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二百四十一卷 |
第二百四十一卷目錄
周禮部彙考五
漢書藝文志〈禮經〉
隋書經籍志〈禮經〉
唐書藝文志〈禮經〉
宋史藝文志〈禮經〉
宋鄭樵通志〈周官〉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禮經〉
馬端臨文獻通考〈周禮〉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周官〉
焦竑經籍志〈周禮〉
經籍典第二百四十一卷
周禮部彙考五
編輯《漢書藝文志》
編輯
《禮經》
編輯
《周官經》六篇。
王莽時,劉歆置博士。師古曰:「即今之《周官禮》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記》充之。」
《周官傳》四篇。
《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
《隋書經籍志》
編輯
《禮經》
編輯
《周官禮》十二卷。〈注〉馬融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鄭元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王肅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伊說》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干寶注,梁人。有《周官寧朔新書》八 卷,晉燕王師王懋約撰,亡。
《集注周官禮》二十卷。〈注〉崔靈恩注。
《禮音》三卷。〈注〉劉昌宗撰。
《周官禮異同評》十二卷。〈注〉晉司空長史陳劭撰 《周官禮駮難》四卷。〈注〉孫略撰。梁有《周官駮難》三卷,孫 琦問干寶駮,晉散騎常侍虞喜撰。
《周官禮義疏》四十卷。〈注〉沈重撰。
《周官禮義疏》十九卷。
《周官禮義疏》十卷。
《周官禮義疏》九卷。
《周官分職》四卷。
《周官禮圖》十四卷。〈注〉梁有《郊祀圖》二卷,亡。
《唐書藝文志》
編輯
《禮經》
編輯
鄭元注《周官》十三卷,《音》三卷
馬融《周官傳》十二卷。
王肅注《周官》十二卷。
傅元《周官論評》十二卷。〈注〉陳卲《駮》。
干寶注《周官》十二卷,又《答周官駮難》五卷〈注〉孫略問 司馬伷《周官寧朔新書》八卷, 伊說注《周官》十卷
崔靈恩「《周官集注》二十卷。」
沈重「《周禮義疏》四十卷。」
賈公彥「《周禮疏》五十卷。」
王元度《周禮義決》三卷。
《宋史藝文志》
編輯
《禮經》
編輯
鄭元《周禮注》十二卷。
賈公彥「《周禮疏》五十卷。」
王安石《新經周禮義》二十二卷。
王昭禹「《周禮詳解》四十卷。」
龔原「《周禮圖》十卷。」
楊時《周禮義辨疑》一卷。
夏休《周禮井田譜》二十卷
史浩「《周官講義》十四卷。」
鄭鍔《周禮解義》二十二卷。
黃度《周禮說》五卷。
徐煥「《周官辨略》十八卷。」
陳傅良《周禮說》一卷。
徐行「《周禮微言》十卷。」
《易祓周禮總義》三十六卷。
劉彝「《周禮中義》十卷。」
胡銓「《周禮傳》十二卷。」
俞庭椿「《周禮復古編》三卷。」
林椅《周禮綱目》八卷,《摭說》一卷
鄭景炎「《周禮開方圖說》一卷。」
《周禮類例義斷》二卷。〈注〉不知作者項安世《周禮丘乘圖說》一卷。
魏了翁「《周禮折衷》二卷。」
王與之「《周禮訂義》八十卷。」
《宋鄭樵通志》
編輯
《周官》
編輯
《周官禮》十二卷。〈注〉《馬融傳》。
《周官禮》十二卷。〈注〉鄭元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王肅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伊說注《唐》有十卷。
《周官禮》十二卷。〈注〉干寶注。
《周官禮集注》二十卷。〈注〉崔靈恩。
按:漢有李氏,得《周官》,以為周公所制官政之法,上於河間獻王,獨闕《冬官》一篇。獻王求以千金不得,遂取《考工記》以補之。至王莽時,劉歆始置博士,以行於世。河南緱氏人杜子春受業於歆,因以教授。是後馬融作傳以授鄭元,元作《周官注》。
右《傳注》六部,八十卷。
《周官禮義疏》四十卷。〈注〉沈重。
《周禮疏》五十卷。〈注〉唐·賈公彥
《周禮關言》十二卷。〈注〉黃君俞。
右《義疏》三部,百二卷。
《周官禮異同評》十二卷。〈注〉晉「司空長史陳劭。」
《周官論評》十二卷。〈注〉傅元:
《周官禮駁難》四卷。〈注〉孫略。
《周官駁難》五卷。〈注〉孫琦問《干寶駮》虞喜撰。
