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第344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三百四十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百四十四卷
經濟彙編 禮儀典 第三百四十五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禮儀典

 第三百四十四卷目錄

 帶佩部雜錄

 帶佩部外編

 巾部彙考

  禮記內則

  周禮天官冪人

  事物原始手巾

 巾部藝文

  鮫綃帕          明瞿佑

 巾部紀事

 巾部雜錄

 巾部外編

禮儀典第三百四十四卷

帶佩部雜錄

編輯

《易經·訟卦》上九:「或錫之鞶帶,終朝三褫之。」「鞶帶」,命 服之飾,褫,奪也。

《詩經小雅都人士》:「彼都人士,垂帶而厲。」厲,垂帶之 貌。

「匪伊垂之」,帶則有餘。《禮》,「大帶垂三尺。」

《禮記·曲禮》:「立則磬折垂佩,主佩倚則臣佩垂,主佩垂 則臣佩委。」「僂折」如磬之背,而玉佩從兩邊懸垂,此 立容之常。然臣之於君,尊卑殊等,則當視其高下之 節,而倍致其恭敬之容可也。《微俛》則倚於身,「小俛」則 「垂」,「大俛」則委於地,皆於佩見其節。

《內則》「子事父母端韠紳。」服元端,著韠,又加紳,大帶 也。

《韓子》:「西門豹之性急,佩韋以緩己;董安於之性緩,佩 弦以自急。」

《鹽鐵論》:「子思之銀佩,美於虞公之垂棘。」

《白虎通》:「農夫佩耒耜,工匠佩斧斤,婦人佩鍼縷。」 《晉書輿服志》:「漢制,自天子至於百官,無不佩劍,其後 惟朝帶劍,晉世始代之以木,貴者猶用玉首,賤者亦 用蜯,金銀玳瑁為雕飾。 革帶,古之鞶帶也,謂之鞶革,文武眾官,牧守丞令下 及騶寺皆服之。其有囊綬,則以綴於革帶,其戎服則 以皮絡帶代之。八座尚書荷紫,以」生紫為袷囊,綴之 服外,加於左肩。昔周公負成王制此服衣,至今以為 朝服。或雲「漢世用盛奏事,負之以行。」未詳也。

摯虞《決疑要注》:「漢末喪亂,絕無玉珮。王粲識舊,珮始 作之。今之玉珮,皆受法於王粲也。」

《洛陽伽藍記》:「玉鳳銜鈴,金龍吐佩。」

《女紅餘志》:荀奉倩將別,其妻曹洪女割蓮花帶以相 贈。後人分釵,即此意。

《北史·高允傳》《徵士頌》曰:「體襲朱裳,腰紉雙佩。」

《煙花記》:「陳宮人佩玉盡畫鸞鳳。」

《隋書后妃傳序》:「窈窕淑女,靡有求於寤寐;鏗鏘環珮, 鮮克嗣於徽音。」

《舊唐書武惠妃傳》:「法度在己,靡資珩珮。恭儉化人,率 先絺綌。」

《劉知幾傳》:「殷輅周冕,規模不一。秦冠漢佩,用舍無常。」 《隋唐嘉話》,朝儀「魚袋之飾,唯金銀二等。」至武后,乃改 五品以銅。中宗反正從舊。

《唐國史補》:「凡貨賄之物,侈於用者,不可勝紀。絲布為 衣,麻布為囊,氈帽為蓋,革皮為帶。內丘白瓷甌,端溪 紫石硯,天下無貴賤通用之。」

《龍江夢餘錄》:「張九成蓄一犀,帶中有月影,遙望則見, 其貴重在通天犀之上也。」

《談苑》:三代以韋為筭袋,盛筭子及小刀、磨石等。魏易 為龜袋。唐永徽中,並給隨身魚,天后改魚為龜。唐初 卿大夫沒,追取魚袋,永徽中敕生平在官,用為褒飾, 沒則收之,情意不忍。五品以上薨,魚更不追取。 古有革帶,反插垂頭,秦二世始名腰帶。唐高祖詔令 向下插垂頭,取順下之義。

