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批轉民政部關於對城市乞討人員的情況調查和解決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民政部關於認真貫徹執行國務院批轉民政部
關於對城市乞討人員的情況調查和解決意見的報告的通知

民發〔1980〕56號
1980年8月15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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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將國務院批轉民政部《關於對城市乞討人員的情況調查和解決意見的報告》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各地民政部門要把貫徹執行國務院的批示,認真抓緊抓好。要加強調查研究,根據具體情況,提出切實可行的執行方案,報請當地黨委和政府組織有關部門貫徹實施。需要由民政部門本身承擔的任務,必須採取措施,認真完成。要結合扶貧工作,做好社會救濟,安排好群眾生活,減少農民外流。對城市中需要救濟的人,要及時給予救濟,防止發生因生活困難得不到救濟而乞討的現象。對安置農場和社會福利院等安置場所,要儘量挖掘潛力,擴大收容安置;沒有安置場所的要根據需要和可能重新籌建。工作中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要及時向當地黨委和政府請示匯報,求得妥善解決。

  各地貫徹執行國務院批示的情況,望及時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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