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百四十一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戎政典
第二百四十一卷目錄
屯田部彙考一
漢〈文帝一則 武帝元鼎一則 征和一則 昭帝始元二則 元鳳三則 宣帝地節二
則 神爵二則 元帝永光一則 建昭一則〉
後漢〈光武帝建武七則 明帝永平一則 章帝建初一則 章和一則 和帝永元一
則 安帝永初一則 元初一則 廷光一則 順帝永建二則 陽嘉一則 獻帝建安二則
後主建興一則〉
魏〈邵陵厲公正始一則 陳留王咸熙一則〉
吳〈大帝黃武一則〉
戎政典第二百四十一卷
屯田部彙考一
編輯漢
編輯文帝十一年募民耕塞下
編輯按《漢書文帝本紀》,不載。按晁錯、傅錯上守邊備塞、 勸農力本、當世急務二事,曰:「陛下幸憂邊境,遣將吏 發卒以治塞,甚大惠也。然令遠方之卒守塞,一歲而 更,不知敵人之能,不如選常居者家室田作,且以備 之。以便為之高城深塹,具藺石,布渠荅,復為一城。其 內城間百五十步要害之處,通川之道,調立城邑,毋 下」千家,為中周虎落。先為室屋,具田器,迺募辠人及 免徒復作,令居之;不足,募以丁奴婢贖辠,及輸奴婢 欲拜爵者;不足,迺募民之欲往者,皆賜高爵,復其家, 予冬夏衣廩食,能自給而止。郡縣之民得買其爵,以 自增至卿。其亡夫若妻者,縣官買予之。「人情非有匹 敵,不能久安其處。塞下之民祿利不厚,不可使久居 危難之地。敵人入驅而能止其所驅者,以其半予之 縣官,為贖其民。如是則邑里相救助,赴敵不避死,非 以德上也。欲全親而利其財,此與東方之戍卒,不習 地勢而心畏敵者,功相萬也。」以陛下之時,徙民實邊, 使遠方亡屯戍之事;塞下之民父子相保,亡係擄之 患,利施後世,名稱聖明。「其與秦之行怨民,相去遠矣。」 上從其言,募民徙塞下。錯復言:「陛下幸募民相徙,以 實塞下,使屯戍之事益省,輸將之費益寡,甚大惠也。 下吏誠能稱厚惠,奉明法,存卹所徙之老弱,善遇其 壯士,和輯其心而勿侵刻,使先至者安樂而不思故 鄉,則貧民相寡而勸往矣。臣聞古之徙遠方,以實虛 也,相其」陰陽之和,嘗其水泉之味,審其土地之宜,觀 其草木之饒,然後營邑立城,製里割宅,通田作之道, 正阡陌之界,先為築室,家有一堂二內,門戶之閉,置 器物焉,民至有所居,作有所用,此民所以輕去故鄉 而勸之新邑也。為置醫巫,以救疾病,以修祭祀,男女 有昏,生死相卹,墳墓相從,種樹畜長,室屋完安,此所 以使民樂其處而有長居之心也。臣又聞古之制邊 縣以備敵也,使五家為伍,伍有長;十長一里,里有假 士;四里一連,連有假五百〈假五百帥名也〉「十連一邑,邑有假 候」,皆擇其邑之賢材,有護習地形、知民心者,居則習 民於射法,出則教民於應敵。故卒伍成於內,則軍正 定於外。服習以成,勿令遷徙,幼則同遊,長則共事。夜 戰聲相知,則足以相救;晝戰目相見,則足以相識;驩 愛之心,足以相死。如此而勸以厚賞,威以重罰,則前 死不還踵矣。所徙之民,非壯有材力,但費衣糧,不可 用也。雖有材力,不得良吏,猶亡功也。陛下絕匈奴不 與和親,臣竊意其冬來南也,壹大治則終身創矣。欲 立威者,始於折膠,來而不能困,使得氣去,後未易服 也。愚臣亡識,唯陛下財察。
武帝元鼎六年始令塞卒屯田張掖酒泉郡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六年,分武威、酒泉地,置張掖、敦煌 郡,徙民以實之。」按《食貨志》:「初置張掖、酒泉郡,而上 郡、朔方、西河、河西開田官,斥塞卒六十萬人戍田之。」
