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八十一卷 |
第一百八十一卷目錄
星辰祀典部彙考一
上古〈帝嚳高辛氏一則〉
陶唐氏〈帝堯一則〉
周〈總一則〉
秦〈始皇一則〉
漢〈高祖二則 武帝元鼎一則 宣帝神爵一則 平帝元始一則〉
後漢〈總一則 世祖建武一則〉
晉〈總一則 成帝咸和一則〉
梁〈總一則 武帝天監二則〉
陳〈總一則 武帝永定一則 文帝天嘉一則〉
北魏〈太祖天興一則 高祖太和二則〉
北齊〈總一則〉
北周〈總一則〉
隋〈高祖開皇一則〉
唐〈總一則 元宗開元二則 天寶二則 肅宗乾元三則 德宗貞元一則 文宗太和
一則 武宗會昌二則〉
後唐〈莊宗同光一則〉
宋〈太宗太平興國一則 雍熙一則 真宗咸平一則 景德一則 大中祥符一則 天
禧一則 仁宗天聖一則 景祐一則 康定一則 皇祐三則 嘉祐一則〉
禮儀典第一百八十一卷
星辰祀典部彙考一
編輯上古
編輯帝嚳高辛氏始有星辰之祀
編輯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嚳高辛氏以日 至。設丘兆於南郊。以祀上帝日月星辰。」
陶唐氏
編輯帝堯始祀大辰
編輯按《史記。五帝本紀》不載。 按《路史》,「帝堯陶唐氏命遏 伯長火。居商丘,祀大辰而火紀時焉。是食於心。故因 其出入而望之。以修其官而戒民事。」
周
編輯周制,「以實柴祀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次祀用牲、 幣,小祀用牲,孟冬則有司民之祀。」
按《周禮春官》:大宗伯之職,「以實柴祀日月星辰。」
項氏曰:「星辰司次,十有二辰,二十有八星。」
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飌師、雨師。
賈氏曰:先鄭以司中是三台,司命是文昌,今三台與文昌皆有司中、司命,故後鄭不從。《武陵太守星傳》云:「文昌宮六星,一上將,二次將,三貴相,四司命,五司中,六司祿。」 又云:「三台一名天柱,上台司命為太尉,中台司中為司徒,下台司祿為司空。」 《春秋緯》云:「月離乎箕,風必揚沙。」 是風師箕也。《詩》云:「月離於畢,俾滂沱矣。」 是「雨師畢」 也。
肆師之職,「掌立國祀之禮,以佐大宗伯。立次祀,用牲 幣;立小祀,用牲。」
鄭司農曰:「次祀日月星辰,小祀司命以下。」
《天府》,「若祭天之司民、司祿,而獻民數、穀數」,則受而藏 之。
易氏曰:「攷之《天文志》,司民為軒轅角。其十七星之兩角,有大民、小民、司祿、文昌三能之第六星。天有是星,先王以是而名官,又使之以民數穀數而登之於天府。蓋王者以民為天,民以食為天,此民數穀數之登,所以必待乎祭天之司民、司祿也。」
《秋官》小司寇,「孟冬祀司民,獻民數於王,王拜受之。」
鄭鍔曰:「軒轅之角有大民、小民之星,其神實主民。說者謂春官祭之,然春官天府但受其數耳。《司民之官》言司寇及孟冬祀司民之日獻其數,則司民之祀正司寇之所主明矣。先王以為民之登耗必有神主之,故每歲孟冬物成之時使司寇祀之,亦以刑者所以馭民,而民之多寡皆本乎刑之繁省故也。」
《冬官》玉人之事,圭璧五寸,以祀日月星辰。
秦
編輯始皇二十六年立星辰廟於雍
編輯按《史記始皇本紀》,不載。 按《封禪書》:「秦並天下,而雍 有日、月、參、辰、南北斗、熒惑、太白、歲星、填星、二十八宿、 風伯、雨師、四海、九臣、十四臣、諸布、諸嚴、諸逑之屬,百 有餘廟,於下邽有天神灃滈有昭明於社,亳有壽星 祠。」〈按始皇本紀秦並天下在二十六年〉
索隱曰:《漢書舊儀》雲祭參辰於池陽谷口,夾道左右為壇也。雍,地名也。《爾雅》「祭星曰布」 ,或雲諸布是祭星之處。案樂彥引《河圖》云:「熒惑星散為昭明壽星」 ,蓋南極老人星也。見則天下理安,故祠之以祈。
福也
漢
編輯高祖六年祠司命
編輯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六年,長安置祠 祀官,女巫、荊巫祠司命,以歲時祠宮中。」
師古曰:「《司命,說》者雲文昌第四星也。」
高祖八年,立靈星祠。
按《漢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八年或言曰:「周 興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於是高祖制詔 御史,「其令天下立靈星祠,常以歲時祠以牛。」
張晏曰:「龍星左角曰天田」 ,則農祥也,晨見而祭之。
武帝元鼎五年祠泰一
編輯按《漢書武帝本紀》:元鼎五年「冬十月,行幸雍,祠五畤, 遂踰隴,登空同。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立泰畤於甘 泉,天子親郊見。」
