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寧訓導廳壁記
校官官最卑,俸最薄,廡廨最庳陋。其長如是,其貳可知。江寧訓導署有廳三楹,為前明祠周忠節公所。來官此者,率儐壺修集賓僚於其間,非樂神人之雜居也,姑捨是而無以為居也。
曹君菽衣蒞茲未久,邑之人興修學宮,改祠周公於明德堂之右,於是三楹廓然,始為君所有。君庀治之,平其斂陷,增其杗梲,於粲灑掃,歷書前人姓氏,而屬余為記,鐫兩石陷之壁間。
余按:老子云:「與物且者,其身不容。」言君子不可與物為苟且也。是以叔孫昭子所到,雖一日必葺其牆屋。曹君本名家子,結髮束脩,傮然思有所建立。使周祠不遷,吾知君必佻期養力,別創禮堂,以與諸生講習。而況事與時偕,先賢如有意以讓之哉?雖然,力不足而強為者,殆;身不勉而旁求者,勞。校官所入甚微,倘物土仞溝,陳之無藝,則功必難就。又或出位越思,求助於人,人必掉罄之,捉搦之,功亦未必就。曹君既不肯薄其官視如傳舍,而又未嘗旁呼將伯,以侳其廉。卒之室苟完,而道大適。此一役也,於以見天下無不可新之地,無不可勉之官。後之坐是廳者,俱當健其決,而賢其志也。
廳之前有榆甚古,有竹甚冗,有柏有柳甚稚,有池甚窪渫,將次第葺之,各因其質,以成其美。則教士之法,亦於是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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