《補筆談》:「舊制,侍從官學士以上方腰金。元豐初,授陳 子雍以館職使高麗,還除集賢殿修撰,賜金帶館職。 腰金出特恩,非故事也。」

國朝儀制:「親王玉帶,不佩魚。」元豊中,上特製「玉魚袋」 賜楊王、荊王,施於玉帶之上。

《夢溪筆談》:太宗命創方團毬帶,賜二府文臣。其後樞 密使兼侍中張耆、王貽永皆特賜,李用和曹郡王皆 以元舅賜。近歲宣徽使王君貺以耆舊特賜,皆出異 數,非例也。

《退朝錄》:太宗製笏頭帶以賜輔臣,其罷免尚亦服之。 至祥符中,趙文定罷參知政事,為兵部侍郎,後數載, 除景靈宮副使。真宗命廷賜御仙花帶與繡韀,遂服御仙帶。自後二府罷者,學士與散官通服此帶,遂以 為故事。予親見蔡文忠罷參知政事,為戶部侍郎,服 此帶。蓋曾為學士,用詔文金帶曾經賜者,許繫之。其 宰相罷免,雖散官,並依舊服笏帶。李文定,天聖中自 祕書監來朝,除刑部侍郎,並服笏帶。近有罷參政者, 黑帶佩魚而入,非故事也。入兩府,自黑帶,賜笏帶者, 太宗朝例甚多。祥符中,張文節自待制為中丞,而參 政事,天聖中,姜侍郎自三司副使為諫議大夫,而樞 密,並賜如上。

李西樞憲成為知制誥,尚衣緋,出守荊南,召為學士, 閤門舉例賜金帶而不可加於緋衣,乃並賜三品服。 太宗命製《毬路》笏帶賜輔臣,後雖罷免亦服焉。趙文 定罷參知政事,頃之,除景靈宮副使,賜以御仙帶。自 後,罷宰相仍服笏帶,罷參樞皆止服御仙帶。

《歸田錄》:國朝之制,自學士已上賜命帶者,例不佩魚。 若奉使契丹及館伴北使則佩,事已復去之。惟兩府 之臣則賜佩,謂之「重金。」初,太宗嘗曰:「玉不離石,犀不 離角,可貴者惟金也。」乃創為金銙之制,以賜群臣。方 團毬路以賜兩府,御僊花以賜學士以上。今俗謂毬 路為「笏頭」,「御僊花」為「荔枝」,皆失其本號也。

《續聞見近錄》:錢若水因撰《昭應宮碑》成,賜之玉帶,上 令服之而謝,三日而止。至今被賜者,閤門以為例。 太宗皇帝常欲自宰臣至侍從官等第賜帶,且批旨 曰:「犀近角,玉近石,金百煉百不變,真寶也。」遂作笏頭 帶以賜輔臣。其餘未及頒,而上寢疾,乃已奉宸庫。至 嘉祐中,尚有當日選擇將賜犀帶,仁宗上仙賜從官 為「遺留」者是也。

笏頭金帶,惟見任執政前宰相乃賜之。張文定造朝, 神宗始欲與王荊公同執政,文定欲引進,諸公與上 意不諧,又欲俾為樞密使,文定復請罷將官,上曰:「其 理如何?」文定曰:「兵行詭道,若古人以十萬號百萬之 類是也。今五千人為一將,出兩將,則敵知其萬人爾。」 上曰:「卿是不欲任事矣。」乃以宣徽使留視職。文定辭, 上曰:「留卿非為此職,時有訪問及諸典故耳。」歲餘,文 定堅請去,上甚眷眷。及辭,賜以笏頭帶,且以前宰相 禮遇之。其後或以為例,非始意也。常見宋次道云:「一 日夜二鼓,樞旨張誠一以小紙問前執政有無賜笏 頭帶例,次道答以無之。不知其意在張公也。」

