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同意四川省撤銷射洪縣設立縣級射洪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同意四川省撤銷射洪縣設立縣級射洪市的批覆 民函〔2019〕72號 2019年7月12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
四川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射洪縣設立射洪市(縣級)的請示》(川府〔2017〕20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射洪縣,設立縣級射洪市,以原射洪縣的行政區域為射洪市的行政區域,射洪市人民政府駐子昂街道人民街106號。射洪市由四川省直轄,遂寧市代管。
撤縣設市各項工作要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黨的領導,加強總體規劃,體現改革精神,着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要認真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尊重和順應城市發展規律,統籌做好城鄉規劃、建設和管理,提高新型城鎮化質量和水平,增強城市綜合承載能力。要嚴格執行中央關於厲行節約的規定和國家土地管理法規政策,嚴格按照國務院「約法三章」的要求,不新建政府性樓堂館所,不增加財政供養人員,不增加「三公」經費。涉及的各類機構要按照優化協同高效的原則設置,涉及的行政區域界線要按規定及時勘定並更新行政區劃圖,所需人員編制和經費由你省自行解決。要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加強對行政區劃調整工作的監督、指導,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與處置,落實各項工作措施,確保行政區劃調整有序穩妥實施。行政區劃調整的完成情況要及時向國務院報告。
民 政 部
2019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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