肉交奪利,安可比人乎』? 民感泣遷化。有失牛者,意其鄰,鱗曰:『暮夜不可知,毋 執狐疑,傷汝善鄰』。」數日,果得牛於林中。民病田決而 供賦不休,為奏蠲之。其以仁感人多此類。二年卒,民 哭之盡哀,復像而祀之。
劉昌詩
編輯按《江寧府志》:「昌詩,江西清江人。嘉定七年,知六合縣。 時有旨,每戶三丁取一,號曰義武民兵。淮南縣令並 兼義武軍政。六合原額二千餘人,開禧兵革,民多流 亡,僅有五百二十一人,昌詩設法招集,得七百有奇, 並於盤城、瓦梁等寨分隸縣。舊有忠勇軍,乃請於朝, 降官會三千紙,置庫積貯,日收息錢,專供教閱勸賞」 之用。又創修《邑志》,續建《題名記》,邑人並稱其文教。
邢燾
編輯按《江陰縣志》蔣惟曉撰《開河記》云:「邢燾嘉定十二年 己卯,以通直郎出守江陰,政足召和,材足行志,化凋 為淳。明年,浚九里河,又自擦柱橋而上,逆於朝宗門, 陸續鳩工,城內外之河渠頓還舊觀。又慮潮汐委輸, 易積難散,力役數興,利反為病。乃括戶籍之沒於官 者,專置司掌其歲入,弗以他用,每歲農隙一舉行,不」 以浚治費民,期為永久利。民深德之。開山蹊以通道, 植橋梁以利涉,治舍館以逆賓,下而園池器物之飾, 無不煥然一新。
趙紃夫
編輯按《贛州府志》:「紃夫,三山人。紹定四年,以贛尉攝寧都 縣事。時石城寇黃元仲僭號狂逞,紃夫亟葺城注濠, 為守禦計。賊圍城,登臺射之,稍退,率兵追北,遂擒元 仲,臠於市。明年還職,父老磨石紀其功,尋陞知本縣, 闔邑驩動,在任遷學修志,能聲益著。」
俞偉
編輯按《延平府志》:「偉字仲寬,四明人。宰順昌,作《戒殺子文》, 召諸鄉父老為人所信服者,列坐廡下,置醪醴親酌 而侑之。出其文使歸勸鄉人,無得殺子,歲月間活者 千計。人生子多以俞為小字者。嘗被差他郡,還邑,有 小兒數百迎於郊。轉運判官曹輔上其事,朝廷嘉之, 就改一官,仍令再任。復為立法,推行一路,在任兩考」, 木生連理禾,一莖十二穗,民歌頌焉。
金
編輯劉從益
編輯按《金史》本傳:「從益,字雲卿,渾源人。登大安元年進士 第,累官監察御史。坐與當路辨曲直,得罪去。久之,起 為葉縣令。修學勵俗,有古良吏風。葉自兵興,戶減三 之一,田不毛者萬七千畝有奇,其歲入七萬石如故從益請於大司農,為減一萬,民甚賴之,流亡歸者四 千餘家。未幾被召,百姓詣尚書省乞留,不聽。入授應」 奉翰林文字。踰月,以疾卒,年四十四。《葉人》聞之,以「端 午罷酒」,為位而哭,且立石頌德,以致哀思。
王浩
編輯按《金史循吏傳》:「浩由吏起身,初辟涇陽令,廉白為關 輔第一。時西臺檄州縣增植棗果,督責嚴急,民甚被 擾,浩獨無所問。主司將坐之,浩曰:『是縣所植已滿其 數,若欲增植,必盜他人所有,取彼置此,未見其利』。其 愛民多此類。所在有善政,民絲毫無所犯。秦人為立 生祠,歲時思之。南遷後,為扶溝令。開興元年正月,民」 錢大亨等執縣官送款於北。大亨以浩有恩於民,不 忍加刃,日遣所知勸之降,浩終不聽,於是殺之無血。 主簿劉坦、尉宋乙並見害,棄屍道路,自春徂夏,獨浩 屍儼然如生,目且不瞑,烏犬莫敢近,殆若有神護者。
元
編輯譚澄
