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五十四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銓衡典
第五十四卷目錄
官制部彙考三十二
元六〈總〉
銓衡典第五十四卷
官制部彙考三十二
編輯元六
編輯按《元史百官志》:「經正監,秩正三品,掌營盤納缽及標 撥投下草地,有詞訟則治之。大卿一員,正三品;太監 二員,從三品;少監二員,從四品;監丞二員,正五品;經 歷、知事各一員,令史八人,譯史四人。至大四年置。監 卿、太監、少監並奴都赤為之,監丞流官為之。」
都水監,秩從三品,掌治河渠並隄防水利、橋梁閘堰 之事。都水監二員,從三品;少監一員,正五品;監丞二 員,正六品;經歷、知事各一員,令史十人,蒙古必闍赤 一人,回回令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一人,奏差十人,壕 寨十六人,典吏二人。至元二十八年置。二十九年,領 河道提舉司。大德六年,陞正三品。延祐七年,仍從三 品。
「大都河道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 舉一員,從六品;副提舉一員,從七品。
祕書監。「秩正三品。掌歷代圖籍,並陰陽禁書。卿四員, 正三品;太監二員,從三品;少監二員,從四品;監丞二 員,從五品;典簿一員,從七品;令史三人,知印、奏差各 二人,譯史、通事各一人,典書二人,典吏一人。屬官:著 作郎二員,從六品;著作佐郎二員,正七品;祕書郎二 員,正七品;校書郎二員,正八品;辨驗書畫直長一員。」 正八品。至元九年置。其監丞皆用大臣奏薦,選世家 名臣子弟為之。大德九年,陞正三品,給銀印。延祐元 年,定置卿四員,參用宦者二人。
「司天監,秩正四品,掌凡曆象之事。提點一員,正四品; 司天監三員,正四品;少監五員,正五品;丞四員,正六 品;知事一員,令史二人,譯史一人,通事兼知印一人, 屬官,提學二員,教授二員,並從九品。學正二員,天文 科管勾二員,算曆科管勾二員,三式科管勾二員,測 驗科管勾二員,漏刻科管勾二員,並從九品;陰陽管」 勾一員,押宿官二員,司辰官八員,天文生七十五人。 中統元年,因金人舊制,立司天臺,設官屬。至元八年, 以上都承應闕官,增置行司天監。十五年,別置太史 院,與臺並立,頒曆之政歸院,學校之設隸臺。二十三 年,置行監。二十七年,又立行少監。皇慶元年,陞正四 品。延祐元年,特陞正三品。七年,仍正四品。
「回回司天監,秩正四品,掌觀象衍曆。提點一員,司天 監三員,少監二員,監丞二員。品秩同上;知事一員,令 史二員,通事兼知印一人,奏差一人,屬官:教授一員, 天文科管勾一員,筭曆科管勾一員,三式科管勾一 員,測驗科管勾一員,漏刻科管勾一員」,陰陽人一十 八人。世祖在潛邸時,有旨徵回回為星學者,札馬剌 丁等以其藝進,未有官署。至元八年,始置司天臺,秩 從五品。十七年,置行監。皇慶元年,改為監,秩正四品。 延祐元年,陞正三品,置司天監。二年,命祕書卿提調 監事。四年,復正四品。
「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總管府」,品秩職掌,如大都留 守司,而兼治民事。車駕還大都,則領上都諸倉庫之 事。留守六員,正二品;同知二員,正三品;副留守二員, 正四品;判官二員,正五品;經歷二員,都事四員,照磨 兼管勾一員,令史四十四人,譯史六人,回回令史三 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宣使一十二人。國初,置開平府。 中統四年,改上都路總管府。至元三年,又給留守司 印。十九年,併為上都留守司,兼本路都總管府。其屬 附見:
修內司,秩從五品。掌營修內府之事。大使一員,從五 品;副使三員,正七品。直長三員。正八品。至元八年,置 「祗應司。」秩從五品。掌妝鑾油染表褙之事。大使一員, 從五品;副使二員,正七品;直長三員。正八品。
器物局,秩從五品,掌造鐵器,內府營造釘線之事。大 使一員,副使一員,直長二員。
儀鸞局,秩正五品,大使二員,副使三員,直長二員。至 大四年,罷「典設署」,改置為局。
兵馬司,秩正四品,指揮使三員,副指揮使二員,知事 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司吏八人。至元二十九年,置 警巡院,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警巡使一員,副使 二員,判官二員,司吏八人。
開平縣,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主 簿一員,尉一員,典史一員,司吏八人。
平盈庫,大使一員,副使一員。至元三十年置萬盈庫。達魯花赤、監支納,大使、副使各一員。中統初 置。
廣積倉。達魯花赤、監支納、大使、副使各一員。中統初, 置永盈倉。大德間,改為「廣積倉。」
萬億庫,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同提舉、 副提舉各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司吏六人,譯史一人。 至元二十三年置。
行用庫,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稅課提舉司,秩正五品。提舉二員,同提舉、副提舉、提 控案牘各一員。元貞元年置。
八作司,品秩職掌,悉與大都左、右八作司同。達魯花 赤一員,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餼廩司,掌諸王駙馬使客飲食,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至元二年,置上都應辦所。延祐五年,改為「餼廩司。」 尚供總管府,秩正三品,掌守護東涼亭行宮,及遊獵 供需之事。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同知 一員,從四品;副總管一員,從五品;判官一員,正六品; 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令史、譯史、知印、奏差有 差。至元十三年,置只哈赤八喇哈孫達魯花赤。延祐 二年,改總管府。其屬附見:
香河等處巡檢司,巡檢一員,司吏一人。
景運倉,秩從五品。提點一員,從五品;大使一員,正六 品;副使一員。正七品。至元二十一年置。
法物庫,秩從九品。大使、副使各一員。至元二十九年 置。
