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一百八十七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一百八十七卷目錄
社稷祀典部彙考四
明〈太祖洪武六則 成祖永樂四則 仁宗洪熙一則 英宗正統一則 世宗嘉靖二則〉
皇清〈順治二則 社稷壇圖五〉
社稷祀典部彙考五
詩經〈小雅甫田 大雅綿 雲漢〉
禮記〈王制 月令 祭法〉
禮儀典第一百八十七卷
社稷祀典部彙考四
編輯明
編輯太祖洪武元年正月親祀社稷十二月頒社稷制度於天下
編輯按《大政紀》:「洪武元年正月,恭詣社稷壇行禮。十二月 己丑,頒社稷壇制於天下郡邑。壇設城西,左社右稷, 各方二丈五尺,高三尺四寸,陛三級。祭用春秋二仲 月上戊日。」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元年,命儒臣定諸祀典,李善長 等進社稷議曰:「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 左宗廟。社稷之祀,壇而不屋,必受霜露風雨,以接天 地之氣。凡起大事,動大眾,必先於社而後出,其禮可 謂重矣。蓋古者天子社以祭五土之祇,稷以祭五穀 之神,其制在中門之外,外門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 等。人非土不立,非穀不食,以其同功均利以養人,故 祭社必及稷,所以為天下祈福報功之道也。然天子 有三社:為群姓而立者曰大社,其自為立者曰王社, 有所謂勝國之社,屋之不受天陽,國雖亡而存之,以 重神也。後世天子之禮,惟立大社大稷以祀之,社皆 配以句龍,稷皆配以《周棄》。漢因高祖,「除亡秦社稷,立 官,大社大稷,一歲各再祀。光武立大社大稷於雒陽, 在宗廟之右,春秋二月及臘,一歲三祀。唐因隋制,並 建社稷為大祀,仍以四時致祭。宋制,每歲以春秋二 仲月及臘日祭之。元世祖營社稷於和義門內少南, 以春秋二仲月上戊日致祭。今宜祀以春秋二仲月 上戊日。」皆從之。上親祭大社、大稷。大社設正位在東, 配以后土,西向;大稷設正位在西,配以后稷,東向。各 用玉兩邸,幣黑色。牲用犢一、羊一、豕一,籩、豆各十。後 土、后稷位並同,不用玉。祭畢,賜群臣享胙於奉天門。 復議社稷壇創屋以備風雨。學士陶安奏:「考諸《禮》,天 子大社必受風雨霜露,以達天地之氣。若亡國之社, 則屋之」,不受天陽也。今於壇創屋非宜。若祭而遇風 雨,則於齋宮望祭之上是之。
按《續文獻通考》:「先是丙午十二月,定議以明年丁未 為吳元年。群臣建言制度宜早定。上以國之所重,莫 先於宗廟社稷,於是令有司立宗廟社稷。」
洪武三年,建享殿於社稷北。
按《明會典》,「國初以春秋仲月上戊日祭太社、太稷,異 壇同壝。太社以后土句龍氏配,太稷以后稷氏配。每 獻禮,先詣太社及配位壇,獻畢,次詣太稷及配位壇 臨祭,遇風雨則於齋宮望祭。洪武三年,於壇北建享 殿,又北建拜殿,各五門,以備風雨行禮。」
按《八編類纂》:明初大社、大稷建於宮城之右,異壇同 壝。
洪武四年,定社稷祭服,立大社壇,並定齋戒之儀 按《大政紀》,「洪武四年正月,詔定親祭社稷用皮弁服, 陪祭官各服本品梁冠祭服。五月丙寅,詔立大社壇 於中都。九月乙亥,詔親祀社稷,齋三日,降香齋一日, 著為令。」
洪武七年定天下府州縣社稷牲牢
按《明會典》:「洪武七年奏定天下府州縣社稷之神正 配位各用羊一、豕一。」
洪武十年、「改建社稷壇於午門外之右」
按《明會典》,「洪武十年,改建社稷壇於午門外之右。先 是,社主用石高五尺,闊二尺,上微尖,立於社壇半,埋 土中,近南北向,稷不用主。至是埋石主於社稷壇之 正中,微露其尖,仍用木為神牌而丹漆之。祭則設於 壇上,祭畢貯庫。壇設太社神牌居東,太稷神牌居西, 俱北向」,奉仁祖神牌、配神西向而罷勾龍、后稷配,自 奠帛至終獻、皆同時行禮。
