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山東省撤銷高密縣設立高密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山東省撤銷高密縣設立高密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4〕8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4年5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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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高密縣設立高密市的請示》(魯政發〔1993〕115號)和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高密縣,設立高密市(縣級),以原高密縣的行政區域為高密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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