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山東省撤銷乳山縣設立乳山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山東省撤銷乳山縣設立乳山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3〕15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3年7月17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22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3年第22號

山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十二月四日《關於撤銷乳山縣設立乳山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乳山縣,設立乳山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乳山縣的行政區域為乳山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

民政部
一九九三年七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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