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蘇州市人民政府在蘇州工業園規劃區內土地審批權限的決定

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蘇州市人民政府在蘇州工業園規劃區內土地審批權限的決定
制定機關: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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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

蘇州市人民政府在蘇州工業園

規劃區內土地審批權限的決定

(1995年4月14日江蘇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為了加快蘇州工業園區的建設,促進我省的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推進全省經濟國際化的進程,同意省人民政府關於擴大蘇州市人民政府在國務院批准的蘇州工業園規劃區內徵用、劃撥、出讓土地的審批權限的議案。

蘇州市人民政府在審批用地時應當根據十分珍惜和節約用地的原則,嚴格把關,並報省人民政府備案。

本作品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定、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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