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士集卷四十一 歐陽修集
卷四十二‧居士集卷四十二
居士集卷四十三 

序六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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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古錄目序嘉祐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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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常聚於所好,而常得於有力之強。有力而不好,好之而無力,雖近且易,有不能致之。象犀虎豹,蠻夷山海殺人之獸,然其齒角皮革,可聚而有也。玉出昆侖流沙萬里之外,經十餘譯乃至乎中國。珠出南海,常生深淵,采者腰縆而入水,形色非人,往往不出,則下飽蛟魚。金礦於山,鑿深而穴遠,篝火餱糧而後進,其崖崩窟塞,則遂葬於其中者,率常數十百人。其遠且難而又多死禍,常如此。然而金玉珠璣,世常兼聚而有也。凡物好之而有力,則無不至也。

湯盤,孔鼎,岐陽之鼓,岱山、鄒嶧、會稽之刻石,與夫漢、魏已來聖君賢士桓碑、彝器、銘詩、序記,下至古文、籀篆、分隸諸家之字書,皆三代以來至寶,怪奇偉麗、工妙可喜之物。其去人不遠,其取之無禍。然而風霜兵火,湮淪摩滅,散棄於山崖墟莽之間未嘗收拾者,由世之好者少也。幸而有好之者,又其力或不足,故僅得其一二,而不能使其聚也。

夫力莫如好,好莫如一。予性顓而嗜古,凡世人之所貪者,皆無欲於其間,故得一其所好於斯。好之已篤,則力雖未足,猶能致之。故上自周穆王以來,下更秦、漢、隋、唐、五代,外至四海九州,名山大澤,窮崖絕穀,荒林破塚,神仙鬼物,詭怪所傳,莫不皆有,以為《集古錄》。以謂轉寫失真,故因其石本,軸而藏之。有卷帙次第,而無時世之先後,蓋其取多而未已,故隨其所得而錄之。又以謂聚多而終必散,乃撮其大要,別為錄目,因並載夫可與史傳正其闕謬者,以傳後學,庶益於多聞。

或譏予曰:「物多則其勢難聚,聚久而無不散,何必區區於是哉?」予對曰:「足吾所好,玩而老焉可也。象犀金玉之聚,其能果不散乎?予固未能以此而易彼也。」廬陵歐陽修序。

【思潁詩後序治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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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祐元年春,予自廣陵得請來潁,愛其民淳訟簡而物產美,土厚水甘而風氣和,於時慨然已有終焉之意也。爾來俯仰二十年間,歷事三朝,竅位二府,寵榮已至而憂患隨之,心志索然而筋骸憊矣。其思潁之念未嘗少忘於心,而意之所存亦時時見於文字也。

今者幸蒙寬恩,獲解重任,使得待罪於亳,既釋危機之慮,而就閑曠之優,其進退出處,顧無所係於事矣。謂可以償夙志者,此其時哉!因假道於潁,蓋將謀決歸休之計也。乃發舊稿,得自南京以後詩十餘篇,皆潁之作,以見予拳拳於潁者非一日也。不類倦飛之鳥然後知還,惟恐勒移之靈卻回俗駕爾。治平四年五月三日,廬陵歐陽修序。

【歸田錄序治平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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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田錄》者,朝廷之遺事,史官之所不記,與夫士大夫笑談之餘而可錄者,錄之以備閑居之覽也。

有聞而誚余者曰:「何其迂哉?子之所學者,修仁義以為業,誦六經以為言,其自待者宜如何?而幸蒙人主之知,備位朝廷,與聞國論者,蓋八年於茲矣。既不能因時奮身,遇事發憤,有所建明,以為補益,又不能依阿取容,以徇世俗。使怨嫉謗怒叢於一身,以受侮於群小。當其驚風駭浪卒然起於不測之淵,而蛟鱷黿鼉之怪方駢首而窺伺,乃措身其間以蹈必死之禍。賴天子仁聖,惻然哀憐,脫於垂涎之口而活之,以賜其餘生之命。曾不聞吐珠、銜環,效蛇雀之報。蓋方壯也,猶無所為,今既老且病矣,是終負人主之恩,而徒久費大農之錢,為太倉之鼠也。為子計者,謂宜乞身於朝,遠引疾去,以深戒前日之禍,而優遊田畝,盡其天年,猶足竅知止之賢名。而乃裴回俯仰,久之不決。此而不思,尚何歸田之錄乎?」