編輯按《元史良吏傳》:「澄字彥清,德興懷來人。幼敏穎,為交 城令,時年十九。有文谷水分溉交城田,文陽郭帥專 其利而堰之,訟者累歲莫能直,澄折以理,令決水均 其利於民。豪民有持吏短長為奸者,察得其主名,皆 以法治之。歲乙未,籍民戶,有司多以浮客占籍,及征 賦逃竄殆盡,官為稱貸,積息數倍,民無以償。澄入覲」, 因中書耶律楚材面陳其害,太宗惻然,為免其逋。其 私負者,年雖多,息取倍而止,亡民能歸者復三年。詔 下,公私便之。壬子,復大籍其民,澄盡削交城之不土 著者,賦以時集。甲寅,世祖還自大理,澄進見,留藩府。 凡遣使必以澄偕,而以其弟山代為交城令。
耶律伯堅
編輯按《元史良吏傳》:「伯堅,字壽之,桓州人。氣豪俠,喜與名 士游,用薦舉入官,為工部主事。至元九年,轉保定路 清苑縣尹。初,安肅州苦徐水之害,訴於大司農司。大 司農司欲奪水故道,導水使東,東則清苑境也。地勢 不利,果導之,則清苑被其害,而水亦必反故道為災。 伯堅陳其形勢,圖其利害,要大司農司官及都守行」 視可否,事遂得已。縣西有塘水,溉民田甚廣,勢家據 以為磑,民以失利來訴,伯堅命毀磑,決其水而注之 田,許以溉田之餘月,乃得堰水置磑,仍以其事聞於 省部,著為定製。縣居南北之衝,歲為親王大官治供 帳於縣西,限以十月成。至明年,復撤而新之,吏得並 緣侵漁,其費不貲。伯堅命築公館以代供帳,其弊遂 絕。凡郡府賦役於縣,有重於他縣者,輒曰:「寧得罪於 上,不可得罪於下。」必詣府力爭之。在清苑四年,民親 戴之如父母。比去而猶思之,立石頌其德焉。擢為恩 州同知。
李有
編輯按《岳州府志》有字仲芳,山西平陽人。泰定時宰華容, 嘗書「廉勤公慎恕」五字於壁以自儆。後遷臨湘,三年 政如華容。又遷高安、金谿,視華容、臨湘政如一日。在 金谿六年遷去,民咸為詩歌紀頌之,為立生祠。華容 孫宜有五字賦。
許義夫
編輯按《元史良吏傳》:「『義夫,碭山人,為夏邑縣尹。每親詣鄉 社,教民稼穡,見民勤謹者,出己俸賞之,怠惰者罰之, 三年之間,境內豐足。後為封丘縣尹,值至正四年大 饑,盜賊群起,抄掠州縣。義夫聞賊至近境,乃單馬出 郊十里外迎之,見賊數百人,義夫力言:封丘縣小民 貧,皆已驚惶逃竄,幸無入吾境也』。言辭願款,賊遂他」 往,封丘之民得免於難。
盧琦
編輯按《元史良吏傳》:「琦字希韓,惠安人,登至正二年進士 第。十二年,稍遷至永春縣尹。始至,賑饑饉,止橫斂,均 賦役,減口鹽一百餘引,蠲包銀榷鐵之無徵者。已而 訟息民安。乃新學宮,延師儒課子弟,月書季考,文風 翕然。鄰邑仙遊盜發,琦適在邑境,盜遙見之,迎拜曰: 『此永春大夫也。為大夫百姓者,何幸之大乎?吾邑長 乃以暴毒驅我,故至此耳』。」琦因立馬喻以禍福,眾皆 投刃槊,請縛其酋以自新,琦許之。酋至,琦械送帥府, 自是威惠行於境外。十三年,泉郡大饑,死者相枕藉, 其能行者皆老幼扶攜就食。永春琦命分諸浮屠及 大家使食之,所存活不可勝計。十四年,安溪寇數萬 人來襲永春,琦聞,召邑民喻之曰:「汝等能戰則與之 戰,不能則我當獨死之爾!」眾皆感憤曰:「使君何言也! 使君父母,我民赤子,其忍以父母畀賊耶!且彼寇方 將擄掠我妻子,焚毀我室盧,乃一邑深仇也,今日之 事,有進無退,使君其勿以為憂。」因踴躍爭奮。琦率以 攻賊,大敗之。明日,賊復傾巢而至,又破之。大小三十 餘戰,斬獲一千二百餘人,而邑民無死傷者。賊大衂, 遂遁去。時兵革四起,列郡皆洶洶不寧,獨永春晏然, 無異承平時。十六年改調寧德縣尹而去。