《燕翼貽謀錄》:舊制,中書舍人、諫議大夫、權侍郎並服 黑帶,佩金魚。霍端友為中書舍人,奏事,徽宗皇帝顧 其帶,問云:「何以無別於庶官?」端友奏:「非金玉無用紅 綎者。」乃詔四品從官改服紅綎、黑犀帶,佩金魚。今武 臣大使臣以上紅綎,不知何所從始也。國初士庶所 服革帶,未有定製,大抵貴者以金,賤者以銀,富者尚 侈,貧者尚儉。太平興國七年正月壬寅,詔三品以上 銙以玉,四品以金,五品、六品銀銙金塗,七品以上並 未嘗參官並內職武官以銀。上所特賜,不拘此令。八 品、九品以黑銀,今世所謂「藥點烏銀」是也。流外官、工、 商、士人、庶人以鐵、角二色。其金荔枝銙,非三品以上 不許服。太宗特新此銙,其品式無傳焉。其後毬文、笏 頭、御仙,又出於太宗,特製以別貴賤,而荔枝反為御 仙之次,雖非從官特賜,皆許服初品,京官特賜帶者, 即服紫矣。鞍轡之別,亦始於太宗時。太平興國七年 正月,詔「常參官銀裝鞍、絲絛,六品以下不得鬧裝,仍 不得用刺繡、金皮飾韉。未仕者烏漆素鞍」,則是一命 以上皆可以銀裝鞍也。近歲惟郡太守猶存銀裝絲 絛之制,此外無敢用者。若烏漆則庶人通用,而鞍皮 之巧,無所不至,其用素鞍者鮮矣。

《懶真子》:陝府平陸主簿張貽孫子訓嘗問僕魚袋制 度,僕曰:「今之魚袋,乃古之魚符也。必以魚者,蓋分左 右,可以合符,而唐人用袋盛此魚,今人乃以魚為袋 之飾,非古制也。」《唐·車服志》曰:隨身魚符,左一右一,左 者進右,右者隨身,皆盛以袋。三品以上飾以金,五品 以上飾以銀。景雲中,詔衣紫者以金飾之,衣緋者以 銀飾之,謂之章服,蓋有據也。

《卻掃編》:舊制,執政以上始服毬文帶佩魚,侍從之臣 止服遇仙帶,世謂之「橫金。」元豐官制,始詔六曹尚書、 翰林學士並服遇仙帶佩魚。故東坡《謝翰林學士表》 曰:「寶帶重金,佩元豐之新渥。」蓋謂是也。然武臣節度 使班翰林學士上,六曹尚書下,至今止橫金迨,拜太 尉則毬文佩魚,蓋恩禮視執政故也。

元豐官制:侍從官給事中以上乃服金帶,中書舍人 以下皁帶、佩魚,與庶官等。大觀間,始詔中書舍人、諫 議大夫、待制皆許服紅綎犀帶、佩魚。建炎間,復置權 六曹侍郎,亦如之。

舊制:借服不佩魚,故繫御止稱借紫、借緋。政和中,王 詔延康始建請借服皆佩魚,如賜者。從之,然差敕止 仍舊,雲「可特差某職任,仍借緋或借紫」而已。而其後 繫御者多自稱借紫金魚袋若借緋魚袋,然終無所 據也。

國朝故事,文臣必帶直學士職,乃服金帶。熙寧中,薛師正樞密方以商利被眷,自天章閣待制權三司使, 始特膺是賜。未幾,韓莊敏丞相以龍圖閣待制為樞 密都承旨,繼得之。政和、宣和之間,至有以庶官被賜 者,紛紛甚多,不可殫紀,名器之濫,於是為極雲。 《石林燕語》:故事,雜學士得服金帶。熙寧初,薛師正以 天章閣待制權三司使,上以為能,詔賜金帶。非學士 而賜帶自此始。

國朝親王皆服金帶。元豐中,官制行,上欲寵嘉、岐二 王,乃詔賜方團、玉帶,著為朝儀。先是,乘輿玉帶皆排 方,故以「方團」別之。二王力辭,乞寶藏於家而不服用, 不許,乃請加佩金魚,遂詔以「玉魚」賜之。親王玉帶佩 玉魚自此始。

故事,玉帶皆不許施於公服。然熙寧中,收復熙河,百 官班賀,神宗特解所繫帶賜王荊公,且使服以入賀。 荊公力辭,久之不從,上待服而後追班,不得已受詔, 次日即釋去。大觀中,收復青唐,以熙河故事,復賜蔡 魯公而用排方。時公已進太師,上以為三師禮當異, 特許施於公服辭,乃乞琢為方團,既又以為未安,或 誦韓退之詩,有「玉帶懸金魚」之語,告以請,因加佩金 魚。自是何伯通、鄭達夫、王將明、蔡居安、童貫非三師, 而以特恩賜者又五人云。

