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一百六十二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學行典
第一百六十二卷目錄
任道部名賢列傳五
宋四
朱熹二
學行典第一百六十二卷
任道部名賢列傳五
編輯宋四
編輯朱熹二
編輯按《朱子年譜》,「宋高宗建炎四年庚戌九月甲寅,朱子 生於延平尤溪之寓舍。生時婺源故宅井中有紫氣 見。」
紹興元年辛亥,朱子二歲。
二年壬子,朱子三歲。
三年癸丑,朱子四歲,嘗指日問於韋齋曰:「日何所附?」 曰:「附於天。」又問:「天何所附?」韋齋奇之。
四年甲寅,朱子五歲,始入《小學》。
五年乙卯,朱子六歲。
六年丙辰,朱子七歲。
七年丁巳,朱子八歲,通《孝經》大義,書八字於其上,曰: 「若不如此,便不成人。」閒從群兒嬉遊,獨以沙列八卦, 端坐默視。
八年戊午,朱子九歲。
九年己未,朱子十歲,自知力學,聞長者言,輒不忘。讀 《孟子》,至「聖人與我同類者」,喜不可言,以為聖人亦易 做。
十年庚申,朱子十一歲春,韋齋出知饒州,旋請祠。朱 子傳學於家庭。
十一年辛酉,朱子十二歲。
十二年壬戌,朱子十三歲。
十三年癸亥,朱子十四歲。「三月辛亥,丁韋齋憂。韋齋 卒於建之水南,享年四十七。」稟學於胡籍溪、劉草堂、 劉屏山三君子之門。
十四年甲子,朱子十五歲,葬韋齋於西塔山,在崇安 縣五夫里,其後改葬於武夷鄉上梅里寂歷山中峰 之原。
十五年乙丑,朱子十六歲。見呂與叔「雖愚必明,雖柔 必強」一段,解得痛快,讀之未嘗不竦然警厲奮發。 十六年丙寅,朱子十七歲。
十七年丁卯,朱子十八歲。秋詣建州鄉舉。考官蔡茲 謂人曰:「吾取中一後生三篇策,皆欲為朝廷措置大 事,他日必非常人。」
十八年戊辰,朱子十九歲。春,登進士第,王佐榜,第五 甲第九十人。夏,准敕賜「同進士出身。」
十九年己巳,朱子二十歲。自十五六至二十歲,史書 都不要看,但覺得沒要緊,不難理會。又得《上蔡語錄》 觀之,初用朱筆畫出合處,再觀用粉筆,三觀用墨筆, 數過之後,全與元看時不同矣。
二十年庚午,朱子二十一歲春,始歸婺源,省丘墓宗 族,有帖與內弟程洵論詩,且曰:「學者所急,亦不在此, 學者之要務反求諸己而已。《語》《孟》二書,精之熟之,求 所以見聖賢用意處,佩服而力持之可也。」縣有五通 廟,最靈怪,某初還,或勸謁之,不往。是夜會飲灰酒,遂 動臟腑。次日,又偶有蛇在階旁,眾以為不謁廟之故, 因告以「某幸歸,此去祖墓甚近。若能為禍福,請即葬 某於祖墓之旁,甚便。」其特立之操,亦可見矣。
二十一年辛未,朱子二十二歲。春,銓試中等。夏,告,授 「左迪功郎、泉州同安縣主簿。」
二十二年壬申:朱子二十三歲。
二十三年癸酉,朱子二十四歲夏,始受學於延平李 先生之門。李先生願中,受學於羅公仲素。龜山倡道 東南,從遊甚眾。語其潛思力行、任重詣極者,羅公一 人而已。李先生實得其傳,同門皆以為不及,然樂道 不仕,人罕知之。沙縣鄧迪天啟嘗曰:「願中如冰壺秋 月,瑩徹無瑕」,韋齋深以為知言,朱子少耳熟焉。至是 將赴同安,故往見之。初,朱子學靡常師,出入於經傳, 泛濫於釋老者,亦既有年。及見延平,洞明道要,頓悟 異端之非,盡能掊擊其失。由是專精緻誠,剖微窮深, 晝夜不懈,至忘寢食,而《道統》之傳,始有所歸。朱子言: 「初師屏山、籍溪,自見於道,未有所得。」及見延平,又云: 「自見李先生,為學始就平實。」乃知向「日從事於釋老 之說皆非。」又云:「初見李先生,說得無限道理,李先生 曰:『公恁地懸空理會得許多道理,而面前事卻理會 不下。道亦無他,元妙只在日用閒著實做工夫處,便 自見得。某後來方曉得他說,故今日不至於無理會 耳』。」又云:「赴同安任時,年二十四,始見李先生,告之學 禪,李先生但曰:『不是』。再三質問,則曰:『且看聖賢言語某遂將所謂禪權倚閣起,取聖賢書讀之,讀來讀去, 日復一日,覺得聖賢言語漸漸有味,卻回頭看釋氏 之說,漸漸破綻,罅漏百出。」又云:「李先生令去聖經中 求義理,某後刻意經學,推見實理,始信前日諸人之 誤。」又云:「沈元用問尹和靖:『伊川《易傳》何處是切要』?尹 云:『體用一原,隱顯無閒』。此是最切要處。」舉以問李先 生,李先生曰:「尹說固好,然須是看得六十四卦,三百 八十四爻都有下落,方始說得。此語。若學未曾子細 理會,便與他如此說,豈不誤他?」某聞之悚然,始知前 日空言無實,全不濟事。自此讀書益加詳細。秋七月 壬寅,之同安任。