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六千五百五十八 永樂大典
卷之六千五百五十九
卷之六千五百六十四 

永樂大典卷之六千五百五十九 十八陽

梁惠王篇十二

○孟子謂齊宣王曰王之臣有託其妻子於其

友而之楚遊者比其反也則凍餒其妻子則如之

何王曰棄之朱子集註比。必二反。 託。寄也。比。及也。棄。絶也。馬豫緝義孟子與齊宣王言。王之臣。有寄託其妻子於朋

友之家。而徃楚國游者。及其歸也。而凍餒其妻子。則於交友之道。當如何。宣王言是失交友之道。則當棄絶之也。朱氏。 橫浦張氏曰。寄託家室於

朋友。而凍餒其妻子。遽曰棄之。豈不太薄矣然則如之何。在我當讅處耳。豈其人貧寠不能轉給乎。豈其財不足依而不知通變乎。抑豈深吝固惜。

不知有通財之義與。自前面兩說。忴之可也。如後一說。責之可也。何遽至棄絶乎。余恐學者深信此說。責人爲重。而乏忠恕之道。輕朋友之義。失聖

門之本根。此余所以不得不辯也。金履祥考證比。必二反。願比死者。且比化者。皆作必二反。比其反也。與射者比。當作毗志反。文公嘗因學者之問

而未及改。曰士師不能治士則如之何王曰已之朱子集註士師。

獄官也。其屬有鄉士遂士之官。士師皆當治之。已。罷去也。馬豫緝義孟子問宣王曰爲獄官不能治其士。則當如何。朱氏宣王言士師失其職。尹氏

則當罷去之。朱氏杜英旁通士師不能治士。晦庵鄉士遂士之官。 周禮秋官。司寇刑官之屬。大司寇。小司寇。士師。鄉士。士。察也。主察獄訟之事者。

鄉士。主六鄉之獄遂士。主六遂之獄者。縣士。距王城三百里四百里曰縣。又士主縣之獄者何文淵事文引證士師。獄官。其屬有鄉士。遂士。 周禮

秋官。司寇刑官之屬。大司寇。小司寇。士師。鄉士。遂士。士師之職。掌國之五禁之法。以左右刑罰。一曰宮禁。二曰官禁。三曰國禁。四曰野禁。五曰軍禁。

鄉士掌國中。六鄉之獄在國中。各掌其鄉之民數。而糾戒之。聽其獄訟。察其辭。遂士掌四郊。六遂之獄在四郊。各掌其遂之民數。而糾其戒令。聽其

獄訟。察其辭。曰四境之內不治則如之何王顧左右而

言他。朱子集註治去聲 孟子將問此。而先設上二事以發之。及此而王不能答也。其憚於自責。恥於下問如此。不足與有爲可知矣。

趙氏曰。言君臣上下。各勤其任。無墮其職。乃安其身。先儒精義尹曰。友之失友道。士師失其職。齊宣既明知其罪矣。至於四境之不治。則恥於自責。

此齊宣所以終不足與有爲也。張栻解爲一國之牧。則當任一國之責。有一夫不獲其所。皆吾之罪也。能存是心。而後有以君國子民矣。夫受友之

託其孥而凍餒之。是負其託也。爲士師而不能治士。是曠其官也。友之負託。士之曠官。則王既知之矣。而王獨不自念吾受一國之託。乃使四境之

內不治。誰之責歟。王顧左右而言他。蓋有所愧於中也。王雖愧於中。然有護疾忌醫之意。故但顧左右而言他。使王於此而能沛然達其所愧。反躬

自責。訪孟子所以治四境之道而行之。則豈不庶矣乎。趙順孫纂疏輔氏曰。常人之情。知人則明。自知則暗。孟子將以四境之內不治問王。故先設

此二事。以開其明。而使之自知其職有不舉也。 又曰。王顧左右而言他。則亦自知其曠職爲可愧矣。然知之非艱。行之爲艱。使齊宣王沛然達其

所愧。反躬自責。訪孟子所以治四境之道而力行之。則齊國其庶幾矣。今乃不然。顧左右以釋其愧。言他事以亂其辭。有護疾忌醫之心。無責己求

言之志。則其不足與有爲可知矣。 又曰。各勤其任。指心而言。無墮其職。指事而言。君臣上下。內盡其心。外盡其事。則其身乃安。饒雙峯講義先生

曰。齊宣王當如何答。講者不能對。先生曰自責下問。集註自爲他開兩條路在。當言此則寡人之罪也。這便是自責。又當言如何可以治人。這便是。

下問。齊王亦無服善之心。故但顧左右而言他。後來因孔距心之辭。則不憚於自責矣。然亦恥於下問。胡炳文通憚於自責。則無克己之勇。恥於下

問。則無好善之誠。李流謙澹齋集洪水溺人。非禹溺之也。而禹以爲由己溺之。人不粒食。非稷飢之也。而稷以爲由己飢之。一夫不獲。非伊尹

推而納之溝中也。而尹以爲時予之辜。是三聖人者。豈固敝敝然樂於勞瘁。而從事於務哉。蓋以爲治其職則當致其憂。居其位則當任

其責。非惟在上者當然。在下者之所以望我亦若是也。今齊王於妻子失其託。則知以責其友。不能治士。則知以責士師。至四境不治。則

顧而言他。被其心。豈不知此實己之責哉。而獨恥於自反。及謬爲不省以絶其說。使孟子不得終進其治國之道。然則宣王不足與有爲

亦可悲矣                       程復心章圖勤其任指心墮其職指事{{{caption}}}

孫與註䟽孟子謂齊宣王曰。王之臣有託其妻子於其友。而之楚游者。假此言以爲喻。比其反也。則凍餒其妻子。則如之何。言無有道。當如之何。王

曰棄之。言當棄之絶友道也。曰。士師不能治士。則如之何。士師。獄官吏也。不能治獄當如之何。王曰己之。己之者。去之也。曰。四境之內不治。則如之

何。境內之事。王所當理。不勝其任。當如之何。孟子以此動王心。令戒懼也。王顧左右而言他。王慚。左右顧視。道他事。無以答此言也。䟽孟子至言他

正義曰。此章言君臣上下。各勤其任。無墮厥職。乃安其身也。孟子謂齊宣王曰。王之臣有託其妻子於其友。而之楚游者。是孟子欲以此比喻而

諷之也。言王之臣下。有寄託妻子於交友而徃楚國游戲者。比其反也。則凍餒其妻子。則如之何者。言寄妻子於交友而徃楚國。在近則反歸。而妻

子在交友之所。皆寒凍其膚。飢餒其腹。則爲交友之道當如之何。凍者。寒之過之謂也。餒者。飢之過之謂也。王曰棄之者。是宣王答孟子以爲交友

之道既如此。當棄之而不必與爲友也。曰士師不能治士則爲如之何者。孟子因循又問宣王言爲之獄吏者而不能主治其士。則爲士師者當如

之何處之。王曰己之者。言當此之而不可輿爲士師也。曰四境之內不治則如之何者。孟子因循問至於此。乃欲諷諌之。故問之曰。自一國四境之

內皆亂而不治。則爲之君當如何處之。王顧左右而言他者。宣王知罪在諸己。乃自。慙羞之而顧視左右道其他事。無以答此言也。註士師獄吏

也正義曰。士師即周司寇之屬。有士師卿士。皆以士爲官。鄭玄雲。士。察也。主察獄訟之事。是士師爲獄官之吏者也。鄒霆炎衍義孟子謂齊宣王

曰使王之臣有寄託其妻子於其友朋而之徃楚游者。比及其反於家也。則未嘗撫䘏其家而凍餒其妻子。是友之遇也。則當如之何。王曰棄之而

絶交可也。孟子又曰。使爲士師獄官而不能治其所屬之群士。則是失其官守也。當如之何。王曰己而不用之可也。孟子又曰。使一國四境之內不

能理治。則是君臣上下各隳其職。國政荒亂當如之何。齊王憚於自責。恥於下問惟付之不言。但回顧左右而言他事其不足輿有爲可知矣。魏公

著句解孟子謂齊宣王曰。孟子與宣王言。王之臣宣王之人臣。有託其妻子於其友有寄託其妻與子於朋友家。謂之楚游者而前徃楚國遊行者。

比其反也。及其反歸也。比。皮去。則凍餒其妻子。則寒凍飢餒其妻輿子。則如之何。如何而可。王曰。棄之。宣王言是無友道也。當棄絶之而不與爲友。

曰。士師不能治士。孟子問王言爲獄官而不能治其士。則如之何。如何而可。王曰。已之。宣王言是不能盡臣道也。當己罷之而不用。曰四境之內不

治。孟子又問宣王言四境之內亂而不治。則如之何。如何而可。王顧左右而言他。宣王有慚心。田視左右而言別事。○孟子

見齊宣王曰所謂故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

有世臣之謂也王無親臣矣昔者所進今日不知

其亡也。朱子集註世臣。累世勛舊之臣。與國同休戚者也親臣。君所親信之臣。與君同休戚者也。此言喬木世臣。皆故國所宜有。

然所以爲故國者。則在此而不在彼也。昨日所進用之人。今日有亡去而不知者。則無親臣矣。況世臣乎。趙順孫纂疏輔氏曰。世臣。謂如畢公弼亮

四世之類。是也。服勤王家。至歷累世。則自然與國同休戚矣。親臣。謂腹心之臣。如漢之蕭何。唐之房杜。是也。君臣一體。目然與之同休戚矣 又曰。

齊之爲國舊矣。故曰故國。喬木。乃年深高大之木。亦故國之所宜有但所以爲故國者。則以其有世臣。而非以其有喬木也。故國不可無世臣。人君

不可無親臣。今齊王之臣。昨日所進而用之者。今日亡去而不知。則雖親臣亦無之矣。況世臣乎舊說皆以親臣便爲世臣。故其辭膠轕不分曉。集

註始分爲兩人。然後其意明白。馬豫緝義今王之國。徒雲舊矣既無世臣。誰與君同休戚乎緝陳舜中讅是集今日不知其亡也。 或謂又無親臣。

有亡去而不知者其理亦通。但王繼雲。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則牽合難矣。此乃孟子謂王無親臣。況世臣乎。王非無親臣也。以其不足親。有亦

如亡矣。故言昨者所進。今日亦不知其亡。但以爲有謂所進者不足恃而王不知也。王乃繼雲。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李流謙澹齊集治一國者

有一國之望。治天下者。有天下之望。所謂望者。非一朝一夕之爲也。道德積於身。勛烈著於時。聞譽赫於人之耳目。君人者倚之。百姓與之。宗廟保

之。夫。是之謂世臣。凡此者。舉一國聴之則一國重。舉天下聴之則天下重昔周之畢公身事文武以及成康。而書稱其弼亮四世。嘉績多於先王。予

小子垂拱仰成。蓋爲世臣者固如此。今齊王無親信之臣。而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是其於任用之際。亦苟而已矣。則鳥知所謂世臣哉方且指