師古曰:「祠《泰一》也。」
按《郊祀志》:「上郊雍,至隴西,登空桐,幸甘泉,令祠官寬 舒等具泰一祠壇。祠壇放亳忌,泰一壇三陔,五帝壇 環居其下。泰一所用如雍一畤物,而加醴棗脯之屬, 殺一氂牛以為俎豆牢具,其下四方地為綴食群神 從者及北斗」雲。已祠,胙餘皆燎之。泰一祝宰則衣紫 及繡。十一月辛巳朔旦,冬至,昒爽,天子始郊拜泰一, 如《雍郊禮》。
宣帝神爵元年立歲星辰星太白熒惑南斗祠於長安城旁
編輯按《漢書宣帝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云云。
平帝元始五年王莽奏分諸星群神以類相從為五部兆
編輯按《漢書平帝本紀》,不載。 按《郊祀志》,元始五年,莽又 奏言,「星辰水火溝瀆,皆六宗之屬也。今或未特祀,或 無兆居。《易》曰:『方以類聚,物以群分,分群神以類相從, 為五部,兆天地之別神:中央帝黃靈后土畤,及北辰、 北斗、填星中宿中宮於長安城之未地,兆東方帝太 昊青靈勾芒畤及歲星東宿東宮於東郊,兆南方炎 帝《赤靈》祝融畤,及熒惑星南宿南宮於南郊;兆西方 帝少皞《白靈蓐收》畤,及太白星西宿西宮於西郊;兆 北方帝顓頊《黑靈元冥》畤及辰星北宿北宮於北郊』。」 兆奏,可。
後漢
編輯後漢以仲秋祀老人星,季秋祀心星。
按《後漢書禮儀志》:「仲秋之月,祀老人星於國都南郊 老人廟。季秋之月,祠星於城南壇心星廟。」
世祖建武二年初制圓壇定北斗及諸星神位
編輯按《後漢書世祖本紀》,「建武二年春正月壬子,立郊兆 於城南。」 按《祭祀志》,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於雒 陽。城南七里,為圓壇,有四通道以為門。北斗在北道 之西,別位不在群神列。中營四門,門五十四神;外營 四門,門百八神。皆背營內鄉。背中營神,五星也。及中 宮宿,五官神之屬也。背外營神,二十八宿外宮星之 屬也。
晉
編輯晉祀老人星及心星,仍漢舊制。
按杜佑《通典》:「晉以仲秋月祀老人星於國都南遠郊 老人星廟,季秋祀心星於南郊壇心星廟。」
成帝咸和八年立北郊及諸星位次
編輯按《晉書成帝本紀》,不載。 按《禮志》,「明帝太寧三年,始 詔立北郊,未及建,成帝咸和八年於覆舟山南立之。 天郊則五帝之佐、五星、二十八宿、文昌、北斗、三台、司 命、軒轅、后土、太一、天一、太微、勾陳、北極、司空、老人。」 按《文獻通考》,「東晉以來,靈星、老人、星心星配享南郊, 不復特祀。」
梁
編輯梁制,「五星、二十八宿及諸星,俱從祀南郊。」
按《隋書禮儀志》:「梁南郊,太一、天一、五星、二十八宿、太 微、軒轅、文昌、北斗、三台、老人皆從祀。其二十八宿等 座有坎,餘皆平地,器以陶匏,席用槀秸。」
武帝天監十一年停郊祀眾星坎位
編輯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十一 年,帝曰:「『禮祭月於坎』。良由月是陰義。又《禮》雲『祭日於 壇,祭月於坎』,並是別祭,不關在郊,故得各從陰陽而 立壇坎。兆於南郊,就陽之義;居於北郊,就陰之義。既 雲就陽,義與陰異。星月與祭,理不為坎。」八座奏請二 十八宿等座,悉停為坎。
天監十七年,以十二辰從祀南郊。
按《梁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天監十七 年,帝以郊祀二十八宿,而無十二辰,於義闕然。於是 南郊始除五帝祀,加十二辰座,與二十八宿各於其 方而為壇。」
陳
編輯陳制,於太中署祠老人、天皇大帝諸星。
按《隋書禮儀志》:「陳制,令太中署常以二月八日,於署庭中以太牢祠老人星,兼祠天皇大帝、太一、日月、五 星、鉤陳、北極、北斗、三台、二十八宿、大人星、子孫星,都 四十六座。凡應預祠享之官,大醫給除穢氣散藥,先 齋一日服之以自潔。」其儀本之齊制。
武帝永定二年除南郊十二辰座
編輯按《陳書。武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永定二年 正月上辛。有事南郊。除十二辰座。加五帝位。」
文帝天嘉 年詔郊壇除風師雨師位專祀箕畢二星
編輯按《陳書文帝本紀》,不載。 按《隋書禮儀志》:文帝天嘉 中,大中大夫,領大著作攝太常卿許亨奏曰:「梁武帝 議,箕、畢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風師雨師自是箕畢下 隸,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兩祭之。臣按《周禮》大宗 伯之職云:『槱燎祀司中、司命、風師、雨師』。鄭眾云:『風師, 箕也;雨師,畢也。《詩》云:『月離於畢,俾滂沱矣』。如此,則風 伯』」雨師即箕、畢星矣。而今南郊祀箕、畢二星,復祭風 伯、雨師,恐乖祀典。《制》曰:「若郊設星位,任即除之。」
