欽定古今圖書集成 經濟彙編 第三百六十卷 |
欽定古今圖書集成經濟彙編食貨典
第三百六十卷目錄
錢鈔部紀事三
錢鈔部雜錄
錢鈔部外編
食貨典第三百六十卷
錢鈔部紀事三
編輯《老學庵筆記》:「建炎中,平江造戰船,略計其費四百料。 八艣戰船長八丈,為錢一千一百五十九貫;四艣海 鶻船長四丈五尺,為錢三百二十九貫。」
《宋史五行志》:「紹興二年七月,天雨錢,或從石甃中涌 出,有輪郭,肉好不分明,穿之碎若沙土。」
《貴耳集》京下忽闕見錢,市間頗皇皇。忽一日,秦會之 呼一鑷工櫛髮,以五千當二錢犒之,諭云:「此錢數日 間有旨不使,早用了。」鑷工親得鈞旨,遂與外人言之, 不三日間,京下見錢頓出。此宰制天下之小術也。 《宋史高宗紀》:紹興十四年,四川宣撫司始取民戶稱 提錢,歲四十萬緡,以備軍費。
二十九年夏,禁權要豪民舉錢,軍中取息。
《儒林傳》:「程迥知進賢縣,境內有婦人傭身紡績舂簸, 以養其姑。姑感婦孝,每受食即以手加額,仰天而祝 之。其子為人牧牛,亦乾飯以餉祖母。迥廉得之,為紀 其事,白於郡,郡給以錢粟。調信州上饒縣,歲納租數 萬石,舊法加倍,又取斛面米,迥力止絕之。嘗曰:『令與 吏服食者,皆此邦之民膏血也,曾不是思,而橫斂虐』」 民,鬼神其無知乎?州郡督索經總錢甚急,迥曰:「斯錢 古之除陌之類,今其類乃三倍正賦,民何以堪?」 《食貨志》:孝宗隆興二年,淮東宣諭錢端禮言:商販長 引茶,水路不許過高郵,陸路不許過天長,如願往楚 州及盱眙界引貼輸翻引錢十貫五百文。
乾道二年,戶部言:「商販至淮北榷場折博,除輸翻引 錢,更輸通貨儈息錢十一緡五百文。」
《貴耳集》:德壽在南內,壽皇奉親之孝,極盡其意。德壽 好遊樂,壽皇一日醉中許進二十萬緡,久而不進。德 壽問吳後:北內曾許進二十萬緡,何不進來?吳後云: 「在此久矣。」偶醉中奏不知是銀是錢,未敢遽進。德壽 云:「要錢用耳。」吳後代進二十萬緡,壽皇感吳後之意, 調娛父子之歡,倍四十萬緡以獻。本朝女後之賢,皆 類此也。
《宋史·兵志》:乾道八年,樞密院言,「二月為始,諸軍七人 例以上二分錢三分、銀五分會子,五人例三分錢四 分、銀三分會子。」
《清波雜志》:「煇家舊藏《歷代錢譜》十卷,乃紹聖間李孝 美所著,蓋唐人顧烜、張台先有《纂說》,孝美重修也。周 秦後錢之品樣具著於帙,特見於形似爾。親黨洪子 予收古錢幣數十百種,自虞夏以降一無遺者,每出 示坐客,道所以然,皆有依據。大抵古錢輪郭皆重厚, 叩之有聲,雖王莽小錢,名徑六分釐一銖,然亦不致」 輕薄,豈上古鼓鑄,但求精緻,初不計銅齊耶?洪死,嘗 叩其子,雲「悉舉入棺矣。」或言其家慮為勢力者攘取, 故為之辭。
元豐間,龐懋賢為主家郎,嘗著《文昌雜錄》,內一條以 不知得一順天錢鑄於何代為言。書成後,又言:近得 今朝士王儀家有《錢氏錢譜》,乃史思明所鑄,初以「得 一非長祚之兆,乃改順天,煇於洪氏,見二錢文皆漢 隸,徑寸四分,以一當開元通寶之百。而《李譜》復云:『思 明銷洛佛銅所鑄,賊平無所用,復以鑄佛。今所餘伊』」、 洛間甚多,視錢之譜為群,以是知誠有益於未聞。好 事者儻裒諸家所譜,更攷近世圜法沿革,萃為一帙, 板行於世,不亦善乎!
煇僦居毗陵,屋後臨河,地無尺許,俾僕治籬。方埋柱 去,浮土見成貫小錢,至露四環於外。僕亟手之,僅得 十三餘,隨縮入地。僕浮運鋤,了無一物,信知「無妄之 財不容鋤。」取十三錢寘於私室,尋失所在。
《宋史光宗紀》:「紹熙元年冬,潼川轉運判官王溉撙節 漕計,代輸並戶重額錢十六萬緡,詔獎之。」
《汪綱傳》:「綱字仲舉,黟縣人,簽書樞密院,勃之曾孫也。 以祖任入官,淳熙十四年中銓試,調鎮江府司戶參 軍。馬大同鎮京口,強毅自任,綱言論獨不詭隨。議者 欲以兩淮鐵錢交子行於沿江,廷議令大同倡率行 之,綱貽書曰:『邊面行鐵錢,慮銅寶洩於外耳。私鑄盛 行,故錢輕而物重。今若場務出納不以鐵錢取息,堅 守四色,請買舊制,冶鑄定額,不求餘羨,重禁以戢私 鑄,支散邊戍,與在軍中半者無異。不以鐵錢準折,則 淮民將自便之,何至以敝內郡邪』?」大同始悟。
《清尊錄》:興元民有得闌遺小兒者,育以為子,數歲美 姿首,民夫婦計曰:「使女也,教之歌舞,獨不售數十萬錢耶?」婦曰:「固可詐為也。」比年十二三,攜至成都,教以 新聲,益祕之不使人見。里巷民求為妻,不可曰:「此女 當歸之貴人。」於是好事者踵門一覿面,輒避去,猶得 錢數千,謂之看錢。
《宋史道學傳》:「李燔差江西運司幹辦公事,漕司以十 四界會子新行,價日損,乃視民稅產物力各藏會子 若干,官為封識,不時點閱,人愛重之,則價可增。慢令 者黥籍,而民譸張,持空券益不售。燔與國子學錄李 誠之力爭不能止。燔又入劄爭之曰:『錢荒楮涌,子母 不足以相權。不能行楮者,由錢不能權之也。楮不行 而抑民藏之,是棄物也。誠能節用,先糓粟之實務,而 不取必於楮幣,則楮幣為實用矣』。」劄入,漕司,即弛禁 詣燔謝。
《老學庵筆記》:鬍子遠之父,唐安人,家饒財,常委僕權 錢,得錢引五千緡,皆偽也。家人慾訟之,胡曰:「幹僕已 死,豈忍使其孤對獄耶?」或謂減其半價予人,尚可得 二千餘緡。胡不可曰:「終當誤人。」乃取而火之,泰然不 少動心。其家暴貴,宜哉!
