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印發《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的通知

民政部關於印發《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的通知
民發〔2018〕50號
2018年4月24日
發布機關:民政部
民政部網站

民政部關於印發《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的通知

民發〔2018〕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實加強農村低保工作作風建設,嚴厲懲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民政部、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決定在全國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現將《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印發你們,請結合當地實際抓好落實。

民 政 部

2018年4月24日

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於開展扶貧領域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通知》(國開發〔2017〕10號)、《[[中共中央紀委辦公廳印發<關於2018年至2020年開展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中紀辦〔2017〕63號)要求,民政部、中央紀委駐民政部紀檢組(以下簡稱駐部紀檢組)決定開展農村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以下簡稱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現制定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集中治理「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漏保」,堅決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進一步提升農村低保規範管理水平,切實發揮農村低保在打贏脫貧攻堅戰中的兜底保障作用。

二、治理重點

(一)腐敗問題。以財政供養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低保經辦人員特別是民政部門幹部職工近親屬違規享受低保為重點,嚴肅查處農村低保工作中的「人情保」、「關係保」問題。嚴厲懲治縣鄉兩級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在農村低保工作中,利用職務便利貪污侵占、虛報冒領、截留私分、吃拿卡要、優親厚友等違法違紀問題。

(二)作風問題。堅決糾正農村低保工作中「四個意識」不強、責任不落實、措施不精準和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作風問題。認真整改農村低保工作中作風漂浮、敷衍塞責、不敢擔當,對群眾申請推諉、刁難、不作為,審核審批主體責任不落實、效率低下等問題。認真糾正低保動態管理不到位,監督檢查流於形式,未公開投訴舉報電話或電話開而不通、開而不用,日常監督不深入、不持久、無實效等問題。

三、工作安排

(一)研究制定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2018年4月)

民政部、駐部紀檢組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相關部署,針對農村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研究制定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方案並印發各地。

(二)安排部署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2018年4月啟動)

民政部、駐部紀檢組召開全國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各地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主要包括:一是集中一段時間全面排查所有農村低保對象,同步排查近一年來曾提交申請但未審批通過的家庭、動態管理中已退出的低保家庭,併集中辦理農村低保審核審批。二是摸清兜底保障底數。會同扶貧等相關部門,指導鄉鎮(街道)逐戶排查未納入農村低保的建檔立卡貧困戶,摸清農村低保兜底保障底數。三是通過機動式明查暗訪、隨機檢查、第三方機構抽查等,重點查找是否存在「關係保」、「人情保」、「錯保」、「漏保」以及違反規定程序行政性納入低保等問題。

(三)組織開展調研督查。(2018年4月—6月)

根據工作進展情況,民政部、駐部紀檢組抽調人員,適時組成多個調研督查組,隨機抽取或重點選擇專項治理工作突出或來部信訪人數較多、群眾舉報問題較多、媒體曝光問題的地方開展調研督查,督促各地民政部門立查立糾、立行立改。期間,召開座談會,聽取廣大基層幹部和困難群眾的意見建議,全面了解農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明晰主要風險點,研究解決問題的工作措施。

(四)督促各地紮實開展整改。(2018年5月起持續進行)

民政部督促各地上報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收集、匯總各地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進展情況,採取多種措施隨機抽查檢查,推動各地工作落實。各地民政部門要結合當地實際,認真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確保工作落實:一是因地制宜制定低保申請受理、入戶核查、民主評議、公開公示、動態管理、近親屬備案等關鍵環節的規範行政文書,依據規範文書開展審核審批工作,做到「步步有痕跡、環環能倒查」。二是在農村低保審核審批中,全面運用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重點加強對財政供養人員、大型農機具、政策性財政補貼、扶貧建檔立卡增收等信息的核對。三是推廣運用「互聯網+監督」。縣級民政部門在其網站上公開(縣級民政部門沒有網站或者網站不具備公開條件的,由市級或省級民政部門在其網站公開)低保對象姓名(未成年人、艾滋病患者等個人信息需保密的對象除外)、居住村(居)委會、享受低保金數額等信息,並根據動態管理情況及時更新,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民政部將印發低保行政文書指引,對低保審核審批程序的關鍵環節進行規範。

