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槪況
← | 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簡況 | 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槪況 作者: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 中華民國37年(1948年)10月 |
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槪況
編輯一、沿革 本館於民國十八年江蘇省會遷治鎭江後,開始籌備。至二十一年五月,偕太平橋省黨部餘屋,設立籌備處,委童致旋爲籌備主任。九月省黨部遷移,接租原屋爲館舍,重事修葺布置。二十二年三月五日開放閲覽,七月一日成立,委童致旋爲館長。二十三年借趙伯先烈士公園,與省立鎭江民教館,合設城西閲覽處。十二月童氏辭職,改委陳貫吾繼任。二十四年一月,自建館舍,十月落成遷入。二十六年十月,抗戰軍興,館務停頓,除將一部份圖書運寄湘南所里外,其餘圖書用具完全損失,館舍被日軍佔用。裝修亦多毀損。三十四年十月勝利復員,仍派陳貫吾爲館長 三十五年四月,陳氏辭職,改派陳綸繼任。因館舍大部份由教育廳借用,暫就原有館員宿舍景賢樓,於同年六月八日起,開放閱覽。三十六年九月,教育廳自建房屋告成,自十月十日起,開始遷讓,本館於十月十五日接收,除仍將景賢機借與教育廳應用外,經積極布置,始於二十一日起繼續在原有地址開放。
二、館舍 民國二十二年冬,因館舍係屬租賃,設備諸多不便,經省府會議決議,撥停辦之專科師範校址十八畝爲館址。二十三年九月,復以該地不甚適用,與省立鎭江體育場易地十五畝,建館於場之南首。組織新館建築委員會,聘上海成基建築公司繪圖設計,十一月招標築,由上海新記營造廠得標承造,工費程四萬五千元。全部用鋼骨水泥,書庫三層,閱覽室及辦公室兩層、佔地南北長一百三十九英尺二英寸,東西廣五十七英尺八英寸,書庫容積二萬〇七百〇五立方英尺。閱覽室五所研究室二所共約面積七千方英尺。二十四年一月,正式開工,十月落成。二十六年春復於館舍之南,建築館員住所景賢樓樓房五幢,女職員宿舍三間,盥洗室廚房數間,及館舍之東北,建儲藏室四間。抗戰期間,除裝修被損外,均尙獲保存。
三、組織 館長下原設徵存,編纂、閱覽、推廣、總務五部;復員後因慘遭軍事損失,一時不易恢復,縮小範圍,暫設採編,閲覽、總務三部。總務部掌理文書會計庶務及其他不屬於各部事項;採編部掌理徵購編纂等事;閲覽部掌理閲覽保管等事。每部設主任一人,幹事及助理幹事或實習生若干人,均由主任總其成。館內職員,戰前共有職員二十五人,實習生六人,現僅共十五人,主任亦有兼任者。日常進行事宜較重大者,取決於館務會議。經費由稽核委員會稽核。並按月將工作事項,塡報教育廳備核。
四、經費 經常費:戰前全年四萬元。三十四年冬復員後,十至十二月每月一萬元;三十五年度,連追加數在內,全年七十九萬八千元;三十六年度,全年三百九十九萬五千元。臨時費:三十五年度事業費六十萬元,復員費一千八百萬元;(內運書費八百萬元)三十六年度事業費三百萬元,文獻收復費一千五百萬元,又復員補助費一千四百萬元;三十七年上半年度,經常費二千二百六十萬元,事業費九百萬元,修建設備費七千萬元,以上共收一億五千七百〇二萬三千元。內除運書修繕事業等費外,計復員後已共支館具設備費三億零一百七十九萬一千三百元;購書費二億七千二百五十四萬一千六百六十五元;共五億七千四百三十三萬二千九百六十五元。所有支收不敷之數,暫將館長未支及其他員工薪津節餘墊補。
五、設備用具 戰前共有固定傢具一千五百餘件,抗戰期間,完全散失。復員後經設法搜集,並積極購置,截至目前止,計有桌几類四十三件,凳椅類一百六十三件,櫥箱類三十件,櫃架類六十二件,其他八十四件,共計三百八十二件,僅合原有四分之一,一俟經費寬裕,當再陸續添置以資應用。
