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確定第五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通知

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確定第五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通知
民函〔2020〕13號
2020年2月12日
發布機關:民政部 財政部
民政部網站

民政部 財政部關於確定第五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的通知

民函〔2020〕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政局:

根據《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民函〔2016〕200號)、《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於開展第五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申報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19〕126號),在各地申報推薦的基礎上,經專家評審,民政部和財政部共同確定北京市海淀區等59個市(區、州)為第五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現予以公布。

請嚴格指導督促各試點地區按照民函〔2016〕200號和民辦函〔2019〕126號文件要求,結合當地防控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工作實際,適時開展改革試點工作。民政部、財政部將適時組織開展試點成果評估驗收,對驗收不合格的地區將取消試點資格。

附件:第五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名單

民政部 財政部

2020年2月12日

附件

第五批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地區名單

1.北京市:海淀區

2.天津市:和平區

3.河北省:承德市

4.山西省:晉中市、呂梁市

5.內蒙古自治區:包頭市、烏海市

6.遼寧省:丹東市、撫順市

7.吉林省:松原市、遼源市

8.黑龍江省:七台河市、佳木斯市

9.上海市:徐匯區

10.江蘇省:常州市、淮安市

11.浙江省:金華市、台州市

12.安徽省:滁州市

13福建省:莆田市

14.江西省:上饒市、景德鎮市

15.山東省:泰安市、臨沂市

16.河南省:焦作市、信陽市

17.湖北省:襄陽市、荊州市、黃岡市

18.湖南省:邵陽市、婁底市、懷化市

19.廣東省:惠州市、珠海市、雲浮市

20.廣西壯族自治區:梧州市、桂林市

21.重慶市:北碚區、渝北區、萬州區

22.四川省:南充市、廣安市、樂山市

23.貴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24.雲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

25.西藏自治區:拉薩市

26.陝西省:榆林市、銅川市、安康市

27.甘肅省:白銀市、臨夏回族自治州

28.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

29.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

3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克拉瑪依市、昌吉回族自治州、哈密市

31.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四師可克達拉市、一師阿拉爾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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