今僧寺輒作庫質錢取利,謂之「長生庫」,至為鄙惡。予 按,梁甄彬嘗以束薴就長沙寺庫質錢,後贖薴還,於 薴束中得金五兩,送還之。則此事亦已久矣。庸僧所 為,古今一揆,可設法嚴絕之也。
《宋史儒林傳》:「真德秀遷起居舍人,時鈔法楮令行,告 訐繁興,抵罪者眾,莫敢以上聞。德秀奏:『或一夫坐罪 而併籍昆弟之財,或虧陌四錢而沒入百萬之貲,至 於科富室之錢,拘鹽商之舟,視產高下,配民藏楮鬻 田宅以收券者,雖大家不能免,尚得名便民之策。自 此籍沒之產,以漸給還』。」
《癸辛雜識》:真文忠負一時重望,端平更化,人徯其來, 若元祐之涑水翁也。是時楮輕物貴,民生頗艱,意謂 真儒一用,必有建明,轉移之間,立可致治。於是民間 為之語曰:「若欲百物賤,直待真直院。」及童馬入朝,敷 陳之際,首以尊崇道學、「正心誠意」為一義,繼而復以 《大學衍義》進。愚民無知,乃以其所言為不切於時務, 復以俚語足前句云:「喫了西湖水,打作一鍋麪。」市井 小兒,囂然誦之。士有投公書云:「先生紹述道統,輔翼 聖經,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愚民無知,乃欲以瑣 瑣俗吏之事望公。雖然,負天下之名者,必負天下之 責。楮幣極壞之際,豈一儒者所可挽回哉?責望者不 亦過乎?」公居文昌幾一歲,洎除政府,不及拜而薨。 《宋史宗室傳》:「鎮王竑妻吳氏為比丘尼,賜惠淨法空 大師,月給缽錢百貫。」
《續文獻通考》:理宗寶祐三年六月,仙遊縣南橋溪上 魁星祠前,溪中湧出開元錢,居民取之,錢背有「閩」字 或「福」字。
《宋史姦臣傳》:賈似道為相,以楮賤作銀關,以一準十 八界會之三,自製其印文如「賈」字狀。行之,十七界廢 不用。銀關行,物價益踴,楮益賤。
《五行志》:宋初,陳摶有紙錢使不行之說,時天下惟用 銅錢,莫喻此旨。其後用交子、會子。其後會價愈低,故 有「使到十八九,紙錢飛上天」之謠。似道惡十九界之 名,乃名關子,然終為十九界矣,而關子價益低,是紙 錢使不行也。
《金史循吏傳》:「劉煥為監察御史,攝戶部員外郎。代州 錢監雜青銅鑄錢,錢色惡類鐵錢,民間盜鑄抵罪者 眾。朝廷患之,下尚書省議。煥奏曰:『錢寶純用黃銅,精 冶之中,濡以錫。若青銅可鑄,歷代何緣不用?自代州 取二分與四六分,青黃雜糅,務省銅而功易就。由是 民間盜鑄陷罪者眾,非朝廷意也。必欲為天下利,宜 純用黃銅,得數少而利遠。其新錢已流行者,宜驗數 輸納準換』。」從之。
《元史布魯海牙傳》:「世祖即位,擇信臣宣撫十道,命布 魯海牙使真定。真定富民出錢貸人者,不踰時倍取 其息,布魯海牙正其罪,使償者息如本而止,後定為 令。中統鈔法行,以金銀為本,本至乃降新鈔。時莊聖 太后已命取真定金銀,由是真定無本,鈔不可得。布 魯海牙遣幕僚邢澤往謂平章王文統曰:『昔奉太后 旨,金銀悉送至上京,真定南北要衝之地,居民商賈 甚多。今舊鈔既罷,新鈔不降,何以為政?且以金銀為 本,豈若以民為本?又,太后之取金帛,以賞推戴之功 也,其為本不亦大乎』!」文統不能奪,立降鈔五千錠,民 賴以便。
《輟耕錄》:世皇嘗以錢幣問太保劉文貞公,公曰:「錢用 於陽,楮用於陰。華夏陽明之區,沙漠幽陰之域。今陛 下龍興朔漠,君臨中夏,宜用楮幣,俾子孫世守之。若 用錢,四海且將不靖。」遂絕不用錢迨武宗頗用之,不 久輒罷。此雖術數讖緯之學,然驗之於今,果如所言。 《元史賽典赤贍思丁傳》:賽典赤拜平章政事,行省雲 南,雲南民以「貝」代錢。是時初行鈔法,民不便之,賽典 赤為聞於朝,許仍其俗。
《良吏傳》:「許楫,至元二十三年,授中議大夫。徽州總管桑哥立尚書,會計天下錢糧。參知政事忻都、戶部尚 書王巨濟倚勢刻剝,遣吏徵徽州民鈔,多輸二千錠。 巨濟怒其少,欲更益千錠。楫詣巨濟曰:『公欲百姓死 耶,生耶,如欲其死,雖萬錠可徵也』。巨濟怒解,徽州賴 以免。楫考滿去。」
《續文獻通考》:「至元間,許楫為徽州路總管。時新舊楮 幣並行,以新易銀,或患數夥。楫極言部內民貧不堪, 宰臣嘉其誠懇,視他郡銀減十八。」
《雲煙過眼錄》:「葉森曾見褚弟子馬虛中,出示褚所藏 諸古錢,皆作粉牌,綴錢於上,下書其文。褚有多佳品 玩,如金鈿天尊像、古編鍾鼎彝器之類。」
《元史馬祖常傳》:「祖常七歲知學,得錢即以市書。」 《儒學傳》:「胡長孺為寧海縣主簿,大德丁未,浙東大侵, 宣慰同知脫歡察議行振荒之令,斂富人錢一百五 十萬給之。至縣,以餘錢二十五萬屬長孺藏去,乃行 旁州。長孺察其有乾沒意,悉散於民。閱月再至,索其 錢。長孺抱成案進曰:『錢在是矣』。脫歡察雖怒,不敢問。」 《楊朵兒只傳》,朵兒只拜禮部尚書。初,尚書省改作至 大銀鈔,視《中統》一當其二十五,又鑄銅為至大錢,至 是議罷之。朵兒只曰:「法有便否,不當視立法之人為 廢置。銀鈔固當廢,銅錢與楮幣相權而用之,昔之道 也。國無棄寶,民無失利,錢未可遽廢也。」言雖不盡用, 時論是之。
《輟耕錄》:「松江普照寺門首刀鑷胡,忽見街上有小片 荷葉,舒捲不已,一人拾置懷中去。胡叩之曰:『汝得何 物,但欲見之,以決所疑。及出示,乃至元鈔三十文。又 同郡夏氏僕嘗見小花蛇盤旋道左,行人捉藏諸袖 生,頗訝,問其所以,則至元鈔二十文』。」右二事絕相類。 吁,三十文、二十文直微末耳,尚必待主。今之積金蓄 穀倍息,計贏孳孳,以利為念者,於此寧不可鑒哉! 聶以道宰江右邑,一日,有村人早出賣菜,拾得至元 鈔十五錠,歸以奉母。母怒曰:「得非盜來而欺我乎?縱 有遺失,亦不過三兩張耳,寧有一束之理?況我家未 嘗有此,立當禍至。可急速送還,毋累我為也。」言之再, 子弗從。母曰:「必如是,我須訴之官。」子曰:「拾得之物,送 還何人?」母曰:「但於原拾處俟候,定有失主來矣。」子遂 依命攜往。頃間,果見尋鈔者。村人本朴質,竟不詰其 數,便以付還。傍觀之人,皆令分取為賞。失主靳曰:「我 原三十錠,方纔一半,安可賞之?」爭鬧不已,相持至廳。 事下,聶推問村人,其詞實。又密喚其母,審之合。乃俾 二人各具失者實三十錠,得者實十五錠,文狀在官。 後卻謂失主曰:「此非汝鈔,必天賜賢母,以養老者。若 三十錠,則汝鈔也,可自別尋去。」遂給付。母子聞者稱 快。