《宋次道記》:「金帶曾經賜者,皆許繫。宰相罷免,雖散官 並依舊服笏帶。」因宣獻公為學士,以玉清昭應宮災, 落職為中書舍人,仍繫遇仙花帶。李文定天聖中自 祕書監來朝,除刑部侍郎,仍繫笏頭帶,以為經賜許 服。景祐中,著於詔令。近歲前執政官到闕,止繫遇仙 花帶。從官非見帶,學士亦不敢繫待制。自如本品無 職則隨本官在庶官班中,皆繫皁帶,蓋閣門之制,不 知衝改始何時。余建炎中召至揚州行在,以杭州變, 罷職官朝請大夫,親如上制。

舊制,學士以上賜遇仙花帶而不佩魚,雖翰林學士 亦然。惟二府服笏頭帶佩魚,謂之「重金。」元豐官制行, 始詔六曹尚書、翰林學士、雜學士皆得佩魚。故蘇子 瞻《謝翰林學士表》云:「玉堂賜篆,仰淳化之彌文;寶帶 重金,佩元豐之新渥。」

《續夷堅志》:「韓魏公犀帶一片,乃鹿銜花」,已為奇絕。至 孝宗壽,光宗以萬緡賂海商,得犀一片,乃南極老人 星像,尤為至寶。

《玉照新志》《明清揮麈前錄》載:中書舍人紅綎,自葉少 蘊始,出於姚令威《叢話》。近觀孫仲益所作《霍端友仁 仲行狀》云:以大觀元年十一月,除通直郎,試中書舍 人,賜三品服。故事,三品服角帶,佩金魚為飾。一日,徽 宗顧見公,謂左右曰:「給舍等耳,而服色相絕如此。」詔 令大中大夫以上犀帶垂魚,自公始也。與姚所記少 異。

《清波雜志》:「政和三四年間,府畿汝蔡之間所出瑪瑙 尚方,因多作寶帶器玩之屬。至宣和以後,御府所藏, 往往變而為石,成白骨色,悉為棄物。民間有得之者, 竟莫測所以,特記異爾。」

《老學庵筆記》:政和以後,往往以特恩賜金帶,朝路混 淆,然猶以舊制不敢坐狨韉,故當時謂橫金無狨韉, 與閤門舍人等耳。

國初士大夫戲作語云:「眼前何日赤,腰下幾時黃?」謂 朱衣吏及金帶也。宣和間,親王公主及他近屬戚里 入宮輒得金帶關子,得者旋填姓名賣之,價五百千, 雖卒伍屠酟,自一命以上皆可得。方臘破錢唐時,朔 日,太守客次有服金帶者數十人,皆朱勔家奴也。時 諺曰:「金腰帶,銀腰帶,趙家世界朱家壞。」

故事,謫散官雖別駕、司馬,皆封賜如故。故宋尚書《在 鄜畤》詩云:「經時不巾櫛,慵更佩金魚。」東坡先生在儋 耳亦云:「鶴髮驚全白,犀圍尚半紅」是也。

靖康末,括金賂虜,詔群臣服金帶者,權以通犀帶易 之,獨存金魚。又執政則正透,從官則倒透。至建炎中 興,朝廷草創,猶用此制。呂好問為右丞,特賜金帶。高 宗面諭曰:「此帶朕自視上方工為之。」蓋特恩也。紹興 三年,兵革初定,始詔依故事服金帶。

王荊公所賜玉帶,闊十四稻,號「玉抱肚。」真廟朝趙德 明所貢,至紹興中,王氏猶藏之。曾孫奉議郎璹始復 進入禁中。

古謂帶一為「一腰」,猶今謂衣為一領。周武帝賜李賢 御所服十三環金帶一腰是也。近世乃謂帶為一條, 語頗鄙,不若從古為一腰也。

《癸辛雜識》:史衛王挾擁立之功,專持國柄,然愛惜名 器,不妄與人,亦其所長。嗣秀王師彌既為嗣王,遂賜 玉帶,其弟師貢亦已建節開府矣,亦覬望「橫玉圍腰 之寵,屢有營求,皆不許。其後媚竈於史,親幸之姬,必 欲得之。史知其意,命取所有玉帶於內,擇其最佳者 與之。姬喜,亟報之。」殊不知非出君賜,又無閤門許令, 服繫關子,安可自擅服繫?其吝惜名器皆此類,亦可 尚也。