丁酉,子塾生涖職勤敏,纖悉必親,郡 縣長吏,事倚以決。苟利於民,雖勞無憚。廨有燕坐之 室,更名曰「高士軒」,而以令甲。凡簿所當為者,大書揭 之楣。閒職兼學事,身率諸生規矩甚嚴,厲以誠敬,開 以義理。初,士子尚循故態,食已則去。朱子為文勸諭 之,以「為學如不及,猶恐失之。此君子所以孳孳焉愛 日不倦,而競尺寸之陰也。」今或聞諸生晨起入學,未 及日中而各已散去,豈愛日之意哉?蓋今日之學者, 舍科舉之業則無為也。故苟足以應有司之求,則至 於惰遊而不知反。使古人之學止於如此,則可以得 志於科舉斯已矣。所以孳孳焉愛日不倦,以至乎死 而後已者,果何為而然哉?諸君苟思於科舉之外而 知所以為「學,則將有欲已而不能者。」因選邑之秀民 充弟子員,得許生升而愛敬之。有柯翰者,家居教授 常百餘人,行峻不為苟合,遂請為學,職眾益有所嚴 憚,不敢為非。又以為區區防之於法制之末,而義理 不足以悅其心,則亦無以使之知所趨而興於行,乃 增修講問之法,使職事諸生相與漸摩理義,有「以博 其心。規矩有以約其外。」學者翕然從之。以至學殿「講 坐」齋舍。悉加整葺雲。
二十四年甲戌,朱子二十五歲。七月,子埜生。
二十五年乙亥,朱子二十六歲正月,請於帥府,盡撤 府中所有書以歸,建經史閣以藏之,而為之守視。朱 子常病州縣之閒,士大夫庶民之家行禮為難,因考 釋奠儀,著論以為宜取《政和禮》,凡州縣官民所應用 者,別加纂錄,號曰《禮略》,刊印而頒之州縣,州縣刊印 而頒之民閒,擇士之篤厚好禮者,誦其說,習其容,州 縣各為若干人,廩之於學,使行禮者有攷焉。
二十六年丙子,朱子二十七歲。七月,同安簿滿,到泉 州候批書,客邸借得《孟子》一冊,子細讀,方尋得本意。 冬,奉檄走旁郡,因送老幼東歸。
二十七年丁丑,朱子二十八歲。春返同安,館於陳氏。 六月作《畏壘庵記》。冬十月以四考滿罷歸。其去也,士 思其教,民懷其惠,相與立祠於學。
二十八年戊寅,朱子二十九歲。正月,見李先生於延 平。十一月以「養親丐祠,十二月,差監潭州南嶽廟,歸 自同安」,彌樂道,其於仕進泊如也。
二十九年己卯,朱子三十歲。三月,作《上蔡語錄後序》。 八月召赴行在,辭,用執政陳俊卿薦也。十一月,省劄 趣行辭。朱子方控辭,會言路有託抑奔競以沮之者, 以故不就。是歲,籍溪胡公由司直改正字,將就職,朱 子送行,有詩曰:「執我仇讎詎我知,謾將行止驗天機。 猿驚鶴怨渾閑事,只恐先生袖手歸。」
三十年庚辰,朱子三十一歲冬,見李先生於延平,退 寓舍旁「西林院」,閱月而後去。
二十一年辛巳,朱子三十二歲。冬,有《與黃樞密論恢 復書》。
三十二年壬午,朱子三十三歲。春,迎謁李先生於建 安,遂與俱歸延平,復寓西林者幾月。夏五月,祠滿,復 請。六月。孝宗即位,詔求直言,八月應詔上封事,是月 得祠,十月作《論語纂訓序》。
孝宗隆興元年癸未,朱子三十四歲三月再召,辭,七 月丁酉行,十月至行在。辛巳,入對垂拱殿,其略曰:「《大 學》之道,本於格物。格物者,窮理之謂也。謂之理則無 形而難知,謂之物則有跡而易睹。必因物求理,使瞭 然無毫髮之差,則應事自然無毫髮之謬,是以意誠 心正而身修,家齊國治而天下平。」勸講之臣所以聞 於陛下者,不過記誦詞章之習,而陛下又不過求之 《老子》、釋氏之書。是以雖有生知之性,高世之行,而未 嘗隨事以觀理,故天下之理,多所未察;未嘗即理以 應事,故天下之事,多所未明。是以舉措之閒,動涉疑 貳;聽納之際,未免蔽欺。由不講乎「《大學》之道,而溺心 於淺近虛無之過也。願博訪真儒知此道者,講而明 之,則今日之務所當為者不得不為,所不當為者不 得不止。」上為之動容,次論「今之論國計者三:曰戰,曰 守,曰和。此三說者,是非相攻,可否相奪,談者各飾其 私,聽者不勝其眩,由不折衷於義理之根本,而馳騖 於利害之末流故也。君父之讎不共戴天者,乃天之 所覆,地之所載。凡有君臣父子之性者,發於至痛,不 能自已之同情,而非專出於一己之私也。國家之與 北虜,其不可與共戴天明矣。今日所當為者,非戰無以復讎,非守無以制勝,此皆天理之自然,非人慾之 私忿也。」又論「先王制御外裔之道,其本不在威強,而 在乎德業;其備不在邊境,而在乎朝廷;其具不在兵 食,而在乎紀綱。願開納諫諍,黜遠邪佞,杜塞倖門,安 固邦本,四者為急先之務,庶幾形勢自強,而恢復可 冀矣。」時朝廷遣王之望使虜,約和未還。宰臣湯思退 等皆主和議,而近習曾覿、龍大淵招權,故奏及之。三 劄所陳,不出封事之意而加剴切焉。十一月戊辰,除 武學博士,替成資闕,拜命遂歸。是歲,《論語要義》成,有 目錄、序。《論語訓蒙口義》成。
