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第028卷

經濟彙編 樂律典 第二十七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十八卷
經濟彙編 樂律典 第二十九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樂律典》

 第二十八卷《目錄》。

 《樂律總部彙考》二十八。

  元一:太宗二則 憲宗三則 世祖中統四則 至元十九則

《樂律典》第二十八卷。

樂律總部彙考二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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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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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宗十二年始命製登歌樂肄習於宣聖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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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太祖初年,以河 西高智耀言,徵用西夏舊樂。太宗十年十一月,宣聖 五十一代孫衍聖公元措來朝。言於帝曰:「今禮樂散 失。燕京南京等處亡金太常故臣及禮冊樂器多存 者。乞降旨收錄。」於是降旨令各處管民官,如有亡金 知禮樂舊人。可並其家屬徙赴東平。令元措領之。於 本路稅課所給其食。十一年,元措奉旨至燕京,得金 掌樂許政、掌禮王節及樂工翟剛等九十二人。十二 年夏四月,始命製登歌樂,肄習於曲阜宣聖廟。 按 《張孔孫傳》,時汴梁既下,太常樂師流寓東平,舊章缺 落,止存登歌一章而已。世祖居潛邸,嘗召樂師至日 月山觀之。至是,徐世隆奏帝宜增設宮懸「及文武二 舞,以備大典。」因詔徐世隆為太常卿,而孔孫以奉禮 郎為之副,以董樂師。肄成,獻之京師。

十六年,太常造琴十張。

按《元史太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十六年,太常用 許政所舉大樂令苗蘭詣東平指授工人造琴十張, 一絃、三絃、五絃、七絃、九絃者各二。」

憲宗二年始用登歌樂祀昊天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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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憲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二年三月五日。 命東平萬戶嚴忠濟立局。製冠冕、法服、鐘磬、筍簴、儀 物肄習。五月十三日召太常禮樂人赴日月山。八月 七日學士魏祥卿、徐世隆、郎中姚樞等。以樂工李明 昌、許政、吳德、段楫、寇忠、杜延年、趙德等五十餘人見 於行宮。帝問製作禮樂之始。世隆對曰:「堯、舜之世。禮 樂興焉。時明昌等各執鐘、磬、笛、簫箎塤、巢笙,於帝前 奏之,曲終,復合奏之,凡三終。十一日,始用登歌樂祀 昊天上帝於日月山。祭畢,命驛送樂工還東平。」 按 《祭祀志》:憲宗即位之二年秋八月八日,始以冕服拜 天於日月山。其十二日,又用孔氏子孫元措言,合祭 昊天后土,始大合樂。 按《徐世隆傳》:「世隆篤於學,嚴 實招致東平幕府,俾掌書記。」時得金太常登歌樂,世 祖遣使取之,觀世隆典領以行。世祖留之,請增宮懸 大樂,文武二舞,令舊工教習,以備大祀。制可。除世隆 太常卿以掌之。

三年,世祖居潛邸,命宋周臣肄習樂工。

按《元史憲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三年,時世祖居 潛邸。命勾當東平府公事宋周臣兼領大樂。禮官樂 工人等常令肄習。仍令萬戶嚴忠濟依降旨存恤。 六年命樂工不堪用者以子孫代或以他戶補之 按《元史憲宗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六年夏五月世 祖以潛邸次灤州下教。命嚴忠濟督宋周臣以所得 禮樂舊人「肄習,宜如故事,勉行之,毋忽!」冬,十有一月, 敕樂工老不堪任事者,以子孫代之;不足者以他戶 補之。

世祖中統元年命制樂器法服又新製雅樂享祖宗於中書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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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中統元年十二月乙巳。始制祭享 太廟。祭器法服。括樂工。 按《禮樂志》。「元年春正月。命 宣撫廉希憲等。召太常禮樂人至燕京。夏六月命許 唐臣等制樂器。公服法服。秋七月七日工畢。十一日 用新製雅樂。享祖宗於中書省。禮畢。賜預祭官及禮 樂人百四十九人鈔有差。」八月命太常禮樂人復還 東平 按《祭祀志》,「元年秋七月丁丑,設神位於中書 省,用登歌樂。十二月初命製太廟祭器法服。」

中統二年,詔「太常管領樂工,常加督視肄習。」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九月戊辰。大司農姚樞。請以 東平府詳議官王鏞兼充禮樂提舉。詔以鏞為教授。 以鏞特兼太常少卿 按《禮樂志》。二年秋九月。「敕太 常少卿王鏞領東平樂工。常加督視肄習。以備朝廷 之用。」

中統三年,命備宮懸樂器等物。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年春正月丙戌,命江漢大都督 史、權亳州萬戶張弘彥將兵八千赴燕,備宮懸鐘磬 樂舞、籥翟,凡用三百六十二人。九月辛卯,嚴忠範奏 請補東平路廟學太常樂工,從之。」

中統五年,太常請定樂為《大成之樂》。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五年太常寺言自古帝王功成作樂。樂各有名。盛德形容,於是乎在。 伏睹皇上踐阼以來,留心至治,聲名文物。思復承平 之舊。首敕有司修完登歌宮縣、八佾樂舞,以備郊廟 之用。若稽古典,宜有徽稱。謹按歷代樂名,黃帝曰《咸 池》《龍門》《大卷》,少昊大淵,顓頊六莖、高辛五英,唐堯《大 咸》」、《大章》,虞舜《大韶》,夏禹《大夏》,商湯《大濩》,周武《大武》,降 及近代,咸有厥名。宋總名曰《大晟》,金總名曰《大和》。今 採輿議,權以數名,伏乞詳定,曰大成。按《尚書》:「簫韶九 成,鳳凰來儀。」《樂記》曰:「王者功成作樂。」《詩》云:「展也大成 曰大明。」按《白虎通》言,如唐堯之德,能大明天人之道 曰大順。《易》曰:「天之所助者順。」又曰:「順乎天而應乎人 曰大同。」《樂記》曰:「樂者為同,禮者為異。」《禮運》曰:「大道之 行也,故人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是之謂大同」,曰: 「大豫。《易》曰:『豫順以動,故天地如之』。《象》曰:『雷出地,奮,豫。 先王以作樂崇德,殷薦之上帝,以配祖考』。」中書省遂 定名曰大成之樂。乃上表稱賀,表曰:「離日中天,已睹 文明之化;豫雷出地,又」聞正大之音;神人以和,祖考 來格。欽惟皇帝陛下潤色洪業,游意太平,爰從龍邸 之潛,久敬鳳儀之奏。及登寶位,申命鼎司,謂「雖陳堂 上之登歌,而尚闕庭前之佾舞。」方嚴禋祀,當備聲容。 屬天語之一宣,乃春官之畢會。臣等素無學術,徒有 汗顏。聿求舊署之師工,仍討累朝之典故。按圖索器, 永言和聲。較鐘律於積黍之中,續琴調於絕絃之後。 金而模,石而琢,簴斯豎,筍斯橫,合八音而克諧,閱三 歲而始就。列文武兩階之干羽,象帝王四面之宮庭。 一洗哇淫之聲,可謂盛大之舉。既完雅器,未錫嘉名。 蓋聞軒昊以來,俱有「咸雲」之號。《莖》《英》《章》《韶》以象德,《夏》 《濩》《武》《勺》以表功。洪惟國朝,誕受天命,地大物鉅,人和 歲豐。宜符《古記》之文,稱曰「大成」之樂。漢庭聚議,作章 敢望於一夔;舜殿鳴弦,率舞願觀於百獸。

