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撤銷額爾古納右旗設立額爾古納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內蒙古自治區撤銷額爾古納右旗設立額爾古納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4〕111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4年7月13日 |
|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你區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七日《關於額爾古納右旗撤旗設市的再次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額爾古納右旗,設立額爾古納市(縣級),以原額爾古納右旗的行政區域為額爾古納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三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