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甘肅省設立合作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甘肅省設立合作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6〕35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6年5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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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肅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四年五月三日《關於設立合作市的請示》及有關補充報告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設立合作市(縣級),以夏河縣的合作鎮及那吾、佐蓋曼瑪、佐蓋多瑪、卡加曼、卡加道、勒秀、加茂貢等七鄉為合作市的行政區域,市人民政府駐合作鎮。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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