至元元年詔括金樂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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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至元元年十一 月。括金樂器散在寺觀民家者。先是括到燕京鐘磬 樂器。凡三百九十有九。事下翟剛辨驗給價。至是大 興府又以所括鐘磬樂器十事來進。太常因言「亡金 散失樂器。若止於燕京拘括。似為未盡。合於各路各 觀民家括之。庶省鑄造。」於是奏檄各道宣慰司。括到 鐘「三百六十有七,磬十有七,錞一,送於太常。」又,中都、 宣德、平灤、順天、河東、真定、西京、大名、濟南、北京、東平 等處括到大小鐘磬五百六十有九。其完者,景鐘二, 鎛鐘十六,大聲鐘十,中聲鐘一,小聲鐘二十有七,編 鐘百五十有五,編磬七。「其不完者,景鐘四,鎛鐘二十 有三,大聲鐘十有三,中聲鐘一,小聲鐘」四十有五,編 鐘二百五十有一,編磬十有四。

至元二年,以有事太廟,取樂工預習《儀禮》。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年九月戊戌。以將有事太廟。取 大樂工於東平。預習儀禮。」 按《祭祀志》。「二年九月。取 大樂工於東平。習禮儀。冬十月己卯。享於太廟。」 至元三年。製樂工衣服。並定八室時饗樂舞。

