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議保全廣東大局議案
保全廣東大局決議案 大清廣東諮議局議長易學清副議長丘逢甲、盧乃潼 在籍安徽巡撫鄧華熙 前湖北布政使梁鼎芬等主持 到會紳商各團體一致通過 宣統3年9月4日 1911年10月25日於廣東省城下九甫文瀾書院 發布機關:大清廣東諮議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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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議決:廣東現在兵單財絀,自顧不暇,未能兼顧各省,所有亂事省份,遇有電來調兵、撥餉、撥械,三者斷不能應命;至各協餉均一律暫行截留,以為防守之用。
二、議決:即日成立監督官吏改良政治總機關,由各界團體公舉代表若干人,主持其事。
(甲)即以今日在會諸人為會員;
(乙)暫借農務總會為辦事所;
(丙)每團體至少舉出五人以上為代表,限三日舉定,函送辦事所知照,未舉定時,暫由農務總會辦事人主持;
(丁)陳請議局建議書,由主席主稿,另日宣布承認,然後呈局建議。
三、議決:盧子川提議,廣東言論界對於地方治安極為熱心,事實亦極為了亮,擬請由報界公會推舉代表若干人,前赴香港與旅港各團體接治,俾資聯絡而保公安。現已舉定蘇稜諷、潘達微、羅少朝、黎佩詩勞緯孟、譚荔垣六人云。