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第343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四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理學彙編 第三百四十三卷
理學彙編 經籍典 第三百四十四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理學彙編經籍典

 第三百四十三卷目錄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十七

  唐四

  陳貞節      施敬本

  盧履冰      王仲丘

  康子元      侯行果

  趙冬曦      尹愔

  陸堅       鄭欽說

  盧僎       啖助

  趙匡       施士丐

  仲子陵      韋彤

  陳京       暢當

  林蘊       韋公肅

  許康佐

經籍典第三百四十三卷

經學部傳經名儒列傳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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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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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貞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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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陳貞節傳》:「貞節,潁川人,開元初為右拾 遺。初,隱、章懷、懿德、節愍四太子,並建陵廟,分八署,置 官列吏卒,四時祠官進饗。貞節以為非是,上言:王者 制祀,以功德者,猶親盡而毀。四太子廟皆別祖,無功 於人,而園祠時薦,有司守衛,與列帝侔,金奏登歌,所 以頌功德。《詩》曰:『鐘鼓既設,一朝饗之』。使無功而頌,不 曰舞詠,非度耶?周制,始祖乃稱小廟,未知四廟欲何 名乎?請罷卒吏。」詔:「祠官無領屬,以應禮典。古者別子 為祖,故有大小宗,若謂祀未可絕,宜許所後子孫奉 之。」詔有司博議。駕部員外郎裴子餘曰:「『『四太子皆先 帝冢嗣,列聖念懿屬而為之享。《春秋》書《晉世子》曰:『將 以晉畀秦』,秦將祀予』,此不祀也』。又言:『神不歆非類,君 祀無乃戾乎?此有廟也。魯定公元年,立煬宮。煬,伯禽 子,季氏遠祖,尚不為限,況天子篤親親,以及旁期,誰 不曰然』?」太常博士段同曰:「四陵廟皆天子睦親繼絕 也。逝者錫蘋蘩,猶生者之開茅土。古封建子弟,詎皆 有功,生無所議,死乃援禮停祠,人其謂何?隱於上,伯 祖也。服緦章懷,伯父也,服期。懿德,節愍堂昆弟也,服 大功,親未盡,廟不可廢。」禮部尚書鄭惟忠等二十七 人亦附其言。於是四陵廟惟減吏卒半,它如舊。遷太 常博士。元宗奉昭成皇后祔睿宗室,又欲肅明皇后 並升焉。貞節奏言:「廟必有配,一帝一後,禮之正也。昭 成皇后有太姒之德,宜升配睿宗;肅明皇后既非子 貴,宜在別廟。周人奏《夷則》,歌《小呂》以享先妣,先妣,姜 嫄也。以生后稷,故特立廟曰閟宮。晉簡文帝、鄭宣皇 後不配食,築宮於外,以歲時致享。」肅明請準周姜嫄、 晉宣後納主別廟,時享如儀。於是留主儀坤廟。詔隸 太廟,毋置官屬。貞節又與博士蘇獻上言:「睿宗於孝 和,弟也。按賀循說,兄弟不相為後,故殷《盤庚》不序陽 甲而上繼先君;漢光武不嗣孝成而上承元帝;晉懷 帝繼世祖,不繼惠帝,故陽甲、孝成出為別廟。」又言:「兄 弟共世,昭穆位同,則毀二廟。有天下者從禰而上事 七廟。尊者所統廣,故及遠祖。若容兄弟,則上毀祖考, 天子不得全事七世矣。請以中宗為別廟,大祫則合 食太祖,奉睿宗繼高宗則祼獻永序。」詔可。乃奉中宗 別廟,升睿宗為第七室。五年,太廟壞,天子舍神主太 極殿,營新廟,素服避正寢,三日不朝。猶幸東都伊闕 男子孫平子上書曰:「乃正月太廟毀。此躋二帝之驗 也。《春秋》,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烝嘗禘 於廟。」今皆違之。魯文公之三年,躋僖於閔上。後太室 壞,《春秋》書其災說曰:僖雖閔兄,嘗為之臣。臣居君上, 是為失禮,故太室壞。且兄臣於弟,猶不可躋;弟嘗臣 兄,乃可躋乎?莊公薨,閔公二年而禘,《春秋》非之。況大 行夏崩而太廟冬禘,不亦亟乎!太室尊所,若曰魯自 是陵夷,墮周公之祀。太廟今壞,意者其將陵夷,墮先 帝之祀乎?陛下未祭孝和,先祭太上皇,先臣後「君;昔 兄躋弟上,今弟先兄祭;昔太室壞,今太廟毀,與《春秋》 正同,不可不察。」武后篡國,孝和中興有功,今內主別 祠,不得列於世,亦已薄矣。夫功不可棄,君不可下,長 不可輕。且臣繼君猶子繼父,故「禹不先鯀,周不先不 窋,宋、鄭不以帝乙、厲王不肖,猶尊之也,況中興耶?晉 太康時,宣帝廟地陷梁折,又三年,太廟殿陷而及泉, 更營之,梁又折。天之所譴,非必朽而壞也。晉不承天, 故及於亂。臣謂宜遷孝和還廟,何必違禮,下同魯、晉 哉?」帝異其言,詔有司復議。貞節獻與博士馮宗質之 曰:「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而七,父昭子穆,兄弟 不與焉。殷自成湯至帝乙十二君,其父子世六。《易乾 鑿度》曰:『殷之帝乙六世王,則兄弟不為世矣。殷人六

廟,親廟四,並湯而六。殷兄弟四君,若以為世,方上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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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室,乃無祖禰,是必不然。古者繇禰極祖,雖迭毀迭