按《元史世祖本紀》:「三年二月甲申,初製太常禮樂工 冠服。十月丁丑,太廟成。丞相安童、伯顏言,祖宗世數、 尊諡廟號、增祀四世,各廟神主配享功臣、法服祭器 等事,皆宜定議。」命平章政事趙璧等集群臣議,定為 八室。 按《禮樂志》:三年,初用宮縣登歌樂文武二舞 於太廟。先是東平萬戶嚴光範奏,「太常登歌樂器、樂 工已完,宮縣樂、文武二舞未備,凡用人四百一十二, 請以東平漏籍戶充之,合用樂器官為置備。」制可。命 中書省臣議行。於是中書命左三部、太常寺、少府監 於興禪寺置局,委官楊天祐、太祝郭敏董其事。大樂 正翟剛辨驗音律,充收受樂器官。丞相耶律鑄又言: 「今製宮縣大樂內編磬十有二簴,宜於諸處選石材 為之。」太常寺以新撥宮縣樂工、文武二舞四百一十 二人,未習其藝,遣大樂令許政往東平教之。大樂署 言:「堂上下樂舞官員及樂工,合用衣服、冠冕、靴履等 物,乞行製造。」中書禮部移準太常博士議定製度,下 所屬製造。宮縣樂器既成,大樂署郭敏開坐名數:以 上編鐘、磬三十有六簴,樹鼓四,晉鼓一,路鼓二,鞀鼓 二,相鼓二,雅鼓二,柷一,敔一,笙二十有七,塤八,箎、簫、 籥、笛各十,琴二十有七,瑟十有四,單鐸、雙鐸、鐃、錞、鉦、 麾、旌、纛各二,補鑄編鐘百九十有二,靈璧、石磬如其 數。省臣言:「太廟殿室向成,宮縣樂器咸備,請徵東平 樂工赴京師肄習,以俟享廟。」制可。秋,七月,新樂服成, 樂工至自東平,敕翰林院定撰八室樂章,大樂署編 運舞節,俾肄習之。冬十一月,有事於太廟。宮縣登歌 樂、文武二舞咸備。其迎送神曲曰《來成之曲》,烈祖曰 《開成之曲》,太祖曰《武成之曲》,太宗曰《文成之曲》,皇伯 考朮赤曰《弼成之曲》,皇伯考察合帶曰《協成之曲》,睿 宗曰《明成之曲》,定宗曰《熙成之曲》,憲宗曰《威成之曲》, 初獻升降曰《肅成之曲》,司徒奉俎曰《嘉成之曲》,文舞 退,武舞進曰《和成之曲》,亞終獻酌獻曰《順成之曲》,徹 豆曰《豐成之曲》,文舞曰《武定文綏之舞》,武舞曰《內平外成之舞》。第一成象滅王罕,二成破西夏,三成克金, 四成收西域,定河南,五成取西蜀,平南詔,六成臣高 麗,服交阯。十有二月,籍近畿儒戶三百八十四人為 樂工。先是,召用東平樂工凡四百一十二人,中書以 東平地遠,惟留其戶九十有二,餘盡遣還,復民籍。 宗廟樂舞,世祖至元三年,八室時享文舞。武定文綏之舞降 神,《來成之曲》九成,黃鐘宮三成。始聽三鼓,一鼓稍前, 開手立;二鼓退後,合手;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 一鼓稍前舞蹈,次合手而立;二鼓正面高呈手,住;三 鼓退後,收手蹲;四鼓正面躬身,興身立;五鼓推左手, 右相顧,左揖;六鼓皆推右手,左相顧,右揖;七鼓稍前, 正面開手立;八鼓舉左手,右相顧,左揖;九鼓舉右手, 左相顧,右揖;十鼓,稍退後,俛身而立;十一鼓,稍前,開 手立;十二鼓,合手退後,相顧蹲;十三鼓,稍進前,舞蹈; 十四鼓,退後,合手,相顧蹲;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終聽 三鼓。「大呂角二成。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 鼓退後,合手;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稍進 前,舞蹈,合手立;二鼓舉左手,住,收右足;三鼓舉右手, 住,收左足;四鼓兩兩相向而立;五鼓稍前,高呈手,住; 六鼓舞蹈,退後立;七鼓稍前,開手立;八鼓合手,退後 蹲;九鼓正面,歸佾立;十鼓推左手,收右足,推右手,收 左足;十」一鼓,舉左手,收右足,舉右手,收左足;十二鼓, 稍進前,正面仰視;十三鼓,稍退後,相顧蹲;十四鼓,合 手俛身立;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終聽三鼓。「太簇徵 二成」,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退後,合手;三 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稍進前,舞蹈,次合手 立;二鼓俛身而正面揖;三鼓稍進前,高呈手立;四鼓 收手,正面蹲;五鼓舉左手,住,收右足;六鼓舉右手,收 左足,收手;七鼓兩兩相向而立;八鼓稍前,高仰視;九 鼓稍退,收手蹲;十鼓舉左手,住而蹲;十一鼓「舉右手, 收手而蹲;十二鼓,正面歸佾,舞蹈;十三鼓,俛身正揖; 十四鼓,交籥翟,相顧蹲;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終聽三 鼓。應鐘羽二成,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 退後,合手;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稍進前, 舞蹈,次合手立;二鼓兩兩相向立;三鼓舉左手,收右 足,左揖;四鼓舉右手,收左足,右揖;五鼓歸佾,止面立; 六鼓稍進前,高呈手,住;七鼓收手,稍退,相顧蹲;八鼓 兩兩相向立;九鼓稍前,開手蹲;十鼓退後,合手對揖; 十一」鼓,正面歸佾立。十二鼓,稍進前,舞蹈,次合手立。 十三鼓,垂左手而右足應。十四鼓,垂右手而左足應。 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終聽三鼓。烈祖第一室文舞, 《開成之曲》,「無射宮一成。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 二鼓稍退,合手;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稍 進前,舞蹈,合手立;二鼓稍退,俛身開手立;三鼓垂左 手,住,收右足;四鼓垂右手,收左足;五鼓左側身相顧, 左揖;六鼓右側身相顧,右揖;七鼓正面躬身興身立; 八鼓兩兩相向,合手立;九鼓相顧高呈手,住;十鼓收 手舞蹈;十一鼓,舞左而收手立;十二鼓,舞右而收手 立;十三鼓揚左手,相顧蹲;十四鼓揚右手,相顧蹲;十 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終聽三鼓。太祖第二室文 舞,《武成之曲》,無射宮一成。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 立;二鼓退後,合手;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 稍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正面高呈手,住;三鼓兩兩 相向而對揖;四鼓正面歸佾,舞蹈,次合手立;五鼓稍 前,開手蹲,收手立;六鼓稍退,合手蹲,收手立;七鼓舉 左手而左揖;八鼓舉右手而右揖;九鼓,推左手,住而 正蹲。十鼓,推右手,正蹲。十一鼓,開手執籥翟,正面俯 視。十二鼓,垂左手,收右足。十三鼓,垂右手,收左足。十 四鼓,稍前,正面仰視而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 終聽三鼓。太宗第三室文舞,《文成之曲》,「無射宮一 成。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退後,合手;三鼓 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稍進前,舞蹈;二鼓兩相 向而高,呈手立;三鼓稍前,開手立,相顧蹲;四鼓退後, 合手立,相顧蹲;五鼓垂左手而右足應;六鼓垂右手 而左足應;七鼓推左手住,左揖;八鼓推右手住,右揖; 九鼓稍前,仰」視正揖。十鼓,舉左手,住,收右足。十一鼓, 舉右手,住,收左足。十二鼓,稍前,舞蹈。十三鼓,稍前,開 手而相顧立。十四鼓,退後,合手立。十五鼓,稍前,正面 躬身受。終聽三鼓。皇伯考朮赤第四室文舞,《弼成 之曲》,無射宮一成。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 退後,合手;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稍進前, 舞蹈;二鼓合手俛身,相顧蹲;三鼓正面高呈手,住;四 鼓稍前,舞蹈,次合手立;五鼓垂左手,右相顧,收手立; 六鼓垂右手,左相顧,收手立;七鼓稍前,高仰視,收手, 正面立;八鼓再退,高執籥翟,相顧蹲。九鼓,舞蹈,次合 手而立。十鼓,舉左手,住,收右足。十一鼓,舉右手,住,收 左足。十二鼓,稍前,開手立,收手蹲。十三鼓,稍前,退後, 合手立。十四鼓,俛身,合手而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 身受。終聽三鼓。皇伯考察合帶第五室文舞協成 之曲,無射宮一成:始聽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 退後,合手;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稍進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開手相顧蹲;三鼓合手,相顧蹲; 四鼓稍前,高呈手,住;五鼓舉左手,右相顧,左揖;六鼓 舉右手,左相顧,右揖;七鼓推左手,住,收右足;八鼓推 右手,住,收左足;九鼓,稍前,舞蹈,次合手立;十鼓,開手, 正蹲,收合手立。十一鼓,稍前,正面仰視立。十二鼓,交 籥翟,相顧蹲。十三鼓,各盡舉左手而住。十四鼓,各盡 舉右手,收手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終聽三鼓。 睿宗第六室文舞,《明成之曲》,無射宮一成。始聽三 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退後,合手;三鼓相顧蹲。三 鼓畢,間聲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稍前,開手立;三鼓 退後,合手立;四鼓垂左手,相顧蹲;五鼓垂右手,相顧 蹲;六鼓稍前,正面仰視立;七鼓舞左手,住,收右足,收 手;八鼓舞右手,住,收左足,收手;九鼓兩相向,合手而 立;十鼓,推左手,推右手;十一鼓,皆舉左右手;十二鼓, 正面高呈手立;十三鼓,退後,合手俛身;十四鼓,開手 高呈籥翟,相顧蹲;十五鼓,正面稍前,躬身受。終聽三 鼓。定宗第七室文舞,《熙成之曲》,無射宮一成。始聽 三鼓,一鼓稍前,開手立;二鼓退後,合手;三鼓相顧蹲。 三鼓畢,間聲作,一鼓稍前,舞蹈;二鼓兩相向,高呈手 立;三鼓垂左手而右足應;四鼓垂右手而左足應;五 鼓稍前,開手立,相顧蹲;六鼓退後,合手立,相顧蹲;七 鼓舉左手,住,收右足;八鼓舉右手,住,收左足;九鼓推 左手,左揖;十鼓推右手,右揖;十一鼓稍前,舞蹈;十二 鼓退後,正揖;十三鼓稍前,開手相顧立;十四鼓退後, 合手立;十五鼓稍前,正面躬身受。終聽三鼓。憲宗 第八室文舞,《威成之曲》,無射宮一成。始聽三鼓,一鼓 稍前開手;二鼓退後,合手;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 作,一鼓進前舞蹈,次合手立;二鼓高呈手,住;三鼓舉 左手,右顧;四鼓舉右手,左顧;五鼓推左手,右揖;六鼓 推右手,左揖;七鼓兩相向,交籥翟立;八鼓正面歸佾, 合手立;九鼓稍前舞蹈,收手立;十鼓退後,正揖;十一 鼓,俛身,正面揖;十二鼓,高仰視;十三鼓,垂左手;十四 鼓,垂右手;十五鼓,正面躬身受,終聽三鼓。亞獻,《武 舞》:內平外成之舞《順成之曲》,無射宮一成。始聽三鼓,一鼓側 身開手,二鼓合手,三鼓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 皆稍進前,舞蹈,次按腰立;二鼓按腰相顧蹲;三鼓左 右揚干戚,收手按腰,右以象滅王罕;四鼓稍退,舞蹈 按腰立;五鼓兩兩相向,按腰立;六鼓歸佾,開手蹲;七 鼓面西,收手按腰立;八鼓側身擊干戚,收立。右以象 破西夏;九鼓,正面歸佾,躬身,次興身立。十鼓,稍進前, 舞蹈,次按腰立。十一鼓,左右推手,次按腰立。十二鼓, 跪左膝,疊手,呈干戚,住。右以象克金國。十三鼓,收手 按腰,興身立。十四鼓,兩相向而相顧蹲。十五鼓,正面 躬身,受。終聽三鼓。終獻武舞,《順成之曲》,無射宮一 成。始聽三鼓,一鼓側身開手立;二鼓合手按腰,三鼓 相顧蹲。三鼓畢,間聲作,一鼓稍進前,舞蹈,次按腰立; 二鼓開手正面蹲,收手按腰;三鼓面西,舞蹈,次按腰 立;四鼓面南,左右揚干戚,收手按腰;五鼓側身擊干 戚,收手按腰立。右以象收西域、定河南;六鼓兩兩相 向立;七鼓歸佾,正面開手蹲,收手按腰。八鼓,東西相 向,躬身受。右以象收西蜀平南詔。九鼓,歸佾,舞蹈退 後,次按腰立。十鼓,推左右手,躬身,次興身立。十一鼓, 進前,舞蹈,次按腰立。右以象臣高麗服交趾。十二鼓, 兩兩相向,按腰蹲。十三鼓,歸佾,左右揚手按腰立。十 四鼓,正面開手,俯視。十五鼓,收手按腰,躬身受。終聽 三鼓。