馬祖常《廣平路總管邢公神道碑》:「盜偽以小鈔貫,變 作大鈔貫,文如錢取鎔然。詿誤七十人,以首坐。」 《元史良吏傳》:林興祖至治二年登進士第,授承事郎, 同知黃巖州事,三遷而知鉛山州。鉛山素多造偽鈔 者,豪民吳友文為之魁,遠至江、淮、燕、薊,莫不行使。友 文奸黠悍鷙,因偽造致富,乃分遣惡少四五十人為 吏於有司,伺有欲告之者,輒先事戕之,前後殺人甚 眾,奪人妻女十一人為妾。民罹其害,銜冤不敢訴者 十餘年。興祖至官,曰:「此害不除,何以牧民?」即張牓禁 偽造者,且立賞募民首告。俄有告者至,佯以不實斥 去,又有告獲偽造二人並贓者,乃鞫之。款成,友文自 至官,為之營救,興祖命併執之。須臾,來訴《友文》者百 餘人,擇其重罪一二事鞫之,獄立具。逮捕其黨二百 餘人,悉寘之法。
《聖君初政記》:皇祖始造鈔不就,一夕夢神告,當用秀 才心肝為之寤,思之不得,高后曰:「士子苦心文業,其 文課即心肝也。」祖善曰:「得之矣。」因命取太學積課簿 搗而為之,果成。
《續文獻通考》:「洪武八年庫錢飛時,南臺民家屋上有 錢,豎立瓦上,各貫以竹,或得一二十文,皆庫錢也。」 《稗史彙編》:成化丁酉六月九日,京師大雨,雨中往往 得錢。王文恪公有詩紀事云:「蒼天似閔斯人困,故向 雲中撒與錢。錢若了時民又困,何如只賜與豐年。」 《蒹葭堂雜抄》:成化、弘治間,劉文靖公健、丘文莊公濬 同朝,雅相敬愛。劉北人,在內閣獨秉大綱,不事博洽。 丘,南人,博極群書,為一時學士所宗。一日,劉對客論 丘曰:「渠所學如一倉錢幣,縱橫充滿,而不得貫以一 繩。」丘公聞之,語人曰:「我固然矣,劉公則有繩一條,而 無錢可貫,獨奈何哉?」士林傳以為雅謔。
《長安客話》:涿州舊有塔,在桑乾河中,名「鎮河塔。」嘉靖 元年塔崩,內有古錢,皆飛空如蜨。
《天啟宮詞注》:司鑰庫檢得天啟錢數枚,古色斑駁,進 至御前,上問「昔年擬年號者誰」,左右以內閣及翰林
官對,上怫然錢鈔部雜錄
編輯《史記·平準書》,太史公曰:「農工商交易之路通,而龜貝 金錢刀布之幣興焉。」
《大宛傳》:「安息國以銀為錢,錢如其王面,王死輒更錢 效王面焉。」
《漢書西域傳》:「罽賓國以金銀為錢,文為騎馬,幕為人 面。」
《後漢書。西域傳》:「大秦國以金銀為錢,銀錢十當金錢 一。」
《論衡量知》篇:「手中無錢之市,使貨主問曰:『錢何在』?對 曰:『無錢,貨主必不與也。夫胸中不學,猶手中無錢也』。」 《潛夫論忠貴》篇:「夫竊位之人,一旦富貴,寧見朽貫千 萬,而不忍賜人一錢。」
《晉書華譚傳》:譚曰:「昔許由、巢父讓天子之貴,市道小 人爭半錢之利。此之相去,何啻九牛毛也!」
《語林》:「杜預道:王武子有馬癖,和長興有錢癖。」
《地鏡圖》:「錢銅之氣,望之如有青雲。」
《綦母氏錢神論》:「黃金為父,白銀為母。鉛為長男,錫為 適婦。天性剛堅,須火終始。體圓應乾,孔方效地。」 《郭氏婚禮謁贊文》:「金錢為質,所歷長久。金取和明,錢 用不止。」
《隋書西域傳》:「波斯國人年三歲已上,出口錢四文。」 唐牛僧孺策:「自晉以東,厥錢用青金;自河以北,厥錢 用黑金。」是殊異之禁不及矣。
《雲仙雜記》:洛陽人有妓樂者,三月三日結錢為龍,為 簾,作「錢龍宴。」
《宋史外國傳》:「高麗地產銅,不知鑄錢,中國所予錢藏 之府庫,時出傳翫而已。」崇寧後,始學鼓鑄,有「海東通 寶、重寶」、「三韓通寶」三種錢,然其俗不便也。
《清異錄》:南溪地狹力弱,事例卑猥,州縣時會僚屬,不 設席而分饋阿堵,號「潤家錢。」
《歸田錄》:用錢之法,自五代以來,以七十七為百,謂之 「省陌。」今市井交易,又剋其五,謂之「依除。」
《夢溪筆談》:今之數錢,百錢謂之陌者,借陌字用之,其 實只是百字如什與伍耳。唐自皇甫鎛為墊錢法,至 昭宗末,乃定八十為陌。漢隱帝時,三司使王章每出 官錢,又減三錢,以七十七為陌,輸官仍用八十,至今 輸官錢有用八十陌者。《唐書》:開元錢重二銖四參。今 蜀部亦以十參為一銖,參乃古之「絫」字,恐相傳之誤 耳。
蘇軾《物類相感志》:「伏中不可鑄,錢汁不清名爐凍。」〈又〉 銅錢與胡桃一處,嚼之,錢易碎。
《隨手雜錄》「范祥鈔法,陝西貯錢五百萬貫,不許輒支 用。大約每鈔極賤至五貫,即官給錢五貫五十文買 之,極貴則減五十文貸之,低昂之權,當在官矣。鈔法 無時而不行,近年輒借用本錢,貴賤一切不問,此所 以鈔法不行。」
陝西每銅錢一貫,用鐵錢一貫三十文可換。後因常 平司指揮「諸州勿出銅錢」,諸司遂效之。民間相傳鐵 錢將不用矣,家家收蓄銅錢,輕用鐵錢,由是錢賤而 物加貴。
《緗素雜記》:晉王夷甫雅尚,口未嘗言錢。一日,其妻令 以錢繞床,使不得行。夷甫晨起,見錢閡行,謂婢曰:「舉 阿堵物去。」其措意如此。世之學者有賢愚,類求阿堵 之義而未之得。殊不知阿堵初自無據,作史者但記 一時語言而已。《顧愷之傳》亦云:傳神寫照,正在阿堵 中。獨不見此何耶?宋景文公《寫真詩》云:「誰謂彼其子, 而傳阿堵神。」又《答書詩》云:「久謝輪囷器,羞言阿堵神。」 皆用此也。
《野客叢談》:徐彭年謂明皇時有富民王元寶,因命鑄 錢司皆書其名,遂有「元寶」字,舉世皆以為寶也。其後 又雲通寶,此錢背有指甲文者,開元皇帝時鑄,楊妃 之爪甲也。按開元通寶乃唐高祖武德中鑄,所謂爪 甲痕者,乃文德皇后,非楊妃也。其錢字文或循環讀 為開通元寶。彭年既謂元寶字用王元寶名,則是錢 為開通矣,非開元也,安可指為開元皇帝時錢邪?又 豈有國家鑄錢而書王元寶之名乎?余觀《玉泉子》載 錢文有「元寶名,因呼為王元寶。」疑徐誤引此。