喬木以求故國豈不重貽孟子之笑哉。王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朱子集註

舍上聲 王意以爲此亡去者。皆不才之人。我初不知而誤用之。故今不以其去爲意耳。因問何以先識其不才而舍之邪。趙順孫纂䟽輔氏曰。若

不先言齊王之意。則問此一句似無來歷也。蓋宣王於此始悟其始之所進者。識之不精故問何以辯之於初也宣王資質以明快易曉者陳櫟發

明不以其去爲意。即謂不知其亡。此集註補齊王言外之意。方解得去。不然意不相接。曰國君進賢如不

得已將使卑逾尊䟽踰戚可不慎與朱子集註與。乎。聲如不得已。言謹之

至也。蓋尊尊親親。禮之常也。然或尊者親者未必賢。則必進疏逺之賢而用之。是使卑者踰尊。疏者踰戚非禮之常。故不可不謹也。或問進賢如不得

已之說。曰。張子之說恐不然。楊氏後叚之意甚善齊王之所以無臣。正坐此耳。朱晦庵集孟子言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故王問何以識其不才

而舍之。而孟子告以進賢如不得已。蓋於進退之間無所不讅。非但使之致察於去人殺人也。朱子語續録問孟子如不得已將使卑踰尊一叚。曰。

公念得如不得已一句字重了。聲高。如何如何亡了。但平看便理會得是如此意。因警以言語太徐急也。趙順孫纂疏輔氏曰。先儒皆以如不得已

一句連下文說言不得已。則將使卑踰尊。䟽踰戚。故不可不謹。雖若可通。然如此。則是國君用人唯於不得已之際方致其謹。且下文但言因國人

而言。自察其賢否而用舍之。亦未嘗言其不得已之意。故集註直以如不得已一句連上文說言如不得已。是至謹之意。人君於進賢之際。皆不可

不謹。故於下叚結之雲。所謂進賢如不得已者如此。至於尊者親者未必賢。則又將進其䟽逺之賢者而用之。至使卑者踰尊。䟽者踰戚。則又非禮

之常。元不可不謹也。胡炳文通大凡事可得而已者。其事可忽。不可得而已者。其事當謹故曰。如不得已。謹之至也。輔氏之說甚善。但曰下文言用

舍處。未嘗言其不得已之意則與集註下叚結句又自相反爾馬豫緝義豫曰。如不得已。蓋謂不敢且止而不致察也。無垢曰。朝廷進用人才。曷可

輕哉。當讅不得已。可也。豫曰。下文詳言謹之之道也。金履祥考證如不得已合連下文作句。王自謂舍之之決。孟子則戒其用之之輕。慎。王文憲曰

此章緊要在謹字。下文二察字。謹之之道。史伯璇管窺按先儒以如不得已連下文。則如爲設或之義。與如或知爾之如同。而不得已。爲真有所不

得已。集註以如不得已連上文。則如爲如似之義。與如切如磋之如同。而不得已。非真有所不得已也。輔氏謂下文未嘗言其不得已之意。但言不

得已。而不言如。蓋謂其無真不得已之意。可見先儒之說不然耳。集註下叚所謂進賢如不得已者如此之言。言不得已而又言如蓋謂其謹之之

至。如此爾非謂其眞有所不得已也。通者謂其相反。是不詳如字之義不同。與有如字之意亦不相似也。熊禾摽題事義此章論親賢之道。按古者

用人。世祿而不世官周家一代。雖親親爲重。然非賢不用也。春秋皆世卿爲致而賢者之進甚難。新進者皆是疏逺外臣。故君臣當各盡其道也。趙

次誠考義如不得已。舊說以爲不得已而使卑之踰尊。踈之踰戚。重在於踰尊逾戚。朱子以不得已爲謹之至。則其重不在於踰尊踰戚。而在於使

卑使踈矣。蓋尊戚不賢而用卑疏則卑踈之人。素未得其情。故自左右大夫國人之曰賢。曰不可。而至於身親察之。見之而後用之。舍之。此所以爲

謹之至。而如不得已也。然則用刑之有待於察之。而後殺之。其亦用賢如不得已者之所推乎。左右皆曰賢未可

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


見賢焉然後用之左右皆曰不可勿聽諸大夫

皆曰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

可焉然後去之。朱子集註去。上聲。 左右近臣。其言固未可信。諸大夫之言。宜可信矣。然猶恐其蔽

於私也。至於國人則其論公矣。然猶必察之者。蓋人有同俗而爲衆所恱者。亦有特立而爲俗所憎者。故必自察之。而親見其賢否之實然後從而

用舍之。則於賢者知之深。任之重。而不才者。不得以幸進矣。所謂進賢如不得已者如此。趙順孫纂䟽輔氏曰。左右近臣。未必盡賢。故其言未可以

爲信。諸大夫則職位尊矣。不容有不賢者。然猶恐其或有蔽於私也。至於與國之人。皆以爲然。則其論公矣。然世又有同俗而爲衆所恱者。特立而

爲俗所憎者。故又必自察之。所謂察之。則必因言以察其心。考跡以察其用。如孔子之視所以。觀所由。察所安。然後能親見其賢否之實。從而用。舍

之。則所賢者非徒知之。知之必深而無所疑。非徒任之。任之必重而不可易。至於不才亦不容於幸進矣。饒雙峯講義先生曰。擇人最難。這是取人

以身之意。立已要明。擇人要公。孟子之言。亦似難行。左右諸大夫固可問。國人如何一一去問之。又曰。大抵用人。也要試之。堯舜用人。也是敷奏以

言。明試以功。如師鍚帝舜必歷試諸難。周之用人。也是論定而後官。任官而後爵。如何輕易得。胡炳文通進賢當出於人主之本心。豈有所謂不得

已者。如不得已。謹之至也。謀之左右。左右皆曰賢。若可已矣。而必詢之諸大夫。諸大夫皆曰賢。若可已矣。而必詢之國人。國人皆曰賢。若可已矣。而

必親見其賢。然後用之。此其進賢而謹讅之至也。故集註末結之曰。所謂進賢如不得已者如此。倪士毅輯釋蓋人有同俗而爲衆所恱者。若孟子

所論鄉原。一鄉皆稱原人是也。亦有特立而爲俗所憎者。若韓子所論伯夷特立獨行。而舉世非之是也。故必自察之。云云至如此。如此。方見進賢

謹之之至。如必不得已而然者。要之用舍之道。參之於衆。而察之於獨。不賢者固去之勿疑矣。賢者必任之勿貳。是即君所親信之臣也。此非親信

之以已之私。而實親信之以國人之公。所謂民之所好好之也。今日爲王之親臣。他日託孤寄命。即爲國家之世臣矣。左右皆

曰可殺勿聽諸大夫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


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故曰國人

殺之也朱子集註此言非獨以此進退人才。至於用刑。亦以此道。蓋所謂天命天討。皆非人君之所得私也。趙順孫纂疏輔氏曰。

命有德。討有罪。二事相反而實相連。故因論進退人才。而並及於刑。舜之於四㐫。孔子之於少正卯。皆天理人情之至。所謂天討也。饒雙峯講義先

生曰。國人曰可殺。不可連上面說。孟子卻是說殺人事。若連上面說。似乎是殺上靣所用之人。所以分作兩叚解。言至於用刑亦以道。所以本文下

有爲民父母一句。倪士毅輯釋蓋所謂天命。結上文進人才天討。結此一節。皆非人君之所得私也。固用舍而及刑殺亦是孟子敷演以明其意。不

才者舍之有罪而甚焉者殺之也。馬豫緝義且如刑一罪人也。緝左右近臣皆言可殺。亦不可聽信。諸大夫皆言可殺猶恐其蔽於私。亦不可便信

其言。至於國人皆言可殺。則其論公矣。然後又當從而省察之。必親見其可殺之實。然後殺之。所以言國人殺之也。朱氏何文淵事文引證天命天

討。虞書皋陶謨篇。謨。謀也。虞史逢皋陶之嘉言也。皋陶曰。天命有德。五服五章哉。天討有罪。五刑五用哉。如此然後可

以爲民父母。朱子集註傳曰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惡惡之此謂民之父母。先儒精義橫渠曰國君進賢如徇從人情

不得已而進之。則貪妄者日益進於上廉恥之人反屈於䟽賤矣。 楊曰國人皆曰可殺。然後殺之。則殺之者。非一人之私意。不得已也古者司寇

以獄之成告於王。王三宥之。然後致刑。夫宥之者。天子之德。而刑之者。有司之公。天子以好生爲德。有司以執法爲公。則刑不濫矣。 問或謂人主

之權。當自主持是否曰不爲臣下奪其威柄。此固是也。書稱湯曰。用人惟已。而孟子亦曰。見賢焉然後用之。則人君之權。豈可爲人所分。然孟子之

論用人。去人。殺人。雖不聽左右諸大夫之毀譽。亦不聽國人之言。因國人之公。是非吾從。而察之。必有見焉而後行。如此。則權常在我矣。若初無所

見。姑信已爲之。亦必終爲人所惑。不能固執矣。尹曰。世臣。則累世修德。必能輔君以道而可則者也。取人苟不詳讅。則好惡必不公。爲害甚大。尚

何世臣之有哉。是以國君進退群臣。必察於國人之論。而不自恃也。苟用此道。則賢否判然。人不可得而欺矣。人君之務。孰大於是。張栻解所謂世

臣者。以其德業有肖於前人也。古者不世官。惟其賢可用則君舉而用之耳。有世官。則國勢重。蓋民望之所歸。吾心之所倚毗。而其世篤忠貞。與國

同休戚。又有非他人比者。如伊陟呂伋召虎之徒是也。自周衰用不以賢。而以世卿見譏於春秋。而世家子孫。亦復不務自修。鮮克由禮。甚至於竊

國柄。爲亂階豈復有古之所謂世臣也哉。王無親臣矣。親信腹心之臣。謂世臣也。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也。既無親臣。則取之於疏逺。而昔之所

驟進者。又皆不得其人。至於今日亦不知其亡也。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者。謂何以辯之於初也。孟子於是爲陳黜陟進退人才之道。用人先當

求之於世家。如不得已。則取之於卑且疏者。夫使卑踰尊。踈踰戚。蓋非常之舉也。故曰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必使卑逾尊。踈踰戚。可不慎與。下所言

謹之之道也。左右之言勿聽。諸大夫之言勿聽。必考於國人之公論。雖然。諸大夫之言而勿聽。此非置疑情於其間也。謂大夫雖以爲賢。又必合於

國人之公。論然後可耳。合諸公論矣。則又讅之於已。明見其所以爲賢也。所以爲不可也。然後用之則無貳。而去之則無疑。既言進退人才之道矣。

而復及於可殺者何耶。蓋如舜之於四㐫。孔子之於少正卯。天討之施。有不可已者也。曰。國人殺之也。言非已殺之。因國人之公心瓦。然則其用是

人也。亦非吾用之。國人用之也。其去是人也。亦非吾去之。國人去之也。蓋天聦明。自我民聦明。天明威。自我民明威。國人之公心。即天理之所存。茍

有一毫私意加於其間則失大同之義而非天之理矣夫人主之職莫大於保民而保民之道莫先於用人故曰。如此。然後可以爲民父母。陳櫟發

明傅曰。大學傳民之所好好之。公論以爲賢而用之。好民所好也。民之所惡惡之。公論以爲否而舍之以爲可殺而殺之。惡民之所惡也此之謂民

之父母。此所謂以民心爲己心而民之父母也此總結上文皆曰賢。皆曰不可。皆曰可殺三節之意。杜英旁通南軒春秋譏世卿。公羊傳宣公十

年齊崔氏出奔衛崔氏者何齊大夫也。其稱崔氏何。據齊高無咎出奔名連崔氏者與尹氏俱稱氏。嫌爲采邑貶曷爲貶。據外大夫奔不貶。譏世卿

世卿非禮也。復見譏者嫌尹氏。王者大夫職重不當世。諸侯大夫任輕可世也因齊大國禍署。故就可以爲法戒明王者尊莫大於周室。強莫大於

齊國。世卿猶能危之。上隱公三年。夏四月辛卯。尹氏卒。尹氏者何天子之大夫也。以尹氏立王子朝也。其稱尹氏何。據宰渠氏官。劉卷卒名。貶曷

爲貶。據俱卒也。譏世卿。世卿者。父死子繼也。貶去名言氏者。起其世也。若曰世世尹氏也。世卿非禮也。禮公卿大夫皆選賢而用之。卿大夫任重職

大不當世。爲其秉政乆。恩德廣大。小人居之。必奪君之滅權。故尹氏世立王子朝。齊崔氏世弒其君光。君子疾其末則正其本見識於卒者亦不可

遭次無故軀逐。必因其過。卒絶之。明君案見勞授賞。則衆譽不能進無功案見惡行誅。則衆說不能退無罪通鑒宣帝地節二年。霍光薨。上思報大

將軍德。乃封光孫山爲樂平侯。領尚書事。魏相奏封事。言春秋譏世卿。惡宋三世爲大夫。

程復心章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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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流謙澹齊集用人。大事也。殺人。亦大事也。皆不可以己之私意爲之左右諸大夫及國人皆曰賢。皆曰不可。吾方察焉。見其可用可去。而後從之