《鄰幾雜志》:長安有寶貨行,有購得名玉魚者,亦名「玉梁」,似今所佩魚袋,有玉者、銅者。文丞相五千市一瑪 瑙者,府中莫知何用,多雲墓中得之。薛俅比部慶成 軍觀太寧宮醮,見禮服劍室貫縚者,形正相似。 《後山談叢》:都市大賈趙氏,世居貨寶,言玉帶有刻文 者,皆有疵疾以蔽映爾,美玉蓋不琢也。比歲刑、揚兩 州化洛石為假帶,質如瑾瑜,然可辨者,以有光也。 《西溪叢語》:石子惠云:「中書舍人繫紅綎犀帶,自葉少 蘊始有。舊服色,不佩魚,後王照請於朝,方佩。婦人、孺 人至夫人凡八人皆佩魚,乃張崇啟請。」

《雲谷雜記》:近世官府騶從所持假劍,以木為之,號曰 木劍。《隋禮儀志》:「漢自天子至於百姓,無不佩刀。蔡謨 議云:『大臣優禮,皆劍履上殿,非侍臣解之,蓋防刃也』。」 近代以來,未詳所起,東齊著令,謂為象劍,言象於劍。 又《南史·陳始興王叔陵傳》:左右取朝服所佩木劍以 進。此皆假劍之始。然始於佩服而已,不知何時遂為 「輿衛之飾。」

《文獻通考》:程氏《演繁露》曰:「韓退之詩:『不知官高卑,玉 帶垂金魚』。」若從國朝言之,則極品有不得兼者,然唐 制不爾也。唐制,五品以上皆金帶,至三品則兼金玉 帶。《通鑑》:明皇開元初,敕百官所服帶,三品以上聽飾 以玉。是退之之客,皆三品之上,亦足詫矣。宋朝玉帶, 雖出特賜,須得閣門關子許服,方敢用以朝謁,則體 益以重。然唐裴晉公得特賜,乃于闐玉也。暨病亟,具 表返諸上,方其自占,辭曰:「內府之珍,先朝所賜,既不 合將歸地下,又不敢留在人間,謹以上進。」不知故事 當進,如隨身魚符之類耶?抑晉公自以意創此舉也? 宋朝親王皆服玉帶,元豐中創造玉魚,賜嘉、岐二王, 易去金魚不用,自此遂為親王故事,前世所未有者 也。

枕譚佩魚,始於唐永徽二年,以「鯉」為「李」也。武后天授 元年改「佩龜」,以元武為「龜」也。杜詩「金魚換酒來」,蓋開 元中復佩魚矣。

《群碎錄》:搢紳謂插笏於紳。紳,大帶也;搢,插也;今作縉。 縉,帛赤色,非。

《何子雜言》:「古人奉德則報以珮,思返則報以環,恩絕 則報以玦。」珮,佩也;環,還也;玦,決也。

《雞肋編》:按《常袞集》有《謝賜緋表》云:「內給事潘某奉敕 旨,賜臣緋衣一副,並魚袋、玉帶、牙笏等。臣學愧聚螢, 才非倚馬。典墳未博,謬陳良史之官;辭翰不工,叨辱 侍臣之列。唯知待罪,敢望殊私。銀章雪明,朱紱電映, 魚須在手,虹玉橫腰。祇奉寵榮,頓忘驚惕。蜉蝣之詠, 恐刺國風;螻螘之誠,難酬天造。」則知唐世玉帶施於 緋衣,而銀魚亦懸於玉帶也。

《觚不觚錄》世廟晚年不視朝,以故群臣服飾,不甚依 分。若三品所繫,則多金鑲雕花銀母象牙明角沈檀 帶,四品則皆用金鑲玳瑁鶴頂銀母明角伽楠沉速 帶,五品則皆用雕花象牙、明角、銀母等帶,六七品用 素帶亦如之,而未有用本色者。今上頗注意朝儀,申 明服式,於是一切不用,惟金銀花素二色而已。此亦 不觚而觚之一也。

主事署郎中、員外郎,不得繫花帶。而武臣自都督同 知以至指揮僉事,凡署職者皆得繫其帶。此國初以 來,沿襲之久,遂成故事矣。獨《會典》所載服色,「武職三 品以下,有虎、豹、熊、羆、彪、海馬、犀牛之制。」而今則通用 獅子,略不之禁,此不可曉也。