===文殊海涯===按《南昌郡乘》:海涯字貫道,南昌人。元至正間,知延平 尤溪縣,廉介明敏。時「寇難屢作,規畫措置,悉中方軌。 邑有陳十軍、陳合一者,素獷悍,各聚黨為亂。海涯捕 其渠魁置於法,餘黨盡宥之。尤重儒雅,興學校,增置 弟子員。凡鄉社俱令立學,擇師儒以主教事。士儒感 慕,為立祠於南溪書院。」
鄒伯顏
編輯按《元史良吏傳》:「伯顏字從吉,高唐人,為建寧崇安縣 尹。崇安之為邑,區別其土田,名之曰都者五十。五十 都之田,上送官者為糧六千石,其大家以五十餘家 而兼五千石,細民以四百餘家而合一千石。大家之 田連跨數都,而細民之糧或僅升合,有司常以四百 之細民配五十大家之役,故貧者受役旬日而家已」 破。伯顏曰:「貧弱之受困,一至此乎?」乃取其糧籍而分 計從,有糧一石者受一石之役,有糧升斗者受升斗 之役,田多者受數都之役而不可辭,田少者稱其所 出而無倖免,貧困無告之民,始得以休息。崇安賦役 之均,遂為四方最。邑有宋趙抃所鑿溝,溉民田數千 畝,歲久溝湮而田廢。伯顏修長溝十里,繞楓樹陂,累 石以為固,溝悉復抃遺跡,而田為常稔,民賴其利。安 慶路嘗得造偽鈔者,遣卒械其囚至崇安,求其黨而 執之。囚與卒結謀,望風入良民家肆虐。伯顏捕訊得 其狀,即執而歸諸安慶。自是偽造之連逮,無濫及崇 安者。於是行省、帥府、御史、憲府咸舉其能,選調漳州 路判官。
周自強
編輯按《元史良吏傳》:「自強字剛善,臨江路新喻州人。遷婺 州路義烏縣尹。周知民情,而性度寬厚,不為刻深。民 有以爭訟訴於庭者,一見即能知其曲直,然未遽加 以刑責,必取經典中語,反覆開譬之,令其誦讀講解。 若能悔悟首實,則原其罪;若迷謬怙惡不悛,然後繩 之以法,不少貸。民畏且愛,獄訟頓息。民間田稅之籍」 多失實,以故差徭不平。自強出令,履畝覈之,民不能 欺,文簿井井可攷,於是賦役均平,貧富樂業。其聽訟 決獄,物無遁情。黠吏欲以片言欺惑之,不可得,由是 政治大行,聲譽籍甚。部使者數以廉能譽於朝,選授 撫州路金溪縣尹,階奉議大夫,政績愈著。以亞中大 夫、江州路總管致仕。
明一
編輯楊偁
編輯按《太平府志》:「偁字廷舉,合肥人。面潤耳大,德性慈祥。 明初丙申,知蕪湖。時遘兵燹境內,事廢民散賦逋偁 首詢民疾苦,興利除害,招徠遺黎,撫摩凋瘵,由是民 庶且富,邑以治稱。壬寅,建縣治及鋪舍,民極感慕,立 石頌德。」
柯日新
編輯按《武昌府志》:「日新,平梁人。明太祖親征陳友諒,湖南 平,乃置郡縣,選用賢良,命知蒲圻縣事。時干戈甫息, 民多逋竄,日新憂勤立政,撫綏傷殘,招集流亡,墾闢 草萊,疆理土田,躬督耕桑,民咸襁負而至。乃創宮宇, 建廟學,置郵傳,治橋梁,唐岳撰文記之。」
劉秩