北魏
編輯太祖天興二年定郊壇諸星從祀位並立星神
編輯按:《魏書太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興二年正月,帝 親祀上帝於南郊,為壇通四陛,為壝埒三重,天位在 其上。五星二十八宿、天一、太一、北斗、司中、司命、司祿、 司民,在中壝內,各因其方。冬十月,立星神,一歲一祭, 常以十二月用馬薦各一,牛豕各一,雞一。太祖初有 兩彗星見,劉後使占者占之,曰:「祈之則當掃定天下。」 後「從之,故立其祀。」
高祖太和三年禱星於苑中
編輯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云云。
太和十五年,詔「罷城北星辰」之祠。
按《魏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和十五年詔曰: 「先恆有水火之神四十餘名,及城北星神,今圜丘之 下,既祭風伯、雨師、司中、司命,明堂祭門、戶、井、竈、中霤, 每神皆有此四十神,計不須立,悉可罷之。」
北齊
編輯後齊以星辰從祀圜丘、五郊,各以其方配之。
按《隋書禮儀志》:「後齊制,圜丘五星,北斗二十八宿,司 中、司命、司人、司祿靈星,於下丘為眾星之位,遷於內 壝之中,合用蒼牲。司空獻五星二十八宿,太常丞已 下薦眾星。」〈又〉五郊壇,星辰、七宿各於其方配郊而祀 之。其星辰為壇,崇五尺,方二丈,其儀頗同南郊,冢宰 亞獻,宗伯終獻,禮畢。
北周
編輯後周內官、中官、外官,並從祀圜丘。
按《隋書禮儀志》:「後周圜丘,內官、中官、外官、眾星並從 祀。其用牲之制,五星、十二辰、四望、五官,各以其方色。」
隋
編輯高祖開皇元年定圓丘星辰從祀位其迎氣之祭亦以星辰從祀
編輯按《隋書高祖本紀》,不載。 按《禮儀志》:「高祖受命,欲新 制度,乃命國子祭酒辛彥之議定祀典,為圓丘於國 之南。五方上帝、日、月、五星、內官四十二座,次官一百 三十六座,外官一百一十一座,眾星三百六十座。並 皆從祀上帝、日月在丘之第二等,北斗、五星、十二辰、 河漢內官在丘第三等,二十八宿、中官在丘第四等, 外」官在內壝之內,眾星在內壝之外。其牲,五帝、日、月 用方色犢各一,五星已下,用羊豕各九。星、辰、四望等 為中祀。司中、司命及諸星為小祀。養牲在滌,中祀三 旬,小祀一旬。〈又〉禮,天子每以四立之日及季夏,各於 其方之迎郊為兆,迎其帝而祭之。梁、陳、後齊、後周及 隋,制度相循,並以五官、三辰、七宿於其方從祀焉。 按杜佑《通典》:「隋於國城西北十里亥地為司中、司命、 司祿三壇,同壝祠,以立冬後亥。」
唐
編輯唐制:「圓丘蜡祭及五帝之祀,並以星辰從祀。」
按《唐書禮樂志》:「冬至祀昊天上帝於圓丘,大明、夜明, 在壇之第一等。天皇大帝、北辰、北斗、天一、太一、紫微 五帝座,並差在行位前。餘內官諸座及五星、十二辰、 河漢四十九座,在第二等十有二陛之間。中官、市垣、 帝座、七公、日星、帝席、大角、攝提、太微五帝、太子、明堂、 軒轅、三台、五車、諸王、月星、織女、建星、天紀十七座及」 二十八宿差在前列。其餘中官一百四十二座,皆在 第三等十二陛之間。外官一百五在內壝之內,眾星 三百六十在內壝之外。立春祀青帝、歲星,三辰,在壇 下之東北;七宿在西北,勾芒在東南。立夏祀赤帝、熒 惑。三辰、七宿,祝融氏之位,如青帝。季夏土王之日,祀 黃帝。鎮星。后土氏之位,如赤帝。立秋祀白帝、太白、三 辰、七宿。蓐收之位如赤帝,立冬祀黑帝、辰星、三辰、七 宿、元冥氏之位如白帝。蜡祭百神。「五星十二次、二十 八宿,各在其方之壇,以著尊二實醴齊,以祀內官;以 犧尊二實盎齊,以祀中官;以象尊二實醍齊,以祀外 官。以壺尊二實昔酒,以祀眾星,從祀於方丘。五官、五星、三辰,以象尊實醍」齊,七宿,以壺尊實汎齊,皆二。冬 至祀圓丘,五星、十二辰、河漢及內官、中官,籩二、豆二、 簋一、簠一、俎一。外官眾星,籩、豆、簠、簋、俎各一。立春祀 青帝、歲星、三辰、勾芒七宿,籩二、豆二、簋一、簠一、俎一。 其赤帝、黃帝、白帝、黑帝,皆如之。蜡祭百神,五星、十二 辰、二十八宿,籩、豆各二,簋、簠、俎各一。四時祭靈星、司 中、司命、司人、司祿,籩八、豆八、簋一、簠一,俎一。五官、五 星、三辰、七宿,皆少牢。靈星、司中、司命、司人、司祿,皆羊 一。
按《舊唐書禮儀志》:「武德、貞觀之制,立秋後辰,祀靈星 於國城東南。立冬後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於國 城西北。各用羊一,籩豆各二,簠簋各一。」