僕嘗怪開元錢流傳至今四五百年,而於諸錢之中 最佳且多。因而考之,唐之錢見於今者有二,開元通 寶與夫乾元重寶。按《食貨志》:「開元通寶,高視時鑄,徑 八分,得輕重小大之中,其文以八分、篆、隸三體,洛並 幽益桂等州皆置監,賜秦王、齊王三罏,右僕射裴寂 一罏。高宗復行開元通寶錢,天下皆鑄之,元宗亦鑄」 此錢,京師庫藏皆滿。而「《乾元》重寶」錢,肅宗命第五琦 鑄,錢徑一寸,每緡重十斤,與《開元通寶》參用,以一當 十。琦為相後,命絳州鑄此錢,徑一寸二分,每緡重二 十斤,與《開元通寶》並行,以一當十。乾元錢惟肅宗朝 鑄,而《開元》錢鑄於累朝,所以至今尚多。
今人稱錢為阿堵,蓋祖王衍之言也。阿堵,晉人方言, 猶言這個耳。王衍當時指錢而為是言,非真以錢為阿堵也。今直稱錢為阿堵,不知阿堵果何物耶?且顧 長康曰:「傳神寫照,正在阿堵中」,謝安曰:「明公何須壁 間著阿堵軰?」殷中軍曰:「理正在阿堵上。」此皆言阿堵, 豈必錢耶?此與王子猷以竹為此君之意同。裴迪詩 曰「竹君」者是也。
《東京夢華錄》:「都市錢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 五,魚肉菜七十二陌,金銀七十四,珠珍雇婢妮買蟲 蟻六十八,文字五十六陌,行市各有長短使用。 洗兒會,親賓盛集,煎香湯於盆中,下果子、綵錢、蔥蒜 等,用數丈綵繞之,名曰『圍盆』。」觀者各撒錢於水中,謂 之「添盆。」
《能改齋漫錄》:世所傳《青瑣集·楊妃別傳》,以為開元錢, 乃明皇所鑄,上有甲痕,乃貴妃掐跡。殊不知《唐談賓 錄》云:「武德中,廢五銖錢,行開元通寶。」錢及書皆歐陽 詢之所為。初進樣「文德皇后掐一痕,因鑄之。」
《清尊錄》:凡富人以錢委人,權其子而取其半,謂之「行 錢。」富人視行錢如部曲也。
《老學庵筆記》:歐陽公記開寶錢文曰「宋通。」予按,周顯 德錢文曰「周通」,故國初因之,亦曰「宋通。」建隆、乾德中 皆然,不獨開寶也。至太平興國以後,乃以年號為錢 文,至今皆然。歐公又謂寶元錢文曰「皇宋。」按《實錄》所 載亦同,然今錢中又有雲「聖宋」者,大小錢皆有之。大 錢折二,始於熙寧,則此名乃或出於熙寧以後矣。 《藝苑雌黃》張平子《四愁》詩云:「美人贈我金錯刀,何以 報之英瓊瑤。」金錯刀,王莽所鑄錢名。莽居攝,變漢制, 以周錢有子母相權,於是更造大錢,徑寸二分,重十 二銖,文曰大錢五十。又造契刀,其環如大錢,身形如 刀,長二寸,文曰契刀五百;錯刀,以黃金錯,其文曰一 刀直五千。與五銖錢凡四品並行。杜子美《對雪》詩:「金 錯囊徒罄,銀壺酒易賒。」韓退之《潭州泊船》詩:「聞道松 醪賤,何須恡錯刀。」皆謂是也。或註:《四愁詩》引《續漢書》: 「佩刀,諸侯王以金錯環。」恐與王莽所鑄錯刀又別。 《夷堅志》:「撲滿者,以竹為竅,為蓄錢具。有入竅而無出 竅,滿則撲之。」
《西溪叢語》:《唐食貨志》云:「武德四年,鑄開元通寶,錢徑 八分,重二銖四絫,積十錢重一兩,得輕重大小之中。 其文以八分、篆、隸三體。」又云:「開元二十六年已後,錢 甚惡,詔所在置監鑄開元通寶錢,京師庫藏皆滿。肅 宗上元元年,以開元舊錢一當十。」孔毅夫云:「開元通 寶錢,給事中歐陽詢撰,其文並書,回環可讀,俗不知」 以為開元錢,明皇所鑄,《六典》謂之開元通寶。司馬光 云:「薛璫《唐聖運圖》云:『初進蠟樣,文德皇后掐一甲,故 錢上有甲痕』。」凌璠《唐錄政要》以為竇皇后,是時竇後 已崩,文德後未立,今皆不取。李審言《記聞》云:「唐之錢 文,如乾元、開元,曰重寶、通寶,世俗淺者有云:『乾重開 通』,朝士尚有如此言者,尤可笑也。」馬永卿云:「開元通 寶」,蓋唐二百八十九年獨鑄此錢,洛、並、幽、桂等州皆 置監,故開元錢如此之多,而明皇記號偶相合耳。 《燕翼貽謀錄》:「江南李唐舊用鐵錢,蓋因韓熙載建議, 以鐵錢六,權銅錢四,然銅錢之價,相去甚遠,不可強 也。江南末年,鐵錢十僅直銅錢一。江南平,民間不肯 行用,轉運使樊若水請」廢之。太平興國二年二月,詔 官收民間鐵錢,鑄為農器,以給江北流民之歸附者。 於是江南鐵錢盡矣,然川蜀、陝西用之如故。川蜀每 鐵錢一貫重二十五斤,銅錢一當十三,小民鎔為器 用,賣錢二千。於是官錢皆為小民盜銷,不可禁止。大 中祥符七年,知益州凌策請改鑄每貫重十二斤,銅 錢一當十,民間無鉟銷之利,不復為矣。慶曆初,知商 州皮仲容議采洛南紅崖、虢州青水銅,置阜民、朱陽 二監,鑄大錢一,可當小錢三,以之當十。民間趨利,盜 鑄不已。至八年,張方平、宋祁議以為當更,乃詔改銅 錢當十。先是,慶曆元年十一月,詔江、饒、池三州鑄鐵 錢一百萬貫,助陝西經費,所積尤多,錢重,民苦之。至 是併罷鑄鐵錢,其患方息。
《行營雜錄》:國家開寶中所鑄錢文曰「宋通元寶。」至寶 元中,則「皇宋通寶。」近世錢文皆著年號,惟此二錢不 然者,以年號有寶字,文不可重故也。
《學齋呫嗶》馮鑑事,始載後魏孝莊時,用錢稍薄。高道 穆曰:「論今復古,宜改鑄大錢,文載年號,以記其始。」鑑 遂以錢載年號始於此。余按杜佑《通典》,歷敘古今錢 幣之制,載宋武帝孝建初鑄四銖錢,文曰「孝建」,一邊 文曰四銖。則是錢載年號實始也。宋武,孝建也。孝建 元年甲午,距後魏孝莊永安二年己酉鑄永安五銖 錢之歲,凡七十有六年,紀載昭昭,豈可謂始於永安? 鑑讀書不精,誤以高恭之奏請載年號以記其始,遂 以為事始於此。不知高之奏乃謂改鑄大錢年分之 始,非事始也,此固可笑矣。又舍中國正統之年號事 始取諸北狄偏閏之朝,見識何污下邪?恐後學承訛 襲謬,不得不辨。
《貴耳集》:曾懷在版曹,效蜀中造會子,始得三百萬。孝 廟在宮中,積三百萬見鏹,準備換會。三五年浙中粟賤,造六百萬為和糴用,繼後印造,不止六百萬萬矣。 辛未以二易一,當時議者必曰貽害於後,今以五易 一,倍於二易一矣。十七界不及六十七文行用,殊不 知十九界後出,又將十八界以十易一矣。此一項利 害,難以虛言勝。愚民之術,至此而窮。學士大夫,強出 新奇,欲行稱提之法,愈稱提則愈折閱矣。有一小喻 子,譬如寒士,將一褐行質於予本家無錢可贖,欲往 其家講說《語》《孟》,汝將所質見還,天下必無此理。今之 稱提空談,何異講《語》《孟》而取質也?