遷,而三昭穆未嘗闕也。《禮》:大宗無子,則立支子』。又曰: 『為人後者為之子』。」無兄弟相為後者,故捨至親,取遠 屬。父子曰繼,兄弟曰及,兄弟不相入廟,尚矣。借有兄 弟代立,承統告享,不得稱嗣子嗣孫,乃言「伯考伯祖」, 何統緒乎?殷十二君,惟三祖三宗,明兄弟自為別廟。 漢世祖列七廟,而惠帝不與文武子孫昌衍,文為漢 太宗。晉景帝亦文帝兄,景絕世,不列於廟,及告諡世 祖,稱景為從祖。今謂晉武帝越崇其父而廟毀,及亡 何,漢出惠帝而享世長久乎?七廟、五廟,明天子諸侯 也。父子相繼,一統也;昭穆列序,重繼也。《禮》:「兄弟相繼, 不得稱嗣子。」明睿宗不父孝和,必上繼高宗者,偶室 於廟,則為二穆,於禮可乎?禮所不可,而使天子旁紹 伯考,棄己親正統哉?孝和中興,別建園寢,百世不毀, 尚何議哉?平子猥引僖公逆祀為比,殊不知孝和升 新寢,聖真方祔廟,則「未嘗一日居上也。」帝語宰相,召 平子與博士詳論。博士護前言合軋平子,平子援經 辯數分明,獻等不能屈。蘇頲右博士,故平子坐貶都 城尉。然諸儒以平子孤挺,見迮於禮官,不平。帝亦知 其直,久不決,然卒不復中宗於廟。明年,帝將大享明 堂,貞節惡武后所營,非古所謂木不鏤、土不文之制, 乃與馮宗上言:「『明堂必直丙巳,以憲房心布政。太微, 上帝之所。武后始以乾元正寢占陽午地,先帝所以 聽政,故毀殿作堂。撤之日,有音如雷,庶民譁訕,以為 神靈不悅,堂成災火』。從之。後不修德,俄復營構,殫用 極侈,詭禳厥變。又欲嚴配上帝,神安肯臨?且密邇掖 庭,人神雜擾,是謂不可放物者也。二京、上都,四方是 則。天子聽政,乃居便坐,無以尊示群臣。願以明堂復 為乾元殿,使人識其舊,不亦愈乎!」詔所司詳議。刑部 尚書王志愔等僉謂:明堂瓖怪不法,天燼之餘,不容 大享。請因舊循制,還署乾元正寢。正至,天子御以朝 會;若大享,復寓圜丘。制曰:「可。」貞節以壽卒。

施敬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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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施敬本傳》:「敬本,潤州丹陽人,開元中為 四門助教。元宗將封禪,詔有司講求典儀。舊制,盥手 洗爵,皆侍中主之,詔祀天神,太祝主之。敬本上言曰: 『周制,大宗伯、鬱人下士二,掌祼事。漢無鬱人,用近臣。 漢世侍中微甚,籍孺、閎孺等幸臣為之。後漢邵闔自 侍中遷步兵校尉,秩千石,其職省起居,執虎賁,蓋褻 臣也』。」今侍中位宰相,非鬱人比。祝者薦主人意於神, 非賤職也。古二君相見,卿為上儐,況天人際哉?周太 祝下大夫,二上士,四下大夫。今郎中、太常丞之比上 士,員外郎、博士之比。漢太祝令秩六百石,今太祝乃 下士。以下士接天,以大臣奉天子,輕重不倫,非禮也。 舊制,謁者引太尉升壇,謁者位下,升「壇禮重。漢尚書 御史屬有謁者僕射一,秩六百石,銅印青綬;謁者三 十五,以郎中滿歲稱給事中,未滿歲稱謁者;光祿勳 屬有謁者掌賓贊,員七十,秩比六百石。則古謁者名 秩差異等,今謁者班微,循空名,忘實事,非所以事天 也。」帝詔中書令張說引敬本熟悉其議。故侍中祝謁, 視禮輕重,以它官攝領。敬本以太常博士為集賢院 修譔。踰年,遷右補闕、祕書郎,卒。

盧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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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盧履冰傳》:「『履冰,幽州范陽人,元魏都官 尚書義僖五世孫。開元五年,仕歷右補闕。建言,古者 父在為母期,徹靈而心喪。武后始請同父三年,非是, 請如禮便』。元宗疑之,又以舅嫂叔服未安,並下百官 議。刑部郎中田再思曰:『會禮之家比聚訟,循古不必 是,而行今未必非。父在為母三年,高宗實行之,著令 已久,何必乖先帝之旨,閡人子之情,愛一期服於其 親,使與伯叔母、姑、姊妹同,嫂、叔、舅甥服。太宗實制之, 閱百年無異,論,不可改』。」履冰因言:「上元中,父在為母 三年,後雖請,未用也。逮垂拱始行之,至有祖父母在 而子孫婦沒,行服再期,不可謂宜。《禮》,女子無專道,故 曰『家無二尊。父在為母服期,統一尊也。今不正其失, 恐後世復有婦奪夫之敗,不可不察』。」《書》留未下,履冰 即極,陳父在為母立几筵者一期,心喪者再期,父必 三年而後娶,以達子之志。夫聖人豈蔑情於所生,固 有意於天下。昔武后陰儲篡謀,豫自光崇升期,齊抗 斬衰,俄而乘陵,唐家以改舊階。孝和僅得反正,韋氏 復出,酖殺天子,幾亡宗社。故臣將以正夫婦之綱,非 特母子間也。議者或言降母服,非《詩》所謂「罔極」者,而 又與伯叔母、姑、姊妹等且齊斬,已有升降,則歲月不 容異也。此迂生鄙儒,未習先王之旨,安足議夫禮哉? 罔極者,《春秋》祭祀,以時思之,謂君子有終身之憂,何 限一期、二期服哉?聖人之於禮,必建中制,使賢不肖 共成「文理而後釋。彼伯叔姑姊,烏有筵杖之制,三年 心喪乎?母齊父斬,不易之道也。」左散騎常侍元行沖 議曰:「古緣情制,服子天父,妻天。夫,斬衰三年,情禮俱 盡者,因心立極也。妻喪杖期,情禮俱殺者,遠嫌疑,尊 乾道也。為嫡子三年斬衰,而不去官,尊祖重嫡,崇其禮,殺其情也。孝莫大於嚴父,故父在為母免官,齊而 期,心喪三年,情已申而禮殺也。自堯、舜、周公、孔子所 同,而今捨尊厭之重,虧嚴父之義,謂之禮可乎?姨兼 從母之名,以母之女黨,加以舅服,不為無禮。嫂叔不 服,則遠嫌也。請據古為適。」帝弗報。是時言:喪服各以 所見,奮交口紛騰。七年,乃下詔:服紀一用古制。自是 人間父在為母服,或期而「禫,禫而釋心,喪三年;或期 而禫,終三年;或齊衰三年。」後履冰以官卒。

