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第002卷

經濟彙編 選舉典 第一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二卷
經濟彙編 選舉典 第三卷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選舉典

 第二卷目錄

 選舉總部彙考二

  禮記王制 月令 大傳

  管子大匡

  大戴禮千乘篇

 選舉總部總論一

  易經泰卦 否卦

  文子上禮篇

  晏子問上篇

  亢倉子政道篇

  尸子得賢篇

  商子畫策篇

  荀子君道篇

  淮南子泰族訓

  劉向說苑君道

  新序雜事

  桓寬鹽鐵論除狹

  抱朴子審舉 行品

  杜佑通典選舉序

  宋史選舉志序

  冊府元龜貢舉清正 謬濫 應舉 考試

  朱子大全集學校貢舉私議

選舉典第二卷

選舉總部彙考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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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禮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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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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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 位定然後祿之。爵人於朝,與士共之。

陳注「爵人於朝」,殷法也。周則天子假祖廟而拜授之。

《月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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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夏之月,命太尉贊傑俊,遂賢良,舉長大。

贊是贊佐之義。「傑俊」,或未仕沈滯者,故鄭雲「出。賢良。」或職卑位下,故云「遂。」賢良謂有德行,傑俊謂多才藝。集說嚴陵方氏曰:「太尉,即古司馬也。司馬政官,必命之取人者,蓋取人將以為政故也。《王制》言司馬辨論官材,與此同意。」 馬氏曰:「傑者,其才特者也;俊者,敏於德者也;佐上利下,宜為人臣者,賢也;苟志於善焉者,良也;體仁而能元者,長也;充實而有光輝者,大也。此曰太尉,非古也。」陳注太尉,秦官也。傑俊以才言,贊則引而升之。賢良以德言,遂謂使之得行其志也。長大以力言,《王制》言「執技論力,舉」謂選而用之也。

《大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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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南面而聽天下,所且先者五:三曰「舉賢」,四曰「使 能。」

《舉賢》謂舉用巖穴有賢德之士。「使能」謂有道藝,亦祿之,使各當其職。集說嚴陵方氏曰:「升之於位之謂舉,任之以職之謂使。」

《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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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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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縣吏進諸侯士而有善,觀其能之大小以為之賞, 有過無罪,令鮑叔進大夫,勸國家得之,成而不悔,為 上舉;從政治為次,野為原,又多不發,起訟,不驕,次之。 勸國家得之,成而悔,從政雖治而不能,野原又多發, 起訟驕行此三者為下令。晏子進貴人之子,出不仕, 處不華而友,有少長,為上舉,得二為次,得一,為下士; 「處靖敬老,與貴交,不失禮,行此三者為上舉;得二為 次,得一為下。耕者農,農用力,應於父兄,事賢多行,此 三者為上舉;得二為次,得一為下令。高子進工商應 於父兄,事長養老,承事敬行,此三者為上舉,得二者 為次,得一者為下令。」國子以情斷獄,三大夫既已選 舉,使縣行之。管仲進而舉言上而見之於君,以卒年, 君舉管仲。告鮑叔曰:「勸國家不得成,而悔,從政不治, 不能,野原又多,而發訟驕。凡此三者,有罪無赦。」《告晏 子》曰:「貴人子處華下,交好飲食,行此三者,有罪無赦。 士出入無常,不敬老而營富,行此三者,有罪無赦。耕 者出入不應於父兄,用力不農,不事賢,行此三者,有 罪無赦。」《告國子》曰:「工賈出入,不應父兄,承事不敬,而 違老治危行,此三者有罪無赦。凡於父兄無過,州里 稱之,吏進之君用之。有善無賞,有過無罰,吏不進廉 意於父兄無過,於州里莫稱,吏進之,君用之,善為上 賞,不善,吏有罰。」君謂國子:「凡貴賤之義,入與父俱,出 與師俱,上與君俱。凡三者,遇賊不死,不知賊則無赦。 斷獄」情與義易,義與祿易易。祿可無斂,有可無赦。

《大戴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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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乘篇》
===司馬司夏,四方諸侯之遊士,國中賢餘秀興閱焉。方

夏三月,養長秀蕃庶物。於時有事,享於皇祖皇考,爵 士之有慶者七人,以成夏事。

選舉總部總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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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經》。

《泰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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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九:拔茅茹,以其彙,征吉。

程傳初以陽爻居下,是有剛明之才而在下者也。時之《否》,則君子退而窮處,時既泰,則志在上進也。君子之進,必與其朋類相牽援,如茅之根然,拔其一則牽連而起矣。茹根之相牽連者,故以為象。「彙」,類也。賢者以其類進,同志以行其道,是以「吉」也。君子之進必以其類,不唯志在相先,樂於與善,實乃相賴以濟。故君子小人未有能獨立不賴朋友之助者也。自古君子得位、則天下之賢萃於朝廷、同志協力、以成天下之泰。小人在位、則不肖者並進。然後其黨勝而天下否矣。蓋各從其類也。

《象》曰:「拔茅」「征吉」,志在外也。

程傳「時將泰」,則群賢皆欲上進。志在外上進也。

《否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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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六:拔茅茹,以其彙,貞吉,亨。

本義當《否》之時、小人連類而進之象。而初之惡則未形也。故戒其貞則「吉」而「亨。」蓋能如是、則變而為君子矣。

《象》曰:「拔茅」「貞吉」,志在君也。

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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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禮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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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人舉賢以立功」,不肖之主舉其所與同,觀其所舉, 治亂分矣。

