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雲浮縣設立雲浮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雲浮縣設立雲浮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2〕99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2年9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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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七月四日《關於雲浮縣改為縣級市建制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雲浮縣,設立雲浮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雲浮縣的行政區域為雲浮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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