二年甲申,朱子三十五歲。正月,之延平哭李先生,比 葬,又往會。先是閩帥汪應辰延請李先生至帥治,坐 語未終而卒。《困學恐聞編》成,朱子嘗以「困學」名其燕 坐之室,因目其雜記之編曰《困學恐聞》。
乾道元年乙酉,朱子三十六歲。四月,請祠。先是,省劄 趣就職,既至,而執政錢端禮等復主和論,不合,請祠 歸。五月,差監南嶽廟,拜命。六月,作《戊午讜議序》。 二年丙戌,朱子三十七歲。
三年丁亥,朱子三十八歲。八月,如長沙,訪南軒張公, 道經昭武,謁黃端明。九月抵長沙,留止兩閱月而行。 十一月庚午,偕南軒登衡嶽,有《南嶽唱酬詩》。己丑,除 樞密院編修,用執政陳俊卿、劉珙薦也。越二日,拜命。 十二月,至自長沙,與南軒別後,遂偕范伯崇、林擇之 東歸。掇拾道中所作詩,得二百餘篇,名《東歸亂槁》。 四年戊子,朱子三十九歲。四月,崇安飢,朱子貸粟於 府以賑之。時盜發浦城,崇安人情大震,朱子請於府, 貸粟六百斛,籍戶口散給之,民以不飢。是冬有年民 願償粟於官,知府事王淮俾留里中,而上其籍於官, 社倉之法始此。編次《程氏遺書》成。初,二程子之門人 各有所錄,雜出並行,頗為後人竄易。至是序次有倫, 去取精審,學者始有定從,而程子之道復明於世。 五年己丑,朱子四十歲。正月戊午,子在生。六月,作《太 極通書後序》。九月戊午,丁母孺人祝氏憂。八月,省劄 復趣行。會丁祝孺人憂。孺人歙處士確之女,後贈碩 人,追封粵國夫人。
六年庚寅,朱子四十一歲正月癸酉,葬祝孺人於後 山天湖之陽,在建陽縣崇泰里,名曰「寒泉塢。」先生自 作《壙記》。《家禮》成,朱子居喪盡禮。既葬日居墓側,旦望 則歸奠几筵。蓋自始死至祥禫,參酌古今,咸盡其變, 因成《喪祭禮》。又推之於冠婚,共為一編,命曰《家禮》。既 成,為一童行竊去。至易簀後,其書始出,其間有與先 生晚歲之論不合者。七月,作《皇考朱府君遷墓記》。十 二月,召赴行在,以喪制未終辭。侍郎胡銓以詩人薦, 與王庭珪同召。
七年辛卯,朱子四十二歲三月,省劄候服闋,依已降 指揮,八月五夫三里,刱立社倉。朱子所居之鄉,每歲 春夏之交,豪戶閉糶牟利,細民發廩強奪,動相賊殺, 易至挺變,遂因前所貸米,刱立社倉,為倉三,亭一,門 牆守舍皆備。其規畫條約,見《社倉須知》及《社倉記》。又 延和奏劄云:「臣等措置,每石量收息米二斗,自後逐 年依此斂散,或遇小歉即蠲其息之半,大饑即盡蠲 之。至今十有四年,支息米造成倉厫,三閒收貯,已將 元米六百石納還本府。其見管三千一百石,並係累 年人戶納到息米。已申本府照會,將米依前斂散,更 不收息。每石只收耗米三升,係臣與本鄉土居官及 士人數人同共掌管,遇斂散時,即申」府差縣官一員 監視出納。以此之故,一鄉四五十里之閒,雖遇凶年, 人不闕食。十二月趣行,以祿不及養辭。
八年壬辰,朱子四十三歲。正月,編次《論》《孟精義》成。初 學者讀二書,未知折衷,至是書出,始知道之有統,學 之有宗,因而興起者甚眾。二月,以祿不及養辭。四月, 再趣行。有旨:「林枅、朱熹依已降指揮,疾速起發赴行 在。」《資治通鑑綱目》成。初,司馬公既編成《通鑑》,又著《目 錄》,又著《舉要曆》。胡文定公又著《舉要補遺》。朱子因二 公《四書》別為義例,表歲以首年,而因年以著統;大書 以提要,而分註以備言大略。綱倣《春秋》,而兼採群史 之長;目倣《左氏》,而稽合諸儒之粹。自有《通鑑》以來,未 有此書,其後再加更定未畢,然大經大法已粲然矣。 六月,省劄趣行,辭以遭期親服辭。十月,《西銘解義》成。 自二程子皆推《西銘》為擴前聖所未發。遊其門者必 令看「《大學》《西銘》」,而未有發明其義者,朱子首為之解。 十二月,省劄再趣行辭。《八朝名臣言行錄》成。
九年癸巳,朱子四十四歲。三月,省劄再趣行,又辭,且 乞差監嶽廟。四月,《太極圖傳通書解》成,序《尹和靖言 行錄》。五月,有旨特與改秩宮觀,辭。朱子既累辭召命, 宰相梁克家因奏:「朱某累召不起,宜蒙褒錄。」上曰:「朱 某安貧守道,廉退可嘉,特與改合入官,主管台州崇 道觀,任便居住。」六月,《編次程氏外書》成。九月,序《中和 集解》。十一月,省劄:「檢會依已降指揮行下。」
淳熙元年甲午,朱子四十五歲,二月辭。三月,省劄檢
會不許辭免指揮行下,又辭。五月,省劄再檢會依已降指揮,六月拜命。初,朱子以為改官賦祿,蓋朝廷進賢賞功、優老報勤之典,乃使小臣終年安坐,一日無 故而驟得之,求退得進,義所不安,故三具辭免遜避。 逾年,上意愈堅,始拜命。