雲需總管府,秩正三品,掌「守護察罕惱兒行宮,及行 營供辦之事。」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員,並正三品;同 知一員,從四品;副總管一員,從五品;判官一員,正六 品;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延祐二年,置 「大都路都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二員,都總管 一員,副達魯花赤二員,同知二員,治中二員,判官二 員,推官二員,經歷二員,知事二員,提控案牘四員,照 磨兼管勾一員,令史九十有五人,譯史二人,回回令 史一人,通事、知印各二人,奏差二十一人。國初,為燕 京路總管大興府。中統五年,稱中東路。至元九年,改 號大都。二十一年,始專置大都路總管府,秩從三品, 置都達魯花赤、都總管等官。二十七年,陞為都總管 府,進秩正三品,領府一、州十有一。凡本府官吏,唯達 魯花赤一員及總管、推官專治路政,其餘皆分任供 需之事,故又號曰「供需府」焉。其屬附見:
大都路兵馬都指揮使司,凡二,秩正四品,掌京城盜 賊姦偽鞫捕之事,都指揮使二員,副指揮使五員,知 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吏十四人。至元九年,改千戶 所為兵馬司,隸大都路,而刑部尚書一員提調司事, 凡刑名則隸宗正,且為宗正之屬。二十九年,置都指 揮使等官,其後因之。一置司於北城,一置司於南城。 司獄司,凡三,秩正八品。司獄一員,獄丞一員,獄典二 人,掌囚繫獄具之事。一置於大都路,一置於北城兵 馬司,通領南城兵馬司獄事。皇慶元年,以兩司異禁, 遂分置一司於南城。
左右警巡二院,秩正六品,達魯花赤各一員,使各一 員,副使、判官各三員,典史各三人,司吏各二十五人。 至元六年置,領民事及供需視大都路。大德五年,分 置供需院,以副使、判官、典史各一員主之。大都警巡 院品職分置如左右院,達魯花赤一員,使一員,副使 二員,判官二員,典史二員,司吏二十人。大德九年置, 以治都城之南。
大都路提舉學校所,秩正六品,提舉一員,教授二員, 學正二員,學錄一員。至元二十四年,既立國學,以故 孔子廟為京學,而提舉學事者,仍以「國子祭酒繫銜, 管領諸路打捕鷹房總管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 員,總管一員,副達魯花赤一員,同知一員,副總管一 員,經歷、知事各一員。至元十七年置。
宛平縣,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三員,主 簿三員,尉一員,典史三員,司吏二十六人。至元十一 年置,治大都麗正門以西。
大興縣,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主 簿二員,尉一員,典史三員,司吏一十五人。至元十一 年置,治大都麗正門以東。
東關廂巡檢司,秩從九品,巡檢三員,司吏一人,掌巡 捕盜賊奸宄之事。至元二十一年置。
西北、南關廂兩巡檢司,設置並同上。
行中書省凡十,秩從一品,掌國庶務,統郡縣,鎮邊鄙, 與都省為表裡。國初有征伐之役,分任軍民之事,皆 稱「行省」,未有定製。中統、至元間,始分立行中書省,因 事設官,官不必備,皆以省官出領其事。其丞相皆以 宰執行某處省事繫銜。其後嫌於外重,改為某處行 中書省。凡錢糧、兵甲、屯種、漕運、軍國重事,無不領之。 至元二十四年,改行尚書省,尋復如舊。至大二年,又 改行尚書省,二年復如舊。每省丞相一員,從一品;平 章二員,從一品;右丞一員,左丞一員,正二品;參知政事二員,從二品;甘肅、嶺北二省各減一員。郎中二員, 從五品;員外郎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掾史, 蒙古必闍赤、回回令史、通事、知印、宣使,各省設員有 差。舊制,參政之下有簽省,有同簽之屬,後罷不置。丞 相或置或不置,尤慎於擇人,故往往缺焉。
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五年,罷隨路奧魯官, 詔參政阿里僉行省事,於河南等路立省。二十八年, 以河南、江北係要衝之地,又新入版圖,宜於汴梁立 省以控治之,遂署其地。統有河南十二路、七府, 江浙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三年,初置江淮行省,治 揚州。二十一年,以地理民事非便,遷於杭州。二十二 年,割江北諸郡隸河南,改曰「江浙行省」,統有三十路, 一府。
江西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四年置。十五年,併入福 建行省。十七年,仍置省於龍興府,而福建自為行省, 治泉州。二十二年,以福建行省併入江西。二十三年, 又以福建省併入江浙。本省統有十八路。
湖廣等處行中書省。至元十一年,右丞相伯顏伐宋, 行中書省事於襄陽。尋以別將分省鄂州,為荊湖等 路行中書省。十三年,取潭州,即署省治之。十八年,復 徙置鄂州,統有三十路、三府。
陝西等處行中書省。中統元年,以商挺領秦蜀五路 四川行省事。三年,改立陝西四川行中書省,治京兆。 至元三年,移治利州。十七年,復還京兆。十八年,分省 四川,尋改立四川宣慰司。二十一年,仍合為陝西四 川行省。二十三年,四川立行樞密院,本省所轄之地, 惟陝西四路五府。
四川等處行中書省。國初,其地總於陝西。至元十八 年,以陝西行中書分省四川。二十三年,始置四川行 省署成都,統有九路、五府。
遼陽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二十四年置,治遼陽路,統 有七路、一府。
甘肅等處行中書省。中統二年,立行省於中興,十年, 罷之。十八年復立。二十二年復罷,改立宣慰司。二十 三年,徙置中興省於甘州,立甘肅行省。三十一年,分 省按治寧夏,尋併歸之。本省治甘州路,統有七路、二 州。
嶺北等處行中書省。國初,太祖定都於哈剌和林河 之西,因名其城曰和林,立元昌路。中統元年,世祖遷 都中興,始置宣慰司都元帥府。大德十一年,改立和 林等處行中書省,右丞相、左丞相各一員。至大四年, 省右丞相。皇慶元年,改嶺北等處行中書省,設官如 上,治和寧路,統有北邊等處。
雲南等處行中書省,即古南詔之地。初,世祖征取,以 為郡縣,嘗封建宗王,鎮撫其軍民。至元十一年,始置 行省,治中慶路,統有三十七路、五府。
征東等處行中書省。至元二十年,以征日本國,命高 麗王置省,典軍興之務,師還而罷。大德三年,復立行 省,以中國之法治之。既而王言其非便,詔罷行省,從 其國俗。至治元年復置,以高麗王兼領丞相,得自奏 選屬官,治瀋陽,統有二府、一司、五道。
各省屬官:
「檢校所。」檢校一員,從七品。書吏二人。
照磨所。照磨一員。正八品。
架閣庫,管勾一員,正八品。
理問所,理問二員,正四品;副理問二員,從五品;知事 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都鎮撫司,都鎮撫一員,副都鎮撫一員。
宣慰司。掌軍民之務,分道以總郡縣。行省有政令,則 布於下郡縣;有請,則為達於省。有邊陲軍旅之事,則 兼都元帥府,其次則止為「元帥府。」其在遠服,又有招 討、安撫、宣撫等使。品秩員數,各有差等。