《周官禮義決》三卷。〈注〉唐:王元度
右《論難》五部三十六卷。
《緱氏要鈔》六卷。
《周官寧朔新書》八卷。〈注〉司馬伷 「《周官分職》四卷。」
《周官致太平論》十卷。〈注〉李泰伯撰。
右《義類》四部,二十八卷。
《禮音》三卷。〈注〉《劉昌宗》:
《周官音訓三鄭異同辨》二卷。〈注〉王曉。
右音二部五卷
《周官禮圖》十四卷。〈注〉《隋經籍志》:
右《圖》一部,十四卷。
凡《周官》六種,二十一部,二百六十五卷。
按:漢曰《周官》,江左曰「《周官》《禮》」 ,唐曰《周禮》。推本而言,《周官》則是。
王應麟漢書藝文志考證
編輯《禮經》
編輯
《周官經》六篇。
河間獻王得。《周官》有李氏得而上於獻王,獨缺《冬官》,取《考工記》補之,合成六篇。《禮記疏》云:「孝文時求得此書,不見《冬官》一篇,乃使博士作《考工記》補之,謂孝文時,非也。」五峰胡氏曰:「《司徒》掌邦教,《司空》掌邦土,《冬官》未嘗闕也。」乃劉歆妄以《冬官》事屬之地官。俞庭椿取其說為《周禮復古編》,謂《司空》之篇,雜出於五官之屬,且因《司空》之復,而《六官》之譌譔,亦遂可以類考。程氏曰:「《冬官》之屬才二十八,而五官各有羨數。考《冢宰》六屬各六十,今天官六十三,地官七十八,春官七十,夏官六十九,秋官六十六,蓋斷簡失次,名實散亡,取羨數。凡百工之事,歸之《冬官》,其數乃周。」賈氏《疏》曰:「劉向未校之前,或在山巖石室,有古文考」校,後為《今文》,古今不同。鄭氏據《今文注》,朱文公以為廣大精密,周家之法度在焉。〈註:〉齊文惠太子鎮雍州,有發楚王冢,獲竹簡書,青絲編簡,廣數分,長二尺。有得十餘簡,以示王僧虔,僧虔曰:「是科斗書,《考工記》。」然則謂之漢博士作,誤矣。馬融云:「成帝命劉歆考理祕書,始得列序著於錄,略知其周公致太平之跡。」承平初,杜子春年且九十,能通其讀,鄭眾、賈逵往受業焉。鄭康成《序》云:「鄭少贛興仲師眾」、衛次仲,賈景伯,馬季長,皆作《周禮解詁》。 《說文》引任削地「垗五帝於四郊,廟門容大鼎七箇孤乘夏。」赤魃氏。煣牙外不熑,與今字異。
《周官傳》四篇。
《詩正義》,漢初為傳訓者,皆與經別行。及馬融為《周禮注》,乃云:「欲省學者兩讀,故具載本文。」 然則後漢以來,始就經為注。
《軍禮司馬法》百五十五篇。
《周官》縣師將有軍旅、會同、田役之戒,則受灋於司馬,以作其眾庶。小司馬掌事,如大司馬之灋。司兵授兵,從司馬之灋以頒之。此古者司馬灋,即周之政典也。《周禮疏》云:「齊景公時,大夫穰苴作《司馬法》。至齊威王,大夫等追論古法,又作《司馬法》,附於穰苴。太史公曰:『自古王者而有《司馬法》,穰苴能申明之』。」又曰:「司馬法所從來尚矣。」太公孫,吳王子〈王子成甫。〉「能紹而明之。」《穰苴傳》曰:齊威王使大夫追論古者司馬兵法,而附穰苴於其中,因號曰司馬穰苴兵法。〈注〉太史公曰:余讀《司馬兵法》,閎廓深遠,雖三代
征伐未能竟其義,如其文也,亦少褒矣。若夫穰苴區區,為小國行師,何暇及《司馬兵法》之揖讓乎?漢武帝詔引「登車不式」,《周禮注》引「鼓聲不過閶,鼙聲不過闒,鐸聲不過琅,上卜下謀,是謂參之昏鼓,四通為大鼜,弓矢圍,殳矛守,戈戟助」疏引「十人之長執鉦,百人之帥執鐸,千人之帥執鼙,萬人之主執大鼓。」《左傳疏》服虔引《謀帥篇》曰:「大前驅啟乘卑,大晨倅車屬焉。」又引:「五十乘為兩,百二十乘為伍,八十乘為專,二十九乘為參,二十」〈闕。〉《乘》為「偏說」文。〈闕〉衛。〈闕〉《輿善》者忻民之善,〈闕二字〉之惡,「師多則人潰」,杜佑引「上謀下鬥」、「圍其三面」、「開其一面」之類,然其文或不見今五篇中。〈注〉百五十五篇。今存五篇而已。李靖曰:「周《司馬法》,本太史公者也。按《周禮注》引《軍禮》曰:『無於車,無自後射』。」豈即此書所載歟?大宗伯所掌軍禮之別有五,《孔叢子》有《問軍禮》之篇。
《馬端臨文獻通考》
編輯
《周禮》
編輯
《周禮》十二卷。
晁氏曰:鄭元注。漢武帝時,河間獻王開獻書之路,得《周官》有五篇,失《冬官》一篇,乃募以千金,不得取《考工記》以補其闕。至孝成時,劉歆校理祕書,始得序列,著於錄略,為群儒排棄,歆獨以為周公致太平之跡。永平時,杜子春初能通其讀,鄭眾、鄭興亦嘗傳受,言皆引之,以參釋異同雲。