二年乙未,朱子四十六歲。五月,東萊呂公來訪,講學 於寒泉精舍,編次《近思錄》成,呂公自東陽來會,留止 旬日,相與掇周子、程子、張子書關大體而切日用者, 彙次成十四篇,號《近思錄》。朱子嘗語學者曰:「四子六 經之階梯,《近思錄》四子之階梯。」蓋言為學當自此而 入也。其後守臨漳日,添入數條,刊之於學。餞東萊至 鵝湖,陸子壽、子靜來會。東萊歸,朱子送之至信之鵝 湖寺。江西陸九齡子壽、弟九淵子靜及清江劉清之 子澄皆來會,相與講其所聞。二陸俱執己見,不合而 罷。七月,作晦庵於蘆峰之雲谷,有《雲谷記》、跋袁機仲 《通鑑紀事本末》。
三年丙申,朱子四十七歲二月歸婺源。省先墓,有《歸 新安祭墓》及《祭告遠祖墓文》。時邑令張漢率諸生請 講書於學,辭。復請撰藏書閣記,許之。而以程氏《遺書》 《外書》《文集》《經說》、司馬氏《書儀》、高氏《送終禮》、呂氏《鄉約》 《鄉儀》等書留學中,日與鄉人子弟講學於汪氏之敬 齋,隨其資稟,循誘不倦,至六月初旬乃去。六月,除祕 書省祕書郎,辭。七月,《答汪尚書書》云:「熹狷介之性,矯 揉萬方,而終不能回。迂疏之學,用力既深,而自信愈 篤,以此自知決不能與時俯仰,以就功名。故二十年 來,甘自退藏,以求己志,所願欲者,不過修身守道,以 終餘年。因其暇日,諷誦遺經,參考舊聞,以求聖賢立 言本意之所在,既以自樂,閒亦筆之於書,以與學者 共之,且以待後世之君子而已,此外實無毫髮餘念 也。」八月,不允,再辭,仍舊宮觀。時上諭大臣欲獎用廉 退之士,參政龔茂良以朱子操行耿介,屢召不起為 言,遂有此除。朱子以改官之命,正以嘉其廉退之節, 今乃冒進擢之寵,是左右望而罔市利。乃辭。會有言 虛名之士不可用者,以故再辭,遂差主管武夷山沖 佑觀。十一月,令人劉氏卒。
四年丁酉,朱子四十八歲六月,《論孟集註或問》成。初, 朱子既編次《論孟集義》,又作《詳說》,既而約其精粹妙 得本旨者為《集註》,又疏其所以去取之意為《或問》。然 恐學者轉而趨薄,故《或問》之書未嘗出以示人。時書 肆有竊刊行者,亟請諸縣官追索其板,故惟學者私 傳錄之。其後《集註》刪改,日益精密,而《或問》則不復釐 正,故其去取,閒有不同者,然辨析毫釐,互有發明,亦 學者所當熟味也。十月,《周易本義》《詩集傳》成。十一月, 《跋麻衣易說》
五年戊戌,朱子四十九歲八月差知南康軍,辭,不允, 令疾速之任,候任滿前來奏事。宰相史浩必欲起朱 子,或言宜以外郡處之,差權發遣南康軍事兼管內 勸農事,仍借緋。十月丐祠東萊累書勉行,南軒亦謂 須一出為善。雖去就出處素有定論,然更須斟酌消 息,勿至已甚。苟一向固拒,則上之人謂「賢者不肯為 用,於大體卻有害也。」朱子於是始有出意。十一月,省 劄:「檢會已降指揮。」十二月,又趣之任。
六年己亥,朱子五十歲。正月,復丐祠,未報。啟行,至信 州鉛山俟命,寓止崇壽僧舍。陸子壽來訪,跋婺源縣 《中庸集解》《周子通書》板本。二月,在道丏祠,省劄趣行。 三月,再趣行。是月晦,到任。首下教三條:一以郡土瘠 民稀,役煩稅重,求所以寬卹之方,俾士人、父老、僧道、 軍民有能知利病之源者,悉具以陳。二、俾管下士民、 「鄉鄰父老,歲時集會,教戒子弟,使修孝悌忠信之行, 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長上,篤厚親族,和睦鄉鄰, 有無相通,患難相恤,以成風俗之美。」三俾鄉黨父老 各推擇其子弟之有志於學者,遣入學,當以暇時與 學官同共講說經旨,以誘掖之。庶長材秀,民為時而 出,每五日一詣學,首為諸生講說《大學》,終篇,則令學 官授以《論語》,覆試未通,則為敷暢其旨,亹亹不倦。郡 之有賢德者禮之,以為學職,士風翕然丕變。立濂溪 周先生祠於學宮,以二程先生配。別立五賢堂,以祠 陶靖節、劉西澗父子、李公擇、陳了齋。先是移文教授, 司戶以為蒙恩假守,𢌿付民社,固將使之宣明教化、 篤厲風俗,非徒責以「簿書期會之最而已。其為訪尋 陶威公侃、謝文靖公安、陶靖節先生潛、前朝孝子司 馬暠、熊仁瞻、義門洪氏等遺跡,與夫白鹿洞學館之 廢址、濂溪先生、周公、西澗先生、劉公、了齋先生、陳公 祠宇之有無,並覈其實以告。」至是施行。五月,序再定 《太極通書》。六月,奏乞蠲減星子縣稅錢。事下戶部,戶 部下漕司,責以對補。會有言庶僚不當用劄子奏事 者,引以自劾。八月,跋《濂溪拙賦愛蓮說》,跋《伊川先生 易傳》板本。十月,復建白鹿洞書院。以雨不時,高仰之 田告病,行視陂塘,並廬山而東,得樵者指示白鹿洞 書院故基,喜其四面山水,清邃環合,真群居講學遯 跡著書之所。遂命教官及星子令即其故址復建書 院。且言於朝,得賜敕額及賜御書石經、監本《九經》,又捐俸買書以益之,置田以贍來學者,數月告成。率郡 僚寓公過客、學徒釋菜於先聖先師以落之,呂東萊 為《記》。每休沐,輒一至諸生質疑問難,誨誘不倦。退則 相與徜徉泉石閒,竟日乃返。又與時宰書,乞復洞主 廢官,使得備員與學徒講道。其閒假之稍廩。略如祠 官之入。不報。十二月,申請陶威公廟額。