珍珠船太宗破高麗,獲二寶,一紫金帶,一紅玉支。枕 岐王進《龍池篇》,賜之,金帶、紅玉支賜妃子。

虎有威,如「乙」字,長三寸許,在脅兩旁皮下。取得佩之, 臨官則能威眾。

帶佩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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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拾遺記》:「燕昭王時,西王母降,與昭王遊於燧林之下, 說炎帝鑽火之術,取綠桂之膏,燃以照夜。忽有飛蛾 銜火,狀如丹雀來,拂於桂膏之上。此蛾出於員丘之 穴,穴洞達九天,中有細珠如流沙,可穿而結,因用為 佩。」

《漢武帝內傳》:「元封元年,王母至,乘紫雲之輦,駕五色 斑龍,別有五十天仙,側近鸞輿皆長丈餘,同執綵旄 之節,佩金剛靈璽,戴天真之冠,咸住殿下。王母唯扶 二侍女上殿,侍女年可十六七,服青綾之褂,容眸流 盼,神姿清發,真美人也。王母上殿東向坐,著黃金褡 䙱,文采鮮明,光儀淑穆,帶靈飛大綬,腰佩分景之劍」, 頭上太華髻,戴太真晨嬰之冠,履元璚鳳文之舄,視 之可年三十許,修短得中,天姿掩藹,容顏絕世,真靈 人也。王母遣侍女郭密香與上元夫人相問,上元夫 人答問云:「校定天元,正爾暫住,如是當還,還便束帶, 願暫少留。」俄而夫人至,年可二十餘,天姿清耀,靈眸 絕朗,服青霜之袍,戴九雲夜光之冠,曳六出火玉之珮,垂屬文林華之綬,王母呼同坐,北向。

《列仙傳》:「江濱二女者,不知何許人,步漢江濱,逢鄭交 甫挑之,不知神人,女遂解珮與之。交甫悅,受珮而去。 數十步空懷無珮,女亦不見。」

《述異記》:夏侯祖忻為兗州刺史,喪於官,沈僧榮代之, 祖忻見形詣僧榮,沈床上有織成寶飾絡帶,夏侯曰: 「此帶殊好,豈能見與?」沈曰:「甚善。」夏侯曰:「卿直許中,不 見關,必以為施,可命焚。」與沈對前燒之,視此帶,已在 夏侯腰矣。

《祥異記》:「長安民有鳩,飛入懷中,化為金帶鉤,子孫遂 富,數世不絕。」

《永州府志》:「劉施言何侯昇舉之日,家僮以牧豕未歸, 歸無所依,悲號伏地。後五日祥雲覆下,侯於空中呼 之,擲以槐簡緇衣金鈴仙帶。後為巫山仙祖,至今猶 傳其教。」

巾部彙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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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內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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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佩《紛帨》。

古注《紛帨》,拭物之佩巾,今齊人有言「紛」者。紛以拭器,帨以拭手。

《周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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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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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冪人》,「掌共巾冪。」

史氏曰:「巾、冪一也。帨手帨爵者專謂之巾,可以覆物者謂之冪。冪人共祭祀,以覆物為主也。」

祭祀,以疏布巾冪八尊,以畫布巾冪六彝。

賈氏曰:「疏布者,大功布為冪,覆此八尊。」 王昭禹曰:「言畫則知疏布之素,言疏則知畫布之密。」

凡王巾皆黼。

史氏曰:「非獨冪尊彝,凡用帨手覆物者皆是也。黼者繪以斧形,而白、黑半之也。白黑,西北乾方之色,而斧又有斷制之義,皆君象也。唯王得以用之。」 鄭鍔曰:「王之四飲三酒及籩豆俎簋之布,不以疏為尚質,不以畫為尚文,皆當用白黑二色繡為黼文以冪之。」

《事物原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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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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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曰:「浴用二巾,上絺下綌。」雖上下異用,而無異名,此 宜三代時有之。王莽篡漢,漢王閎伏地而泣,元後親 以手巾拭其淚。巾雖始於三代,而手巾之名,實始於 漢,今稱曰帨是也。《禮·內則》云:「生男則設弧於門左,生 女則設帨於門右」,取事人佩巾之義。