按《春明夢餘錄》:洪武十年,上以大社大稷分祭配祀, 皆因前代制,欲更建之,為一代之典。遂下禮部尚書 張籌詳議,奏曰:「按《通典》,顓頊祀共工氏子勾龍為社, 烈山氏子柱為稷。稷,田正也。高辛唐虞夏皆因之。周 棄亦為稷,自商以來祀之,此社稷之祀所由始也。商 湯以旱而遷社,以后稷代柱,欲遷勾龍,無可繼者,故」 止。然王肅以為社祭勾龍,稷祭后稷,皆人鬼,非地祇。 而陳氏《禮書》又謂:「社所以祭五土之祇,稷所以祭五 穀之神。」鄭康成亦謂:「社為土總神,稷為原隰之神。勾 龍以有平水土之功,故配社祀之;稷以有播種之功, 故配稷祀之。」二說為不同。漢元始五年,以夏禹配食官社,后稷配食官稷。唐宋及元則又以勾龍配社,周 棄配稷,蓋本鄭氏之說。此配祀之說,緣於古昔,初無 一定之論也。至於社稷分合之義,《書·召誥》言:「社於新 邑」,孔氏註曰:「社稷共牢。」又《封人》「掌設王之社壝」,註云: 「不言稷者,舉社則稷從之。」如是,則當時社與稷固已 合而一之矣。陳氏《禮書》曰:「稷非土無以生,土非稷無 以見生生之數」,故祭「社必及稷,以其同功均利而養 人也。」而《山堂考索》則曰:「土爰稼穡,其本一也。」是則社 稷之祭,合而一之,於古自有明證。至於壇位,則考之 周制,小宗伯掌建國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廟。起大事, 動大眾,以先告於社而後出。其制在中門之外,外門 之內,尊而親之,與先祖等。漢遣官祭大社、大稷,光武 立大社大稷於雒陽,在宗廟之右。唐因隋制,建於含 光門之右。大抵皆本成周左祖右社之意。社主之言, 《周禮大司徒》「設其社稷之壝而樹之主,各以野之所 宜木名其社。」《小宗伯》「立軍社。」鄭氏註:「社主用石為之。」 蓋以石者土之所生,最為堅實故也。唐神龍中議立 社,韋叔夏引鄭元議,以為社主用石。《韓詩外傳》云:「天 子社主,長五尺,方二尺,剡其上,以象物生;方其下,以 象地體;埋其半,以象根在土中,而本末均。宋初祭社 稷,正配位用神位版,大社又以石為主,其形如鐘,長 五尺,方二尺,剡其上,培其下半,其中植槐。」是則木主、 石主,前代蓋兼用矣。今擬社稷合祭,共為一壇,皆設 木主,而丹漆之祭,則設於「壇上,祭畢收藏,仍用石主 埋壇中,如唐、宋之制。至於勾龍配社,周棄配稷。棄雖 唐、虞農官,而勾龍共工氏之子也,祀之無義,商湯欲 遷之而未果。漢嘗易以夏禹,而今以列祀帝王之次, 棄稷亦配享先農。請罷勾龍與棄配位,謹奉仁祖配 享大社大稷,以成一代之盛典,以明社尊而親之之 道。」上覽奏稱善,遂定合祭之禮。十月工完。於是合祭 社稷,奉仁祖配。
洪武二十六年、定「太社太稷、及天下府、州、縣社稷祀 典。」
按《明會典》,「洪武二十六年初定儀,一齋戒與祭太廟 同。一告廟,正祭前二日,用祝文酒果,於奉先殿告請 仁祖配社稷祝文與大祀同。一省牲於太廟同。牛三、 羊三、豕三、鹿一、兔二一,陳設太社在東,北向」,犢一、羊 一、豕一、豋一、鉶二,籩豆各十二,簠簋各二,帛一。黑色 玉用兩圭有邸。太稷在西,北向,陳設同仁祖。配位在 東,西向,陳設同無玉。共設酒尊三、爵九、篚三於壇西 北,東向。祝文案一一正祭。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 官各司其事。導引官導引皇帝至御拜位。內贊奏「就 位。」典儀唱「瘞毛血,迎神。」奏樂,樂止。內贊奏「四拜」,百官 同。典儀唱「奠玉帛,行初獻禮。」奏樂。執事官各捧玉、帛、 爵獻於神位前。讀祝官取祝,跪於神位左。內贊奏「跪。」 典儀唱「讀祝。」讀訖,進於太社神位前。內贊奏「俯伏」,興、 平身。百官同。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奏樂。