不然。未敢必於用於去也左右諸大夫及國人皆曰可殺。吾亦察焉。見其可殺而後殺之。不然。未敢果於殺也。夫何故。衆以爲賢。是衆人用之而吾

何預於用之哉。衆以爲可殺。是衆人殺之。而吾何預於殺之哉。夫然用者常當。殺者無悔。雖然以謂可用可殺固在彼。而聽其言而察。察其言而用。

則在我專於彼則惑。專於我則蔽。故洪範謂有大疑。先於謀及乃心。而次及庶人卿士。及龜筮。暨其俱從也。而後謂之大同。亦與此同意。孫奭註䟽

孟子見齊宣王曰所謂故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有世臣之謂也。人所謂是舊國也者。非但見其有高大樹木也。當有累世修德之臣。常能輔其

君以道。及爲舊國可法則也。王無親臣矣。今王無可親任之臣。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也。言王取臣不詳讅。徃日之所知。今日爲惡當誅亡。王無

以名也。王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王言我當何以先知其不才而舍之不用也。曰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卑逾尊。䟽踰戚。可不慎與。言國君

欲進用人。當留意考擇。如使忽然不精心意而詳讅之。如不得已而取備官。則將使尊卑䟽戚相逾。豈可不慎歟。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

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賢焉。然後用之。謂選大臣陵比周之譽恢其鄕原之徒。論曰衆好之必察焉。左右皆曰不可。勿聽。諸大夫皆曰

不可。勿聽。國人皆曰不可。然後察之。見不可焉。然後去之。衆惡之。必察焉。惡直醜正。實繁有徒。防其朋黨以毀忠正也。左右皆曰可殺。勿聽。諸大夫

皆曰可殺。勿聽。國人皆曰可殺。然後察之。見可殺焉。然後殺之。故曰。國人殺之也。言當慎行大辟之罪。五聽三宥古者刑人於市。與衆棄之。如此。然

後可以爲民父母。行此三慎之聽。乃可以子畜百姓也。䟽。孟子見至爲民父母正義曰。此章言人君進賢退惡。翔而後集。有世賢臣。乃爲舊可法

則也。孟子見齊宣王曰。所謂故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者。是孟子見齊宣王而問之。言人所謂舊國者。非謂有高大木而謂之舊國也。以其有世

世將德之舊臣也。故謂之舊國。故曰有世臣之謂也故。舊也。喬。高也。世臣。累世修德之舊臣也。王無親臣矣。昔者所進。今日不知其亡也者。孟子言

今王無有親任用之臣矣。徃日所進者。今日爲惡而王又不知誅亡之。王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者。宣王言我何以知其臣之不才。而捨去之

而不用也。曰。國君進賢如不得已。將使界踰尊。䟽踰戚。可不慎歟者。孟子言國君進用賢人。當留意揀擇。如使混然不能積心揀擇。但如不得已而

取備官職。則將使其卑踰尊䟽踰戚而殺亂之矣。其如是。豈可不重慎之歟。左右皆曰賢。未可也。諸大夫皆曰賢。未可也。國人皆曰賢。然後察之。見

賢焉。然後用之。至如此然後可以爲民父母者。此皆孟子教宣王進退賢不肖之言也。言諡進用賢人之際。雖自王之左右臣者皆曰。此人賢。當進

用之。則王未可進而用之也。以至諸大夫皆曰。此人之賢。當進用之。則王人未可進而用之也。逮至一國之人皆曰。此人之賢。當進而用之。則王然

後詳察。亦見其眞足爲賢人。故然復進而用之矣。如左右皆曰。此人不賢。不可進用。則王莫聽之。以至諸大夫皆曰。此人不賢。不可進用。當去之。則

王亦當莫聽。迨至一國之人皆曰此人不賢。不可進用。當去之。則王然後審察之。見其真實不賢不可進用。然後去之乃不進用也。如左右皆曰。此

人之罪。可以殺之。則王又當莫聽。以至諸大夫皆曰。此人之罪。當殺之。則王又當勿聽。迨至一國之人皆曰。此人之罪。可以殺之。則王然後詳察。亦

見其人實有可殺之罪。故然後方可殺之也。無他。以其一國之人皆曰可殺而殺之也。夫如是。則王然後可以爲民父母。而子畜百姓矣。 註故舊

也至可法則也。 正義曰。釋雲。故舊也。文從古故也。詩。伐木之篇雲。出自幽谷。遷於喬木。註雲。喬。高也。故知喬木爲高大之木。郭璞雲。喬樹枝曲卷

似鳥羽也。書雲。圖任舊人共政。又周任有言曰。人惟求舊。是故臣之謂也。註鄉原之徒。 正義曰。語雲。鄉原。德之賊也。周氏註曰。所至之鄉。輙原

其人情而爲意以待之。是賊亂其德也。何晏雲。一曰鄉向也。古字同。謂人不能剛毅。而見人。輙原其趣嚮容媚而合之。言此所以合德也。欲有三說

焉。 註大辟之罪。五聽三宥。正義曰。孔安國傳雲大辟。死刑也。周禮大司寇。以五聲聽獄訟。求民。 一曰辭聽。二曰色聽。三曰氣聽。四曰耳聽。五

曰目聽。鄭註雲。辭聽者。觀其出言不直則煩也。色聽者。觀其顔色不直則報然也。氣聽者。觀其氣息不直則惴也。耳聽者。觀其聽耹不直則惑也。目

聽者。觀其眸子視不直則眊然也。凡此五聽是也。三宥者。司刺掌三宥。一宥曰不識。再宥曰過失。三宥曰遺忘。鄭司農雲。不識。謂愚民無所識剘宥

之。過失。若今律過殺人不生死。鄭玄雲。遺亡。若間帷薄。忘有在焉。而以兵矢。投射之。凡此三宥也。 註雲。行此三慎之聽也蓋指孟子言自左右皆

曰賢至國人殺之也者。是爲之解也。鄒霆炎衍義孟子見齊宣王曰。所謂故國有積業流傳之乆者。非謂有喬木森然。可以見年代乆逺之謂也。蓋

以其有累世勛舊之臣之謂也。今齊王無親信之臣矣。昔者所進用之人。今日皆已踈逺棄去。不知其亡也。王曰。吾何以先識察其不才而捨去之。

孟子曰。國君所進用賢人世族之中無可用者。如不得已而他求。將使卑賤之賢者逾於尊貴。疏逺之賢者䟽於戚近其可不謹慎與。如使在王左

右之臣。皆曰。某之賢。未可以其言爲然也。在朝諸大夫皆曰。某之賢。未可以其言爲然也。至於通國之人皆曰。某之賢。然後加書察之詳。果見其爲

賢焉。然後進而用之。在王左右之臣皆曰。某不可用。勿聽。在朝諸大夫皆曰。某不可用。亦勿聽。至於通國之人皆曰某不可用。然後加讅察之詳。果見

其不可用焉。然後斥而去之。在王左右之臣皆曰。某可殺。勿聽在朝諸大夫皆曰。某可殺亦勿聽至於通國之人皆曰某可殺。然後加讅察之詳果

見其有可殺之罪焉。然後從而誅殺之。故曰。此以國人所共惡而殺之也如此行事。然後進退合於公論。喜怒同乎人心。庶可以爲民之父母矣。魏

公著句解孟子見齊宣王曰孟子見宣王言。見現所謂故國者。所謂舊日之國者。非謂有喬木之謂也。不是言有高木之謂。有世臣之謂也。乃是有

累世動舊之臣。與國同休戚者也。昔者所進。昔日所進用之人。今日不知其亡也。王曰。吾何以識其不才而舍之。舍上聲曰。國君進賢。孟子言有國

之君進用賢人。如不得已。若是世族之中。無可用者。不得已而他求。將使卑踰尊。卑賢於尊。則舉卑而䟽過於尊者之上。逾余。䟽踰戚。䟽賢於戚。則

舉䟽而踰過於戚者之上。䟽踈可不慎與。可不謹慎與左右皆曰賢。左右近臣皆曰此人賢。未可也。不可盡信。諸大夫皆曰賢。大夫之衆皆曰此人

賢。未可也尤恐其蔽於私亦不可盡信。國人皆曰賢。至及通國之人皆曰此人賢。則其論公矣然後察之。然尤其從而省察。見賢焉。必親見其賢之

實。然後用之。然後舉而用之則於賢者知之深而任之重矣。左右皆曰不可。左右近臣皆曰其人不賢。不可用也。勿聽。不可便聽信其言。諸大夫皆

曰不可。大夫之衆皆言其人不賢。不可用也。勿聽。尤恐其蔽於私。亦不可便聽信其言。國人皆曰不可。至於通國之人皆言其人不賢。不可用也。則

其論公矣。然後察之。然尤當從而省察之。見不可馬。必親見其不賢之實。然後去之。然後除去之。則不才者。不得幸進矣。左右皆曰可殺。左右之臣

盡言其人有罪可殺。勿聽。不可便聽信其言諸大夫皆曰可殺。大夫之衆皆言其人有罪可殺。勿聴。尤恐其蔽於私。不可便聽信其言。國人皆曰可

殺。至於通國之人皆言其人有罪可殺之。其。論公矣。然後察之。然尤當從而省察之。見可殺焉。必親見其可殺之實。然後殺之。然俊殺戮之。故曰。國

人殺之也。所以言國人殺之。蓋天命天討非君之所得私也如此。然後可以爲民父母。能如此所爲。然後可以爲民之父母也。○齊

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孟子對曰於

傳有之。朱子集註傳直戀切。放。置也。書雲。成湯放桀於南巢。趙順孫纂䟽蔡氏曰。南巢地名。廬江六縣有居巢城。桀奔於此因以放

之也。焉豫緝義宣王問孟子。言成湯放置夏桀於南巢。武王征伐商紂於牧野。有如此事否。故孟子答宣王於古書有此事。朱氏何文淵事文引證

書曰。成湯放桀於南巢。商書仲虺之誥文。詳見八佾篇。成湯放桀註。趙德箋義書曰。成湯放桀於南巢。箋荀子解蔽篇。桀圯於亭山。唐楊倞註亭山。

南巢之山。本或作鬲山。按漢書地理志。廬江有灊縣當是。誤以灊爲鬲。傳寫又誤爲亭。灊。音潛。按方與勝覧。淮西無爲軍廬江縣南有灊城。即漢志

灊縣是也。巢縣屬無爲。有巢山巢湖。巢縣註。堯時巢文。即巢之耆父也。書稱成湯放桀於南巢。旅𤎅稱巢伯來朝。左傳文公十二年群舒叛楚遂圍

巢。襄公二十六年吳伐巢。昭公九年城巢。即今巢城也。陳櫟發明湯放桀章。是未免於篡弒之罪也。於一本作爲。曰臣弒其

君可乎。朱子集註桀紂天子。湯武諸侯。馬豫緝義宣王問以人臣而弒逆其君。可乎。朱氏。語録曰。湯氏之徵伐。只知一意惻恆

救民而已。不知其他。俞文豹吹劒録或者。宣王見周室微弱。有問鼎之心。故設爲是問。孟子而有尊王之心。欲引其君以當道而爲湯武之地。則當

託以應之一。吾天順人之說。而乃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夫聞誅獨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故前輩謂湯武非賢君。伊呂非賢