征和四年六月桑弘羊請屯田輪臺詔不許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不載。按《西域傅》,武帝初通西域, 置校尉屯田渠犁。是時軍旅連出,師行三十二年,海 內虛耗。征和中,貳師將軍李廣利以軍降匈奴。上既 悔遠征伐,而搜粟都尉桑弘羊與丞相御史奏言:「故 輪臺以東,捷枝、渠犁皆故國,地廣饒水草,有溉田五 千頃以上,處溫和,田美,可益通溝渠,種五穀,與中國 同時熟,其旁國少錐刀貴,黃金采繒,可以易穀食,宜 給足,不可乏。臣愚以為可遣屯田卒詣故輪臺以東, 置校尉三人分護,各舉圖地形,通利溝渠,務使以時 益種五穀。張掖、酒泉遣騎假司馬為斥候,屬校尉,事 有便宜,因騎置以聞。田一歲有積穀,募民壯健有累 重敢徙者,詣田所,就畜積為本業,益墾溉田,稍築列亭,連城而西,以威西國,輔烏孫為便。臣謹遣徵事臣 昌,分部行邊,嚴敕太守、都尉,明烽火,選士馬,謹斥候, 蓄茭草。願陛下遣使使西國,以安其意。臣昧死請上。」 迺下詔深陳既往之悔,曰:「前有司奏,欲益民賦三十 助邊用,是重困老弱孤獨也。而今又請遣卒田輪臺, 輪臺西於車師千餘里,今請遠田輪臺,欲起亭隧,是 擾勞天下非所以優民也。朕不忍聞。」由是不復出軍。 〈按聖學格物通作征和四年六月〉
昭帝 年用桑弘羊前議屯田輪臺
編輯按《漢書昭帝本紀》,不載。按《西域傅》,初,貳師將軍李 廣利擊大宛,還,過杅彌,杅彌遣太子賴丹為質於龜 茲,廣利責龜茲曰:「外國皆臣屬於漢,龜玆何以得受 杅彌質?」即將賴丹入至京師,昭帝乃用桑弘羊前議, 以杅彌太子賴丹為校尉將軍田輪臺。輪臺與渠犁 地皆相連也。
始元二年冬,調故吏將屯田張掖郡。
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元鳳三年正月詔上所賜牛勿收責
編輯按《漢書昭帝本紀》:三年正月詔曰:「非丞相御史所請, 邊郡受牛者勿收責。」
〈註〉應劭曰:「武帝始開三邊,徙民屯田皆與犁牛,後丞相、御史復間有所請,今敕自上所賜與勿收責,丞相所請,乃令其顧稅耳。」
元鳳四年,從鄯善王請,遣司馬吏士屯田伊循 按:《漢書昭帝本紀》,「四年夏四月,詔平樂監傅介子,持 節使誅斬樓蘭王安歸,首縣北闕,封義陽侯。」〈樓蘭王名安西 域傅作嘗互異〉 按《西域傅》,元鳳四年,平樂監傅介子斬樓 蘭王嘗歸首,馳傅詣闕,縣首北闕下,封介子為義陽 侯,乃立尉屠耆為王,更名其國為鄯善。王自請天子 曰:「身在漢久,今歸單弱,而前王有子在,恐為所殺。國 中有伊循城,其地肥美,願漢遣二將屯田積穀,令臣 得依其威重。」於是漢遣司馬一人,吏士四十人田伊 循以填。〈音竹刃反〉撫之。其後更置都尉。伊循官置始此。 元鳳五年六月。發三輔及郡國惡少年吏有告劾亡 者屯遼東。
按:《漢書昭帝本紀》云云。
宣帝地節二年遣使屯田渠犁及車師
編輯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按《西域傅》地節二年,漢遣 侍郎鄭吉、校尉司馬憙將免刑罪人田渠犁,積穀欲 以攻車師。至秋收穀,吉、憙發城郭諸國兵萬餘人,自 與所將田士千五百人,共擊車師,攻交河城,破之。王 尚在其北石城中,未得會軍食盡,吉等且罷兵,歸渠 犁田。秋收畢,復發兵攻車師王於石城。王聞漢兵且 至,北走匈奴求救,匈奴未為發兵。王來還,與貴人蘇 猶議,欲降漢,恐不見信。蘇猶教王擊匈奴邊國小蒲 類,斬首,略其人民以降吉。車師旁小金附國隨漢軍 後盜車師。車師王復自請擊破金附。匈奴聞車師降 漢,發兵攻車師。吉、憙引兵北逢之,匈奴不敢前。吉、憙 即留一候,與卒二十人,留守王吉等引兵歸渠犁。車 師王恐匈奴兵復至而見殺也,迺輕騎奔烏孫。吉即 迎其妻子置渠犁東。奏事至酒泉,有詔還田渠犁及 車師,益積穀以去西國侵匈奴。吉還,傅送車師王妻 子詣長安,賞賜甚厚。每朝會四裔,常尊顯以示之。於 是吉始使吏卒三百人別田車師得降者,言單于。大 臣皆曰:「車師地肥美,近匈奴,使漢得之,多田積穀,必 害人國,不可不爭也。」果遣騎來擊田者,吉迺與校尉 盡將渠犁田士千五百人往田,匈奴復益遣騎來。漢 田卒少,不能當,保車師城中。匈奴將即其城下謂吉 曰:「單于必爭此地,不可田也。」圍城數日,迺解。後常數 千騎往來守車師,吉上書言:「車師去渠犁千餘里,間 以河山,北近匈奴,漢兵在渠犁者勢不能相救,願益 田卒。」公卿議以為「道遠煩費,可且罷車師田者。」詔遣 長羅侯將張掖、酒泉騎出車師北千餘里,揚威武。車 師旁匈奴引去,吉迺得出歸渠犁。凡三校尉屯田。 《按辛慶忌傅》。慶忌少以父任為右校丞,隨長羅侯常 惠屯田烏孫赤谷城,與歙侯戰。
地節三年,車師東徙,遣屯士分田以實其地。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按匈奴傅地節三年,西域 城郭共擊匈奴,取車師國,得其王及人眾而去。單于 復以車師王昆弟兜莫為車師王,收其餘民東徙,不 敢居故地,而漢益遣屯士分田車師地以實之。
