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口市政府代電
漢口市政府代電 作者:漢口市政府 中華民國36年(1947年) |
湖北省政府秘書處勛鑒:案奉國民政府三十六年7月9日簡字第六〇七號簡任狀開:任命徐會之為漢口市市長。復奉行政院本年7月15 日(卅六)四內字二七八二大號訓令開:查漢口市改為直轄,本院暨任命該員為該市市長,業經國民政府三十六年6月7日及7月9日令先後公布各在案。該員於令到後應即實行改組暨在不擴大現行組織原則下,擬訂新市政府組織規程,咨由內政部呈核,並與原隸省政府會商省、市財政劃分辦法具報憑核,該項劃分之時期,應以本年7月1日開始。除分令湖北省政府外,合行令仰遵照。等因。奉此。遵即實行改組,敬謹供職,除分別呈報暨函令外,謹電。請查照。漢口市市長徐會之。未東市秘人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