臣。孟子非賢人。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

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朱子集註賊。害也。殘。

傷也。害仁者。凶暴淫虐。滅絶天理。故謂之賊。害義者。顛倒錯亂。傷敗彝倫。故謂之殘。一夫。言衆叛親離。不復以爲君也。書曰。獨夫紂。蓋四海歸之則

爲天子。天下叛之則爲獨夫。所以深警齊王。垂戒後世也。 王勉曰。斯言也。惟在下者有湯武之仁。而在上者有桀紂之暴則可。不然。是未。免於篡

弒之罪也朱子語類賊仁者。無愛心而殘忍之謂也。賊義者。無羞惡之心之謂也。先生舉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問在坐此何以別。王近思

雲。賊仁。害心之理。賊義。是見於所行處傷其理。曰。以義爲見於所行。便是告子義外矣。義在內不在外。義所以度。事。亦是心度。之。然此果何以別。蓋

賊之罪重。殘之罪輕。仁義皆是心之天理。仁是天理根本處。賊仁則大倫大法虧滅了。便是殺人的人一般。義是就一節事上言。一事上不合宜。便

是傷義。似手足上損傷一般。所傷者尚可以補。淳又問賊仁是絶滅天理。賊義是傷敗彝倫。如臣弒君。子弒父。及齊襄公鳥獸之行等事。皆人倫大

惡。不讅是絶滅天理。是傷敗彝倫。曰。傷敗彝倫。只是小小傷敗常理。若此等。乃是切害天理了。丹書怠勝敬者滅。即賊仁者謂之賊。欲勝義者凶。即

賊義者謂之殘。意賊義是就一事上說。賊仁是就心上說。其實賊義。便即是賊那仁底。但分而言之則如此。 又問孟子言賊仁賊義。如何力行。曰

譬之伐木。賊仁乃是伐其本根。賊義只是殘害其一枝一葉。人心賊仁。則害了本心。曰賊仁。便是將三綱五常。天敘之典。天秩之禮。二齊壞了。義隨

事制宜。賊義只是於此一事不是。更有他事。在王力行。尹和靖言行録孟冬講筵初開。上問先生孟子謂紂一夫如何。先生曰。此或謂當時君而言

也。蓋聞有進疑孟子說者。上問程某謂孟子如何。先生曰。程某不敢疑孟子。 聞誅一夫紂。未聞弒君也。孟子對當時人君之言。非垂世本意。善推

其所爲。學者最要推也。因一事則推之大有所益。言舉斯心加諸彼是也。講筵有問誅一夫紂。豈可以紂爲一夫。先生對曰。此非論君臣之義。止

言無道之君耳。使堯舜當湯武時。必爲湯武事。龜山楊時解三仁未去。紂非獨夫也。三仁去。則天下不以爲君矣。是誅一夫也。何弒君之有。世儒有

謂湯武非聖人也。有南史之筆。則鳴條牧野之事。當書曰篡弒。蓋其智不足以知聖人而妄論之矣。先儒精義尹曰。孟子。爲當時而言。以警戒時君

也。張栻解孟子之對。無乃太勁矣乎。蓋明理之所在。以警宣王之心也。夫仁義者。人道之常也。賊夫仁義。是絶滅人道也。故賊夫惻隱之端。至於暴

虐肆行而莫之顧也。賊夫羞。惡之端。至於放辟邪侈而莫之止也。夫仁義之在天下。彼豈能賊之哉實自殘賊於厥躬耳。爲君若此。則上焉斷棄天

命。下焉不有民物。謂之一夫。不亦宜乎。嗚呼。孟子斯言。昭示萬世。爲人上者聞之。知天命之可畏。仁義之爲重。名位之不可以恃也。其亦兢兢以自

強乎。趙順孫纂疏語録曰傷敗彝倫。只是小小傷敗常理。如不以禮食。不親迎之類。若是那紾兄之臂。踰東家底。便是絶滅天理。 輔氏曰。賊之爲害深。

殘之爲害淺。凶暴淫虐。指發於中者而言。顛倒錯繆。指見於事者而言。然發於中者必見於外。見於事者實生於心。滅絶天理。則是殄閼其根本。傷

敗彝倫。則是損害其枝葉。此賊仁賊義之害。又有輕重之不同也。 又曰。一夫。此賊仁賊義。衆惡皆備之證驗也。 又曰。王剋曰。云云。此事自人君

言之。則理所當然。自臣下言之則不得已之大變故王氏此數語。所以著萬世爲人臣者之戒。饒雙峯講義或問如何喚作賊仁賊義。先生曰。賊是

賊殺。譬如一株木。賊義是傷他枝葉。故謂之殘。與殘挫相似。賊仁是傷他根本。故謂之賊。殺了他性命相似。焚炙忠良。刳剔孕婦。是賊仁。傷敗彝倫

是賊義。彝倫說得輕。義只是事得其宜之謂。今也顛倒錯亂。敗壞彝倫。是傷了此義。 又曰。雖則不爭多。亦自有輕重。又曰。湯只是放桀。武王卻

是誅紂。蓋紂罪浮於桀。所以誅之。然下有湯武之仁。上無桀紂之暴。則不可。上有桀紂之暴。下無湯武之仁。亦不可。因論湯武之事。曰。文王只聽天

下自歸他。武王到此已九十矣。他不誅。誰得而誅之。亦是武王急處。孔子只取文王。不甚取湯武。如言文王至德。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亦㣲

寓其意。正欲人察之耳。又曰。孟子此說。亦是勸人行王道之。陳櫟發明下湯武。而上非桀紂。上桀紂。而下非湯武。皆不可也。愚謂賊仁賊義。細

分之。有絶根本傷枝葉之分。然仁義皆根於心。未有賊仁而不賊義者。所以下文只以殘賊之人。總言其惡耳。孟子此言。雖意在警齊王。然亦見英

氣太露處。胡炳文通集註末引王氏之說。蓋謂無孟子之說。無以警後世之爲人君者。無王氏之說。無以警後世之爲人臣者。然孟子曰。有伊尹之

志則可。無伊尹之志則篡。王氏之說。未嘗不自孟子中來也。馬豫緝義豫曰。凶暴滛虐。是就心之發處說。顛倒錯亂。是就事之行處說。許謙叢說上

兼問桀紂。下再問弒君是專問紂。蓋舉重者言之也。故孟子亦止舉紂對。集註王勉之言。謂上下二者兼有。則可爲放伐之事。若上雖極暴。而下

非仁不可。下雖至仁。而上不暴亦不可何文淵事文引證書曰。獨夫紂。 周書泰誓中。獨夫受。洪惟作威。愚按受。紂之名也。

程復心章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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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次誠考義賊仁賊義之賊。主心而言。謂之賊謂之殘。主事而言。害仁害義之心。本出於一。故同謂之賊。及見於行事。害仁而爲凶暴淫虐之事。使

天理滅絶而無存。則即其事之所行。而應其心之所存。謂之賊而無疑矣。害義則爲顛倒錯亂之事。使彝倫傷敗而不完。則由其心之所發。而跡其

事之所爲。謂之殘毀不能全其義。則可。謂之害義。而義爲之絶滅。則未可。然凶暴淫虐。害義之本源。顛倒錯亂。害仁之枝流。固未有害仁而不害義

者。亦未有害義而不至於害仁者。語録謂傷敗彝倫只是小小傷敗常理。如不以禮食不親迎之類。然說賊之義大小。非孟子所論桀紂之意矣。又

以賊仁就心上說。賊義就事上說。輔氏又謂凶暴淫虐。指發於中者。顛例錯亂。指見於事者。是皆不知賊仁賊義之皆言心。而謂之賊謂之殘皆言

事也。李流謙澹齋集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至未聞弒君也。君臣之分。何啻天淵之嚴。齒馬蹙芻。皆誅母赦。桀紂之事。豈所宜言。孟子

言之不疑。蓋天下歸徃之謂王。天下去之謂之一夫。謂之王。則齒馬蹙芻猶所不可。謂之一夫。則孟子之言。蓋不爲過。秦二世。隋煬帝。尤其甚者。孫

奭註䟽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有之否乎。孟子對曰。於傳有之。於傳文有之矣。曰。臣弒其君可乎。王問臣何以得弒其君。豈可行乎。曰。

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言殘賊仁義之道者。雖位在王公。將必降爲匹夫。故謂之一夫也。

但聞武王誅一夫紂耳。不聞弒君也。書雲。獨夫紂。此之謂也。䟽。齊宣王問至未聞弒君也。 正義曰。此章言孟子云。紂崇惡。失其尊名。不得以君臣

論之。欲以深寤宣王。垂戒於後也。齊宣王問曰。湯放桀。武王伐紂。有諸者。是宣王問孟子言商之湯王。放其夏王桀於南巢之地。周武王。伐商王紂

於鹿臺之中。還是有此言也否乎。孟子對曰。於傳有之者。孟子答宣王以爲傳文有是言也。故書雲。湯放桀於南巢。惟十有一年。武王伐紂。又史記

武王伐紂。紂走入登鹿臺。䝉衣其珠玉。自燔於火而死。武王以黃鉞斬紂頭。縣大白之旗。是也。曰。臣弒其君可乎者。宣王問孟子如是。則爲臣下者。

得以殺其君上。豈可乎。曰。賊仁者謂之賊。賊義者謂之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聞誅一夫紂矣。未聞弒君也者。孟子答宣王以謂賊害其仁者。名謂