宣慰使司,秩從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員,從二品;同知 一員,從三品;副使一員,正四品;經歷一員,從六品;都 事一員,從七品;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正九品。凡六 道。
山東東西道,〈益都路置〉 河東山西道:〈大同路置〉 淮東道。〈揚州置〉 浙東道。〈慶元路置〉 荊湖北道。〈中興路置〉 湖南道。〈天臨置〉 宣慰使司都元帥府,秩從二品,使三員,同知二員,副 使二員,經歷二員,知事二員,照磨兼架閣,管勾一員。 廣東道。〈廣州置〉 大理、金齒等處, 蒙慶等處。
右二府設官如上,唯蒙慶一府,使二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都事亦減一員。
廣西兩江道:〈靜江路置〉 海北海南道, 福建道, 八番順元等處, 察罕腦兒等。
右五府,宣慰使都元帥三員,副都元帥、僉都元帥事各二員,餘同上。
「宣慰使兼管軍萬戶府,每府宣慰使三員,同知、副使各一員,經歷一員,都事二員,照磨兼管勾一員。」 曲靖等路 羅羅斯、 臨安廣西道,元江等處。
都元帥府,都元帥二員,副元帥二員,經歷、知事各一 員。
《北庭》:〈隸土番宣慰司〉 「曲先」《塔林》:〈都元帥三員〉 蒙古軍 《征東》。〈二府都元帥各一員副一員〉 元帥府,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元帥一員,經歷、知 事各一員。
李店,文州, 帖城,河裡洋,脫 朵甘思, 當陽 岷州, 積石州, 洮州路, 「脫思馬路 十八族」:
右九府,唯李店、文州增置同知、副元帥各一員,其餘八府隸土番宣慰司,設官並同。
宣撫司,秩正三品,每司達魯花赤一員,宣撫一員,同 知、副使各二員,僉事一員,計議、經歷、知事各一員,提 控案牘架閣一員。損益不同者,各附見於後。
廣南西道。〈不置副使僉事〉 麗江路。〈以上隸雲南省〉 敘南等處。〈隸四川行省不置僉事計議〉順元等處。 播州、 思州。〈以上隸湖廣省〉 安撫司,秩正三品,每司達魯花赤一員,安撫使一員, 同知、副使、僉事各一員,經歷、知事各一員。損益不同 者,各附見於後。
師《壁洞》。〈不置達魯花赤〉 永順等處 散毛洞。〈以上隸四川省〉 羅番遏蠻軍。〈不置達魯花赤〉 程番《武盛軍》, 金石番《太平軍》, 臥龍番《南寧州》, 小龍番《靜蠻軍》。〈不置同知副使〉 大龍番應天府, 洪番永盛軍, 「方番河中府, 蘆番靜海軍。」〈不置知事〉 新添葛蠻。〈以上隸湖廣省〉
招討司,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招討使一員,經歷 一員。
土蕃 剌馬剛等處 「天全 倴不思 沿邊溪洞。」〈以下各置副使一員無達魯花赤〉
唆尼 諸番 征沔 長河西裡管軍、 檐裡管軍 脫思馬田地 諸路萬戶府。
上萬戶府,管軍七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 俱正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三品,虎符。
中萬戶府,管軍五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 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正四品,金牌。
下萬戶府,管軍三千之上。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 俱從三品,虎符;副萬戶一員,從四品,金牌。其官皆世 襲,有功則陞之。每府設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 從八品;提控案牘一員。
鎮撫司,鎮撫二員,蒙古、漢人參用。上萬戶府正五品, 中萬戶府從五品,俱金牌;「下萬戶府正六品,銀牌。 上千戶所管軍七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俱從四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五品,金牌。」
中千戶所,管軍五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俱正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從五品,金牌。
下千戶所,管軍三百之上。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一員, 俱從五品,金牌;副千戶一員,正六品,銀牌。
彈壓二員。蒙古、漢人參用。上千戶所從八品,中、下二 所正九品,從九品內銓注。
上百戶所,百戶二員,蒙古一員,漢人一員,俱從六品, 銀牌。
下百戶所,百戶一員,從七品,銀牌。
儒學提舉司,秩從五品。「各處行省所署之地,皆置一 司,統諸路、府、州、縣學校祭祀、教養錢糧之事,及考校 呈進著述文字。」每司提舉一員,從五品;副提舉一員, 從七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蒙古提舉學校官,秩從五品。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 舉一員。從七品。至元十八年置,惟江浙、湖廣、江西三 省有之,餘省不置。
官醫提舉司,秩從六品,提舉一員,同提舉一員,副提 舉一員,掌醫戶差役詞訟。至元二十五年,置。河南、江 浙、江西、湖廣、陝西五省,各立一司,餘省並無。
兩淮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國初,兩淮內附,以提 舉馬里范章專掌鹽課之事。至元十四年,始置司於 揚州。使二員,正三品;同知一員,正四品;副使一員,正 五品;運判二員,正六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員, 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三十年,悉罷所轄鹽司,以 其屬置場官。大德四年,復置批驗所於真州、採石等 處。
「鹽場二十九所,每場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 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辦鹽各有差呂四場、 餘東場。
餘中場, 《餘西場》。
西亭場、 金沙場。
石港場。 掘港場。
豐利場, 馬塘場。
《拼茶場》。 《角斜場》。
富安場、 安豐場。
梁垛場、 《東臺場》:
河垛場、 丁奚場。
小海場、 草堰場。
白駒場、 《劉莊場》。
五祐場、 新興場。
廟灣場、 莞瀆場。
板浦場、 臨洪場。