樂服:樂正副四人,舒腳幞頭,紫羅公服,烏角帶,木笏, 皂靴。

照燭二人,服同前,無笏。

樂師二人,服緋,冠、笏同前。

《運譜》二人,服綠袍,冠笏同前。

舞師二人,舒腳幞頭,黃羅繡抹額,紫服,金銅荔枝帶, 皂靴,各執仗。仗牙仗也

執旌二人,平冕,前後各九,旒五就,青生色鸞袍,黃綾 帶,黃絹褲,白絹襪,赤革履。

平冕、鸞袍、皆倣金制。惟冕之旒數不同

執纛二人,青羅巾。餘同「執旌。」

樂工,介幘冠,緋羅生色鸞袍,黃綾帶,皂靴。

冠以皮為之,黑油如熊耳,亦金制也。

歌工服同樂工。

執麾,服同上,惟加平巾幘。狀若籠金幘以革為之 舞人,青羅生色義花鸞袍,緣以皂綾,平冕冠。

冠前後有旒,青白硝石珠相間。

執器二十人,服同樂工,綠油《毋追》冠。革為之一名武弁加紅 抹額。 又按《志》,二年閏五月,大樂署言,「堂上下樂舞 官員及樂工,合用衣服、冠冕、靴履等物,乞行製造。」太 常寺下博士議定,樂正副四人,樂師二人,照燭二人, 運譜二人,皆服紫羅公服,皂紗幞頭舒腳,紅綎角帶, 木笏,皂靴。引舞色長四人,紫羅公服,皂紗幞頭展腳, 黃羅繡南花抹額,金銅帶,皂靴。樂工二百四十有六 人,「緋繡義花鸞袍,縣黃插口介幘冠,紫羅帶,全黃羅抹帶,黃絹夾褲,白綾襪、朱履。」

金太常寺掌故張珍所著《疊代世範》載:「金制:舞人服黑衫,皆四襖,有黃插口,左右垂之,黃綾抹帶。其衫以綢為之,胸背二答,兩肩二答,前後各一答,皆采色,繡二鸞盤飛之狀,綴之於衫。冠以平冕,亦有天板口圈,天門納言,以紫絹標背,銅裹邊圈,前後各五,旒以青白硝石珠相間。」 《大備集》所載:「二舞人,皂繡義花鸞衫」 ,縣紫插口,黃綾抹帶,朱履,平冕。其冠有口圈,亦有天門,納言繫帶。口圈高一尺許,天板長二尺,闊一尺,前微高,後低,裡外紫絹糊銅楞道裝釘,無旒。

執器二十人,緋繡義花鸞袍,縣黃插口,綠油革冠,黃 羅抹帶,黃絹夾褲,白綾襪,朱履。旌纛四人,青繡義花 鸞袍,縣紫插口。平冕冠二,青包巾二,黃羅抹帶,黃絹 夾褲,白綾襪,朱履。七月,中書吏部再準太常博士議 定,行下所司製造。三年九月,服成。緋鸞袍二百六十 有七,青鸞袍一百三十二,黃絹褲一百五十二,紫羅 「公服一十四,黃綾帶三百九十七,介幘冠二百四十 有四,平冕冠百三十,簪全木笏十有六,幞頭十有四, 平巾幘二,綠油革冠二十,荔枝銅帶四,角帶十,皂靴 二百六十對,朱履百五十對。」

宣聖廟樂工、黑漆冠三十五。綠羅生色胸背花袍三 十五。皂靴三十五對。黃絹囊三十五。黃絹夾袱三十 五

大樂職「掌大樂署,令一人,丞一人。掌郊社、宗廟之樂。 凡樂,郊社、宗廟則用宮縣工二百六十有一人,社稷 則用登歌工五十有一人。二樂用工三百一十有二 人,代事故者五十人。前祭之月,召工習樂及舞。祀前 一日,宿縣於庭中。東方、西方設十二鎛鐘,各依辰位, 編鐘處其左,編磬處其右。黃鐘之鐘起子位在通街」 之西,《蕤賓》之鐘居午位,在通街之東。每辰三簴,謂之 一肆。十有二辰,凡三十六簴。樹建鞞應於四隅,左柷 右敔,設縣中之北,歌工次之。三十二人重行相向而坐巢笙次之, 簫次之,竿次之,籥次之,箎次之,塤次之,長笛又次之。 夾街之左右,瑟翼、柷敔之東西在前,行路鼓、《路鞀》次 之。郊祀則雷鼓雷鞀閏餘,匏在簫之東,七星匏在西,《九曜》匏 次之一絃琴列路,鼓之東西。東一西二三絃、五絃、七絃、九 絃次之。晉鼓一處縣中之東南,以節樂。一絃琴三五絃以下皆六 坐者高以杌地以氈立四表於橫街之南,少東,設舞位於縣北。 文郎左執籥,右秉翟;武郎左執干,右執戚,皆六十有 四人。享日,與工人先入就位。舞師二人執纛,二人引 文舞分立於表南,武舞及執器者俟立於宮縣之左 右。路鞀二,雙鐸二、單鐸二,鐃二,錞二。二錞用六人鉦二,相 鼓二,雅鼓二,凡二十人。文舞退,舞師二人執旌,二人 引武舞進立其處,文舞還立於縣側。又設登歌樂於 殿之前楹。殿陛之旁設樂床一樂工列於上「搏拊二,歌工六。」柷一,敔 一,在門內,相向而坐。鐘一簴,在前楹之東;一絃、三絃、 五絃、七絃、九絃琴五,次之;瑟二,在其東。笛一,籥一,箎 一,在琴之南;巢笙、和笙各二,次之;塤一,在笛之南;閏 餘匏、排簫各一,次之,皆西上。磬一簴,在前楹之西;一 絃、三絃、五絃、七絃、九絃琴五,次之;塤一,在笛之南;七 星匏、九曜匏、排簫各一,次之,皆東上。凡宗廟之樂九 成,舞九變。「《黃鐘》之宮三成,三變。大呂之角二成,二變。 《太簇》之徵二成,二變。《應鐘》之羽二成,二變。《圜丘》之樂 六成,舞六變;《夾鐘》之宮三成,三變。《黃鐘》之角一成,一 變;《太簇》之徵一成,一變。《姑洗》之羽一成,一變。《社稷之 樂》八成。《林鐘》之宮二成,太簇之角二成,《姑洗》之徵二 成,《南呂》之羽」二成。凡有事於宗廟,太樂令位於殿楹 之東,西向;丞位於縣北通街之東,西向,以肅樂舞。 協律郎二人,掌和律呂,以合陰陽之聲。「陽律六,黃鐘 子,太簇寅,姑洗辰,蕤賓午,夷則申,無射戌。陰呂六,大 呂丑,夾鐘卯,仲呂巳,林鐘未,南呂酉,應鐘亥。」文之以 宮、商、角、徵、羽,變宮、變徵。播之以金、石、絲、竹、匏、土、革、木。 凡律管之數,九九相乘,八十一以為宮;三分去一,五 十四以為徵;三分益一,七十二以為商;三分去一,四 十八以為羽;三分益一,六十四以為角。如黃鐘為宮, 則林鐘為徵,太簇為商,南呂為羽,姑洗為角,應鐘為 變宮,蕤賓為變徵。是為七聲十二律,還相為宮,為八 十四調。凡大祭祀,皆法服,一人立於殿楹之西,東向。 一人立於縣北通街之西,東向。以《節樂》。堂上者主登歌堂下者主 宮懸凡樂作,則跪俛伏,舉麾以興,工鼓柷以奏。樂止,則 偃麾,工戛敔而樂止。今執麾者代執之協律郎特拜而已 樂正二人,副二人,掌肄樂舞、展樂器、正樂位。凡祭,二 人立於殿內,二人立於縣間,以節樂。殿內者視獻者 奠獻,用樂作止之節,以笏示照燭,照燭舉偃以示堂 下。若作《登歌》,則以笏示柷敔而已。縣間者,示堂上照 燭。及引初獻,照燭動,亦以笏示柷敔。