之賊。賊害其義者。名謂之殘。名謂殘賊者。皆謂之一匹夫也。我但聞誅亡其一匹夫紂矣未嘗聞知有弒君者也。故尚書有雲。獨夫紂。是其證也。鄒

霆炎衍義齊宣王問曰商湯放逐夏桀於南巢。周武王殺伐商紂於牧野。有諸孟子對曰。於傳記所載則有之。王曰。桀紂。君也。湯武。臣也。臣弒其君。

可乎。孟子曰凡職賊吾仁而爲不仁者謂之賊。職賊吾義而爲不義者謂之殘。凡爲殘傷賊害之人則謂之一夫。吾聞武王誅一夫紂矣。未聞其爲

弒君。魏公著句解齊宣王問曰。宣王問孟子言。湯放桀。成湯放逐夏桀於南巢。武王伐紂。周武王征伐商紂於牧野。有諸。有此事否。孟子對曰。孟子

答宣王言。於傳有之。於古書所載。則有此說。傳。去聲。曰。臣弒其君。可乎。宣王問孟子言。湯武皆人臣。而弒逆其君。可乎。曰。賊仁者謂之賊。孟子曰。害

仁者。凶暴淫虐滅絶天理。故名曰賊。賊義者謂之殘。害義者。顛例錯亂。傷敗彝倫。故名曰殘。殘賊之人謂之一夫。殘賊之人。衆畔親離。不得爲君。名

曰獨夫。聞誅一夫紂矣。但聞武王之戮獨夫紂矣。未聞弒君也。未曹聞有所謂弒君也。所以深警宣王。○孟子見齊

宣王曰爲巨室則必使工師求大木工師得大

木則王喜以爲能勝其任也匠人斫而小之則王

怒以爲不勝其任矣。夫人㓜而學之壯而欲

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則何如朱子集註勝。平聲。夫。音扶。

舍。上聲。女音汝下同。巨室。大宮也。工師。匠人之長。匠人。衆工人也。姑。且也。言賢人所學者大。而王欲小之也。趙順孫篡疏輔氏曰。匠人。爲衆工人。則

工師。乃衆工人之師。故知其爲長也。馬豫緝義孟子見齊宣王言。造作大宮。則必使工師求大木。以爲梁棟之用。工師求得大木。而宮室可成。則王

喜恱。以爲能勝當其任使矣。有匠人者。乃斫而小之。是壞大木。而大宮不可成。則王怒。以爲不能勝當其任使矣。夫賢者自㓜而學。及壯而仕。本欲

行其道也。王乃言且棄女所學。而從我所爲。則何如。史伯璇管窺通與發明引饒氏之說。曰。前譬是說任賢不如任匠。後譬是說愛國不如愛玉。前

是以大木譬賢人所學者大。以匠人斫而小之譬王之欲賢者捨所學而從我。以此觀之。前譬乃是用賢不如用木耳。蓋孟子既曰。以爲能勝其任。

又曰。以爲不能勝其任。不是說求得大木爲工師能勝其任。斫而小之爲匠人不能勝其任。正是言木大則可以勝大屋之任。猶賢人所學者大。則

可以勝治國之大任。斫而小之。則不可以勝大屋之任。猶賢人捨其所學。則不可以勝國家之大任也。雙峯正是以勝任不勝任屬之匠者。所以致

誤。殊不如孟子只是以匠譬王。工師得大木。是譬王之求得賢人也。匠人斵而小之。是譬王不能用賢人之道也。後譬則自如雙峯之說。程復心章

圖此與下文是兩箇譬喻。此是言求賢不如求木。下文是言愛國不如愛玉。今有璞玉於此雖萬

鎰必使玉人雕琢之至於治國家則曰姑舍女

所學而從我則何以異於教玉人雕琢玉㢤

集註鎰。音溢。 璞。玉之在石中者。鎰。二十兩也。玉人。王工也。不敢自治而付之能者。愛之甚也。治國家則徇私慾而不任賢。是愛國家不如愛玉也。

范氏曰。古之賢者。常患人君不能行其所學。而世之庸君。亦常患賢者不能從其所好是以君臣相遇。自古以爲難。孔孟終身而不遇。蓋以此耳。

語類集註雲。不敢自治止不如愛玉也。此莫是餘意否。曰。正意是如何。至雲。正意只是說玉人自會琢玉。何消教他。賢者自有所學。何用教他舍其

所學。後譬只是申解前譬。曰。兩譬又似不相似。不知如何做得恁地嵯峨。楊至。陳櫟發明前譬王欲小用賢者。後譬王不專用賢者。所以不能用賢。

皆已之私慾害之。庸君必不能行賢者之所學。賢者必不能從庸君之所好。此遇合所以雖也。先儒精義伊川曰。夫人㓜而學之。將欲成之也。既成

矣。將以行之也。學而不能成其學。成而不能行其學。則烏足貴哉。 尹曰。孟子之卒不得有爲於國。蓋類是也。龜山楊時解姑舍女所學而從我。此

皆好臣其所教。而不。好臣其所受教。故其言如此。饒雙峯講義兩箇譬喻是兩般意。上面是說任賢不如任匠。下面是說愛國不如愛玉。張栻解古

人之學。本於格物致知。誠意正心。而治國平天下之道。在於此。成已成物無二致也。故其所欲行者。即其平日之所學者。其本末先後。皆有彝章而

不可少紊。自非人君信之之篤。任之之專。則寧終身不用而巳矣。不肯舍己以徇人也。若君人者。欲其舍所學以從己。則寧得賢者而用之哉。夫斷

大木而小之。則以爲不勝任。今君子所學者。先王之道。乃使舍之以從己。是豈非斷而小之之比乎。委玉人彫琢。則亦聽其所爲耳。倚之以治國家。

不聽其所爲。而惟欲其己之從。是何異委玉於人而教之以彫琢乎。然則君人者。亦可以察此矣。趙順孫纂䟽國語雲。二十四兩爲鎰。禮雲。朝一鎰

米。註亦謂二十四兩。趙岐始誤註爲二十兩。 輔氏曰。人惟愛玉。唯恐損之。故不敢自治。而必付之能者。至於治國家。乃不任賢者。而循私慾以爲

之。則雖曰治之。乃所以害之。是愛國家。反不如愛玉也。 又曰。德義則當責成於已。遇否則當聽命於天。胡炳文通曰。人君當從國家爲重。賢者當

以所學自重。君不以國爲重。自失其國。賢者不以所學自重。自失其學。故庸君患賢者不能從其所。好。而賢者決不肯自舍其學以從君之所好。馬

豫緝義孟子又設譬喻言而今有璞玉在於此。雖萬鎰之多。必使玉人雕琢之。至於治國家。則言且棄女所學而從我所爲。則是人君以可教之人

爲臣。猶教玉人雕琢也。資善觀書記說曰。古之君子無故。玉不去身。又曰。韞匱而藏諸。玉之可貴如此。然雖美必待琢磨而成。如人有資質亦必學

問而後成。亦此意也。許謙叢說兩姑舍汝所學而從我。上。屈人之大才。以從己之小見。下。不貴國家。而徇一己之私慾。萬鎰。謂璞玉之價。直萬鎰之

金也。詹道傳箋箋叢說國語。二十四兩爲鎰。孔註趙𡵨皆云。二十兩。按字書曰。鎰。益同。數登於十則滿。又益倍之爲鎰。則二十兩者。爲有義。熊木標

題事義事君之道。言事君當行我之道。不可徇君之欲。程復心章圖人雖愛玉。惟恐損之。故不敢自治。而必付之能者。至於治。國家。乃不任賢者。而

徇私以爲之。則雖曰治之。乃所以害之。是愛國家。反不如愛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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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次誠考義巨室之俞。以工師爲賢者。從匠人爲君。賢人之學大而君小之。猶工師之木大而匠人斵之小也。璞玉之俞。以玉人爲賢者。愛玉則任

之玉人。愛國則不仕賢者。一則見之偏。但見己爲長而人爲短。故賢棄而道不行。一則愛之偏。但知玉爲重而國爲輕。故道輕而賢不用。孟子告宣

王而兩言取譬之義者。蓋始而即所見之大小。以明用賢之不可不盡其道。終而推所愛之重輕。以見治國之不可不用其賢也。答祿與權窺豹管

孟子告齊宣王爲巨室之俞。工師得大木。猶賢者之學王道也。匠人斵而小之。猶賢者舍王道而行霸術也。木大而善。斷小而怒。人情之所同。賢者

之所學者大。而王欲小之。是知喜王道而不肯用。怒霸術而必欲行之也。璞玉之喻。治國猶治玉也。治玉而必付之於玉人。治國而不欲付。之於賢

者。是愛國不及愛玉。而異於教玉人雕琢玉也。此之謂不知類也。孫奭註䟽孟子謂齊宣王曰。爲巨室。則必使工師求大木。工師得大木。則王喜。以

爲能勝其任也。匠人斵而小之。則王怒。以爲不勝其任矣。巨室。大宮也。爾雅曰。宮謂之室。工師。主工匠之吏。匠人。工匠之人也。將以比喻之也。夫人

㓜而學之。壯而欲行之。王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則何如。謂人少學先王之道。壯大而仕。欲施行其道。而王止之曰。且舍置汝所學而從我之教命。

此如何也。今有璞玉於此。雖萬鎰。必使玉人雕琢之。至於治國家。則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則何以異於教玉人雕琢玉哉。二十兩爲鎰。雕琢。治飾

玉也。詿雲。雕琢其章。雖有萬鎰在此。言衆多也。必須玉人能治之耳。至於治國家而今從我。是爲教玉人治玉也。教人治玉。不得其道。則玉不得美

好。教人治國不以其道。則何由能治乎。疏。孟子謂齊宣王至玉人雕琢玉哉。 正義曰。此章言任賢使能。不遺其學。則功成而不墮也。孟子謂齊宣

王曰。爲巨室。則必使工師求大木。工師得大木。則王喜。以爲能勝其任也。匠人斵而小之。則王怒。以爲不勝。其任矣者。是孟子謂齊宣王言爲大宮

則王必遣使工匠之吏。求其大木。工匠之吏。求得其大木。則王喜。以爲工匠之吏。能勝其所任用矣。則至匠人斵削而小之則王怒。以爲匠人不勝

其任矣。凡此皆孟子將以比喻而言也。以其欲使重王易曉其意也。巨室。大宮也。工師。主工匠之吏也。又言夫人㓜而學之。壯而欲行之。王曰。姑舍

女所學而從我。則何如者。是孟子又言夫人既以㓜少而學先王之道。及壯大仕。而欲施行其㓜之所學之道。而王乃曰。且捨去汝所學之道。而從

我教命。則如之何也。令有璞王於此。雖萬鎰。必使玉人彫琢之。至於治國家。則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則何以異於教玉人雕琢玉哉者。是孟子又