六、圖書 戰前共有圖書十餘萬冊,二十六年冬,日軍侵入,除將一部份運寄湖南外,其餘全部散失。復員後,經將寄湘圖書一萬四千二百二十冊運囘,復多方搜集添購,計截至三十七年十月止,共有書五萬一千二百十六冊。其詳如左:
普通圖書 | 總類 | 一四、七七八冊 | 哲學 | 四八九冊 | 宗教 | 六六四冊 |
社會 | 四·九三九冊 | 語言 | 八九五冊 | 自然 | 一·四九四冊 | |
應用科學 | 一·五八〇冊 | 藝術 | 七八八冊 | 文學 | 六·〇九三冊 | |
史地 | 一一·六四五冊 | |||||
其他 | 兒童圖書 | 一·〇九一冊 | 報章雜誌 | 一·七〇六冊 | 掛圖 | 一八一幅 |
名人字畫 | 一八九冊 | 地方志複本 | 二·一四四冊 | 殘存綫裝書 | 二·五八三冊 | |
合計 | 五一·二一六冊(內綫裝書三三·九〇二冊中外文平裝書一七·三一四冊) |
000 | 000 | 010 | 020 | 030 | 040 | 050 | 060 | 070 | 080 | 090 |
總類 | 書目 目錄學 |
圖書館學 | 百科全書 類書 |
各科論著叢輯 | 普通雜誌 | 普通學會刊物 | 新聞學 日報 |
特別藏書 | 精本或抄本 | |
100 | 100 | 卄110 | 120 | 130 | 140 | 150 | 160 | 170 | 180 | 190 |
中國哲學 | ||||||||||
哲學類 | 哲學總論 | 110 | 其他形而上學 | 心身 人類學 |
哲學派別 | 心理學 | 論理學 | 倫理學 | 古代哲學家 | 近世哲學家 |
形而上學 | ||||||||||
200 | 200 | 210 | 220 | 230 | 240 | 250 | 260 | 270 | 280 | 290 |
宗教類 | 宗教總論 | 自然神學 | 佛教與佛經 | 基督教 | 道教 | 囘教 | 神話及其他宗教 | |||
300 | 300 | 310 | 320 | 330 | 340 | 350 | 360 | 370 | 380 | 土390 |
中國禮儀 | ||||||||||
社會科學類 | 一般社會學 | 統計學 | 政治學 | 經濟學 | 法律 | 行政 | 社團與各種機關 | 教育 | 商業 交通 |
390 |
禮俗 | ||||||||||
400 | 400 | 410 | 卄420 | 卄430 | 440 | 450 | 460 | 470 | 480 | 490 |
中國語文學 | 日本語文學 | |||||||||
語文學類 | 語文學總論 | 比較語文學 | 420 | 430 | 法國語文學 | 意國語文學 | 西班牙語文學 | 拉丁語文學 | 希臘語文學 | 其他各國語文學 |
英國語文學 | 德國語文學 | |||||||||
500 | 500 | 510 | 520 | 530 | 540 | 550 | 560 | 570 | 580 | 590 |
自然科學類 | 自然科學總論 | 數學 | 天文學 | 物理學 | 化學 | 地質學 | 古生物學 | 生物學 攷古學 |
植物學 | 動物學 |
600 | 600 | 卄610 | 620 | 630 | 640 | 650 | 660 | 670 | 680 | 690 |
中國醫學 | ||||||||||
應用技術類 | 應用科學總論 | 610 | 工程學 | 農業 | 家政;家事 | 商業實踐 | 化學工程 | 製造工業 | 機械工業 手工業 |
營造 |
醫學 | ||||||||||
700 | 700 | 710 | 720 | 730 | 740 | 卄750 | 760 | 770 | 780 | 790 |
中國書畫;碑帖 | ||||||||||
藝術類 | 美術總論 | 風景園藝 | 建築術 | 雕刻學 | 繪畫 裝飾 |
750 | 雕版 | 攝影學 | 音樂 | 游藝 |