王仲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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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王仲丘傳》:仲丘,沂州琅邪人。祖師順,仕 高宗,議漕輸事,有名當時,終司門郎中。仲丘,開元中 歷左補闕、內供奉、集賢修譔、起居舍人。時典章差駮, 仲丘欲合《貞觀》《顯慶》二禮,據有其舉之莫可廢之之 誼,即上言:「『《貞觀禮》:正月上辛祀感帝於南郊,《顯慶禮》 祀昊天上帝於圜丘,以祈穀』。臣謂《詩》春夏祈穀於上」 帝,《禮》,上辛祈穀於上帝,則上帝當昊天矣。鄭元曰:「天 之五帝遞王,王者必感一以興,故夏正月祭所生於 郊,以其祖配之,因以祈穀。」感帝之祀,貞觀用之矣。請 因祈穀之壇,遍祭五方帝。五帝者,五行之精,九穀之 宗也。請二禮皆用《貞觀禮》,雩祀五方上帝、五人帝、五 官於南郊;《顯慶禮》,祀昊天上帝於圜丘。臣謂雩上帝, 為百穀祈甘雨。故《月令》「大雩帝用盛樂。」鄭元說:「帝,上 帝也,乃天別號,祀於圜丘,尊天位也。」《顯慶》祀昊天,與 《月令》合,而貞觀嘗祀五帝矣。請二禮皆用《貞觀禮》,季 秋祀五方帝、五官於明堂,《顯慶禮》祀昊天上帝於明 堂。臣謂周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 上帝。先儒以天為感帝,引太微五帝著之,上帝則屬 之昊天。鄭元稱《周官》「旅上帝,祀五帝」,各文而異,禮不 容並而為一,故於《孝經》「天上帝」申之曰:「『上帝亦天也, 神無二主,但異其處,以避后稷』。今顯慶享上帝,合於 《經》,然貞觀嘗祀五方帝矣,請二禮皆用。」詔可。遷禮部 員外郎,卒,贈祕書少監。

康子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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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康子元傳》:「康子元,越州會稽人。仕歷獻 陵令。開元初,詔中書令張說舉能治易、老莊者,集賢 直學士侯行果薦子元及平陽敬會真於說,說藉以 聞,並賜衣幣,得侍讀。子元累擢祕書少監,會真四門 博士,俄皆兼集賢侍講學士。元宗將東之泰山,說引 子元、行果、徐堅、韋縚商裁《封禪儀》。初,高宗之封,中書」 令許敬宗議:「周人尚臭,故前祭而燔柴。」說、堅、子元白 奏:「《周官》:『樂六變,天神降』。是降神以樂,非緣燔也。宋、齊 以來,皆先嚌福酒,乃燎。請先祭後燔,如貞觀禮便行。」 果與趙冬曦議,以為:「先燎降神,尚矣,若祭已而燔,神 無由降。」子元議挺不徙。說曰:「康子獨出蒙輪,以當一 隊邪?」議未判,說請決於帝。帝詔後燔。乘輿,自岱還減 從官。先次東都,唯子元、毋煚、韋述以學士從。久乃徙 宗正少卿,以疾授祕書監,致仕。卒,贈汴州刺史。帝嘗 制《贊》賜說、子元,命工圖其象,詔冬曦、述、煚分為傳。

侯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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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康子元傳》:行果者,上谷人。歷國子司業, 侍皇太子讀,卒贈慶王傅。始,行果、會真及長樂馮朝 隱同進講,朝隱能推索老、莊祕義,會真亦善《老子》,每 啟篇,先薰盥乃讀。帝曰:「我欲更求善《易》者,然無賢行 果雲。」朝隱終太子右諭德,會真太學博士。

趙冬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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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趙冬曦傳》:「冬曦,定州鼓城人。進士擢第, 歷左拾遺。神龍初,上書曰:『古律條目千餘。隋時姦臣 侮法,著律曰:『律無正條者,出罪舉重以明輕,入罪舉 輕以明重』。一辭而廢,條目數百。自是輕重沿愛憎,被 罰者不知其然,使賈誼見之,慟哭必矣。夫法易知則 下不敢犯而遠機穽,文義深則吏乘便而朋附盛,律』」 《令格式》,謂「宜刊定科條,直書其事,其以準加減、比附 量情,及舉輕以明重、不應為之類皆不用,使愚夫愚 婦相率而遠罪,犯者雖貴必坐。律明則人信,法一則 主尊。」當時稱是。開元初,遷監察御史,坐事流岳州。召 還,復官,與祕書少監賀知章、校書郎孫季良、大理評 事咸廙業入集賢院修撰。是時,將仕郎王嗣琳、四門 助教範仙廈為校勘,翰林供奉呂向、東方顥為校理。 未幾,冬曦知史官事,遷考功員外郎。踰年,與季良、廙 業、知章、呂向皆為直學士。冬曦俄遷中書舍人、內供 奉,以國子祭酒卒。冬曦性放達,不屑世事。兄夏日,弟 和璧、安貞、居貞、頤貞、彙貞,皆擢進士第。安貞給事中, 居貞吳郡採訪使,頤貞,安西都護。居貞子昌《別傳》:「王 嗣琳以太子校書郎罷。東方顥上書忤旨,左遷高安 丞。廙業亦坐事,左遷餘杭令。仙廈善講論,後為道士, 開元集賢學士。又有尹愔、陸堅、鄭欽說、盧僎,名稍著。」

尹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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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尹愔傳》:「愔,秦州天水人。父思貞,字季弱。 明《春秋》,擢高第。嘗受學於國子博士王道珪,稱之曰: 『吾門人多矣,尹子叵測也』。以親喪哀毀,除喪不仕。左

右史張說、尹元凱薦為國子大成。每釋奠,講辨三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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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者皆得所未聞。遷四門助教,譔諸經義樞《續史記》

皆未就。夢天官、麟臺交辟,寤而會親族敘訣,二日卒」, 年四十。愔博學,尤通《老子》書。初為道士,元宗尚元言, 有薦愔者,召對,喜甚,厚禮之。拜諫議大夫、集賢院學 士,兼修國史,固辭不起。有詔以道士服視事,乃就職, 顓領集賢史館圖書。開元末卒,贈左散騎常侍。

陸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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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陸堅傳》:「堅,河南洛陽人。初為汝州參軍。 以友婿李慈伏誅,貶涪州參軍,再遷通事舍人。有詔 起復,遣中官敦諭,不就。以給事中兼學士。善書。初名 友悌,元宗嘉其剛正,更賜名。從封泰山,封建安男。帝 待之甚厚,圖形禁中,親製贊。以祕書監卒,年七十一, 贈吏部尚書,諡曰懿。」

