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公安局關於對李文亮醫生被訓誡一案相關責任人作出處理的情況通報
← | 武漢市公安局關於撤銷對李文亮醫生的訓誡書並致歉的情況通報 | 情況通報 2020年3月19日於武漢市 發布機關:武漢市公安局 發布於武漢市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武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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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況通報
根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相關紀律規定,經市公安局研究,對李文亮醫生被訓誡一案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一、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副所長楊力,安排民警對李文亮訓誡,適用法律錯誤,存在執法過錯,對民警執法工作監督管理不力,工作失職,給予其行政記過處分;
二、武昌區公安分局中南路街中南路派出所民警胡桂芳,執法程序不規範,違規出具訓誡書,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武漢市公安局
2020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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