七年庚子,朱子五十一歲正月丐祠,未報。二月,南軒 張公訃至,罷宴哭之。時南軒卒於江陵府治,朱子為 文祭之,復作《南軒墓誌》。三月復丏祠,不允。四月,申減 三縣科紐木炭錢,歲減錢二千。緡應詔上封事。秋旱 甚,竭力為荒政備。先是大旱,盛暑中禱祠山川,卻蓋 暴露,蔬食踰月,恐懼憂勞,無頃刻暇,兩以人戶逃移 自劾,不報。至是,約苗失收什八已上,乃竭力措置,為 《荒政備》,首諭民毋流移以待賑恤,使主戶各存濟,其 客戶富民無增穀價,以救鄉閭;令饑民毋得強糴,而 勸種蕎麥,以接食隱。度常平、義倉為數甚少,乃勸富 民分認米數。會詔江東帥守恤民隱,決滯獄,以銷旱 災,且頒《勸分賞格》,因即二事推廣為「奏,乞降特旨減 前所申星子縣稅及三年赦文已蠲官租,禁州郡勿 得催理。若囚繫淹延,則在特詔大臣一員專督理官, 嚴立程限,排日結絕,行下乃可。」遂以賞格諭先已認 米之富室,合得二萬石,使樁留以待。復奏請截留綱 運,乞轉運、常平兩司錢米充軍糧備賑濟。申嚴鄰路 斷港遏糴之禁,而通「誘客舟。選官吏授以方略,俾視 境內具知荒歉分數,戶口多寡,蓄積虛實。既覈飢民 之數,乃造曆頭牌面,置簿曆印付三縣,俾散給之。」郡 濱大江,舟艤岸者,遇大風輒淪溺。至是募民築堤捍 舟,由是舟患遂息。預戒三縣,「每邑市鄉村四十里則 置一場,以待賑糶,合為三十五場,其闕食甚者,先賙 濟焉。」八月,與東萊書論憂旱致疾。冬,以旱傷分數告 於朝,乞蠲閣稅租。本軍苗米四萬六千五百餘石,檢 放三萬七千四百餘石。有旨:三等以下人戶,夏稅畸 零並與倚閣。放數既寬,民以故無流徙。十一月,作臥 龍庵祠。諸葛武侯跋《語孟要義》
八年辛丑,「朱子五十二歲正月開場濟糶。初,既分場, 選見任寄居指使、添差鹽押、酒稅、監廟等大小使臣 三十五員,各涖一場,以轄糶濟,而分委縣官巡察之, 以戢減剋乞覓之弊。」至是,人戶赴場就糴,其鰥寡孤 獨之人,則用常平米依令賑濟。既又慮農事將起,民 閒乏錢,則凡合糴者皆濟半月。大人一斗五升,小兒 「七升五合,皆一頓與之。都昌無米,則自郡運而往,千 里之內,莫不周浹。」閏三月望,以二麥秀茂,食新不遠, 糶濟結局,凡活饑民大人一十二萬七千六百七口, 小兒九萬二百七十六口。其施設次第,人爭傳錄以 為法。時孝宗臨御,久垂恤民,凡所奏請,無不畫可。至 撥借上供錢物,糴米賑糶,復求旱餘苗米,亦盡得之, 以故得行其志,民無流離捐瘠之患。二月,陸子靜來 謁,子靜來書請其兄教授《墓誌銘》。朱子率僚友諸生 與俱至白鹿洞書院,請升講席。子靜以君子小人喻 義利章發論,大略謂:「科舉之士,日從事聖賢之書,而 志之所向專在乎利,必於利慾之習怛然為之痛心 疾首,專志乎義而日勉焉,博學審問,謹思明辨而篤 行之,斯謂之君子。」朱子以為切中學者隱微深錮之 病,請書於簡,以諗同志。三月,除提舉江西常平茶鹽。 初到南康,有《任滿奏事》之旨,將滿,廟堂議遣使蜀,上 意不欲其遠去,遂除此職,然猶待次。朱子愛君之誠, 深願見上以罄平生之蘊。既不獲前,乃奏本職四事: 一請「勿拘對補之說,特旨蠲減星子縣稅。二、請照賞 格補授諸出粟人,使民閒早獲為善之利;三、以為救 荒之政,蠲除賑貸,固當汲汲於其始,而撫摩存養尤 當講之於其終。請凡被災之郡,盡今年毋得理積年 舊欠,而去年倚閣夏稅悉與蠲放。上二等戶亦有出 粟減價賑糶而不及賞格者,亦請許其多作料數,帶 補去年夏稅殘欠。如此則無一夫一婦不被堯、舜之 澤矣。」其四則申言白鹿賜敕額及監本《九經》多施行 者。閏三月,合符解綬東歸。朱子治郡,視民如傷,至姦 豪侵暴細民,撓法害政,擇其一二尤者繩治不少貸。 尤以厚人倫、美教化為急務。風俗丕變,文學行義之 士彬彬出焉。四月過九江,拜濂溪先生書堂遺像。劉 子澄來謁,請為諸生說《太極圖義》。濂溪曾孫元孫設 食於光風霽月亭,朱子題名以誌之。渡湖口,以是月 十九日至家。七月,除直祕閣,以修舉荒政,民無流殍, 除。朱子以前所勸出粟人,未推恩,不拜。告下,復辭,不 允。東萊呂公訃至,為位哭之。朱子以東萊與南軒相 繼下世,深「痛斯文之不幸」,既為位而哭,復遣奠於其 家。八月,改除提舉浙東常平茶鹽,時浙東薦饑,上軫 宸慮,遂拜命不敢辭。即日單車上道,辭前所受職名, 仍乞奏事。九月,跋劉子澄所編《曾子十月堂帖》,報南 康出粟人已推恩,乃受職名。十一月己亥,奏事延和 殿。朱子去國二十年,一得見上,極陳災異之由,與夫