徐瀆浦場。
批驗所,每所提領一員,正七品;大使一員,正八品;副 使一員,正九品。掌批驗鹽引。
兩浙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員,運 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至元十四年,置 司杭州。大德三年,定其產鹽之地,立場有差。仍於杭 州、嘉興、紹興、溫台等處,設檢校四所,專驗鹽袋,毋過 常度。
鹽場三十四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 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仁和場、 《許村場》。
西路場、 下沙場。
青村場、 「表部場。」
浦東場、 橫浦場。
蘆瀝場、 海沙場。
鮑郎場、 《西興場》。
錢清場、 三江場。
曹娥場、 石堰場。
鳴鶴場。 《清泉場》。
長山場。 《穿山場》。
袋山場、 玉泉場。
蘆花場、 《大嵩場》。
昌國場、 永嘉場。
雙穗場 「天富南監。」
長林場、 黃巖場。
杜瀆場, 天富北監。
長亭場、 龍頭場。
福建等處都轉運鹽使司,秩正三品,使二員,同知二 員,運判二員,經歷、知事各一員,照磨一員。至元十四 年,始置市舶司,領煎鹽徵課之事。二十四年,改立鹽 運使司。二十九年罷,立提舉司。大德四年,復為運司。 九年,復罷,併入元帥府兼掌之。十年,復立都提舉司。 至大四年,復陞運司,徑隸行省。凡屬鹽場七所, 鹽場「七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品; 管勾一員,從九品。」
海口場、 牛田場。
上里場、 惠安場。
潯美場、 浯州場。
汭州場。
廣東鹽課提舉司。至元十三年,始從廣州煎辦鹽課。 十六年,隸江西鹽鐵茶都轉運司。二十二年,併入宣 慰司。二十三年,置市舶提舉司。大德四年,改「廣東鹽 課提舉司。」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從六品;副 提舉一員,從七品。其屬附見:
鹽場十三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八 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靖康場。 歸德場。
東莞場、 黃田場。
香山場, 矬峒場。
雙恩場。 《鹹水場》。
漆水場、 石橋場。
隆井場、 招收場。
小江場。
四川茶鹽轉運司。成都鹽井九十五處,散在諸郡山 中。至元二年,置「興元四川轉運司,專掌煎熬辦課之 事。」八年,罷之。十六年,復立轉運司。十八年,併入四道 宣慰司。十九年,復立「陜西四川轉運司,通轄諸課程 事。」二十二年,置四川茶鹽運司,秩從三品,使一員,同 知、副使、運判各一員,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
鹽場一十二所,每所司令一員,從七品;司丞一員,從 八品;管勾一員,從九品。
簡鹽場、 隆鹽場。
綿鹽場。 潼川場。
遂實場、 《順慶場》。
保寧場、 嘉定場。
長寧場、 紹慶場。
雲安場、 大寧場廣海鹽課提舉司,至元三十一年置,專職鹽課,秩正 四品。都提舉二員,從四品;同提舉二員,從五品;副提 舉二員,從六品;知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
市舶提舉司。至元二十三年,立鹽課市舶提舉司,隸 廣東宣慰司。三十年,立海南博易提舉司。至大四年 罷之,禁下番船隻。延祐元年,弛其禁,改立泉州、廣東、 慶元三市舶提舉司。每司提舉二員,從五品;同提舉 二員,從六品;副提舉二員,從七品;知事一員。
海道運糧萬戶府,至元二十年置,秩正三品,掌每歲 海道運糧,供給大都。達魯花赤一員,萬戶一員,並正 三品;副萬戶四員,從三品;經歷一員,從七品;知事一 員,從八品;照磨一員,從九品;鎮撫二員,正五品。其屬 附見:
海運千戶所,秩正五品。達魯花赤一員,千戶二員,並 正五品;副千戶三員,從五品。若溫、台,若慶元、紹興,若 杭州、嘉興,若崑山、崇明、常熟、江陰等處,凡五所。而平 江又有海運香莎糯米千戶所。
諸路總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萬戶之上者為 上路,十萬戶之下者為下路,當衝要者雖不及十萬 戶,亦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達魯花赤一員,總管一 員,並正三品,兼管勸農事,江北則兼諸軍奧魯。同知、 治中、判官各一員。下路秩從三品,不置治中員,而同 知如治中之秩。餘悉同上。至元二十三年,置推官二 員,專治刑獄,下路一員,經歷一員,知事一員或二員, 照磨兼承發架閣一員,司吏無定製,隨事繁簡以為 多寡之額。譯史、通事各一人。其屬附見:
儒學教授一員,秩九品。諸路各設一員及學正一員、 學錄一員。其散府、上中州,亦設教授一員,下州設學 正一員。
蒙古教授一員。正九品。
醫學教授一員。
「陰陽教授」一員。
司獄司,司獄一員,丞一員。
平準行用庫,提領大使、副使各一員。
織染局,局使一員,副使一員。
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府倉,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惠民藥局」,提領一員。
稅務,提領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
錄事司,秩正八品。凡路府所治,置一司,以掌城中戶 民之事。中統二年,詔驗民戶定為員數。二千戶以上, 設錄事、司候、判官各一員。二千戶以下,省判官不置。 至元二十年,置達魯花赤一員,省司候,以判官兼捕 盜之事,典史一員。若城市民少,則不置司,歸之倚郭 縣。在兩京則為警巡院。獨杭州置四司,後省為左右 兩司。
散府,秩正四品,達魯花赤一員,知府或府尹一員,領 勸農奧魯與路同。同知一員,判官一員,推官一員,知 事一員,提控案牘一員。所在有隸諸路及宣慰司、行 省者,有直隸省部者,有統州縣者,有不統縣者,其制 各有差等。諸州,中統五年併立州縣,未有差等。至元 三年,定一萬五千戶之上者為上州,六千戶之上者 「為中州,六千戶之下者為下州。」江南既平,二十年,又 定其地「五萬戶之上者為上州,三萬戶之下者為中 州,不及三萬戶者為下州。」於是陞縣為州者四十有 四。縣戶雖多,附路府者不改。「上州:達魯花赤、州尹秩 從四品,同知秩正六品,判官秩正七品;中州達魯花 赤、知州並正五品,同知從六品,判官」從七品。下州達 魯花赤、知州,並從五品。同知,正七品。判官,正八品。兼 捕盜之事。參佐官,上州,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中州, 吏目、提控案牘各一員,下州,吏目一員或二員。 諸縣:至元三年,合併江北州縣,「六千戶之上者為上 縣,二千戶之上者為中縣,不及二千戶者為下縣。」二 十年,又定「江淮以南三萬戶之上者為上縣,一萬戶 之上者為中縣,一萬戶之下者為下縣。」上縣,秩從六 品,達魯花赤一員,尹一員,丞一員,簿一員,尉一員,典 史二員。中縣,秩正七品,不置丞,餘悉如上縣之制。下 縣,秩從七品,置官如中縣,民少事簡之地,則以簿兼 尉。後又別置尉,尉主捕盜之事,別有印,典史一員。 巡檢司,秩九品。巡檢一員。