復以此而比喻於宣王也。言令假有素璞之玉於此。雖有萬鎰之多。然必使治玉之人。彫琢而治飾之耳。至於治國家。則固當以先王之道治之。而

曰。且捨去女所學而令從我教命。則何以有異於教玉人治飾玉哉。言其無以異也。以其治國家。當取學先王之道者。乃能治之。今乃至於治國家

以曰。且舍汝所學而從我教命是何以異於此哉。蓋巨室則國家比也。用人猶制木。木則君子之道比也。工師則君子比也。匠人則人君比也。意言

治國家。必用君子之道施而復治。人君反小而用之。未有能治國家者也。不付若此。人有以喻焉。璞玉則亦國家比也。玉人則亦君子比也。意謂璞

玉人之所寳也。然不敢自治飾之必用使治玉人。然後得成美器也。若國家則人君之所寳也。然人君不能自治。必用君子治之。然後安也今也。君

子不得施所學之道以治國家。反使從己所教以治之。此亦教玉人彫琢玉同也。固不足以成美器。適所以殘害之也。故孟子所以有此譬之。 註

巨室大宮也至喻之也。正義曰。字林雲。巨。大也。白虎道曰。黃帝始作宮室。是知巨室則大宮也。周禮考工記雲。讅曲靣勢。以飾五材。以辯民器。謂

之工。凡攻木之工七。攻金之工六。攻皮之工五。設色之工五。刮摩之工五。磚埴之工五。輪與弓盧匠車梓。凡此者。是攻木之工也。餘工不敢煩述。所

謂工師者。師範也。教也即掌教百工者。如漢書雲。將作。少府秦官掌理宮室者。是也。匠人。即斵削之人也風俗通雲。凡是於事巫卜陶匠是也。然則

此言匠人者。即攻木之匠也 註雲二十兩爲鎰。正義曰。國語雲。二十四兩爲鎰。禮雲朝一鎰米。註亦謂二十四兩。今註謀二十兩。鄒霆炎衍義

孟子見齊宣王引譬而言曰。欲爲巨室。則必使匠之長爲工師者。求大木以爲棟梁。工師得大木以供其用。則王喜恱其人。以爲能勝其任使也。而

匠人乃斵削其木而小之。則王必忿怒。以爲其人不勝其任使矣。夫人自㓜小而習學之。年既壯則以其所學而欲推行之。今王乃曰。姑且棄舍女

之所學而從我所爲。則何如而可哉。今有石中之璞玉於此。雖其多至於萬鎰。必使治玉之人雕琢之。然後可以成器也。至於治國家。則曰。姑且棄

舍女所學而從我所爲。則何以異於反教治玉之人以彫琢玉哉。魏公著句解孟子見齊宣王曰。孟子見宣王而言。爲巨室。造作巨大之宮室。則必

使工師求大木。則必然使匠人之長者尋求巨大之木植。工師得大木。工師未得大木。則王喜。則王喜恱。以爲能勝其任也。以爲能勝當其任使矣。

勝。升。匠人斫而小之。小匠人斫削而小之。斫。卓。則王怒。則王恚怒。以爲不勝其任矣。以爲不能勝當其任使矣。夫人㓜而學之。夫人㓜小之時。習學

先王之道。壯而欲行之。力壯之時。欲推行其所學。王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則何如。宣王乃曰。且舍棄女所學而又從我所爲。則何如。今有璞玉於

此。孟子又設譬喻。而今有璞玉之人在於此。璞。朴。雖萬鎰。必使玉人彫琢之。雖是萬鎰之多。必使玉工彫琢之。不敢自治也。至於治國家。至於理治

國家之大。則曰。姑舍女所學而從我。荊曰。且舍棄汝所學而又從我所爲。則何以異於教玉人雕琢玉哉。是何殊於自教玉人雕琢玉哉。琢。作。

○齊人伐燕勝之朱子集註按史記燕王噲讓國於其。相子之而國大亂。齊因伐之。燕士卒不戰。城門不閉。

遂大勝燕。祝洙附録范氏曰。子噲不得與人燕。子之不得受燕於子噲。君不君。臣不臣。此燕之所以破也。杜英旁通晦庵伐燕事與史記諸書不同。

史記燕世家。燕王噲用其相子之。蘇代爲齊。使於燕。以事激燕王以尊子之。於是燕王大信子之。鹿毛壽謂燕王不如以國讓。相子之。人之謂堯

賢者。以其讓天下於許由。許由不受。有讓天下之名而實不失天下。今王以國讓於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與堯同行也。燕王因屬國於子之。子

之南面行王事。而噲老不聽政。顧爲臣。國事皆決於子之。三年國大亂。百姓恫恐。將軍市被與太子平謀將攻子之。諸將駡齊湣王曰因而赴之。破

燕必矣。齊王因令人告燕太子。太子因與市被圍公宮攻子之。不克。將軍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市被死以徇。因構難數月。死者數萬。衆人恫恐。

百姓離忘。孟軻謂齊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衆以伐燕。士卒不戰。城門不閉。燕君噲死。齊大勝

燕子之亡。二年而燕人共立太子平。是爲燕昭王。 又荀子王霸篇 齊閔薛公。薛公。孟嘗君田文齊閔王之相也。非以修禮義也。非以本政教也。

非以一天下也。綿綿常以結引馳外爲務。綿綿。不絶貌。引。讀爲靷。靷。引軸之物所以引車也。齊閔薛公不修德政。但使說客引軸馳驁於他國。以權

詐爲務也。故強。南足以破楚。史記齊閔王二十三年。西足以詘秦。三十六年。北足以敗燕。中足以舉宋。及以燕趙起而攻之。若振槁然。而身死國亡。

爲天下大戮。何文淵事文引證史記燕召公世家。易王立十二年卒。子燕噲立。三年與楚三晉攻秦不勝而還。子之。相燕貴重王斷蘇代爲齊使於

燕。燕王問曰。齊王奚如。對曰不霸。燕王曰。何也。對曰。不信其臣。蘇代欲以激燕王。尊子之也。於是燕王大信子之。子之因遺蘇代百金而。聽其所使。鹿

毛壽謂燕王不如以國讓相子之人之謂堯賢者。以其讓天下於許由。許由不受。有讓天下之名而實不失天下。今王以國讓子之。子之必不敢受。

是王與堯同行也。燕王因屬國於子之。子之大重。或曰。禹薦益而以啓人爲吏。及老而以啓爲不足任乎。天下。傳之於益。已而啓與交黨攻益奪之。

天下謂禹名傳天下於益。已而實令啓自取之。今王言屬國於子之。而吏無非太子人者。是名屬子之。而實太子用事也。王因收印。自三百石吏已

上而效之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噲老不聽政。顧爲臣。國事皆決於子之。三年國大亂。百姓恫恐。將軍市被與太子平謀。將攻子之。諸將謂齊湣

王曰。因而赴之。破燕必矣。齊王因令人謂燕太子平曰寡人聞太子之義。將廢私而立公。飭君臣之義。明父子之位。寡人之國小。不足以爲先後。雖

然則唯太子所以令之。太子因要黨聚衆。將軍市被圍公宮攻子之。不克。將軍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將軍市被死以徇。因構。難數月。死者數萬。

衆人恫恐。百姓離忘。孟軻謂齊王曰。今伐燕。此文武之時。不可失也。王因令章子將五都之兵。以因北地之衆以伐燕。士卒不戰。城門不閉。燕君噲

死。齊大勝。燕子之亡。趙德箋義箋史記。召公奭與周同姓。武王滅紂封燕公於北燕。易王上距召公三十八世。卒。子燕噲立。蘇秦之在燕。與其。相子

之爲婚。而蘇代與子之交。齊殺蘇秦。宣王復用蘇代。代爲齊。使燕。燕王問曰齊王何如。對曰。不信其臣。必不霸欲以激王之尊子之也。復以堯讓天

下之事說燕王謂不如以國讓子之子之遂南面行王事。三年國亂。燕將軍市被與太子平謀。將攻子之。齊湣王以兵赴之。士卒不戰。城門不閉。燕

君噲死。齊大勝。子之亡。燕人共立太子平。是爲王。兩引書。皆商書仲虺之誥文也。與今書文亦小異。箋書雲。東征西夷怨。南征北狄怨曰奚獨後

予。攸徂之民。室家相慶。曰徯予後。後來其蘇。以孟子參之。則見其小異。趙德附録按通鑒。此章始周報王元年。齊人取子之。𨣎之遂殺燕王噲。齊宣

王問孟子曰。或謂寡人勿取。云云至亦運而已矣。諸侯將謀救燕。齊王謂孟子曰。諸侯多謀伐寡人者。云云至則猶可及止也。齊王不聽。已而燕人

叛。齊王曰。吾甚慚於孟子。陳賈曰。云云至又從而爲之辭。此三章皆相連。而沈同以其私問曰。何爲勸之哉。此章通鑒不載。熊禾標題事義事。孟子

勸齊伐燕。與史記不同。史燕世家作齊湣王荀子作齊閔王義孟子告齊王皆湯武弔民伐罪之意。宣王問曰或謂

寡人勿取或謂寡人取之以萬乗之國伐萬乗

之國五旬而舉之人力不至於此不敢必有天

殃取之何如朱子集註乗。去聲。下同。 以伐燕爲宣王事。與史記諸書不同。以見序說。朱子語類齊人伐燕。孟子以爲

齊宣。史記以爲湣王。溫公平生不喜孟子。及作通鑒。卻不取史記。而獨取孟子。皆不可曉。荀子亦云。湣王伐燕。然則非宣王明矣。問孟子必不誤。曰。

想得湣王後來做得不好。門人爲孟子諱。故改爲宣王爾。問湣王若此之暴。豈能慚於孟子。曰。既做得不是。說得他底是。他亦豈不愧也。溫公通鑒

中自移了十年。據史記湣王十年伐燕。今溫公信孟子。改爲宣王。遂硬移進前十年。溫公硬拗如此。又雲。史記魏王三十六年。惠王死。襄王

立。襄王死。哀王立。今汲蒙竹書不如此。以爲魏惠王先未稱王時爲侯三十六年乃稱王。遂爲後元年。又十六年而惠王卒。即無哀王。惠王三十六年了便

是襄王。史記誤以後元年爲哀王立。故又多了此一哀王。汲蒙是魏安釐王冡竹書記其本國事。必不會錯。溫公取竹書不信。史記此一叚卻是。僴

朱子或問伐燕之事。孟子以爲宣王。史記荀子以爲湣王。而司馬溫公通鑒從孟子。蘇氏古史從史記荀子。是孰爲得之。曰。此則無他可考矣。然通

鑒之例。凡前史異同必著其說於考異。而此亦無說。不知其何據也。曰。文武之事。與齊之取燕若不同者。而孟子。引之。何邪。曰。張子二條。其言詳矣。

第深考之。則於文武之心。孟子之意。其庶幾乎。趙順孫纂䟽輔氏曰。伐燕實湣王事。序說辯之已明。今此作宣王者。後世傳寫之訛也。饒雙峯講義

先生曰。人力不至於此。是言以萬。乗之國。伐萬乗之國。五旬而舉之。非人力之所能爲。若天欲亡之。我不取必有天殃。他便言天。孟子只教他看人

心何如。下靣簟。食壺漿以下。是孟子教他則取了。當時只是子噲子之爲亂。燕民自無罪。齊王只得誅子噲子之。別立君而去。不當取他國。這是只

當定亂。不當取之。定亂者。取其亂者而誅之。如湯十一征。不是全滅其國。取之。則是蹊田而奪之牛。齊王殺其父兄。係其子弟。毀其宗廟。遷其重器。

是滅其國了。胡炳文通何氏曰。萬乗之國。非諸侯之制也。今燕齊互相侵奪而皆有之。故以萬乗之齊伐萬乗之燕。勢均力敵。但以五旬而即舉之。

若以區區人力論之。不能至於如此之易。意者其天乎。不取必有天殃。齊王本有利燕之心。特託天而遂其私耳。孟子之對。則不歸之天而歸之人。

馬豫緝義宣王見其勝之之易。則遂有取之之意。故問孟子曰。或與寡人言燕不可取。又有言燕可取者。以萬。乗之國伐萬乗之國。勢均力敵。似難

勝也。乃不過五十日一舉勝之。人力必不至於此。實天相也。天與不取。反受其殃。取其國如之何。黃氏日抄按史記載梁惠王三十五年。孟子始至

梁。後二十三年。當齊湣王十年。齊伐燕。孟子在齊。古史乃謂孟子先事齊宣王。後見梁惠梁襄及齊湣王。晦庵序孟子謂未知孰是。晦庵又謂孟子

以伐燕爲宣王時事。與史記荀卿等書皆不合。通鑒以伐燕爲宣王十九年。則是孟子先游梁而後見齊宣王。亦未知孰是。按史記齊伐燕有二事。

齊宣王先嘗伐燕。燕文公卒。易王初立。齊宣王因燕喪伐之取十城。是即孟子梁惠王篇所載問答稱齊宣王者也。此一事也。稱宣王者。孟子作於

宣王已沒之後。故以謚稱。而趙岐註亦稱齊宣王也。齊湣王後又伐燕。燕王噲以燕。與子之。齊伐燕。下燕七十城。是即孟子公孫丑篇所載。沈同問

燕。可伐歟者也。此又一事也。止稱齊王者。作孟子時。湣王尚在。未有謚之可稱。趙岐註亦止稱王也。燕噲遜國在齊宣卒。後九年湣王伐燕在齊宣

卒。後十年。以此見伐燕噲。非齊宣甚明。孟子以周顯王三十三年見梁惠王齊宣王。以周顯王四十五年卒。其子湣王立。在位四十年。孟子初見梁惠

王以稱爲叟。姑以五十歲約之。又後之二十三年。齊湣方伐燕。孟子當年七十四五歲。距湣王之卒。孟子約一百餘歲。孟子當不及見湣王卒。故孟

子書。自公孫丑篇後。凡涉齊事皆止稱王。陳賈作周公未盡仁智論。終篇止說齊王。蓋嘗考究古史通鑒少誤。近世師儒援爲王留行事。有謂區區

齊宣不足爲聖世道說者。遂亦誤指伐噲爲齊宣王事。故私記之以俟考古者質焉。右係鄉人蔣監簿曉之恱。孟子對曰。

取之而燕民恱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

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

者文王是也。朱子集註商紂之世。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商。至武王十三年。乃伐紂而有天下。張子曰。此事