陳氏曰:按《藝文志》同。《周官經》六篇。本注云:「王莽時歆置博士。」 顏師古曰:「即今之《周禮》也。亡其《冬官》,以《考工記》足之。」 愚嘗疑《周禮》六典與《書周官》不同。《周官》: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擾兆民;司空「掌邦土,居四民,時地利。」 二官各有攸司。蓋自唐、虞九官,禹、契所職,則已然矣。今地官於教事殊略,而田野井牧、鄉遂稼穡之事,殆皆司空職耳。《周官》初無邦事之名,今所謂事典者,未考定為何事,書闕亡而以《考工記》足之,天下之事,止於百工而已耶?先儒固有疑於是書者,若林存孝以為武帝知《周官》末世瀆亂不經之書,作十論七難以排棄之,何休亦以為六國陰謀之書。甚者或謂劉歆附益以佐王莽者也。惟鄭康成博覽,「以為周公致太平之跡,故其學遂行於世。」 愚按:此書多古文奇字,名物度數,可攷不誣,其為先秦古書,似無可疑。愚所疑者,邦土、邦事灼然不同,其地繁碎駁雜,與夫劉歆、王安石一再用之而亂天下,猶未論也。元之學,出於扶風馬融,復參取杜子春、鄭大夫、鄭司農之說。子春河南緱氏人,生漢末,至永平初尚在,年九十餘。鄭眾、賈逵皆受業焉。「大夫」 者,河南鄭興少贛也;「司農」 者,鄭眾仲師,興之子也。融字季長。
《周禮疏》十二卷。
晁氏曰:唐賈公彥撰。公彥,洺州人。永徽中仕至太學博士。史稱著此書四十卷,今併為十二卷。世稱其「發揮鄭學最為詳明。」
陳氏曰:其序《周禮》廢興,起於成帝劉歆,而成於鄭元。又言「鄭眾以為《書》《周官》即此《周官》也」 ,失之矣。《書》止一篇,《周禮》乃六篇,文異數萬,非《書》類。是則然矣。但《周禮》六官實本於《周官》。《周官》舉其凡,《周禮》詳其目,則鄭眾之說未得為失;而其大可疑者,則「邦土」 、「邦事」 之不同也。《館閣書目》:「按《藝文志》謂之《周官經》,此《禮器》所謂經禮」 者是也。《志》有《周官經》六篇,《傳》四篇,但曰「經傳」 雲爾,迺便以為經禮,尤為可笑。《廣川藏書志》云:「公彥此疏,據陳劭《異同評》及沈重義為之。二書並見《唐藝文志》,今不復存。」
《朱子語錄》曰:「《周禮》一書,好看廣大精密,周家法度在裡許,但未敢令學者看。此非是不可學,亦非是不當學,只為學有先後,先須理會自家身心合做底學,《周禮》卻自後一截事。而今把來說看,還有一句干涉吾人身心上事否?《周禮》規模,皆是周公做,但其言語是他人做。如今時宰相提舉敕令,豈是宰相一一下筆」 有不是處,周公須與改。至小可處,或未及改,或是周公晚年作此書。某所疑者,但恐周公立下此法,卻不曾行得盡。後世皆以《周禮》非聖人書,其間細碎處雖可疑,其大體直是非聖人做不得。
潁濱蘇氏曰:「言周公所以治周者,莫詳於《周禮》。然以吾觀之,秦、漢諸儒以意損益之者眾矣,非周公之完書也。何以言之?周之西都,今之關中也;其東都,今之洛陽也。二都居北山之陽,南山之陰。其地東西長,南北短,短長相補,不過千里,古今一也。而《周禮》王畿之大,四方相距千里,如畫棋局。近郊、遠郊、甸地、稍地、小」 都、大都,相距皆百里。十里之方地,實無所容之,故其畿內遠近諸法,類皆空言耳。此《周禮》之不可信者一也。《書》稱武王克商而反商政。列爵惟五,分土惟三。故孟子曰:「天子之制,地方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
「不達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鄭子產亦云:古之言封建者蓋若是。而《周禮》諸公之地方五百里,諸侯四百里,諸伯三百里,諸子二百里,諸男百里,與古說異。鄭氏知其不可,而為之說曰:「商野三等,武王增以子男,其地猶因商之故。周公斥大九州,始皆益之,如《周官》之法。於是千乘之賦,自一成十里而出車一乘千」乘而千成,非公侯之國,無以受之。吾竊笑之。武王封之,周公大之,其勢必有所並,必有所徙。一公之封,而子男之國為之徙者十有六,封數大國,而天下盡擾。此書生之論,而有國者不為也。《傳》有之曰:「方里而井,十井為乘。故十里之邑而百乘,百里之國而千乘,千里之國而萬乘,古之道也。不然,百乘之家為方百里,萬乘之國為方數。」〈闕。〉矣,故無是也。《語》曰:「千乘之國,攝乎大國之間。」千乘雖古之大國,而於衰周為小。然孔子猶曰:「安見方六七十,如五六十而非邦也者?」然則雖衰周列國之強家,猶有不及五十者矣。韓氏、羊舌氏,晉大夫也,其家賦九縣,長轂九百,其餘四十縣。謂一縣而百乘則可,謂一縣而百里則不可。此《周禮》之不可信者二也。王畿之內,公邑為井田,鄉遂為溝、洫,此二者一夫而受田百畝,五口而一夫為役,百畝而稅之十一,舉無異也。然而井田自一井而上至於一,同而方百里,其所以通水之利者,溝、洫、澮三。溝洫之制至於萬夫,方三十二里有半,其所以通水之利者,遂、溝、洫、澮、川五。利害同而法制異,為地少而用力博,此亦有國者之所不為也。楚蒍掩為司馬,「町原防,井衍沃。」蓋平川廣澤可以為井者,井之。原阜堤防之間,狹不可井則町之,皆因地以制廣狹多少之異,井田溝洫,蓋亦然耳。非公邑必為井田,而鄉遂必為溝洫,此《周禮》之不可信者三也。三者既不可信,則凡《周禮》之詭異遠於人情者皆不足信也。古之聖人。因事立法以便人者有矣。未有立法以強人者也。立法以強人。此迂儒之所以亂天下也。