按《唐六典》:「春祀青帝、歲星,東方三辰、七宿並從祀。夏 祀赤帝、熒惑,南方三辰、七宿從祀;季夏祀黃帝,鎮星 從祀;秋祀白帝、太白,西方三辰、七宿從祀;冬祀黑帝、 辰星,北方三辰、七宿從祀。」
元宗開元二十年開元禮成以星辰為中祀司中司命諸星為小祀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起居舍 人王仲丘,撰成一百五十卷,名曰《大唐開元禮》。二十 年九月,頒所司行用焉。以星辰為中祀,司中、司命諸 星之屬為小祀。」
按《開元禮》,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於國 城西北,有司行事。每座象樽二,於壇上東南隅,北向, 皆有坫,以西為上;設司中、司命、司人、司祿神座於壇 上近北,南向,以西為上。初獻司中祝文曰:「時屬安寧, 億兆康乂,用率常禮,報茲祉福。」次獻司命祝文曰:「賴 茲正直,黎庶康寧。資此良辰,用申常禮。」次獻司人祝 文曰:「星紀已周,兆庶寧阜。備茲蠲吉,式薦馨香。」次獻 司祿祝文曰:「元英紀時,歲事雲畢,聿遵典故,修其常 祀。」〈飲福行事如風師儀〉
開元二十四年七月己巳,初置壽星壇,祭老人星及 角、亢等七宿。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云云。 按《冊府元龜》,開元二十四年七月庚子,有上封事者 言:「《月令》云:『八月日月會於壽星,居列宿之長。五者土 之數,以生為大』。臣竊以壽者聖人之長也;土者皇家 之德也。陛下首出壽星之次,旅於土德之數,示五運 開元之期,萬壽無疆之應。伏請兩京各改一殿,以萬 壽為」名。至千秋節,會百僚於此殿,如受元之禮。每至 八月社日,配壽星祠,至於大社壇享之。詔曰:「德莫大 於生成,福莫先於壽考。苟有所主,得無祀之。今有上 事者,言仲秋日月會於壽星,以為朕生於是月,欲以 配社而祭,於義不倫。且壽星,角、亢也,既為列宿之長, 復有福壽之名,豈惟朕躬,獨享其應,天下」萬姓,寧不 是懷。蓋秦時已有壽星祠,亦云舊矣。宜令所司特置 壽星壇,嘗以千秋節日修其祀典。申敕壽星壇宜祭 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著之常式。
天寶三載置九宮貴神壇親祀於東郊
編輯按,《唐書元宗本紀》:「天寶三載十二月癸丑,祠九宮貴 神於東郊,大赦。」
按《舊唐書禮儀志》:「天寶三載,有術士蘇嘉慶上言,請 於京東朝日壇東置九宮貴神壇,其壇三成,成三尺, 四階。其上依位置九壇,壇尺五寸。東面曰招搖,正東 曰軒轅,東北曰太陰,正南曰天一,中央曰天符,正北 曰太一,西南曰攝提,正西曰咸池,西北曰青龍。五為 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為上,六八為下,符於遁」 甲四孟月祭,尊為九宮貴神,禮次昊天上帝,而在太 清宮太廟上,用牲牢璧幣,類於天地神祇。元宗親祀 之。如有司行事,即宰相為之。
按《冊府元龜》,天寶三載十二月癸巳,制曰:「惟神之主, 必恭禋祀,率先之訓,義在躬親。朕欽若昊穹,子育黎 庶,通明靈之德,以洽和平之理,是修闕典,咸秩無文。 如在之誠,久陳於郊廟;懷柔之至,亦遍於山川。況九 宮所主,百神之貴,上分天極,下統坤維,陰騭生靈,功 深亭育。故式昭新典,肇建明祠,將以為人,載祈孚佑。 宜葉元辰之吉,用申大祭之禮。可以今月立春,朕親 祀九宮壇。仍令中書門下與禮官等即詳定儀注奏 聞。」癸丑,親祠九宮貴神於東郊。
天寶十四載,遣官祭五星壇。
按《唐書。元宗本紀》。不載 按《玉海》。天寶十四載三月。 時雨未降。令給事中王維等。分祭五星壇。
肅宗乾元元年夏六月己酉初置太一神壇於圓丘東命宰相王璵攝行祠事
編輯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肅宗本紀》云云。 乾元二年正月丁丑。祀九宮貴神。
按:《唐書肅宗本紀》云云。
乾元三年,復「祀九宮貴神。」
按《唐書肅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乾元三 年正月,又親祀之。初,九宮神位,四時改位,呼為飛位。
乾元之後不易位德宗貞元六年春二月甲申復祀司中司命司人司祿及靈星
編輯按《唐書德宗本紀》不載。 按《冊府元龜》云云。
文宗太和二年降九宮貴神為中祀