「修德任人」之說,凡兩劄。十二月,視事於西興。朱子既至司,則前所募海商米舟已輻輳矣。日與僚屬寓公訪民隱,規畫纖悉,晝夜不倦,至廢寢食。分畫既定, 則親出按歷,始於會稽諸縣,次及七郡,窮山深谷,靡 所不到,拊問存恤,不遺餘力。然每出皆乘輕車,屏徒 御,一身所需,皆自齎以行,秋毫不及州縣,以故所歷 雖廣,而部內不知。官吏憚其風采,夙夜戒飭,常若使 者壓境,至有自引去者。婺有朱縣尉,不伏賑糶,及紹、 衢屬吏賈祐之等不恤荒政,皆按劾其罪。大扺措畫 類南康時,而用心尤苦,所活不可勝計。有短先生者, 謂其疏於為政。上謂宰相王淮曰:「朱某政事,卻有可 觀。」
九年壬寅,朱子五十三歲正月,條奏巡歷諸郡救荒 事宜,且乞借撥官會,給降度牒,推賞獻助人。又請將 山陰等縣下戶夏稅、秋苗丁錢,並行住催夏詔捕蝗。 復奏疏言事,得旨頒行社倉之法。其法頒下台、婺,有 應時為之者。條奏紹興和買之弊,與帥守同。上其說, 「欲乞痛減歲額,然後用貫頭均紐,仍用高下等第均」 敷,而免下戶出錢,使得相乘除以優之。奏免台州丁 絹。本州丁絹錢有抑納陪輸之患,奏乞每丁納半錢 半絹。條奏義役之法,條具《差役利害》,凡數千言,上之。 義役之法,請令民均出義田,罷去役首,免排役次官, 差保正副長輪收義田,仍令上戶兼充戶長。奏立沿 海四州鹽法,「乞倣福建下四州產鹽」法行之。奏改諸 郡酒坊,倣《處州萬戶酒》法,救荒之餘,凡可以便民者, 憂深慮遠,莫不規為經久之計。劾奏前知台州唐仲 友不法。七月,巡所部,將趨溫州,涉台州境,民訴太守, 新除江西提刑唐仲友,不法者紛紛,急趨台城,則訴 者益眾,至不可勝窮。因盡得其促限催稅,違法擾民、 貪汙淫虐、蓄養亡命、偷盜官錢,偽造官僧等事,節次 劾之,仍送紹興鞫實。丞相王淮與同里閈為姻家,匿 不以聞,仲友亦自辨,且乞送浙西無礙官體究。未幾, 仲友罷,毀秦檜祠。永嘉學有《秦檜祠,移文》毀之。八月, 除直徽猷閣,以賑濟有勞,進職二等,改除江西提點 刑獄,辭,詔:「去冬已經奏事,不候受告,疾速之任。」蓋奪 唐仲友新任也。詔與江東提刑梁總兩易其任。再辭 九月,進職。命下,朱子辭以「徒費大農數十萬緡之積, 而無以全活一道饑饉流殍之民,躐等希榮,懼非所 以示勸懲。況近按唐仲友反為所訴,雖已罷其新任, 而根究指揮尚未結絕。方籍槁以俟斧誅,豈敢遽竊 恩榮,以紊賞刑之典?」新命至,即日解職還家,亟具辭 免,大略以為:「所除官乃填唐仲友闕蹊田奪牛之誚, 雖三尺童子知其不可,臣愚何敢自安!願得歸耕故 壟,畢志舊聞。」詔與江東梁總兩易,力辭,且言祖鄉隸 江東,墳墓田產合該迴避。詔特免迴避,復辭,以為:「今 來所除,仍司按察,若復奉公守法,則恐如前所為,或 至重傷朝廷事體;若但觀勢循私,又恐下負夙心,上 孤眷使。乞特與祠,使得卒其舊業,退避仇怨。」《時辭職 不允之命》同下,又辭,以為:前按唐仲友,既不差官體 究,恐臣所按有不公不實之罪,難以例沾恩賞。詔並 不許。十一月,受職名,力辭新任,乞祠,極言:「昨來所按 贓吏,黨與眾多,棋布星羅,並當要路。自其事發以來, 大者宰制斡旋於上,小者馳騖經營於下,所以蔽日 月之明而損雷霆之威者,臣不敢論。若其加害於臣, 不遺餘力,則遠至於師友淵源之所自,亦復無故橫 肆觝排。向非聖明洞見底蘊,則不惟不肖之身反為 魚肉,而其變亂白黑,詿誤聖朝,又有不可勝言者。」時 吏部尚書鄭丙、監察御史陳賈奉時相意,上疏毀程 氏之學,以陰詆「朱子」,故奏及之。
十年癸卯,朱子五十四歲正月,詔與宮觀。上覽奏,知 不可強起,詔朱某累乞祠,可差主管台州崇道觀。二 月拜命。初,朱子起守南康,使浙東,始有以身徇國之 意,所立卓然可紀。及是知道之難行,退而奉祠,杜門 不出,海內學者尊信益眾,然憂世之意未嘗忘也。有 《感春賦》。四月,武夷精舍成,正月,經始,至是落成,始居 之。四方士友來者甚眾。有《精舍雜詠》,並序
十一年甲辰,朱子五十五歲,力辨浙學之非。朱子還 自浙東,見其士習馳騖於外,每語學者,「且觀《孟子》『道 性善』」及「『求放心』兩章,務收斂凝定,以致克己求仁之 功,而深斥其所學之誤,以為舍六《經》《語》《孟》而尊史遷, 舍窮理盡性而談世變,舍治心修身而喜事功,大為 學者心術之害。」極力為呂祖儉、潘景愈、孫應時輩言 之。春,讀《東萊桑中詩說》,著論辨之。十二月,序《資治通 鑑舉要》。曆
十二年乙巳,朱子五十六歲。二月,崇道秩滿,復丐祠。 四月,拜《華州雲臺之命》。八月有記孫覿事。