鄭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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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鄭欽說傳》:「欽說,後魏濮陽太守敬叔八 世孫。開元初,繇新津丞請試五經,擢第,授鞏縣尉,集 賢院校理,歷右補闕內供奉,通歷術博物。初,梁太常 任昉大同四年七月,於鍾山壙中得銘曰:『龜言土,蓍 言水,甸服黃鍾啟靈址。瘞在三上庚,墮遇七中已。六 千三百浹辰交,二九重三四百圮。當時莫能辨者,因』」 藏之,戒諸子曰:「世世以銘訪通人,有知之者,吾死無 恨。」昉五世孫升之,隱居商洛,寫以授欽說。欽說出使, 得之於長樂驛,至敷水三十里而悟曰:「卜宅者廋葬 之歲月,而先識墓圮日辰。甸服五百也,黃鍾十一也。 繇大同四年,卻求漢建武四年,凡五百一十一年。葬 以三月十日庚寅,三上庚也。圮以七月十二日己巳, 七中,已也;浹辰,十二也。建武四年三月至大同四年 七月,六千三百一十二月月一交,故曰六千三百浹 辰交。二九,十八也;重三,六也。建武四年三月十日,距 大同四年七月十二日,十八萬六千四百日,故曰二 九。重三四百。」圮、升之大驚,服其智。欽說雅為李林甫 所惡,韋堅死,欽說時位殿中侍御史,嘗為堅判官,貶 夜郎尉,卒。子克鈞為都官郎中。吐蕃圍靈州,軍餉匱 竭,德宗以克鈞為靈、夏二州運糧使,轉米峙塞下,守 者遂安。

盧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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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盧僎傳》:「盧僎,吏部尚書,從願三從父也。 自聞喜尉為學士,終吏部員外郎。兄俌,中宗時歷右 補闕。默啜入寇,貶沙吒忠義,詔百官陳破賊勝策,獨 俌上疏,以為治內可以及外,賞罰明則士盡節。鳴沙 之役,主將先遁,中軍猶能死戰。正法紀功,則戎行可 勸。若忠義騎將,材不可當大任,宜因古法,募人徙邊, 免行役,次廬伍,明教令,賞虜獲,近戰則守家,遠戰則 利貨,購辯勇,結諸蕃以圖攻取。擇邊州刺史,蒐乘積 粟,謹烽燧,以備守。」中宗善其言,然無施行者。俌祕書 少監。按此傳載之儒學而絕不及儒學一事古人疏忽處此類甚多

啖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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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啖助傳》:「助字叔佐,趙州人,後徙關中,淹 該經術,天寶末,調臨海尉、丹陽主簿。秩滿屏居,甘足 疏糗,善為《春秋》,考三家短長縫。」請幫助識別此字。漏闕,號《集傳》,凡十 年乃成,復攝其綱條為例,統其言。孔子修《春秋》,意以 為夏政忠。忠之敝野,商人承之以敬;敬之敝鬼,周人 承之以文。文之敝僿?救僿莫若忠。夫文者,忠之末也。 設教於本,其敝且末;設教於末,敝將奈何?武王、周公 承商之敝,不得已用之。周公沒,莫知所以改,故其敝 甚於二代。孔子傷之曰:「虞夏之道」,寡怨於民,商周之 道,不勝其敝。故曰:「後代雖有作者,虞帝不可及已。」蓋 言唐虞之化,難行於季世,而夏之忠當變而致焉。故 《春秋》以權輔用,以誠斷禮,而以忠道原情,云:不拘空 名,不尚狷介,從宜捄亂,因時黜陟。古語曰:「商變夏,周 變商,《春秋》變周。」而《公羊子》亦言:「樂道堯舜之道,以擬 後聖。」是知《春秋》用「二帝、三王法,以夏為本,不壹守周 典明矣。」又言:「幽、厲雖衰,雅未為風。逮平王之東,人習 餘化,苟有善惡,當以周法正之。故斷自平王之季,以 隱公為始,所以拯薄勉善,捄周之敝,革禮之失也。」助 愛公、穀二家以《左氏》解義多謬,其書乃出於孔氏門 人,且《論語》孔子所引,率前世人,老彭、伯夷等類,非同 時而言,左丘明恥之,丘亦恥之。丘明者,蓋如史佚遲 任者。又《左氏傳》《國語》,屬綴不倫,序事乖刺,非一人所 為。蓋左氏集諸國史以釋《春秋》,後人謂左氏便傳著 丘明,非也。助之鑿意多此類。助門人趙匡、陸質,其高 弟也。助卒,年四十七,質與其子異裒錄助所為《春秋 集註總例》,請匡損益,質纂會之,號《纂例》。

趙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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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啖助傳》:「趙匡者,字伯循,河東人,歷洋州 刺史。質所稱為趙夫子者,大曆時,助、匡、質以《春秋》,施 士丐以《詩》,仲子陵、袁彝、韋彤、韋茝以《禮》,蔡廣成以《易》, 強蒙以《論語》,皆自名其學,而士丐子陵最卓異。」

施士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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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啖助傳》:「施士丐,吳人,兼善《左氏春秋》,以 二經教授,繇四門助教為博士,秩滿當去,諸生封疏乞留,凡十九年,卒於官,弟子共葬之。士丐譔《春秋傳》, 未甚傳。後文宗喜經術,宰相李石因言士丐《春秋》可 讀。帝曰:『朕見之矣。穿鑿之學,徒為異同,但學者如浚 井,得美水而已,何必勞苦旁求,然後為得耶』?」

仲子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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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啖助傳》:「仲子陵,蜀人。好古學,舍峨眉山, 舉賢良方正,擢太常博士,通《后蒼》《大小戴禮》。有司請 正太祖東嚮位,而遷獻、懿二主。子陵議藏主德明興 聖廟,其言典正。後異論紛洄,復為《通難》示諸儒,諸儒 不能詘。久之,典黔中,選補乘傳過家,西人以為榮。終 司門員外郎。子陵以文義自怡。及亡,其家所存惟圖」 書及酒數斛而已。