巾部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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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鮫綃帕》
明·瞿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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繭結扶桑出海濱,遠隨機杼倩鮫人。不裁洛浦凌波 襪,能代湘川「拭淚巾。」紫麝薰香收汗潤,彩毫傳恨寄 情真。吳綾輕薄番羅俗,出袖宜同掌上珍。

巾部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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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名臣奏》王莽斥出王閎。太后憐之,閎伏泣失聲,太 後親自以手巾拭閎泣。

《幽明錄》:董卓信巫,嘗有一巫詣卓言事,欲得布為用。 卓以新布手巾與之,巫又索取筆,乃書手巾布上作 兩口,字一差小,上下相對授卓曰:「當慎此。」

《三國志曹瞞傳》:「太祖為人佻易,無威重,好音樂,倡優 在側,常以日達夕。被服輕綃,身自佩小鞶囊,以盛手 巾細物。」

《世說新話》:「彈棋始自魏,宮內用籹奩戲,文帝以此戲 特妙,用手巾角揮之,無不中。」

《江表傳》:「謝鎮西尚少時,聞殷浩能清言造之,殷為謝 作數百語,辭條豐蔚。謝注神傾意,不覺流汗交面。殷 徐語左右:取手巾與謝郎拭面。」

孫權克荊州,將吏皆歸附,而潘濬涕泣交橫。權慰勞 與語,使親近以手巾拭其面。

《竹林七賢論》:「王戎雖為三公,率爾私行,巡省園內,不

從一人,以手巾插腰。戎故吏多大官,相逢輒下道避
考證
之。」

《南史甄法崇傳》:「法崇孫彬,有行業,鄉黨稱善。嘗以一 束薴就州長沙寺庫質錢,後贖薴還,於薴束中得五 兩金,以手巾裹之,彬得送還寺庫。」

《開元天寶遺事》:「貴妃每至夏月,常衣輕綃,使侍兒交 扇鼓風,猶不解其熱。每有汗出,紅膩而多香。或拭之 於巾帕之上,其色如桃紅。」

《摭遺》:李白遊華山,縣令方決事,白乘醉跨驢過門,宰 怒,引至庭下,曰:「汝何人,輒敢無禮!」白乞狀曰:「無姓名, 曾用龍巾拭吐,御手調羹,力士脫靴,貴妃捧硯。天子 殿前尚容走馬,華陰縣裡不許騎驢。」

《同昌公主傳》:「同昌公主出降,有瑟瑟幕紋布巾。」紋布 巾,即手巾也。潔白如雪,光軟特異,拭水不濡,用之彌 年,亦未嘗生垢膩。二物稱得之鬼谷國。

《酉陽雜俎》:高瑀在蔡州,有軍將田知迴易折欠數百 萬,迴至外縣,去州三百餘里,高方令錮身勘,田憂迫, 計無所出其類,因為設酒食開解之。坐客十餘,中有 稱處士皇甫元真者,衣白若鵝羽,貌甚都雅,眾皆有 寬勉之辭,皇但微笑曰:「此亦小事。」眾散乃獨留,謂田 曰:「予嘗游海東,獲二寶物,當為君解此難。」田謝之,請 具車馬悉辭。行甚疾,其晚至州舍於店中,遂晨謁高。 高一見,不覺敬之,因請高曰:「元真此來,特從尚書乞 田性命。」高遽曰:「田欠官錢,非瑀私財,如何皇請避左 右,某於新羅獲一巾子辟塵,欲獻此贖田。即於懷內 探出授高,高纔執,已覺體中虛涼,驚曰:『此非人間所 有,且無價矣。田之性命恐不足酬也』。」皇甫請試之。翌 日,因宴於郭外。時久旱,埃塵且甚,高顧視馬尾鬣及 左右騶卒數人,並無纖塵。監軍使覺,問高:「何事,尚書 獨不塵坌?豈遇異人,獲至寶乎?」高不敢隱。監軍不悅, 固求見處士,高乃與俱往。監軍戲曰:「道者獨知有尚 書乎?更有何寶?願得一觀。」皇甫具述救田之意,且言: 「藥出海東,今餘一針,力弱不及巾,可令一身無塵。」監 軍拜請曰:「獲此足矣。」皇即於巾上抽與之。針金色,大 如布針。監軍乃劄於巾試之,驟於塵中,塵唯及馬騣 尾焉。高與監軍日日禮謁,將討其道要。一夕,忽失所 在矣。