五峰胡氏曰:「謹按孔子定書,《周官》六卿,冢宰掌邦治,統百官,均四海者也。」 今以劉歆所成《周禮》攷之,太宰掌建邦之六典,夫太宰統五官之典以為治者也。
豈於五官之外,更有治典哉?則「掌建六典」,《歆》。
之妄也。太宰之屬六十,小宰也,司會也,司書也,職內也,職歲也,職幣也,是六官之所掌,辭繁而事複,類皆期會簿書之永,俗吏掊克之所為,而非贊冢宰進退百官、均一四海之治者也。古之君國子民者,以義為利,不以利為利,故百乘之家,不畜聚斂之臣。與其有聚斂之臣,寧有盜臣。今天官有宰夫者,考郡、都、鄙、縣「之治,乘其財用之出入,凡失財用物辟名者誅之,其足用長財善物者賞之。」 夫君相守恭儉,不尚末作,使民務本,此足用長財之要也。百官有司,謹守其職,豈敢踰越制度,自以足用長財為事?若劉歆之說,是使百官有司不守三尺,上下交征利榷,剝其民以危亡其國之道,非周公致太平之典也。古之王者,守禮寡慾,由義而行,無所忌諱,不畏災患。今《天官·甸師》乃曰:「喪事代王受眚災」 ,此楚昭、宋景之所不為者也,而謂周公立以為訓,開後王忌諱之端乎?先王之制,凡官府次舍,列於庫門之外,所以別內外,嚴貴賤也。今官正乃比宮中之官府次舍之眾寡,又曰「去其奇衺之民」 ,則是妃嬪宮吏,眾庶雜處,簾陛不嚴而內外亂矣。《宮伯》「掌王宮之士庶子。」 鄭元以為「諸吏之適庶,宿衛王宮者也。天子深居九重,面朝後市,謹之以門衛,嚴之以城郭溝池,環之以鄉遂縣都,藩之以侯甸男邦采衛,守之以夷蠻戎狄,周匝四垂,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 今周公乃於宮中置諸吏,又以其士庶子衛王宮,「何?示人不廣,而自削弱如此也。王后之職,恭儉不妒忌,帥夫人嬪婦以承天子,奉宗廟而已矣。今內宰凡建國,左右立市,豈後之職也哉?內小臣掌王后之命,後有好事於四方,則使往;有好令於卿大夫,則亦如之。」 《閽人》,「掌守王宮中門之禁。」 說者以為二官。奄者,墨者也。婦人無外事,以貞潔為行。若外通諸侯,內交群下,則將安用君矣?夫人臣尚無境外之交,曾謂後而可乎?古者不使刑人守門,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士遇諸塗,弗與之言。周公作《立政》,戒成王以卹左右綴衣、虎賁,欲其皆得俊乂之人。今反以隱宮刑餘,近日月之
側,開亂亡之端乎?寺人,內豎賤人,非所貴也。《內祝》
「掌宮中禱祠禳禬之事。」 夫祭祀之禮,天子、公卿、諸侯、大夫、士行之於外,后妃、夫人、嬪婦供祭服籩豆於內,凡天地、宗廟、山川百神,祀有典常,又安用此么麼禱祠禳禬於宮中?此殆漢世女巫執左道入宮中,乘妃姬爭妒,與為厭勝之事耳。劉歆乃以為太宰之屬置於王宮,其誣周公也甚矣。冢宰常以天下自任,故王者「內嬖嬪婦敵於後,外寵庶孽齊。」
於嫡,宴遊無度,衣服無章,賜與無節,法度之廢,將自此始,雖在內庭,為冢宰者,真當任其責也。若九嬪之《婦法》,世婦之宮,具女御之功,事女史之內政。
「典婦之女功」,乃後夫人之職也。王安石以為統於
冢宰,則王所以治內,可謂至公而盡正矣。夫順理而無阿私之謂公,由理而無邪曲之謂正。修身以齊家,此王者治國平天下之定理,所自盡心者也。苟身不能齊家,而以付之冢宰為王也,悖理莫甚焉,又可謂之公正乎?噫!安石真姦人哉!四方貢職,各有定製。王者為天下主財,奉禮義以養天下,無非王者之財也,「不可以有公私之異。」 今大府乃有貳貢之餘財,以共玩好之用,不幾有如李唐之君,受裴延齡之欺罔者乎?王府乃有王之金玉良貨賄之藏,不幾有如漢桓靈置私庫者乎?內府乃有四方金玉齒革良貨賄之獻,而共王之好賜,不幾有如李唐之君,受四方羨餘之輕侮者乎?王裘服宜夫人嬪婦之任也。今既有司裘,又有縫人、屨人。
等「九官」,則皆掌衣服者也。膳夫、酒正之職固不可。
廢。又有臘人、鹽人等十有六官,則皆掌飲食者也。醫師之職,固不可廢。又有獸醫等五官,皆醫事也。帷幕次舍之事,固不可廢,而皂隸之所作也,亦置五官焉。凡此既不應冗濫如是,且皆執技以事上,役於人者也,而以為冢宰進退百官,均一四海之屬,何也?漢興,經五霸七雄,聖道絕滅。大亂之後,陳平為相,尚不肯任廷尉、內史之事。周公承文、武之德,相成王為太師,乃廣置宮闈猥褻衣服、飲食技藝之官以為屬,必不然矣。其末則又有夏采之官焉,專掌王崩復士者也。嗚呼!安得是不祥之人哉?《禮》官臨大變,一時行之可矣,乃預置官以俟王崩而行其職,何不祥之甚也!太宰之屬六十有三,考之未有一官完善者,則「五卿」 之屬可知矣,而可謂之「經」 ,與《易》《詩》《書》《春秋》配乎?