十三年丙午,朱子五十七歲三月,《易學啟蒙》成。《易經》 自文王以前,皆為卜筮,至夫子作《十翼》,專用義理,發 揮經言,而未行於世。遭秦煨燼,《易》以卜筮,故獨得全。 迄於漢魏,流為讖緯之學,王弼始刊落象數,釋以清 談,諸儒因之。至伊川程子,始發明孔氏之微言,而卦 爻之本則未及焉。康節邵子傳《伏羲先天圖》,蓋得其本,而亦未及於卜筮也。朱子既推羲、文之意,作《周易 本義》,又懼學者未明厥旨,乃作《啟蒙》四篇,以為言《易》 不本象數,既支離散漫而無所根著,其本象數者,又 不知法象之自然,未免牽合附會。故其篇目,以本圖 書、原卦畫、明蓍策、考變占為次。凡卦揲及變爻又皆 盡破古今諸儒之失,而《易經》始還其舊。八月,《孝經刊 誤》成。
十四年丁未,朱子五十八歲正月至莆中,哭陳福公, 以三紀游從。晚歲知己且為中興賢輔,故千里赴弔, 為文祭之,序《律呂新書》。三月,編次《小學》。書成,朱子既 發揮《大學》以開悟學者,又懼其失序無本而不足以 有進也,乃輯此書以訓蒙士,使培其根以達其支。內 篇四:曰《立教》、曰《明倫》、曰《敬身》、曰「稽古。」外篇二:曰「『《嘉言》』、 曰《善行》。雖已進乎大學者,亦得以兼補之於後。修身 之事,此略備焉。」差主管南京鴻慶宮。四月拜命。五月, 《答陸子靜書》。七月,除江西提點刑獄,辭,不允。時上諭 宰執:楊萬里封事薦朱某,久閒,可與監司周必大議, 除轉運副使。或謂金穀非所長,故有是命。九月,記《周 子通書後》。十一月,《跋程董二生學則》。
十五年戊申,朱子五十九歲正月趣奏事之任,以疾 辭,不允。二月題《太極西銘解後》,三月遂行。在路兩丐 祠,五月復趣對。六月壬申,奏事延和殿,會宰臣王淮 罷政,乃以其月入國門。丞相周必大令人諭意云:上 問:「朱某到已數日,何不請對?」遂詣閣門進榜子,有旨: 初七日後殿班引。及對,上迎謂之曰:「久不見卿,卿亦」 老矣。自陳昨任浙東提舉日,荷聖恩保全。上曰:「浙東 救荒煞究心。」又言:蒙除江西提刑,衰朽多疾,不任使 令。上曰:「知卿剛正,今留在此,待與清要差遣,不復勞 卿州縣。」獎諭甚渥。再三辭謝,方出奏劄,上曰:「正所願 聞。」其一言:皋陶作士明刑,以弼五教。《三代之制》亦曰: 「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推之, 後世論刑,不知出此,其陷於申、商刻薄者,既無足論。 至於鄙儒姑息之論,異端報應之說,俗吏舞文自營 之計,則又一以輕刑為事。然刑愈輕而愈不足以厚 民之俗,往往反以長其悖逆作亂之心,則不講乎先 王之法之過也。伏見近年以來,涉於人倫風化之本 者,有司議刑,卒從流「宥之法。伏願深詔中外,典獄之 官,凡有獄訟,必先論其尊卑、上下、長幼、親疏之分,而 後聽曲直之辭。凡以下犯上、以卑凌尊者,雖直不右; 其不直者,罪加凡人之坐;其有不幸至於殺傷者,雖 有疑慮可憫而至於奏讞,亦不許輒用擬貸之例。」上 曰:「似如此,人只貸命,有傷風教,不可不理會。」其二言: 「今天下之獄,死刑當決者,皆自縣而達之州,自州而 達之使者;其有疑者,又自州而上之朝廷,自朝廷而 下之棘寺,棘寺讞議而後致辟焉,其維持防閑,可謂 周且審矣。然而憲臺之所詳覆、棘寺之所讞議者,不 過受成州縣之具獄,使其文案粗備,情節稍圓,則雖 顛倒是非,出入生死,有不得而察也。是故欲清庶獄 之源者,莫若遴選州縣治獄之官。竊見縣獄止是知 縣獨員推鞫,一或不得其人,則易換款詞,變亂情節, 無所不至。欲望明降指揮,令縣丞同行推訊,無丞處 即用主簿。仍遇大囚到獄,即限兩日內具入門款,先 次飛申本州及提刑司照會,庶幾粗革舊弊。」其三言 經總制錢,其四言諸州科罰。上曰:「聞多是羅織富民。」 其五乃言:「陛下即位二十有七年,而因循荏苒,無尺 寸之效可以仰酬聖志。嘗反覆而思之,無乃燕閒蠖 濩之中,虛明應物之地,天理有未純,人慾有未盡歟? 天理未絕,是以為善不能充其量;人慾未盡,是以除 惡不能去其根。一念之頃,公私邪正、是非得失之機, 疑似角立,交戰於其中。故體貌大臣非不厚,而便嬖 側媚,得以深被腹心之寄;寤寐豪英非不切,而柔邪 庸繆,得以久竊廊廟之權;非不樂聞公議正論,而有 時不容;非不堲讒說殄行,而未免誤聽;非不欲報復 陵廟讎恥,而不免畏怯苟安;非不欲愛養生靈財力, 而未免歎息愁怨。凡若此類,不一而足。願陛下自今 以往,一念之頃,則必謹而察之,此為天理耶,為人慾 耶?果天理也,則敬以擴之,而不使其少有壅淤;果人 欲也,則敬以克之,而不使其少有凝滯。