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集卷二十三 歐陽修集
居士集卷二十四
居士集卷二十五 

墓表八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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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縣令歐君墓表天聖□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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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諱慶,字貽孫,姓歐氏。其上世為韶州曲江人,後徙均州之鄖鄉,又徙襄州之穀城。乾德二年,分穀城之陰城鎮為乾德縣,建光化軍,歐氏遂為乾德人。

修嘗為其縣令,問其故老鄉閭之賢者,皆曰有三人焉。其一人曰太傅、贈太師、中書令鄧文懿公,其一人曰尚書屯田郎中戴國忠,其一人曰歐君也。三人者學問出處,未嘗一日不同,其忠信篤於朋友,孝悌稱於宗族,禮義達於鄉閭。乾德之人初未識學者,見此三人,皆尊禮而愛親之。既而皆以進士舉於鄉里,而君獨黜於有司。後二十年,始以同三禮出身為潭州湘潭主簿,陳州司法參軍,監考城酒稅,遷彭州軍事推官,知泉州永春縣事。而鄧公已貴顯於朝,君尚為州縣吏,所至上官多鄧公故舊,君絕口不復道前事,至終其去,不知君為鄧公友也。君為吏廉貧,宗族之孤幼者皆養於家。居鄉里,有訟者多就君決曲直,得一言,遂不復爭,人至於今傳之。

嗟夫!三人之為道,無所不同,至其窮達,何其異也!而三人者未嘗有動於其心,雖乾德之人稱三人者,亦不以貴賤為異,則其幸不幸,豈足為三人者道哉!然而達者昭顯於一時,而窮者泯沒於無述,則為善者何以勸?而後世之來者何以考德於其先?故表其墓以示其子孫。

君有子世英,為鄧城縣令;世勣,舉進士。君以天聖七年卒,享年六十有四,葬乾德之西北廣節山之原。

【尚書屯田員外郎李君墓表寶元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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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水東至乾德,彙而南,民居其衝,水悍暴而岸善崩,然其民尤富完。其下之材,治室屋聚居,蓋數千家,皆安然易漢而自若者,以有石堤為可恃也。景祐五年,餘始為其縣令,既行漢上,臨石堤,問其長老,皆曰吾李君之作也。於是喟然而歎,求李君者,得其孫厚。厚舉進士,好學,能自言其世。云:

李氏,貝州清河人。君舉進士,中淳化三年乙科。鎮州真定主簿齊化基,為吏以強察自喜,惡君廉直不為屈,多求事可釀為罪者責君理之。君辨愈明,不可汙。卒服其能,反薦之,遷威虜軍判官。

秩滿,河北轉運使又薦為冀州軍事推官。逾年,吏部考籍,凡四較考者,外皆召還,公考當召。是時,契丹侵邊,冀州獨乞留君督軍餉,課為最多,遷大理寺丞,乘傳治壁州疑獄。既還,轉運使又請通判冀州,督旁七縣軍餉,課尤多而民不勞。遭歲饑,悉出庾粟以貸民,且曰:「凶、豐甚,必復。使豐而歸諸庾,是化吾朽積而為新,乃兩利也。」轉運使以為然,因請君益貸貝、魏、滄、冀諸州。後歲果豐,饑民德君,粟歸諸庾無後者,蓋賴而活者數十萬家。居三年,轉運使上冀人言,乞留,許留一歲,就拜殿中丞。歲滿將去,冀民夜私入其府,塹其居,若不可出。君諭之,乃得去。

通判河南,未行,契丹兵指邢、洺,天子擇吏之能者,改君通判邢州。其守趙守一當守邢以扞寇,辭不任邢事,天子曰:李某佐汝,可無患。守一至邢,悉以州事任君。御史中丞王嗣宗辟推直官,遂薦為御史,以疾不拜,求知光化軍,作所謂石堤者。孫何薦其材,拜三司戶部判官,改知建州,皆以疾辭。又求知漢陽軍,居三歲,而漢陽之獄空者二歲。卒以疾解,退居於漢旁。大中祥符六年五月某日卒於家,遂葬縣東遵教鄉之友於村。子孫因留家焉。

