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第046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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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證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四十六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二十四

  宋六

銓衡典第四十六卷

官制部彙考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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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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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宋史職官志》:紹興以後合班之制。

諸太師,太傅、太保,左丞相、右丞相,少師、少傅、少保,王, 樞密使,開府儀同三司,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知 樞密院事,樞密副使,簽書樞密院事,太子太師,太傅、 太保,特進、觀文殿大學士,太尉,太子少師,少傅,少保, 冀、兗、青、徐、揚、荊、豫、梁、雍州牧,御史大夫,觀文殿學士, 資政、保和殿大學士,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部、工部 尚書,金紫、銀青光祿大夫,光祿大夫,左、右金吾衛上 將軍,左、右衛上將軍,殿前都指揮使,節度使,翰林學 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保和、端明殿學士,龍圖、天章、 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左、右散騎常侍,權六曹 尚書,御史中丞,開封尹,尚書列曹侍郎,樞密直學士, 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直學士,宣奉、正奉、 正議、通奉大夫,左右驍衛、屯衛、領軍衛、監門衛、千牛 衛上將軍,太子賓客詹事,給事中,承宣使,中書舍人, 通議大夫,殿前副都指揮使,左、右諫議大夫,保和殿 待制,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待制,權六曹 侍郎,大中大夫,觀察使,太常卿,宗正卿,祕書監,馬軍 都指揮使,步軍都指揮使,馬步副都指揮使,中大夫, 光祿、衛尉,太僕、大理、鴻臚、司農、太府卿,中奉、中散大 夫,內客省使,通侍大夫,樞密都承旨,國子祭酒,太常 少卿,宗正少卿,祕書少監,正侍、宣正、履正、協中大夫, 中侍、中亮大夫,太子左右庶子,中衛、翊衛、親衛大夫, 知閤門事,殿前都虞候,馬軍都虞候,步軍都虞候,防 禦使,捧日、天武四廂都指揮使,《龍神衛》四廂都指揮 使,團練使,諸州刺史,左、右金吾以下諸衛大將軍,駙 馬都尉,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朝議、奉直大夫,中書 門下省檢正諸房公事,尚書左右司郎中,右文殿修 撰,國子司業,少府、將作、軍器監都水使者,入內內侍 省、內侍省都知,宣政使,拱衛大夫,太子少詹事,左、右 諭德,入內內侍省、內侍省副都知,昭宣使,左武大夫, 同知閤門事,右武大夫,入內內侍省內侍省押班,樞 密都承旨,樞密副都承旨,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 帶御器械,尚書左右司員外郎,樞密院檢詳諸房文 字,祕閣修撰,開封少尹,太子侍讀、侍講,尚書、吏部、司 封、司勳、考功、戶部、度支、金部、倉部、禮部、祠部、主客、膳 部、兵部、職方、駕部、庫部、刑部、都官、比部、司門、工部、屯 田、虞部、水部郎中,開封府判官、推官,直龍圖閣,朝請、 朝散、朝奉大夫,直天章閣、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左 右正言,符寶郎,內符寶郎,樞密副承旨,武功、《武德》《和 安》《春官》《成和》《夏官》《成安》《中官》、成全、《秋官》、武顯、武節、《平 和》《冬官》《武略、保安、武義、武經、武翼大夫,尚書諸司員 外郎,直寶文閣,開封府司錄參軍事,樞密院諸房副 承旨,朝請、朝散、朝奉郎,直顯謨閣、少府、將作、軍器少 監,諸衛將軍,正侍、宣正、履正、協忠、中侍、中亮、中衛、翊 衛、親衛、拱衛、左武、右武郎,監察御史,直徽猷、敷文閣、 承議郎中郎將,翰林良醫,武功、武德、和安、成和、成安、 成全、武顯、武節、平和、武略、〈保安〉》、武經、武義、武翼郎,太 子中舍人,太子舍人,親王府翊善、贊讀、直講,太常丞, 判太醫局,宗正、大宗正,祕書丞,直祕閣,左右郎將,奉 議郎,大理正,著作郎,閤門舍人,宣贊舍人,翰林醫官, 翰林醫效,翰林醫痊兩赤縣令,太子左右衛司禦、清 道監、門內率府率七寺丞,祕書郎,太常博士,樞密院 計議編修官,敕令所刪定官,陵臺令,著作佐郎,國子 監丞,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國子博士,大理司直評事, 訓武、通直、修武郎,內常侍,少府、將作、軍器,都水監丞 監,尚書六部門,開封府功曹,倉曹、戶曹、兵曹、法曹、士 曹參軍事,左右軍巡使判官,主管太醫局,祕書校書 郎,正字,親王府記室,太史局五官正,御史臺檢法官 主簿,九寺主簿,閤門祗候,樞密院逐房副承旨,從義、 秉義郎,太子諸率府副率,幹辦左右廂公事,忠訓、忠 翊、宣教郎,太學、武學、律學博士,太常寺奉禮郎,太祝, 郊社令,籍田令,光祿寺太官令,五監主簿,宣義、成忠、 保義、承事、承奉、承務郎,國子太學正,武學諭,國子太 「學錄,律學正,太醫局丞,京府判官,京府司錄參軍,承 直郎,京畿縣令,兩赤縣丞,三京赤縣令,承節、承信郎, 節度、觀察判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防禦、團練判 官,京府節度、觀察推官,軍事判官,防禦、團練、軍事推 官,軍監判官,節鎮錄事參軍,京府諸曹參軍事,軍巡判官,儒林、文林從事郎,三京畿縣丞」,三京赤縣丞,上 中下州錄事參軍事,三京畿縣丞,兩赤縣主簿、尉,諸 州上中下縣令、丞,從政郎,諸府司理、諸曹參軍事,節 鎮上中下州司理,司戶,司法參軍,修職郎京畿縣主 簿、尉,三京赤縣、畿縣主簿、尉,諸州上中下縣簿、尉,城 砦主簿,馬監主簿,迪功郎,諸州司士,文學、助教。為官 職雜壓之序。

