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江都縣設立江都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江蘇省撤銷江都縣設立江都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4〕62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4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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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江都縣設立江都市的請示》(蘇政發〔1993〕164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江都縣,設立江都市(縣級),以原江都縣的行政區域為江都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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