執事官各 捧爵獻於神位前,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儀同亞獻。 太常卿進立於壇西,東向。唱「賜福胙。」光祿司官捧福 胙自神位前由正門左出,至皇帝前。內贊奏「跪。」奏「搢 圭。」光祿司官以福酒跪進。內贊奏「飲福酒。」光祿司官 以胙跪進。內贊奏「受胙」、出圭,俯伏,興、平身。內贊奏「四 拜。」百官同。典儀唱「徹饌」,奏樂。執事官各詣神位前徹 饌,樂止。典儀唱「送神,奏樂。」內贊奏「四拜。」百官同,樂止。 典儀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掌祭官捧饌,各詣 瘞位。奏樂。內贊奏「禮畢。」〈又〉「著令天下府州縣,合祭風 雲雷雨山川社稷城隍孔子、及無祀鬼神等,有司務 要每歲依期致祭。其壇墠廟宇制度,牲醴祭器禮式 具載《洪武禮制》。」社稷府州縣同。壇制,東西二丈五尺, 南北二丈五尺,高三尺,俱用營造。尺四出陛,各三級。 壇下前十二丈或九丈五尺,東西南各五丈。繚以周 牆,四門紅油。北門入石主,長二尺五寸,方一尺,埋於 壇南正中,去壇二尺五寸,止露圓尖,餘埋土中。神號 各布政司寓治之所,雖係布政司官致祭,亦合稱「府 社、府稷。」「府稱府社之神」、「府稷之神」,州稱「州社之神」,「州 稷之神」,「縣稱縣社之神」、「縣稷之神。」神牌二,以木為之, 朱漆青字。身高二尺二寸,闊四寸五分,厚九分。座高 四寸五分,闊八寸五分,厚四寸五分。臨祭設於壇上, 以矮卓盛頓,祭畢,藏之房屋。「神廚三間,用過梁通連, 深二丈四尺,中一間,闊一丈五尺九寸;傍二間,每一 間闊一丈二尺五寸。鍋五口,每口二尺五寸。庫房間 架,與神廚同,內用壁,不通連。宰牲房三間,深二丈二 尺五寸;三間通連,中一間,闊一丈七尺五寸九」分,傍 二間各闊一丈。於中一間正中鑿宰牲小池,長七尺, 深二尺,闊三尺,甎砌,四面安頓木案於上。宰牲血水 聚於池內,祭畢擔去,仍用蓋,房門用鎖。宰牲房前舊 有小池者,仍舊制不必更改,無者不必鑿池,止於井 內取水。滌牲桶四隻,寬大可以容牲。祝版以木為之, 白紙寫文貼其上,祭畢焚之。祭器牲匣四,以木為之, 朱漆底、蓋各高六寸,長三尺三寸,闊二尺二寸。蓋兩 頭用銅環二箇,底兩傍用銅環四箇,籩豆簠簋俱用瓷,楪簠,簋楪稍大。酒尊三,用瓷尊每尊用蓋布巾一, 酌酒杓一,爵六,用瓷爵;鉶一,用瓷碗。香爐二,設於壇 之左右。案卓神牌案二,高一尺一寸,闊一尺九寸,長 三尺三寸。籩豆簠簋案四,高一尺一寸,闊一尺九寸, 長三尺三寸。牲匣案四,高六寸,闊二尺四寸,長三尺 五寸。祝案一,高一尺二寸,闊一尺九寸,長三尺三寸。 酒尊案一,高二尺七寸五分,闊一尺五寸,長五尺。卓 面剜三孔,仍用木板一片,橫裝於剜孔之下,以盛酒 尊。爵帛案一,高二尺七寸五分,闊二尺三寸,長三尺。 盥具,尊一,用瓷器。酌水杓一,盆一,錫銅瓷隨用。帨布 一,案一,高二尺七寸五分,闊二尺三寸,長三尺。祭物: 羊一,豕一,帛一,黑色,長一丈八尺;鉶一,盛和羹;籩四, 棗、栗、鹽、槁、魚;豆四,韭葅、醯醢、豬肉鮓、菁葅、鹿醢,或用 鹿兔簠二,黍稷;簋二,稻粱。祭期,每歲仲春、仲秋上戊 日,獻官各布政司及府州縣,凡遇祭祀,隨處但長官 一員行三獻禮,餘官止陪祭,武官並不預祭。《儀注》:「正 祭前三日,獻官並陪祭官執事人等,沐浴更衣,散齋 二日,各宿別室。致齋一日,同宿祭所。散齋仍理事務, 惟不飲酒,不食蔥韭蒜薤,不弔喪問疾,不聽樂,不行 刑,不判署刑殺文字,不預穢惡事。致齋惟理祭事。正 祭前一日,執事者設」香案於宰牲房外。贊引引獻官 常服詣省牲所。贊「省牲」,執事者牽牲,從香案前過。贊 引贊「省牲畢。」遂宰牲,以毛血少許盛於盤,其餘毛血 以淨器盛貯,祭畢埋之。其牲須連皮煮熟供祭。前期, 執事掃除壇之上下,並設獻官幕次於中門外,執事 者依圖陳設。其日清晨,執事者各實籩、豆、酒、尊等器, 並滌爵。臨祭,獻官免滌,獻官具祭服,僉祝版於幕次。 