編輯按《唐書文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太和二 年八月,監察御史舒元輿奏:「七月十八日,祀九宮貴 神,臣次合監祭,職當檢察禮物。伏見祝版九片,臣伏 讀既竟,竊見陛下親署御名,及稱臣於九宮之神。臣 伏以天子之尊,除祭天地宗廟之外,無合稱臣者。王 者父天母地、兄日姊月,比以九宮為目,是宜分方而 守」其位。臣又觀其名號,及太一、天一、招搖、軒轅、咸池、 青龍、太陰、天符、攝提也,此九神於天地猶子男也,於 日月猶侯伯也,陛下尊為天子,豈可反臣於天之子 男耶?臣竊以為過。縱陰陽者流言,其合祀則陛下當 合稱皇帝,遣某官致祭於九宮之神,不宜稱臣與名。 臣實愚瞽,不知其可。伏緣行事在明日「雞初鳴時,成 命已行,臣不敢滯。伏乞聖慈異日降明詔,禮官詳議, 冀明萬乘之尊,無所虧降,悠久誤典,因此可正。」詔都 省議,皆如元輿議。乃降為中祠,祝版稱皇帝,不署。 按《文獻通考》,太常博士崔龜從議曰:「九宮貴神,經典 不載。天寶中,術士奏請,遂立祠壇,事出一時,禮同郊 祀。臣詳其圖法,皆是星名」,縱司水旱兵荒,品秩不過 列宿。今者五星悉是從祀,日月猶在中祀,豈容九宮 獨越常禮,備列王事,誡誓百官。尊卑乖儀,莫甚於此。 若以常在祀典,不可廢除,臣請降為中祀。從之。
武宗會昌元年敕以來年春祀九宮貴神
編輯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禮儀志》:會昌元 年十二月,中書門下奏「準天寶三載十月六日敕,九 宮貴神,實司水旱,功佐上帝,德庇下人,冀嘉穀歲登, 災害不作。每至四時初節,令中書門下往攝祭者。」準 禮,九宮次昊天上帝,壇在太清宮太廟上,用牲牢、璧 幣,類於天地。天寶三載十二月,元宗親祠。乾元二年 正「月,肅宗親祠。伏自累年已來,水旱愆候,恐是有司 禱請,誠敬稍虧。今屬孟春,合修祀典。望至明年正月 祭日,差宰臣一人禱請。向後四時祭,並請差僕射、少 師、少保、尚書太常卿等官,所冀稍重其事,以申嚴敬。」 臣等十一月二十五日已於延英面奏,「伏奉聖旨,合 檢儀注進來者。今欲祭時,伏望令有司崇飾舊壇,務 於嚴潔。」敕旨依奏。
會昌二年,敕「祀九宮壇以大祀之禮。」
按《唐書武宗本紀》,不載 按《舊唐書武宗本紀》,會昌 二年春正月,中書奏,百官議,九宮壇本大祠,請降為 中祠。宰相崔珙、陳夷行奏定左右僕射上事儀注。 按《禮儀志》:二年正月四日,太常禮院奏,「準監察御史 關牒,今月十三日祀九宮貴神,已敕宰相崔珙攝太 尉行事,合受誓戒,及有司徒、司空否。」伏以前件祭本 稱大「祠,準太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敕,降為中祠。昨 據敕文,秪稱崇飾舊壇,務於嚴潔,不令別進儀注,更 有改移,伏恐不合卻用大祠禮料,伏候裁旨。」中書門 下奏曰:「臣準天寶三年十月六日敕,九宮貴神,實司 水旱。臣等伏睹,既經兩朝親祠,必是祈請有徵。況自 太和已來,水旱愆候,陛下常憂稼穡,每念」烝黎。臣等 合副聖心,以修墜典。伏見太和三年禮官狀云:「縱司 水旱兵荒,品秩不過列宿。」今者五星悉是從祀,日月 猶在中祀。竊詳其意,以星辰不合,比於天官,曾不知 統而言之,則為天地,在於辰象,自有尊卑。謹按後魏 王鈞《志》,北辰第二星,盛而常明者,元星露寢,太帝常 居,始由道奧,而為變通之跡。又天皇大帝,其精曜魄 寶,蓋萬神之祕圖,河海之命紀皆稟焉。據《元說》,即昊 天上帝也。天一掌八氣九精之政令,以佐天極,徵明 而有常,則陰陽序,大運興。太一掌十有六神之法度, 以輔人極,徵明而得中,則神人和,而王道昇平。又北 斗有權衡二星,天一、太一參居其間,所以財成天地, 輔相神道也。若一概以列宿論之,實為淺近。按《漢書》 曰:「天神貴者太一,佐曰五帝。」古者天子以春秋祭太 一,列於祀典,其來久矣。今五帝猶為大祀,則太一無 宜降祀,稍重其祀,固為得所。劉向有言曰:「祖宗所立 神祇舊典,誠未易動。」又曰:「古今異制,經無明文,至尊 至重,難以疑說正也。」其意不欲非祖宗舊典,以「劉向 之博通,尚難於改作。況臣等學不究於天人,識尤懵 於祀典,欲為參酌,恐未得中。伏望更令太常卿與學 官同詳定,庶獲明據。」從之。檢校左僕射、太常卿王起、 廣文博士盧就等獻議曰:「伏以九宮貴神,位列星座, 往因致福,詔立祠壇。降至尊以稱臣,就東郊以親拜。 在祀典雖雲過禮,庇群生豈患」無文?恩福黔黎,特申 嚴奉,誠聖人屈己以安天下之心也。厥後祝史不明, 精誠亦怠,禮官建議,降處中祠。今聖德憂勤,期臻壽 域,兵荒水旱,寤寐軫懷,爰命台臣,緝興墜典。伏惟九 宮所稱之神,即太一、攝提、軒轅、招搖、天符、青龍、咸池、 太陰、天一者也。謹按《黃帝九宮經》及蕭嵩《五行大義》: 「一宮,其神太一,其星天蓬,其卦坎,其行水,其方白。二宮,其神攝提,其星天內,其卦坤,其行土,其方黑。三宮, 其神軒轅,其星天衝,其卦震,其行木,其方碧。四宮,其 神招搖,其星天輔,其卦㢲,其行木,其方綠。五宮,其神 天符,其星天禽,其卦離,其行土,其方黃。六宮,其神青 龍,其星天心,其卦乾,其行金,其方白。