諸軍,唯邊遠之地有之,各統屬縣,其秩如下州,其設 官、置吏亦如之。
諸蠻裔長官司。西南裔諸溪洞各置長官司,秩如下 州,達魯花赤、長官、副長官,參用其土人為之。
各處《脫脫禾孫》,掌辨使臣奸偽。正一員,從五品。副一 員。正七品。
勳一十階:
上柱國。〈正一品〉 柱國。〈從一品〉
《上護軍》。〈正一品〉 護軍。〈從二品〉
上輕車都尉。〈正三品〉輕車都尉。〈從三品〉
上騎都尉。〈正四品〉 騎都尉。〈從四品〉驍騎尉。〈正五品〉 飛騎尉。〈從五品〉
爵八等:
王。〈正一品〉 郡王。〈從一品〉
國公。〈正二品〉 郡公。〈從二品〉
郡侯。〈正三品〉 郡侯。〈從三品〉
郡伯:〈正四品〉 郡伯:〈從四品〉
縣子。〈正五品〉 縣男:〈從五品〉
右勳爵若上柱國、郡王、國公時有除拜者,餘則止於封贈用之。
文散官四十二:
開府儀同三司 儀同三司。
特進、 崇進
金紫光祿大夫, 銀青榮祿大夫,〈以上俱正一品〉 光祿大夫, 榮祿大夫〈以上從一品〉 資德大夫, 資政大夫。
資善大夫。〈以上正二品〉 正奉大夫。
通奉大夫, 中奉大夫〈以上從二品〉 正議大夫, 通議大夫。
嘉議大夫。〈以上正三品〉 太中大夫。
中大夫, 亞中大夫。〈以上從三品舊為少中延祐改 亞中〉 中議大夫。
中憲大夫, 中順大夫。〈以上正四品〉 朝請大夫, 朝散大夫。
朝列大夫。〈以上從四品〉 奉政大夫。
奉議大夫。〈以上正五品〉 奉直大夫。
奉訓大夫。〈以上從五品〉 承德郎。
承直郎。〈以上正六品〉 儒林郎。
承務郎。〈以上從六品〉 文林郎。
承事郎。〈以上正七品〉 徵事郎。
從事郎。〈以上從七品〉 登仕郎。
將仕郎。〈以上正八品〉 登仕佐郎。
將仕佐郎。〈以上從八品〉
右文散官四十二階,由一品至五品為宣授,六品至九品為敕授。敕授則中書署牒,宣授則以制命之。一品至五品者服紫,六品至七品者服緋,八品至九品者服綠,武官以下皆如之。其官常對品,惟九品無散官,則但舉其職而已。武官雜職亦如之。
武散官三十四階:
龍虎衛上將軍 金吾衛上將軍 《驃騎》衛上將軍〈以上正二品〉奉國上將軍。
輔國上將軍、 鎮國上將軍。〈以上從二品〉 昭武大將軍, 《昭勇大將》軍, 昭毅大將軍,〈以上正三品〉 安遠大將軍。
定遠大將軍, 懷遠大將軍。〈以上從三品〉 廣威將軍。 宣威將軍。
明威將軍。〈以上正四品〉 信武將軍。
顯武將軍。 宣武將軍。〈以上從四品〉 武節將軍。 《武德》將軍。〈以上正五品〉 「《武義》將軍。」 「《武略》將軍。」〈以上從五品〉 「承信校尉。」 《昭信校尉》。〈以上正六品〉 《忠武校尉》, 《忠顯校尉》。〈以上從六品〉 《忠勇校尉》, 《忠翊校尉》。〈以上正七品〉 《修武校尉》。 《敦武校尉》。〈以上從七品〉 《保義校尉》, 《進義校尉》。〈以上正八品〉 保義副尉, 進義副尉。〈以上從八品〉
右武散官三十四階,自龍虎衛上將軍至進義副尉,由正二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內侍散官一十四:
中散大夫。〈正二品〉 中引大夫。〈從二品〉 中御大夫。〈正三品〉 侍中大夫。〈從三品〉 中衛大夫。〈正四品〉 中涓大夫。〈從四品〉 通侍郎。〈正五品〉 通御郎。〈從五品〉
侍直郎。〈正六品〉 內直郎。〈從六品〉
司謁郎。〈正七品〉 司閽郎。〈從七品〉
司奉郎。〈正八品〉 司引郎。〈從八品〉
右「內侍」 ,品秩一十四階,自中散至司引,由正二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司天散官一十四:
欽象大夫。〈從三品〉 明時大夫。
頒朔大夫。〈以上正四品〉 保章大夫。〈從四品〉 司元大夫。〈正五品〉 授時郎。〈從五品〉
靈臺郎。〈正六品〉 候儀郎。〈從六品〉
司正郎。〈正七品〉 平秩郎。〈從七品〉
正紀郎。 《挈壺》郎。〈以上正八品〉 司曆郎 司辰郎〈以上從八品〉
右「司天」 品秩一十四階,自欽象至司辰,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太醫散官一十五:
保宜大夫, 保康大夫。〈以上從三品〉 保安大夫, 保和大夫。〈以上正四品〉 保順大夫。〈從四品〉 保沖大夫。〈正五品〉《保全》郎。〈從五品〉 《成安》郎。〈正六品〉
保和郎。〈從六品〉 《成全》郎。〈正七品〉
醫正郎。〈從七品〉 醫效郎。
《醫候》郎。〈以上正八品〉 《醫痊郎》。
醫愈郎。〈以上從八品〉
右「太醫」 ,品秩一十五階,自「保宜」 至「醫愈」 ,亦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教坊司散官一十五:
雲韶大夫, 《僊韶》大夫。〈以上從三品〉 長寧大夫, 德和大夫。〈以上正四品〉 協律大夫。〈從四品〉 嘉成大夫。〈正五品〉 純和郎。〈從五品〉 調。音郎。〈正六品〉
司樂郎。〈從六品〉 協樂郎。〈正七品〉
和樂郎。〈從七品〉 司音郎。
司律郎。〈以上正八品〉 《和聲郎》。
和節郎。〈以上從八品〉
右教坊,品秩一十五階,自《雲韶》至《和節》,由從三品至從八品,其除授具前。
元之官制,其大要具見於前。自「元統、至元以來,頗有 沿革增損之異。至正兵興,四郊多壘,中書、樞密俱有 分省、分院,而行中書省、行樞密院增置之外,亦有分 省、分院。自省院以及郡縣,又各有添設之員。而各處 總兵官以便宜行事者,承制擬授,具姓名以軍功奏 聞,則宣命敕牒隨所索而給之,無有考覈其實者。於 是名爵日濫,紀綱日紊,疆宇日蹙,而遂至於亡矣。惜 其《掌故》之文,缺軼不完,今據有司所送上者,緝而載 之,以附前志,庶覽者得以參考其得失治亂之概」雲。 中書省。元統三年七月,中書省奏請自今不置左丞 相。十月,命伯顏獨長台司,詔天下。至元五年十月,加 右丞相,伯顏為大丞相。六年十月,命脫脫為右丞相, 復置左丞相。至正七年,置議事平章四人。十二年二 月,以賈魯為添設左丞。三月,以悟良哈台為添設參 知政事。七月,又以杜秉彝為添設參政。八月,以哈麻 為添設右丞。十二年六月,命皇太子領中書令,如舊 制。十四年九月,以呂思誠為添設左丞。二十七年八 月,以樞密知院蠻子為「添設第三平章」,以大尉帖里 帖木兒為「添設左丞相」,中書分省。至正十一年,置中 書分省於濟寧,以松壽為參知政事。十二年二月,中 書右丞玉樞虎兒吐華,左丞韓大雅開分省於彰德。 十四年,升濟寧分省,參政帖里帖木兒為平章政事。 是後嘗置右丞以守禦焉。十五年四月,彰德分省除 右丞、左丞各一員。十七年七月,以平章荅蘭、參政俺 普、崔敬分省陵州。十一月,平章臧卜分省冀寧。十八 年三月,掃地王沙劉陷冀寧,臧卜遁。五月,王劉北行, 總兵官察罕帖木兒遣瑣住院判來冀寧鎮守,臧卜 復回。