編輯按《蘇州府志》:「秩字伯序,南昌豐城人。吳元年任崇明 州,次年改州為縣。秩為政明而不苛,廉而能恕,民樂 其化。又奏減酒稅鹽課及塗田未成而有賦者,章凡 四上,省其估戶三萬有奇,民德之,為建生祠,秦約為 記。崇有天賜場,豪民與官吏黨結私販,秩繩以法,奸 黨誣搆之。其子名孫,年十二,往訴於巡行使臣,引見」 上,上親問得實,黨皆伏誅,事遂白秩棄官歸。尤長於 詩,祀名宦。
道同
編輯按:《明外史》本傳:「同,河間人,其先蒙古族也。洪武初,薦 授太常寺贊禮郎,出為番禺知縣。番禺故號煩劇,而 軍衛尤橫,數鞭辱縣中佐吏,無所忌,前令率不能堪。 同峭直少蘊藉,不避貴要,凡軍衛非理者,一切勿從, 民賴以少安。未幾,永嘉侯朱亮祖至,數以威福撼同, 同不動。土豪數十輩,好抑買市中珍貨,稍不快意,即」 巧詆人以罪,人莫敢誰何。同廉得之,立械其魁。通衢 諸豪家爭詣亮祖以貨賄求直,亮祖置酒召同,酒次 從容言之,同厲聲曰:「公大臣,奈何受小人役使?」亮祖 不能屈也。他日,亮祖出,遇被械者暴酷,日中悉搏顙 哀呼乞免,亮祖遽破械脫之。富民羅氏以女納亮祖 府中,其兄弟因怙勢為奸,同復按治之,亮祖亦奪去。 既而以他事笞同,同積不平,乃條其事奏之。奏未至, 亮祖即先劾同訕敖無禮狀。帝不知其由,遂使使誅 同。會同奏亦至,帝始悟,以為同職甚卑,而敢斥言大 臣不法事,有《骨鯁風》,可用,復使使宥之。兩使者同日 抵番禺。後使甫到,則同已死矣,縣民爭悼惜之,或刻 木為同主祀於家,有事卜之輒驗,遂讙傳同死為神 焉。
===祝挺===按《松江府志》:「『挺字正夫,江西鄱陽人。洪武初,知上海縣。時盜錢鶴皋倡亂,偽總兵姚某率眾逼縣治,挺懷 印走府,謀討逆。聞府城陷,乃仰天嘆曰:『縣我死所也, 效死勿去』。賊迫使見偽總兵,挺毅然曰:『吾有頭在,勿 復語』。賊知不可屈,釋之。乃密遣人諭巨室以順逆,有 能擒賊者,上汝功』。巨室遂具舟治器械,渡挺而東,與」 前主簿鄭著、王掎、主簿李從吉等聚義兵,斬偽帥姚 總兵、金萬戶於西溝,復縣治。餘黨東奔海,謀復叛,又 遣唐翼等追斬之。時右相國徐達遣偏帥統兵破錢 鶴皋,將移兵縣境。挺星馳詣帥曰:「苟降罰罰我,如撫 民,民則定矣,無煩大軍。」三往返猶未止。會鶴皋忿邑 人不附者,指為逆黨,帥逮捕甚急,且以窘挺。挺潛使 報狀於右相國徐達,達為上聞,按得其實,乃釋。時鄰 邑以詿誤死者相枕籍,而上海獨晏然,挺之力也。楊 維禎為文刻石紀其事。
芮翀
編輯按《蘇州府志》:「翀字子翔,偃城人。洪武二十七年進士。 初知墊江,改金壇,三十一年改知崑山,首革庫子祗 候等弊。時催糧勾軍,官校久為民害,取平民淹繫多 死者,翀悉解遣之。復奏劾官旗影戶匿丁朝,命御史 李岳究治,械送京師者凡二百餘輩。永樂元年,坐事 發遵化炒鐵,耆老伏闕訟冤,詔遣馳傳還任。復奏免」 包荒事故田糧十八萬三千有奇。尋以大水,奏開吳 淞江淤塞二十餘里,特命尚書夏元吉、太常少卿袁 復臨視之。翀陳開新塞舊之策,多見採納。功成,以母 憂去。未幾,陝西按察司僉事馬祥奏翀才堪理劇。吏 部奏稱「崑為劇邑,翀素得民,當令再還舊治。」以勾軍 百戶修隙誣奏,逮京訊問。事白,再馳傳知崑山。十三 年,丁父艱去。翀為人雅正寬平,務持大體,略近名,赦 小過,幹局甚精。前後在崑山一十八載,精采彌著。去 之日,民皆流涕。後為廣東道監察御史,改知泰安,再 知清豐。宣德六年卒。