七宮,其神咸池, 其星天柱,其卦兌,其行金,其方赤。八宮,其神太陰,其 星天任,其卦艮,其行土,其方白。九宮,其神天一,其星 天英,其卦離,其行火,其方紫觀,其統八卦,運五行,土 飛於中,數轉於極,雖敬事迎釐,不聞經見,而範圍亭 育,有助昌時。以此兩朝親祀,而臻百祥也。」然以萬物 之精,上為列星,星之運行,必繫於物,貴而居者,則必 統八氣,總萬神,幹權化於混茫,賦品彙於陰騭,與天 地日月,誠相參也。豈得繄賴於敷祐,而屈降於等夷。 又據太尉攝祀九宮貴神舊儀,前七日受誓誡於尚 書省,散齋四日,致齋三日,牲用犢,祝版御署,稱「嗣天 子臣」,圭幣樂成,比類中祠,則無等級。今據《江都集禮》。 又《開元禮》,蜡祭之日,「大明、夜明二座,及朝日夕月,皇 帝致祝,皆率稱臣。若以為非泰壇配祀之時,得主日 報天之義。卑緣厭屈,尊用德伸,不以著在中祠,取類 常祀。」此則中祠用大祠之義也。又據太社、太稷,開元 之制,列在中祠。天寶三載二月十四日敕,改為大祠。 自後因循,復用前禮。長慶三年正月,禮官獻議,始準 前敕,稱為大祠,唯御署祝文稱「天子謹遣某官某昭 告。」文義以為殖物粒人,則宜增秩致祝,稱禱有異方 丘,不以伸為大祠,遂屈尊稱,此又大祠用中祠之禮 也。參之日月既如彼,考之社稷又如此,所謂功鉅者 因之以殊禮,位稱者不敢易其文,是前聖後儒陟降 之明徵也。今九宮貴神,既司水旱,降福禳「災,人將賴 之,追舉舊章,誠為得禮。然以立祠非古,宅位有方,分 職既異其司存,致祝必參乎等列,求之折中,宜有變 通,稍重之儀,有以為比。伏請自今已後,卻用大祠之 禮,誓官備物,無有降差。唯御署祝文,以社稷為本,伏 緣已稱臣於天,帝無二尊故也。」敕旨依之,付所司。
後唐
編輯莊宗同光二年九月禳熒惑
編輯按《五代史唐本紀》:「同光二年九月壬子,置水於城門, 以禳熒惑。」
宋
編輯太宗太平興國八年五月丁卯詔作太一宮於都城南十一月己未太一宮成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雍熙元年八月丁酉親祠太一宮
編輯按:《宋史太宗本紀》云云。
真宗咸平四年改太一九宮為大祀別建壇於泰山下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太一九宮神位在 國門之東。郊壇之制:四陛,外西南又為一陛,曰坤道, 俾行事者升降由之。其九宮神壇再成,第一成,東西 南北各百三十尺,再成,東西南北各一百尺,俱高三 尺。壇上置小壇九,每壇高一尺五寸,縱廣八尺,各相 去一丈六尺。初用中祀,咸平中改為大祀,壇增兩壝, 玉」用兩圭,有邸,藉用槀秸,加褥如幣色。其御書《祝禮》 如社稷。尋以封禪,別建九宮壇泰山下行宮之東,「壇 二成,成一尺,面各長五丈二尺,四陛及坤道各廣五 丈。上九小壇,相去各八尺,四隅各留五尺。」壇下兩壝, 依大祠禮。及祀汾陰,亦遣使祀焉。自後親郊恭謝,皆 遣官於本壇別祭。
按《文獻通考》:「宋制,二仲祀九宮貴神為大祀;立秋後 辰日祀靈星,秋分享壽星,立冬後亥日祀司中、司命、 司人、司祿為小祀。」咸平四年,駕部員外郎、直祕閣杜 鎬上言:「按《封禪書》,天神貴者太一,太一之佐曰五帝。 今禮以五帝為大祠,太一為中祠,況九宮所主風雨 霜雹疾疫之事?唐朝元、肅二宗並嘗親祀,會昌中陞 次昊天上帝,欲望復為大祀。」從之。
景德三年更定星辰位次及壽星之祀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德三年,鹵簿使 王欽若言,「漢以五帝為天神之佐,今在第一龕,天皇 大帝在第二龕,與六甲、岳、瀆之類接席帝座,天市之 尊,今與二十八宿積薪、螣蛇、杵臼之類同在第三龕, 卑主尊臣,甚未便也。」若以北極帝座本非天帝,蓋是 天帝所居,則北極在第二,帝座在第三,亦高下未等。 又「太微之次少左右執法,子星之次少孫星,望令司 天監參驗。」乃詔禮儀使、太常禮院、司天監檢定之。禮 儀使趙安仁言:「按《開寶通禮》,元氣廣大則稱昊天,據 遠視之蒼然則稱蒼天。人之所尊莫過於帝,託之於 天,故稱上帝。天皇大帝即北辰耀魄寶也,自是星中 之尊。《易》曰:『日月麗乎天,百穀草木麗乎土』。」又曰:「在天 成象,在地成形。」蓋明辰象非天,草木非地。是則天以 蒼昊為體,不入星辰之列。又《郊祀錄》,壇第二等祀天 皇大帝、北斗、天一、太一、紫微五帝坐,差在行位前,餘 內官諸位及五星、十二辰、河漢都四十九坐,齊列,俱在十二陛之間。唐建中間,司天冬官正郭獻之奏:天 皇、北極、天一、太一,準天寶敕,並合升第一等。貞元二 年親郊,以太常議。詔復從《開元禮》,仍為定製。《郊祀錄》 又云:「壇第三等有中宮天市垣帝坐等十七坐,並在 前。」