間不容髮一日之間。天命未絶。則是君臣。當日命絶。則爲獨夫。然命之絶否。何以知之。人情而已。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武王安得而止之哉。朱子

語類。居之問取之而燕民恱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卻疑文王大聖人於君臣

之義。尊卑之等。豈不洞見而容有革商之念哉。曰。此等處難說。孔子謂可與立。未可與權。到那時事勢。自是要住不得。後來人把文王說得忒恁地

卻做一箇道。行看着。不做聲。不做色。如此形容。文王都沒情理。以詩書考之。全不是如此。如詩自從太王王季說來。如雲至於太王實始翦商。如下

武之詩。文王有聲之詩。都說文王做事。且如伐崇一事。是做甚麽。這又不是一項小小侵掠。乃是大征伐。詢爾仇方。同爾兄弟。以爾鈎援。與爾臨衝。

以伐崇墉。此見大叚動衆。岐山之下。與崇相去自是多少里。因甚如此。這般處要做文王無意取天下都不得。又如說侵自阮疆。陟我高岡。無矢我陵。我

陵我阿。無飲我泉。我泉我池。這裏見都自據有其土地這自是大叚施張了。或雲紂命文王得專征伐紂不得已命之。文王不得已受之橫渠

雲不以聲色爲政。不以革命有中國默順帝則而天下歸焉。其惟文王乎。若如此說。恰似內無純臣之義。外亦不屬於商。這也未必如此。只是事勢

自是不可已。只當商之季。七顛八倒。上下崩頽忽於岐山下突出許多人。也是誰當得文王之事。惟孟子識之。故七篇之中。所以告列國之君。莫非

勉之以王道。稅洙附録橫渠先生曰。取之而燕民恱則取。不恱則勿取。屬文王武王而言者後人指成功而言之之辭也。文王未嘗有心以取天下。

惟以紂不改爲恨稍改則率天下而事之矣。至武王時。不道則已甚矣。王秘紫陽宗㫖孟子論取之而燕民不恱則勿取。文王是也。取之而燕民恱

則取之。武王是也。此亦止爲齊王欲取燕。故引之於文武之道。非謂文王欲取商。以商人不恱而止。而武王見商人之恱而歸已。遂徃取之也。如言

仲尼不有天下。豈益周公伊尹仲尼皆有天下之願。而以無天子薦之。與天意未有所廢而不得乎。直是論其理如此耳。凡此類。皆須研究體味。見

得聖人之心脫落自在。無絲毫惹絆處。方見義理之精微於日用中自然得力。所謂知至而意誠也。蓋幾微之間衆理昭晣。雖欲自欺而不可得矣。

至此方可說言外見意。得意忘言。不然止是鑽故紙耳。來書謂聖人未嘗以得天下爲心是矣。但謂可取則取。未可以取則不取。莫非順乎天理。

如此。則是有待而爲也。語似爲病。嘗謂文王之事紂。惟知以臣事君而已。都不見其他。茲其所以爲至德也。若謂三分天下。紂尚有其一。未忍輕去臣

位。以商之先王德澤未忘。曆數未終。紂惡未甚。聖人若之何而取之。則是文王之事紂。非其本心。蓋有不得已焉耳。若是。則安得謂之至德哉。至於

武王之伐紂。觀政於商。亦豈有取之之心。而紂罔有悛心。武王灼見天命人心之歸已也。不得不順而應之。故曰。予弗順天。厥罪惟均。以此觀之。足

見武王之伐紂。順乎天而應乎人。無可疑矣。此說與來書云云固不多爭。但此處不容有毫髮之差。天理人慾。王道霸術之所以分。其端特在於此

耳。來書以謂文王之心初無異㫖者。乃是一時差卻耳。陳埴木鍾集戰國諸侯雖強。東周猶在。孟子說時君。諄諄以王政勉之。似非尊天子。存王室

之意。孔子時。人心猶共戴周天子。名分尚存。故作春秋以尊王室。孟子時。人心已去周室。獨夫之勢已見。故說列國以行王政。文王之事商。武王之

伐商。時中而已矣。取之而燕民不恱則勿取。春秋是也。取之而燕民恱則取之。戰國是也。趙順孫纂疏輔氏曰。文王武王豈有一毫利天下之心哉。

亦順天命而不敢違焉耳。而張子之說爲尤嚴。所謂間不容髮之際。非理明義精。德至聖人者。孰能處之而無僞哉。才有一毫利心則失之矣。然其

命之絶否。則亦不過容於人情。則又與孟子之言實相表裏也。饒雙峯講義先生曰。張子之言。這箇皆說天命絶未絶之間。不容毫髮私意。又曰。此章

齊王之意歸諸天。孟子之意驗諸民。史伯璇管窺考證。王氏曰。取之勿取。正論也。言武王文王則贅矣。孟子之言。句句是實事。武王文王之證。自

是以聖人爲准則以示齊王。在於繹其微意之所在。不以辭害意可也。奈何以察識之不易而遂以爲贅乎。杜英旁通晦庵。武王十三年伐紂。 書

泰誓上。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周自虞苪質厥成。諸侯並附。以爲受命之年。至九年而文王卒。武王三年脈畢。觀兵孟津。以卜諸侯伐紂之心。諸侯

僉同。乃退以示弱。一月戊午師渡孟津。十三年正月二十八日。更與諸侯期而共伐紂。作泰誓三篇。渡津乃作惟十有三年春。大會於孟津。䟽正義

曰。惟文王受命。十有一年武王脈畢舉兵伐設。以卜諸侯伐紂之心。雖諸侯僉同。乃退以示弱至十三年紂惡既盈。乃復徃伐之。其年一月戊午之

日。師渡孟津。王誓以戒衆。 武成篇雲。我文考文王。誕膺天命。以撫方夏。惟九年。大統未集。則文王以九年而卒也。無逸稱文王享國五十年則嗣

位至卒。葬徒九年而已。知此十一年者。文王改稱元年。至九年而卒。至此年爲十一年也。知此十一年。非武王即位之年者。文戴禮雲。文王十五而

生武王。則武王少文王十四歲也。禮記。文王世子云。文王九十七而終。武王九十三而終。計其終年。文王崩時。武王已八十三矣。八十四即位。至九

十三而崩。適滿十年不得以十三年伐紂。知此十二年者據文王受命而數之。必繼文王年者。爲其卒受父業故也。一月戊午。乃是作誓月日。經言

十三年春。大會於孟津。又雲。戊午次於河次。如此。一月戊午。是十三年正月戊午日。非是十一年止月也。又史記周本紀。武王即位。修文王緒業。九

年。武王上祭於畢。畢。文王墓地名。東觀兵至於孟津徐廣曰。譙周雲。史記武王十一年。東觀兵。十三年克紂。是時諸侯不期而會者八百諸侯。諸侯

皆曰紂可伐矣。武王曰。女未知天命未可也。乃還師歸居。二年。聞紂昏亂暴虐滋甚。殺王子比干。囚箕子。太師疵。少師強。抱其樂器而奔周。於是武

王偏告諸侯曰。設有重罪。不可以不伐。乃東伐紂。十一年十二月戊午。師畢渡盟津。諸侯咸會。武王乃作太誓。書解無垢曰。武王待紂二年而

不悛。亦終焉爲惡而已矣。故十三年正月。決意渡盟津而伐之。東坡曰。文王受命九年而崩。武王以大統未集。故即位而不改元。十一年喪畢。觀兵

於商而歸。 李右曰。周文王沒後九年丁丑。武王觀兵於盟津。又二年己卯伐商。編年曆。丁卯。文王斷虞芮之訟。乃受天命。後九年乙亥。文王沒。又

二年丁丑。武王伐商。其曆年甲子至此不同矣。據泰誓言惟十有一年武王伐殷。皇極經世蓋本乎此。編年曆既以丁卯爲文王受命。至乙亥爲文

王沒。凡九年。又二年丁丑。武王伐商。是用尚書著泰誓惟十有一年者。通文王受命。武王即位而言也。東萊曰。君臣之。分。如天尊地卑不相犯。當

紂人心未離。天命未絶。武王事紂之心。未嘗不至。及紂人心已離。天命已絶不可一時令他據天位。武王亦不得不伐。豈武王致伐於二年之後歟。

何文淵事文引證史記周本紀。西伯崩。太子發立。是爲武王。趙次誠考義宣王以人力爲天意。而重在於取不取。孟子以人心爲天意。而重在於恱

以萬乗之國伐萬乗之國簞食壺漿以迎王師

豈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

而已矣朱子集註簞。青舟。食。音嗣。 簞。竹器食。飯也。運。轉也。言齊若更爲暴虐。則民將轉而望救於他人矣。趙氏曰。征伐之道。

當順民心。民心恱。則天意得矣。龜山楊時解民之去燕猶避水火也。故簞。食壺漿。以迎王師。齊王又殺其父兄。係累其子弟。是水益深。火益熱矣。民

將復避之也。故曰。亦運而已運者。反復運轉之謂也。先儒精義楊曰。或謂文王所謂至德。以不累於高名厚利。故也。所謂不累於厚利者。三分天下

有其二。以服事商。所謂不累於高名者。有其二而弗辭。果如此言。則武王之取天下。以爲累於利而可乎。孟子之言曰。取之而燕民恱則取之。古之

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此論盡矣。蓋文王所謂至德者。三分天下有其二矣。其取天下。何難

之有。而文王勿取者。視天而已。初無用心於其間也。夫是之謂至德。或又曰。湯之伐桀也。衆人爲我後不䘏我衆。舍我穡事而割正夏。而湯告以必

徃。是聖人之任者也。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以脈事紂。是聖人之清者也。此亦非也。湯之伐桀。雖其衆有不恱之言。憚勞而已。若夏之人則不然。曰