韋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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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韋彤傳》:「彤,京兆人,四世從祖方質,為武 後時宰相。彤名治禮,德宗時為太常博士。先此,天寶 中詔尚食朔望進食太廟,天子使中人侍祠,有司不 與也。貞觀十二年,帝始詔朔望食畀宗正太常合供。 於是彤與博士裴堪議曰:禮,宗廟朔望不祭,園寢則 有之。貞觀、開元間,在禮若令不敢變古,天寶中始有」 進食事,殆王璵緣生事亡用燕具褻饌,參瀆禮薦,不 可示遠。《傳》曰:「祭非外至,生於心者也。是故聖人等牲 牢,布籩豆,昆蟲草木,可薦者,莫不咸在,所以享宗廟, 交神明,全孝敬也。潔膳羞,八珍百品,可嗜之饌,美膬 甘旨,謂之褻味」,所以燕賓客,接人情,示慈惠也。是則 薦與宴,聖人判為二物,不可亂也。今「若熟饔而享,非 以異為敬之意。且祭不欲數,亦不欲疏,感時致享,以 制中也。今園寢月二祭不為疏,廟歲五享不為數,有 司奉承,得盡其恭;若又加盛饌於朔望,是失禮之中, 有司不得盡其恭也。故王者稽古,弗敢以孝思之極 而溢禮,弗敢以肴品之多而賸味。願罷天寶所,增奉 園寢以珍,奉宗廟以禮,兩得所宜。」帝曰:「是禮先帝裁 定,遽更之,其謂朕何?」徐議其可,而朔望食卒不廢。會 昭陵寢宮為原火延燔,而客祭瑤臺佛寺。又故宮在 山上,乏水泉,作者憚勞,欲即行宮作寢。詔宰相百官 議。吏部員外郎楊於陵議曰:「園寢非三代制。自秦、漢 以來,附陵置寢,或遠若邇,則無聞焉。」韋元成等議:「園 陵於興廢,初無適語。且寢宮所占,在柏城中,距陵不 遠,使諸陵之寢,皆有區限,故不可徙。若止柏城,則故 寢已燔,行宮已久,因以治飾,亦復何嫌?」或曰:「太宗創 業,寢宮不輒易,是不然。夫陵域宅神,神本靜。今大興 荒廢,囂役密邇,非幽穸所安,改之便。」彤曰:「先王建都 立邑,不利則為之遷,況有故耶?今文寢災,徙而宮之, 非無故也。神安於徙,因而建寢,於禮至順。又它陵皆 在柏城,隨便營作,不越封兆,力省易從。」帝重改先帝 制,還宮山巔。彤卒後,武宗會昌五年,詔京城不許群 臣作私廟。宰相李德裕等引彤所議:「古制,廟必中門 之外,吉凶皆告以親而尊之,不自專也。今俾立廟京 外,不能得其意。於禮宮之」南九坊,三坊曰「圍外,地荒, 左立廟無嫌,餘六坊可禁。」詔不許,聽準古即居所立 廟。