高斗南
編輯按《明外史循吏傳》:「斗南字拱極,陝西徽州人。洪武中, 由薦舉授四川定遠知縣。才識精敏,多善政,為士民 所懷,形之歌頌。二十九年,與知府永州余彥誠,知縣 齊東鄭敏、儀真康彥民、岳池王佐、安肅范志遠、當塗 孟廉,及丞懷寧蘇億、休寧甘鏞、當塗趙森並坐事,先 後被逮。其耆民奔走闕下,具列善政以聞。太祖嘉之」, 賜襲衣、寶鈔遣還,並賜耆民道里費。諸人既還任,政 績益著。尋舉天下廉吏數人,斗南與焉。列其名於彰 善,榜《聖政記》以示勸。九載績最,擢雲南新興知州。
鄭敏
編輯按《明外史高斗南傳》:「敏初知齊東,有政聲。洪武二十 四年,坐事被逮。其部民數十人稱敏廉勤有惠愛,守 闕下求宥,帝即宴勞,復其官,且賜鈔百錠,衣三襲。居 數年,考滿入朝,部民復走京師,乞再任,帝從其請,宴 賞而遣之。及是再獲宥,政益有聞。」
康彥民
編輯按《明外史高斗南傳》:「彥民,泰和人。洪武二十七年進 士。先知青田,調儀真,後歷巴陵、天台,並有美政。永樂 初,罷歸。至洪熙元年,御史巡按至天台縣,民二百餘 人言彥民廉公有為,乞還之天台,用慰民望。御史以 聞,宣宗歎曰:『彥民去天台二十餘年,民猶思之,其有 善政可知』。」乃詔復任天台。
周榮
編輯按《明外史高斗南傳》:「榮字國華,蓬萊人。初為靈璧丞, 有惠政,擢榮靈璧知縣,民益樂其寬惠。既知河南,亦 有聲。民婦失物,不知盜名,訴於榮。榮密語之曰:『汝歸 但罵官府,不捕盜。旁有嗔怒者,即以聞』。婦如其言,果 有嗔者,一訊即伏,郡中稱神。後建言稱旨,擢河南左 布政使。」
王銳
編輯按《蘇州府志》:「銳字允威,建安人。洪武中,以進士知山 東之新城。內艱。服除,調補崇明,審驗人戶,類分上中 下,三甲凡等,仍為縣《區圖》三冊,定其徭役貢賦之法。 庠士素乏科第,選敏者置後堂,政少閒,輒入與講繹 經義,竄改程業。士以銳治《易》,往往改業,自是科第相 望。天旱蝻生,耆老請事,符醮以祈。銳曰:『非儒者事,可 祭八蜡之神』。」乃齋沐,自製文,率僚屬祭之。其日即雨, 三日乃已,遂為有年。葉文莊公盛為傳,刻石。累官副 都御史。
劉紹
編輯按《開封府志》:「紹,江西瑞州人。洪武中,知延津縣,教民 墾田樹桑棗。惰農及犯輕罪者,俾伐材木,以修學宇。 自是訟簡田闢而學校興。又教民蠶織,每婦女令月 織布二端,官為點視。由是民知務本,無饑寒之嘆。」
朱孟常
編輯按《延平府志》:「孟常,字守常,餘姚人。洪武中鄉貢,知南 平。以民逋漁課久不能償,奏蠲之。江西民兵採木過 縣,饑餓濱死,賑粟全活焉。時遣中官刻期督木,至縣期迫而木未集,榜笞苛急,民眾駭亂,孟常力為安撫。 時夜有神托夢,中官曰:『若第去,朱令在何憂』?中官覺, 悉以付孟常,從容處之,事集而民不擾。」
史誠祖