余起而謝曰:「凡子之責我者,皆是也,吾其歸哉,子姑待。」治平四年九月乙未,歐陽修序。

【詩譜補亡後序熙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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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子曰:昔者聖人已歿,六經之道幾熄於戰國,而焚棄於秦。自漢已來,收拾亡逸,發明遺義,而正其訛繆,得以粗備,傳於今者豈一人之力哉!後之學者因跡前世之所傳,而較其得失,或有之矣。若使徒抱焚餘殘脫之經,倀倀於去聖千百年後,不見先儒中間之說,而欲特立一家之學者,果有能哉?吾未之信也。然則先儒之論,苟非詳其終始而牴牾,質於聖人而悖理害經之甚,有不得已而後改易者,何必徒為異論以相訾也。

毛、鄭於《詩》其學亦已博矣。予嘗依其箋、傳,考之於經而證以序、譜,惜其不合者頗多。蓋《詩》述商、周,自《生民》、《玄鳥》,上陳稷、契,下迄陳靈公,千五六百歲之間,旁及列國、君臣世次,國地、山川、封域圖牒,鳥獸、草木、魚蟲之名,與其風俗善惡,方言訓故,盛衰治亂美刺之由,無所不載,然則孰能無失於其間哉?予疑毛、鄭之失既多,然不敢輕為改易者,意其為說不止於箋、傳,而恨己不得盡見二家之書,未能遍通其旨。夫不盡見其書而欲折其是非,猶不盡人之辭而欲斷其訟之曲直,其能果於自決乎?其能使之必服乎?

世言鄭氏《詩譜》最詳,求之久矣不可得,雖《崇文總目》祕書所藏亦無之。慶曆四年,奉使河東,至於絳州偶得焉。其文有注而不見名氏,然首尾殘缺,自周公致太平已上皆亡之。其國譜旁行,尤易為訛舛,悉皆顛倒錯亂,不可復考。凡詩《雅》、《頌》,兼列《商》、《魯》。其正變之風,十有四國,而其次比,莫詳其義。惟封國、變風之先後,不可以不知。《周》、《召》、《王》、《豳》同出於周,《邶》、《鄘》並於衛,《檜》、《魏》無世家。其可考者,《陳》、《齊》、《衛》、《晉》、《曹》、《鄭》、《秦》,此封國之先後也;《豳》、《齊》、《衛》、《檜》、《陳》、《唐》、《秦》、《鄭》、《魏》、《曹》,此變風之先後也;《周南》、《召南》、《邶》、《鄘》、《衛》、《王》、《鄭》、《齊》、《豳》、《秦》、《魏》、《唐》、《陳》、《曹》,此孔子未刪《詩》之前,周太師樂歌之次第也;《周》、《召》、《邶》、《鄘》、《衛》、《王》、《檜》、《鄭》、《齊》、《魏》、《唐》、《秦》、《陳》、《曹》、《豳》,此鄭氏《詩譜》次第也;黜《檜》後《陳》,此今《詩》次比也。

初,予未見鄭《譜》,嘗略考《春秋》、《史記·本紀·世家·年表》,而合以毛、鄭之說,為《詩圖》十四篇。今因取以補鄭《譜》之亡者,足以見二家所說世次先後甚備,因據而求其得失,較然矣。而仍存其圖,庶幾以見予於鄭氏之學盡心焉耳。夫盡其說而有所不通,然後得以論正,予豈好為異論者哉。凡補其譜十有五,補其文字二百七,〔《譜序》自「周公致太平」已上皆亡,其文予取孔穎達《正義》所載之文補足,因為之注。自「周公」以下,即用舊注云。增損塗乙改正者三百八十三,而鄭氏之譜復完矣。