油畫;水彩畫 | ||||||||||
800 | 800 | 卄810 | 卄820 | 830 | 840 | 850 | 860 | 870 | 880 | 890 |
中國文學 | 日本文學 | |||||||||
文學類 | 文學總論 | 810 | 820 | 德國文學 | 法國文學 | 意國文學 | 西班牙文學 | 拉丁文學 | 希臘文學 | 其他各國文學 |
美國文學 | 英國文學 | |||||||||
900 | 900 | 910 | 卄920 | 930 | 940 | 950 | 960 | 970 | 980 | 990 |
中國傳記 | 中國史 | |||||||||
史地類 | 一般歷史 | 地理及遊記 | 920 | 世界上古史 | 歐洲史 | 950 | 非洲各國史 | 北美洲史 | 南美洲史 | 大洋洲史 兩極地帶史 |
世界傳記 | 亞洲史 |
起訖期 | 三十五年七月—三十六年六月 | 三十六年七月—三十七年六月 | |
開放總日數 | 三〇七日 | 三〇二日 | |
閱覽人數統計 | 普通圖書 | 九·四〇一 | 一二·二五四 |
兒童圖書 | 一〇·四九七 | ||
報章雜誌 | 一五·三五七 | 三九·九一〇 | |
參攷圖書 | 一六四 | ||
合計 | 二四·七八五人 | 五二·八二五人 | |
每日平均數 | 八〇人 | 一七五人 | |
閱覽普通圖書人職業統計 | 農 | 二二 | 七 |
工 | 七二 | 四二 | |
商 | 三〇一 | 六四四 | |
政 | 一·五七二 | 一·〇八八 | |
教 | 七一二 | 九二〇 | |
軍警 | 一·三六一 | 四〇八 | |
學生 | 四·二二〇 | 六·五八四 | |
其他 | 一·一四二 | 二,五六一 | |
合計 | 九·四〇一人 | 一二·二五四人 | |
閱覽普通圖書分類統計 | 總類 | 七〇八冊 | 九七五冊 |
哲學類 | 二二〇 | 三五二 | |
宗教類 | 六四 | 一九七 | |
社會科學類 | 一·二七四 | 一·九六九 | |
語言類 | 四二六 | 九四三 | |
自然科學類 | 七五七 | 一·〇四六 | |
應用科學類 | 八三五 | 一·一〇三 | |
藝術類 | 五〇四 | 五九二 | |
文學類 | 三·六六四 | 五·六九三 | |
史地類 | 一·二〇六 | 一·八五四 | |
合計 | 九·六五八冊 | 一四·七二四冊 |
九、其他進行事項 本館鑒於圖書教育,與提高社會文化水準關係之重要,擬改變過去藏書樓拘於保存典籍,僅事被動供應之態度,力謀主動之設施。希望圖書館之精神,能由靜止而趨於生動,由館內而擴至館外。茲將正在逐步推進之事業,約擧數項如左: (1)編緝書報索引 由採編部內,指定專人,負責辦理。先分書報材料爲1政治、內政、2國際、外交、3經濟、財政、4國防、軍事、5法律、法令、6貿易、7工礦、8農林、9交通、10教育、11文史、12出版、書評、13學術、思想、文化、14體省、醫學、衛生、15音樂、美術、戲劇、16通訊、人物十六類,將各著名日報及雜誌所載有價值之篇名或事由,分別摘錄,彙集成冊,以備檢索。 (2)編印現在圖書目錄 抗戰期間,圖書失敗甚多,前印目錄,非特殘缺不全,且已與實際不符,擬俟登記手續完竣後,卽着手編印現存圖書目錄,以便檢查而廣流傳。 (3)改進閲覽指導 多闢閲覽室,延長開放時間,設置意見質疑箱,俾使閲者發表意見,提出疑問,由閲覽部分別辦理或書面答覆。除將各種雜誌報章及新購圖書暨工具書籍,採用開架式,公開陳列,俾可隨時取閱外;並根據學習心理之聯念律,定期選集中心圖書,集中展覽,以引起讀者之注意,並增加其興趣,計已舉行科學圖書,有關國防圖書,青年修養圖書等中心展覽數次,到館閲覽者,均每次數百人。 (4)提倡兒童婦女閱書 特闢兒童閲覽室,陳列各種兒童讀物,專供兒童閲覽,並指定富有幼稚或小學教育經驗之館員,駐室指導,以期增進效率。