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071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七十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七十一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七十二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七十一卷目錄

 喪葬部彙考三十五

皇清康熙二則

禮儀典第七十一卷

喪葬部彙考三十五

編輯

皇清三

編輯

康熙二十六年

編輯

《大清會典》。

孝莊文皇后喪儀。

皇上至德純孝。侍奉

「聖祖母太皇太后三十餘年。孺慕色養。盡誠致敬。 慈顏有喜。克享耆齡。」自

太皇太后聖體違和。

皇上朝夕虔侍,遍檢方書。

「親嘗湯藥。」「渙恩釋罪。」《步禱》

「《泰壇》晝夜席地而坐,目不交睫,衣不解帶」,及

慈馭上賓。

皇上悲哀勞瘁、水漿不御、號慟不輟。諸王大臣合詞

上請節哀

慰諭。報聞。

「至性肫篤,不容自已。」至欲行三年喪禮。諸王文武大

小各官及太學生徒,各具疏陳不可。

上意堅不可回,群臣復固執以請,章數十上,乃不獲。

已勉順輿情,然釋服後仍在

偏殿,服布素衣,履不解如初時迨奉移

梓宮至郊園。

上步送慟哭。每舁校更番、輒哀號跪伏。至

龍輴載發。

上每日必步隨數里。扶掖不離左右。朝夕饋奠哀毀。

無異「初喪。」 是以「神明感格,靈雨灑塗」 ,及乎

山陵事竣。

隆號既薦,《祔》

廟、已行頒

詔賜賚諸。凡慎終之典、備極哀榮。而

皇上孝思不匱,追慕不忘,此自古史冊記載所未曾

有,中外臣民所共聞見,雖欲抒寫揚扢,莫能述其萬一者也。謹據各部院衙門所載,舉其應入《會典》者,開具於後。

康熙二十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上以

太皇太后不豫詣

慈寧宮問安嗣後日在

左右、躬親侍奉、竭誠默禱於

宮中

遣官詣各寺廟、進香祈禱。二十七日、又

諭刑部。「現監重犯。概予減等。」以祈

太皇太后遐算,二十九日。

太皇太后疾漸劇。

上憂慮益切。欲躬禱

郊壇。乃親製祝文,詞旨懇篤,至有「願減臣齡以增 慈壽」語。諸臣皆伏地感泣。十二月初一日

上率王以下文武各官、自

宮中步詣

天壇祈祭如躬禱常儀讀祝版時。

上涕泗交頤。陪祀諸臣無不感泣。祭《畢》、

上還「仍在。」

慈寧宮侍疾是日

太皇太后疾少瘳。初十日,《內閣部院諸臣》、以

上勞瘁過甚、疏請還宮少休;不允。十二日、王等內大

臣侍衛及部院堂官至

慈寧宮門跪奏

上《自》

太皇太后違豫以來、寢食捐忘。憂勞日甚。請

「上間一還宮」,稍為休息。

上諭:

「太皇太后病勢漸覺沉篤。朕心憂灼,片刻難離。」亦不允。

二十五日

太皇太后崩。

上,擗踴哀號,呼天搶地,哭無停聲,水漿不入口。

《大行太皇太后遺誥》:「親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內大臣。」

侍衛等在

永康左門外齊集未入八分公以下、及文武大小

各官在

午門外齊集大學士捧

《遺誥》。置。

慈寧門內黃案上。王等齊集畢。大學士由黃案上

遺誥授禮部。堂官跪受、興、捧出。

永康左門外置黃案上、行一跪三叩頭禮。親王以

下入八分公以上、內大臣侍衛等、行三跪九叩頭禮。已下俱不贊。跪。候宣讀畢、舉哀。復行三跪九叩頭禮。禮部堂官由黃案上捧

誥置雲盤內授禮部官跪受、興。黃蓋御杖前導。至

午門外、置層臺案、上張黃蓋。未入八分公以下、及

「文武大小各官行三跪九叩頭禮。跪。候宣讀畢舉哀。復行三跪九叩頭禮」 畢。禮部官捧

誥置龍亭內、行一跪三叩頭禮。黃蓋御杖等前導。由

大清門出。至禮部月臺所設案上。禮部官行三跪。

九叩頭禮。刊刻遣官頒行天下。是日、鹵簿全設

皇太后、

《皇上》。

皇太子皇子

妃等、公主等俱成服。王以下、文武大小各官齊集

永康左門外成服。內府官員等齊集於

永康左門內成服公主和碩妃以下、縣君、奉恩將

軍恭人以上、民公命婦以下、《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齊集於

永康右門外成服

內三旗大小各官差役,護軍撥什庫、渾托和下、食糧男婦俱成服。

每日三次奠獻時

上親奠酒行禮。齊集。王以下、大小各官、公主妃以下、

命婦等俱隨行禮

初喪,三日內,每日哭臨三次。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內大臣、大學士等及外藩王以下、公以上,至戚台吉等,禮部、工部、理藩院堂官入。

永康左門至

慈寧門內丹陛上、排立哭臨。未入八分公以下、侍

衛。《滿漢文武大小各官》、在

永康左門外哭臨

「漢文武官、由《鴻臚寺》分派隨旗哭臨。」 內府官員等、在

永康左門內哭臨。公主和碩妃等、及內府命婦、入慈寧門內西傍哭臨。世子妃以下、奉恩將軍恭人

及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在

永康右門外哭臨。其公主王妃以下、及命婦、每日

早齊集至晚俱退

「進紫禁城時,貝子夫人以上乘馬,公夫人以下步行,其從役親王妃准隨七名,世子、郡王妃六名,貝勒夫人五名,貝子夫人四名,入八分公夫人三名,未入八分公夫人及一品命婦各二名,二品以下命婦各一名,公主以下乘馬,步行及從役,名數各依妃等品級。其齊集處,設有蓆棚。」 第四日,諸王、貝勒、貝子、公、內大臣、侍衛、大學士、學士等。

上三旗都統、副都統等,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

塔布囊等、每日哭臨三次。文武大小各官、每日哭臨二次。凡二十七日。「自初喪日」 為始。親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於