陳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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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陳京傳》:「『京字慶復,陳宜都王叔明五世 孫。父兼,為右補闕,翰林學士。京善文辭,常袞稱之,妻 以兄子。擢進士第,累遷太常博士。德宗在奉天,聞段 秀實為賊所害,七日不朝,宰相以為方多難時,不宜 壅萬機,天下其謂何』?京曰:『丞相之言非也。夫褒大節, 卹賢臣,天下所以安,況卓卓特異者乎』?帝曰:『善』。還京」 師,擢左補闕。帝以盧杞為饒州刺史,京與趙需、裴佶、 宇文炫、盧景亮、張薦共劾「杞輔政要位大臣,踰時月 不得對,百官懍懍,常若兵在頸。陛下復用之,姦賊唾 掌復興。」帝不聽,京等爭尤確。帝大怒,左右辟易,諫者 稍引卻,京正色曰:「需等毋遽退,極道不可以死請。」杞 遂廢帝之立,迎訪太后久不得,意且怠,京密白帝,遣 使物色以求。帝大悟,終代不敢置。初,元宗、肅宗既祔 室,遷獻、懿二祖於西夾室,引太祖位東嚮。禮儀使於 休烈議:「獻、懿屬尊於太祖,若合食,則太祖位不得正。 請藏二祖神主」,以太宗、中宗、睿宗、肅宗從世祖南向, 高宗、元宗從高祖北向,禘祫不及二祖凡十八年。建 中初,代宗喪畢,當大祫,京以太常博士上言:「《春秋》之 義,毀廟之主陳於太祖,未毀廟之主合食於祖,無毀 廟遷主不享之言。唐家祀制與周異。周以后稷為始 封祖,而毀主皆在后稷下,故太祖東向,常統其尊。司 馬晉以高皇、太皇、征西四府君為別廟大禘,祫則正 太祖位,無所屈。別廟祭高、太以降,所以敘親也。唐家 宜別為獻、懿二祖立廟,禘祫則祭太祖,遂正東向位。 德明、興聖二帝向已有廟,則藏祔二祖為宜。」詔百官 普議。禮儀使太子少師顏真卿曰:「今議者有三:一謂 獻、懿親遠而遷,不當祫,宜藏主西室。二謂二祖宜祫 食,與太祖並昭穆,闕東向位。三謂引二祖祫禘,即太 祖永不得全其始宜以二主祔德明廟。雖然,於人神 未厭也。景帝既受命始封矣,百代不遷矣,而又配天尊,無與上至。禘祫時蹔,屈昭穆,以申孝尊。先實明神 之意,所以教天下之孝也。況晉蔡謨等有成議,不為 無據。請大祫享,奉獻主東向,懿主居昭,景主居穆。重 本尚順,為萬代法。夫祫,合也,有如別享德明,是乃分 食,非合食也。」時議者舉然。於是還獻懿主,祫於廟,如 真卿議。貞元七年,太常卿裴郁上言:「商、周以卨稷為 祖,上無餘尊,故合食有序。漢受命,祖高皇帝,故太上 皇不以昭穆合食。魏祖武帝,晉祖宣帝,故高皇、處士、 征西等君,亦不以昭穆合食。景皇帝始封唐,唐推祖 焉,而獻、懿親盡廟遷,猶居東向,非理之祀,神所不享。 願下群臣議。」於是太子左庶子李嶸等上言:「謹按晉 孫欽議,太祖以前,雖有主,禘祫所不及。其所及者,太 祖後未毀,已升藏於二祧者,故雖百代及之。獻、懿在 始封前,親盡主遷,上擬三代,則禘祫所不及。太祖而 下若世祖,則《春秋》所謂陳於太祖者。」漢議罷郡、國廟, 丞相韋元成議:「大上皇孝惠親盡,宜毀。太上主」宜瘞 於園。惠主遷高廟。太上皇在太祖前,主瘞於園,不及 禘祫,獻、懿比也。惠遷高廟,在太祖後而及禘祫,世祖 比也。魏明帝遷處士主,置園邑,歲時以令丞奉薦。東 晉以征西等祖遷入西除,同謂之祧,皆不及祀。故唐 初,下訖開元,禘祫猶虛東向位,洎立九廟,追祖獻、懿, 然祝於三祖不稱臣。至德時,復作九廟,遂不為弘農 府君主以祀不及也。廣德中,始以景皇帝當東向位, 以獻、懿兩主親盡,罷祫而藏。顏真卿引蔡謨議,復奉 獻主東向,懿昭景穆不記。謨議:「晉未嘗用,而唐一王 法,容可準乎?臣等謂嘗禘郊社無二尊,瘞毀遷藏,各 以義斷。景皇帝已東向,一日改易,不可謂禮。宜復藏 獻、懿二主於西室。以本《祭法》,遠廟為祧,去祧而壇,去 壇而墠。壇墠有禱祭,無禱止之義,太祖得正,無所屈。」 吏部郎中柳冕等十二人議曰:「天子以受命之君為 太祖,諸侯以始封之主為祖。故自太祖祖以下,親盡 迭毀。洎秦滅學,漢不暇禮。晉失宋,因故有連王廟之 制,有虛太祖之位。且不列昭穆,非所謂有序;不建迭」 毀,非所謂有殺;連王廟,非所謂有別;虛太祖位,非所 謂一尊。此禮所由廢也。《傳》曰:「父為士,子為天子,祭以 天子,葬以士。」今獻、懿二祖在唐未受命時猶士也,故 高祖、太宗以天子之禮祭之,而不敢奉以東向位。今 而易之,無乃亂先帝序乎?周有天下,追王太王、王季 以天子禮,及其祭,則親盡而毀。漢有天下,尊太上皇 以天子之禮;及祭也,親盡而毀。唐家追王獻、懿二祖 以天子禮;及其祭也,親盡而毀,復何所疑?《周官》「有先 公之祧、先王之祧。先公遷主,藏后稷之廟,其周未受 命之祧乎?先王遷主,藏文、武之廟,其周已受命之祧 乎?故有二祧,所以異廟也。今自獻而下,猶先公也,自 景而下,猶先王也。請別廟以居二祖,則行周道,復古 制便。」工部郎中張薦等請自獻而降,悉入昭穆,虛東 向位。司勳員外郎裴樞曰:「禮,親親故尊祖,尊祖故敬 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廟嚴,宗廟嚴故社稷重。太 祖之上,復追尊焉,則尊祖之義乖;太廟之外,別祭廟 焉,則社稷不重。漢韋元成請瘞主於園,晉虞喜請瘞 廟兩」階間。喜據《左氏》自證曰:「先王日祭祖、考,月祀曾、 高,時享及二祧,歲祫及壇墠,終禘及郊宗石室,是謂 郊宗之祖。喜請夾室中為石室以處之,是不然。何者? 夾室所以居太祖下,非太祖上藏主所居,未有卑處 正,尊居傍也。若建石室於園寢,安遷主,采漢、晉舊章, 祫禘率一祭,庶乎《春秋》得變之正。」是時,京以考功員 外郎又言:「興聖皇帝則獻之曾祖,懿之高祖,以曾孫 祔曾、高之廟,人情大順也。」京兆少尹韋武曰:「祫則大 合,禘則序祧。當祫之歲,常以獻東向,率、懿而後,以昭 穆極親親。及禘,則太祖筵於西,列眾主左右,是於太 祖不為降獻無所厭。」時諸儒以《左氏》子齊聖,不先父 食,請迎獻主權東向,太祖暫還穆位。同官尉仲子陵 曰:「所謂不先食者,丘明正文公逆祀,儒者安知夏後 世數未足,時言禹不先鯀乎?魏、晉始祖,率近始祖上, 皆有遷主。引《閟宮詩》,則永閟可也;因虞主,則瘞園可 也;緣遠祧,則築宮可也;以太祖實卑,則虛位可也。然 永閟與瘞園,臣子所不安;若虛正位,則太祖之尊無 時而申。請」奉獻、懿二祖遷於德明、興聖廟為順。或曰: 「二祖別廟,非合食。且德明、興聖二廟,禘祫之年,皆有 薦饗,是已分食,奚獨疑二祖乎?」國子四門博士韓愈 質眾議,自申其說曰:「一謂獻、懿二主宜永藏夾室,臣 不謂可。且《禮》,祫祭毀主皆合食。今藏夾室,至祫,得不 食太廟乎?若二祖不豫,不謂之合矣。二謂兩主」宜毀 而瘞之,臣不謂可禮,天子七廟,一壇一墠,遷主皆藏 於祧,雖百代不毀,祫則太廟享焉。魏晉以來,始有毀 瘞之議,不見於經。唐家立九廟,以周制推之,獻、懿猶 在壇墠,可毀瘞而不禘祫乎?三謂二祖之主,宜若遷 諸陵。臣不謂可二祖享太廟二百年,一日遷之,恐眷 顧依違,不即享於下國。四謂宜奉主祔興聖廟而不 禘祫,臣不謂可。禮祭如在景皇帝,雖太祖於獻懿子 孫也,今引子東向,廢父之祭,不可為典;五謂獻懿宜別立廟京師,臣不謂可。凡禮有降有殺,故去廟為祧, 去祧為壇,去壇為墠,去墠為鬼,漸而遠者祭益希。昔 魯立煬宮,《春秋》非之,謂不當取已毀之廟,既藏之主, 復築宮以祭。今議正同,故臣皆不謂可。古者殷祖元 王,周祖后稷,太祖之上,皆自為帝。又世數已遠,不復 祭之,故始祖得東向也。景皇帝雖太祖,於獻懿子孫 也,當禘祫。獻祖居東向位,景從昭若穆,是祖以孫尊, 孫以祖屈,神道人情,其不相遠。又常祭眾,合祭寡,則 太祖所屈少而所伸多。與其伸孫尊,廢祖祭不以順 乎?冕又上《禘祫義證》十四篇。帝詔尚書省會百官、國 子、儒官明定可否。左司郎中陸淳奏:「按《禮》及諸儒議, 復太祖之位,正也。太祖位正,則獻、懿二主宜有所安。 今議者有四:曰藏夾室,曰置別廟,曰各遷於園,曰祔 興聖廟。臣謂藏夾室則享獻無期,非周人藏二祧之 義。」置別廟論始曹魏,禮無傳焉。司馬「晉議而不用。遷 諸園,亂宗廟之制,唯祔興聖廟。禘若祫一祭,庶乎得 禮。」帝依違未決也。十九年,將禘祭,京復奏:「禘祭大合 祖宗,必尊太祖,位正昭穆,請詔百官議。」尚書左僕射 姚南仲等請奉獻懿主,祔德明興聖廟。鴻臚卿王權 申衍之曰:「周人祖文王,宗武王,故《詩·清廟》章曰『祀文 王也』。故不言太王、王季,則太王、王季而上,皆祔后稷, 故清廟得祀文王也。太王、王季之尊,私禮也;祔后稷 廟,不敢以私奪公也。古者先王遷廟主,以昭穆合藏 於祖廟。獻、懿主宜祔興聖廟,則太祖東向得其尊,獻、 懿主歸得其所。」是時言祔興聖廟什七八,天子尚猶 豫未斷定。至是,群臣稍顯言:「二祖本追崇,非有受命 開國之鴻構。」又權根援《詩》《禮》明白,帝泮然,於是定遷 二祖於興聖廟,凡禘祫一享。詔增廣興聖二室。會祀 日薄,廟未成,張繒為室內神主廟垣間,奉興聖、德明 主居之,廟成而祔,自是景皇帝遂東向。京自博士獻 議,彌二十年乃決,諸儒無後言。帝賜京緋衣、銀魚。昭 陵寢占山上,宦侍憚輓汲,乏,請更其所,宰相未能抗, 京曰:「此太宗之志,其儉足以為後世法,不可改。」議者 多附宦人,帝曰:「京議善。」卒不徙。帝器京,謂有宰相之 才,欲用之。會病狂易,自刺弗殊,又言中書舍人崔邠、 御史中丞李汶訕己,帝使詰辨無狀,然猶自考功員 外再遷給事中,皆兼集賢殿學士。帝疑京為忌者,中 傷中人,問賚相繼。後對延英,帝諭遣京,沮駭走出,罷 為祕書少監,卒。初,帝討李希烈,財用屈,京與戶部侍 郎趙贊請稅民屋架,籍賈人貲力以率貸之。憲宗嘗 問宰相李吉甫:「我在藩邸,聞德宗播遷,梁、漢,久乃復, 誰實召亂,為我言之。」對曰:「德宗始即位,躬行慈儉,引 崔祐甫輔政,四方企望至治。祐甫歿,宰相非其人,姦 佞營蠱,謂」河北叛臣可以力服,甘語先入,主聽惑焉。 而陳京、趙贊為帝稅屋架,貸賈緡,內怨外忿,「身及大 亂,咎興信宵人,剝下佐上,賴天之靈,敗不扺亡。」帝恨 惋曰:「京與贊真賊臣!」京無子,以從子褒嗣。褒孫伯宣, 辭著作郎,不拜。

