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陸豐縣設立陸豐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廣東省撤銷陸豐縣設立陸豐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5〕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5年1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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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五月十九日《關於陸豐縣撤縣設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陸豐縣,設立陸豐市(縣級),以原陸豐縣的行政區域為陸豐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五年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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