神爵元年後將軍趙充國言屯田之計
編輯按《漢書宣帝本紀》云云。按《趙充國傅》,元康三年,先 零與諸羌種豪解仇交質,充國曰:「宜遣使者行邊兵。」 兩府白遣義渠安國,安國至,召先零諸豪三十餘人 斬之。諸降羌恐怒,劫略小種,背畔犯塞。安國騎三千 為戎所擊,失亡車重兵器甚眾。安國引還,至令居以 聞。是歲神爵元年春也。時充國年七十餘,上問誰可 將者,充國曰:「無踰老臣者矣。願馳至金城,圖上方略。」 充國至金城,以遠斥候為務,行必為戰備,止必堅營 壁,持重愛士卒,先計後戰。酒泉太守辛武賢奏以七月上旬齎三十日糧,分兵並出張掖、酒泉,合擊䍐幵 在鮮水上者。拜武賢破羌將軍,嘉納其冊,以書敕讓 充國。充國迺上書陳兵利害曰:「臣位至上卿,爵為列 侯,犬馬之齒七十六,獨思惟兵利害至熟悉也。於臣 之計,先誅先零,則䍐幵之屬不煩兵而服;不服,涉正 月擊之,以今進兵,不見其利。」六月戊申奏。七月甲寅, 璽書報從充國計,後䍐竟不煩兵而下。其秋,充國病, 上賜書曰:「制詔後將軍聞苦腳脛寒泄,將軍年老加 疾,一朝之變不可諱,朕甚憂之。今詔破羌將軍詣屯 所為將軍副,急因天時大利,吏士銳氣,以十二月擊 先零羌,即疾劇留屯毋行,獨遣破羌彊弩將軍。」時羌 降者萬餘人矣。充國度其必壞,欲罷騎兵屯田以待 其敝,作奏未上,會得進兵璽書,中郎將卬懼,使客諫 充國曰:「誠令兵出,破軍殺將,以傾國家,將軍守之可 也。即利與病,又何足爭?一旦不合上意,遣繡衣來責 將軍,將軍之身不能自保,何國家之安?」充國歎曰:「是 何言之不忠也!本用吾言,羌戎得至是耶?往者舉可 先行羌者,吾舉辛武賢丞相御史復白遣義渠安國, 竟沮敗羌。金城、湟中穀斛八錢,吾謂耿中丞糴二百 萬斛穀,羌人不敢動矣。耿中丞請糴百萬斛,迺得四 十萬斛耳。義渠再使,且費其半。失此二冊,羌人故敢 為逆。失之毫釐,差以千里,是既然矣。今兵久不決,四 裔卒有搖動,相因而起,雖有知者,不能善其後,羌獨 足憂耶?吾固以死守之,明主可為忠言。」遂上《屯田奏》 曰:「臣聞兵者,所以明德除害也。故舉得於外,則福生 於內,不可不慎。臣所將吏士馬牛食,月用糧穀十九 萬九千六百三十斛,鹽千六百九十三斛,茭槁二十 五萬二百八十六石,難久不解,繇役不息。又恐它國 卒有不虞之變,相因並起,為明主憂,誠非素定廟勝 之冊。且羌戎易以計破,難用兵碎也,故臣愚以為擊 之不便。」計度臨羌東至浩亹,羌戎故田及公田,民所 未墾,可二千「頃以上,其間郵亭多壞敗者。臣前部士 入山伐材木,大小六萬餘枚,皆在水次。願罷騎兵,留 弛刑應募。及淮陽、汝南步兵與吏士私從者合凡萬 二百八十一人,用穀月二萬七千三百六十三斛,鹽 三百八斛,分屯要害處。冰解漕下,繕鄉亭,浚溝渠,治 湟、陿以西道橋七十所,令可至鮮水左右」田事。出「賦 人二十畝。至四月草生,發郡騎及屬國戎騎伉健各 千,倅馬什二,就草為田者遊兵,以充入金城郡,益積 畜,省大費。今大司農所轉穀至者,足支萬人一歲食。 謹上田處及器用簿,惟陛下裁許。」上報曰:「皇帝問後 將軍言,欲罷騎兵,萬人留田。即如將軍之計,寇當何 時伏誅?兵當何時得決?熟計其便。」復奏。充國上狀曰: 「臣聞帝王之兵,以全取勝,是以貴謀而賤戰。戰而百 勝,非善之善者也。故先為不可勝,以待敵之可勝。今 羌亡其美地,薦草,愁於寄託遠遯,骨肉離心,人有畔 志。而明主般師罷兵,萬人留田,順天時,因地利,以待 可勝之寇。雖未即伏辜,兵決可期月而望。羌戎瓦解, 前後降者萬七百」餘人,及受言去者凡七十輩,此坐 支解羌戎之具也。臣謹條不出兵留田便宜十二事: 步兵九校,吏士萬人,留屯以為武備。因田致穀,威德 並行,一也;又因排折羌戎,令不得歸肥饒之墬,貧破 其眾,以成羌戎相畔之漸,二也;居民得並田作,不失 農業,三也;軍馬一月之食,度支田士,一歲罷騎兵,以 省「大費,四也。至春省甲士卒,循河湟漕穀至臨羌,以 視羌戎,揚威武,傅世折衝之具,五也。以閒暇時,下所 伐材,繕治郵亭,充入金城,六也。兵出,乘危徼幸,不出, 令反畔之寇竄於風寒之地,離霜露疾疫瘃墯之患, 坐得必勝之道,七也。