晏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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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上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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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公問《晏子》曰:「取人得賢之道何如?」晏子對曰:「舉之 以語,考之以事,能諭則尚而親之,近而勿辱,以取人 則得賢之道也。」是以明君居上,寡其官而多其行,拙 於文而工於事,言不中不言,行不法不為也。

亢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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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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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術至要,力於審士。士有才行比於一鄉,委之鄉;才 行比於一縣,委之縣;才行比於一州,委之州;才行比 於一國,委之國政,而後迺能無伏士矣。人有惡戾於 鄉者,則誨之,不改是為惡,戾於縣則撻之,不改,是為 惡,戾於國則誅之,迺能無復逆節矣。誠知是舉,天下 之人一一畏懷,無有干請幫助識別此字。諂慢之萌矣。此之謂「靖人。」 凡為天下之務,莫大求士;士之待求,莫善通政;通政 之善,莫若靖人。靖人之才,蓋以文章考之,百不四五; 以言論考之,十或一二;以神器靖作態度考之,十全 八九。是皆賢王慶代明識裁擇所能爾也。王天下者, 若以文章取士,則翦巧綺繿益至,而正雅素實益藏 矣;以言論取士,則浮掞游飾益來,而蹇諤諍直益晦 矣;以神氣靖,作態度取士,則外正內邪益尊,而清修 明實益隱矣。若然者,賢愈到,政愈僻,令愈勤,人愈亂 矣。夫天下至大器也,帝王至重位也,得士則靖,失士 則亂,故人主勞於求賢,逸於任使。嗚呼!守國聚人者, 其胡可以不事試於士乎?

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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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賢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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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知用賢之利也,不能得賢。其何故也?夫買馬不論 足力,以白黑為儀,必無走馬矣。買玉不論美惡,以大 小為儀,必無良寶矣。舉士不論才,而以貴勢為儀,則 伊尹、管仲不為臣矣。

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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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畫策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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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主在上,所舉必賢,則法可在賢;法可在賢,則法在 下。不肖不敢為非,是謂「重治。」不明主在上,所舉必不 肖,國無明法,不肖者敢為非,是謂「重亂。」

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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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道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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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主,有私人以金石珠玉,無私人以官職事業,是何 也?」曰:「本不利於所私也。彼不能而主使之,則是主闇 也;臣不能而誣能,則是臣詐也。主闇於上,臣詐於下, 滅亡無日,俱害之道也。夫文王非無貴戚也,非無子 弟也,非無便辟也,倜然乃舉太公於州人而用之,豈 私之也哉!以為親邪?則周姬姓也;而彼姜姓也。以為 故邪?則未嘗相識也。以為好麗邪?」則夫人行年七十 有二。請幫助識別此字。「然而齒墜矣。」然而用之者,夫文王欲立貴道欲白貴名,以惠天下,而不可以獨也。非於是子,莫足 以舉之。故舉是子而用之。於是乎貴道果立,貴名果 明,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國,姬姓獨居五十三人,周之 子孫苟不狂惑者,莫不為天下之顯諸侯如是者,能 愛人也。故舉天下之大道,立天下之大功,然後隱其 所憐所愛。其下猶足以為天下之顯諸侯。故曰:「唯明 主為能愛其所愛。闇主則必危其所愛。」此之謂也。

淮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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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族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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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主者,舉賢以立功,不肖主舉其所與同。文王舉太 公望、召公奭而王,桓公任管仲、隰朋而霸,此舉賢以 立功也。夫差用太宰嚭而滅,秦任李斯、趙高而亡,此 舉所與同。故觀其所舉而治亂可見,察其黨與而賢 不肖可論也。

漢劉向說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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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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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問伊尹曰:「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知 之有道乎?」伊尹對曰:「昔者堯見人而知,舜任人然後 知禹以成功舉之。夫三君之舉賢,皆異道而成功,然 尚有失者,況無法度而任己?直意用人,必大失矣。故 君使臣自貢其能,則萬一之不失矣。王者何以選賢? 夫王者得賢材以自輔,然後治也。雖有堯舜之明,而」 股肱不備,則主恩不流,化澤不行。故明君在上,慎於 擇士,務於求賢,設四佐以自輔,有英俊以治官,尊其 爵,重其祿,賢者進以顯榮,罷者退而勞力。是以主無 遺憂,下無邪慝,百官能治,臣下樂職,恩流群生,澤潤 草木。昔者虞舜左禹右皋陶,不下堂而天下治,此使 能之效也。

《武王問太公》曰:「舉賢而以危亡者,何也?」太公曰:「舉賢 而不用,是有舉賢之名,而不得真賢之實也。」武王曰: 「其失安在?」太公望曰:「其失在君好用小善而已,不得 真賢也。」武王曰:「好用小善,何如?」太公曰:「君好聽譽而 不惡讒也。以非賢為賢,以非善為善,以非忠為忠,以 非信為信。其君以譽為功,以毀為罪,有功者不賞,有 罪者不罰;多黨者進,少黨者退。是以群臣比周而蔽 賢,百吏群黨而多奸。忠臣以誹,死於無罪;邪臣以譽, 賞於無功。其國見於危亡。」武王曰:「善。吾今日聞誹譽 之情矣。」