按:《周禮》一書,先儒信者半,疑者半,其所以疑之者,特不過病其官冗事多瑣碎而煩擾耳。然愚嘗論之,經制至周而詳,文物至周而備,有一事必有一官,毋足怪者。有如閹、閽、卜、祝,各設命官,衣膳泉貨,俱有司屬。自漢以來,其規模之瑣碎,經制之煩密,亦復如此,特官名不襲六典之舊耳。固未見其為行《周禮》,而亦未見其異於《周禮》也。獨與百姓交涉之事,則後世惟以簡易闊略為便,而以《周禮》之法行之,必至於厲民而階亂,王莽之王田、市易,介甫之青苗、均輸是也。後之儒者見其效驗如此,於是疑其為歆、莽之偽書,而不可行;或以為無《關雎》《麟趾》之意,則不能行。愚俱以為未然。蓋《周禮》者,三代之法也。三代之時,則非直周公之聖可行,雖一凡夫亦能行之。三代而後,則非直王莽之矯詐,介甫之執愎不可行,而雖賢哲亦不能行。其故何也?蓋三代之時,寰宇悉以封建,天子所治不過千里,公侯則自百里以至五十里,而卿大夫又各有世食祿邑,分土而治,家傳世守,民之服食日用悉仰給於公上,而上之人所以治其民者,不啻如祖父之於其子孫,家主之於其臧獲田土則少而授,老而收,於是乎有鄉、遂之官。又從而視其田業之肥瘠、食指之眾寡,而為之斟酌區畫,俾之均平;貨財則盈而斂,乏而散,於是乎有泉府之官。又從而補其不足,助其不給,或賒或貸,而俾之足用。所以養之者如此。司徒之任,則自卿大夫、州長以至閭胥、比長,自遂大夫、縣正以至里宰、鄰長,歲終、正歲、四時孟月,皆徵召其民,攷其德藝,糾其過惡而加以勸懲。司馬之任,則軍有將,師有帥,卒有長,四時仲月則有振旅、治兵、茇舍、大閱之法,以旗致民,行其禁令而加以誅賞,所以教之者如此,上下蓋弊弊焉,察察焉幾無寧日矣。然其事雖似煩擾,而不見其為法之弊者。蓋以私土子人,痛癢常相關,脈絡常相屬,其時所謂諸侯卿大夫者未必皆賢,然既世守其地,世撫其民,則自不容不視為一體。既為一體,則姦敝無由生,而良法可以世守矣。自封建變而為郡縣,為人君者,宰制六合,穹然於其上,而所以治其民者則諉之百官有司、郡守、縣令為守令者,率三歲而一更。雖有龔、黃之慈良,王、趙之明敏,其始至也,茫然如入異境,積日累月,方能諳其土俗而施以政令。往往期月之後,其善政方可紀,纔再期而已及瓜矣。其有疲懦貪鄙之人,則視其官如逆旅傳舍,視其民如飛鴻土梗。發政施令,不過授成於吏手,既授成於吏手,而欲以《周官》之法行之,則事煩而政必擾,政擾而民必病,教養之恩惠未孚,而追呼之苛撓已極矣。是以後之言善政者必曰「事簡。」 夫以《周禮》一書觀之,成周之制未嘗簡也。自土不分胙,官不世守,為吏者不過年除歲遷,多為便文自營之計,於是國家之法制率以簡易為便,慎無擾獄市之說。治道去太甚之說。遂為
經國庇民之遠猷,所以臨乎其民者,未嘗有以養之也,苟使之自毋失其養,斯可矣;未嘗有以教之也,苟使之自毋失其教,斯可矣。蓋壤土既廣則志慮有所不能周,長吏數易則設施有所不及竟。於是法立而姦生,令下而詐起,處以簡靖,猶或庶幾;稍涉繁夥,則不勝其瀆亂矣。昔子產聽鄭國之政,其所施為者曰:「都鄙有章、上下有服,田有封,洫、廬、井有伍」 ,此俱《周官》之法也。然一年而輿人誦之曰:「孰殺子產,吾其與之?」 三年而誦之曰:「子產而死,誰其嗣之?」 按鄭國土地褊小,其在後世則一郡耳。夫以子產之賢智而當一郡守之任,其精神必足以周知情偽,其念慮必足以洞究得失,決不至如後世承流宣化者「之以苟且從事也。而周制在當時亦未至盡隳,但未能悉復先王之舊耳。然稍欲更張,則亦未能遽當於人心,必俟磨以歲月,然後昔之謗讟者轉而為謳歌耳。況賢不及子產,所蒞不止一郡,且生乎千載之後,先王之制久廢,而其遺書僅存,乃不察時宜,不恤人言,而必欲行之乎?」 王介甫是也。介甫所行,變常平而為青苗,諉曰此《周官》、泉府之法也。當時諸賢極力爭之。蘇長公之言曰:「青苗雖雲不許抑配,然其間願請之戶,必皆孤貧不濟之人,家若自有贏餘,何至與官交易?此等鞭撻,已急,則繼之逃亡,逃亡之餘,則均之鄰保。」 蘇少公之言曰:「出納之際,吏緣為姦,法不能禁。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非理費用;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違限受責。如此,則鞭笞必用,而州縣多事矣。」 是皆言官與民賒貸之非便也。蓋常平者,糴糶之法也;青苗者,賒貸之法也。糴糶之法,以錢與粟兩相交易,似未嘗有以利民,而以官法行之,則反為𥳑便。