「官品」紹興、乾道、慶元先後修定,間有官勳,已從罷省, 而令仍不廢,今具載焉。

諸太師、太傅、太保,左、右丞相,少師、少傅、少保、王,為正 一品。諸樞密使,開府儀同三司、特進、太子太師、太傅、 太保,嗣王、郡王、國公,為從一品。

諸金紫光祿大夫,知樞密院事,參知政事,同知樞密 院事,太尉,開國郡公,上柱國,為正二品。

諸銀青光祿大夫,簽書樞密院事,觀文殿大學士,太 子少師,少傅,少保,御史大夫,吏部、戶部、禮部、兵部、刑 部、工部尚書,《左右金吾衛》《左右衛》上將軍,冀、兗、青、徐、 揚、荊、豫、梁、雍州牧,殿前都指揮使,節度使,開國縣公, 柱國,為從二品。

諸宣奉、正奉大夫,觀文殿學士,翰林、資政、保和殿大 學士,翰林學士承旨,翰林學士,資政、《保和》、端明殿學 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學士,樞密直學 士,左、右散騎常侍,權六曹尚書,上護軍,為正三品。 諸正議、通奉大夫,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閣 直學士,御史中丞,開封尹,尚書列曹侍郎,諸衛上將 軍,「太子賓客、詹事,開國侯護軍,為從三品。」

諸通議大夫,給事中,中書舍人,太常卿,宗正卿,祕書 監,諸衛大將軍,殿前副都指揮使,丞,宣使,開國伯,上 輕車都尉,為正四品。

諸大中大夫,保和殿、龍圖、天章、寶文、顯謨、徽猷、敷文 閣待制,左、右諫議大夫,權六曹侍郎,七寺卿,國子祭 酒,少府、將作監,諸衛將軍,輕車都尉,為從四品。 諸中大夫,馬、步軍都指揮使,副都指揮使,觀察使,通 侍、正侍、宣正、履正、協忠,中侍大夫,開國子,上騎都尉, 為正五品。

諸中奉、中散大夫,太常、宗正少卿,祕書少監,內客省 使,延福宮使,景福殿使,太子左、右庶子,樞密都承旨, 中亮、中衛、翊衛、親衛大夫,殿前馬步軍都虞候,防禦 使,捧日、天武、龍神衛四廂都指揮使,團練使,諸州刺 史,駙馬都尉,開國男,騎都尉,為從五品。

「諸朝議,奉直大夫,集英殿修撰,七寺少卿,中書門下 省檢正諸房公事,尚書左右司郎中,國子司業,軍器 監,都水使者,太子少詹事,左、右諭德」,入內內侍省,內 侍省都知,副都知,宣慶、宣正、昭宣使,拱衛、左武、右武 大夫,入內內侍省、內侍省押班,樞密承旨,副承旨,驍 騎尉,為正六品。

諸朝請、朝散、朝奉大夫,起居郎,起居舍人,侍御史,尚 書省左、右司員外郎,樞密院檢詳諸房文字,右文殿、 祕閣修撰,開封少尹,尚書諸司郎中,開封府判官,推 官,少府、將作、軍器少監,和安、成和、成安大夫,陵臺令, 飛騎尉,為從六品。

諸朝請、朝散、朝奉郎,殿中侍御史,左、右司諫,尚書諸 司員外郎,侍講,直龍圖、天章、寶文閣,開封府司錄參 軍事,樞密副承旨,樞密院諸房副承旨,武功至武翼 大夫,成全、平和、保安大夫,翰林良醫,太子侍讀、侍講, 兩赤縣令,雲騎尉,為正七品。

諸承議郎,左、右正言,符寶郎,監察御史,直顯謨、徽猷、 敷文閣,太常、宗正、祕書丞,大理正,著作郎,崇政殿說 書,內符寶郎,正侍至右武郎,武功至「武翼郎」,和安至 保安郎,翰林醫官,閣門宣贊舍人,太子中舍人、舍人, 諸率府率,親王府翊善,贊讀、直講,判太醫局令,翰林 醫效、醫痊、武騎尉,為從七品。