錢自漢以五銖行。王莽罷小大錢,改作「貨」,載之建布、 貨泉,乃令民且獨行大錢。後魏鑄太和五銖。梁有東 錢、西錢、長錢。周鑄五行大布錢,一當十;又鑄永通萬 國錢,一當十,與五行大布並行。唐鑄「乾封泉貨寶錢」, 一當十。女真鑄太和錢,一當十;端平鑄錢,一當五。輦 下置監,鑄不及千緡,費用朝廷萬緡。不一月罷大錢, 皆非治世所當鑄,「《大觀》《太和》」可以監也。
乖厓張公帥蜀時,請於朝,刱用楮幣,約以百界。嘗見 蜀老儒輩言,謂「此是世數所關,七八年前已及九十 九界。」蜀閫建議,虛百界不造,而更造所謂第一界。行 之未久,而蜀遂大壞。時數之論,於是為可信。
韶州涔水場,以滷水浸銅之地,會百萬斤鐵,浸煉二 十萬銅。且二廣三十八郡,皆有所輸,或供鉛錫,或供 銀,或供錢,歲計四五萬。緡饒監所鑄,歲止十五萬。二 廣未嘗曾見一新錢,所在州縣村落,未嘗一日無銅 錢,殊不可曉。所謂《會子》,皆視之棄物,不知朝廷一如 二廣,只使見錢,不知會子未知可行否乎?
《遊宦紀聞》:蘄春鐵錢監,五月至七月號為「鐵凍例閣」 鑪鞲本錢,四可鑄十,鐵炭稍貴,六可鑄十。工雇費皆 在焉。其用工之序有三:曰沙模作,次曰磨錢作末曰 排整作。以一監約之,日役三百人,十日可鑄一萬緡。 一歲用工,九月可得二十七萬緡。
《東皋雜錄》:今人擲錢為博者,戲以錢文面背分勝負, 曰字曰幕。《前漢·西域傳》云:「罽賓國以金銀為錢,文為 騎馬,幕為人面。」
《繼古藂編》:「金錯刀,名一而義二,錢一也,刀一也。」《漢·食 貨志》:「王莽更造大錢,又造錯刀,以金錯,其文曰:一刀 直五千。」此錢也。《續漢書輿服志》:「佩刀,乘輿黃金通身 雕錯,諸侯黃金錯環。」《東觀漢記》:「賜鄧通金錯刀。」此刀 也。《文選》張平子《四愁詩》:「美人贈我金錯刀,何以報之 英瓊瑤。」杜詩云:「金錯囊徒罄,銀壺酒易賒。」韓詩云:「聞 道松醪賤,何須恡錯刀。」及梅聖俞詩云:「爾持金錯刀, 不入鵝眼貫。」若此則指為錢矣。孟浩然詩云:「美人聘 金錯,纖手膾紅鱗。」錢昭度詩:「荷揮萬朵玉如意,蟬弄 一聲金錯刀。」若此則指為刀矣。詩家用之不同,故分 白之。
鼠璞《唐宋遺史》載張崇帥廬州不法,民苦之。既入覲, 人謂渠伊必不來,崇計口率渠伊錢。再入覲,人不敢 言,捋鬚相慶,崇率將鬚錢。《五代史補》載:趙在禮自宋 移永興,人曰:「眼中拔卻釘矣!」在禮乞還,每日率拔釘 錢。方鎮不法,信非一處。此二事雅可為對。
《蒙齋筆談》:余少好藏三代秦漢間遺器,頃有嘲好古 者,謬云:「以市古物不計直,破家無以食。」遂為丐,猶持 所有顏子陋巷瓢,號於人曰:「孰有太公九府錢,乞一 文,吾得無似之耶?」
《五色線,孫樵文復有和長興者》:「鉅萬藏家,貫朽仄磨, 鱗差螭縮,陳陳腥濕,死而有知,是謂錢鬼。此鬼憑人, 氣豪意適,反權敗祿,買曲成直。」
《性理會通》:朱子曰:「古者荒歲方鑄錢,《周禮》所謂國荒 札喪,則市無征而作布。既可因此以養饑民,又可以 權物之輕重。蓋古人錢闕,方鑄錢以益之。」
《群碎錄》:漢惠帝賜金不言黃,謂錢也。《食貨志》:「黃金一 斤,直萬金錢。」蓋一金與萬錢等也。
緡錢,緡絲也,以貫錢,錢一百曰一緡。
今之卜者以錢,蓋唐時已用之。賈公彥《儀禮註》:以三 少為重錢,重錢九也。三多為交錢,交錢六也;兩多一 少為單錢,單錢七也;兩少一多為折錢,折錢八也。 《妮古錄》:項氏藏一古錢,甚綠,楷書「趙將廉頗」四字,其 陰一馬。秦漢皆篆隸,不應有楷,故是後世鎮魅之物。 《珍珠船》《西京記》:唐王元寶富厚,以錢文如其名,因謂 錢為「王老。」吳興沈充鑄小錢,謂之「沈郎錢。」
《巖棲幽事》:李之彥云:「嘗玩『錢』字旁上著一『戈』字,下著 一『戈』字,真殺人之物,而人不悟也。然則兩戈爭貝,豈 非賤乎?」
《日知錄:周官》:太宰以九賦斂財賄。註:「財,泉穀也。」又曰: 「賦,口率出泉也。」《荀子》言:「厚刀布之斂,以奪之財。」而漢 律有口算。此則以錢為賦,自古有之,而不出於田畝 也。唐初,租出穀,庸出絹,調出繒布,未嘗用錢。自兩稅 法行,遂以錢為惟正之供矣。 孟子有言:「聖人治天 下,使有菽粟如水火。菽粟如水火,而民焉有不仁者 乎?」由今之道,無變今之俗,雖使餘糧棲畝,斗米三錢, 而輸將不辦,婦子不寧,民財終不可得而阜,民德終不可得而正。何者?國家之賦,不用粟而用銀,舍所有 而責所無故也。夫田野之氓,不為商賈,不為官,不為 盜賊,銀奚自而來哉?此唐、宋諸臣每致歎於錢荒之 害,而今又甚焉。非任土以成賦,重穡以帥民,而欲望 教化之行,風俗之美,無是理矣。 白氏《長慶集策》曰: 「夫賦斂之本者,量桑地以出租,計夫家以出庸,租庸 者,穀帛而已。」今則穀帛之外又責之以錢。錢者,桑地 不生銅,私家不敢鑄,業於農者何從得之?至乃吏胥 追徵,官限迫蹙,則易其所有以赴公程,當豐歲則賤 糶半價,不足以充緡錢,遇「凶年則息利倍稱,不足以 償逋債。豐凶既若此,為農者何所望焉!是以商賈大 族乘時射利者,日以富豪;田壟罷人望歲勤力者,日 以貧困。勞逸既懸,利病相誘,則農夫之心,盡思釋耒 而倚市,織婦之手,皆欲投杼而刺文,至使田卒汙萊, 室如懸罄,人力罕施而地利多鬱,天時虛運而歲功 不成。臣嘗」反覆思之,實繇穀帛輕而錢刀重也。夫糴 甚貴,錢甚輕則傷人;糴甚賤,錢甚重則傷農。農傷則 生業不專,人傷則財用不足。故王者平均其貴賤,調 節其重輕,使百貨通流,四人交利,然後上無乏用,而 下亦阜安。