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河南省撤銷登封縣設立登封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河南省撤銷登封縣設立登封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4〕8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4年5月30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1994年/第29號
收錄於《國務院公報》1994年第29號

河南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三年九月十三日《關於撤銷登封縣設立嵩山市的請示》及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登封縣,設立登封市(縣級),以原登封縣的行政區域為登封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四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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