《清波雜志》:「煇在建康,於老尼處得東坡元祐間綾帕 子上所書《薄命佳人》詩,末兩句全用草聖,筆勢尢超 逸。尼時年八十餘矣。」

《誠齊雜記》:賈知微會城夫人杜若蘭以秋雲羅帕裹 丹五十粒與之,曰:「此羅帕是織女採玉繭。織成後,大 雷雨,失帕所在。」

《瑯嬛記》:「昔有客過茅君,時當大暑,茅君於手巾內解 茶葉,人與一葉,客食之,五內清涼。」

巾部雜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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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曲禮》:「為天子削瓜者,副之,巾以絺。為國君者華 之,巾以綌。」方氏曰:巾以絺綌者當暑,以涼為貴也。 《神仙服食經》:「伏芩如拳者,著手巾中,百鬼消滅。」 《英雄記》:在尊者前,宜各具一手巾,不宜借人巾用。 徐淑與秦嘉書:「今奉越布手巾二枚。」

《東宮舊事》:「太子納妃,有百濟白手巾。」

《巖棲幽事》:「田衣」,即山谷所謂「稻田衲。」王右丞有詩云: 「手巾花㲲淨,香帔稻畦成」是也。 《東京夢華錄》:凡店內賣下酒廚子,謂之茶飯量,酒博 士至店中小兒子,皆通謂之「大伯。」更有街坊婦人,腰 繫青花布手巾,綰危髻,為酒客換湯斟酒,謂之「焌糟。」 《女紅餘志》:羊侃姬孫荊玉拂履,皆用輕絲合璧錦巾。

巾部外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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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神記》:漢時諸暨縣吏吳詳者,憚役委頓,將投竄深 山,行至一溪,日欲暮,見年少女子來,衣甚端正,女曰: 「我一身獨居,又無鄰里,唯有一孤嫗,相去十餘步爾。」 詳聞甚悅,便即隨去,行一里餘,即至女家,家甚貧陋, 為詳設食,至一更竟,忽聞一嫗喚云:「『張姑子』。女應曰: 『喏』。詳問是誰,答云:『向所道孤嫗也』。」二人共寢息,至曉 雞鳴詳去,二人相戀。女以紫手巾贈詳,詳以《布手巾》 報之。行至昨所遇處過溪,其夜大水暴溢,深不可涉, 乃迴向女家,都不見,昨處,但有一冢爾。

豫章人劉廣,年少未婚,至田舍,見一女子云:「我是何 參軍女。」年十四而大,為西王母所養,使與下土人交。 廣與之纏綿,其日於席下得手巾裹雞舌香,其母取 巾燒之,乃是火浣布。

《永州府志》:「萼綠華年二十許,以晉穆帝昇平三年己 未十一月十一日夜,隨青衣數十人降於零陵羊權 家,自此一月輒六過焉。本姓楊,贈羊權詩一篇,並火 浣布手巾一幅,金玉絛鉤各一枚《旌異記》:「崔公度字伯陽,自少施食,常以尊勝黃幡遍 插食上,率夜半為節,雖寒暑不廢。為館職,日飲於親 故家,中夕方歸。道」沿蔡河,馬觸酒家簾,驚而逸。崔墜 地,迷不知之。夢一婦人至曰:「崔學士也。」急解帕巾幕 其首。又招其徒曰:「此乃施食崔學士,今遭難,不可不 救。」俄十餘婦應聲而來,為之按摩扶掖,似覺少甦。馭 卒亦至,勉扶上馬,迨歸,家人方知之。但怪暮夜安得 有人裹首?崔彷彿能道向來事,數日方愈。解帕視之, 乃二紅纈,有血滲色,中實碎紙甚多,皆所插黃幡也。 應手灰飛,方知鬼也。

《名山略記》:「鬱州道祭酒徐誕,常以治病為事。有吳人 姓夏侯來師,誕忽暴病死,終冬涉春。有沙門從北來, 於道中見夏侯,雲被崑崙召,不得辭,師寄手巾為信。」 誕得手巾,乃本所送入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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