時日蜀喪。予及汝皆亡。故攸徂之民。室家相慶。簞食壺漿以迎王師。湯雖不徃。不可得矣。文王之時。紂猶有天下三分之一。民猶以爲君。則文王安

得而不可事之。至於武王而受罔有悛心。賢人君子不爲所殺。則或爲囚奴。或去之他國。紂之在天下爲一夫矣。故武王誅之。亦不得已也。孟子不

雲取之而燕。民不恱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取之而燕民恱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由此觀之。湯非樂爲任。而文王非樂

爲清也。會逢其適而已。 尹曰。文王武王之用心。凡以爲民也。齋人伐燕。則異是矣。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而已矣。孟子所以深告之而宣王未

之思也。張栻解燕王噲昏亂以位讓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三年國大亂。百姓恫恐。太子平起兵攻子之。不克。結難數月。死者數萬人。百姓離忘。宣

王舉師攻之。是以若此其易也。宣王見其勝之之易則遂有取之之意。故以問孟子。孟子之意。欲其以燕民之恱與不恱。而驗天命之從違也。故舉

文武之事以告之。夫文武豈有利天下之心哉。順天命而不違焉耳。人心之所在。天命之所存也。燕國之亂若此。民蓋厭之。故以萬。乗之國。伐萬乗

之國。而簞食壼漿以迎王師。宣王伐之而救其民。則可矣。若不察於人心天命之所存。起利燕之意而欲取之。則是以亂易亂。其厭苦將又甚矣。幾

何其不復運轉而他之乎。故曰。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而已矣。趙順孫纂䟽圓曰簞。方曰笥。飯器也。以竹爲之。輔氏曰。趙氏發明得人心天意爲

一之理亦明切。陳櫟發明齋王言天命。孟子欲其以人心觀天命。欲觀天命。當觀人心。欲得人心。當施仁政。燕之可取不可取。決之以此足矣。惟仁

可以易暴。燕人避燕。之虐。將歸齋之仁。齋茍不施仁而益暴得非以暴易暴乎。蓋警之也。馬豫緝義今以萬。乗之齋國。伐萬乗之燕國。其民乃以蕇

盛飯。以壼盛漿。迎逐王之師旅。不可謂民心不恱也。所以恱者。豈有他故哉。但欲避燕之暴虐。如就水火之害而然也。李流謙澹齊集齋人伐燕勝

之。至亦運而已矣。齋與燕。異乎。燕不及齋。則齋可取何謂其異也。德不及則異。政不及則異。然宣王問孟子猶有有取勿取之疑。則齋於燕。蓋未有

德與政之異。孟子於是告以文武之事。以爲取之而燕民恱。則當法武王取之。取之而不恱。則當法文王。舍是二者。就使力能取之。民本避水火耳。

而去燕得齋。則是無適而不遇水火。故曰。亦運而已矣。程復心章圖

取之而民 以武五之伐紂言則 簞食壺漿以迎 此言燕亂亡則 恱則取之 人情有可取之證 五師避水炎也 民皆恱於從齊

齊人取燕

取之而不 以文王服事殷言則 如水益深如火 此言章暴盧則 恱則勿取 人情有未可取之證 益熱亦運而已 民又轉而宋敕

孫奭註䟽齋人伐燕。勝之宣王問曰。或謂寡人勿取。或謂寡人取之。以萬乗之國。伐萬乗之國。五旬而舉之。人力不至於此。不取必有天殃。取之如

何。萬乗非諸侯之號。時燕。國侵地廣大。而譛號稱王。故曰。萬乗。五句五十日也。書曰。期三百有六句。言五句未乆而取之。非人力乃天也。天與不取。

懼有殃咎。取之何如。孟子對曰。取之而燕民恱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武王伐紂。而設民喜恱。篚厥玄黃而來迎之。是以取之也。取之

而燕民不恱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文王以三仁尚在。樂師未奔。取之懼燕民不恱。故未取之也。以萬乗之國。伐萬乗之國。簞食壼漿。

以迎王師。豈有他哉。避水火也。如水益深。如火益熱。亦運而已矣。燕人所以持簞食壼漿來迎王師者。欲避水火難耳。如其所患益甚。則亦運行奔

走而去矣。今王誠能使燕民免於水火。亦若武王伐紂。設民喜恱之時。則可取之而已。䟽。齋人伐燕勝之。至亦運而已矣。正義曰。此章言征伐之

道。當順民心也。齋人伐燕勝之。宣王問曰。或謂寡人勿取。或謂寡人取之。至如何者。言齋國之人。伐燕之人。必強勝之。齋宣乃問孟子。以謂或有人

教我勿取。此燕國。或有人又教我取之。今以萬乗之國。伐萬乗之國。但五十日足以興舉之。非人力所能至此。乃天也。天與之而勿取。必有天殃而

禍之。今則取之何如。故以此問孟子。孟子對曰。取之而燕民恱。則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是也者是孟子答齋宣以爲今伐取燕國。而燕國之

民恱樂。則可以伐取之也。古之人有行征伐之道如此國者。若武王伐紂是也。書曰。肆予東征。綏厥士女。惟其士女。篚厥玄黃。昭我周王。是其武王

伐紂之事耳。孟子所以引此答齋宣。蓋欲齋實征伐順民心。亦若武王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則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也者。孟子又以此答

齊宣。言今欲取燕國。茍燕國之民。愁怨而不恱。則當勿取之。故古之人有欲行征伐之道若此者。如文王於紂是也。孔子又雲。文王三分天下有其

二。猶服事殷是文王於紂之事耳。孟子所以又引此答齋宣者復欲齋宣如丈王順民心而未取之耳以萬乗之國。伐萬乗之國。蕇食壼漿以迎王

師。至亦運而已矣者。孟子言今且託以萬乗之國伐取萬乗之國。其有以簞食壼漿而來迎王兵師者。豈有他事哉。蓋欲避去水火之患難耳。如若

水彌深。火彌熱。則民亦運行而奔走矣豈迎王之兵師哉。意謂今齋誠能使燕民得免水火之難。亦若武王伐紂。殷民皆恱樂之。則可以取燕也。如

不然。則若文王之於紂。故未取之耳。雲萬乗者。蓋六國之時。爲諸侯者。皆僭王號。故皆曰萬乗。雲簞笥者。案曲禮曰。圓曰簞。方曰笥。飯器也。書雲。衣

裳在笥則笥亦盛水。雲壼漿者。禮圖雲。酒壼受一斛。口徑尺。足高二寸。徑尺。又公羊傅雲。齋侯唁公於野井。國子執壼漿。何休雲。壼。禮器。腹方口圓

曰壼釋名曰。漿。水也。飲也。或雲。漿。酒也。註篚厥玄黃。正義曰。孔安國傅雲。以筐篚盛其練帛也。禮國雲。篚以竹爲之。長三尺。廣一尺。深六寸。足

高三寸。上有蓋也。註。萬來非諸侯之號。至如何。正義曰。雲萬乗非諸僕之號。時燕國皆侵地偕號稱王者。說在上卷首章。書曰。期三百有六旬

者。案孔安國傅雲。追四時曰期。一歲十二月。月三十日。正三百六十日。除小月六日。爲六日。是爲一歲。有餘。十二日。未盈三歲。足得一月。則置閏馬。足

其解也。 註武王伐紂。至取之也。 正義曰。書雲。惟十。年。武王伐紂史記雲。武王伐紂。發兵七十萬人距紂師。紂師倒兵以戰。以開武。王。武王馳

之。紂兵崩叛。紂走灰入康臺蒙水其珠王。自燔於火而死。武王以黃鉞斬紂。懸其頭於大白之旗是也。註文王以三仁尚在。樂師未奔者。 正義

曰。語雲。殷有三仁爲。蓋微子。箕子。比於。是也。呂氏春秋仲冬紀雲。紂之母生微子啓。與仲衍。其時猶尚爲妾。改而爲妻。後生紂。紂之父欲立微子啓

爲太子。太史曰。妻之有子不可立妾之子。故立紂爲後。微子名啓。世家曰開。孔安國曰微。圻內。國名。子爵。爲紂卿士。箕子者。莊子云。箕子名胥。鄭玄

雲箕亦在圻內。比干者。家語曰。比干是紂之親則諸父。知比干乃紂之諸父也。宋世家雲。箕子乃紂之親戚也。言爲親戚。又莫知其爲父爲兄也。鄭

玄王肅。皆以箕子爲紂之諸父。杜預以爲紂之庶兄。皆以意言之耳。趙雲。三仁尚在者。蓋文王爲西伯之時。三仁尚未之亡去。及西伯卒。武王東伐

至盟津。諸侯會者八百。皆曰。紂可伐武王猶曰。爾未知天命。紂愈淫亂不止。微子諫不聽。乃與大師謀遂去。比干曰。爲人臣者。不得不以死諫。迺強

諫紂。紂怒曰。吾聞聖人心有七竅。司殺比干。觀其心。箕子懼。乃佯狂爲奴。紂又囚之。後因武王乃釋之耳。鄒霆炎衍義齊人興兵攻伐燕國。克而勝

之。宣王問曰。或者謂寡人勝燕而勿取其地。或又謂寡人既勝燕則當取之。以齊萬乗之國。伐燕萬乗之國勢均力敵。僅五旬而舉之。似是得天之

耶人力不能至於此也可取而不取必有天殃。今欲取之何如。孟子對曰。取之而燕民以爲恱。則從而取之。古之人有行之者。武王伐紂之事是也。

取之而燕民不以爲恱。則棄之而勿取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事殷之事是也。如以萬乗之國。伐萬乗之國。彼國之民。感其有吊伐之舉。皆以簞盛

食以壺盛漿。以迎勞王師之來。其意豈有他哉。正避燕之暴虐。如避水火之災也。使齊取之而更爲暴虐。如溺於水而益深。如燎於火而益熱。則民

亦運轉望敕於他人而已矣。魏公著句解齊人伐燕。燕王噲讓國於其相子之而國大亂。故齊人從而征伐之。燕煙勝之。燕士卒不戰。城門不閉。齊

人勝之燕。宣王問曰。宣王問孟子曰。或謂寡人勿取。或人與寡人曰。不要取其國。或謂寡人取之。或人與寡人曰可以取其國。以萬乗之國以萬乗

之齊國。乗。盛。伐萬乗之國。征伐萬乗之燕國。勢均力敵。似難勝也。五旬而舉之。乃不過五十日而取之。人力不至於此。人力不至於此。實天相也。不

取。必有天殃。天與不取。反受其殃。取之何如。取其國何如。孟子對曰。孟子答宣王曰。取之而燕民恱。取其國而燕民喜恱則取之。則取其國。古之人

有行之者。武王是也。古之人有行此道者。武王伐紂是也。取之而燕民不恱。取其國而燕民不喜恱。則勿取。則不取其國。古之人有行之者。文王是

也。古人有行此道者。周文王之事殷是也。以萬乗之國。伐萬乗之國。以萬乗之齊國。伐萬乗之燕國。簞食壺漿取斯民乃以竹器盛飯食。以壺瓶盛水

漿取。以迎王師。取以迎迓王之師旅取。豈有他哉。取豈是有他意哉取避水火也。逃避燕之暴虐。如逃水火之害也。如水益深。齊若更爲暴虐。如水之愈深。如火

益熱。如火之大熱亦運而已矣。則民           將轉而之它。又望敕於別人矣。




永樂大典卷之六千五百五十九












重録總校官侍郞臣高 拱

學士臣陳以勤

分校官編修臣張四維

寫書官寺正臣叢 恕

圈點監生臣傅道立

臣馮 柟

本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並且於1929年1月1日之前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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