賒貸之法,捐錢以予民,而以時計息取之,似實有以濟民,而以官法行之,則反為繁擾。然糴糶之說始於魏文侯,常平之法始於漢宣帝,三代之時未嘗有此,而賒貸之法則《周官泉府》明言之,豈周公經制,顧不為其𥳑易者而欲為其繁擾者乎?謂《周禮》為不可信之書,則《左氏傳》言鄭饑,子皮以子展之命餼國人粟,戶一鍾;宋饑,司城子罕請於平公,出公粟以貸,使大夫皆貸。《司城氏》貸而不書,為大夫之無者貸。宋無饑人,齊陳氏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則春秋之時,官之於民,固有賒貸之事也。雖當時未嘗取二分之息,如《青苗》之為,然熙寧諸賢所言,非病其取息之多也,蓋以為貧者願貸,貸予之而不能償,則虧官;富者不願貸,抑配予之而並令保任;貧者代償所逋,則損民兩無所益,固不若常平之交手相付,聽從民便之為簡易兩得也。然《左氏》所述鄭、宋、齊之事,謂之「善政」 ,以為美談。
未嘗見其有熙、豐之敝,何也?蓋鄭、宋、齊,列國也,其所任者,罕氏、樂氏、陳氏,則皆有世食祿邑,與之分土而治者也。介甫所宰者天下也,其所任者,
六七。
少年使者四十餘輩,與夫州縣小吏,則皆干進徇時之徒也,然非鄭、宋、齊之大夫盡賢,而介甫之黨盡不肖也。蓋「累世之私土子人者,與民情常親,親則利病可以周知,故法雖繁而亦足以利民;暫焉之承流宣化者,與民情常疏,疏則情偽不能洞究,故法雖簡而猶懼其病民也。」 以青苗賒貸一事觀之,則知《周禮》所載凡法制之瑣碎煩密者,可行之於封建之時,而不可行之於郡縣之後,必知時適變者而後可以語通經學,古之說也。
《石經周禮》十二卷。
晁氏曰:偽蜀孫朋古書。以監本是正。其注或「羨」 、或「脫」 ,或不同至千數。
《新經周禮義》二十二卷。
晁氏曰:皇朝王安石介甫撰。熙寧中,設經義局,介甫自為《周官義》十餘萬言,不解《攷工記》。按秦火之後,《周禮》比他經最後出,論者不一。獨劉歆稱為周公致太平之跡,鄭氏則曰:周公復辟後,以此授成王,使居雒邑治天下。林孝存謂之「黷亂不驗之書。」 何休亦云六國陰謀之說。昔北宮錡問孟子周室班爵祿之法,孟子以謂「諸侯惡其害己,滅去其籍」 ,則自孟子時已無《周禮》矣,況經秦火乎?孝存休非之,良有以也,不知劉、鄭何所據而言。然又自違異不同,王莽嘗取而行之,斂財聚貨,瀆祀煩民,冗碎詭異,離去人情遠甚。施於文則可觀,措於事則難行。凡莽之馴致大亂者皆以此。厥後唯蘇綽、王通善之,諸儒未嘗有言者。至介甫以其書理財者居半,故愛之,如行《青苗》之類皆稽焉。所以自釋其義者,蓋以其所創新法盡傅著之,務塞異議者之口。後其黨蔡卞、蔡京紹述介甫,期盡行之,圜土方田皆是也。周,姬姓,故其女曰王姬。其臣如宋、齊之女,亦不曰姬,而各氏其姓,曰姜氏,曰子氏。趙,嬴姓,京乃令帝女稱帝姬噫?至於姓亦從焉,何其甚也!久之,禍難並起,與莽曾無少異,殆《書》所謂「與亂同事。」
者邪
陳氏曰:其序言自周衰至今,歷載千數,而太平之遺跡掃蕩殆盡,學者所見,無復全經。於是時乃欲訓而發之,臣誠不自揆,知其妄也。以訓而發之之為難,又知夫立政造事,追而復之之為尤難。新法誤國,於此可推其原矣。熙寧八年,詔頒之國子監,且置之《義解》之首。
《周禮辯疑》一卷。
晁氏曰:皇朝楊時中立撰。凡一卷,攻安石之書。
《周禮中義》八卷。
陳氏曰:祠部員外郎長樂劉彝執中撰。彝,諸經皆有《中義》。
《周禮詳解》四十卷。
陳氏曰:王昭禹撰。未詳何人。近世為舉子業者多用之,其學皆宗王氏《新說》。
《周禮講義》四十九卷。
陳氏曰:林之奇撰。四十九卷。
陳君舉《周禮說》三卷。
陳氏曰:其書曰「格君心、正朝綱、均國勢」 各四篇。《中興藝文志》稱傅良之言曰:「《周官》之綱領三:養君德、正朝綱、均國勢也,鄭注之誤三。《王制》,漢儒之言,今以釋《周禮》;《司馬法》,兵制,今以證《田制》;漢官制皆襲秦,今以比《周官》。」 徐筠學於傅良,記所口授,而為書曰《微言》。傅良為說十二篇,專論綱領。