樂師一人,運譜一人,掌以樂教工人。「凡祭,立於縣間, 皆北上,相向而立。」

「舞師四人,皆執挺執纛,二人,執旌。二人。祭則前舞以 為舞容。」舞人從南表向第一表為一成,則一變;從第二至第三為二成,從第三至北第四表為三成。舞人 各轉身南向,於北表之北還從第一至第二為四成, 從第二至第三為五成,從第三至南第一表為六成。 若八變者,更從南北向第二為七成,又從第二至第 三,為八成。若九變者,又從第三至北第一,為九變。 執麾一人從,協律郎以麾舉,偃而節樂。

照燭,二人掌執籠燭而節樂。凡樂作止,皆舉偃其籠 燭。一人立於堂上門東,視殿內獻官禮節,麾燭以示 縣間,一人立於堂下縣間。俟三獻入,導初獻至位,立 於其左。凡殿下禮節,則麾其燭以示上下。初獻詣盥 洗位,乃偃其燭止亦如之。俟初獻動為節,《宮縣樂》作, 詣盥洗位,洗拭瓚訖,樂止。詣階,《登歌樂》作,升自東階, 至殿門,樂止。乃立於陛側,以俟晨祼訖,初獻出殿,登 歌樂作,至版位,樂止。司徒迎饌至橫街,轉身北向,宮 縣樂作,司徒奉俎至各室,遍奠訖,樂止。酌獻,初獻詣 盥洗位,宮縣樂作,詣爵洗位,洗拭爵訖,樂止。出笏,《登 歌樂》作,升自東階,至殿門,樂止。初獻至酒尊所,酌訖, 宮縣樂作,詣神位前,祭酒訖,拜興,讀祝,樂止。讀訖,樂 作,再拜訖,樂止。次詣每室,作止如初。每室各奏本室 樂曲,俱獻畢,還至殿門,登歌樂作,降自東階,至版位, 樂止。文舞退,武舞進,宮縣樂作,舞者立定,樂止。亞獻 行禮,無節步之樂,至酒尊所,酌酒訖,出笏,宮縣樂作, 詣神位前,奠獻畢,樂止。次詣每室,作止如初。俱畢,還 至版位,皆無樂。終獻樂作同亞獻。助奠以下升殿奠 馬湩,至神位,蒙古巫祝致詞訖,宮縣樂作,同司徒進 饌之曲。禮畢,樂止。出殿,登歌樂作,各復位,樂止。太祝 徹籩豆,登歌樂作,卒徹,樂止。奉禮贊拜,眾官皆再拜 訖,送神,宮縣樂作,一成而止。

宴樂之器。《興隆笙》,制以楠木,形如夾屏,上銳而面平, 縷金雕鏤枇杷、寶相、孔雀、竹木、雲氣。兩旁側立花板, 居背三之一。中為虛櫃,如笙之匏。上豎紫竹管九十, 管端實以木蓮苞。櫃外出小橛十五,上豎小管,管端 實以銅杏葉。下有座,獅象遶之。座上櫃前立花板一, 雕鎪如背,板間出二皮風口,用則設朱漆小架於座 前,繫風囊於風口,囊面如琵琶,朱漆雜花,有柄,一人 挼小管,一人鼓風囊,則簧自隨調而鳴。中統間,回回 國所進,以竹為簧,有聲而無律。玉宸樂院判官鄭秀 乃考音律,分定清濁,增改如今制。其在殿上者,盾頭 兩旁立刻木孔雀二,飾以真孔雀羽,中設機,每奏工 三人,一人鼓風囊,一人按律,一人運動其機,則孔雀 飛舞應節。殿庭笙十,延祐間增製,不用孔雀。