十九年,臧卜卒。二十年正月,以右丞不花、參政 王時分省冀寧。三月,鐵甲韓至,分省官皆遁。二十一 年,以平章荅蘭鎮守。二十二年,荅蘭還京師,以左丞 剌馬乞剌、參政脫禾兒領分省事。二十三年三月,又 以平章愛不花鎮之。八月,擴廓帖木兒兵至冀寧,分 省遂罷。二十七年八月,以添設平章蠻子兼知院,分 省保定。九月,命太保、左丞相也速統領軍馬,分省山 東,沙藍荅里仍中書左丞相,知樞密院,分省大同。以 哈剌那海為大同分省平章,阿剌不花為參知政事。 又置分省於冀寧,陞冀寧總管為參政,鑄印與之。凡 事必咨大同分省,而後行之。十月,又置分省於真定 六部。至元三年十二月,伯顏太師等奏准,吏部考功 郎中、員外郎、主事各設一員。至正元年四月,吏部置 司績一員,正七品。掌百官行止,以憑敘用廕襲。六月, 中書奏准:「戶部事繁,見設司計四員,宜依前至元二 十八年例,添設二員。」十一月,禮部兵刑分為二庫,戶、 工二部分二庫,各設管勾一員。十二年正月,刑部添 設尚書侍郎,郎中、員外郎各一員。十五年十月,濟寧 分省置兵、刑、工、戶四部。
樞密院。至正七年,知樞密院阿吉剌奏:「樞密院故事, 亦設議事平章二人。」有旨令復置。十三年六月,令皇 太子領樞密使,如舊制。十五年四月,添設僉院一員, 院判二員。
樞密分院。至正十五年三月,置樞密分院於衛輝。四 月,彰德分院添設同知、副樞各一員,都事一員,直沽 分院添設副樞一員、都事一員。十六年,又置分樞密 院於沂州,以指揮使司隸焉。
大宗正府。至元元年閏十二月,中書省奏:「准世祖時 立大宗正府,至仁宗時減去『大』字,今宜遵世祖舊制, 仍為大宗正府。」至正十年十二月,大宗正府添設掌 判二員。
宣文閣。至元六年十一月,罷奎章閣學士院。至正元 年九月,立宣文閣,不置學士,唯授經郎及監書博士, 以宣文閣繫銜雲。
崇文監。至元六年十二月,改藝文監為崇文監。至正 元年三月,奉旨令翰林國史院領之詳定使司,至正十七年七月,置四方獻言詳定使司, 正三品,掌考其所陳之言,擇其善者以聞於上而舉 行之。詳定使二員,正三品;副使二員,正四品;掌書記 二員,正七品。中書官提調之。
司禋監。至正元年十二月,奉旨,「依世祖故事,復立司 禋監,給四品印,掌師翁祭祀祈禳之事。」置內監、少監、 監丞各二員,知事一員,譯史、令史、奏差各二名。自後 復升為三品。
延徽寺。至元六年二月,中書省奉旨,「依累朝故事,起 蓋懿璘質班皇帝斡耳朵,置延徽寺以掌之。」
規運提點所。至元六年十一月,罷大禧宗禋院隆祥 使司。十二月,中書奏「以宗禋院所轄會福、崇福、隆禧、 壽福四總管府,並隆祥使司,俱改為規運提點所,正 五品。仍添置萬寧提點所一處,並隸宣政院。」
諸路寶泉都提舉司,至正十年十月置。其屬有鼓鑄 局,正七品;永利庫,從七品。掌鼓鑄至正銅錢,印造交 鈔。
徽政院。元統元年十二月,依太皇太后故事,為皇太 後置徽政院,設立官屬三百六十有六員。
資正院。至元六年十二月,中書省奉旨,為完者忽都 皇后置資正院,正二品。院使六員,同知、僉院、同僉、院 判各二員,首領官經歷、都事各二員,管勾、照磨各一 員。將昭功萬戶府司屬,除已罷繕工司外,集慶路錢 糧並入有司,每年驗數撥付資正院,其餘司屬並付 資正院領之。後改置崇政院。
東宮官屬:至正六年四月,立皇太子宮傅府,以長吉 等為宮傅官,時太子猶未受冊寶。至九年冬,立端本 堂為皇太子學宮,置諭德一員,正二品;贊善二員,正 三品;文學二員,正五品;正字二員,正七品;司經二員, 正七品。十三年六月,冊立皇太子,定置皇太子賓客 二員,正二品;左、右諭德各一員,從二品;左、右贊善各 一員,從二品;文學二員,從五品;中庶子、中允各一員, 從六品。
詹事院。至正十三年六月,立詹事院,罷宮傅府,置詹 事三員,從一品;同知詹事二員,正二品;副詹事二員, 從二品;詹事丞二員,正三品;首領官四員,中議二員, 從五品;長史二員,從六品;管勾、照磨各一員,正八品; 蒙古必闍赤六人,《回回》掾史二人,掾史十人,知印二 人,怯里馬赤二人,宣使十人。其屬有家令司,家令二 員,正三品;二員,正四品;家丞二員,正五品;典簿二員, 正七品;照磨一員,正九品。有府正、司,府正二員,正二 品;府丞二員,正五品;典簿二員,從七品;照磨一員,正 九品。有典寶監,典寶卿二員,正三品;大監二員,從三 品;少監二員,從四品;監丞二員,正五品;經歷一員,從 七品;知事一員,從八品;照磨一員,正九品。有儀衛司。 指揮二員,從四品;副二員,從五品;知事一員。從八品。 十一月置典藏庫,從五品。掌收皇太子錢帛。十七年 十月置,分詹事院,詹事一員,同知、副使各一員,詹事 丞二員,經歷二員,都事二員,照磨兼架閣一員,斷事 官二員,知事一員。
大撫軍院。二十七年八月乙巳,命皇太子總天下軍 馬。九月,皇太子置大撫軍院,從一品,知院四員,同知 二員,副使一員,同僉一員,首領官經歷、都事各二員, 照磨兼管勾一員。二十八年閏七月,詔罷之。
大都分府。至正十八年三月,東安、漷州、柳林日有警 報,京師備禦四隅,俱立大都分府,其官吏數視都府 減半。警巡院。至正十一年七月,陞左右兩巡院為正 五品。十八年,又於大都在城四隅,各立警巡分院,官 吏視本院減半。
行中書省。至正十二年正月,江西、江淛行省皆除添 設平章,陝西行省除添設右丞。閏三月,置淮南江北 等處行中書省於揚州,以淮西宣慰司、兩淮鹽運司、 揚州、淮安、徐州、唐州、安豐、蘄、黃皆隸焉。除平章二員, 右丞、左丞各一員,參政二員,及首領官屬官共二十 五員,為「頭平章,兼提調淮南王傅府事。」至十一月,始 鑄淮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印給之。是年,江浙行省 添設右丞、參政,四川行省添設參政。十六年五月,置 福建等處行中書省於福州,鑄印設官,一如各處行 省之制。以江浙行中書省平章左荅納失里,南臺中 丞阿魯溫沙為福建行中書省平章政事,福建閩海 道廉訪使莊嘉為右丞,福建元帥吳鐸為左丞,司農 丞訥都赤、益都路總管卓思誠為參政。以九月至福 州,罷帥府,開省署。十七年九月,置山東行省,以大司 農哈剌章為平章政事,鑄印與之。十八年,福建行省 右丞朵歹分省建寧,參政訥都赤分省泉州。二十三 年三月,置廣西行中書省,以廉訪使也兒吉尼為平 章政事。又置膠東行省於萊陽。總制東方事。二十六 年八月,置福建江西等處行中書省。
行樞密院。至元三年,伯顏右丞相奏准,「於四川及湖 廣、江西之境及江浙凡三處,各置行樞密院,以鎮遏 好亂之民。每處設知院一員,同知、僉院、院判各一員湖廣、江西二省所轄地里險遠,添設同僉一員,各院 經歷一員、都事一員、照磨一員,各省副使一員、斷事 官一員,蒙古必闍赤二人,掾史六人,宣使六人,知印 怯里馬赤各一人,斷事官,譯史一人,令史二人,怯里 馬赤知印各一人,奏差二人。」至四年二月,遂罷之。至 正十三年五月,嶺北行樞密院添設斷事官二員,先 已設四員,共六員。又立鎮撫司,除鎮撫二員。立管勾 所,置管勾一員,兼照磨,後又添設僉院二員,都事一 員。十五年十月,置淮南江北等處行樞密院於揚州。 十二月,河南行樞密院添設院判一員。十六年三月, 置江浙行樞密院於杭州,知院二員,同知二員,副樞 二員,僉院二員,同僉二員,院判二員,首領官:經歷、知 事各一員,斷事官二員,經歷一員。十八年,以參政崔 敬為山東等處行樞密院副使,分院於漷州,兼領屯 田事。十九年八月,以察罕帖木兒為河南行省平章 政事,兼河南山東等處行樞密院知院。二十六年八 月,置福建、江西等處行樞密院。