梓宮未發引時、在

永康左門外齋宿。發引後、在

午門外齋宿未入《八分》公以下部院各官、並閑散

各官「二十七日內俱在。」

午門外齋宿。外藩王等每日哭臨畢、各歸寓邸

舊制、宗室公以上服素帛。今以

上自持麤布服。乃俱改用布。王以下各官不嫁娶、不

作樂齋戒二十七日。軍民人等摘冠纓,婦女去首飾,各齋戒二十七日。在京寺觀各聲鐘三萬杵。各部院衙門文移俱用藍印,惟題本用硃印。

詔旨、藍筆批答。

凡儀仗、每日陳設二次。至月滿止。遇祭期仍設。凡外藩公主王妃等至京、即入

永康右門詣

梓宮前哭臨。王以下台吉以上、至京、理藩院導入

永康左門在

慈寧門外、行三跪九叩頭禮。立於東傍哭臨。其外

藩公主、王等在二十七日內至京者、令成服。除服後至京者、男摘冠纓、婦女去耳環、各三日而止

遣侍衛二員頒

《遺誥》於朝鮮國。至日、令遵例制服。其在京朝鮮等國

使臣工部造給《孝服》,免其齊集。

凡罷黜宗室覺羅官員、仍給孝服。原品休致文武大臣、及八旗候補文武各官、俱給孝服

凡請假丁憂終養四品以上漢文官、俱令來京、詣

梓宮朝謁禮畢、即回

禮部以「致祭品式」 奏請。

上諭、「孝務自盡其心、不在儀物多寡」、所用致祭品式

俱照

《世祖往例》。二十九日行「常祭禮。」王以下、大小各官、外藩

王等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齊集如常儀。讀祝官捧祭文、禮部堂官後隨。由

永康左門入

慈寧門、至宮簷下西傍、設於案上。內府官陳設祭

品畢。讀祝官捧祭文跪。

皇上跪、哀暫止。眾皆跪。讀文畢。

上奠酒三爵。每奠一叩首。眾隨行。禮畢、興、舉哀撤祭。

王以下皆出。讀祝官捧祭文、禮部堂官前導。由中門出、奉安燎位畢。眾皆退。

凡祭日、遣王妃等捧衣至燎位。並奠酒三爵。眾隨行禮。

上《自》

太皇太后寢疾以來,晝夜侍奉,不遑少休。

天顏清減。遭喪之後、哀痛過切。

聖容癯瘠益甚。諸王群臣惶懼、合詞疏請「節哀。」報聞。

外藩王等亦奏「請節哀。」

上慰諭之。仍哭踴不已。諸王大臣以除夕請。

上暫還宮。不允。

康熙二十七年

《大清會典》:「康熙二十七年正月朔,諸王大臣以元旦。」

令節。再三奏請節哀還宮。

上仍不允。惟令王以下輟哭一日。《初二日》、

諭內三旗命婦等、日輪一旗分班入臨。初五日。先是 上諭、朕八歲

「皇考世祖章皇帝賓天」十一歲。

「皇妣慈和皇太后崩逝」,茲遭大故。回思早喪,怙恃益增。

哀疚,今欲獨持服二十七月於宮中,少慰罔極之痛。幾政不政,曠廢諸王大臣感悚合奏。帝王之孝,與臣民不同,自古人主無不以日易月,願

皇上仰遵

遺誥守易月之典。不聽諸王大臣又奏祭為吉禮。必

於除服之後若使

郊廟神靈,少有弗歆。

大行太皇太后之靈,亦必不安。

皇上獨持服宮中,非君民一體之義,如中外一體持

服,停止祭祀、音樂嫁娶,有妨生業。

上謂:「朕意已定,仍斷來章。」於是諸王、貝勒、貝子、公等。

文武群臣公疏跪奏於

慈寧門復不聽還其疏。諸王大臣往復數次敦請。

上意益堅。「內閣九卿、翰林、詹事、六科、各道御史或『公』」

《疏或》特奏,力陳不可。已而國子監官率監生五百餘人,伏

闕上書請遵

《遺誥》。從廷議。諸王大臣免冠叩首固請。

上不得已,乃勉從眾請,猶欲持服百日,諸王大臣復

固請,乃已。《初八日》。

諭禮部恭議上

大行太皇太后尊諡復

諭:

太皇太后升遐未久。《祭文》內不書

徽號遽《易》。

尊諡。朕心深為悲痛。俟奉安

寢園後、始稱

尊諡以祭。初九日行啟奠禮。致祭。《齊集》、讀文奠酒行禮。

與常祭同。十一日奉移。

梓宮至朝陽門外。

「殯宮。」先是欽天監擇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發

上嫌為期太速,諸臣以舊制喪事不令踰年。

上諭:「朕殊不避忌,如果有所忌,朕躬當之,否則虛誕。」

「其令後人曉喻。以朕為法。」 遂令另擇吉、於正月十一日發引。是日儀仗全設。《奉安》全載、

徽號冊寶於綵亭內。校尉舁舉在曲柄傘前行。王以下、

貝子以上年高者、及外藩至戚王以下、台吉以上年高者、於

武英殿前齊集。以上齊集。王等及公主子孫俱在

梓宮近處。隨行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內大臣、侍衛

外藩王以下,塔布囊以上,於東華門外分翼齊集。左翼民公以下大小各官,於紅廟處齊集,右翼民公以下大小各官,於燈市口齊集。至期焚紙錁。

上奠酒三爵。悲哀益切。稽顙痛哭、環抱

梓宮不已。近臣再四懇勸、始移

梓宮啟行。由雍和門過協和門、出東華門東安門、至

朝陽門外。所過門橋、遣大臣奠酒三爵。

上欲步送。

梓宮預斷車靷。諸臣不知。尚固請乘輿見靷斷不敢

復言

上於

梓宮前步行。沿途哭不停聲。

梓宮每更舁校時、輒跪道左哀慟

皇太后妃等預往

殯宮。候慈寧宮人、及所派內府婦女、俱於

梓宮後隨行。轎車俱用黑幃王以下官員齊集者、各候 梓宮至、舉哀跪迎。隨行哭送。漢文武大小各官、先期

殯宮牆外齊集、候

梓宮至、舉哀跪迎。內府官員等在豹尾鎗後隨行公

主王妃以下、及大臣命婦、先至二門外、分翼排立。

梓宮至、舉哀跪迎。執事各官隨

梓宮進奉安畢。內府官捧冊置

梓宮左。捧寶置

梓宮。右焚紙錁。

上奠酒三爵。號泣良久。王以下各官公主王妃以下、

及大臣命婦俱隨行禮。舉哀畢。各退

《上居》: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旁,不還宮三日始設褥。每日三次。

上食時。率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塔布囊等、於

梓宮前舉哀。

十三日,行初次大祭禮,儀仗全設。王以下文武大小各官、外藩王等及公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齊集,讀祝官捧祭文跪。

上跪。眾皆跪。讀文畢。

上奠酒三爵。痛哭盡哀。眾皆隨行禮。舉哀畢。讀祝官

捧祭文至燎位、奠酒三爵,眾皆退。次日復祭。

上率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外藩》王、貝勒、貝子、公。

台吉塔布囊等舉哀致祭、行禮如常儀。諸王大臣屢請回宮。

上乃還幕,居於《乾清門外之左》。十七日,

上率王、貝勒、貝子、公、《大臣》《侍衛》,《外藩》王、貝勒、貝子、公。

台吉塔布囊等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每日三次舉哀。

二十一日,行「大祭禮。」

上奠酒致祭。《齊集》、舉哀、讀文致祭。行禮、與初次大祭

同是日滿二十七日

皇太后及妃等、俱於坐處、分撥命婦釋服。

皇上率

皇太子皇子詣

梓宮前、行三跪九叩頭禮。俱分撥內大臣釋服公主

王妃等在院內原位排立。俟捧衣至,跪舉哀。候過興、隨後行。王以下各官預出大門外分翼排立。入《八分公夫人》以下大臣命婦出《角門》、在燎位兩傍排立。候捧衣至燎位。眾俱跪,奠酒時俱隨跪叩頭興。各釋服。

上憫念。

大行太皇太后姻戚外藩王、貝勒、貝子、公、台吉等,以 大行太皇太后遺留白金、幣帛分別親疏頒賞。命於 梓宮前謝恩。次日復祭。

上率王等舉哀致祭行禮如常儀。畢。乃還居。於

乾清門內偏殿、仍服布服、衣履不解。二十四日

上見。

皇太后哀痛勞瘁。

慈顏瘦減。遣大臣太監奏請、滿月致祭時

皇太后不必親往。

皇太后不允。

外藩王等、因喪事、進獻馬匹等物如例

上特加軫念。令各減數。王以下、公以上納馬三匹《台》

吉以下納馬一匹

二十五日,行「滿月致祭禮。」

上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王以下、鎮國將軍以上、民公以下、

滿、漢文武三品官以上,公主、王妃以下,鎮國將軍夫人以上,民公命婦以下,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命婦以上,齊集,舉哀、奠酒、致祭、行禮如常儀畢。