齊桓公問於甯戚曰:「筦子今年老矣,為棄寡人而就 世也。吾恐法令不行,人多失職,百姓疾怨,國多盜賊, 吾何如而使奸邪不起,民衣食足乎?」甯戚對曰:「要在 得賢而任之。」桓公曰:「得賢柰何?」甯戚對曰:「開其道路, 察而用之,尊其位,重其祿,顯其名,則天下之士騷然 舉足而至矣。」桓公曰:「既以舉賢士而用之矣,微夫子 幸而臨之,則未有布衣屈奇之士,踵門而求見寡人 者。」甯戚對曰:「是君察之不明,舉之不顯,而用之疑,官 之卑,祿之薄也。且夫國之所以不得士者,有五阻焉: 主不好士,諂諛在傍,一阻也;言便事者,未嘗見用,二 阻也;壅塞掩蔽,必因近習,然後見察,三阻也;訊獄詰 窮,其辭以法過之,四阻也;執事適欲」擅國權命,五阻 也。去此五阻,則豪俊並興,賢智求處。五阻不去,則上 蔽吏民之情,下塞賢士之路。是故明王聖主之治,若 夫江海無不受,故長為百川之主;明王聖君無不容, 故安樂而長久。因此觀之,則安主利人者,非獨一士 也。桓公曰:「善。吾將著夫五阻,以為戒本也。」

新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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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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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者唐虞崇舉九賢,布之於位,而海內大康,要荒來 賓,麟鳳在郊。商湯用伊尹,而文武用太公閎夭。成王 任周召而海內大治,越裳重譯,祥瑞並降,遂安千載, 皆由任賢之功也。

桓寬鹽鐵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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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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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賢良》曰:「古之進士也,鄉擇而里選,論其才能,然後官 之,勝職任,然後爵而祿之。故士修之鄉曲,升諸朝廷, 行之幽隱,明足顯著,疏遠無失士,小大無遺功。是以 賢者進用,不肖者簡黜。今吏道壅而不選,富者以財 賈官,勇者以死射功,戲車鼎躍,咸出補吏,累功積日, 或至卿相。垂青繩,擐銀龜,擅殺生之柄,專萬民之命。 弱者猶使羊將狼也,其亂必矣。強者則是予狂夫利 劍也,必妄殺生也。」是以往者郡國黎民相乘而不能 理,或至鋸頸殺不辜而不能正,執綱紀非其道,蓋博 亂愈甚。古者封賢祿,能不過百里。百里之中而為都 疆,垂不過五十,猶以為一人之身,明不能照,聰不得 達,故立卿大夫士以佐之,而政治乃備。今守相或無 古諸侯之賢,而蒞千里之政,主一郡之眾,施聖主之 德,擅生殺之法,至重也。非仁人不能任,非其人不能 行。一人之身,治亂在己,千里與之轉化,不可不熟擇 也。故人主有私人以財,不私人以官,懸賞以待功,序 爵以俟賢,舉善若不足,黜惡若仇讎,固為其非功而