亡經阻、遠追死傷之害,八也。內 不損威武之重,外不令寇得乘閒之埶,九也。又亡驚 動河南大幵、小幵,使生他變之憂,十也。治湟中道橋, 令可至鮮水,以制西域,信威千里,從枕席上過師,十 一也。大費既省,繇役豫息,以戒不虞,十二也。留屯田 得十二便,出兵失十二利。臣充國材下,犬馬齒衰,不 識長冊,惟明詔博詳公卿,議臣採擇。」上復賜報曰:「皇 帝問後將軍言十二便。」聞之,羌雖未伏誅,兵決可期 月而望。期月而望者,謂今冬邪?謂何時也?將軍獨不 計羌聞兵頗罷,且丁壯相聚,攻擾田者及道上屯兵, 復殺略人民,將何以止之?又大幵、小幵前言曰:「我告 漢軍,先零所在,兵不往擊,久留得亡效五年時,不分 別人而井擊我」,其意常恐。今兵不出,得亡變生,與先 零為一。將軍,熟計復奏。充國奏曰:「臣聞兵以計為本, 故多筭勝,少筭先零羌精兵今餘不過七八千人,失 地,遠客分散,饑凍,䍐幵莫須,又頗暴略,其羸弱畜產, 畔還者不絕。皆聞天子明令相捕斬之賞。臣愚以為 羌破壞可日月冀,遠在來春,故曰兵決可期月而望。 竊見北邊自敦煌至遼東萬一千五百餘里,乘塞列 隧,有吏卒數千人,羌數大眾攻之而不能害。今留步 士萬人屯田,地埶平易,多高山遠望之便,部曲相保, 為壍壘木樵,校聯不絕,便兵弩,飭鬥具,㷭火幸通,埶 及併力以逸侍,勞兵之利者也。臣愚以為屯田,內有亡費之利,外有守禦之備。騎兵雖罷,羌見萬人留田, 為必禽之具,其土崩歸德,宜不久矣。從今盡三月,羌 馬羸瘦,必不敢捐其妻子於它種中,遠涉河山而來 為寇。又見屯田之士精兵萬人,終不敢復將其累重 還歸故地。」是臣之愚計,所以度羌且必瓦解其處,不 戰而自破之冊也。至於羌小寇盜,時殺人民,其原未 可卒禁。臣聞戰不必勝,不苟接刃;攻不必取,不苟勞 眾。誠令兵出,「雖不能滅先零,亶能令羌絕不為小寇, 則出兵可也。即今同是,而釋坐勝之道,從乘危之埶 往,終不見利,空內自罷敝,貶重而自損,非所以視蠻 裔也。又大兵一出,還不可復留,湟中亦未可空,如是, 繇役復發也。且匈奴不可不備,烏桓不可不憂。今久 轉運煩費,傾我不虞之用,以澹一隅,臣愚以為不」便。 校尉臨眾,幸得承威德,奉厚幣,拊循眾羌,諭以明詔, 宜皆鄉風。雖其前辭,嘗曰:「得亡效,五年宜亡,它心不 足,以故出兵。」臣竊自惟念,奉詔出塞,引軍遠擊,窮天 子之精兵,散車甲於山野,雖亡尺寸之功,媮得避嫌 之便?而亡後咎餘責,此人臣不忠之利,非明主社稷 之福也。臣幸得奮精兵,討不義,久「留天誅,罪當萬死。 陛下寬仁,未忍加誅,令臣數得熟計。愚臣伏計熟甚, 不敢避斧鉞之誅,昧死陳愚,惟陛下省察!」充國奏每 上,輒下公卿議。臣。初是充國計者什三,中什五,最後 什八。有詔詰前言不便者,皆頓首服。丞相魏相曰:「臣 愚,不習兵事利害,後將軍數畫軍冊,其言常是,臣任 其計,可必用也。」上於是報充國曰:「皇帝問後將軍上 書言羌戎可勝之道,今聽將軍,將軍計善其上留屯 田及當罷者人馬數,將軍強食慎兵事,自愛。」上以破 羌、強弩將軍數言當擊,又用充國,屯田處離散,恐羌 犯之,於是兩從其計。詔兩將軍與中郎將卬出擊,強 弩出,降四千餘人;破羌,斬首二千級;中郎將卬斬首 降者亦二千餘級,而充國所降復得五千餘人。詔罷 兵,獨充國留屯田。
《神爵三》年,始置都護,以「屯田校尉」屬之。
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按《西域傅》,自貳師將軍伐 大宛之後,西域震懼,多遣使來貢獻。漢使西域者益 得職,於是自敦煌西至鹽澤,往往起亭,而輪臺、渠犁 皆有田卒數百人,置使者校尉領護,以給使外國者。 至宣帝時,遣衛司馬使護鄯善以西數國。及破姑師 未盡殄,分以為車師前後王及山北六國。時漢獨護 南道,未能盡並北道也,然匈奴不自安矣。其後日逐 王畔單于,將眾來降,護鄯善以西,使者鄭吉迎之。既 至,漢封日逐王為歸德侯,吉為安遠侯。是歲,神爵三 年也。乃因使吉並護北道,故號曰「都護。」都護之起,自 吉置矣。僮僕都尉由此罷,匈奴益弱,不得近西域。於 是徙屯田田於北胥、《鞬披》、莎車之地。屯田校尉始屬 都護。都護督察烏孫、康居諸外國動靜,有變,以聞,「可 安輯;安輯之,可擊擊之。」都護治烏壘城,去陽關二千 七百三十八里,與渠犁田官相近。土地肥饒,於西域, 為中故都護治焉。
