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廣東省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廣東省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批覆 民行批〔1999〕4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9年6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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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遷移的請示》(粵府〔1998〕78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將開平市人民政府駐地由三埠街道長沙沿江東路135號遷至長沙街道長沙光華路1號。
民政部
一九九九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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