殘百姓也。夫傅主德,開臣途,在於選賢而器使之,擇
考證
揀守相,然後任之。

抱朴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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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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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朴子》曰:「華霍所以能崇極天之峻者,由乎其下之 厚也;唐虞所以能臻巍巍之功者,實賴股肱之良也。 雖有孫陽之手,而無騏驥之足,則不得致千里矣;雖 有稽古之才,而無宣力之佐,則莫緣凝庶績矣。人君 雖明並日月,神鑒未兆,然萬機不可以獨統,曲碎不 可以親總,必假目以遐覽,借耳以廣聽,誠須有司是」 康是贊。故聖莫不根心招賢,以舉才為首務,施玉帛 於丘園,馳翹車於巖藪,勞於求人,逸於用能。上自槐 棘,降逮皂隸,論道經國,莫不任職恭己,無為而治平 刑措而化洽,無外萬邦咸寧,設官分職,其猶構室,一 物不堪,則崩橈之由也。然未貢舉之士,格以四科,三 事九列,是之自出,必簡標穎拔萃之俊。而漢之末葉, 桓靈之世,柄去帝室,政在姦臣,網漏防潰,風頹教沮, 抑清德而揚諂媚,退履道而進多財,力競成俗,苟得 無恥。或輸自售之寶,要人之書;或父兄貴顯,望門而 辟命,低眉屈膝,以積習而見私。夫銓衡不平,則輕重 錯謬;斗斛不正,則少多混亂。繩墨不陳,曲直不分;準 格傾側,則滓雜實繁。「以之治人,則虐暴而犲貪。受取 聚斂,以補買官之費。立之朝廷,則亂劇於棼絲。引用 駑庸,以為黨援,而望風向草。」偃庶事之康,何異懸瓦 礫而責夜光,絃不調而索清音哉?何可不澄濁飛沈, 沙汰臧否,嚴試對之法,峻貪夫之防哉!殄瘁攸階,可 勿畏乎!古諸侯貢士,適者謂之有功,有功者增班進 爵。貢士不適,謂之「有過。」有過者黜位削地,猶復不能 令詩人謐《大車》「素餐」之刺,山林無《伐檀》「罝兔」之賢。況 舉之無非才之罪,受之無負乘之患。衡量一失其格, 多少安可復損乎?夫孤立之翹秀,藏器以待賈;瑣碌 之輕薄,人事以邀速。夫唯待賈,故頓淪於窮瘁矣;夫 唯邀速,故佻竊而騰躍矣。蓋梟䲭屯飛,則「鴛鳳幽集; 犲狼當路,則麒麟遐遁。舉善而教,則不仁者遠矣。姦 偽榮顯,則英傑潛逝,高概恥與闒茸為伍,清節羞入 饕餮之貫。舉任並謬,則群賢括囊;群賢括囊,則凶邪 相引;凶邪相引,則小人道長;小人道長,則檮杌比肩, 頌聲所以不作,怨嗟所以嗷嗷也。」高幹長材,恃能勝 己,屈伸默語,聽天任命,窮通得失,委之自然,亦焉得 不墮多黨者之後,而居有力者之下乎?逸倫之士,非 禮不動,山峙淵渟,知之者希,馳逐之徒,蔽而毀之。故 思賢之君終不知奇才之所在,懷道之人,願效力而 莫從。雖抱稷、卨之器,負邈世之量,遂沈滯詣死,不得 登敘也。而有黨有力者紛然鱗萃,人乏官曠,致者又 美,亦安得不拾掇而用之乎?靈獻之世,閹官用事,群 奸秉權,危害忠良,臺閣失選用於上,州郡輕貢舉於 下。夫選用失於上,則牧守非其人矣;貢舉輕於下,則 秀孝不得賢矣。故時人語曰:「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 父別居。寒素清白濁如泥,高第良將怯如雞。」又云:「古 人慾達勤誦經,今世圖官免治生。」蓋疾之甚也。於時 懸爵而賣之,猶列肆也;爭津者買之,猶市人也。有直 者無分而徑進,空拳者望途而收跡。其貨多者其官 貴,其財少者其職卑。故東園積賣官之錢,崔烈有銅 臭之𠷣。上為下傚,君行臣甚,是既然矣。又邪正不同, 譬猶冰炭。惡直之人,憎於非黨。刀尺顛倒者,則恐人 之議己也;達不由道者,則患言論之不美也。乃共搆 合虛誣,中傷清德,瑕累橫生,莫敢救拔。於是曾閔獲 商臣之謗,孔、墨蒙盜跖之垢,懷正居貞者填笮乎泥 濘之中,而狡猾巧偽者軒翥乎虹霓之際矣。而凡夫 淺識,不辨邪正,謂守道者為陸沈,以履徑者為知變, 俗之隨風而動,逐波而流者,安能復身於德行,苦思 於學問哉!是莫「不棄檢括之勞,而赴用賂之速矣。斯 誠有漢之所以傾,來代之所宜深鑒也。」或曰:「吾子論 漢末貢舉之事,誠得其病也。今必欲戒既往之失,避 傾車之路,改有代之絃調,防法翫之或變,令濮上巴 人反安樂之正音,腠理之疾,無退走之滯患者,豈有 方乎?」《抱朴子》答曰:「知人則哲,上聖所難。今使牧守皆 能審良才於未用,保性履之始終,誠未易也。但共遣 其私情,竭其聰明,不為利慾動,不為囑託居。所欲舉 者,必澄思以察之,博訪以詳之,修其名而考其行,校 同異以備虛飭,令親族稱其孝友,邦閭歸其信義。」嘗 小仕者,有忠清之效,治事之幹,則寸錦足以知巧,刺 鼠足以觀勇也。又秀孝皆宜如舊,試「經答策,防其罪 對之奸,當令必絕。其不中者,勿署吏,加罰禁錮。其所 舉書。不中者,刺史、太守免官,不中左遷。中者多,不中 者少,後轉不得過。故若受賕而舉所不當,發覺有驗 者,除名禁錮終身,不以赦令原所舉舉者,與同罪。」今 試用此法治一二歲之間,秀孝必多不行者,亦足以 知天下貢舉不精之久矣,過此則必多修德而勤學 者矣。又諸居職,其犯公坐者,以法律從事,其以貪濁 贓污為罪不足至死者,刑竟及遇赦,皆宜禁錮終身, 輕者二十年,如此不廉之吏,必將化為夷齊矣。若乃臨官受取,金錢山積,發覺則自恤得了,免退則旬日 復用者,曾、史亦將變為盜跖矣。如此,則雖貢士皆中, 不辭「於官長之不良。或曰『能言不必能行,今試經對 策雖過,豈必有政事之才乎』?」《抱朴子》答曰:「古者猶以 射擇人,況經術乎?如其舍旃,則未見餘法之賢乎此 也。夫豐草不秀塉土,巨魚不生小水,格言不吐庸人 之口,高文不墮頑夫之筆,故披《洪範》而知箕子有經 世之器,覽《九術》而見范生懷治國之略,省」夷吾之書 而明其有撥亂之幹,視不害之文而見其精,霸王之 道也。今孝廉必試,經無脫謬,而秀才必對,策無失指, 則亦不得闇蔽也。良將高第,取其膽武,猶復試之以 策,況文士乎?假令不能,必盡得賢能,要必愈於了不 試也。今且令天下諸當在貢舉之流者,莫敢不勤學, 但此一條,其為長益風教亦不細矣。若使海內畏妄 舉之失,凡人息僥倖之求,背競逐之末,歸學問之本, 儒道將大興,而私貨必漸絕,奇才可得而役,庶官可 以不曠矣。或曰:「先生欲急貢舉之法,但禁錮之罪,苛 而且重,懼者甚眾。夫急轡繁策,伯樂所不為;密防峻 法,德政之所恥。」《抱朴子》曰:「夫骨填肉補之藥,長於養 體益壽,而」不可以救暍溺之急也。務寬含垢之政,可 以蒞敦御朴而不中,以拯衰弊之變也。虎狼見逼,不 揮戈奮劍,而彈琴詠詩,吾未見其身可保也。燎火及 室,不奔走灌注,而揖讓盤旋,吾未見其焚之自息也。