行御史臺。至正十六年九月二十八日,命太尉納麟 為江南諸道行御史臺御史大夫,以次官員,各依等 第選用。是日,御史臺奉旨移置行臺於紹興。十二月, 合臺官屬,開臺署事。是年,置河南廉訪司於沂州。十 八年,御史臺奏准「江西湖東道肅政廉訪司權於建 寧路開司署事。」二十二年九月,權置山北廉訪司於 惠州。二十三年六月,濟南路復置肅政廉訪司。二十 五年閏十月,御史大夫完者帖木兒奏:「江南諸道行 御史臺衙門,嘗奉旨於紹興路開設,近因道梗,湖南、 湖北、廣東、廣西、海北、江西、福建等處,凡有文書,北至 南臺,風信不便,徑申內臺,未委事情虛實。宜於福建 置分臺,給降印信,俾湖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北、江西、 福建各道文書,由分臺「以達內臺,於事體為便。」有旨 從之。十一月,仍置河東廉訪司於冀寧。
行宣政院。元統二年正月,革罷「廣教總管府一十六 處,置行宣政院於杭州」,除院使二員,同知二員,副使 二員,同僉、院判各一員,首領官經歷二員,都事、知事、 照磨各一員,令史八人,譯史二人,宣使八人。至元二 年五月,西番寇起,置行宣政院,以也先帖木兒為院 使,往討之。至正二年,江浙行宣政院設崇教所,儗行 「中書省理問官」,秩四品,以理僧民之事。
河南山東都水監。至正六年五月,以連年河決為患, 置都水監,以專疏塞之任。
行都水監。至正八年二月,河水為患,詔於濟寧鄆城 立行都水監。九年,又立山東河南等處行都水監。十 一年十二月,立河防提舉司,隸行都水監,掌巡視河 道,從五品。十二年正月,行都水監添設判官二員。十 六年正月,又添設少監、監丞、知事各一員。
都水庸田使司。至元二年正月,署都水庸田使司於 平江,既而罷之。至五年復立。至正十二年,因海運不 通,京師闕食,詔「河南窪下水泊之地置屯田八處,於 汴梁添立都水庸田使司」,正三品,掌種植稻田之事。 庸田使二員,副使二員,僉事二員。首領官:經歷、知事、 照磨各一員,司吏十二人,譯史二人。
都總制庸田使司。至正十年,置河南江北等處都總 制庸田使司。定置都總制庸田使二員,從二品;副使 二員,從三品;僉司六員,從四品;首領官,經歷二員,從 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照磨兼管勾承發架閣一員, 從八品;蒙古必闍赤、回回令史,怯里馬赤、知印各一 人,令史十八人,宣使十八人,壕寨十八人,典吏四人。 其屬官,則有軍民屯田總管府,凡五處,置達魯花赤 各一員,從三品;總管各一員,正五品;同知各一員,正 六品;府判各一員,從七品;首領官經歷各一員,從八 品;知事各一員,從九品;提控案牘兼管勾承發架閣 各一員,蒙古譯史各一人,司吏各六人,典吏各二人。 又有農政司,置農政一員,正五品;農丞一員,正六品; 提控一員,司吏二人。又有「豐盈庫」,置提領一員,正八 品;大使、副使各一員,正九品。
分司農司。至正十三年正月,命中書右丞悟良哈台、 左丞烏古孫良楨兼大司農卿,給分司農司印。西自 西山,南至保定、河間,北至檀、順州,東至遷民鎮,凡係 官地及元管各處屯田,悉從分司農司立法募民佃 種之。
大兵農司。至正十五年,詔有水田去處置大兵農司, 招誘夫丁,有事則乘機招討,無事則栽植播種。所置 司之處,曰「保定等處大兵農使司、河間等處大兵農 使司、武清等處大兵農使司、景薊等處大兵農使司。」 其屬:有兵農千戶所共二十四處,百戶所共四十八 處,鎮撫司各一。
大都督兵農司。至正十九年二月,置大都督兵農司 於西京,以孛羅帖木兒領之,從其所請也。仍置分司 十道,專掌屯種之事。
茶運司。元統元年十一月,復置湖廣江西榷茶都轉 運司鹽運司。至正二年十一月,中書省奉旨講究鹽法,奏 准「於杭州、嘉興、紹興、溫台四處,各置檢校批驗所,直 隸運司,專掌批驗鹽商引目,均平袋法稱盤等事。每 所置檢校批驗官一員,從六品;相副官一員,正七品。」 漕運司,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運司添設提調官、 運副、運判各一員。九年,添設「海道巡防官」,給降正七 品印信,掌統領軍人水手,防護糧船。巡防官二員,相 副官二員。
防禦海道運糧萬戶府。至正十五年七月,陞台州海 道巡防千戶所為「防禦海道運糧萬戶府。」九月,置分 府於平江。
添設兵馬司。至正十年十月,中書省奏:「東南千里外 妖氣見,合立兵馬司四處,掌防禦之職。」遂置大名兵 馬司、東平兵馬司、濟南兵馬司、徐州兵馬司。每司置 都指揮、指揮各二員,副指揮各四員,經歷、知事、提控 案牘各一員,譯史各二人,司吏各十二人,奏差各八 人,貼書各二十四人,忽剌罕赤各三十人,司獄各一 員,獄丞各一員。十一年,罷沂州,分元帥府,改立兵馬 指揮使司。十五年十月,濟寧兵馬司添設副指揮一 員。
各處寶泉提舉司。十一年十月,置寶泉提舉司於河 南行省及濟南、冀寧等處,凡九所。江浙、江西、湖廣行 省各一所。十二年三月,置銅冶場於饒州路德興縣, 信州路鉛山州、韶州岑水,凡三處。每所置提領一員, 正八品;大使一員,從八品;副使一員,正九品。流官內 銓注。直隸寶泉提舉司,掌浸銅事。
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元元年六月奏准「湖 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帥府,總領所轄路分鎮守萬 戶軍馬。」
邦牙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元四年十二月置。 先是,以緬地處雲南極邊,就立其酋長為帥,三年一 貢方物。至是來貢,故改立官府以獎異之。
永昌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三年七月,中書 省奏:「闊端阿哈所分地方,接連西番,自脫脫木兒既 沒之後,無人承嗣。達達人口頭疋時被西番劫奪殺 傷,深為未便。」遂定置永昌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以治之。置宣慰使三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首領官: 經歷、知事、照磨各一員,令史十人,蒙古譯史四人,知 印二人,怯里馬赤一人,奏差八人,典吏二人。
山東東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六年十二月 改立,掌開設屯田、屯駐軍馬之事。
荊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一年十一月 奏准「荊湖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帥府。」