暢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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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暢當傳》:「當,河東人。父璀,左散騎常侍。代 宗時與裴冕、賈至、王延昌待制集賢院,終戶部尚書。 當進士擢第,貞元初,為太常博士。昭德皇后崩,中外 服除。皇太子、諸王將服三年,詔太常議,太子服當與 博士張薦、柳冕、李吉甫曰:『子為母齊衰三年』。蓋通喪 也。太子為皇后服,古無文。晉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 杜預議:「古天子三年喪,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為節。 皇太子與國為體,若不變除,則東宮臣僕亦以衰麻 出入殿省。太子遂以卒哭除服。貞觀十年六月,文德 皇后崩,十一月而葬。太子喪服之節,國史不書。至明 年正月,以晉王為并州都督,既命官,當已除矣。今皇 太子宜如魏、晉制,既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 喪三年。」宰相劉滋、齊映召問:「當等子食於有喪者之 側,未嘗飽也。今太子以衰服侍膳,至葬可乎?令群臣 齊衰三十日,公除,宜約以為服限。」乃請如宋齊皇后 為其父母服三十日除,入謁則服墨慘,還宮衰麻。右 補闕穆質上疏曰:「三年之喪,自天子達於庶人。漢文 帝以宗廟社稷之重」自貶乃以日易月,後世所不能 革。太子,人臣也,不得如人君之制。母喪宜無厭降,惟 晉既葬公除,議者詭辭以甘時主,不足師法。今有司 之議,虧化敗俗,常情所鬱。夫政以德為本,德以孝為 大,後世記《禮》之失,自今而始,顧不重哉!父在為母期, 古禮也。國朝服之三年,臣謂三年則太重,唯行古為 得禮。德宗遣內常侍馬欽敘謂質曰:「太子有撫軍、監 國、問安侍膳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葬釋服,以墨 衰終,是何疑耶?」質又奏疏曰:「太子於陛下,子道也,臣 道也。君臣以義,則撫軍、監國有權奪。父子問安侍膳, 固無服衰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廢者。舒王以下服三 年,將不得問安侍膳邪?太子、舒王,皆臣子也,不宜甚 異。且皇后天下之母,其父母士庶也,以天下之母為 士庶降服,可也;太子,臣子也,以臣子為母降可乎?公

除非古也,入公門變服,今期喪以下,慘制是也。太子
考證
晨昏侍,非公除比,墨衰奪情,事緣金革。今不監國撫

軍,何抑奪耶?子之於父母,禮異而情均。太子奉君父 之日遠,報母之日少,忍使失令名哉!」乃詔宰臣與有 司更議,當等曰:「《禮》有公門脫齊衰。《開元禮》,皇后父母 服十三月,從朝旨則十三日而除;皇太子外祖父母 服五月,從朝旨則五日而除。恐喪服入侍,傷至尊之 意,非特以金革奪也。太子公除,以墨慘,奉朝歸宮衰 麻,酌變為制可也。」宰相乃令太常卿鄭叔則草奏:既 葬,卒哭,十一月小祥,十三月大祥,十五月禫,內謁即 墨服。復詔問質,質以為雖不能循古禮,猶愈於魏、晉 之文遠甚。宰相乃言:「太子居皇后喪,至朝則抑哀承 慈,實臣子至行,唯心與服,內外宜稱。今質請降詔於 外,無害墨衰於內。臣謂言行於外,而服異於內,事非 至誠,垂於德教。請下明詔,如叔則議。」天子從之。及董 晉代叔則為太常卿,帝曰:「皇太子服期繇諫官,初非 朕意。暢當等請循魏、晉故事,至論也。」當以果州刺史 卒。