執事者置祝於案、置帛於篚,取毛血盤置神位前、牲 案下。將行禮,執事者以牲匣盛牲置於案,未啟蓋。通 贊唱:「執事者各司其事」,陪祭官各就位。唱「獻官就位。」 贊引「引獻官入就位。」通贊唱:「瘞毛血。」執事者以毛血 瘞於坎,遂啟牲匣蓋。通贊唱「迎神,鞠躬」;拜,「興,拜,興,拜, 興,拜,興,平身」;獻官、陪祭官皆四拜,興,平身。《通贊》唱:「奠 帛,行初獻禮:捧帛者捧帛,執爵者執爵以俟。」贊禮唱: 「詣盥洗所。」贊引引獻官至盥洗所。贊「搢笏」,執事酌水 進巾,獻官盥手帨手訖,盥手帨手不。贊贊:「出笏」,獻官 出笏。贊:「詣酒尊所。」贊:「司尊者舉羃酌酒」,執事者各以 爵受酒。贊:「詣某社神位前。」引獻官詣神位前。贊「跪搢 笏」,獻官跪搢笏,捧帛者跪進於獻官之右。獻官受帛, 獻帛以帛授執事者,奠於案,執爵者跪進於獻官之 右。獻官受爵。贊「獻爵」,獻官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於 神位前。凡進帛、進爵,皆在獻官之右,奠帛、奠爵皆在 獻官之左。贊「出笏」,獻官出笏。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 伏,興,平身。贊「詣某稷神位前」,同上儀。贊「詣讀祝位」,獻 官詣讀祝位。贊「跪」,獻官跪。贊「讀祝。」讀祝者取祝跪讀 於獻官之左畢,興,置祝於案。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 伏,興,平身。贊「復位」,獻官復位。《通贊》唱「行亞獻禮。」贊「引 引獻官詣酒尊所。」贊:「司尊者舉羃酌酒,執事者各以 爵受酒。」贊「詣某社神位前。」引獻官詣神位前。贊「跪」,贊 「搢笏」,獻官跪,搢笏,執爵者跪進於獻官之右。獻官受 爵,贊「獻爵」,獻官獻爵,以爵授執事者,奠於神位前。贊 「出笏」,獻官出笏。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伏,興,平身。贊 「詣某稷神位前」,同上儀。贊「復位」,獻官復位,終獻同亞 獻儀。通贊唱「飲福受胙。」執事者設飲福位於壇之中 稍北。執事者先於社神前取羊一腳置於盤。執事者 於酒尊所酌酒一爵,立俟於飲福位之右。贊引引獻 官詣飲福位。贊「跪搢笏」,獻官跪搢笏,執事者以爵跪 進於獻官之右,獻官受爵。贊「飲福酒」,獻官飲訖,以虛 爵授執事者,執事者跪受爵於獻官之左以退。贊「受 胙」,執事者以胙跪進於獻官之右。獻官受胙,以胙授 執事者,執事者跪受於獻官之左。捧由中道出。贊:「出 笏」,獻官出笏;贊「俯伏,興,平身」;獻官俯伏,興,平身。贊「復 位。」通贊贊「兩拜」,獻官、陪祭官皆兩拜。通贊唱:「徹饌。」執 事者各詣神位前,以籩豆稍移動。通贊唱:「送神。」贊:「鞠 躬」;拜,興,拜;興,拜;興;拜,興,平身。獻官、陪祭官皆四拜;興, 平身。通贊唱:「讀祝」官捧祝、進帛官捧帛,各詣瘞所。獻 官、陪祭官移身,分東西立,俟捧帛祝者由中道過獻 官拜位。通贊唱:「望瘞。」贊引贊「詣望瘞位。」獻官至望瘞 位,執事者以祝帛焚於坎中。將畢,以土實坎。贊引通 贊同唱:「禮畢。」 里社凡各處鄉村人民,每里一百戶 內立壇一所,祀五土五穀之神,專為祈禱雨暘。時若 五穀豐登,每歲一戶輪當會首,常川潔淨壇場,遇春、 秋二社,預期率辦祭物,至日約聚祭祀。其祭用一羊 一豕,酒果香燭隨用,祭畢就行會飲。會中先令一人 讀「抑強扶弱」之誓,其詞曰:「凡我同里之人,各遵守禮 法,毋恃力淩弱,違者先共制之,然後經官。」或貧無可 贍,周給其家。三年不立,不使與會。其婚姻喪葬有乏, 隨力相助。如不從眾,及「犯姦盜詐偽,一切非為之人, 並不許入。會。讀誓詞畢,長幼以次就坐,盡歡而退。務 在恭敬神明,和睦鄉里,以厚風俗。」《儀注》:「前祭一日,會 首及與祭之人,各齋戒一日。