君諱仲芳,字秀之,享年五十有三,官至尚書屯田員外郎。君為人敦敏而材,以疾中止。

余聞古之有德於民者,歿則鄉人祭於其社。今民既不能祠君於漢之旁,而其墓幸在其縣;余,令也,又不表以示民,嗚呼!其何以章乃德?俾其孫刻石於隧,以永君之揚。

【石曼卿墓表慶曆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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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卿,諱延年,姓石氏。其上世為幽州人。幽州入於契丹,其祖自成始以其族間走南歸,天子嘉其來。將祿之,不可,乃家於宋州之宋城。父諱補之,官至太常博士。幽燕俗勁武,而曼卿少亦以氣自豪,讀書不治章句,獨慕古人奇節偉行非常之功,視世俗屑屑,無足動其意者。自顧不合於世,乃一混以酒,然好劇飲,大醉,頹然自放,由是益與時不合。而人之從其遊者,皆知愛曼卿落落可奇,而不知其才之有以用也。年四十八,康定二年二月四日,以太子中允、秘閣校理卒於京師。

曼卿少舉進士,不中。真宗推恩,三舉進士,皆補奉職。曼卿初不肯就,張文節公素奇之,謂曰:「母老乃擇祿邪?」曼卿矍然起就之,遷殿直,久之,改太常寺太祝、知濟州金鄉縣,歎曰:「此亦可以為政也。」縣有治聲。通判乾寧軍,丁母永安縣君李氏憂,服除,通判永靜軍,皆有能名。充館閣校勘,累遷大理寺丞,通判海州,還為校理。莊獻明肅太后臨朝,曼卿上書,請還政天子。其後太后崩,範諷以言見幸,引嘗言太后事者,遽得顯官,欲引曼卿,曼卿固止之,乃已。

自契丹通中國,德明盡有河南,而臣屬遂務休兵養息天下,然內外弛武三十餘年,曼卿上書言十事,不報。已而元昊反,西方用兵,始思其言,召見,稍用其說,籍河北、河東、陝西之民,得鄉兵數十萬。曼卿奉使籍兵河東,還稱旨,賜緋衣銀魚,天子方思盡其才,而且病矣。既而聞邊將有欲以鄉兵捍賊者,笑曰:「此得吾粗也。夫不教之兵勇怯相雜,若怯者見敵而動,則勇者亦牽而潰矣。今或不暇教,不若募其敢行者,則人人皆勝兵也。

其視世事蔑若不足為,及聽其施設之方,雖精思深慮不能過也。狀貌偉然,喜酒自豪,若不可繩以法度,退而質其平生,趣舍大節無一悖於理者。遇人無賢愚,皆盡欣歡。及閑而可否天下是非善惡,當其意者無幾人。其為文章,勁健稱其意氣。有子濟滋。天子聞其喪,官其一子,使祿其家。既卒之三十七日,葬於太清之先塋。其友歐陽修表於其墓曰:

嗚呼曼卿!寧自混以為高,不少屈以合世,可謂自重之士矣。士之所負者愈大,則其自顧也愈重;自顧愈重,則其合愈難。然欲與共大事,立奇功,非得難合自重之士不可為也。古之魁雄之人,未始不負高世之志,故寧或毀身汙跡,卒困於無聞,或老且死而幸一遇,猶克少施於世。若曼卿者,非徒與世難合,而不克所施,亦其不幸不得至乎中壽,其命也夫!其可哀也夫!

【內殿崇班薛君墓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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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諱塾,字宗道,姓薛氏,資政殿學士、兵部尚書簡肅公之弟。薛之世德終始,有簡肅公之志與碑。公官至內殿崇班,以某年某月某日,卒官於蜀州。其子仲孺以其喪歸葬於絳州之正平,先葬而來乞銘以誌。予幸嘗紀次簡肅公之德,而又得銘公。其銘曰:

公躬直清,官以材稱。惟賢是似,不愧其兄。

既葬,而仲孺又來請曰:「銘之藏,誠以永吾先君於不朽,然不若碣於隧,以表見於世之昭昭也。」予惟薛氏於絳為著姓,簡肅公於公為兄弟,而公之世德,予既見之銘,而其子又欲碣以昭顯於世,可謂孝矣。然予考古所謂賢人、君子、功臣、烈士之所以銘見於後世者,其言簡而著。及後世衰,言者自疑於不信,始繁其文,而猶患於不章,又備其行事,惟恐不為世之信也。若薛氏之著於絳,簡肅公之信於天下,而予之銘公不愧於其兄,則公之銘不待繁言而信也。然其行事終始,予亦不敢略而誌諸墓矣。今之碣者,無以加焉,則取其可以簡而著者書之,以慰其子之孝思,而信於絳之人云。

【連處士墓表慶曆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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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處士,應山人也。以一布衣終於家,而應山之人至今思之。其長老教其子弟,所以孝友、恭謹、禮讓而溫仁,必以處士為法,曰:「為人如連公,足矣。」其矜寡孤獨凶荒饑饉之人皆曰:「自連公亡,使吾無所告依而生以為恨。」嗚呼!處士居應山,非有政令恩威以親其人,而能使人如此,其所謂行之以躬,不言而信者歟?