《開元禮義羅》云:「帝有五坐:一在紫微宮,一在大角, 一在太微宮,一在心,一在天市垣。」即帝坐者,非直指 天帝也。又得判司天監史序狀:「天皇大帝一星,在紫 微勾陳中,其神曰耀魄寶」,即天皇,是星五帝乃天帝 也。北極五星在紫微垣內,居中一星曰北辰,第一主 月為太子,第二主日為帝王,第三為庶子,第四為嫡 子,第五為天子之樞。蓋北辰所主非一,又非帝坐之 比。太微垣十星,有左右執法、上將、次將之名,不可備 陳,故總名太微垣。《星經》舊載孫星,而壇圖止「有子星, 辨其尊卑,不可同位。竊惟壇圖舊制,悉有明據。天神 定位,難以躋升,望依《星經》,悉以舊禮為定。」欽若復言: 「『『舊史《天文志》並雲北極北辰最尊者。又勾陳口中一 星曰天皇大帝』,鄭元注《周禮》,謂禮天者,冬至祭天皇 於北極也』。後魏孝文禋六宗,亦升天皇五帝上。按晉 《天文志》:『帝坐光而潤,則天子吉,威令行。既名帝坐,則 為天子所占,列於下位,未見其可』。」又安仁議以:「子、孫 二星,不可同位。陛下方洽高禖之慶,以廣維城之基, 苟因前代闕文,便為得禮,實恐聖朝茂典,尤未適中。」 詔天皇北極特升第一龕,又設孫星於子星位次,帝 坐如故。欽若又言:「帝坐止三,紫微、太微者已列第二 等,唯天市一」坐在第三等。按《晉志》,大角及心中星但 雲天王坐,實與帝坐不類。詔特升第二龕。〈又〉景德三 年,詔定壽星之祀。太常禮院言:「『按《月令》:八月,命有司 享壽星於南郊』。注云:『秋分日祭壽星於南郊』。壽星,南 極老人星也。《爾雅》云:『壽星,角、亢也』。注云:『數起。角、亢,列 宿之長,故云壽星』。唐開元中,特置壽星壇,常以千秋 節日祭老人星及角、亢七宿。請用祀靈星小祠禮。其 壇亦如靈星壇制,築於南郊,以秋分日祭之。」
按《文獻通考》:知樞密院事王欽若言:「壽星之祀,肇自 開元。伏以陛下光闡鴻猷,並秩群祀,而蕭薌之祭,獨 略此祠,縉紳之談,皆謂闕典。加以周伯星出,實居角、 亢之間,天暨垂休,禮罔不答。伏望特詔禮官,俾崇祀 事,庶百祥之允集,介萬壽以無疆。」詔有司詳定。遂請 以秋分日饗壽星及角、亢七宿為壇。南郊高三尺,周 「回八步四尺。四陛下壝其祭器祀禮,咸以靈星為准。」 奏可。
大中祥符二年遣使祠太一始祀周伯星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大中祥符二年二月乙巳,幸上清 宮祈雨。戊申,遣使祠太一,祀元冥。 按《禮志》:諸星祠 有壽星、周伯靈星之祭。大中祥符二年,翰林天文邢 中和言:「景德中,周伯星出亢宿下。按《天文志》,角亢為 太山之根,果符上封之應。望於親郊日,特置周伯星 位於亢宿間。」詔禮官與司天監定議,且言:「周伯星出 氐三度,然亢、氐相去不遠,並鄭分兗州壽星之次,宜 如《中和奏》,設位氐宿之間,以為永式。」
天禧四年增祀天河內諸星
編輯按《宋史真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天禧四年從靈臺 郎皇甫融請,凡修河致祭,增尾宿、天江、天記、天社等 諸星在天河內者,凡五十位。」
仁宗天聖六年三月壬戌作西太一宮九月癸卯祠西太一宮十二月癸亥祠西太一宮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云云。
景祐二年改祀太一九宮用逐年飛位之法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景祐二年,學士章 得象等定司天監生於淵、役人單訓所請祀九宮太 一依逐年飛移位次之法。案郗良遇九宮法有飛棋 立成圖,每歲一移,推九州所主災福事。又「唐術士蘇 加慶始置九宮神壇一成,高三尺,四陛。上依位次置 九壇,東南曰招搖,正東曰軒轅,東北曰太陰,正南曰 天」一,中央曰天符,北曰太一,西南曰「攝提」,正西曰咸 池,西北曰青龍。五數為中,戴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 為上,六八為下,符於《遁甲》。此則九宮定位。設祭以四 孟,隨歲改位行棋,謂之「飛位。」自乾元以後,止依本位 祭之,遂不飛易,仍減冬夏二祭。國朝因之。今於淵等 所請,合天寶初祭之禮,又合《良遇》飛棋「之圖。」然其法 本術家時祭之文,經理不載。議者或謂不必飛宮,若 日月星辰,躔次周流,而祭有常所,此則定位之祀,所 當從也。若其推數於回後,候神於恍惚,因方弭沴,隨 氣考神,則飛位之文,固可遵用。請依唐禮,遇祭九宮 之時,遣司天監一員詣祠所,隨每年貴神飛棋之方, 旋定祭位。仍自天聖己「巳入曆,太一在一宮,歲進一 位,飛棋巡行,周而復始。」詔可。