上還。

嗣後

上常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上食、舉哀,或還偏殿,或居殯宮側。

越日乃還。每遇滿月致祭,清明致祭。

上親詣奠酒。王以下齊集舉哀致祭行禮與初滿月

四月初三日,行《百日致祭禮》。

上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王以下、大小各官、外藩王等、及公

主王妃以下大臣命婦齊集、舉哀、讀文、致祭、行禮如大祭儀。

初五日,行《啟行》致祭禮。

上詣

大行太皇太后殯宮。王以下、鎮國將軍、及內大臣侍衛

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以上並內府官員,公主、王妃以下,鎮國將軍夫人及都統、尚書精奇尼哈番命婦以上,並內府官命婦,齊集,舉哀讀文,致祭、行禮如大祭儀。

初七日由

殯宮《奉移》:

梓宮啟行、儀仗全設。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在土城

《關外大路》南,齊集內大臣侍衛及內府官員在

朝日壇北齊集覺羅民公以下、滿漢文武各官三

品職掌以上官員,留三分之二在署辦事,其一分由各衙門奏請隨送。及衍聖公、《五經》博士等在八里莊西分翼齊集。太監等在

殯宮大門外東旁齊集。公主王妃以下、奉恩將軍、恭

人、及副都統、侍郎、阿思哈尼哈番命婦以上、在大門內齊集。內府婦女、在兩傍牆外排立。至期、焚紙錁

上哀慟不勝、奠酒三爵。其《全載》

徽號玉冊玉寶、恭設輿內前導

梓宮啟行

上哭踴,扶掖步行三里餘,方乘馬。舁校更班時必下。

馬跪道傍。沿途哀慟、哭不停聲。所過門橋、遣大臣奠酒三爵。

皇太后及妃等由別道行。因隨送王以下各官預往享

殿候迎時。恐道壅難及故。

王以下官員命婦齊集者、各候

梓宮至。舉哀跪迎候過、興。應留王以下各官、及公主

王妃命婦各散。應隨送王以下各官、及慈寧宮人公主王妃等、並所派內府婦女、各按隊乘馬及輿隨行。

梓宮將至享殿。

上下馬步哭。王以下各官預往排立。

梓宮至。跪哭。隨後行《奉安》

享殿焚紙錁

上奠酒。眾隨行禮。舉哀畢、各退。

在途每日早陳設儀仗

上奠酒號慟。步行數里。每舁校更班。

上輒親行審視。將至。

享殿。復號慟、步行如初。啟行時。王以下齊集跪哭。

送迎如前儀。沿途百里以內文武官員跪迎

梓宮於道右舉哀候過。或遇宿處、在蓆牆外行《三跪》。

九、「叩頭禮。」 上食時仍隨眾行禮。

十四日,禮部以是日丙辰,例不哭泣奏請。

上勿詣

梓宮前。不聽。是日、守

暫安奉殿、並執事各官、及守

孝陵。

皇后陵寢、不值班各官俱至臨河跪迎。

梓宮舉哀。候過、興隨行

梓宮至山陵所、奉安於享殿。遣大臣告祭。

孝陵。

皇后陵寢。嗣後每日

梓宮前奠獻三次。王以下各官齊集舉哀行禮。

十五日

上奉

皇太后率妃等恭謁

孝陵行三跪九叩頭禮。奠酒三爵。每奠一叩首、立舉哀

皇后陵寢奠酒三爵。每奠一叩首、立舉哀。惟妃等行

三跪九叩頭禮

朝鮮國進香使臣詣

享殿前致祭。隨送王以下各官齊集。鳴贊官贊使

臣行三跪九叩頭禮。讀文奠酒時遣王奠酒。隨眾跪叩頭。舉哀畢。復贊「行二跪六叩頭禮。」 畢。各退

十六日,扈從王以下各官恭謁。

孝陵。

皇后陵寢、俱行三跪九叩頭禮。立舉哀。

十七日行奉安

暫安奉殿致祭禮。

上奠酒。王以下各官齊集、舉哀致祭行禮如常儀。

十八日行「啟動禮。」 儀仗全設。王以下各官在

享殿右排立

上奠酒三爵。王以下各官隨行禮。

梓宮出享殿。眾皆跪、舉哀候過。隨行至大門外、分翼

排立。公主王妃等及內府婦女、預往大門內花門外、分翼排立奉安

暫安奉殿前院內享,殿內府官捧冊置。

梓宮左。捧寶置

梓宮右。

上奠酒三爵。眾隨行禮。舉哀畢。各退。

十九日奉安

梓宮於

暫安奉殿、

上哀慟不止。奠酒三爵。王以下各官隨行禮舉哀。奉

安於

寶座時。

上躬親舉扶安設。復哀慟良久。奠酒三爵。行三跪《九》

叩頭禮。眾隨行禮。舉哀畢、各退。是日、復遣大臣告祭

孝陵。

皇后陵寢。

上在近。

陵所駐蹕。俟修理殿工

二十二日

上詣

「暫安奉殿」視封掩畢,奠酒三爵,哀慟良久,乃還京。

「暫安奉殿管理祭祀」郎中一員,員外郎二員,讀祝官

二員。贊禮郎四員。筆帖式四員。內府關防筆帖式二員。凡應行文移、用

孝陵、管理祭祀關防、內府應行事宜用

孝陵修造關防、俱不另給撥。每旗官二員、選擇 皇后陵寢諳練官員、調補一半。看守兵十名、附 孝陵總管統轄。內府郎中、一員。包衣大、一員布打衣大

一員。茶衣大一員。其餘太監人役、俱照

陵寢、例泒設

五月初五日,內閣、翰林院、詹事府會同恭擬:

大行太皇太后尊諡曰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議上:令該衙門

擬撰冊文

八月十二日,喀爾喀厄魯特因喪事,各進獻馬匹等物。

十月十六日恭上

大行太皇太后尊諡。前期四日、

尊諡冊寶啟行。鴻臚寺官設黃案二於

太和門階上正中設綵亭二於

太和門階下。大學士二員捧香

冊寶奉安案上、行一跪三叩頭禮、興。下階立於左旁

禮部官預奉安絹

冊寶於綵亭內。鴻臚寺官奏請

皇上服素服、御太和門。禮部堂官導

上詣

冊寶案左旁西向立。大學士詣案前、行「一跪三叩頭。」

禮興捧

冊寶奉安綵亭內。仍行「一跪三叩頭禮。興。」禮部堂官

上由中階降至階下正中南向立。校尉舁。

冊亭在前。

寶亭在後。御杖二對前導。執事各官隨後行。俟 冊寶亭出午門。禮部堂官奏「禮畢。」

上還宮。王以下大小各官在

午門外齊集候

冊寶亭至。跪候過、興。各散。應送往大臣官員、由各衙

門奏請隨送隨

冊寶亭出東長安門。各乘馬按旗行。沿途五十里、以

內各官俟

冊寶亭至。跪迎候過、興。每日至宿次、大學士等詣 冊寶亭前、行一跪三叩頭禮。興、捧

冊寶奉安幄內案上、行一跪三叩頭禮。次日、由案上

捧請及奉安綵亭時、亦各行一跪三叩頭禮。前期一日、遣大臣告祭

《天》。

地。

太廟、

社稷、及

奉先殿、

上先期啟行。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俱隨行。由《宗人》。」

府奏請隨送至上

尊諡日、

上親詣行禮。內鑾儀衛官設儀仗於

陵殿大門外。太常寺官於

殿內點香燭、供果品。鴻臚寺官設案一於

殿外階上、正中、又設案一於左旁。守陵官員在下馬

牌處齊集候

冊寶亭至。跪候過隨行冊寶亭由中門入、至階上左旁停止。

上至大門外下馬。內大臣侍衛在大門外排立。贊禮

官導

「上由大門左旁門入」、至

殿前階上西向立。大學士等詣亭前、行「一跪三叩頭。」

禮興捧

冊寶設左旁案上。典儀官贊「執事官各司其事。」贊禮

官導

上就拜位立。贊禮官贊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贊「跪。」

上跪。贊進

冊。大學士詣左旁案前、行「一跪三叩頭禮。」捧

冊、跪獻

上受。

冊拱獻。仍授大學士捧立。次贊進

寶。大學士詣左旁案前、行「一跪三叩頭禮。」捧

寶跪獻

上受。

寶拱獻。仍授大學士大學士等同捧

冊寶奉安正中案上、各行一跪三叩頭禮退。贊宣 冊。宣冊官詣正中案前、一跪三叩頭、捧絹冊在 上左、北向跪。宣畢、興、捧

冊立。贊宣

寶。宣寶官詣正中案前、一跪三叩頭。捧絹寶在 上左、北向跪、宣畢、興、各捧

冊寶設正中案上、行「一跪三叩頭禮。退。」贊禮官贊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次行致祭禮。贊禮官贊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眾隨行。禮畢。典儀官贊「行初獻」

