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遼寧省撤銷燈塔縣設立燈塔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遼寧省撤銷燈塔縣設立燈塔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6〕6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6年6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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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
你省《關於撤銷燈塔縣設立燈塔市的請示》(遼政〔1994〕67號)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燈塔縣,設立燈塔市(縣級),以原燈塔縣的行政區域為燈塔市的行政區域。
民政部
一九九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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