諸奉議、通直郎,七寺丞,祕書郎,太常博士,樞密院計 議官,編修官,敕令所刪定官,直祕閣,著作佐郎,國子 監丞,諸王宮大、小學教授,國子博士,大理司直評事, 訓武、修武郎,內常侍,開封府諸曹參軍事,軍巡使判 官,京府判官,京畿縣令,兩赤縣丞,三京赤縣、畿縣令, 太史局五官正,中書門下省錄事,尚書省都事,為正 八品。

諸宣教、宣義郎,御史臺檢法官主簿,少府、將作、軍器、 都水監丞,寺監主簿,祕書省校書郎正字,太常寺奉 禮郎,太祝,太學、武學、律學博士,主管太醫局,閤門祗 候,樞密院逐房副承旨,東西頭供奉官,從義、秉義郎, 太子諸率府副率,親王府記室,節度、觀察、防禦、團練、 軍事監判官,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京府節度、觀察、 防禦、團練、軍事推官,諸州簽判,節鎮上中下州錄事 參軍,京府諸曹參軍事,軍巡判官,承直,儒林、文林從 事、從政,修職郎,京畿縣丞,三京赤縣、畿縣丞,諸州上 中下縣令、丞,兩赤縣主簿、尉,諸府諸曹,節鎮、上州諸 司參軍事,節度副使,行軍司馬,防禦、團練副使,太史 局丞,直長,靈臺郎,保章正,翰林醫愈、「《醫證》《醫診》《醫候三省樞密院主事,守闕主事,令史,書令史,為從八品。 諸承事,承奉郎」

理親民資序者從八品,承務郎準此。

殿頭高品,郊社、籍田大官「令,國子太學正、錄,武學諭, 律學正,太醫局丞,忠訓、忠翊、成忠、保義郎,挈壺正,京 畿縣主簿、尉,三京赤縣主簿、尉,諸州別駕長史,司馬, 樞密院守闕書令史,為正九品。」

諸承務郎,高班黃門內品承節,承信,迪功郎中,下州 諸司參軍,諸州上中、下縣主簿,尉,城砦馬監主簿,諸 州司士,文學助教,翰林醫學,為從九品。

《選人》選京官之制。

有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大理寺丞。

不及七考光祿寺丞;不及五考大理評事;不及三考,奉禮郎。

初等職官,知令、錄,六考除大理寺丞。

不及六考,光祿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評事。

兩使職官知令錄,六考除著作佐郎。

不及六考,大理寺丞。不及三考,光祿寺丞。

支、掌、防、團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

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節、察判官,六考除太常丞。

不及六考太子中允

無出身:

判、司、簿、尉,七考除衛尉寺丞。

不及七考,大理評事;不及五考,奉禮郎;不及三考,守、將作監主簿。

初等職官,知令、錄,六考除衛尉寺丞。

不及六考,大理評事;不及三考,奉禮郎。

《兩使職官》知令、錄,六考除大理寺丞。

不及六考,衛尉寺丞;不及三考,大理評事。

支、掌、防、團判官,六考除著作佐郎。

不及六考大理寺丞

節度判官,六考除太子中允。

不及六考著作佐郎

吏部流內銓「諸色入流及循資磨勘選格,入流 有出身。」

進士、明經入望州判、司,次畿簿、尉。

《九經》入緊州判、司,望縣簿、尉。

諸科。

《五經》《三禮》、三史《三傳》,今雖無此科,緣見有逐色人。

明法:「入上州判、司,緊縣簿、尉。」

學究、武舉得班行人,換授入中州判司、上縣簿尉, 無出身。

太廟齋郎。

舊室長同

入中下州判、司,中縣簿、尉。

郊社齋郎。

舊長坐同

試銜「白衣送銓注官,司士,文學參軍、長史、司馬、助教, 得王官,並班行,試換文資,入下州判官,中下縣簿尉, 三色人。」

攝官入小縣簿、尉。

《進納》授試銜,「入下州判司,中下縣簿、尉,授太廟齋郎; 入中州判司,中縣簿、尉。」

流外入下縣簿、尉。

已上並許超折地望注授。

循資。

常調。

判司簿尉,有出身兩任、四考、無出身兩任五考,攝官 出判司三任七考,並入錄事參軍。但有舉主四人,或 有合使舉主二人,並許通注縣令。「流外出身四任十 考入錄事參軍。」

「內係驅使官,沿堂五院」 人,只注「大郡判司、大縣簿、尉。」

進納出身三任七考,曹省試下,第二任五考,入下州 令錄,仍差監當。

酬獎。

判司簿尉,初任循一資入知令錄,次任二考已上入 「正令錄。」

知令、錄循一資入初等職官,《正令錄》入兩使職官。 初等職官循一資入兩使職官,兩資入支、掌、防、團判 官,三資入節察判官。

《恩例》:

判、司、簿、尉用祖父五路及廣、桂知州帶安撫並知成 都府、梓州及川、廣轉運、提刑等恩例陳乞,循入試銜 知縣,仍差監當。

奏薦:

判、司、簿、尉

舉職官有出身四考、有舉主三人,移初等職官,仍差 知縣。有出身四考、無出身六考注初等職官;有出身六考、無出身七考注「兩使職官。」

舉縣令,有出身二考、無出身四考,「攝官出身六考有 舉主三人,進納出身六考有舉主四人,流外出身三 任七考有舉主六人,並移縣令內,流外人入錄事參 軍。」

《令、錄》係舉人入任,內有京官舉主二人,循兩使職知 縣。

初等職官知縣。係舉人入任內有京官職舉主二人。 循兩使職官。如願知縣者聽。

磨勘:

判、司、簿、尉七考,知令、錄,職官六考。有京官舉主五人, 內一員轉運使副或提刑,並磨勘引見,轉合入京朝 官。

《兩使職官》知縣係舉入入,併因舉循入任,內有京官 舉主二人,磨勘引見,轉合入京官。

令、錄流外出身係舉人,入任內有班行舉主三人,磨 勘引見,改換班行。

差攝。

長史:文學,      兩舉進士。

三、舉「諸科      特恩與攝官。」

已上「《廣南東路》長史、文學,與舉人中半差攝西路長史、文學七分,舉人二分,特恩攝官一分。」

試補。

正額及額外攝官並試《公案》,以合格名次高下差攝。 內試不中及不能就試者,並在試中人之下。

解發。

入額人一任實滿四年,與解發。如差「監當、監稅,即以 二年為一任,理兩攝,並解發赴銓。」

《海北攝官》,「差往海南減一年,犯公罪展攝二年,監當虧少課利,罰半月奉者,添攝一任,罰一月奉者,添攝兩任。」

《流外出官法》:

尚書省書令史,都省二十四司:禮部貢院、吏部流內 銓官,「誥院七選,都省敕庫、兵部甲庫,八選,諸司驅使 官,都省散官十九選,貢院散官十八選,並補正名後 理,或酬獎減一等,出簿、尉。」

門下省白院令史,七選;畫頭、書院甲庫令史、贊者,八 選,並補正名後理;驅使官,九選;授勒留官,後理,並出 簿尉。

中書省「白院令史,七選,甲庫令史,八選,並補正名後 理;驅使官九選,授勒留後理,並出簿尉。」

學士院錄事,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孔目官遇大 禮,從上出一名,不遇大禮,七選。驅使官遇大禮,從上 三人,並出簿尉,不遇恩,十選並授勒留官,後理。 御史臺令史,七選補正名。驅使官,九選授勒留官,並 出簿尉。引贊官補正名後,遇大禮,出錄事參軍,試中 刑罰人充。主推,五年出奉職,書史五年出借職,係諸 處取到人充,主推八年出借職,書史出三班差使, 三司、三部都孔目官三年出西頭供奉官。前、後行入 仕三十年。已上遇大禮,從上各出二人,前行出奉職, 後行出借職,予司勾覆。開拆官五年出左右班殿直, 前、後行出二人,同三部衙司都押衙三年出奉職,衙 佐三年出借職,通引官行首司五年出奉職,並補正 名後理。

開封府孔目官「補正名後理,五年出右班殿直、左知 客、押衙,六年,通引官、左番行首,七年出奉職,並補正 名後理;支計官、勾覆官、開拆官、接押官出奉職,諸司 行首、前行出借職,並遇大禮,以入仕及三十年已上 者三人出職。」

殿前司孔目官「五年出右侍禁,通引官行首三年出 奉職,並補正名後理。」

馬、步軍司孔目官五年出右班殿直,通引官行首三 年出借職,並補正名後理。

入內內侍兩省前後行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大宗正司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借職。」

三班院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五年出奉職。

審官院令史,「授勒留官後理,七年出簿、尉。」

九寺:府史,太常、大理寺七選,宗正、光祿、太府、太僕、衛 尉、鴻臚、司農寺十選,「驅使官十九選,宗正司楷書八 選,並補正名後理,出簿、尉。」

諸監都水監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少府、 將作監府史十選,國子監八選,司天監禮生、曆生選, 少府、將作監驅使官十九選,並補正名後理,出簿尉。 群牧司都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客省行首補正名後理三年,勾押官五年並出奉職, 承受並驅使官,授勒留官後理七選,出簿尉。

《四方館書令史》「補正名後,理八選。」表奏官、「驅使官、《授 勒留官》後理九選,並出簿、尉。」

閤門行首「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右侍禁,承受授勒留 官後理,七選出簿、尉。」

太常禮院禮直官自補副禮直官後,《六經大禮》出西頭供奉官,禮生補正名後,理六選出簿、尉。

審刑院「充本院書令史,後理六選出簿、尉。」

祕書、殿中省令史,楷書並補正名後理,八選,出簿、尉。 起居院楷書八選,驅使官十九選,並補正名後理,出 簿、尉。

崇文院孔目官補正名後理,遇大禮出奉職。

三館孔目官、「四庫書直官八選,楷書七選,書直書庫 表奏官九選,守當官十選,並授勒留官後理,楷書補 正名後理,並出簿尉。」

祕閣典書、楷書並補正名後理,七選出簿、尉。

軍頭、引見司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五年,出《右班殿直》。 皇城司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內東門司押司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借職。」