(五)督促各地持續抓好整改深化工作,建立長效機制。(持續實施)

各地民政部門要根據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中發現的問題,及時研究制定完善農村低保的政策措施,認真抓好整改深化工作。政策設計不符合相關要求的,要及時調整完善;政策落實不到位和存在作風問題的,要抓緊整改落實;基層經辦服務能力保障不足的,要積極爭取黨委政府和相關部門的支持,力求得到有效解決。年底前,省級民政部門要提交農村低保專項治理整改落實情況階段性報告。2018年,民政部將把農村低保專項治理開展情況納入民政重點工作綜合評估範圍。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地民政部門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按照2018年全國民政工作會議部署,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時刻把黨章黨紀黨規和國家法律法規記在心上、扛在肩上,落實到行動中。要切實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堅決查處和懲治農村低保工作中損害群眾利益、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堅決做到「零容忍」,決不姑息縱容。要切實加強對幹部職工的政治教育、廉潔教育、法紀教育,使幹部職工牢固樹立「四個意識」,不斷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覺。要把農村低保專項治理作為落實管黨治黨政治責任的具體行動,納入重點工作安排,儘快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負責同志親自部署安排,分管負責同志靠前指揮,確保工作落實。

(二)堅持問題導向。各地民政部門要始終堅持問題意識,採取有力措施,認真排查農村低保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問題。要突出工作重點,對照規範管理要求,嚴格檢查、嚴肅查處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人情保」、「關係保」、「錯保」、「漏保」等違紀違規問題。要敢於較真碰硬,持續強化正風肅紀,以永遠在路上的堅韌,鍥而不捨抓好作風建設。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找准農村低保工作中的風險點、薄弱點和監管盲區,切實完善政策措施,加強規範管理。各級民政部門要積極總結、宣傳、推廣專項治理中的成功經驗和典型做法,進一步完善體制機制,推動農村低保政策落到實處。

(三)加大查處力度。民政部將通過信訪等渠道,梳理、分析反映農村低保工作中侵害群眾利益的問題線索,會同駐部紀檢組予以重點督查。省級、市級民政部門也要採取多種措施拓展線索來源,列出重點案件,重點督查督辦。縣級民政部門要面向社會公布投訴舉報電話,建立群眾舉報問題線索台賬,受理群眾關於農村低保工作中的腐敗問題投訴舉報。省級、市級民政部門要加大檢查力度,確保舉報熱線暢通。對於反映民政部門幹部職工違法違紀問題的線索,各級民政部門要向駐民政部門紀檢組或當地紀檢監察機關及時反映、移交,由駐民政部門紀檢組或當地紀檢監察機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查處。對於反映鄉鎮(街道)低保經辦人員和村(居)委會幹部的違法違紀問題線索,縣級民政部門要向駐民政部門紀檢組或當地紀檢監察機關及時反映、移交,由當地紀檢監察機關查處。對於重大問題線索、媒體曝光或領導批示的重大違規案件,民政部、駐部紀檢組將開展專案督辦,跟蹤查處結果。建立容錯、糾錯機制,區分違法違紀違規與改革創新中的失誤等情形,處理好容錯免責與專項治理之間的關係。

(四)加大問責和通報曝光力度。加大問責力度,對「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腐敗和違紀問題多發、工作作風不紮實的地區和單位,要嚴肅問責。從5月份起,省級民政部門要按月收集、整理當地查處的典型案例並及時向民政部報告。對於已經查處的農村低保工作中侵害群眾利益案件,民政部將匯總通報曝光。地方民政部門也要及時通報曝光本地農村低保工作中的違法違紀違規典型案例,用身邊人身邊事開展警示教育,強化壓力傳導,提升縣鄉兩級低保經辦人員特別是村(居)委會幹部的「高壓線意識」,促進責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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