會首前遣執事人掃除壇所,為瘞坎於壇所之西北,方深取足容物。會首洗 滌廚房鑊器,以淨室為饌所。至晚宰牲,執事者以楪 取毛血」,與祭器俱寘於饌所。〈祭器俱用瓷瓦器〉祭日未明,執 事者於廚中烹牲。設「《五土》五穀」神位於壇上,五土居 東,五穀居西。設讀祝所於壇所,居中間,設會首拜位 於壇下,俱南向。設預祭人位於其後,設《引禮》及諸執 事人位又於其後。執事者於饌所,實祭物於楪內,解 牲體置於二俎,置酒於尊,書祝文於紙。祭物既備,執 事者各捧設於神位前,燃香明燭。自會首以下各服 常服,盥手入就拜位,立定。執事者執壺於尊中,取酒, 立於五土神位之左。引禮者唱:「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會首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執事者取毛血瘞 於坎中。引禮引會首詣五土神位前;唱:「跪。」會首詣五 土神位前;跪;舉杯;執壺者「斟酒。」引禮唱:「三祭酒。」會首 三祭酒訖。引禮唱:「俯伏,興,平身。」執壺者詣五穀神位 之左。《引禮》引會首「詣五穀神位前。」唱「跪。」首會「詣五穀 神位前,跪;舉杯,執壺者斟酒。」引禮唱「三祭酒。」會首三 祭酒訖。引禮唱「俯伏,興,平身。」會首「俯伏,興,平身。」《引禮》 唱「就讀祝位。」讀祝者取祝,立於讀祝位之左。會首詣 讀祝所。引禮唱「跪。」會首跪。唱:「讀祝。」讀祝者跪。讀祝訖, 興,置祝於案。引禮唱:「俯伏,興,平身。」會首「俯伏,興平身。」 引禮唱:「復位。」會首復位。引禮唱:「鞠躬,拜,興,拜,興,平身。」 會首以下皆鞠躬,拜,興,拜,興,平身。執事者徹祭物。讀 祝者取祝文焚瘞於坎所。禮畢,行會飲讀《誓文禮》。
成祖永樂三年建社稷壇於北京
編輯按《明會典》:「永樂中,北京社稷壇成。位置陳設。悉如南 京舊制。」
按《大政紀》:永樂三年二月,吏部尚書蹇義等議,「今趙 王留守北京,當別建國社、國稷、山川等壇,致祭,如禮 部尚書所議。從之。」
永樂十九年,命太孫奉安社稷神主。
按《大政紀》,「永樂十九年正月朔晨,命皇太孫詣社稷 壇,奉安大社、大稷神主。二月丁酉,祭大社、大稷。八月 戊戌,祭大社、大稷。」
永樂二十年二月戊戌,祭大社、大稷。
按:《大政紀》云云。
永樂二十一年二月戊午,祭大社、大稷。
按:《大政紀》云云。
仁宗洪熙 年奉太宗配社稷
編輯按《明會典》云云。
英宗正統二年命建社稷壇於應天府
編輯按《明會典》:「正統二年,令應天府建社稷壇,春秋祈報, 以守臣行事。」
世宗嘉靖九年更定社稷祀典
編輯按《明會典》、嘉靖九年更定儀:一、前期二日,太常寺卿 同光祿寺卿面奏省牲如常儀。一、陳設。太社居東,北 向;太稷居西,北向;后土勾龍氏居東,西向。后稷氏居 西,東向。陳設並如舊制。惟帛春用告祀,秋用禮神。一、 正祭,上乘輿由西闕門入,至壇北門東降輿。導引官 導上由右門入。至具服殿,上具祭服。導引官導上由 拜殿右門出。典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 上至御拜位,內贊奏「就位」,上就位。典儀唱「瘞毛血,迎 神。」樂作。內贊奏「陞壇」,導上至太社神前。奏「跪。」奏「搢圭。」 奏「上香。」司香官捧香跪於上左,上三上香。內贊奏「出 圭」,導上至太稷神前。儀同。奏「出圭。」奏「復位。」太常卿上 配位。香樂止。奏「四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奠玉帛,行 初獻禮」,樂作。執事官捧玉帛、爵,於各神位前跪,奠訖, 樂暫止。內贊奏「跪」,傳贊眾官皆跪。典儀唱「讀祝」,讀祝 官跪,讀訖,樂復作;俯伏,興,平身。傳贊百官同,樂止。典 儀唱「行亞獻禮。」樂作。執事者捧爵,於各神位前跪,奠 訖,樂止。典儀唱「行終獻禮」,樂作,儀同亞獻,樂止。太常 卿於壇左東向立,唱「賜福胙。」