方今天下之錢,日以減耗,或積於國府,或 滯於私家。若復日月徵取,歲時輸納,臣恐穀帛之價 轉賤,農桑之業轉傷,十年以後,其弊必更甚於今日 矣。今若量夫家之桑地,計穀帛為租庸,以石斗登降 為差,以匹夫多少為等,但書估價,並免稅錢,則任土 之利載興,易貨之弊自革。弊革則務本者致力,利興 則趨末者回心,游手於道塗,市肆者可易業於西成, 託跡於軍籍,釋流者可返躬於東作。所謂「下令如流 水之原,繫人於包桑之本」者矣。 《贈友詩》曰:「私家無 錢罏,平地無銅山。胡為秋夏稅,歲歲輸銅錢。錢力日 已重,農力日已殫。賤糶粟與麥,賤貿絲與綿。歲暮衣 食盡,焉得無饑寒?」吾聞國之初,有制垂不刊。庸必算 丁口,租必計桑田不求土。所無不強人所難量。人以 為出,上足下亦安。「兵興一變法,兵息遂不還。使我農 桑人,顦顇畎畝間。誰能革此弊,待君秉利權,復彼租 庸法。」令如貞觀年 李翱集有《疏改稅法》一篇,言:錢 者官司所鑄,粟帛者農之所出。今乃使農人賤賣粟 帛,易錢入官,是豈非顛倒而取其無者邪?由是豪家 大商皆多積錢以逐輕重,故農人日困,末業日增。請 一切不督見錢,皆納布帛。 宋時歲賦亦止是穀帛, 其入有常物,而一時所需,則變而取之,使其直輕重 相當,謂之折變。熙寧中,張方平上疏言:「比年公私上 下並苦乏錢。又緣青苗、助役之法,農民皆變轉穀帛, 輸納見錢,錢既難得,穀帛益賤,人情窘迫,謂之錢荒。」 紹熙元年,臣僚言:「古者賦出於民之所有,不強其所 無。今之為絹者,一倍折而為錢,再倍折而為銀。銀愈 貴,錢愈難得,穀愈不可售,使民賤糶而貴折,則大熟 之歲反為民害。願詔州郡,凡多取而多折者,重置於 法。民有糶不售者,令常平就糴,異時歲歉,平價以糶, 庶於民無傷,於國有補。」從之。而真宗時,知袁州何蒙 請以金折本州二稅。上曰:「寺若是,將盡廢耕農矣。」不許。 是宋時之弊亦與唐同,而折銀之見於史者,自南渡 後始也。
今世所傳五銖錢,皆云漢物,非也。南北朝皆鑄五銖 錢。《魏書》言:武定之初,私鑄濫惡。齊文襄王以錢文五 銖,名須稱實,宜稱錢一文重五銖者,聽入市用。計百 錢重一斤四兩二十銖,自餘皆準此為數。其京邑二 市,天下州鎮郡縣之市,各置二稱,懸於市門。民間所 用之稱,皆準市稱以定輕重。若重不五銖,或雖重五 銖而多雜鉛鑞,並不聽用,然竟未施行。《隋書》:高祖既 受周禪,以天下錢貨輕重不等,乃更鑄新錢,背面肉 好,皆有周郭,文曰「五銖」,而重如其文。每錢一千,重四 斤二兩。悉禁古錢及私錢,置樣於關,不如樣者沒官 銷毀之。自是錢幣始壹,百姓便之。是則改幣之議,始 於齊文襄,至隋文帝乃行之。而今之五銖亦大抵皆 隋物也。按四斤二兩是六十六兩,每一枚當重六分 六釐。今五銖錢正符此數,不知漢制如何。 古錢惟 五銖及《開元通寶》最多。五銖,隋開皇元年鑄;開元,唐 武德四年鑄。
自宋以後,皆先有年號而後有錢文。唐之開元,則先 有錢文而後有年號。《舊唐書食貨志》曰:「武德四年,鑄 開元通寶錢,徑八分,重二銖四絫,積十錢重一兩。」又 曰:開元錢之文,給事中歐陽詢制詞及書,時稱其工。 其字含八分及隸體,其詞先上後下,次左後右,讀之 自上及左,迴環讀之,其義亦通,流俗謂之開通元寶 錢。馬永卿曰:「開元通寶,蓋唐二百八十九年獨鑄此 錢,雒並幽桂等處皆置監,故開元錢如此之多,而《明 皇紀》號偶相合耳。」
明太祖歲辛丑二月,置寶源局於應天府,鑄「大中通 寶」錢,與歷代之錢相兼行使。至嘉靖所鑄之錢,最為 精工。隆慶、萬曆加重半銖,而前代之錢通行不廢。予 幼時見市錢多南宋年號,後至北方,見多汴宋年號真行草字體皆備,間有一二唐錢。自天啟、崇禎廣置 錢局,括古錢以充廢銅,於是市人皆擯古錢不用,而 新鑄之錢彌多彌惡,旋鑄旋銷,寶源、寶泉二局,祇為 姦蠹之窟。故嘗論古來之錢,凡兩大變:隋時盡銷古 錢一大變;天啟以來一大變也。昔時錢法之弊,至於 鵝眼綖環之類,無代不有。然歷代之錢尚存,旬日之 間,便可澄汰。今則舊錢已盡,即使良工更鑄,而海內 之廣,一時難遍。欲一市價而裕民財,其必用開皇之 法乎? 自漢五銖以來,為歷代通行之貨,未有廢古 而專用今者,唯王莽一行之耳。考之於史,魏熙平初, 尚書令任城王澄上言,「請下諸州方鎮,其太和及新 鑄五銖並古錢,內外全好者,不限大小,悉聽行之。梁 敬帝太平元年,詔雜用古今錢。」《宋史》言「自五代以來, 相承用唐舊錢,至如宋」明帝泰始二年,則斷新錢專 用古錢矣。金世宗大定十九年,則以宋《大觀》錢一當 五用矣。昔之貴古錢如此。近年聽爐頭之說,官吏工 徙,無一不衣食其中,而古錢銷盡,新錢愈雜。地既愛 寶,火常克金,遂有乏銅之患。自非如隋文別鑄五銖, 盡變天下之錢,古制不可得而復矣。 錢者,歷代通 行之貨,雖易姓改命而不得變古。後之人主不知此 義,而以年號鑄之錢文,於是易代之君遂以為勝國 之物而銷毀之,自錢文之有年號始也。嘗考之於史, 年號之興,皆自季世。宋孝武帝孝建初鑄四銖,文曰 「孝建」,一邊為「四銖。」其後稍去四銖,專為孝建。廢帝景 和二年,鑄二銖錢,文曰「景和。」魏孝文帝太和十九年 更鑄錢,文曰「太和五銖。」孝莊帝永安二年更鑄永安 五銖。此非永世流通之術,而高道穆乃以為論。今據 古,宜載年號,何其愚也! 近日河南、陝西各自行錢, 不相流通,既非與民同利之術,而市肆之猾,乘此以 欺愚人,窘行旅。《鹽鐵論》言「幣數變而民滋偽。」亮哉斯 言矣!