《朱子語錄》曰:於丘子服處,見陳徐二先生《周禮制度菁華》下半冊,徐元德作上半冊,即陳君舉所奏《周官說》。先生云:孝宗嘗問君:「『聞卿博學,不知讀書之法當如何』?陳奏云:『臣生平於《周官》粗嘗用心推考,今《周官》數篇已屬槁容。臣退,繕寫進呈』。」 遂寫進御。大概推《周官》制度亦稍詳,然亦有杜撰錯說處,如云:「冢宰之職,不特朝廷之事,凡內而天子飲食服御宮掖之事,無不畢管,蓋冢宰以道詔王,格君心之非」 ,所以如此說,固是。但云主客行人之官,合屬春官宗伯,而乃掌於司寇;宗伯典禮,司寇典刑,土地疆域之事,合掌於司空,乃掌於司馬。蓋周家設六官,互相檢制之意。此大不然。何聖人不以君子長者之道待「其臣,既任之而復疑之邪?」 或問:「如何?」 先生曰:「賓客屬《秋官》者,蓋諸侯朝覲會同之禮既畢,則降而肉袒請刑。司寇主刑,所以屬之,有威懷諸侯之意。《夏官》掌諸侯土地封疆,如《職方氏》,皆屬夏官。蓋諸侯有變,則六師移之,所以屬司馬也。」 又問:「《冬官》司空掌何事?」 曰:「次第是管土田之事。蓋司馬職方氏存」 其疆域之定製,至於申畫井田,創置纖悉,必屬於司空,而今亡矣。
《周禮井田譜》二十卷。
陳氏曰:進士會稽夏休撰。紹興時表上之,淳熙中,樓鑰刻之永嘉。止齋陳氏序曰:「夏君休所著《井田譜》,亦有志矣。鄭氏井邑若畫棋然,蓋祖《王制》。《王制》晚雜出。漢文帝時,以海內盡為九州,州必方千里,千里必為國二百一十。其後班固《食貨志》亦謂井方一里,八家各私田百畝,公田十畝,是為八百八十畝。為廬舍,蓋」 人二畝半雲。凡若此,《夏君》皆不取,漢以來諸儒鮮或知之者。其說畿內廣成萬步謂之都,不能成都謂之鄙。雖不能鄙,即成縣者與之為縣,成甸者與之為甸,至一丘一邑盡然。以其不能成都成鄙,故謂之閒田;以其不可為軍為師而無所專係,故謂之閒民。鄉遂市官皆小者兼大者,它亦上下相攝「備其數,不必具其員。歲登下民數,於是損益之,是謂相除之法」 ,皆通論也。餘至纖至悉,雖泥於數度,未必皆葉,然其意要與時務合,不為空言,去聖人遠。《周禮》一經,尚多三代經理遺跡,世無覃思之學,顧以說者繆,嘗試者復大繆,乃欲一切駮盡為慊,苟得,如《井田譜》與近時所傳林勛《本政書》者數十家,各致其說,取其通如此者,去其泥;不通如彼者,則《周制》可得而考矣。《周制》可得而考,則天下庶幾於治矣。
《周禮丘乘說》一卷。
陳氏曰:項安世撰,一卷。
黃度《周禮說》五卷。
陳氏曰:度字文叔,不解《考工記》。
水心葉氏序曰:「《周官》晚出而劉歆遽行之,大壞矣。蘇綽又壞矣,王安石又壞矣,千四百年更三大壞,而是書所存無幾矣。《詩》《書》《春秋》皆孔子論定,孟軻諸儒相與弼承,世不能知,而信其所從,井洌於逵,眾酌飲焉。惟其量爾,故治雖不足,而書有餘也。孔子未嘗言《周官》,孟子亦以為不可得聞,一旦驟至,如奇方大藥,非」 黃帝神農所名,無制使服食之法,而庸夫鄙人妄咀吞之,不眩亂顛錯幾希,故用雖有餘,而書則不足也。雖然,以余考之,周之道固莫聚於此書,他《經》其散者也;周之籍固莫切於此書,他經其緩者也。公卿敬,群有司廉,教法齊,備義利。
均等,固文、武、周、召之實政在是也,奈何使降為度數事物之學哉!新昌黃文叔始述《五官》而為之說。亹亹乎孔孟之以理貫事者必相發明也,惻惻乎文武之以己刑民者必相經緯也;守天下非私智也;設邦家非自尊也。養民至厚,取之至薄,為下甚逸,為上甚勞。洗滌三壞之腥穢,而一以性命道德起後世之公心。「雖未能表是書而獨行,猶將合他經而共存也。其功大矣。」 同時永嘉陳君舉亦著《周禮說》十二篇,蓋嘗獻之紹熙天子,為科舉家宗尚。君舉素善文叔,論議相出入,所以異者,君舉以後準前田,本朝至漢,愬而通之。文叔以前準後,由春秋、戰國至本朝,沿而別之。其敘鄉遂溝洫,辯二鄭是非,凡一字一語,細入毫芒,不可損益也。
史浩《周禮講義》 卷。
中興藝文志孝宗為建王浩分講周禮多啟發孝
編輯宗稱之,然止於《司關》。
鄭鍔《周禮解義》 卷。
中興藝文志周禮一經說者僅一二家又多舛或
編輯鑿,淳熙中,鍔為解義,詳《制度》,明經旨,學者宗其書。
《周禮綱目》八卷,《摭說》一卷
陳氏曰:紹興府教授括蒼林椅奇卿撰。嘉定初上之朝。
鶴山《周禮折衷》二卷。
陳氏曰:樞密臨卭魏了翁華父之門人稅與權所錄。條列《經》文,附以傳注,鶴山或時有所發明,止於《天官》,餘未及。凡二卷。
明王圻續文獻通考
編輯《周官》
編輯
《周官講義》十四卷。
史浩著
《周禮總說》 卷。
喬行簡著。行簡,東陽人。端平間,累官左、右丞相。
《補正古周禮》 卷。
胡一桂撰
《校古禮釋文》一卷,《釋誤》三卷
張淳著
《周禮說》 卷。
馬之純著
《周禮通解》 卷。
聞人宏著
《周官辯略》 卷。
徐煥著
《禮經會元》 卷。
葉時著時,仁和人。與朱文公相友善,累官至龍圖閣學士,諡「文康。」 所著又有《竹埜詩集》。
《禮經纂要》 卷。
周昌著
《周禮總義》 《周禮釋疑》 卷
易祓著
陳戒叔《周禮解 卷》。
漳州陳兢著。兢字戒叔,紹興進士,龍溪余哲亦有《周禮解》。
《周禮辯學》 卷。
王居正著