管勾往來國信所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奉職。 翰林司專知官,三年界滿,大將出奉職。

內藏庫專知官三年界滿出借職。

御藥院押司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借職。」

御書院待詔「五年出左班殿直,書藝十年出右平殿 直,御書祗侯十五年出借職,並補正名後理。」

進奏院「進奏官補正名後理十五年,遇大禮無過犯, 從上五人出職。有過犯經洗雪曾經決責,出借職人 數無定限。」

御廚勾押官,補正名後理,三年出職。

金吾街司仗司孔目官,表奏、勾押、驅使官,並補正名 後理,十九選出簿、尉。

文臣換右職之制:

祕書監換「防禦使。」

太卿監換團練使。

祕書少監,太常光祿少卿換「刺史。」

少卿監,換皇城使,遙郡刺史。

帶職郎中換閤門使。

前行郎中換宮苑使。

中行郎中換內藏庫使。

後行郎中換莊宅使。

帶職前行員外郎。

前行員外郎並換洛苑使。

帶職:中行員外郎,起居舍人,侍御史。

中行員外郎,並換西京作坊使。

帶職後行員外郎,左、右司諫,殿中侍御史

後行「員外郎並換供僃庫使,已上並帶遙郡刺史, 帶職博士,左、右正言,監察御史換閤門副使。」

太常博士,換內藏庫副使。

國子博士,換左藏庫副使。

太常丞換莊宅副使。

祕書丞換「六宅副使。」

殿中丞,著作郎換「文思副使。」

太子中允換「禮賓副使。」

「太子左右贊善大夫,中舍、洗馬」換「供備庫副使, 祕書郎、著作佐郎」換「內殿承旨。」

大理寺丞換「內殿崇班。」

諸司監丞、節度、觀察判官換「東頭供奉官。」

大理評事、節度掌書記、觀察支使換「西頭供奉官」, 太常寺太祝、奉禮郎換「左侍禁。」

初等職官,知令、錄並兩使職官,防禦、團練判官,令、錄 未及三考,換左班殿直。

初等職官,知令錄,未及三考,換右班殿直。

判司簿尉換《三班奉職》。

試銜齋郎並判司簿尉,未及三考,換「三班借職,已上 京官至太常丞,借職加一資換」

右,文官換右職者,除流外進納及犯私罪情重並贓罪外,年四十以下,並許試換右職。三班使臣補換及三年,差使及五年,方許試換。已上並召京朝官或使臣二人委保。其文臣待制、武臣觀察使已上,願換官取旨。

紹興復修試換之令。淳熙增廣「尚左、尚右」、侍左、侍右 換官之格,列而書之,以見新式。若中大夫而下文臣 換官,仍政和舊制則不書。

諸訓武郎至進武校尉,不曾犯贓私罪及笞刑經決 而願換文資者,聽召保官二員,具家狀連保狀二本, 詣登聞鼓院投進乞試。

外任人候替罷就試文資換武者聽。

準此,即授小使臣後未及三年,授進武校尉後未及 五年,三省樞密院書令史以下授使臣進武校尉。若 保甲及試武藝,並進納流外出身,不用此令。諸武臣 試換文資,於《易》《詩》《周禮》《禮記》各專一經,仍兼《論》《孟》,願 試詩賦及依法官條試斷案、刑統大義者聽。

換官:「尚右訓武、修武郎」換「宣教郎」,「侍左承直郎」換「從 義郎,文林從政郎。」

奏舉職官知縣同

「換忠翊郎;未滿三考,成忠郎,從事修職換成忠郎;未 滿三考,保義郎,迪功郎換成節郎;未滿三考承信郎將仕郎換承信郎,《侍右從義郎》換宣義郎,秉義郎換 承事郎,忠訓郎換承奉郎,忠翊郎換承務郎,成忠郎 換從事郎,保義郎換修職郎,承節承信郎換迪功郎, 進武校尉,進義校尉換將仕郎,《蔭補換使臣》,承奉郎」 換忠翊郎,承務郎換成忠郎,文林郎換保義郎,從事、 從政、迪功、通事郎換成節郎,登仕、將仕郎換承信郎。 文散官二十九。

開府儀同三司,從一。  特進,正二。

光祿大夫,從一。    金紫光祿大夫,正三。 銀青光祿大夫,從一。  正奉大夫,正四上階 中奉大夫,正四。    大中大夫,從四上階 中大夫,從四。     中散大夫,正五上。

朝奉大夫,正五    朝。散大夫,從五上。

朝請大夫,從五。    朝奉郎,正六上。

承直郎,正六。     奉直郎,從六上。

通直郎,從六。     朝請郎,正七。

宣德郎,正七。     朝散郎,從七上。

宣奉郎,從七。     給事郎,正八上。

承事郎,正八。     承奉郎,從八。

承務郎,從八     儒林郎,正九上。

登仕郎,正九。     文林郎,從九。

將仕郎,從九。

右朝官階,勳高,遇加「八大夫。」

武散官三十一:

驃騎大將軍從一。   輔國大將軍,正二上。 鎮國大將軍從一。   冠軍大將軍,正二上。 懷化大將軍正三,   雲麾將軍,從二上。

歸德將軍,從二    忠武將軍。正四上。

「壯武將軍」,正四。    「宣威將軍」,從四上。

「明威將軍」,從四。    定遠將軍,正五上。

「寧遠將軍」,正五    ;游騎將軍,從五上。

遊擊將軍,從五。    昭武校尉,正六上。

昭武副尉,正六。    振威校尉,從六上。

振威副尉,從六。    致果校尉,正七上。

致果副尉,正七。    翊麾校尉,從七上。

翊麾副尉,從七。    宣節校尉,正八上。

宣節副尉,正八。    禦武校尉,從八上。

禦武副尉,從八。    仁勇校尉,正九上。

仁勇副尉,正九。    陪戎校尉,從九上。

陪戎副尉,從九。

右文朝官階上經恩加一階,郎階上,京朝官加五階,選人加一階。武散官冠軍大將軍,使相節度使,起復改授游擊將軍,雖中書主事,諸司吏人加授,亦無累加法,餘不常授。已上文官,三品已上服紫,五品已上服緋,九品已上服綠。

《元豐寄祿格》,以階易官,雜取唐及國朝舊制,自開府 儀同三司至將仕郎,定為二十四階。崇寧初,因刑部 尚書鄧洵武請,又換選人七階。大觀初,又增宣「奉、正 奉、中奉、奉直等階。」政和末,又改「從政、修職、迪功」,而寄 祿之格始備。自開府至迪功,凡三十七階。

新官:

開府儀同三司,             特進,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光祿大夫, 光祿大夫,               宣奉大夫大觀新置 正奉大夫。大觀新置         正議大夫, 通奉大夫。大觀新置         通議大夫, 大中大夫,               中大夫, 中奉大夫。大觀新置         中散大夫, 朝議大夫,               奉直大夫大觀新置 朝請大夫,               朝散大夫, 朝奉大夫,               朝請郎, 朝散郎,                朝奉郎, 承議郎,                奉議郎, 通直郎,                宣教郎。元豐本宣德政和避宣德門改 宣義郎,                承事郎, 承奉郎,                承務郎, 承直郎,                儒林郎, 文林郎,                從事郎。承直至此四階並崇寧初換 從政郎。崇寧通事政和再換      修職郎。崇寧登仕政和再換 迪功郎。崇寧將仕政和再換

舊官:

使相。謂節度使兼侍中中書令或同平章事左、右僕射, 吏部尚書,               五曹尚書, 左、右丞,                六曹侍郎, 給事中,                左、右諫議大夫, 祕書監,                光祿卿至少府監, 太常卿,少卿,左、右司郎中

前行郎中,      中行郎中。

後行郎中,      前行員外郎,侍御史, 中行員外郎,起居舍人,後行員外郎,左、右司諫, 左、右正言,太常、國子博士太常、祕書、殿中丞,著作郎

太子中允、贊善大夫、洗馬

著作佐郎大理寺丞光祿、衛尉寺將作監丞

大理評事、      太祝,奉禮郎

校書郎正字,將作監主簿。

留守、節察判官。

節察掌書記、支使、防、團判官

留守、節察推官,軍、監判官

防、團推官,監判官、  錄事參軍、縣令

知錄事參軍,知縣令。

軍巡判官,司理、司法、司戶、主簿、尉

國朝武選,自內客省至閤門使、副為橫班,自皇城至 供備庫使為諸司正、使、副為諸司副使,自內殿承制 至三班借職為使臣。元豐未及更,政和二年,乃詔易 以新名,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橫班十二階,使、副亦 然。六年,又增置宣正、履正、協忠、翊衛、親衛大夫郎,凡 十階,通為橫班。自太尉至下班祗應,凡五十二階。 新官:

太尉。政和新置以太尉本秦之主兵官遂定為武階之首 通侍大夫,      正侍大夫。

宣正大夫,      履正大夫。

協忠大夫。並政和新置中侍大夫。

中亮大夫,      中衛大夫。

翊衛大夫,      親衛大夫。

拱衛大夫。並政和增置左武大夫。

右武大夫、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協忠郎       中、侍郎並政和新置 中亮郎,       中衛郎。

翊衛郎,       拱衛郎並政和增置 《左武郎》。       《右武郎》。

武功大夫,      武德大夫。

武顯大夫,      武節大夫。

武略大夫,      武經大夫。

武義大夫,      武翼大夫。

武功郎       武德郎

武顯郎,       武節郎。

武略郎       武經郎

武義郎,       武翼郎。

敦武郎       修武郎

從義郎       秉義郎。

忠訓郎,       忠翊郎。

成忠郎,       保義郎。

承節郎,       承信郎。

下班祗應。

舊官:

內客省使      延福宮使。

景福殿使      客省使。

引進使       東上閤門使

西上閤門使     客省副使

引進副使      東上閤門副使

西上閤門副使,    皇城使。

宮苑、左右騏驥、內藏庫使

左藏庫:東西作坊使。  莊宅六宅:文思使。

內苑、洛苑、如京崇儀使, 西京左藏庫使

西京作坊、東西染院使, 供備庫使。

皇城副使。

宮苑、左右騏驥、內藏庫副使

左藏庫、東西作坊副使, 莊宅、六宅、文思副使, 內園、洛苑、如京、崇儀副使。

西京左藏庫副使。

西京作坊、東西染院、禮賓副使。

供備庫副使     內殿承制。

內殿崇班、      東頭供奉官。

西頭供奉官     左侍禁。

右侍禁、       左班殿直

右班殿直、      三班奉職

三班借職,      殿侍。

元豐《官制》定,有請併易內侍官名者,神宗曰:「祖宗為 此名有深意,豈可輕議?」政和二年,始遂改定,凡十有 二階。

新官:

供奉官       左侍禁。

右侍禁、       左班殿直

右班殿直      黃門。

祗候侍禁      祗候,殿直。

祗候黃門      內品。

「祇候內品」      貼「祇候內品。」

已上三名仍舊不改

舊官:

內東頭供奉官,    內西頭供奉官殿頭        高品。

高班        黃門。

祗候殿頭      祗候,高品。

祗候高班內品:

政和初,既易武階,遂改「醫官」之名,凡十有四階 《新官》:

和安、成安、成全、成和大夫

保和大夫,      保安大夫。

翰林良醫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保和郎,       保安郎

翰林醫正。

舊官:

軍器庫使      西綾錦使。

榷易使       翰林醫官使。

軍器庫副使     西綾錦副使

榷易副使      翰林醫官副使

「凡除職事官,以寄祿官品之高下為準,高一品已上 為行,下一品為守,下二品已下為試,品同者否?」紹聖 三年,戶部侍郎吳居厚言:「神宗官制,凡臺、省、寺、監之 制,有行、守、試三等之別。元祐中,裁減冗費,而職事官 帶行者,第存虛名而已。請付有司講復舊制。」從之。四 年,翰林學士蔣之奇言:「所謂試,則非正官也。今尚書」 侍郎皆正官,而謂之試,失之矣;如以其階卑,則謂之 守可也。臣請凡為正官者,皆改試為守。崇寧中,吏部 授選人差遣,亦用資序高下,分行、守、試三等。政和三 年,詔選人在京執事官,依品序帶行、守、試,其外任則 否。宣和以後,官高而仍舊職者謂之領,官卑而職高 者謂之視。故有庶官視從官,從官視執政,執政視宰 相,凡道官亦視文階雲。

爵一十二。

王、         嗣王、

郡王、        國公、

郡公、        開國公

開國郡公、      開國縣公

開國侯、       開國伯

開國子       開國男。

右封爵,皇子兄弟封國,謂之「親王。」親王之子,承嫡者為嗣王,宗室近親承襲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後承襲及特旨者封國公,餘宗室近親並封郡公。其開國公、侯、伯、子、男,皆隨食邑,二千戶已上封公,一千戶已上封侯,七百戶已上封伯,五百戶已上封子,三百戶已上封男。見任前任宰相,食邑實封共萬戶:嗣王、開國郡公、縣公、後不封

勳一十二。

《上柱國》       《柱國》。

《上護軍》       護軍。

上輕車都尉、     輕車都尉。

上騎都尉。      騎都尉。

驍騎尉,       飛騎尉。

「雲騎尉。」       「武騎尉。」

右:騎都尉已上兩府,並武臣正任以上,經恩加兩轉,文武朝官加一轉,武騎尉已上,京官加一轉;朝官雖未至驍騎尉,經恩亦便加騎都尉。

功臣。

推忠        佐理。

「協謀」        《同德》。

守正        亮節。

《翊戴》,        「贊治。」

崇仁        保運。

《經邦》。

右賜中書、樞密臣僚。宰相初加六字,餘宮初加「四」 字,其次並加兩字。舊有功臣者改賜。

推忠        保德。

翊戴        守正。

亮節        同德。

佐運        「崇仁。」

《協恭》        贊治。

宣德        純誠。

「保節」、        「保順。」

忠亮        竭誠。

奉化        《效順》。

順化。

右賜皇子、皇親、文武臣僚、外臣。初加「四」 字,次加兩字。

拱衛、        《翊衛》。

衛聖        《保順》。

忠勇        拱極。

護聖。        《奉慶》。

果毅        肅衛。

右「賜諸班直將士、禁軍。」初加二字,再加亦如之。

檢校官一十九。

太師,        太尉太傅,        太保。

司徒、        司空。

左僕射。       右僕射。

吏部尚書。      兵部尚書。

戶部尚書、      刑部尚書。

禮部尚書、      工部尚書。

左散騎常侍、     右散騎常侍

太子賓客、      國子祭酒

水部員外郎。

右。皇子初授官加太尉,初授樞密使、使相及曾任宰相、樞密使除節度使,加太傅;「初除宣徽節度,加太保;宗室初除使相,加尚書左僕射,特除並換授。諸司使已上,加工部尚書;諸司副使加右散騎常侍,除通事舍人;內殿崇班已上,初授加太子賓客;副率已上,並三班及史職。蕃官軍員該恩加國子祭酒;四廂都指」 揮使,止於司徒;諸軍都指揮使;忠佐馬步都軍頭,止於司空;軍班都虞候;忠佐副都軍頭;已上止於左右僕射;諸軍指揮使,止於吏部尚書;其官止遇恩,則或加階爵功臣。