自古鑄錢,若漢五銖、唐開元、宋以後各年號錢,皆一 面有字,一面無字。儲沫曰:「自昔以錢之有字處為陰, 無字處為陽。古者鑄金為貨,其陰則紀國號,如鏡陰 之有款識也。凡器物之識必書於其底,與此同義。沿 襲既久,遂以漫處為背,近年乃有別鑄字於漫處者。 天啟大錢始鑄『一』」、「兩」字,崇禎錢有戶、工等字,錢品益 雜,而天下亦亂。按唐會昌中,淮南節度使李紳請天 下以州名鑄錢,京師為京錢。未幾,武宗崩,宣宗立,遂 廢之。 無字謂之陽,有字謂之陰。《儀禮》疏筮法,古用 木畫地,今則用錢。以三少為重錢,重錢則九也。三多 為交錢,交錢則六也;兩多一少為單錢,單錢則七也; 兩少一多為折錢,折錢則八也。今人以錢筮者猶如 此,錢以有字處為陰,是知字乃錢之背也,碑之背亦 名為「陰。」
鈔法之興,因於前代未以銀為幣而患錢之重,乃立 此法。唐憲宗之「飛錢」,即如今之會票也。宋張詠鎮蜀, 以鐵錢重不便貿易,於是設質劑之法,一交一緡,以 三年為一界而換之。天聖間,遂置交子務。然宋人已 嘗論之,謂無錢為本,亦不能以空文行。今日上下皆 銀,輕裝易致,而楮幣自無所用。故洪武初欲行鈔法, 至禁民間行使金銀,以姦惡論而卒不能行。及乎後 代,銀日盛而鈔日微,勢不兩行,灼然易見。乃崇禎之 末,倪公元璐掌戶部,必欲行之,其亦未察乎古今之 變矣。 議者但言洪武間鈔法通行。考之《實錄》,二十 七年八月丙戌禁用銅錢矣。三十年三月甲子禁用 金銀矣。三十五年十二月甲寅,命俸米折支鈔者每 石增五貫為十貫。是國初造鈔之後,不過數年,而其 法已漸壞不行,於是有奸惡之條、充賞之格,而卒亦 不能行也。蓋昏爛、倒換、「出入之弊,必至於此。乃以鈔 之不利而並錢禁之,廢堅剛可久之貨,而行軟熟易 敗之物,宜其弗順於人情,而卒至於滯閣。後世興利 之臣,慎無言此可矣。」 自鈔法行而獄訟滋多,於是 有江夏縣民父死以銀營葬具,而坐以徙邊者矣。有 給事中丁環奉使至四川,遣親吏以銀誘民交易而 執之者矣。舍烹鮮之理,就揚沸之威,去冬日之溫,用 秋荼之密,天子亦知其拂於人情而為之戒飭。然其 不達於天聽,不登於史書者,又不知凡幾也。《孟子》曰: 「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若鈔法者,其不為罔 民之一事乎?」 《元史》:世祖至元十七年,中書省議流 通鈔法,凡賞賜宜多給幣帛,課程宜多收鈔。於是陳 瑛祖之。請通計戶口食鹽納鈔,又詔令課程贓罰等 物悉輸鈔,又詔令笞杖定等輸鈔贖罪,又令權增市 肆門攤課程收鈔,又令倒死虧欠馬駝等畜並輸鈔, 又令各欠羊皮、魚鰾、翎毛等物並輸鈔。又令塌坊果 園舟車裝載並納鈔。欲以重鈔而鈔不行。於是制為 「阻滯鈔法」之罪:有不用鈔一貫者,罰納千貫;親鄰、里 老、旗甲知情不首依犯者,一貫罰百貫;其關閉鋪店, 潛自貿易及抬高物價之人,罰鈔萬貫;知情不首,罰 千貫。有阻滯鈔法者,令有司於所犯人每貫追一萬 貫入官,全家發戍。邊遠而愈不可行矣。 宣德三年六月己酉,詔停造新鈔。已造完者悉收庫,不許放支。 其在庫舊鈔,委官揀選堪用者備賞賚,不堪者燒燬。 天子不能與萬物爭權,信夫 《大明會典》,國初止有 商稅,未嘗有船鈔。至宣德間,始設鈔關。夫鈔關之設, 本藉以收鈔而通鈔法也。鈔既停,則關宜罷矣。乃猶 以為利國之一孔,而因仍不革,豈非戴盈之所謂以 待來年者乎? 宣德中,浙江按察使林碩、江西副使 石璞累奏:「洪武初,鈔重物輕,所以當時定律,官吏受 贓枉法八十貫律絞。方今物重鈔輕,苟非更革,刑必 失重。乞以銀米為準。」未行。至正統五年十一月,行在 刑部、都察院、大理寺議:「今後文職官吏人等受枉法 贓,比律該絞者,有祿人估鈔八百貫之上,無祿人估 鈔一千二百貫之上,俱發北方邊衛充軍。亦可以見 鈔直之低昂矣。」
錢鈔部外編
編輯《關令內傳》:關令尹喜,周大夫也,善於天文。登樓四望, 見東極有紫氣,喜曰:「應有聖人經過。」果有老子過,喜 設坐行弟子之禮。老子時貧,謂徐甲曰:「顧錢一百與 約,須達安息國,以黃金頓備錢還。」甲既見老子,方欲 遠遊,疑遂不還,乃作辭詣關,令就老子求直。關令以 辭呈老子,老子謂甲曰:「前與汝約,至安息國,頓以黃 金相還,云何不能忍辱,便與辭訟乎?汝隨我已三百 餘歲,汝命早應死,賴我太元生符在汝身。再言畢,見 符從甲口出,甲已成一藂白骨矣。尹喜為請老子,以 符投之,甲立更生。喜即以見錢百萬與甲遣之。」 《列異傳》:「西河鮮于冀,建武中為清河太守,言出錢六 百萬作屋,未成而死,趙高代之,計功用錢」,凡二百萬。 再五官黃秉、功曹劉商言是冀所白取,便表沒冀田 宅、奴婢、妻子送日南。俄而見冀鬼入府,與商、秉等共 計較,定餘錢二百萬,皆商等匿。冀乃表自列付商,上 詔還冀田宅。
《洞冥記》:「帝昇望月臺時,暝望南端有三青鴨群飛,俄 而止於臺上,帝悅之。至夕,鴨宿於臺端,日色已暗,帝 求海肺之膏以為燈焉取靈。」布為纏,火光甚微,而 光色無幽不入。青鴨化為三小童子,皆著青綪文,繻 各握鯨文大錢五枚,置帝幾前,身止影動,因名「輕影 錢。」
《賢奕》:漢時南方有蟲,其形如蟑,其子著草,葉如蠶種。 得子以歸,則母飛來就之,殺其母,以血塗八十一文, 又以其子塗八十一文。凡市物先用,母子復飛歸,循 環無已,名曰「青蚨錢。」
《神仙傳》:「葛元取數十錢,使人散投井中,元徐徐以器 於上呼錢出,於是一一飛從井中出,悉入器中。」 《異苑》:晉太元中,桂陽臨武徐孫江行,見岸有錢溢出, 即輦著船中,須臾悉變成土。
剡縣陳務妻,少與二子寡居。宅中先有古塚,每日作 茗飲,先輒祀之。二子患之,曰:「古塚何知?」欲掘去之,母 苦禁而止。及夜,母夢一人曰:「吾止此塚二百餘年,謬 蒙惠澤,卿二子恆欲見毀,賴相保護,雖泉壤朽骨,豈 忘翳桑之報。」遂覺,明日晨興,乃於庭內獲錢十萬,似 久埋者,而貫皆新提。還告其兒,兒並有慚色,從是禱 酹愈至。
《幽明錄》:「海陵民王尋先居家單貧,嘗因大風雨,散錢 飛至其家,來觸籬園,誤落餘處,拾而得之。尋後巨富, 錢至數千萬。」
《獨異志》:柳積字德封,勤苦為學,夜燃木葉以代燈火。 中夕,聞窗外有呼者,積出見之,有五六丈夫各負一 囊,傾於屋下,如榆莢,語曰:「與君為書糧,勿憂業不成。」 明旦起視,皆漢古錢,計得一百七十千,乃終其業。宋 明帝時官至東宮舍人。
《荊楚歲時紀》,牽牛娶織女。借天帝二萬錢,下聘久不 還,天帝怒。驅在營室中,每年祗一見。