【續思潁詩序熙寧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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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祐二年,余方留守南都,已約梅聖俞買田於潁上。其詩曰:「優遊琴酒遂漁釣,上下林壑相攀躋,及身強健始為樂,莫待衰病須扶攜。」此蓋余之本誌也。時年四十有四。其後丁家艱,服除還朝,遂入翰林為學士。忽忽七八年間,歸潁之志雖未遑也,然未嘗一日少忘焉。故其詩曰:「乞身當及強健時,顧我蹉跎已衰老。」蓋歎前言之未踐也。時年五十有二。自是誤被選擢,叨塵二府,遂曆三朝。蓋自嘉祐、治平之間,國家多事,固非臣子敢自言其私時也。而非才竅位,謗咎已盈,賴天子仁聖聰明,辨察誣罔,始終保全。其出處俯仰,十有二年。今其年六十有四,蓋自有蹉跎之歎又復一紀矣。中間在亳,幸遇朝廷無事,中外晏然,而身又不當責任,以謂臣子可退無嫌之時,遂敢以其私言。天子惻然,閔其年猶未也,謂尚可以勉。故奏封十上,而六被詔諭,未賜允俞。今者蒙上哀憐,察其實病且衰矣,既不責其避事,又曲從其便私,免並得蔡,俾以偷安,此君父廓大度之寬仁,遂萬物之所欲,覆載含容養育之恩也。而復蔡、潁連疆,因得以為歸老之漸,冀少償其夙願,茲又莫大之幸焉。

初,陸子履以余自南都至在中書所作十有三篇為《思潁詩》,以刻於石,今又得在亳及青十有七篇以附之。蓋自南都至在中書十有八年而得十三篇,在亳及青三年而得十有七篇,以見余之年益加老,病益加衰,其日漸短,其心漸迫,故其言愈多也。庶幾覽者知余有志於強健之時,而獲償於衰老之後,幸不譏其踐言之晚也。熙寧三年九月七日,六一居士序。

【孫子後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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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所傳孫武十三篇,多用曹公、杜牧、陳皞注,號「三家孫子」。餘頃與撰四庫書目,所見《孫子》注者尤多。武之書本於兵,兵之術非一,而以不窮為奇,宜其說者之多也。凡人之用智有短長,其施設各異,故或膠其說於偏見,然無出所謂三家者。三家之注,皞最後,其說時時攻牧之短。牧亦慨然最喜論兵,欲試而不得者,其學能道春秋、戰國時事,甚博而詳。然前世言善用兵稱曹公,曹公嘗與董、呂、諸袁角其力而勝之,遂與吳、蜀分漢而王。傳言魏之諸將出兵千里,公每坐計勝敗,授其成算,諸將用之十不失一,一有違者,兵輒敗北。故魏世用兵,悉以《新書》從事,其精於兵也如此,牧謂曹公於注《孫子》尤略,蓋惜其所得,自為一書。是曹公悉得武之術也。然武嘗以其書幹吳王闔閭,闔閭用之,西破楚,北服齊、晉,而霸諸侯。夫使武自用其書,止於強伯。及曹公用之,然亦終不能滅吳、蜀,豈武之術盡於此乎,抑用之不極其能也?後之學者徒見其書,又各牽於己見,是以注者雖多而少當也。

獨吾友聖俞不然,嘗評武之書曰:「此戰國相傾之說也。三代王者之師,司馬九伐之法,武不及也。」然亦愛其文略而意深,其行師用兵、料敵制勝亦皆有法,其言甚有次序。而注者汩之,或失其意。乃自為注,凡膠於偏見者皆抉去,傅以己意而發之,然後武之說不汩而明。吾知此書當與三家並傳,而後世取其說者,往往於吾聖俞多焉。聖俞為人謹質溫恭,仁厚而明,衣冠進趨,眇然儒者也。後世之視其書者,與太史公疑張子房為壯夫何異。

 

本北宋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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