《行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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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物有似而實非,若然而不然,料之無惑,望形得神 聖者其將病諸?況乎常人。故用才取士,不可以不精 擇,不可以不詳試也。若乃性行惑變,始正終邪,若王 莽初則美於伊、霍,晚則劇於趙高,又非中才所能逆 盡也。若令士之易別,如鷦鷯之與鴻鵠,狐兔之與龍 驎,則四凶不得官於堯朝,管、蔡不得幾危宗周、仲尼 無澹臺之失,延陵無損金之恨,伊尹無七十之勞,項 羽無嫌范之悔矣。所患於其碔砆之亂瑾瑜,鷦螟之 似鳳凰,凝冰之類水精,煙熏之凝雲氣,故令不謬者 尟也。惟帝難之,矧乎近人哉!夫唯大明元鑒幽微,靈 銓揣物,思灼沉昧,瞻山識璞,臨川知珠。士於難分之 中而無取捨之恨者,使臧否區分,抑揚咸允,武丁、姬 文不獨治,而傅說、呂尚不永棄,高、莽、宰嚭不得成其 惡,弘、恭、石顯無所容其偽矣。斯蓋取士之較略,選擇 之大都耳。《精微》之求,存乎其人,固非毫翰之所備縷 也。

唐杜佑通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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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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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昔羲後,因以物命官,事簡人淳,唯以道化,上無求 欲於下,下無干進於上,百姓自足,海內乂安。不是賢 而非愚,不沽名而尚行,推擇之典,無所聞焉。」爰洎唐 虞之官人也,俾乂水土,緝熙帝載,敷五教,正五刑,播 百穀,典三禮,咨於四嶽,明揚側陋,詢事考言,故舉無 失德,然猶「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流四凶族,不仁 者遠。」斯則選賢任能之大略也。三王之代,朴散俗澆, 難以道馭,務勤其教,立庠塾於鄉閭,建黌學於都邑, 訓公卿大夫之子弟,設俊造之目而勗勉成之。自幼 年入學,至四十方仕,然後行備業全,事理績茂。秦漢 以降,乃異於斯。其行教也不深,其取材也務速,欲人 浸漬於五常之道,皆登仁壽之域,何可及已。夫上材 蓋寡,中才則多。有可移之性,故其教方善。若不敦其 教,欲求多賢,亦不可及已。非今人多不肖,古人多材 能,在施政立本使之然也。而況以言取士,既已失之, 考言惟華,失之愈遠。若變茲道,材何遠乎?

宋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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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志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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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敷奏以言,明試以功,三載考績,三考黜陟幽明,始 於《舜典》。司徒以鄉三物興賢能,太宰以三歲計吏治, 詳於《周官》。兩漢而下,選舉之制不同,歸於得賢而已。 考其大要,不過入仕則有貢舉之科,服官則有銓選 之格,任事則有考課之法。然歷代之議貢舉者,每曰 「取士以文藝,不若以德行就文藝而參酌之,賦論之 浮華,不若經義之實學。」議銓選者,每曰:「以年勞取人, 可以絕超躐,而不無賢愚同滯之歎;以薦舉取人,可 以拔俊傑,而不無巧佞捷進之弊。」議考課者,每曰:「拘 吏文則上下督察,浸成澆風;通譽望則權貴請託,徒 開利路。」於是議論紛紜,莫之一也。宋初承唐制,貢舉 雖廣,而莫重於進士制科,其次則三學選補。銓法雖 多,而莫重於舉削改官磨勘轉秩,考課雖密,而莫重 於官給曆紙,驗考批書。其他教官、武舉、童子等試,以 及遺逸奏薦、貴戚公卿任子親屬與遠州流外諸選, 委曲瑣細,咸有品式。其間變更不常,沿革迭見,而三 百餘年元臣碩輔,鴻博之儒,清彊之吏,皆自此出,得 人為最盛焉。今輯《舊史所錄,臚為六門:一曰科目;二 曰學校試;三曰銓法;四曰補廕;五曰保任;六曰考課。 煩簡適中,檃括歸類,作〈選舉志〉》。

==冊府元龜==
考證

《貢舉清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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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有興賢之書比其德行道藝而獻之於王王再 拜而受乃知詳選之道不其重與洎乎!奔競斯作登 顯多濫乃有疾時態之流宕考才能於端實稽以經 術抑其浮華權要之地請託不行當寧賞歎縉紳稱 尚為國選士斯無媿焉故史稱「得賢者有賞不肖者 有罰」良有謂矣。

《謬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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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不失德,則曰「能焉」,稱匪其人,誠為濫矣。況夫論辨 多士,總覈群材,為治亂之本源,實邦國之大計。固宜 責以名實,審其否臧,揚於王廷,縻以好爵。其有知識 非遠,采擇不明,心志既紛,藝文莫辨。附回天之勢,采 畫地之名。棄實務華雜,良以楛。物議非允,官謗是興, 先茅之賞莫承,籍槁之愆用及。其或制度乖正,仕進 違方,既啟幸端,亦附於此。

《應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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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國之光著乎!大易之象有道則見垂諸素王之說 故策名筮仕起家從政乃士子之常道也。粵自漢氏 勃興儒術太盛懸科以取士下詔以徵賢暨魏晉而 下至五代風流靡絕條目非一繇是丘園特起之秀 巖石高臥之伍或文足以經國或學足以待問或力 穡自給或篤行無改或究陰陽之變或窮政教之弊 莫不裒然充賦,卓爾在庭第之甲科,縻之好爵者已。

《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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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人君之有區宇也,不可以獨治必求賢以共之賢 士之懷德業也,不可以自進必待君以任之所以舉 善急賢前古之明訓掄才考藝有國之大方唐虞之 際於斯為盛漢魏之下可得而論納敷奏之言則眾 善必舉下賢良之詔則群才競進經濟之業斯備甲 乙之科乃懸以至較藝實之精微察器識之優異授」 之王爵,任以民政,郡國以康,風俗以化。得人之效,於 斯可見;求賢之道,百世可知。