編輯按《明外史循吏傳》:「誠祖,解州人。洪武末詣闕,陳鹽法 利弊,太祖納之,授汶上知縣,以廉平寬簡為治,民愛 戴之。永樂七年,太宗北巡,遣御史考覈郡縣長吏賢 否,還言誠祖治第一,乃賜璽書勞之曰:『守令承流宣 化,所以安利元元。朕統御天下,夙夜求賢,共圖治理, 往往下詢民間,皆言苦吏苛急,能副朕心者實鮮。爾 敦厚老成,恪共乃職,持身勵志,一於廉公。平賦均徭, 政清訟簡,民心悅戴,境內稱安。方古良吏,亦復何讓? 特擢爾濟寧知州,仍視汶上縣事。其益共乃職,慎終 如始,以永嘉譽。欽哉』!」並賜內醞一尊、織金紗衣一襲、 紗千貫。御史又言貪吏虐民,無若易州同知張騰。遂 徵下獄。誠祖既得旌,益勤於治,土田增闢,戶口繁滋, 益編戶十四里。太宗過汶上,欲徙其民數百家於膠 州,誠祖奏免之。屢當遷職,輒為民奏留。閱二十九年, 竟卒於任。士民哀號,留葬城南,歲時奉祀。
劉孟雍
編輯按《明外史循吏傳》:「孟雍,名熙,以字行,南昌人。洪武末, 舉賢良,授龍溪知縣。縣與潮州接境,山谷深險,有陳 永定者,負固為寇,時出剽掠,累歲不能制。孟雍至,設 策擒獲之,一境以寧。先是為縣者率庸懦吏,得肆其 奸,徭役失均,民多流徙。孟雍覈戶之虛實而差等之, 有所徵發,民不告病,由是相率來歸。乃勸農桑,輕刑」 罰,禁淫祀,崇禮教,扶善抑奸,邑以大治。秩滿,遷安州 知州。龍溪民群赴闕下狀其善政,乞留之。乃命以知 州秩還治龍溪。永樂十八年卒,民為肖像立祠。
朱珤
編輯按《明外史劉孟雍傳》,「孟雍同時亦以治縣有聲者。珤, 龍溪人,為鄒縣知縣,明敏有吏才,雖洞悉民隱,而性 寬厚有容。葺學舍,建宗聖書院、亞聖寢廟,以興教化。 歲凶,脫己銀帶及捐簪珥易粟賑饑。每循行郊原,勸 民耕植,貸以牛種,由是地無遺利,家有蓋藏。其斷獄 以情,刑不妄施。或用鞭中貫以綿,老穉莫不愛戴。」以 永樂十一年八月卒官,縣人為哭泣罷市。
張準
編輯按《明外史劉孟雍傳》,「孟雍同時亦以治縣有聲者。準, 崑山人。舉賢良,為建安知縣,持己端潔,政務愛民,諸 可以利民者,必銳意行之。歲饑,乞以鈔代賦,大疫,乞 蠲徵徭,朝旨皆報可。自準涖任,邑無失所之民。以永 樂二十一年卒,民懷思不忘。」
吳春
編輯按《明外史劉孟雍傳》,孟雍同時亦以治縣有聲者。春, 建安人。由進士任婺源知縣。縣逋賦數年,春委曲勸 諭,民皆樂輸。歲大蝗,春引咎自責,蝗皆赴水死。興學 養士,輕徭省刑,頌聲四起。永樂二十年,卒於官,士民 皆巷哭。
許譽
編輯按《明外史胡壽安傳》:「有許譽者,長山人。洪武時為儀 封知縣,居官廉能,政尚平恕,部民愛之。惡邑人好游 惰,嚴為禁戒。自是墾田日增,盜賊弭息。永樂元年,三 考績最,當遷去,其民相率叩閽乞留。太宗嘉歎,即賜 襲衣寶鈔遣還。」
林真
編輯按《福建通志循良傳》:「真字汝實,永樂三年舉人,知慈 谿縣,秩滿,擢江寧。嘗上言時事,太宗嘉納之。以疾乞 補外,改宜興,能勤其職。妖賊龔伯諒詞所連甚眾,真 辨釋八十餘人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
本作品原文沒有標點。標點是人工智能程序古詩文斷句 v2.1創建,並且經由維基文庫用戶編輯改善的。本站用戶之編輯以知識共享 署名-相同方式共享 4.0協議(CC BY-SA 4.0)發佈。
歡迎各位持續修正標點,請勿複製與本站版權協議不兼容的標點創作。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