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外經部、糧食部、財政部關於發放外援救災小麥和食油的通知
民政部、外經部、糧食部、財政部關於 發放外援救災小麥和食油的通知 民〔1981〕農58號 財事〔1981〕263號 1981年7月4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糧食部、財政部 |
文件 |
湖北、河北省民政廳、外經局、糧食廳、財政廳:
最近,澳大利亞、美國各決定無償援助我國災區1萬噸小麥,歐洲經濟共同體無償援助我國災區8000噸食油。特將這批救災物資的發放原則通知如下:
一、做好宣傳工作。教育災區廣大幹部和群眾,認真貫徹生產救災方針,發揚自力更生、艱苦奮鬥的革命精神,努力恢復生產,解決災民生活問題,同時要正確對待外援救災,對外援救災物資必須重視,一定要把它接收好、發放好。
二、外援救災的糧食和食油,由港口所在地糧食部門的接運站代為接收和發運,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受援省地方財政開支。
三、要貫徹重點使用、專物專用的原則,將糧、油切實發放給重災地區因災既缺糧、油,又無錢購買的困難戶。無償發放,嚴禁變相收費。嚴禁挪用、變賣或轉賣。
四、要將使用原則和發放的有關規定向群眾講清楚,採取民主評議,大隊審查,公社批准,張榜公布的辦法,落實到戶。
五、發放後要進行一次認真的檢查,對貪污、挪用、徇私舞弊等違法亂紀者,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的應給予紀律處分,直至依法懲辦。
六、在接收發放小麥、食油時,需適當拍攝一些現場照片;並由省以災區人民的名義,分別向澳大利亞、美國政府和歐洲經濟共同體寫出感謝信。照片與感謝信一式六份,報國務院辦公廳、民政部、財政部、糧食部各一份,外經部二份(轉澳大利亞、美國、歐州經濟共體各一份)。
七、發放結束時,由省將發放小麥、食油的地區、數量、救濟人數,匯總列表,並及時寫出書面總結,分報國務院辦公廳、民政部、外經部、財政部、糧食部。同時還要準備接待聯合國有關組織及援助國派人來了解發放使用的情況。
八、今後,一些國際組織和友好國家還可能用糧食和食油援助災區,請均按本通知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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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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