內贊奏「跪」,上跪。奏「搢圭」, 光祿卿捧酒跪於上右。內贊奏「飲福酒。」上飲訖,光祿 官捧胙跪於上右。內贊奏「受胙。」上受胙訖。奏「出圭」,俯 伏,興,平身。奏「四拜。」傳贊百官同。典儀唱「徹饌。」樂作,樂 止。典儀唱「送神。」樂作。奏「四拜。」傳贊百官同,樂止。典儀 唱「讀祝官捧祝、掌祭官捧帛饌,各詣瘞位。」樂作。捧祝 帛、饌官過御前訖。奏禮畢。上至具服殿、易服還宮。一 祝文稱「嗣天子及后土勾龍氏后稷氏配神。」餘並同。 〈又〉嘉靖九年,「太社仍以后土勾龍氏配。太稷仍以後 稷氏配」
按《春明夢餘錄》:嘉靖九年諭禮部曰:「祭太社太稷,奉 我太祖太宗配,朕有疑焉。夫天地至尊,次則宗廟,又 次則社稷,此次序尊殺之禮也。奉祖配天,則正矣。又 奉祖配社,則失其序。」或謂以祖配社,乃我皇祖時禮 官張籌之失,然歟?否歟?又議者謂后土勾龍氏乃共 工之子,祭之無義。夫勾龍氏有平水土之功,故取之 配社,猶以后稷配稷也,當論其人,況父不善,而可惡 及其子乎?至如奉祖配社,屈其所尊,義實未安,茲當 改正。宜如高皇帝制,太社以后土勾龍氏配,太稷以 后稷氏配。雖合祭如故,而使祖宗百餘年之配位,一旦撤之,人有遺譏焉。
嘉靖十年,別建「帝社帝稷壇。」
按《明會典》,嘉靖十年,上命於西苑空閒地開墾為田, 樹藝五穀,建帝社、帝稷壇。壇址高六尺,方廣二丈五 尺;甃以細甎,實以淨土,繚以土垣。北為櫺星門,高六 尺八寸,廣五尺八寸。神位以木為之,各高一尺八寸, 廣三寸。題曰「帝社之神」、「帝稷之神。」俱朱漆質金書。壇 之南置石龕,以藏神位。高六尺,廣二尺。壇之西,為祭 器庫、樂器庫。壇之北樹二坊以表之曰「帝社街。」每歲 以仲春、秋次戊日,上躬行祈報禮。如次戊在望後,則 以上巳日臨期,命文武大臣十二員陪拜。一、前期四 日,太常寺奏齋戒。一前期一日,太常寺奏省牲。上親 填祝版於文華殿。一陳設帝社,牛一、羊一、豕一、豋一、 鉶一、籩豆各八、簠簋各二、帛一。元色春用告祀,秋用 禮神。帝稷,陳設同一正祭。是日辰刻,上具皮弁服,乘 版輿,至豳風亭東降輿。導引官導上至櫺星門內。典 儀唱樂舞生就位,執事官各司其事。上至御拜位,典 儀唱「迎神」,樂作。內贊導上陞壇,至帝社、帝稷香案前, 各三上香,奏「復位」,樂止。奏兩拜。通贊陪拜官同。典儀 唱「奠帛,行初獻禮。」樂作。執事者捧帛、爵於各神前,奠 訖,樂暫止。奏「跪,上跪。」通贊同。內贊贊「讀祝」,讀訖,樂復 作。奏「俯伏、興、平身。」通贊同,樂止。典儀唱「行亞獻禮」,樂 作,樂止。唱「行終獻禮」,樂作,樂止。唱「徹饌」,樂作,樂止。唱 「送神」,樂作。奏「兩拜。」通贊同,樂止。典儀唱「讀祝官捧祝、 掌祭官捧帛、饌,各詣瘞位。」樂作。奏:「禮畢。」上至豳風亭, 易服還宮。
皇清
編輯順治元年
編輯《大清會典》:「順治元年,定每年春秋仲月上戊日,祭 太社。」
太稷、異壇同壝、在午門外之右、其制一成
太社。以
「后土」 「勾龍氏、配。」
太稷、以
后稷氏配社主,用石半埋土中。〈今全埋。〉《稷》無主,仍用。
木為
神牌二藏於
神庫。祭則設於壇上。壇北建享殿五間。拜殿五間
以備風雨行禮
順治二年
《大清會典》:順治二年二月,致祭。
社稷壇、
上親詣行禮。
一前期二十日、禮部太常寺奏請
皇上親詣行禮、或遣官恭代。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四日、禮部太常寺題、請進《齋戒牌》銅人。」 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三日、禮部太常寺官、進《齋戒牌》《銅人》如常儀。今由太常寺
皇上致齋三日。王以下陪祀文武各官、俱在本家齋
戒三日
一祝文內閣撰發禮部恭寫。仍送內閣恭填
御名。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二日、禮部題請視祝版、並泒讀祝官。今由太常寺
