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長江河道採砂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

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長江河道採砂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
水河湖〔2021〕80號
2021年3月11日
發布機關: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水利部網站

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開展長江河道採砂綜合整治行動的通知

水河湖〔2021〕80號

水利部長江水利委員會,公安部長江航運公安局,交通運輸部長江航務管理局,雲南、四川、重慶、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蘇、上海等省(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公安廳(局)、交通運輸廳(局、委):

為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長江保護法》,按照習近平總書記等中央領導同志有關批示要求,水利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決定即日起聯合開展長江河道採砂綜合整治行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行動目的

壓實河道採砂管理責任,規範長江河道採砂管理,嚴格案件查處,嚴厲打擊非法采、運砂行為,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切實維護長江河道採砂管理秩序,堅決防止非法採砂反彈,確保長江防洪、供水、通航和生態安全。

二、行動範圍

長江幹流河道及通江支流、湖泊。

三、行動時間

即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工作任務

(一)落實河道採砂管理責任制。各地對轄區內有採砂管理任務的河道,逐級逐段落實採砂管理河長、行政主管部門、現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責任人,並向社會公告。長江幹流和納入全國河道採砂管理重點河段、敏感水域的相關責任人名單,按照水利部有關工作要求,4月底前在水利部網站進行公告。

(二)規範河道採砂規劃和許可管理。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快長江干、支流河道及相關湖泊採砂規劃編制與審批,依法依規合理劃定禁採區、規定禁采期。長江水利委員會(以下簡稱長江委)及沿江有關水行政主管部門應以批准的規劃為依據,依法許可河道採砂。鼓勵和支持河砂統一開採管理,推行集約化、規範化、規模化開採。

(三)加強日常巡查監管。各地要加強日常監管,加大巡查力度,對重點江段、敏感水域加密巡查頻次,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及時發現非法採砂問題。長江委、長江航運公安局(以下簡稱長航公安局)和長江航務管理局(以下簡稱長航局)加強對問題易發多發的重點江段和交界水域的暗訪巡查。

(四)嚴厲打擊非法採運砂行為。對非法采、運砂行為保持高壓嚴打態勢,對發現的違法案件依法從嚴從快查處。落實掃黑除惡常態化要求,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水利、交通運輸部門要及時向公安機關移交採砂領域犯罪案件和涉黑涉惡線索,與公安部已經部署開展的打擊長江非法採砂犯罪專項行動進行有效銜接。水利部門配合做好砂石價值認定和非法採砂危害防洪安全鑑定工作。

(五)強化涉砂船舶綜合治理。強化源頭治理,三部會同其他相關部門聯合開展長江河道非法採砂行為專項整治行動,推動沿江各地壓實屬地管理責任,依法查處證件不齊、船證不符的採砂船舶,全面清理整治「三無」採砂船和「隱形」採砂船。嚴禁對採砂船舶進行非法改裝,偽裝、隱藏採砂設備。依法對採砂船舶實行集中停靠管理。落實砂石採運管理單制度,按有關規定對運輸無合法來源證明砂石的船舶進行處罰。

(六)加強疏浚砂綜合利用管理。貫徹執行《水利部 交通運輸部關於加強長江幹流河道疏浚砂綜合利用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指導沿江各地儘快制定符合本地實際的疏浚砂綜合利用管理辦法,加強部門間協調配合,提高利用效率。加強對疏浚砂綜合利用現場的監督檢查,嚴厲打擊以疏浚之名非法採砂。

五、有關要求

(一)抓好組織領導和任務落實。本次行動由水利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牽頭組織,沿江各省(直轄市)水利、公安、交通運輸部門具體實施。長江委、長航公安局和長航局切實履行相關職責,主動作為,加強巡江檢查,共同推進各項任務落實。水利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將組成督導組,對綜合整治行動進行督導,確保取得實效。

(二)加強部門、區域聯防聯控。水利、公安、交通運輸等部門要加強溝通協作,並建立信息溝通、案件移送、聯合執法等制度,推動部門間採砂管理合作機制向基層延伸。強化省際間協同配合和聯防聯控,交界水域相關地區要完善採砂管理合作機制,形成齊抓共管合力,堅決防止非法採砂反彈。

(三)做好輿論宣傳和行動總結。各地各部門要通過電視、廣播、網絡、報刊等媒體,加大宣傳力度,發揮案件查處警示作用,營造良好的河道採砂管理社會環境和高壓嚴打非法採砂輿論氛圍。各省(直轄市)有關主管部門及長江委、長航公安局、長航局及時總結相關工作,由長江委匯總後於12月31日前將總結報告報送水利部、公安部、交通運輸部。

聯繫人及聯繫方式:

水利部河湖管理司 胡忙全 (010)63202711

公安部治安管理局 包刈非 (010)66269377

交通運輸部水運局 張建寶 (010)65292529

長江水利委員會 向繼紅 (027)82927704,13871145609

水利部

公安部

交通運輸部

2021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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