朱子大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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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貢舉私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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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者學校選舉之法,始於鄉黨,而達於國都,教之以 德行道藝,而興其賢者能者。蓋其所以居之者無異 處,所以官之者無異術,所以取之者無異路。是以士 有定志而無外慕,早夜孜孜,唯懼德業之不修,而不 憂爵祿之未至。夫子所謂「言寡尤,行寡悔,祿在其中。」 《孟子》所謂「修其天爵,而人爵從之」,蓋謂此也。若夫三 「代之教藝為最下,然皆猶有實用而不可闕,其為法 制之密,又足以為治心養氣之助,而進於道德之歸, 此古之為法所以能成人材而厚風俗,濟世務而興 太平也。」今之為法不然,雖有鄉舉,而其取人之額不 均,又設太學利誘之一塗,監試、漕試、附試詐冒之捷 徑,以啟其奔趨流浪之意。其所以教「者既不本於德 行之實,而所謂藝者又皆無用之空言;至於甚弊,則 其所謂空言者又皆怪妄無稽,而適足以敗壞學者 之心志。是以人材日衰,風俗日薄。朝廷州縣每有一 事之可疑,則公卿大夫、官人百吏愕眙相顧而不知 所出,是亦可驗其為教之得失矣。而議者不知其病 源之所在,反以程試」文字之不工為患,而唱為混補 之說,以益其弊。或者知其不可,又欲斟酌舉行崇寧 州縣三舍之法,而使歲貢選士於太學。其說雖若賢 於混補之雲,然果行此,則士之求入乎州學者必眾。 而今州郡之學,錢糧有限,將廣其額則食不足,將仍 其舊,則其勢之偏、選之艱而塗之狹,又將有甚於前 日之「解額少而無所容也。」正使有以處之,然使游其 間者校計得失於旦暮錙銖之間不得寧息,是又不 唯無益,而損莫大焉,亦非計之得也。蓋嘗思之,必欲 乘時改制,以漸復先王之舊,而善今日之俗,則必如 明道先生熙寧之議,然後可以大正其本,而盡革其 末流之弊。如曰未暇,則莫若具均諸州之「解額以定 其志;立德行之科以厚其本;罷去詞賦,而分諸經子 史時務之年以齊其業。又使治經者必守家法,命題 者必依章句,答義者必通貫經文,條舉眾說而斷以 己意。學校則遴選實有道德之人,使專教導以來實 學之士;裁減解額,舍選謬濫之恩,以塞利誘之塗。至 於制科、詞科、武舉之屬,亦皆究其利病而頗更其制, 則有定志而無奔競之風,有實行而無空言之弊,有 實學而無不可用之材矣。」此其大略也。其詳則繼此 而遂陳之。夫所以必均諸州之解額者,「今之士子不 安於鄉舉而爭趨太學試者,以其本州解額窄而試 者多,太學則解額闊而試者少。本州只有解試一路, 太學則兼有舍選之捷徑,又可以智巧而經營也。所 以今日倡為混補之說者,多是溫、福、處、婺之人,而他 州不與焉。非此數州之人,獨多躁競,而他州之人無 不廉退也。乃其勢驅之,有不得不然者耳。然則今日 欲捄其弊,而不以大均解額為先務,雖有良法,豈能 有所補哉?故莫若先令禮部取見逐州三舉終場人 數

太學終場人數,解試亦合,分還諸州里為「人數。」

「通比舊額都數,定以若干分」為率,而取其若干以為 新額。

如以十分為率而取其一,則萬人終場者以百人為額,更斟酌之。

又損太學解額,舍選取人分數,使與諸州不至大段 殊絕。

其見住學人,分數,權許仍舊。

則士安其土而無奔趨流浪之意矣。所以必立德行 之科者,德行之於人大矣。然其實則皆人性所固有, 人道所當為。以其得之於心,故謂之「德」;以其行之於 身,故謂之「行」,非故有所作為增益,而欲為觀聽之美 也。士誠知用力於此,則不惟可以修身,而推之可以 治人,又可以及夫天下國家。故古之教者莫不以是 為先。若舜之命司徒「以敷五教,命典樂以教冑子」,皆 此意也。至於成周而法始大備,故其人材之盛,風俗 之美,後世莫能及之。漢室之初,尚有遺法,其選舉之 目,必以敬長上、順鄉里、肅政教、「出入不悖所聞」為稱 首。魏、晉以來,雖不及古,然其九品中正之法猶為近 之。及至隋、唐,遂專以文詞取士,而尚「德之舉不復見 矣。積至於今,流弊已極,其勢不可以不變,而欲變之 又不可不以其漸。故今莫若且以逐州新定解額之 半,而又折其半以為德行之科。」

如解額百人,則以二十五人為「德行科。」 蓋法行之初,恐考察未精,故且取其半而又減其半。其餘五十人,自依常法。

《明立所舉德行之目》。

如八行之類

專委逐縣令佐,從實搜訪,於省試後,保明津遣赴州。 守倅審實,保明申部,於當年六月以前,以禮津遣,限 本年內到部,撥入太學,於近上齋舍安排,而優其廩 給,仍免課試。長貳時以延請詢考,至次年終,以次差 充大小職事。又次年終,擇其尤異者特薦補官,餘令 待赴明年省試,比之餘人,倍其取人分數。