如有可能,並擬多設兒童流通文庫,借供距館過遠之國民學校,俾增進各校之讀書風氣。又爲婦女閲覽便利計,另闢婦女閲覽室,使能於安靜環境中,自由閱讀。 (5)實行徵書運動 待印發徵求圖書啓事及徵書辦法,分捐贈,價讓,寄存,交換四種,廣事徵求,以期多多益善,可適應各方之需要。 (6)徵集現代名人名家書畫 書畫爲藝術品,除歷代名人書畫,已略有收藏外,現代名人之擅長書畫者及書畫名家,頗不乏人,擬訂定辦法,分別徵求,將其眞蹟裝裱或彙裝成冊,以資研究而供欣賞。 (7)舉行學術講演 今後之圖書教育,應注重主動的設施,已如上述。關於學術講演一事,非特可與自由閲讀,互相印證,並可增進閱覽人研究閱讀之興趣,擬卽分期約定學術或教育專家,擔任進行。 (8)添設閲覽分處或圖書流通站 本館地址,偏在鎭江城南,城西濱江一常,戶口密集,因離館較遠,閲書之機會甚少。戰前曾於伯先公園,設有城西閲覽處,已於抗戰時停頓,稍緩擬於該處或其他適當地區設法恢復,以應需要。並擬與學校或其他公共機關聯絡,逐漸添設圖書流通站,以期達普及圖書教育之目的。 (9)組織圖書館委員會 圖書教育,係社會事業之一,端賴各界人士,熱心贊助,方易收衆擎之效,擬卽延聘當地士紳及圖書館學專家等,組織圖書館委員會,俾便集思廣益,共策進行。 (10)籌設地方文獻研究會 徵存地方文獻,係圖館目標之一,本館地居省會,對於全省文物,更有儲集研究之責,戰前已着手辦理此事,現尙有古物若干種,保存在館。今後擬仍繼續徵求,組織地方文獻研究會,以利進行,並注意徵集抗戰史料,藉資研究而廣流傳。 (11)組織失學青年讀書會 本館爲實施社教發揚文化機關,對於輔導青年閱讀,本亦負有責任。近因戰亂頻仍,社會經濟困難,失學青年增多,擬卽先組織失學青年讀書會,使能爲有系統的閲讀;並於可能範圍內,予以相當指導,藉資補救。 (12)舉辦基本學科補習班 按照教育部規定,辦理民衆學校或補習學校,亦爲圖書館研究輔導部工作之一。現鑒於社會經濟困難,失學青年日多,擬相機舉辦基本學科補習班,分國文、英文、算學三組,對小學或初小畢業程度學生,予以相當於初中或高中之學習機會。學費免收,授課時間,定自每日晚間七時至九時,至規定課程修畢,試驗及格後, 照章給予資格證明書。
附錄
編輯一 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組織規程
編輯第一條 本館以儲集中外各種圖書及地方文獻,供專門學者研究及一般人之參考閲覽爲宗旨。
第二條 本館設館長一人,綜理館務,由江蘇省教育廳提請省政府會議派任之。
第三條 本館暫設總務,採編,閱覽三部,分別負責,處理館務。
第四條 每部設主任一人,幹事及助理幹事若干人,分組辦事。並得由一人兼理二部事務。
第五條 本館主任,幹事,助理幹事,均由館長遴選合格人員聘任之,並呈報教育廳備案。
第六條 本館每月開館務會議一次,由館長召集並主席。必要時得開臨時會議,其會議規則叧訂之。
第七條 本館應事實上之需要,得組織各種委員會,其組織法經館務會議通過施行。
第八條 本館休假採用例假次日補行辦法。寒暑假期,得比照當地學校假期,分職員爲兩組,更番休假,事業照常進行。
第九條 本館各部辦事細則叧訂之。
第一〇條 本規程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呈請 教育廳核准施行。
二、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辦事細則
編輯第一條 本細則依據本館組織規程第九條之規定訂定之。
第二條 總務部掌理文書,會計,庶務,及其他不屬於各部之事項,由主任總其成,負責計劃與實施。其職務之分掌如左:
- (一)文書 辦理收發文件,擬辦文稿,保管案卷,會議紀錄,工作報告,編輯刊物及繕寫等事宜。
- (二)會計 辦理會計出預算決算登錄報銷及其他有關一切會計事宜。
- (三)庶務 辦理購置器物,保管傢具,收發用品,管理膳食園藝,指導工役勤務,及繕修清潔,招待閱覽參觀等事宜。
- (四)辦理不屬於其他各部分之事項。