林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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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林蘊傳》:「蘊字復夢,泉州莆田人。父披,字 茂彥,以臨汀多山鬼淫祠,民厭苦之,譔《無鬼論》。刺史 樊晃奏署臨汀令,以治行遷別駕。蘊世通經,西川節 度使韋皋辟推官。劉闢反,蘊曉以順逆,不聽。復遺書 切諫,闢怒,械於獄,且殺之。將就刑,大呼曰:『危邦不入, 亂邦不居,得死為幸矣』。闢惜其直,陰戒刑人抽劍磨」 其頸,以脅服之。蘊叱曰:「死即死,我頸豈頑奴砥石耶!」 闢知不可服,捨之,斥為唐昌尉。及劉闢敗,蘊名重京 師。李吉甫、李絳、武元衡為相,蘊貽書諷以「國家有西 土,猶右臂也。今臂不附體,北彌豳郊,西極汧、隴,不數 百里為外域,涇原、鳳翔、邠寧三鎮皆右臂大藩,擁旄 鉞數十百人,唯李抱玉請復河、湟,命」將不得其人,宜 拔行伍之長,使守秦隴。王者功成作樂,治定製禮。有 權臣制樂曲,自立喪紀。舜命契,「百姓弗親,五品不遜, 汝作司徒。」唐以皋佑、鍔季安為司徒。官不擇人。盧從 史、於皋謨罪大而刑輕,農桑無百分之一,農夫一人 給百口,蠶婦一人供百身,竭力於下者,饑不得食,寒 不得衣,邊兵菜色。而「將帥縱侈自養中人,十戶不足 以給一無功之卒,百卒不足以奉一驕將。」六事皆當 時極敝。蘊亦韋皋所引重,嫉其專制,感憤關說。然嗜 酒多忤物,宰相置不用也。滄景程權辟掌書記,既而 權上四州版籍請吏,而軍中習熟擅地,畏內屬挾權 拒命不得出。蘊陳君臣大誼,諭首將,人人釋然,於是 權得去。蘊遷禮部員外郎。刑部侍郎劉伯芻薦之於 朝,出為邵州刺史。嘗杖殺客陶元之,投屍江中,籍其 妻為倡,復坐贓,杖流儋州而卒。蘊辨給,嘗有崔姓者, 矜氏族,蘊折之曰:「崔杼弒齊君。」林放問:「《禮》之本優劣 何如耶?」其人俯首不能對。

韋公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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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韋公肅傳》:公肅,隋儀同觀城公約七世 孫,元和初,為太常博士,兼修譔。憲宗將耕籍,詔公肅 草具儀典,容家善之。太子少傅判太常卿事鄭餘慶 廟有二祖妣,疑於祔祭,請諸有司。公肅議:「古諸侯一 娶九女,故廟無二嫡。自秦以來,有再娶、前娶後繼,皆 嫡也,兩祔無嫌。晉驃騎大將軍溫嶠繼室三疑,並為」 夫人,以問太學博士陳舒,舒曰:「妻雖先沒,榮辱並從。 夫禮祔於祖姑,祖姑有三,則各推舅之所生,是皆夫 人也。生以正禮,沒不可貶。」於是遂用舒議。且嫡繼於 古有殊制,於今無異等,祔配之典,安得不同?卿士之 寢祭,二妻廟享可異乎?古繼以媵妾,今以嫡妻,不宜 援一娶為比,使子孫榮享不逮也。或曰:「《春秋》魯惠公 元妃孟子卒,繼室以聲子。聲子,孟姪娣也,不入惠廟。 宋武公生仲子歸於魯,生桓公而惠薨,立宮而奉之, 不合於惠公而別宮者何?追父志也。」然其比奈何?曰: 「晉南昌府君廟有荀、薛兩氏,景帝廟有夏侯、羊兩氏, 唐家睿宗室則昭成、肅明二後,故太師顏真卿祖室 有殷、柳兩氏,二夫人」並祔,故事則然,諸儒不能異。初, 睿宗祥月,太常奏:「朔望弛朝,尚食進蔬具止樂,餘日 御便殿,具供奉仗,中書、門下官得侍,它非奏事毋謁。」 前忌與晦三日、後三日,皆不聽事。忌晦之明日,百官 叩側門通慰,後遂為常。及是,公肅上言:「禮,忌日不樂, 而無忌月。唯晉穆帝將納後,疑康帝忌月,下其議有 司。於是荀納、王洽等引忌時、忌歲譏破其言。今有司 承前所禁,在二十五月限,有弛朝、徹、樂事,喪除則禮 革,王者不以私懷踰禮節。故禫禮徙月,樂漸去,其情 也不容追遠,而立禮反重。今茲太常,雖郊廟樂且停 習,是謂反重以慢神也。有司悉禁中外作樂,是謂無 故而徹也。願依《經》誼,裁正其違。」有詔中書、門下召禮 官、學官議,咸曰:「宜如公肅所請。」制可以官,壽卒。

許康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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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唐書儒學許康佐傳》:「康佐,貞元中舉進士、宏辭,連 中之。家苦貧,母老,求為知院官,人譏其不擇祿。及母 喪已除,凡辟命皆不答,人乃知其為親屈,由是有名遷侍御史,以中書舍人為翰林侍講學士,與王起皆 為文宗寵禮。帝讀《春秋》,至閽弒吳子餘祭,問閽何人 耶,康佐以中官方彊,不敢對。帝嘻笑罷。後觀書蓬萊」 殿,召李訓問之,對曰:「古閽寺,今宦人也。君不近刑,臣 以為輕死之道,孔子書之以為戒。」帝曰:「朕邇刑臣多 矣,得不慮哉?」訓曰:「列聖知而不能遠,惡而不能去,陛 下念之,宗廟福也。」於是內謀翦除矣。康佐知帝指,因 辭疾罷為兵部侍郎,遷禮部尚書,卒,贈吏部,諡曰懿。 其諸弟皆擢進士第,而堯佐最先進,又舉宏辭,為太 子校書郎。八年,康佐繼之。堯佐位諫議大夫。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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