如餘人二十取一,則此科十而取一,蓋解額中已減其半矣。

「殿試各升一甲,其不中人,且令住學,以俟後舉。其行 義有虧,學術無取,舉者亦當議罰」,則士知實行之可 貴,而不專事於空言矣。所以必罷詩賦者,空言本非 所以教人,不足以得士,而詩賦又空言之尤者,其無 益於設教取士章章明矣。然熙寧罷之,而議者不以 為是者,非罷詩賦之不善,乃專主王氏經義之不善 也。故元祐初議有改革,而司馬溫公、呂申公皆不欲 復。其欲復之者,唯劉摯為最力,然不過以考校之難 而為言耳。是其識之卑而說之陋,豈足與議先王教 學官人之本意哉!今當直罷,無可疑者。如以習之者 眾,未欲遽罷,則限以三舉而遞損其取人之數。俟其 為之者少而後罷之,則亦不駭於俗,而其弊可革矣。 所以必分諸經、子、史時務之年者,古者大學之教以 格物致知為先,而其考校之法,又以九年知類通達、 強立不反為大成。蓋天下之事皆學者所當知,而其 理之載於經者,則各有所主而不能相通也。況今《樂 經》亡而《禮經》缺,二戴之《記》已非正經,而又廢其一焉。 蓋今之所以為教者「已不能備,而治之者類皆舍其 所難而就其所易,僅窺其一而不及其餘,則於天下 之事宜有不能盡通其理者矣。若諸子之學,同出於 聖人,各有所長而不能無所短,其長者固不可以不 學,而其所短亦不可以不辨也。至於諸史」,則該古今 興亡治亂得失之變,時務之大者,如禮樂制度、天文 地理、「兵謀、刑法之屬,亦皆當世所須而不可闕,皆不 可以不之習也。」然其一旦而盡通,則其勢將有所不 能,而卒至於不行。若合所當讀之書而分之以年,使 天下之士各以三年而共通其三四之一,則亦若無 甚難者。故今欲以《易》《書》《詩》為一科而子年午年試之, 《周禮》《儀禮》及二戴之《禮》為一科而卯年試之。「《春秋》及 三傳」為一科,而酉年試之。

年分皆以省試為《界義》各二道。

諸經皆兼《大學》《論語》《中庸》《孟子》

義各一道

《論》則分「諸子為四科,而分年」以附焉。

《諸子》則如荀、楊、王、韓、老、《莊》之屬,及本朝諸家文字,當別討論,分定年數,兼許於當年史傳中出《論》二道。

策則諸史,《時務》亦然。

諸史則《左傳》《國語》《史記》《兩漢》為一科,《三國》《晉書》《南北史》為一科,《新舊唐書》《五代史》為一科,《通鑑》為一科,時務則律曆、地理為一科,《通禮》《新儀》為一科,兵法、刑統、敕令為一科,《通典》為一科,以次分年,如經子之法策各二道。

「則士無不通之經,無不習之史,而皆可為當世之用 矣。其《治經》必專家法」者,「天下之理,固不外於人之一心。然聖賢之言,則有淵奧爾雅而不可以臆斷者,其 制度名物,行事本末,又非今日之見聞所能及也。故 治經者必用先儒已成之說而推之,借曰未必盡是, 亦當究其所以得失之故,而後可以反求諸心而正 其繆。」此漢之諸儒所以專門名家,各守師說,而不敢 輕有變焉者也。但其守之太拘,而不能精思明辨以 求真,是則為病耳。然以此之故,當時風俗終是淳厚。 近年以來,習俗苟偷,學無宗主,治《經》者不復讀其經 之本文,與夫先儒之傳注,但取近時科舉中選之文, 諷誦摹倣,擇取經中可為題目之句,以意扭掜,妄作 主張,明知不是經意,但取便於行文,不暇恤也。蓋諸 經皆然,而《春秋》為尤甚。主司不惟不知其繆,乃反以 為工而置之高等,習以成風,轉相祖述,慢侮聖言,日 以益甚。名為治經,而實為經學之賊;號為作文,而實 為文字之妖,不可坐視而不之正也。今欲正之,莫若 討論諸經之說,各立家法,而皆以註疏為主。如《易》則 兼取胡瑗、石介、歐陽修、王安石、邵雍、程頤、張載、呂大 臨、楊時,《書》則兼取劉敞、王安石、蘇軾、程頤、楊時、晁說 之、葉夢得、吳棫、薛季宣、呂祖謙,《詩》則兼取歐陽修、蘇 軾、程頤、張載、王安石、呂大臨、楊時、呂祖謙,《周禮》則劉 敞、王安石、楊時,《儀禮》則劉敞、二戴;《禮記》則劉敞、程頤、 張載、呂大臨,《春秋》則啖助、趙正、陸淳、孫明復、劉敞、程 頤、胡安國《大學》《論語》《中庸》《孟子》則又皆有《集解》等書, 而蘇軾、王雱、吳棫、胡寅等說亦可采。