第三條 採編部掌理選購徵集交換登記分類編目等事項,由主任總其成,負責計劃與實施。其職務之分掌如左:
- (一)徵購 辦理收囘散失圖書,徵求各處贈送刊物,及其他文獻物品,採訪捐存藏書,登記新出圖書,選購必要圖書等事宜。
- (二)編纂 辦理整理圖書,編排次序,登記分類,繕寫卡片,黏貼書標及鈔錄孤本祕笈等事宜。
第四條 閱覽部掌理閲覽庋藏參考互借等事宜,由主任總其成,負責計劃與實施。其職務之分掌如左:
- (一)閱覽 辦理出納圖書,陳列雜誌,夾放報紙,指導閲覽,統計出納冊數閲覽人數,及巡迴閱覽等事宜。
- (二)保管 辦理稽核書籍,檢點冊數,庋藏上架,修理損壞,改良裝訂,預防蠹蝕,定期曬晾,及參考互借等事宜。
第五條 各部主任處理事務,比較重大者,應秉承館長核准後辦理;各部幹事辦理事務,亦應商承主任聯絡辦理。
第六條 本館職員辦事,採分工合作制,遇有互相關聯或比較繁重事件,應通力合作,不得推諉。
第七條 承辦文件,應依照下列處理公文程序(1)收文(2)登記(3)擬辦(4)呈核(5)交辦(6)核稿(7)判行(8)交繕(9)校對(10)蓋印(11)登記(12)發文(13)歸檔。
第八條 購置公用物品應依照下列程序(1)擬購(2)呈核(3)批示(4)購辦(5)登記(6)點收(7)保管(8)發用。
第九條 領用物品應依照下列領用程序(1)請領(2)簽發(3)登記(4)點發(5)取用。
第十條 本館職員出納圖書,須按照原置處所,愼重取收,隨時檢點。
第十一條 本館職員如須借書,亦應按照借書手續辦理。
第十一條 本館善本書籍,槪不惜出,普通書之借閱規則叧訂之。
第十三條 本館書庫放置滅火設備,以防不虞,管理員應隨時督工注意。
第十四條 本館閲覽室職員,應隨時巡視報章雜誌是否放置整齊,有無缺少及汚損情事。
第十五條 本館職員,均須按時到館辦公並簽到。
第十六條 本館職員因事或因病請假,應塡具請假單,送由主任轉呈館長核准後方得離館,請假規則叧訂之。
第十七條 本館閱書規則,閱報規則,參觀規則等叧訂之。
第十八條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提出館務會議修正之。
第十九條 本規則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呈請教育廳核准施行。
三、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省會各機闗及學術團體借閱圖書辦法
編輯第一條 本館爲便利省會各機關及學術團體借書起見,特訂定本辦法。
第二條 各機關或團體向本館借書,一律由各該機關圖書室管理員負責收轉;無圖書室者,應叧用公函指定人員管理。
第三條 上項管理員姓名及其印鑑,應先函知本館存查,如有變更,須將經借圖書交清後方得免除責任。
第四條 管理員代借圖書時,應詳細塡明書單,加蓋圖章,來館領取。還書或索書時,仍由原管理員點收交館。
第五條 宇典、辭書、畫冊、碑帖、地方志、文藝小說、報章、雜誌、地圖、及大部叢著如四部叢刊圖書集成等曁善本書或新到圖書在一個月內槪不借出。
第六條 借書冊數,每一機關或團體,暫以中文綫裝書三種十冊中西文平裝書四冊爲限。俟已借圖書歸還後,方得再行續借。
第七條 借書日期以一星期爲限,必要時經本館認可後,得續借一星期。
第八條 借出圖書如有汚損遺失,應由原機關或原團體照全部書價賠償。
第九條 本辦法經館務會議通過後,呈請江蘇省教育廳核准施行。
四、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研究室簡則
編輯第一條 本館爲便利社會人士定期在館研究學術起見特設置研究室。
第二條 願來館定期研究者,(以下稱研究人)須先取具省會學術團體或黨政機關之介紹書,連同本人履歷照片,送館審閱,經認可後,發給研究證,入室研究。
第三條 研究人得較普通閱覽人酌量多借書籍,在室研究。但應當日歸還,並不得擕出室外。閱覽人須借閱該書時,如無複本,並得由本館臨時取囘,閱畢仍送還研究人。