元帝永光二年西羌反遣右將軍馮奉世擊破之詔留吏士屯田以備要害
編輯按《漢書元帝本紀》:「二年秋七月,西羌反,遣右將軍馮 奉世擊之。八月,以太常任千秋為奮威將軍,別將五 校並進。」按《馮奉世傅》,「永光二年秋,隴西羌彡姐旁 種反,詔召丞相韋元成、御史大夫鄭弘、大司馬車騎 將軍王接、左將軍許嘉、右將軍奉世入議。是時歲比 不登,京師穀石二百餘,邊郡四百,關東五百,四方饑 饉」,朝廷方以為憂,而遭羌變,元成等漠然,莫有對者。 奉世曰:「羌戎近在竟內,背畔,不以時誅,亡以威制遠 蠻,臣願帥師討之。」上問用兵之數,對曰:「臣聞善用兵 者,役不再興,糧不三載,故師不久暴而天誅亟決。往 者數不料敵而師至於折傷,再三發軵,則曠日煩費, 威武虧矣。今反賊無慮三萬人,法當倍用六萬人。然 羌戎弓矛之兵耳,器不犀利,可用四萬人,一月足以 決。」丞相、御史兩將軍皆以為民方收斂時,未可多發 萬人屯守之,且足。奉世曰:「不可。 天下被饑饉,士馬羸 耗,守戰之備,久廢不簡。四裔皆有輕邊吏之心,而羌 首難。今以萬人分屯數處,敵見兵少,必不畏懼,戰則 挫兵病師,守則百姓不救。如此,怯弱之形見,羌人乘 利,諸種並和,相扇而起。臣恐中國之役,不得止於四 萬,非財幣所能解也。故少發師而曠日,與一舉而疾 決,利害相萬也。」固爭之不能得。有詔益二千人,於是 遣奉世將萬二千人騎,以將屯為名。〈師古曰且雲領兵屯田不言討 賊〉「典屬國任立;護軍都尉韓昌為偏裨。到隴西,分屯 三處:典屬國為右軍,屯白石;護軍都尉為前軍,屯臨 洮;奉世為中軍,屯首陽西極上。前軍到降同阪,先遣 校尉在前,與羌爭地利,又別遣校尉救民於廣陽谷, 羌戎盛多,皆為所破,殺兩校尉。奉世具上地形、部眾 多少之計,願益三萬六千人,乃足以決事。」書奏,天子 大為發兵六萬餘人,拜太常弋陽侯任千秋為奮武 將軍以助焉。十月,兵畢至隴西。十一月,並進。羌戎大破,斬首數千級,餘皆走出塞。兵未決間,漢復發募士 萬人,拜定襄太守韓安國為建威將軍。未進,聞羌破 還。上曰:「羌戎破散,創艾,亡逃出塞,其罷吏士,頗留屯 田,備要害處。」
建昭三年置戊己校尉屯田車師
編輯按《漢書元帝本紀》:建昭三年「秋,使護西域騎都尉甘 延壽、副校尉陳湯撟發戊己校尉屯田吏士及西域 胡兵,攻郅支單于。」
〈注〉師古曰:「撟與『矯』」同。戊己校尉者,鎮安西域,無常治處,亦猶甲乙等各有方位,而戊與己四季寄王,故以名官也。時有戊校尉,又有己校尉。一說戊己位在中央,今所置校尉處三十六國之中,故曰戊己。
按「《西域傅》,元帝時置。戊己校尉,屯田車師前王庭。」
後漢
編輯光武帝建武四年遣劉隆屯田武當
編輯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按《劉隆傅》,建武四年 拜誅鹵將軍,討李憲,憲平,遣隆屯田武當。
建武五年,張純屯田南陽,馬援求屯田上林苑中,許 之。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按張純傅,五年拜太 中大夫,使將潁川突騎,安集荊、揚,部督委輸,監諸將 營,後又將兵屯田南陽。按《馬援傅》,「隗囂遣長子恂 入質,援因將家屬隨恂歸洛陽,居數月而無它職任。 援以三輔地曠土沃,而所將賓客猥多,乃上書求屯 田上林苑中,帝許之。」
建武六年,詔以屯糧差積減租如舊制。又屯田順陽、 新安。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建武六年十二月「癸巳,詔曰: 頃者師旅未解,用度不足,故行什一之稅。今軍士屯 田,糧儲差積,其令郡國收見田租三十稅一,如舊制。」
按《李通傅》,「建武六年夏,領破姦將軍侯,進捕鹵將。」
軍王霸等十營,擊漢中賊。公孫述遣兵赴救,通等與 戰於西城,破之,還屯田順陽。按《王霸傅》,「建武五年 春,帝使太中大夫持節拜霸為討鹵將軍。六年,屯田 新安。」
建武七年,詔杜茂屯田晉陽、廣武。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按《杜茂傅》,七年,詔「茂 引兵北屯田晉陽廣武以備寇。」