琵琶,制以木,曲首,長頸,四軫,頸有品,闊面,四絃,面飾 雜花。

箏,如瑟,兩頭微垂,有柱十三絃。

《火不思》制如琵琶,直頸無品,有小槽,圓腹如半瓶榼, 以皮為面,四絃皮絣,同一孤柱。

胡琴,制如《火不思》,卷頸,龍首,二絃,用弓捩之,弓之絃 以馬尾。

方響,制以鐵,十六枚,懸於磬簴。小角槌二,廷中設,下 施小交足幾,黃羅銷金衣。

龍笛,制如笛,七孔,橫吹之。管,首制龍頭,銜同心結帶。 頭管,制以竹為管,卷蘆葉為首,竅七。

笙,制以匏為底,列管於上,管十三,簧如之。

箜篌,制以木,闊腹,腹下施橫木,而加軫二十四,柱頭 及首並加鳳喙。

「雲璈」,制以銅,為小鑼十三,同一木架,下有長柄,左手 持,而右手以小槌擊之。

簫,制如笛,五孔。

戲竹,制如籈,長二尺餘,上繫流蘇香囊,執而偃之以 止樂。

鼓,制以木為匡,冒以革,朱漆雜花,面繪復身龍,長竿 二。廷中設,則有大木架,又有擊撾高座。

杖鼓,制以木為匡,細腰,以皮冒之,上施五綵繡帶,右 擊以杖,左拍以手。

札鼓,制如杖鼓而小,左持而右擊之。

和鼓,「制如大鼓而小,左持而右擊之。」

𥱧,制如箏而七絃,有柱,用竹軋之。 羌笛,制如笛而長,三孔。

拍板,制以木為板,以繩聯之。

水盞,制以銅,凡十有二,擊以鐵箸。

樂隊樂音王隊。元旦用之引隊大樂:禮官二員,冠展角幞 頭、紫袍,塗金帶,執笏。次執戲竹二人,同前服。次樂工 八人,冠花幞頭、紫窄衫、銅束帶,龍笛三,杖鼓三,金鞚 小鼓一,板一,奏《萬年歡》之曲,從東階升至御前,以次 而西,折繞而南,北向立。次二隊:婦女十人,冠展角幞 頭、紫袍,隨樂聲進至御前,分左右相向立。次婦女一 人,冠唐帽、黃袍,進北向立定,樂止。念致語畢,樂作,奏 《長春柳》之曲。次三隊,男子三人,戴紅髮青面,具雜綵 衣;次一人,冠唐帽,綠襴袍,角帶,舞蹈而進,立於前隊 之右。次四隊,男子一人,戴孔雀明王像,面具披金甲, 執叉;從者二人,戴毗沙神像,面具紅袍,執斧。次五隊男子五人,冠五梁冠,戴龍王,面具繡氅,執圭,與前隊 同,進北向立。次六隊,男子五人,為飛天夜叉之像,舞 蹈以進。次七隊,樂工八人,冠霸王冠,青面,具錦繡衣, 龍笛三,觱栗三,杖鼓二,與前大樂合奏《吉利牙》之曲。 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廣翠冠,銷金綠衣,執牡丹花, 舞唱前曲,與樂聲相和,進至御前,北向,列為九重。重 四人,曲終再起,與後隊相和。次九隊,婦女二十人,冠 金梳,翠花鈿,繡衣,執花鞚稍子,鼓舞唱前曲,與前隊 相和。次十隊,婦女八人,花髻,服銷金桃紅衣,搖日月, 金鞚稍子,鼓舞唱同前。次男子五人,作五方菩薩梵 像,搖日月鼓。次一人作樂音王菩薩梵像,執花鞚稍 子,鼓齊聲舞前曲一闋,樂止。次婦女三人,歌《新水令》 《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終,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以次而 出。

《壽星》隊:天壽節用之引隊,禮官、樂工、大樂冠服,並同樂音 王隊。次二隊,婦女十人,冠唐巾,服銷金紫衣,銅束帶。 次婦女一人,冠平天冠,服繡鶴氅,方心曲領,執圭,以 次進至御前,立定,樂止,念致語畢,樂作,奏《長春柳》之 曲。次三隊,男子三人,冠服舞蹈並同樂音王隊。次四 隊,男子一人,冠金漆弁冠,服緋袍,塗金帶,執笏;從者 二人,錦帽,繡衣,執金字福祿牌。次五隊,男子一人,冠 捲雲冠,青面,具綠袍,塗金帶,分執梅、竹、松、椿、石,同前 隊而進,北向立。次六隊,男子五人,為烏鴉之像,作飛 舞之態,進立於前隊之左,樂止。次七隊,樂工十有二 人,冠雲頭冠,銷金緋袍,白裙。龍笛三,觱栗三,札鼓三, 和鼓一,板一,與前大樂合奏山荊子帶《祅神急》之曲。 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鳳翹冠,翠花鈿,服寬袖衣,加 雲肩、霞綬、玉佩,各執寶蓋,舞唱前曲。次九隊,婦女三 十人,冠玉女冠,翠花鈿,服黃銷金寬袖衣,加雲肩、霞 綬、玉佩,各執棕毛日月扇,舞唱前曲,與前隊相和。次 十隊,婦女八人,服雜綵衣,被槲葉魚鼓簡子。次男子 八人,冠束髮冠,金掩心甲,銷金緋袍,執戟。次為龜鶴 之像各一。次男子五人,冠黑紗帽,服繡鶴氅、朱履,策 龍頭藜杖,齊舞,唱前曲一闋,樂止。次婦女三人歌《新 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終,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以 次而出。

禮樂隊:朝會用之引隊,禮官、樂工、大樂冠服,並同樂音王 隊。次二隊,婦女十人,冠黑漆弁冠,服青素袍,方心曲 領,白裙,束帶,執圭;次婦女一人,冠九龍冠,服繡紅袍, 玉束帶,進至御前,立定,樂止,念致語畢,樂作,奏《長春 柳》之曲;次三隊,男子三人,冠服舞蹈同樂音王隊。次 四隊,男子三人,皆冠捲雲冠,服黃袍,塗金帶,執圭;次 五隊,男子五人,皆冠三龍冠,服紅袍,各執劈正金斧, 同前隊而進,北向立。次六隊,童子五人,三髻素衣,各 執香花舞蹈而進,樂止。次七隊,樂工八人,皆冠束髮 冠,服錦衣,白袍,龍笛三,觱栗三,杖鼓二,與前大樂合 奏《新水令》《水仙子》之曲。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籠巾, 服紫袍,金帶,執笏,歌《新水令》之曲,與樂聲相和,進至 御前,分為四行,北向立,鞠躬拜,興,舞蹈叩頭,山呼就 拜。再拜畢,復趁聲歌《水仙子》之曲一闋,再歌《青山口》 之曲,與後隊相和。次九隊,婦女二十人,冠車髻,冠,服 銷金藍衣,雲肩,佩綬,執孔雀幢,舞唱與前隊相和。次 十隊,婦女八人,冠翠花唐巾,服錦繡衣,執寶蓋,舞唱 前曲。次男子八人,冠鳳翅兜牟,披金甲,執金戟。次男 子一人,冠平天冠,服繡鶴氅,執圭齊舞,唱前曲一闋, 樂止。次婦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太平令》之曲終, 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說法隊。引隊,禮官、樂工、大樂冠服,並同樂音王隊。次 二隊,婦女十人,冠僧伽帽,服紫禪衣,皁絛;次婦女一 人,服錦袈裟,餘如前。持數珠進至御前,北向立定,樂 止,念致語畢,樂作,奏《長春柳》之曲。次三隊,男子三人, 冠服舞蹈,並同樂音王隊。次四隊,男子一人,冠隱士 冠,服白紗道袍,皁絛,執塵拂;從者二人,冠黃包巾,服 錦繡衣,執「令」字旗。次五隊,男子五人,冠金冠,披金甲, 錦袍,執戟,同前隊而進,北向立。次六隊,男子五人,為 金翅鵰之像,舞蹈而進,樂止。次七隊,樂工十有六人, 冠五福冠,服錦繡衣,龍笛六,觱栗六,杖鼓四,與前大 樂合奏《金字西番經》之曲。次八隊,婦女二十人,冠珠 子菩薩冠,服銷金黃衣,纓絡佩綬,執金浮屠,白傘蓋, 舞唱前曲,與樂聲相和。進至御前,分為五重,重四人, 曲終再起,與後隊相和。次九隊,婦女二十人,冠金翠 菩薩冠,服銷金紅衣,執寶蓋,舞唱與前隊相和。次十 隊,婦女八人,冠青螺髻,冠服白銷金衣,執金蓮花;次 男子八人,披金甲,為八金剛像;次一人為文殊像,執 如意;一人為普賢像,執西番蓮花;一人為如來像,齊 舞,唱前曲一闋,樂止。次婦女三人,歌《新水令》《沽美酒》 《太平令》之。曲終,念《口號》畢,舞唱相和,以次而出。 至元四年,宮縣樂成,詔賜名大成。