《逸史》:隋末有書生居太原,家貧,教授所居抵官庫,因 穴而入,見有錢數萬,遂欲攜挈。一金甲人持戈曰:「『汝 要錢,可索取尉遲公敬德帖來』。生訪求,至鐵冶處,見 尉遲敬德方袒露,蓬首煆煉,生拜之,乞錢五百貫。尉 遲公怒,生曰:『但賜一帖,他日自知』。」尉遲不得已與之。 生持帖至庫,復見金甲人令繫梁上,遣書生取錢,後 敬德賜錢,一庫欠五百貫,將罪主者。忽於梁上得帖 子,乃打鐵時所書也。
《博異志》:貞觀中,岑文本下朝,多於山亭避暑。日午時 寐初,忽覺有叩山亭院門者,藥豎報云:「上清童子元 寶,特此參奉。」文本性慕高道,束帶命入,乃年二十已 下。道士儀質爽邁,衣服纖異,冠淺青圓角冠,衣淺青 圓帔履,衣服輕細如霧,非齊紈魯縞之比。文本與語, 乃曰:「僕上清童子自漢朝而果成,本生於吳,已得不 凝滯之道,遂為吳王。進入見漢帝,有事擁遏教化不得者無不相問。僕常與方圓行下,皆得美暢。由是自 文武二帝,迄至哀帝,皆相眷。王莽作亂,方出外方,所 在皆沐人憐愛。自漢成帝,遂厭人間,乃屍解。或秦或 楚,不常厥居。聞公好道,故此相曉耳。」文本詰以漢、魏、 宋、齊、梁間君王社稷之事,了了如目睹。因言史傳間 屈者虛者亦甚多。文本曰:「吾人冠帔,何制度之異?」對 曰:「夫道在於方圓之中,僕外服圓而心方,正相時儀 也。」又問曰:「衣服皆輕細,何土所出?」對曰:「此是上清五 銖服。」又問曰:「比聞六銖者天人衣,何五銖之異?」對曰: 「尢細者則五銖也。」談論不覺日晚,文本乃別出門,而 忽不見。文本知是異人,乃每下朝,即令伺之,到則談 論移時,後令人偕送,詣其所止。出山亭門,東行數步, 於院牆下瞥然不見。文本命工力掘之三尺,至一古 墓,墓中了無餘物,惟得古錢一枚。文本悟「上清童子」 是銅名「元寶」,錢之文也;「外圓心方」,錢之狀也;「青衣」,銅 衣也;「五銖服」,亦錢之文也;「漢時生於吳」,是漢朝鑄五 銖錢於吳王也,文本雖知之,而錢帛日盛。至中書令 十餘年,忽失古錢所在,文本遂薨。
《唐逸史》:「八月朢夜,師與上遊月宮,還潞州城。上俯視 城郭,悄然而月光如晝,上乃擲金錢於城中而還。旬 日,潞州奏八月朢夜獲金錢。」
《酉陽雜俎》:「盧縣東有金榆山,昔朗法師令弟子至此 采榆莢,詣瑕丘市易,皆化為金錢。」
《獨異志》:韓晉公滉鎮浙西,威令大行。時秦少游為淮 南節度,理民有冤不得伸者,往詣晉公,必據而平之。 浙右進錢,船渡江,為驚濤所溺,篙工募人漉出不得, 眾以錢填其數,滉自至津部視之,乃責江神,因指其 錢曰:「此錢乾,非水中得之者。」問吏,吏具實對,復投詞 詬責,俄然二緡浮出波上,遂以取之。
《酉陽雜俎》:元和初,洛陽村百姓王清,傭力得錢五鐶, 因買田畔一枯栗樹,將為薪以求利,經宿為鄰人盜 斫,創及腹,忽有黑蛇舉首如臂,作人語曰:「我王清本 也,汝勿斫。」其人驚懼,失斤而走。及明,王清率子孫薪 之,復掘其根,根下得大瓮二,散錢實之,王清因是獲 利而歸,十餘年巨富,遂甃錢成龍形,號王清本。 有人牽馬訪馬醫,稱馬患腳,以二十鐶求治。其馬毛 色骨相,醫未嘗見。笑曰:「君馬大似韓幹所畫者,真,馬 中固無也。是畫通靈矣。」馬醫所獲錢,用歷數主,乃成 泥錢。
《大中遺事》:「軒轅先生居羅浮山,宣宗召至禁中。能以 桐竹葉滿手,挼之悉成錢。」
《雲笈七籤》:「馬自然於遍身及襪上摸錢,所出不知多 少,擲之皆青銅錢,撮投井中,呼之一一飛出。人有取 者,頃復失之。」
《稽神錄》:「建安有村人乘小舟往來建溪中,賣薪為業。 嘗泊舟登岸,將伐薪,忽見山上有數百錢流下,稍上 尋之,累獲數十,未及小半,有大樹下一甕,高五六尺, 錢滿其中而甕小欹,故錢流出。於是推而正之,以石 支之,納衣襟得五百而歸,盡率其家人復往盡取。既 至,得舊路,見大樹而亡其甕。村人徘徊數日不能去」, 夜夢人告之曰:「此錢有主,向為甕欹,以五百顧而正 之,不可再得也。」
徐仲寶者,長沙人。所居道南有大枯樹,合抱無數。有 僕夫灑掃其下,沙中獲錢百餘,以告仲寶,仲寶自往, 亦獲數百。自爾每需錢,即往掃其下,必有所得。如是 積年,凡得數十萬。仲寶後為樂平令,家人復於廁廚 鼠穴中得錢甚多。仲寶即率人掘之,深數尺,有一白 雀飛出,止於庭樹,其下獲錢至百萬。錢盡,白雀乃去, 不知所之。
建業有庫子姓邢,家貧,聚錢滿二千輒病,或失去。其 妻竊聚錢埋於地中。一日,忽聞有聲如蟲飛自地出, 穿窗戶而去。有觸牆壁墮地者,明旦視之,皆錢也。其 妻乃告邢,使埋瘞之,再視則皆亡矣。邢得一自然石 龜,其狀如真,置庭中石榴樹下。或見之曰:「此寶物也。」 因裝置巾箱中,自爾稍稍充足,後頗富饒矣。
汀州有林氏,其先嘗為郡守,罷任家居。一日,天忽雨 錢,充積其家。林氏乃整衣冠,仰天而祝曰:「非常之事, 必將為禍於此,速止,林氏之福也。」應聲而止。所收已 鉅萬,至今為富人云。
壽春人曹真出行野外,忽見坡下有數千錢自遠而 來,飛聲如鈴。真逐之,入一小穴,以手掬之,可得數十 而已。又舒州桐城縣雙港戍,有因風卷錢經市而過, 市人隨攫其錢,以衣襟貯之。風入石城荊棘中,人不 能入而止。所得錢,歸家視之,與常錢無異,而皆言亡 八九矣。
《宋史夏侯嘉正傳》:「嘉正為右正言兼直祕閣,詔以為 益王生辰使,所獲金幣,鬻得錢,輦歸家,忽一緡自地 起立,良久而仆,聞者異之。」
《貴耳集》:錢穆父尹開封,有店主告有道人獨賃一房, 每日以新錢三千置之座側,沽酒市肉,迄暮而返,乃 㩦炭一小籃入房中,人語小定,則擁爐鑄錢,未半夜三千成矣,不敢不告。穆父遣人邏之,道人迎揖曰:「大 尹來要貧道否?」至庭下,穆父詰之曰:「爾必有術,何敢 於輦轂下為之?」道人曰:「貧道鑄者泥錢,不曾用銅,似」 不礙法令,但得半乾半濕泥一塊,以兩錢脫就便可 成。穆父命取泥試之,逡巡成泥錢一千,以索貫之呈。 穆父大怒,擲於案旁,激而有聲,迸散在地。道人忽不 見,取其錢重穿之,每錢背二「口」字,知其洞賓也。今以 鐵化銅為錢,亦近於用泥矣。
《宋史五行志》:「慶元二年十二月,吳縣金鵝鄉銅錢百 萬自飛。」
《篷櫳夜話》:鞔村主人,其先窖藏穀十餘屋,傳其子,一 日發之,悉化為錢,又復禁閉。迨其孫錢栩栩飛出,一 一貼壁,拂之不下,俄化為字,令儒者辨之,一一都是 好文,鄉里鬨稱「鞔村家有文章。」就視窮詰,皆錢穀轉 轉幻化,異哉!
珍珠船青鳧,一名「錢精,取母殺血塗錢繩,入龍腦香 少許,置櫃中,焚一爐禱之,其錢並歸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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