建武九年,王霸屯田函谷關。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按王霸傅」云云。
建武十二年,遣杜茂將眾郡弛刑屯北邊。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十二年十二月,遣驃騎大將 軍杜茂,將眾郡弛刑,屯北邊,築亭候,修烽燧。按《杜 茂傅》,建武十二年,遣謁者段忠將眾郡弛刑配茂,鎮 守北邊。因發邊卒,築亭候,修烽火,又發委輸金帛繒 絮供給軍士,並賜邊民冠蓋相望。茂亦建屯田,驢車 轉運。
建武二十一年,始建三營於邊郡,屯田殖穀。
按:《後漢書光武帝本紀》,不載按《郡國志注》,應劭《漢 官》曰:「世祖中興,海內人民可得而數,裁十二三。邊陲 蕭條,靡有孑遺,障塞破壞,亭隧絕滅。建武二十一年, 始遣中郎將馬援、謁者分築烽候堡壁,稍興立郡縣 十餘萬戶,或空置太守令長,招還人民。上笑曰:『今邊 無人,而設長吏治之,如春秋素王矣』。」乃建立三營,屯 田殖穀,弛刑謫徒,以充實之。
明帝永平十六年命將伐北匈奴破之留兵屯伊吾盧城
編輯按《後漢書明帝本紀》,「十六年春二月,遣太僕祭彤出 高闕,奉車都尉竇固出酒泉,駙馬都尉耿秉出居延, 騎都尉來苗出平城,伐北匈奴。竇固破呼衍王於天 山,留兵屯伊吾盧城」按《西域傅》,「十六年,明帝乃命 將帥北征匈奴,取伊吾盧地,置官禾都尉以屯田,遂 通西域。于寘諸國皆遣子入侍。西域自絕六十五載, 乃復通焉。」按《竇融傅》,帝欲擊匈奴,通西域,以竇固 明習邊事。十五年冬,拜為奉車都尉。明年,固與耿忠 率酒泉、敦煌、張掖甲卒,及盧水羌戎萬二千騎,出酒 泉塞,擊呼衍王,追至蒲類海,留吏士屯伊吾盧城。
章帝建初二年三月罷伊吾盧屯兵
編輯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云云按《順帝本紀》註:「章帝建 初二年。罷伊吾盧屯田。」
章和二年以鄧訓為護羌校尉擊迷唐遠徙罷屯兵置弛刑徒屯田
編輯按《後漢書,章帝本紀》,不載。按《鄧訓傅》,「章和二年,護 羌校尉張紆誘誅燒當種羌迷吾等,由是諸羌大怒, 謀欲報怨,朝廷憂之,公卿舉訓代紆為校尉。訓發湟 中羌兵四千人,出塞,掩擊迷唐於寫谷。迷唐遠徙,餘 皆款塞納質。遂罷屯兵,各令歸郡,惟置弛刑徒二千 餘人,分以屯田,為貧人耕種,修理城郭塢壁而已。」
====和帝永元十四年從曹鳳言建復西海郡廣開屯田列屯夾河合三十四部====按《後漢書和帝本紀》,「十四年春二月,繕修故西海郡, 徙金城西部都尉以戍之。」按《西羌傅》,永元十四年, 周鮪坐畏懦徵侯霸,代為校尉。安定降羌燒何種脅 諸羌數百人反叛,郡兵擊滅之,悉沒入弱口為奴婢。 時西海及大小榆谷左右無復羌寇,隃麋相曹鳳上 言:「西戎為害,前世所患。臣不能紀古,且以近事言之。 自」建武以來,其犯法者常從燒當種起。所以然者,以 其居大小榆谷,土地肥美,又近塞內諸種,易以為非, 難以攻伐。南得鍾存,以廣其眾,北阻大河,因以為固, 又有西海魚鹽之利,緣山濱水,以廣田畜,故能強大。 常雄諸種,恃其權勇,招誘羌戎。今者衰困,黨援壞沮, 親屬離叛,餘勝兵者不過數百,逃亡棲「竄,遠依發羌。 臣愚以為宜及此時建復西海郡縣,規固二榆,廣設 屯田,隔塞羌戎交關之路,遏絕狂狡窺欲之源。又殖 穀富邊,省委輸之役,國家可以無西方之憂。」於是拜 鳳為金城西部都尉,將徙士屯龍耆。後金城長史上 官鴻上開置歸義、建威屯田二十七部。侯霸復上置 東、西邯屯田五部,增留、逢二部,帝皆從之。列屯夾河, 合三十四部。
安帝永初元年罷西域屯田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按《梁慬傅》,延平元年拜 西域副校尉。慬行至河西,會西域諸國反叛,攻都護 任尚於疏勒。尚上書求救,詔慬將河西四郡羌胡五 千騎馳赴之。慬未至而尚已得解。會徵尚還,以騎都 尉段禧為都護,西域長史趙博為騎都尉。禧、博守他 乾城。他乾城小,慬以為不可固,乃譎說龜茲王白霸, 欲入共保其城,白霸許之;吏人固諫,白霸不聽。慬既 入,遣將急迎禧、博,合軍八九千人。龜茲吏人並叛其 王,而與溫宿、姑墨數萬兵反,共圍城。慬等出戰,大破 之。連兵數月,胡眾敗走。乘勝追擊,凡斬首萬餘級,獲 生口數千人,駱駝畜產數萬頭,龜、玆乃定。而道路尚 隔,檄書不通。歲餘,朝廷憂之,公卿議者以為「西域阻 遠,數有背叛,吏士屯田,其費無已。」永初元年,遂罷都 護,遣騎都尉王弘發關中兵迎慬禧、博及伊吾、盧柳 中屯田吏士。按西羌傅列屯夾河三十四部,其功 垂立。至永初中,諸羌叛,乃罷。