按《元史世祖本紀》,「四年三月敕中都路建習樂堂。使 樂工肄業其中。丁巳,耶律鑄宮縣樂成。詔賜名大成。」 至元八年,立雲和樂署按《元史世祖本紀》,八年八月己未聖誕節,初立雲和 署樂位。 按《輿服志》「雲和樂雲和署令二人,朝服騎, 分左右,引前行凡十有六人。戲竹二,排簫四,簫管二, 龍笛二,板二,歌工四。皆展角花」幞頭,紫絁生色雲花 袍,鍍金帶,紫靴。次「琵琶二十,箏十有六,箜篌十有六, 𥱧十有六,方響八,頭,管二十有八,龍笛二十有八。」已 上工百三十有二人,皆花幞頭,緋絁生色雲花袍,鍍 金帶,朱靴。次杖鼓三十,工人花幞頭,黃生色花襖,紅 生色花袍,錦臂韝,鍍金帶,烏靴。次板八,工人服色同 琵琶工人。次大「鼓二,工十八,服色同杖鼓工人。雲和 署令從者二人,服同前隊。」 又按《志》雲:「和樂後部,雲 和署丞二人,本品服,騎,分左右,領前行。戲竹二,排簫 二,簫管二,歌工二,凡十人,皆騎,花幞頭,紫絁生色花 袍,塗金帶,烏靴。次琵琶四,箏四,箜篌四,𥱧四,頭管六, 方響二,龍笛六,杖鼓十,工四十人,皆騎,服同上,惟絁 色」紅。從者二人,服同前隊。 《安和樂》:安和署令二人, 本品服,騎,分左右行。領押職二人,弓角鳳翅金花幞 頭,紅質孫,加襴袍,金束帶,花靴。次扎鼓八,為二重。次 和鼓一,中道。次板二,次龍笛四,次頭管二,次羌笛二, 次笙二,次𥱧二,左右行。次雲璈一,中道。工二十有四 人,皆弓角鳳翅金花幞頭,紅錦質孫襖,金荔枝束帶, 花靴。從者二人,服同前隊。 《天樂》一部:天樂署令二 人,本品服,騎,分左右。領押職二人,弓角鳳翅金花幞 頭,紅錦質孫襖,加襴,金束帶,花靴。次琵琶二,箜篌二, 火不思二,板二,箏二,胡琴二,笙二,頭管二,龍笛一,響 鐵一,工十有八人,徒二人,皆弓角鳳翅金花幞頭,紅 錦質孫襖,鍍金束帶,花靴。安和樂天樂無年月可考以類相從姑附於此 至元十一年,製內庭曲舞及上壽曲譜。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一年十一月壬寅,增選樂工八 百人,隸教坊司。 按《禮樂志》,「十一年秋八月,製內庭 曲舞。中書以上皇帝冊寶,下太常太樂署,編運無射 宮《大寧》等曲及上壽曲譜。」當時議殿庭用雅樂,後不 果用。

至元十三年,徵東平樂工。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三年三月「丁卯。遣郎中孟祺。籍 宋太廟四祖殿景靈宮禮樂器。及太常寺祭器樂器 等物。」 按《禮樂志》。「十三年以近畿樂戶多逃亡。僅得 四十有二。復徵用東平樂工。」

至元十六年,命肄文武樂。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六年冬十月乙酉,帝御香閣。命 大樂署令完顏椿等肄文武樂」 按《禮樂志》:「十六年 冬十月,命太常卿忽都於思召太常樂工。是月十一 日,大樂令完顏椿等以樂工見於香閣,文郎魏英舞 迎神黃鐘曲,武郎安仁舞亞獻無射宮曲。」

至元十七年,以宋樂付太常寺。

按《元史世祖本紀》:「十七年四月乙酉,以宋太常樂付 太常寺。」

至元十八年,製「昭睿順聖皇后曲舞。」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十八年冬十月。 昭睿順聖皇后將祔廟。製昭睿順聖皇后室曲舞。 至元十九年,徵亡宋雅樂器。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十九年。王積翁 奏請徵亡宋雅樂器至京師。置於八作司。

至元二十一年,括江南樂工,又命八作司與大樂署 樂器。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一年二月,括江南樂工。」 按 《禮樂志》:「十九年,徵亡宋雅樂器。二十一年,大樂署言, 宜付本署收掌。」中書命八作司與之。鎛鐘二十有七, 編鐘七百二十有三,特磬二十有二,編罄二十有八, 鐃六,單鐸、雙鐸各五,鉦錞各八。

至元二十二年,徙江南樂工於京師,又採泗州石製 編磬。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二年正月戊子,徙江南樂工 八百家於京師。九月丙子,真臘、占城貢樂工十人。 按《禮樂志》:二十二年「冬閏十有一月,太常卿忽都於 思奏大樂,見用石磬,聲律不協。稽諸古典,磬石莫善 於泗濱,女直未嘗得此。今泗在封疆之內,宜取其石 以製磬。」從之。選審聽音律大樂正趙榮祖及識辨磬 材「石工牛全詣泗州採之,得磬璞九十,製編磬二百 三十,命大樂令陳革等料簡,應音律者百有五。」 按《續文獻通考》:「元初,磬亦用宋金舊器,至元中,始採 泗濱靈璧石為之。」

至元二十三年,省「雲和署」,又補造太廟樂器。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三年三月己巳,省雲和署入 教坊司。 按《禮樂志》:「二十三年,忽都於思又奏太廟 樂器編鐘笙匏,歲久就壞,音律不協,遂補鑄編鐘八 十有一,合律者五十,造笙匏三十有四。」

至元二十六年,詔取泗濱石為磬。

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六年「十月庚子,取石泗濱為 磬,以補宮縣之樂。」

至元二十七年。作太廟登歌宮縣樂按《元史世祖本紀》。「二十七年九月丁卯。命江淮行省 鉤考行教坊司所。總江南樂工租賦。」十月己丑。新作 太廟登歌宮縣樂。 按《禮樂志》。「登歌樂器金部。編鐘 一。簴鐘十有六。範金為之。筍簴。」橫曰筍植曰簴皆雕繪樹羽, 塗金雙鳳五,中列博山、崇牙十有六,縣以紅絨組簴 趺,青龍藉地,以綠油臥梯二,加兩跗焉。筍兩端金螭 首,銜鍮石璧。翣五色銷金流蘇,絛以紅絨維之。鐵杙 者四,所以備欹側。在太室以礙地甓,因易以石麟。簴 額識以金飾篆字。擊鐘者以茱茰木為之,合竹為柄。 凡鐘未奏,覆以黃羅雨,覆以油絹,磬亦然。元初,鐘用 宋、金舊器,其識曰「大晟」、《太和》、「景定」者是也。後增製兼 用之。

石部:編磬一,簴。磬十有六。石為之,縣以紅絨紃簴、跗 狻、猊拊。磬者,以牛角為之,餘筍、簴、崇牙、樹羽、璧翣、流 蘇之制,並與鐘同。元初,磬亦用宋、金舊器。至元中,始 采泗濱靈璧石為之。

絲部琴,十,一弦、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各二。斲桐為 面,梓為底。冰弦木軫,漆質金徽,長三尺九寸。首闊五 寸二分,通足中高二寸七分,旁各高二寸;尾闊四寸 一分,通足中高二寸,旁各高一寸五分,俱以黃綺夾 囊貯之。琴桌,髹以綠 瑟四。其制,底面皆用梓木,面 施采色,兩端繪錦,長七尺,首闊尺有一寸九分,通足 中高四寸,旁各高三寸;尾闊尺有一寸九分,通足中 高五寸,旁各高三寸五分。朱絲為弦,凡二十有五,各 設柱,兩頭有孔,疏通相連,以黃綺夾囊貯之。架四,髹 以綠,金飾鳳首八。