康定元年始祀大火更定祀典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康定元年十二月癸未,詔南京祠 大火。」 按《禮志》:大火之祀,康定初,南京鴻慶宮災,集 賢校理胡宿請修其祀,而以閼伯配焉。禮官議,「閼伯 為高辛火正,實居商丘,主祀大火。後世因之,祀為貴神,配火侑食,如周棄配稷、后土配社之比。下歷千載, 遂為重祀。」祖宗以來,郊祀上帝,而大辰巳在從祀,閼 伯之廟,每因赦文及春秋,委京司長吏致奠,咸秩之 典,未始雲闕。然國家有天下之號,實本於宋,五運之 次,又感火德,宜因興王之地,商丘之舊為壇兆祀大 火,以閼伯配。建辰、建戌。出內之月,內降祝版,留司長 吏奉祭行事。乃上壇制高五尺,廣二丈,四陛,陛廣五 尺,一壝四面距壇各二十五步。位牌以黑漆朱書,曰 「大火位。」配位曰「閼伯位。」牲用羊豕一,器準中祠。歲以 三月九月擇日,令南京長吏以下分三獻,州縣官攝 太祝奉禮。
皇祐二年定明堂從祀星辰悉如圓丘制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皇祐二年詔:「今祀 明堂諸神悉如圓丘從祀之數。天皇大帝北極太尊 各二,在殿上神坐左。籩豆數用中祀;五官數用小祀; 內官象尊各二,在堂左右;中官壺尊各二,在丹墀龍 墀上;外官概尊各二,眾星散尊各二,在東西廂神坐 左右。北極以上槀秸加褥;五官五星以下莞不加褥; 五」官白幣,內官以下幣從方色。禮生引分獻官奉玉 幣,祝史、齋郎助奠。乃進熟,北極饌升自東階,天皇大 帝饌升自西階,內中官、五官、外官、五星諸饌隨便升 設。亞獻將升,禮官分引獻官俱詣罍洗,各由其階酌 獻。天皇北極下及左右夾廡、丹墀、龍墀庭中五官、東 西廂外官、眾星坐。禮畢。
皇祐四年二月,詔汴口祭河,兼祠十七星。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皇祐四年,以靈臺 郎王大明言,汴口祭河,兼祠箕、斗、奎與東井、天津、天 江、咸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瀆、九坎、天船、王 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內者。」
按《文獻通考》:靈臺郎王大明言:「按占書,主河、江、淮濟 溝渠溉灌之事。十九星汴口祭河瀆七位,而不及星。 司天監定亢池,主渡水往來送迎之事。北河為胡門 北戒,南河為越門南戒,主司空,掌水土功事,皆不主 江淮濟。箕斗、奎三星,顓主津瀆,大明所遺,請與東井、 天津、天江、咸池、積水、天淵、天潢、水位、水府、四瀆、九坎、 天船、王良、羅堰等十七星在天河內者當祠。」二月,詔 汴口祭河兼祠十七星。
皇祐 年,定壽星壇位俎豆之制。
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慶曆以立秋後辰 日祀靈星,其壇東西丈三尺,南北丈二尺,壽星壇方 丈八尺。」皇祐定如唐制,二壇皆周八步四尺。其享禮, 籩八、豆八,在神位前左右,重三行;俎二,在籩豆外;簠 簋一,在二俎間;象尊二,在壇上東西隅,北向西上七 宿位各設籩一、豆一,在神位前左右;俎一,在籩豆外。 中設簠一、簋一、在俎左右。爵一、在神位正前。壺尊二、 在神位右。《光祿》實以法酒。
嘉祐元年定祀五帝並以星辰從祀
編輯按《宋史仁宗本紀》不載。 按《禮志》:「宋以四郊迎氣及 土王日,專祀五方帝,以五人帝配,五官、三辰、七宿從 祀。」嘉祐元年祀儀:「立春祀青帝,以帝太昊氏配,勾芒 氏、歲星、三辰、七宿從祀。」
勾芒位壇下卯階之南。歲星、析木、大火、壽星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角、亢、氐、房、心、尾、箕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立夏,祀赤帝,以帝神農氏配,祝融氏、熒惑、三辰、七宿 從祀。
祝融位壇下卯階之南。熒惑、鶉首、鶉火、鶉尾位子階之東,西上。井、鬼、柳星、張、翼、軫宿位於壇下子階之西,東上。
季夏祀黃帝,以黃帝氏配,后土、鎮星從祀。
后土位壇下卯階之南,鎮星位壇下子階之東。
立秋祀白帝,以帝少昊氏配,蓐收、太白、三辰、七宿從 祀。
蓐收位壇下卯階之南,太白、大梁、降婁、實沈位壇下子階之東,西上。奎、婁、胃、昴、畢、觜、參宿位於子階之西,東上。
立冬祀黑帝,以「帝高陽氏配,元冥、辰星、三辰、七宿從 祀。」
元冥位壇下卯階之南,辰星諏訾。元枵星紀位子階之東,西上。鬥牛女虛危室璧宿位子階之西,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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