元初六年遣行長史索班屯田伊吾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按《西域傅》,「自敦煌西出 玉門、陽關,涉鄯善北通伊吾千餘里,自伊吾北通車 師前部、高昌壁千二百里,自高昌壁北通後部金滿 城五百里」,此其西域之門戶也。故戊己校尉更互屯 焉。伊吾地宜五穀桑麻蒲萄,其北又有柳中,皆膏腴 之地,故漢常與匈奴爭車師、伊吾,以制西域焉。元初 六年上遣行長史索班將千餘人屯伊吾以招撫之, 於是車師前王及《鄯善》王來降。
延光三年以班勇為西域長史屯田柳中
編輯按《後漢書,安帝本紀》,不載。按《班勇傅》,「延光二年夏, 以勇為西域長史,將兵五百人出屯柳中。明年正月, 勇至樓蘭,以鄯善歸附,特加三綬。而龜茲王白英猶 自疑未下。勇開以恩信,白英乃率姑墨、溫宿,自縛詣 勇降。勇因發其兵步騎萬餘人,到車師前王庭,擊走 匈奴伊蠡王於伊和谷,收得前部五千餘人。」於是前 部始復開通,還屯田柳中。按《西域傅》,「延光二年,敦 煌太守張璫上書陳三策,帝納之。乃以班勇為西域 長史,將弛刑,士五百人西屯柳中,勇遂破平車師。」自 建武至於延光,西域三絕三通。
順帝永建五年移兩河屯田還湟中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不載。按《西羌傅》,順帝永建元 年,隴西鍾羌反,校尉馬賢將七千餘人擊之,戰於臨 洮,斬首千餘級,皆率種人降,進封賢都鄉侯。自是涼 州無事。至四年,尚書僕射虞詡上疏曰:「臣聞子孫以 奉祖為孝,君上以安民為明,此高宗、周宣所以上配 湯武也。《禹貢》雍州之域,厥田惟上。且沃野千里,穀稼 殷積。又有龜茲鹽池,以為民利。水草豐美,土宜產牧, 牛馬銜尾,群羊塞道,北阻山河,乘阸據險,因渠以溉, 水舂河漕,用功省少,而軍糧饒足。」故孝武皇帝及光 武築朔方,開西河,置上郡,皆為此也。而遭元元無妄 之災,眾羌內潰,郡縣兵荒,二十餘年。夫棄沃壤之饒, 損自然之財,不可謂利;離河山之阻,守「無險之處,難 以為固。今三郡未復,園陵單外,而公卿選懦,容頭過 身,張解設難,但計所費,不圖其安。宜開聖德,考行所 長。」書奏,帝乃復三郡,使謁者郭璜督促徙者各歸舊 縣,繕城郭,置候驛。既而激河浚渠為屯田,省內郡費 歲一億計。遂令安定、北地、上郡及隴西、金城常儲穀 粟,令周數年。馬賢以犀苦兄弟數背叛,因繫質於令 居。其冬,賢坐徵免,右扶風韓皓代為校尉。明年,犀苦 詣皓,自言求歸故地,皓復不遣,因轉湟中屯田,置兩 河間,以逼群羌。皓復坐徵張掖太守馬續代為校尉。 兩河間羌以屯田近之,恐必見圖,乃解仇詛盟,各自 儆備。續欲先示恩信,乃上移屯田還湟中,羌意乃安。 永建六年春三月辛亥,復伊吾屯田,復置伊吾司馬一人。
按《後漢書順帝本紀》云云。按《西域傅》六年。「帝以伊 吾舊膏腴之地。傍近西域。匈奴資之以為鈔暴。復令 開設屯田。如永元時事。置伊吾司馬一人。」
陽嘉元年置元菟郡屯田更增置湟中屯田五部
編輯按《後漢書順帝本紀》,「陽嘉元年十二月庚戌,復置元 菟郡屯田六郡。」按《西羌傅》,「陽嘉元年,以湟中地廣, 更增置屯田五部,並為十部。」
獻帝建安元年募民屯田許下州郡列置田官
編輯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按《魏志太祖本紀》。「建安 元年。用棗祇、韓皓等議。始興屯田。」
〈注〉《魏書》曰:自遭荒亂,率乏糧穀。諸軍並起,無終歲之計。饑則寇略,飽則棄餘,瓦解流離,無敵自破者,不可勝數。袁紹之在河北,軍人仰食桑椹;袁術在江淮,取給蒲蠃。民人相食,州里蕭條。公曰:「夫定國之術,在於彊兵足食。秦人以急農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代之良式也。」是歲,乃募民屯田許下,得穀百萬斛。於是州郡列置田官,所在積穀,征伐四方,無運糧之勞,遂兼滅群賊,克平天下。