《周禮解義》 卷。
漳州黃穎著
《周禮辯疑》 卷。
德興董濬著
《周禮集解》 卷。
興化黃鍾器之著
《周禮辯》一篇。
金楊雲翼著。雲翼字之美,樂平人。初學語,即畫地作字,日誦數千言。登明昌五年進士第一。累官翰林學士。
《周官攷正》 卷。
吳澄纂次其序曰:「《周官》六篇,其《冬官》一篇闕。《漢藝文志》序列於禮家,後人名曰《周禮》。文帝嘗召至魏文侯時老樂工,因得《春官大司樂》之章。景帝子河間獻王好古樂,購得《周官》五篇。武帝求遺書得之,藏於祕府,禮家諸儒皆莫之見。哀帝時,劉歆校理祕書,始著於錄略,以《考工記》補《冬官》之闕。歆門人河南杜子春能」 通其學。鄭眾、賈逵受業於杜,漢末馬融傳之,鄭元所註,今行於世。宋張子、程子甚尊信之,王文公又為《新義》。朱子謂:「此經周公所作,但當時行之,恐未能盡,後聖雖復損益可也。」 至若肆為誹詆訾毀之言,則愚陋無知之人耳。《冬官》雖闕,今仍存其目,而《考工記》別為一卷,附之經後雲。
《周禮纂言》 卷。
《吳當著》,當,澄之孫,通經史百家,官翰林學士。
《周禮補亡》 卷。
丘葵著。葵,同安人。刻志為學,不求人知。自號「釣磯。」
翁取五官中錯𥳑成書。因名《補亡》。
《周官考》三卷。
臧夢解著。夢解,鄞人。宋末進士,仕元至廣東廉訪使。博學洽聞,為時名儒。嘗著座右四銘以自儆,士大夫稱之曰「魯山先生。」
「倣《周禮書》」一卷。
諸暨王冕著,倣《周禮》而為之祕,不使人觀。嘗撫卷曰:「吾未即死,持此遇明主,伊、呂事業不難期也。」
「東陽二何君《周禮義》」一卷。
內捨生何夢申與弟參知政事夢然所作各一首,皆近道之言。五世孫觀光裝裱成卷,宋潛溪題。
王制《井田圖》 卷。
阮逸著
《周禮禮記注》 卷, 餘杭趙汝談著。
《周禮考次》 卷。
方希古著
《周禮集註》 卷。
何椒丘著
《周禮定》本 卷。
修撰舒芬著。芬,進賢人。
《周禮註解》 卷。
《刑部尚書何喬新》著。〈按:「喬新」 即「椒丘」 ,疑即《集註》重出也。〉
《周禮考註》 卷。
梁寅著
《周禮集說》 卷。
浦陽宋濂著
焦竑經籍志
編輯《周禮》
編輯
《周官禮》十二卷。〈注〉《馬融傳》。
《周官禮》十二卷。〈注〉鄭元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王肅注》。
《周官禮》十二卷。〈注〉干寶注。
《周官禮義疏》四十卷。〈注〉沈重。
《周禮疏》五十卷。〈注〉唐·賈公彥
《周禮新經義》二十二卷。〈注〉王安石:
《周禮說》十三卷。〈注〉陳傅良:
《周禮總義》三十六卷。〈注〉《易祓》:
《周禮講義》四十九卷。〈注〉林之奇:
《周禮集傳》二十四卷。〈注〉毛應龍:
《周禮詳解》四十卷。〈注〉《王昭禹》:
《周禮中義》八卷。〈注〉劉彝。
黃氏《周禮說》五卷。〈注〉黃度:
《周禮要義》三十卷。〈注〉《魏了翁》:
《周禮集說》十二卷。〈注〉元:陳友仁
《周禮傳》九卷。〈注〉王應電。
《周禮全書》六卷。〈注〉《丘葵》。
《周禮訂義》八十卷。〈注〉趙汝騰:
《周禮集注》七卷。〈注〉何喬新:
《周禮句解》十二卷。〈注〉朱申:
《周禮互注》十二卷。〈注〉張珝:
《周禮綱目》八卷,《摭說》一卷〈注〉《林椅》。
《周官論評》十二卷。〈注〉傅元:
《周官禮駁難》四卷。〈注〉孫略。
《周官駁難》五卷。〈注〉孫琦《問干寶駁》,虞喜撰。
《周禮義決》三卷。〈注〉唐:王元度
《周禮辨疑》一卷。〈注〉楊時。
《周禮攷疑》七卷。〈注〉《樂思忠》。
《周禮考注》十七卷。〈注〉吳澂:
《周禮定本》三卷。〈注〉元:丘葵
《周禮定本》十三卷。〈注〉舒芬:
《周禮復古編》。〈闕〉卷。〈注〉俞廷椿:
《周禮全經釋原》十四卷。〈注〉柯尚遷:
《考工記解》二卷。〈注〉林希逸。
《周禮丘乘說》一卷。〈注〉《項安世》:
鄭宗顏《周禮講義》。〈闕〉卷。
《緱氏要鈔》六卷。
《周官寧朔新書》八卷。〈注〉司馬伷 「《周官分職》四卷。」
《周官致太平論》十卷。〈注〉李泰伯撰。
《禮音》三卷。〈注〉《劉昌宗》:
《周禮纂圖》二十卷。〈注〉陳祥道:
《周官音訓三鄭異同辨》二卷。〈注〉王曉。
《周禮十五圖》一卷。〈注〉王與之。
《周官禮圖》十四卷。〈注〉俞言。
《周禮井田譜》二十卷。〈注〉夏,休。
右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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