禮。捧帛爵官進獻訖。讀祝官詣祝文案前、一跪三叩頭、捧祝文立。贊禮官贊

上跪。眾皆跪。贊讀祝。讀祝官跪於

上左旁讀畢。捧置帛匣內、一跪三叩頭退。贊禮官贊 「上行一跪三叩頭禮。」眾隨行禮。贊禮官贊「行亞獻終。」

獻禮如前儀贊禮官贊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眾隨行禮畢。典儀官贊「恭送。」祝

帛於燎位。捧絹冊寶祝帛官各詣燎位。

「上至東旁立。祝帛過、復原位立。焚半。贊禮畢。」大學士

等捧香

冊寶行。

上隨至。

暫安奉殿。內務府總管等安設畢。贊禮官導

上至拜位、行一跪三叩頭禮畢。贊禮官導

上出還京。

十九日,遣滿、漢大學士各一員恭點。

神主、前期工部造成

神牌。至期、大學士二員、俱朝服盥手。一員詣香案前跪

上香畢。二員同行一跪三叩頭禮。興於

神牌空點、用石青填寫。畢、又行一跪三叩頭禮、興、各退

二十二日奉

孝莊文皇后神主升祔。

太廟、

奉先殿。前期一日、遣大臣各一員告祭

太廟、

奉先殿。至期、設黃亭二於

神牌前、預遣大臣入

太廟中殿、詣

《太祖高皇帝》。

高皇后。

《太宗文皇帝》。

《孝端文皇后》。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叩頭禮。捧請

神牌奉安

「前殿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退。」 內執事官入

奉先殿、詣

《太祖高皇帝》。

高皇后。

《太宗文皇帝》。

《孝端文皇后》。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

《仁孝皇后》。

孝昭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頭叩禮。捧請

神牌奉安

前殿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退。禮部堂官奏請

皇上具禮服出宮。《鹵簿》大駕陳設於午門外。

皇上出入。不奏樂。不鳴鐘鼓。其不陪祀王以下各官、

具朝服於常朝處分翼排立。

駕至。跪候過、興。陪祀王以下各官具朝服、預入 太廟內排立。

上入太廟傍門。降輦詣安設

神牌處盥手。至

孝莊文皇后神位前、行一跪三叩頭禮。捧請

神牌奉安亭內、「行一跪三叩頭禮。校尉舁亭黃蓋一柄」

御杖二對前導

上隨行至。

「太廟外左門亭止。」贊禮官跪贊恭請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神牌。

上詣亭前、行一跪三叩頭禮。興。於亭內恭捧

神牌由左門入。傘杖前導。行至內門。撤傘杖大臣二員

預詣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叩頭禮。恭捧

神牌東向立。

孝莊文皇后神牌將至。陪祀王以下各官跪候過。興。贊

禮官導

上詣行禮處奉安。

神牌於拜位。

上稍後立。王以下入八分公以上,在丹陛上排立。「未」

入。八分公以下各官於丹墀內排立。贊禮官贊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升祔。

太廟。參拜

《太祖高皇帝》。

高皇后。

太宗文皇帝贊「跪」、「叩。」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恭捧

神牌立。贊禮官贊請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神牌陞寶座。 上捧