按《魏志》國淵傅,太祖欲廣置屯田,使國淵典其事。淵 屢陳損益,相土處民,計民置吏,明功課之法,五年中 倉廩豐實,百姓競勸樂業。
按《晉書食貨志》:「建安元年,車駕至洛陽,宮闈蕩滌,百 官披荊棘而居焉。州郡各擁強兵,而委輸不至,尚書 郎官自出採梠,或不能自反,死於墟巷。魏武之初,九 州雲擾,攻城略地,保此懷民,軍旅之資,權時調給。於 時袁紹軍人,皆資椹棗,袁術戰士,取給蠃蒲。魏武於 是乃募良民,屯田許下,又於州郡列置田官,歲有數」 千萬斛,以充兵戎之用。漢自董卓之亂,百姓流離,穀 石至五千餘萬,人多相食。魏武既破黃巾,欲經略四 方,而苦軍食不足,羽林監潁川棗祗建置《屯田議》,魏 武乃令曰:「夫定國之術,在於強兵足食。秦人以急農 兼天下,孝武以屯田定西域,此先世之良式也。」於是 以任峻為典農中郎將,募百姓屯田許下,得穀百萬 斛。郡國列置田官,數年之中,所在積粟倉廩皆滿。祗 死,魏武後追思其功,封爵其子。
建安十四年,以劉馥為揚州刺史,屯田合肥。
按《後漢書獻帝本紀》,不載。按《魏志太祖本紀》,「十四 年七月,置揚州郡縣長吏,開芍陂屯田。」按《劉馥傳》, 「馥為揚州刺史,廣屯田,興治芍陂及茹陂、七門、吳塘 諸堨,以溉稻田,官民有畜。」按《倉慈傅》慈始為郡吏, 建安中,太祖開募屯田於淮南,以慈為綏集都尉。 按《晉書食貨志》,「魏武以沛國劉馥為揚州刺史,鎮合 肥,廣屯田」,修芍陂、茹陂、七門、吳塘諸堨,以溉稻田,公 私有畜,歷代為利。
按《通鑑》,「建安五年冬,以劉馥為揚州刺史。十四年秋 七月,曹操軍合肥,開芍陂屯田。廬江太守李述,攻 殺揚州刺史嚴象,廬江梅乾、雷緒、陳蘭等,各聚眾數 萬,在江淮間。曹操表沛國劉馥為揚州刺史。時揚州 獨有九江,馥單馬造合肥空城,建立州治,招懷乾緒 等,皆貢獻相繼。數年中,恩化大行,流民歸者以萬數。 於」是廣屯田,興治芍陂及茹陂、七門、吳塘諸堨,以溉 稻田。官民有畜,乃聚諸生,立學校,又高為城壘,多積 木石,以修戰守之備。
後主建興十二年四月丞相亮屯田渭南
編輯按《蜀志後主傅》不載。按《諸葛亮傅》十二年,亮與司 馬宣王對於渭南,亮每患糧不繼,使己志不伸,是以 分兵屯田,為久住之基。耕者雜於渭濱居民之間,而 百姓安堵,軍無私焉。
魏
編輯邵陵厲公正始二年置淮南北屯田
編輯按《魏志邵陵厲公本紀》不載。按《鄧艾傅》:艾遷尚書 郎,時欲廣田畜穀,為滅賊資,使艾行陳項已東,至壽 春,艾以為田良水少,不足以盡地利,宜開河渠,可以 引水澆溉,大積軍糧,又通運漕之道。乃著《濟河論》以 喻其指。又以為「昔破黃巾,因為屯田,積穀許都,以制 四方。今三隅已定,事在淮南,每大軍征舉,運兵過半, 功費巨億,以為大役。陳、蔡之間,土下田良,可省許昌 左右諸稻田。並水東下,令淮北屯二萬人,淮南三萬 人,十二分休,常有四萬人。且田且守,水豐常收三倍 於西。計除眾費,歲完五百萬斛以為軍資,六七年間, 可積三千萬斛於淮上,此則十萬眾之五年食也。以 此乘吳,無往而不克矣。」宣王善之。事皆施行。
按《晉書食貨志》,「鄧艾陳屯田之計,宣帝善之,皆如艾 計施行。遂北臨淮水,自鍾離而南,橫石以西,盡泚水, 四百餘里,五里置一營,營六十人,且佃且守,兼修廣 淮陽百尺二渠,上引河流,下通淮潁,大治諸陂於潁 南潁北穿渠三百餘里,溉田二萬頃。淮南淮北,皆相 連接,自壽春到京師,農官兵田,雞犬之聲,阡陌相屬。」 每東南有事,大將出征,汎舟而下,達於江淮。資食有 儲,而無水害,艾所建也
陳留王咸熙元年罷屯田官
編輯按:《魏志陳留王本紀》:「咸熙元年,罷屯田官,以均政役, 諸典農皆為太守,都尉皆為令長,勸募蜀人能內移 者,給廩二年,復除二十歲。」
吳
編輯大帝黃武五年春令諸將屯田
編輯按:《三國吳志孫權傅》:「黃武五年,陸遜以所在少穀,表 令諸將增廣農畝。權報曰:『甚善。今孤父子親自受田, 車中八牛以為四耦,雖未及古人,亦欲與眾均等其 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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