第四條 研究時間,以一星期至四星期爲限,必要時得申請延長之。
第五條 研究室開放時間,與閲覽室開放時間同。
第六條 研究人對於本館調查其研究情形時,應詳細答覆。
第七條 本簡章經館務會議通過施行,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提出會議修正之。
五、圖書閱覽室規則
編輯一、本室開放閲覽時間,每日自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六時。
一、本館書籍,抗戰時損失慘重,茲先就業經整理編目者,開放借閱,餘俟陸續整理補充,隨時加入。
一、凡至本館閲覽者,須(一)先向傳達室領取閱覽證,至出館時繳還;(二)檢查書卡,依式塡寫借書單,連同閱覽證,至圖書出納室取件,閲畢後繳還書籍,收囘閲覽證;(三)借書以每次一部或二冊爲限,綫裝書冊數較多者,至多亦不得過十冊。
一、閲覽時除可自備紙張鉛筆或鋼筆摘抄外,槪不得就書塗改圈點摺疊損汚及割裂,以重公物。有則照全部書價賠償。
一、閲覽人不得擅入書庫,亦不得將書擕出室外。
一、在閲覽室時,行動宜輕,並不得高聲談話或誦讀,致妨他人閲覽。
一、閱覽室內不得隨意吐痰及吸煙。
一、閲覽人之衣帽及零物,須各自留心。
一、閱覽人須接受管理員之指導或勸告。
一、本館星期日照常開放,星期一補假休息。
一、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改之。
六、報章雜誌閱覽室規則
編輯一、本室開放閱覽時間,每日自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二時至六時。
一、凡至本館閱覽者,應(一)先向傳達室領取閱覽證,至出館時繳還;(二)報章雜誌之公開陳列者得自由取閱,閱畢仍置原處,不得凌亂;(三)借閱舊報或雜誌,應塡寫借書單,連同閱覽證,向管理員取件,閲畢繳還,惟同時不得超過兩種。
一、閲覽時除可自備紙筆摘錄外,不得塗改圈點摺疊損汚及割裂,以重公物,有則照價賠償。
一、無論何種報章雜誌,槪不得擕出室外。
一、閱覽時不得高聲談話或誦讀,並不得隨意涕吐吸煙。
一、閱覽人之衣帽及零物,須各自留心。
一、閲覽人須接受管理員之指導或勸告。
一、本館星期日照常開放,星期一補假休息。
一、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之。
七、江蘇省立鎮江圖書館徵求圖書啟事
編輯�瑋紛投,琳瑯遠賁,則鴻篇鉅製,與石渠天祿以同珍,祕笈高文,比玉檢金泥而並重。旣蒐羅益富,渥德意於
高賢,斯研求有資,尤嘉惠於來學。曷勝瞻切跂望之至!
館長 陳綸謹啓
附江蘇省立鎭江圖書館徵求圖書辦法
編輯一、本館爲充實藏書內容,便利公衆閱覽起見,特訂定本辦法。
二、本館徵求圖書之範圍如左,不分新著舊藏,中文外文,綫裝平裝,一律歡迎。
- 1普通或專門圖書; 2各種辭書類書叢書; 3有關研究學術保存文獻之報告資料圖籍拓本; 4有參考價值之新聞雜誌小說雜著。
三、本館徵求圖書之方式,分左列四種:
- 甲、捐贈、 中外收藏家,如有熱心公益,曁爲保管便利參閲普遍計,願將圖書捐贈本館者,當卽登明贈者姓名,妥爲庋藏,並隨時公告,以資紀念。
- 乙、價讓、 凡願割愛者,請開列書名詳細內容,及希望出讓價格,函告本館選購。如有願以廉價或半價出讓者,亦當將優待情形登明,以誌謝忱。
- 丙、寄存、 私人所藏圖書,有願寄存者,本館當爲妥愼庋藏,以期無負委託。
- 丁、交換、 凡公私藏書,願與本館交換複本者,本館均甚歡迎。
四、無論捐贈價讓寄存或交換各項圖書,本館均願接受任何意見。如出讓人不欲將大宗圖書分散,並可設法集中保存,俾便紀念而資研究。
五、本館設江蘇鎭江中正南路, 電話九三四號,如有函件或接洽事項可逕至本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