一前期一日。禮部太常寺官至內閣、捧祝版至
中和殿安設黃案上奏請
皇上視祝文畢。捧祝官拱舉祝版。由中路至
午門外、排御仗一對、進
社稷壇南門、送至神庫內。案上安設上香跪叩如常
儀
一前期一日、禮部都察院、太常寺、光祿寺官、俱朝服上香、監宰牲、並瘞毛血
一每祭於壇上鋪設《五色土》
一祭日、太常寺官至神庫內祝案前跪叩。捧祝文安設壇內案上、跪叩如常儀。
一祭日、太常寺官至神庫內捧各
神牌奉安壇上如常儀
一正壇
太社神牌在東。
太稷神牌在西。俱北向
一從壇
后土勾龍氏神牌、東設西向。
后稷氏神牌、西設、東向。
一正壇陳設
太社位前。
珪璧一 ,禮神帛一,黑色。
牛一 羊一。
豕一 《豋一》。
鉶二 《簠二》。
簋二 ,籩十二,豆十二 ,玉爵一。
白磁爵二 ,酒尊一。
太稷位前,供品與太社同。
一從壇陳設
后土勾龍氏位前
禮神帛一、黑色 牛一、
羊一 豕一。
豋一 、《鉶二》。
簠二 《簋二》。
籩十二 ,豆十二,白磁爵三 ,酒尊一。
后稷氏,位前供品與后土勾龍氏同。
一正祭日
皇上親詣行禮。鹵簿大駕全設。不作樂。陪祀王以下、
公以上俱在
午門內、金水橋兩旁齊集、候
駕出、隨行不陪祀王以下文武各官、在
午門外排班候
駕出跪送。陪祀文武各官預於櫺星門外排班候 駕。
上具禮服、乘輿出宮。
午門鳴鐘。「由闕右門至鋪棕薦處降輿。」 太常寺贊
引官對引官導
上入自北門之右、至更衣幄次、盥洗畢。贊引官對引
官導
上詣拜位前南向立。鴻臚寺官引王以下、公以上、隨
後立。陪祀文武各官於享殿外兩旁排班立。典儀官唱「樂舞生就位。」 執事官各司其事。武舞生執干戚引進。贊引官奏「就位。」
上詣拜位立。典儀唱「瘞毛血迎神。」協律郎唱舉迎神。
樂奏《廣平之章》。樂作。贊引官奏「陞壇。」 導
上詣
太社香案前立。贊引官奏「跪。」
上跪。司香官捧香盒跪於案東。贊引官奏上香。 上舉柱、香上爐內、又三上塊香、畢、興。贊引官導 上詣
太稷香案前立。贊引官奏「跪。」
上跪。司香官捧香盒跪於案西。贊引官奏「上香。」 上舉柱香上爐、內又三上塊香、如前儀。其配壇上香、
官二員亦依次上香。畢、退。贊引官奏「復位。」
上復位立。樂止。贊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典儀》
唱奠玉帛、行初獻禮。協律郎唱舉初獻樂奏《壽平之章》。樂作。捧玉帛、爵官捧舉上壇於各
神位前跪獻。捧玉帛官三叩頭。捧爵官不叩。俱退。讀
祝官至祝文案前、一跪三叩頭。捧祝文立於案西。樂止。贊引官奏「跪。」
上跪。王以下各官讀祝官俱跪。贊引官贊「讀祝讀祝。」
官讀畢捧祝版奉安
太社位前帛匣上、一跪三叩頭。退。樂作。贊引官奏叩。
興
上行三叩頭禮興。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樂止。《典儀》
唱「行亞獻禮。」 武舞生叩頭退。文舞生執羽籥引進。協律郎唱「舉亞獻樂、奏《嘉平之章》。」 樂作。捧爵官於各
神位前、跪獻於案左、如初獻儀。退。樂止。典儀唱「行終。」
獻禮。協律郎唱「舉終獻,樂奏《雍平之章》。」 樂作。捧爵官跪獻於案右,如亞獻儀。退。文舞生叩頭退。太常寺官一員立於壇西、東向唱「賜福胙。」 贊引官奏「詣受福胙位。」
上就受福胙位立。光祿寺官二員捧福胙向
神位前、拱舉跪於
上左。接福胙。侍衛二員跪於
上右。贊引官奏「跪。」
上跪。奏「飲福酒。」
上受爵。拱舉授接爵侍衛。贊引官奏「受胙。」
上受胙、拱舉授接胙侍衛各退。贊引官奏「叩、興。」 上行三叩頭禮興。各官俱不跪叩。次行謝福胙禮。贊
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畢。典
儀唱「徹饌。」 協律郎唱「舉徹饌。樂奏《熙平之章》。」 樂作。樂止。典儀唱「送神。」 協律郎唱「舉送神、樂奏《成平之章》。」 樂作。贊引官奏「跪、叩、興。」