處士諱舜賓,字輔之,其先閩人。自其祖光裕嘗為應山令,後為磁、郢二州推官,卒而反葬應山,遂家焉。處士少舉《毛詩》,一不中,而其父正以疾廢於家,處士供養左右十餘年,因不復仕進。父卒,家故多資,悉散以賙鄉里,而教其二子以學,曰:「此吾資也。」歲饑,出穀萬斗以糶,而市穀之價卒不能增,及旁近縣之民皆賴之。盜有竊其牛者,官為捕之甚急,盜窮,以牛自歸,處士為之愧謝曰:「煩爾送牛。」厚遺以遣之。嘗以事之信陽,遇盜於西關,左右告以處士,盜曰:「此長者,不可犯也。」舍之而去。

處士有弟居雲夢,往省之,得疾而卒,以其柩歸應山。應山之人去縣數十里迎哭,爭負其柩以還,過縣市,市人皆哭,為之罷市三日,曰:「當為連公行喪。」處士生四子,曰庶、庠、庸、膺。其二子教以學者,後皆舉進士及第。今庶為壽春令,庠為宜城令。

處士以天聖八年十二月某日卒,慶曆二年某月日,葬於安陸蔽山之陽。自卒至今二十年,應山之長老識處士者,與其縣人嘗賴以為生者,往往尚皆在,其子弟後生聞處士之風者,尚未遠,使更三四世至於孫曾,其所傳聞,有時而失,則懼應山之人不復能知處士之詳也。乃表其墓,以告於後人。八年閏正月一日,廬陵歐陽修述。

【太常博士周君墓表皇祐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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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篤行君子曰周君者,孝於其親,友於其兄弟。居父母喪,與其兄某、弟某居於倚廬,不飲酒食肉者三年,其言必戚,其哭必哀,除喪而臒然不能勝人事者,蓋久而後復。自孔子在魯,而魯人不能行三年之喪,其弟子疑以為問,則非魯而他國可知也;孔子歿,而其後世又可知也。今世之人,知事其親者多矣,或居喪而不哀者有矣;生能事而死能哀,或不知喪禮者有矣;或知禮而以謂喪主於哀而已,不必合於禮者有矣。如周君者,事生盡孝,居喪盡哀,而以禮者也。禮之失久矣,喪禮尤廢也。今之居喪者,惟仕官、婚嫁、聽樂不為,此特法令之所禁爾。其衰麻之數,哭泣之節,居處之別,飲食之變,皆莫知夫有禮也。在上位者不以身率其下,在下者無所望於其上,其遂廢矣乎!故吾於周君有所取也。

君諱堯卿,字子俞,道州永明縣人也。天聖二年舉進士,累官至太常博士。曆連、衡二州司理參軍,桂州司錄,知高安、寧化二縣,通判饒州。未行,以慶曆五年六月朔日卒於朝集之舍,享年五十有一。皇祐五年某月日,葬於道州永明縣之紫微岡。曾祖諱某。祖諱某。父諱某,贈某官。母唐氏,封某縣太君。娶某氏,封某縣君。

君學長於毛、鄭《詩》,《左氏春秋》。家貧,不事生產,喜聚書。居官祿雖薄,常分俸以賙宗族朋友。人有慢己者,必厚為禮以愧之。其為吏,所居皆有能政。有文集二十卷。

君有子七人:曰諭,鼎州司理參軍;曰詵,湖州歸安主簿;曰謐、曰諷、曰諲、曰說、曰誼,皆未仕。嗚呼!孝非一家之行也,所以移於事君而忠,仁於宗族而睦,交於朋友而信,始於一鄉推之四海、表於金石示之後世而勸。考君之所施者,無不可以書也,豈獨俾其子孫之不隕哉!