竹部。簫二,編竹為之,每架十有六管,闊尺有六分,黑 搶金鸞鳳為飾,鍮石釘鉸,以黃絨紃維於人項,左右 復垂紅絨絛結。架以木為之,高尺有二寸,亦號「排簫」, 韜以黃囊。 笛二,斷竹為之,長尺有四寸,七孔,亦號 「長笛」,纏以朱絲,垂以紅絨絛結,韜以黃囊。 籥二,制 如笛,三孔,纏以朱絲,垂以紅絨絛結,韜以黃囊。 箎 二,髹色如桐葉,七孔。纏以朱絲。垂以紅絨絛結、韜以 黃囊

匏部:巢笙四,和笙四,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閏餘匏一, 皆以斑竹為之。元髹底,置管匏中,施簧,管端參差如 鳥翼。大者曰「巢笙」,次曰和笙,管皆十九,簧如之。十三 簧者曰閏餘匏,九簧者曰九曜匏,七簧者曰七星匏。 皆韜以黃囊。

土部塤二,陶土為之,圍五寸半,長三寸四分,形如稱 錘,六孔,上一前二,後三,韜以「黃囊。」

革部搏拊二,制如鼓而小,中實以糠,外髹以朱,繪以 綠雲,繫以青絨絛。兩手用之,或搏或拊,以節登歌之 樂。

《木部》:柷一,以桐木為之,狀如方桶,繪山於上,髹以粉, 旁為圓孔,納椎於中。椎以杞木為之,撞之以作樂。 敔一,製以桐木,狀如伏虎,彩繪為飾,背有二十七鉏 鋙刻,下承以槃。用竹長二尺四寸,破為十莖,其名曰 「籈」,櫟其背以止樂。

《宮縣樂器》金部:鎛鐘十有二簴,簴一鐘,制視編鐘而 大,依十二辰位特縣之,亦號「辰鐘。」筍簴,朱髹,塗金彩 繪飛龍,跗東青龍,西白虎,南赤豸,北元麟,素羅五色 流蘇。餘制並與編鐘同。編鐘十有二簴,簴十有六鐘, 制見《登歌》。此下樂器制與登歌同者皆不重載 石部編磬十有六簴。簴十有二磬,制見《登歌》。筍簴與 鎛鐘同。

絲部:琴二十有七,二弦者三,三弦、五弦、七弦、九弦者 各六,瑟十有二。

竹部:簫十,籥十,箎十,笛十。

《匏部》:「巢笙十,竽十,竹為之。」與巢笙皆十九簧,惟指法 各異。「七星匏一,九曜匏一,閏餘匏一。」

《土部》塤《八》

革部晉鼓一,長六尺六寸,面徑四尺,圍丈有二尺,穹 窿者居鼓面三之一,穹徑六尺六寸三分寸之一,面 繪雲龍為飾。其《皋陶》以朱髹之,下承以彩繪趺座,並 鼓高丈餘。在郊祀者,鞔以馬革。 樹鼓四,每樹三鼓。 其制高六尺六寸,中植以柱,曰「建鼓。」柱末為翔鷺,下 施小圓輪。又為重斗方蓋,並繚以彩繪,四角有竿,各 垂璧翣、流蘇,下以青狻猊四為趺建,旁挾二小鼓,曰 鞞,曰「應。」樹樂縣之四隅,踏床鼓、桴並髹以朱。 雷鼓 二,制如鼓而小,鞔以馬革,持其柄播之,旁耳自擊,郊 祀用之。 雷鞀二,亦以馬革鞔之,為大小鼓三,交午, 貫之以柄,郊祀用之。 路鼓二,制如雷鼓,惟非馬革, 祀宗廟用之。 路鞀二,其制大小二鼓,午,貫之,旁各 有耳,以柄搖之,耳往還自擊,不以馬革。祀宗廟用之。 木部:柷一,敔一。

節樂之器:麾一,製以絳繒,長七尺,畫升龍於上,以塗 金龍首,朱槓縣之,樂長執之,舉以作樂,偃以止樂。 照燭二,以長竿置絳羅籠於其末,然燭於中。夜暗,麾 遠難辨,樂正執之,舉以作樂,偃以止樂。

文舞器纛二,制若旌幢,高七尺,槓首刻象牛首,下施朱繒,蓋為三重,以導文舞。

籥六十有四,木為之,象籥之制,舞人所執。

翟六十有四,木柄,端刻龍首,飾以雉羽,綴以流蘇,舞 人所執。

武舞器旌二,制如纛槓,首棲以鳳,以導武舞。

《干》六十有四,木為之,加以彩繪,舞人所執。

戚六十有四,制如劍然,舞人所執。禮記注戚斧也今制與古異 金錞二,範銅為之,中虛,鼻,象狻。猊木方趺,二人舉錞 築於趺上。

金鉦二,制如銅槃,縣而擊之以節樂。

金鐃二,制如火斗,有柄,以銅為匡,疏其上如鈴,中有 丸。執其柄而搖之,其聲鐃鐃然,用以止鼓。

單鐸、雙鐸各二,制如小鐘,上有柄,以金為舌,用以振 《武舞》。兩鐸通一柄者,號曰「雙鐸。」

雅鼓二,制如漆筩,鞔以羊革,旁有兩紐。工人持之,築 地以節舞。

相鼓二,制如搏拊,以韋為表,實之以糠,拊其兩端,以 相樂節舞。

鞀鼓二。

舞表,表四木竿,鑿方石樹之,用以識舞人之兆綴。 至元二十九年,增製編磬。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二十九年四月, 太常太卿香山請採石增製編磬。遣孔鑄馳驛往泗 州,得磬璞五十八,製磬九十。太樂令毛莊等審聽之, 得應律磬五十有八。於是編磬始備。」

至元三十年,初立社稷,命製曲譜樂章。

按《元史世祖本紀》,不載。 按《禮樂志》:三十年六月,初 立社稷,命太樂許德良運製曲譜,翰林國史院譔樂 章。其降送神曰《鎮寧之曲》,初獻、盥洗、升壇、降壇、望瘞 位皆《肅寧之曲》,正配位奠玉幣曰《億寧之曲》,司徒奉 俎徹豆曰《豐寧之曲》,正配位酌獻曰《保寧之曲》,亞終 獻曰《咸寧之曲》。

按祭社稷、先農及大德六年祀天地、五方帝,樂章皆用金舊名。《釋奠宣聖》,亦因宋不改。詳樂章篇。

至元三十一年,成宗即位,以世祖、裕宗祔廟,命大樂 署編《運樂舞》。

按《元史成宗本紀》:至元三十一年夏四月甲午,即帝 位。 按《禮樂志》:「三十一年,世祖、裕宗祔廟,命大樂署 編運曲譜舞節,翰林定譔樂章,世祖室曰《混成之曲》, 裕宗室曰《昭成之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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