上行三跪九叩頭禮。興。王以下各官俱隨行禮。樂止。
典儀唱「捧祝帛香饌、恭詣瘞位。」 樂作。徹玉。捧祝帛官至壇上、一跪三叩頭捧起。司香捧饌各官跪捧不叩、依次由中路下至瘞所。祝帛焚半。贊引官奏禮畢、導
上出陞輿。作樂還宮。
午門鳴鐘。陪祀王以下、公以上隨入
午門如常儀。不陪祀王以下各官於
午門外跪迎如常儀。陪祀各官俱出南門、各退
一祭畢太常寺官捧
神位送安神庫內如常儀。
一祭日、太常寺官徹齋戒牌銅人送庫收貯如常儀
一遣官致祭自
南天門入、由西至北櫺星門外行禮。無福胙。王以
下公以上不齋戒,陪祀各官照常齋戒。
一祭日「如遇風雨、題請在北拜殿行禮。」
社稷壇總圖
社稷壇祭祀圖
社稷壇陳設圖
太稷后土勾龍
氏、《后稷》。氏陳設。
同
社稷壇告祭圖
社稷壇告祭陳設圖
太稷陳設同
社稷祀典部彙考五
編輯《詩經》。
《小雅甫田》
編輯
「以我齊明」,「與我犧羊」,「以社以方。」
〈朱注〉齊與粢同。《曲禮》曰:「稷曰明粢。」此言「齊明」,便文以協韻耳。犧羊,純色之羊也。社,后土也,以勾龍氏配。方秋祭四方,報成萬物。《周禮》所謂「羅幣獻禽以祀祊」是也。
《大雅綿》
編輯
迺立冢土,戎醜攸行。
〈朱注〉「冢土」,大社也。亦太王所立,而後因以為天子之制也。《戎醜》,大眾也。起大事,動大眾,必有事乎社而後出,謂之宜。〈大全〉《朱子》曰:「太王立岐周之社,武王既有殷國,遂通立周之社於天下,以為太社,猶漢初令民立漢社稷也。」
《雲漢》
編輯
方社,《不莫》
〈朱注〉方,祭四方也。社,祭土神也。
《禮記》
編輯
《王制》
編輯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諸侯將出,「宜乎 社,造乎禰。」
〈陳注〉《類宜》「造」,皆祭名。
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
〈大全〉馬氏曰:「社稷者,土穀之神也。而諸侯者,為天子守土也,故祭社稷。」
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
〈大全〉方氏曰:「太牢具牛羊、豕焉,以其大故曰大;《少牢》則羊豕而已,以其小故曰少。天子之社稷,主天下之土穀,故用大牢以祭之;諸侯之社稷,主一國之土穀,故用少牢以祭之。」
《月令》
編輯
仲春之月「擇元日,命民社。」
〈陳注〉令民祭社也。《郊特牲》言「祭社用甲日」,此言「擇元日」,是又擇甲日之善者《歟?召誥》:「社用戊日。」
孟冬之月,大割祠於公社。
〈陳注〉割祠,割牲以祭也。社以上公配祭,故云「公社。」
《祭法》
編輯
王為群姓立社,曰「大社。」王自為立社,曰「王社。」諸侯為 百姓立社,曰「國社。」諸侯自為立社,曰「侯社。」大夫以下 成群立社,曰「置社。」
〈陳注〉疏曰:大社在庫門之內。右,王社所在,《書傳》無文。崔氏云:「王社在藉田,王所自祭,以供粢盛。國社亦在公宮之右,侯社在籍田。置社者,大夫以下包士庶,成群聚而居,滿百家以上得立社。為眾特置,故曰置社。」
是故厲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農,能殖百穀。」夏之 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
〈陳注〉厲山氏,一雲烈山氏,炎帝神農也。其後世子孫有名柱者,能殖百穀,作農官,因名農。
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州,故祀以 為社。
〈陳注〉《左傳》言「共工氏以水紀官」,在炎帝之前,太昊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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