【龍武將軍薛君墓表至和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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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姓居河東者,自唐以來族最盛。宋興百年,而薛姓五顯。資政殿學士、尚書戶部侍郎、贈兵部尚書簡肅公,當天聖中,參輔大政,以亮直剛毅為時名臣。公,絳州正平人也。有子直孺,早卒,無後,以其弟之子仲孺為後。然其兄弟五人及其諸子,皆用公蔭祿仕,以忠厚孝謹多材能為絳大族。

君諱某,字某,簡肅公之兄也。少有高節,仕而不得志,退老於家,以德行文學為鄉善人。君少好學,工為文辭,應有司格,既而曰:是豈足學也哉?」乃棄而不為。其後簡肅公貴顯,以恩例補君右班殿直。君篤愛其弟,不得已,為強起就職。居頃之,卒棄去,遂不復仕。君居鄉里,孝悌於其家,忠信於其朋友,禮讓於其長老。鄉里之人始而愛,久而化,既歿而猶思焉。

君以天聖二年十一月某日以疾卒於家,享年六十有九,以某年某月某日葬於正平縣清原鄉之周村原。曾祖景,贈太保。祖溫瑜,贈太傅。父光化,贈太師。母曰鄭國夫人費氏。子男二人:長曰長孺,今為尚書虞部員外郎、知絳州軍州事;次曰良孺,殿中丞。女三人。君以子恩,累贈右龍武軍將軍;夫人鄭氏,正平縣太君。

君卒之若干年,其子始以尚書郎來守是州。予,薛氏婿也,且嘉君之隱德以終而有後,乃為表於其墓,既又作詩以遺之。曰:

「伊絳之人,其出如雲。往於周原,從我邦君。周原有墓,鬱鬱其鬆。絳無居人,惟邦君是從。來以春秋,執事必躬。邦君在絳,禮我耆艾。惟父之執,其恭敢怠?邦君有政,惠我後生。從民上塚,閭里之榮。嗟我絳人,孝慈友悌。為善有後,惟邦君是視。

【尚書屯田員外郎張君墓表至和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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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諱穀,字應之,世為開封尉氏人。曾祖節,祖遇,皆不仕。父炳,為鄭州原武縣主簿,因留家焉,今為原武人也。君舉進士及第,為河陽、河南主簿,蘇州觀察推官,開封府士曹參軍,遷著作佐郎,知陽武縣,通判眉州,累遷屯田員外郎,復知陽武縣,以疾致仕,卒於家,享年五十有九。

君為人剛介好學問,事父母孝,與朋友信。其為吏潔廉,所至有能稱。其在河南時,予為西京留守推官,與謝希深、尹師魯同在一府。其所與遊,雖他掾屬賓客,多材賢少壯馳騁於一時,而君居其間,年尚少,獨苦羸,病肺唾血者已十餘年。幸其疾少間,輒亦從諸君飲酒。諸君愛而止之,君曰:「我豈久生者邪?」雖他人視君,亦若不能勝朝夕者。其後同府之人皆解去,而希深、師魯與當時少壯馳騁者喪其十八九,而君臒然唾血如故,後二十年始以疾卒。君雖病羸,而力自為善,居官為吏,未嘗廢學問,多為賢士大夫所知。乃知夫康強者不可恃以久,而羸弱者未必不能生,雖其遲速長短相去幾何,而強者不自勉,或死而泯滅於無聞,弱者能自力,則必有稱於後世,君其是已。

君嘗謂子曰:「吾旦暮人耳,無所取於世也,尚何區區於仕哉?然吾常哀祿之及於親者薄,若幸得不死而官登於朝,冀竊國家褒贈之寵以榮其親,然後歸病於原武之廬足矣!」乃益買田治室於原武以待。

君自河南、蘇州累為名公卿所薦,乃遷著作為郎官,贈其父太子中允,母宋氏京兆縣太君,於是遂致仕歸於原武,營其德政鄉之張固村原,將葬其親。卜以皇祐五年十一月某日用事,前四日,君亦卒,遂以某日從葬於原上。

予與君遊久,記其昔所謂予者,且哀君之賢而不幸,又嘉君之志信而有成,於其葬也,不及銘,乃表於其墓。

君娶祝氏,封華陽縣君。有子曰損,試將作監主簿。至和二年三月七日,翰林學士、尚書吏部郎中、知制誥、充史館修撰歐陽修撰。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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