神牌奉安於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

上復位。次捧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牌。大臣二員跪奉安

神牌於拜位。贊禮官贊「參拜。」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贊跪、叩。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大臣二員跪捧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牌奉安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退。已上行禮時王以下

各官俱不行禮

次行升祔致祭禮。與《時享》儀同。

後殿。亦遣大臣行禮。祭畢、大臣恭捧

神牌、奉安於

後殿行禮如常儀

上還宮。更禮服。用補服。禮部堂官奏請

上由景運門出。詣

奉先殿安設

神牌處降輦。贊禮官導

上詣

神牌前、行一跪三叩頭禮。捧請

神牌奉安亭內、「行一跪三叩頭禮。校尉舁亭黃蓋一柄」

御杖二對前導

上隨行至。

奉先殿左門亭止。贊禮官跪贊恭請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神牌。

上詣亭前、行一跪三叩頭禮。興。於亭內恭捧

神牌由左門入。撤傘杖。大臣二員預詣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叩頭禮。恭捧

神牌東向立。又大臣二員詣

《仁孝皇后》。

孝昭皇后神位前、各行一跪三叩頭禮。恭捧

神牌西向立。

上捧

孝莊文皇后神牌、奉安於寶座。行一跪三叩頭禮。次捧 世祖章皇帝

章皇后神牌。大臣二員奉安

神牌於寶座、各行一跪三叩頭禮。退捧

《仁孝皇后》。

孝昭皇后神牌。大臣二員跪奉安

神牌於拜位、退至檻外立。贊禮官贊「參拜。」

孝莊仁宣誠憲恭懿翊天啟聖文皇后。大臣二員各行

三跪九叩頭禮畢。詣前跪捧

神牌奉安寶座。各行「一跪三叩頭禮。退。贊禮官導 上詣拜位、行升祔致祭禮。」內大臣侍衛隨行禮如常

儀畢內執事官恭捧

神牌奉安原位。行禮如常儀。

上還宮。

太廟中殿左室、

奉先殿左室、恭設

太宗文皇帝神位居中。

孝端文皇后神位居左。

孝莊文皇后神位居右太廟前殿。寶座設於

孝端文皇后寶座之次。

次日頒

詔大赦天下,蠲免山西、浙江二省,江南、安徽所屬湖。

北武昌、漢陽、黃州、德安四府屬。康熙二十八年地丁各項錢糧。

遣官致祭

嶽鎮海瀆、歷代帝王陵寢,先師孔子闕里。

親王以下,奉恩將軍以上,內外公主以下,縣君以上,在京文武官員,各省將軍、副都統、總督、巡撫、提督並總兵官及滿洲兵丁,與被傷老疾退閒者,俱加

恩賚有差。

照康熙九年恩詔頒賞例給賜。外世子給緞五十五疋。盛京陵寢及順義等城各官,俱酌賞緞疋。在京前鋒護軍,撥什庫各給銀四兩,馬兵三兩。直省駐防,撥什庫馬兵各加給一月餉銀。軍民年七十以上者,許一丁侍養,免雜派差役。八十以上者,給絹一疋、綿一斤、米一石、肉十斤。九十以上者,倍之。

八旗貧苦孤獨無有生業者。察明恩賞。年老及寡婦月給銀一兩終其身。幼小亦照此支給。俟披甲當差、給廩餉而止。

各處養濟院。鰥寡孤獨、及殘疾無告之人、命有司以時養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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