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關於遼寧省撤銷蓋縣設立蓋州市的批覆
民政部關於遼寧省撤銷蓋縣設立蓋州市的批覆 民行批〔1992〕128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1992年1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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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九二年七月二十一日《關於撤銷蓋縣設立蓋州市的請示》收悉。經國務院批准,同意撤銷蓋縣,設立蓋州市(縣級),由省直轄,以原蓋縣的行政區域為蓋州市的行政區域。不增加機構和人員編制。
民政部
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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