推而至於言 語動作之閒,用人處事之際,無不以是裁之,則聖心 洞然,中外融徹,無一毫之私慾得以介乎其閒,而天 下之事,將惟陛下之所欲為,無不如志矣。」又言:置將 之權,旁出閽寺。上曰:「這箇事卻不然,盡是採之公論, 如何由他?」對曰:「彼雖不敢公薦,然皆託於士大夫之 公論,而實出於此曹之私意。且如監司、守臣薦屬吏, 蓋有受宰相、臺諫風旨,況此曹奸偽百出,何所不可? 臣往蒙賜對,亦嘗以此為說,聖諭謂為不然,臣恐疏 遠,所聞不審,退而得之。士大夫與夫防夫走卒,莫不 謂然,獨陛下未之知耳。」至去者未遠,而復還,謂甘昪 問上曰:「陛下知此人否?」上曰:「固是。但漏洩文書,乃是 他子弟之罪。」對曰:「豈有子弟有過而父兄無罪?然此 特一事耳。此人挾勢為奸,所以為盛德之累者多矣上曰:「高宗以其才薦過來?」對曰:「小人無才尚可,有才」 鮮不為惡。至當言責者,懷其私以緘默,奏曰:「陛下以 曾任知縣人為六院察官,闕則取以充之,雖曰親擢, 然其途轍一定。宰相得以先布私恩於合入之人,及 當言責,往往懷其私恩,豈肯言其過失」上曰:「然,近日 之事可見矣。至知其為賢而用之,則用之惟恐其不 速,聚之唯恐其不多;知其為不肖而退之,則退之唯 恐其不早,去之唯恐其不盡。」奏曰:「豈有慮君子太多, 須留幾箇小人在裡?至軍政不修,士卒愁怨,曰:『主將 刻剝士卒,以為苞苴,陞轉階級,皆有成價』。」上曰:「卻不 聞此。果有時,豈可不理會?卿可子細採探來說。」末後 辭云:「照對江西係是盜賊,刑獄浩繁去處,久闕正官。 臣今迤邐前去之任,不知有何處分?」上曰:「卿自詳練, 不在多囑。」是行也,有要之於路,以正心誠意,上所厭 聞,戒以勿言者。朱子曰:「吾平生所得,惟此四字,豈可 回互而欺吾君?」及奏,上未嘗不稱善。除兵部郎官,以 足疾丐祠。乙亥,依舊職名江西提點刑獄,仍給還。改 官後不曾陳乞磨勘,當日申免謝辭。前數日,兵部侍 郎林栗與朱子論《易》及《西銘》不合,栗怒,至是遣吏抱 印來,迫以供職。時朱子以足疾甚在告,申部乞候疾 愈,不聽。翌日,栗疏其欺慢,請行罷逐。故事,無以侍郎 劾本部郎者,滿朝皆駭笑之。於是朱子請祠併進呈。 上曰:「林栗似過當。」丞相周必大奏熹上殿之日,足疾 未瘳,勉強登對。上曰:「朕亦見其跛曳。」時上意方嚮朱 子,欲易他部,丞相請授以前江西之命,仍舊職名。七 月,在道辭免新任。八月,以足疾丐祠,除直寶文閣、主 管西京崇福宮。辭磨勘及職名,皆不許,轉朝奉郎。先 是,朱子行且辭曰:「論者謂臣事君無禮,為人臣子有 此名,罪當誅戮,豈可復任外臺耳目之寄?」上覽之,喻 宰執曰:「林栗章初未降出,何得外廷喧播?」或對以栗 在漏舍宣言,章疏人人知之。上不悅。太常博士葉適 上疏,極言栗以私意劾熹所言不實。侍御史胡晉臣 論:「栗狠愎自用,黨同伐異之論,乃起於論思獻納之 臣,無事而指學者為黨,最人之所惡。聞所謂天下本 無事,庸人擾之耳。」栗遂罷去。詔:朱某力疾入對,奏劄 皆論新任「職事,朕諒其誠,復從所請,可疾速之任。」固 辭,足疾不任起發。復丐祠,除直寶文閣,主管西京嵩 山崇福宮。時廟堂知上眷厚,憚朱子復入,故為兩罷 之策焉。九月,復召,辭。初,朱子之去,上悟其故,至是復 召之。朱子以為遷官進職,皆為許其閒退。方竊難進 易退之褒,復為彈冠結綬之計,則其為世觀笑,「不但 往來屑屑之譏。」十月受職名,十一月趣入對,再辭上 封事。初,朱子入奏事,迫於疾作,嘗面奏,以為口陳之 說,有所未盡,乞具封事以聞。至是再辭,遂並具封事 投匭以進。疏入,夜漏下七刻,上已就寢,亟起秉燭,讀 之終篇。翼日,除主管西太一宮兼崇政殿說書,辭。時 上已有倦勤之意,益將以為燕翼之謀。朱子因密草 奏疏,言:「講學以正心,修身以齊家,遠便嬖以近忠直, 抑私恩以抗公道,明義理以絕姦邪,擇師傅以輔皇 儲,精選任以明體統,振綱紀以厲風俗,節財用以固 邦本,修政事以禦外侮。」凡十事,欲以為新政之助。會 執政有指道學為朋黨者,力辭新命,遂不果上。朱子 當孝宗朝,陛對者三,上封事者三,其初固以講學窮 理為出治之大原,其後則直指天理人慾之分,精一 克復之義,其初固以當世急務一二為言,其後則直 指心術、宮禁、時政、風俗,披肝瀝膽,極其忠鯁。蓋所望 於君父愈深,而其言愈切。孝宗亦開懷容納,始出《太 極通書》《西銘》二書解義以授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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