憲官四:

御史大夫,      侍御史

殿中侍御史、     監察御史

右通事舍人,內殿崇班已上,初除加兼御史大夫;宗室副率已上,初授軍頭等,經恩加兼監察御史。餘經恩以次選入。

試秩:

大理司直,      大理評事

祕書省校書郎    正字。

寺、監主簿、      助教。

右幕職初授則試祕書省校書郎,再任至兩使推官則試大理評事,掌書記,支使、防禦、團練判官則試大理司直、評事,又加則兼監察御史。亦有解褐試大理評事、校書郎、正字、寺、監主簿、助教者,謂之「試御。」 有《選、集》同出身例。

紹興以後階官:

元豐新制,以階易官,定為二十四階。崇寧、大觀、政和 相繼潤色之。紹興舉行元祐之法,分置左右,文臣為 左,餘人為右。淳熙初,因宗室善俊建言,階官並去「左」 「右」字,今任子雜流惟紐轉通直郎、奉直、中散二大夫 如故。若帶貼職則超資,自開府至迪功,序次於後。 文階

開府儀同三司、       特進。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光祿大夫, 光祿大夫,         宣奉大夫,大觀新置 正奉大夫,         正議大夫

通奉大夫。大觀新置   通議大夫。

大中大夫。以上舊為侍從官中大夫。

中奉大夫。大觀新置   中散大夫。

朝議大夫。以上係卿監  奉直大夫。大觀新置 朝請大夫,         朝散大夫。

朝奉大夫。以上係正郎  朝請郎。

朝散郎          朝奉郎以上係員郎 承議郎          奉議郎

通直郎          宣教郎

宣義郎,          承事郎。

承奉郎          承務郎以上係京官

右四年一轉,無出身人逐資轉,有出身人超資轉至奉議,並逐資轉至朝議大夫,有止法仍七年一轉。內奉直、中散二大夫。有出身人不轉。

承直郎          儒林郎。

文林郎          從事郎。以上崇寧新置 從政郎          修職郎

迪功郎。以上政和更定並係選人用舉狀及功賞改官 通仕郎          登仕郎

將仕郎。以上係奏補未出身官人

武階。

武階舊有橫行正使、橫行副使有諸司正使,諸司副 使有使臣。政和,易以新名,正使為大夫,副使為郎,橫 行正、副亦然。於是有郎居大夫之上。至紹興始釐正 其序。

太尉,           通侍大夫。

正侍大夫,         宣正大夫。政和新置 履正大夫。政和新置   協忠大夫。政和新置 中侍大夫,         中亮大夫。

中衛大夫,         翊衛大夫。

親衛大夫,         拱衛大夫。

左武大夫,         《右武大夫》。以上為橫行十三階

右並政和新置。內通侍大夫舊為內客省使,國朝未嘗除人,自易武階,不遷通侍,沿初意也。轉至中侍,無磨勘,特旨除。

武功大夫,         武德大夫武顯大夫,           武節大夫, 武略大夫,           武經大夫, 武義大夫,           武翼大夫。以上係舊諸司正使八階 正侍郎,            宣正郎, 履正郎,            協忠郎, 中侍郎。自正侍至此並政和新置中亮郎。

中衛郎,            翊衛郎, 親衛郎,            拱衛郎。自翊衛至此並政和新置 左武郎。

右「武郎。」以上舊為橫行副使政和更新增益共十二階

右自「正侍」 至「右武」 ,舊在「右武大夫」 之下,「武功大夫」 之上,今從《紹興釐正書》。

武功郎       武德郎

武顯郎,       武節郎。

武略郎       武經郎

武義郎,       武翼郎。以上舊諸司副使八階 訓武郎       修武郎以上為大使臣 從義郎       秉節郎。

忠訓郎,       忠翊郎。

成忠郎,       保義郎。

承節郎,       承信郎。以上為小使臣

右並五年一轉,至武功大夫,有《止法》。

《進武校尉》,      《進義校尉》。

下班祗應      進武副尉。

進義副尉。      守闕。進義副使。

進勇副尉。

守闕進勇副使。以上無品二校尉參吏部下班參兵部以下並參刑部 內侍官十二階,並政和舊制。

醫官:政和既易武階,而醫官亦更定焉。紹興因之,特 損其額。舊額「和安大夫至良醫二十員,紹興置五員; 和安郎至醫官三十員,置四員;醫效十員,置二員;醫 痊十員,置一員;醫愈至祗候、大方脈一百五十員,置 十五員。」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大夫

保和大夫,      保安大夫。

翰林良醫      和安、成和、成安,成全郎, 保和郎,       保安郎

「翰林醫正。」      翰林醫官。

《翰林醫效》,      翰林醫痊。

《翰林醫愈》,      《翰林醫證》。

《翰林醫診》,      《翰林醫候》

翰林醫學。

右「醫正」 而上十四階,並政和制,餘續增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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