浙東宣慰司。至正十二年正月,添設宣慰使一員,同 知一員,都事二員。
淮東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五年二月置, 統率濠泗義兵萬戶府並洪澤等處義兵,招誘富民, 出丁壯五千名者為萬戶,五百名者為千戶,一百名 者為百戶,降宣敕牌面與之,命置司於泗州天長縣。 興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五年十二月 置。
江州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六年九月,奏 准宣慰使都元帥廷授佐貳僚屬,命江西行省平章 政事道童火伱赤承制署之。 河南宣慰司。至正十九年十月,罷洛陽招討軍民萬 戶府,置宣慰司,以張俊為宣慰使。
東路都蒙古軍都元帥府。至正八年正月置。
分元帥府。至正八年十一月,以福建盜起,詔汀、漳二 州立分元帥府,以討捕之。十二月,命買列的開分元 帥府於沂州,以鎮禦東海群盜。十一年正月,湖南寶 慶路置分元帥府,又置寶武分元帥府。三月,置山東 分元帥府於登州,提調登、萊、寧海三州三十六處海 口事。十二年二月,置安東、安豐二處分元帥府、 水軍元帥府。至正二十六年二月,置河淮水軍元帥 府於孟津縣。
紹熙軍民宣撫司。至元四年,因監察御史言:「四川在 宋時有紹熙一府,統六州、二十縣、一百五十二鎮。近 年雍梁淮甸人民,見彼中田疇廣闊,開墾成業者,凡 二十餘萬戶。」省、部議定,遂奏准置紹熙等處軍民宣 撫司。正官六員,宣撫使、同知、副使各二員,首領官二 員,經歷、知事、提控案牘各一員,司獄一員,蒙古、儒學 教授各一員,令史八人,譯「史、知印怯里馬赤各一人, 奏差四人。所隸資、普、昌、隆下州四處,盤石、內江、安岳、 昌元、貴平下縣五處,巡檢司一十三處,各設官如制。」 又置都總使司,命御史大夫脫脫兼都總使,治書侍 御史吉當普為副都總使。至元六年十一月,中書又 因臺臣言裁減冗官事,遂罷紹熙軍民宣撫司、 永順宣撫司。至正十一年四月。改陞永順安撫司為 宣撫司。
平緬宣撫司。至正十五年八月,以雲南死可伐等降, 令其子莽三入貢方物,乃置平緬宣撫司以羈縻之忠孝軍民安撫司,至正十一年七月,革罷四川省所 轄大奴管勾等洞長官司,立忠孝軍民府。至十五年 四月,詔改為忠孝軍民安撫司。
忠義軍民按撫司。至正十五年四月,罷四川羊母甲 洞、臭南王洞長官司,置忠義軍民安撫司。又罷盤順 府,置盤順軍民安撫司。
宣化鎮南五路軍民府。至正十五年四月,命於四川 置立提調軍民鎮撫所、蠻夷軍民千戶所。
團練安撫勸農使司。至正十八年九月,置奉元延安 等處團練安撫勸農使司於耀州,鞏昌等處團練安 撫勸農使司於邠州,以行省丞相朵朵、行臺大夫完 者帖木兒領之。各設參謀一人。每道置使二人,同知、 副使各二人,檢督六人,經歷、知事、照磨各一人。 防禦使至正十七年正月,准山東分省咨,團結義兵, 每州「添設州判一員,每縣添設主簿一員。」詔有司正 官俱兼防禦使事,聽宣慰使司節制。
屯田使司。至正十七年十二月,置軍民屯田使司於 沛縣,正三品。
屯田打捕總管府。至元四年五月,升兩淮屯田打捕 總管府為正三品。
黎兵萬戶府:元統二年十月,湖廣行省咨:「海南僻在 極邊,南接占城,西鄰交趾,環海四千餘里,中盤百洞, 黎獠雜居,宜立萬戶府以鎮之。」中書省奏准:依廣西 屯田萬戶府例,置黎兵萬戶府。萬戶三員,正三品。千 戶所一十三處,正五品,每所領百戶所八處,正七品。 水軍萬戶府:至正十三年十月,置水軍都萬戶府於 崑山州,以浙東宣慰使納麟哈剌為正萬戶,宣慰使 董摶霄為副萬戶。十四年二月,立鎮江水軍萬戶府, 命江浙行省右丞佛家閭領之。十五年十月,置水軍 萬戶府於黃河小清河口。
義兵萬戶府:至正十四年二月,詔河南、淮南兩省,並 立義兵萬戶府。五月,置南陽、鄧州等處毛胡蘆義兵 萬戶府,募土人為軍,免其差役,令討賊自效。先是,鄉 人自相團結,號「毛胡蘆」,故因以名之。十五年四月,置 汴梁等處義兵萬戶府。十二月,置忠義忠勤萬戶府 於宿州及武安州。
招討軍民萬戶府。至正二十年,以鞏縣為招討軍民 萬戶府。二十六年三月,置嵩州軍民招討萬戶府 義兵千戶所。至正十年七月,中書奏准:「於廣西平樂 等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鄉、剌場嶺,湖南道州路、 武岡路、湖北靖州路等處,置義兵千戶所。每所置千 戶一員,彈壓一員,百戶十員,仍於義兵內推選才勇 功」能充千戶、彈壓百戶之職,首領官、都目各一員,於 本省都吏目選內注授,並從本道帥府節制。湖南道 州二處千戶所,於帥府分司處設立,本司調遣。湖北 靖州一處,從本省摽撥,鎮守調遣,總定九十六員,給 降宣敕牌面、印信。十三年十一月,立義兵千戶、水軍 千戶於江西。
奉使宣撫。至正五年十月,遣官分道奉使宣撫,「布宣 德意,詢民疾苦,疏滌冤滯,蠲除煩苛,體察官吏賢否, 明加黜陟。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職申請,五品以下就 便處決。民間一切興利除害之事,悉聽舉行。其餘必 合上聞者,條具入告。」兩浙江東道,以江西行省左丞 忽都不丁、吏部尚書何執禮為之,宣政院都事吳密 為首領官。江西福建道,以雲南行省右丞、散散、將作 院使王士弘為之,國子典簿孟昉為首領官。江南湖 廣道,以大都路達魯花赤拔實、江浙參政秦從德為 之,留守司都事月忽難為首領官。海北廣東道,以平 江路達魯花赤左荅納失理、都水使賈惟冀為之,都 水照磨楊文在為首領官。燕南山東道,以資正院使 蠻子、兵部尚書李獻為之,太醫院都事賈魯為首領 官。河東陝西道,以兵部尚書不花、樞密院判官靳義 為之,翰林應奉王繼善為首領官。山北遼東道,以宣 政院同知伯家奴、宣徽僉院王也速迭兒為之,工部 主事明理不花為首領官。雲南省,以荊湖宣慰阿乞 剌、兩浙鹽運使杜德遠為之,通政院都事楊矩為首 領官。甘肅永昌道,以上都留守阿牙赤、陝西行省左 丞王紳為之,沁源縣尹喬遜為首領官。四川省,以大 都留守荅爾麻失里、河南參政王守誠為之,宣政院 都事武祺為首領官。京畿道,以西臺中丞定定、集賢 侍講學士蘇天爵為之,太史院都事留思誠為首領 官。河南江北道以吏部尚書定僧、宣政院僉院魏景 道為之,中書檢校哈爾丹為首領官。至正十七年九 月,詔以中書左丞也先不花、御史中丞成遵,奉使宣 撫彰德、大名、廣平、東昌、東平、曹、濮等處,獎厲將帥 經略使。至正十八年九月初六日,命經略使問民疾 苦,招諭叛逆,果有怙終不悛,總督一應大小官吏,治 兵裒粟,精練士卒,審用成算,申明紀律。先定江西、湖 廣、江浙、福建諸處,併力掎角,務收平復之效,不尚屠 戮之威。江南各省義民,忠君親上,姓名不能上達者, 優加撫存,量才驗功,授以官爵。旌表孝子順孫,義夫節婦、高年耆德。常令有司存恤鰥寡孤獨。選官二員 為經略使參謀官,辟名士一人,掌案牘。設行軍司馬 一員,秩正五品,掌軍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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