以上諸家,更加考訂增損,如劉彝等說,恐亦可取。

令應舉人各占兩家以上,於家狀內及經義卷子第 一行內一般聲說,將來答義,則以本說為主,而旁通 他說以辨其是非,則治經者不敢妄牽己意,而必有 據依矣。其命題所以必依章句者,今日治經者既無 家法,其穿鑿之弊已不可勝言矣。而主司命題,又多 為新奇,以求出於舉子之所不意,於所當斷而反連 之,於所當連而反斷之,大抵務欲無理可解,無說可 通,以觀其倉卒之間,趨附離合之巧。其始蓋出於省 試「上天之載,無聲無臭,儀刑文王」之一題。然而當時 傳聞,猶以為怪。及今數年,則無題不然,而人亦不之 怪矣。主司既以此倡之,舉子亦以此和之。平居講習, 專務裁翦經文,巧為餖飣,以求合乎「主司之意,其為 經學賊中之賊,文字妖中之妖,不止於家法之不立 而已也。今既各立家法,則此弊勢當自革。然恐主司 習熟見聞,尚仍故態,卻使舉子愈有拘礙,不容下筆。 願下諸路漕司,戒敕所差考試官,今後出題,須依章 句,不得妄有附益裁剪。如有故違,許應舉人依經直 答,以駁其繆。仍經本州及漕司陳訴,將命題人重作 行遣。其諸州申到題目,亦令禮部、國子監長貳看詳, 糾舉譴罰,則主司不敢妄出怪題,而諸生得守家法, 無復敢肆妖言矣。」又按前賢文集,策問皆指事設疑, 據實而問,多不過百十字,嘉祐、治平以前尚存舊體。 而《呂申公家傳》記熙寧事乃云:有司發策問,必先稱 頌時政,對者因大為諛詞以應之,然則此風蓋未遠 也。今亦宜為之禁,使但條陳所問之疑,略如韓、歐諸 集之為者,則亦可以觀士子之實學,而息其諛佞之 姦心矣。其必使答義者通貫經文,條陳眾說,而斷以 己意者,其說已略具於《家法》之條矣。蓋今日經學之 難,不在於治經,而難於作義。大抵不問題「之大小長 短,而必欲分為兩段,仍作兩句對偶破題,又須借用 他語以暗貼題中之字,必極於工巧而後已。其後多 者三二千言,別無他意,不過止是反復敷衍破題兩 句之說而已。如此不唯不成經學,亦復不成文字,而 使學者卒歲窮年,枉費日力以從事於其間,甚可惜 也!欲更其弊,當更寫卷之式,明著問目之文,而疏其 上下文通約三十字以上,次列所治之說,而論其意, 又次旁列他說,而以己意反復辯析,以求至當之歸。 但令直論聖賢本意,與其施用之實,不必如今日經 義分段破題,對偶敷衍之體,每道止限五六百字以 上,則雖多增所治之經,而答義不至枉費辭說,日力 亦有餘矣。」至於舊例經義禁引史傳,乃王氏末流之 弊,而論子史者不復訂以經指。又俗學卑近之失,皆 當有以正之,使治經術者通古今,議論者識原本,則 庶乎其學之至矣。其學校必選實有道德之人,使為 學官以來實學之士,裁減解額,舍選謬濫之恩,以塞 利誘之塗者。古之太學,主於教人,而因以取士,故士 之來者,為義而不為利。且以本朝之事言之,如李廌 所記元祐侍講呂希哲之言曰:「仁宗之時,太學之法 寬簡,國子先生必求天下賢士真可為人師者,就其 中又擇其尤賢者如胡翼之之徒,使專教導規矩之 事。故當是時,天下之士,不遠萬里來就師之。其游太 學者,端為道藝稱弟子者,中心悅而誠服之」,蓋猶有 古法之遺意也。熙寧以來,此法浸壞,所謂太學者,但 為聲利之場,而掌其教事者,不過取其善為科舉之 文,而嘗得雋於場屋者耳。士之有志於義理者,既無 所求於學,其奔趨輻湊而來者,不過為解額之濫,舍選之私而已。師生相視,漠然如行路之人;間相與言, 亦未嘗開之以「德行道藝之實;而月書季考者,又祇 以促其嗜利苟得、冒昧無恥之心」,殊非國家之所以 立學教人之本意也。欲革其弊,莫若一遵仁皇之制, 擇士之有道德可為人師者以為學官,而久其任,使 之講明道義以教訓其學者;而又痛減解額之濫,以 還諸州,罷去舍選謬濫之法,而使為之師者考察諸 州所解德行之士與諸生之賢者,而特命以官,則太 學之教不為虛設,而彼懷利干進之流,自無所為而 至矣。如此,則待補之法固可罷去,而混補者又必使 與諸州科舉同日引試,則彼有鄉舉之可望者,自不 復來,而不患其紛冗矣。至於取人之數,則又嚴為之 額,而許其補中之人從上幾分特赴「省試,則其舍鄉 舉而來赴補者,亦不為甚失職矣。其計會監試、漕試、 附試之類,亦當痛減分數,嚴立告賞,以絕其冐濫。其 諸州教官,亦以德行人充,而責以教導之實,則州縣 之學亦稍知義理之教,而不但為科舉之學矣。至於 制舉,名為賢良方正,而其實但得記誦文詞之士,其 所投進詞業,亦皆無」用之空言。而程試論則又僅同 覆射兒戲,初無益於治道,但為仕宦之捷徑而已。詞 科則又習於諂諛誇大之詞,而競於駢儷刻雕之巧, 尤非所以為教。至於武舉則其弊又不異於儒學之 陋也。欲革其弊,則制科當詔舉者不取其記誦文詞, 而取其行義器識,罷去詞業六論,而直使待對於廷, 訪以時務之要,而不窮以隱僻難知之事。詞科則當 稍更其文字之體,使之深厚簡嚴為主,而以能辨析 利害、敷陳法度為工。武舉則亦使學官放經義論策 之制,參酌定議,頒下《武經總要》等書,而更加討論,補 其遺逸,使之誦習而立其科焉。則庶乎大小之材,各 得有所成就,而不為俗學之所病矣。夫如是,是以教 明於上,俗美於下,先王之道得以復明於世,而其遺 風餘韻,又將有以及於方來。與夫規規然固守末流 之弊法,而但欲小變一二於其間者,利害相絕,固有 間矣。草茅之慮,偶及於此,故敢私記其說,以為當路 之君子,其或將有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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